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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陶北宋 1033 — 1099
奉寄灵岩长老公大师 其一 北宋 · 盛陶
五言绝句 押齐韵
适见随州住,谁教复在齐。
君看历山北,何似善光西(自注:确公旧在随州城山善光寺。)
奉寄灵岩长老公大师 其二 北宋 · 盛陶
传法仙城后,流名上国高。
游方缘渐契,无亦太忉忉。
灵岩山下草,今古几回春。
不有开堂日,焉知卷席人清陆心源《宋诗纪事补遗》卷二六引《石刻灵岩志》)
按:检清康熙灵岩志》无此诗。
欧阳修追封兖国公制绍圣三年五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欧阳文忠公集》附录、《欧阳文忠公年谱》卷一
敕:宗祀之泽,充塞穹壤。
国之故老,褒叙有章。
朝请郎、充秘阁校理轻车都尉、赐绯鱼袋欧阳棐,弟通直郎飞骑尉辩故父任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赠太子太师追封康国公某,名世之才,出应期运,明于辅弼事业,而以风节始终。
馀庆嗣人,追命成国,亶惟不没,尚克享兹。
可特赠太师追封兖国公
乞置李复圭于散地以协公议奏熙宁五年十二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五
兵部员外郎判流内铨李复圭,昨守庆州,骄众轻敌,以败国事。
初,西人领众号十万筑纳斡堡,复圭合汉蕃兵才三千,士非素练,劳逸又不敌,而复圭轻脱,迫遣偏将李信,刘甫、种咏等连夕出兵。
等告以大兵未聚,众寡不敌,复圭威以节制,亲画阵图以授之。
等不获已进兵,遇敌即溃,杀伤极多。
复圭急于自解,即拘信等于宁州,抽取经略司节制文字。
狱官希旨,回护主帅,专劾等。
复圭又诬之违节制,以此咏死狱中,斩与甫,而流配郭贵等。
冤魂怨骨,衔恨无穷。
复圭败事恍惚,谬欲以劫掠之功,为幸免之计,复出兵印州堡,夜入西界浪和市,劫掠老小数百,增饰事状,论功告捷,朝廷为之赏。
林广、姚兕、赵馀庆等又遣兵夜袭金汤,会西人已去,所杀惟老小一二百人,大敛边怨。
已而全无斥堠,致群丑啸聚,有酬赛之心。
邻路城堡皆警备待敌,而复圭庸騃自如。
贼兵已围大顺诸垒,方稍追集邠宁等兵,处置乖方,故陷郭庆卫、庆宗于业乐,陷高敏榆林
庆之属羌,荡灭无几,正兵义勇,死伤不可胜数。
置之典法,万死犹轻。
朝廷全其首领,止令安置,议者至今惜之。
陛下宽赦,听还近职。
使复圭稍知廉耻,当俯伏引咎,以谢生死肉骨之惠。
乃敢具奏,乞赏打劫番部时麾下偏裨,文过饰非,侥倖万一,以夜袭为昼战,谓败卒为胜兵。
又有言「不能要结中人,以致怨谤交作」,公然传播,玷累上德,岂典刑独行于李信、刘甫,而能废于复圭乎?
乞置之散地,以协公议。
乞蠲放免行钱奏熙宁六年十二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八
吴安持请民输钱免行,都提举市易吕嘉问被诏,与府司官详定利害。
嘉问过为苛察,牢取微利。
虽稍排定,所费之外,掊歛过多。
乞应免行钱,更加均定,惟给行人常费之外,其馀中下户并与蠲放。
程昉故违制书奸欺事奏熙宁七年十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
昉挟第五埽塞决河之功,专为己力,假朝廷威势,恐动州县,故纵壕寨徒属骚扰不法。
臣意其能为朝廷立事,不无小害,久之不敢轻言。
今闻昉所开共城县御河,颇废人户水硙,多用民力,不见成功。
又议开泌河,因察访官案行,始知不当漳河、滹沱河之役。
臣不知用工几何,淤田若干,即今通流与否,而水占邢、洺、赵、深、祁之良田,民颇咨怨。
王广廉、孔嗣宗、钱协以至赵子几皆有论列。
采之谣言,至有「魔王金块」之诮。
其奸欺之状,则闻多置挞口,指决河所浸便为淤田。
其事势之盛,则举官废吏,惟其所欲,无耻之徒,希合响附,道路厨传,与国信同,而监司不与焉。
至其悖慢豪横,则受圣旨者三,受提点刑狱司牒者十二,故有违拒。
朝廷假借任使,惟以水政,其如小人,误当赏擢,骄暴自肆,盖其常态。
今昉故违制书,已被勘劾,虽该恩宥,尚冀圣断施行。
其他兴作,案近制,开修河道之类,若相度利害不实,致沮废功利,枉用财力,不以赦降去官原减。
