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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觌
望与诸公会于大慈闻海云山合江梅花开遂相邀同赏虽无歌舞实有清欢因成拙诗奉呈 宋 · 王觌
七言律诗 押灰韵
野寺山茶昨夜开,江亭初报一枝
旋邀座上逍遥客,同醉花前潋艳杯。
秀色霜浓方润泽,暗香风静更徘徊。
仙姿莫遣常情妒,不带东山妓女来宋程遇孙成都文类》卷一一)
中济侍郎帅庆分韵得十字 宋 · 王觌
 押缉韵
承平万事康,干戈百年戢。
蠢战彼西戎,乃敢侮边邑。
庆阳用武地,战士一当十。
指纵惟其人,破竹在呼吸。
堂堂高平君,谋帅公论及。
拥麾当一面,意气动百执。
圣时务怀柔,阃寄贵安辑。
贺兰黄口儿,焉用长缨絷。
方当仁草木,况忍尚首级。
伫见贡琛人,还从玉关宋岳珂《宝真斋法书赞》卷一七)
宋 · 王觌
 押寒韵
覆栏常浸桐阴冷,煮茗犹呈玉邑寒(玉涓井)
按:清江之珩《东皋诗存》卷一
乞缓催理灾伤人户青苗钱奏熙宁七年六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四、《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二页
青苗钱乞自今灾伤五分以上当展料者,旧欠展料钱谷,皆未得催理。
章惇言役法未便事奏元祐元年二月二十六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六
臣窃闻知枢密院章惇言役法未便事。
臣看详门下侍郎司马光所陈差役法,虽大意已善,缘不曾经有司立成条目,内有小节未安,须当接续行下,庶几良法早定,不为浮议所摇。
臣于今月二十四日具状闻奏讫,其章惇文字臣虽未见,度其中必有可施行者,伏望陛下与执政臣僚熟议。
若惇之言果有助役法,则行之何疑,要之济务而已。
司马光从初乞行差役劄子,系三省及枢密劄子施行。
为大臣当其时不能尽忠进说,乃待其既已施行之后,方有论列,欲以彰司马光之短,见己之长于天下而已,此岂有赤心直道,裨补圣政之意哉?
光之论事,虽或有所短,不害为君子;
光之论事,虽时有所长,宁免为小人?
大凡国家之事,须执政大臣同心协力而后可成,惇之奸邪欺罔,著闻有素。
于此役法一事,尤见其处心积虑,欲以倾而不顾