乞先委官代还,乃行案验。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七。又见《宋史》卷四六八《宦者传》三《程昉传》。
乘舆幸上清储祥宫事乞宣付史馆元祐六年九月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六
乘舆幸上清、储祥宫。
故事,上自御幄循廊升殿。
今奉圣旨,历阶而升。
按《仪注》,上惟于景霄、紫极、蕃釐三殿朝拜,馀分命近臣。
今有旨躬诣太皇太后皇太后本命殿焚香讫,方还斋殿。
臣亲觌圣德,不敢寝默,伏请宣付史馆
请用先帝北郊仪罢去合祭之礼奏绍圣元年五月十八日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宋会要辑稿》礼三之二一(第一册第四五○页)
今略具元丰以来及元祐臣僚论议本末。
元丰元年,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奏,本朝亲祀上帝,即设皇地祇位,虽尽其恭事之诚,而稽之典礼,有所未合。
送本所详定,合更改礼文闻奏。
陈襄议:既罢合祭,则南北二郊自当别祀。
请每遇亲祠之岁,先以夏日至祭地祇于方丘,然后以冬日至祀昊天于圜丘
李清臣议:常岁有司摄事于南郊,亦不合祭。
其合祭之意,止缘亲祠,欲遍及尔。
乞每遇亲郊,宿太庙以告,宿北郊以祭,宿南郊以祀。
王存议:备物而后动,不可以不相天时。
历代祀天地之月,率皆不同。
若间有事于北郊,用孟冬纯阴用事之月,理无不可。
陆佃议:郊后必有望祭,请冬至亲祠,因即圜丘之北,别祠地祇。
张璪议:谓宜即郊祀之岁,于夏至之日,盛礼容,具乐舞,遣冢宰摄事。
陈荐议:夏至方丘之祀,于今决不可躬行。
虽然大备礼乐,上公摄事,则恐此议亦未能与古合也。
况天子父事天,母事地,既亲礼天神,而不亲礼地祇,质之情文,深恐于义未安。
乞且循用旧制。
曾肇议:国朝以来,三岁一见天地祖宗,未尝废阙。
今冬至若罢合祭,而夏至又以有司摄事,则不复有亲祭地祇之时。
于事天则躬行,于事地则遣官以往,其于父天母地之义,若有隆杀。
愿亲祀南郊之岁,以夏至日,备礼躬欸北郊,以存事地之义。
顾临等议:恐北郊之礼未及亲行,徒崇空文,则天子长无亲事地之礼,请合祭,如祖宗故事。
孔武仲等议:乞检会王存奏议,以孟冬诣北郊,行亲祠之礼。
杜纯议:遇北郊,上公摄事,请于后苑中设望祠位,举权火以望拜。
臣等以谓宜用先帝北郊仪,以时躬行,罢去合祭之礼。
十月祭地最近于古奏绍圣元年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宋会要辑稿》礼三之二五(第一册第四五二页)
元丰中王存议,以十月祭地。
臣窃以谓最近于古,以纯阴用事之月而祭地祇于北郊,于求阴之义不为过也。
乞第二任知州以上资序人止除员外郎元符四年二月四日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宋会要辑稿》职官五六之一九(第四册第三六四三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二
近诏除六曹郎中并于第二任知州以上资序人内,选实历知州或曾任监司六曹员外郎校理台官开封府推官满二年人充。
窃详监司系朝廷擢用,复满二年,除六曹郎,同不为过。
其第二任历知州人,多是吏部尝调诸路监司,被召入省,若稍资浅,止为员外郎,而辖下守倅及资格者,乃直为郎中,理似未安。
望且除员外郎,有劳乃迁郎中
晁端彦墓志 北宋 · 盛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二
右司郎中,时仆丞多公交游,公论议不阿。
吕丞相尤不喜异说。
公议罪有必罚者,议赏有必与者,前后十数。
丞相以七十而仕者,不得任子,谕公立法。
公执以为不可,曰:「任其力,受其责,独不得从其所厚耶」?
新州故吏,诉吏部不录前所受责,公曰:「有格在吏部,非是可录之」。
丞相以手指蔡新州姓名,示公曰:「如此二字何」!
笑而谓曰:「其惟右司,敢乎」?
公正色对曰:「敢」。
丞相滋不说。
李端禀疾不起,公曰:「吾可以去矣」。
寻乞补外,拜江淮荆浙发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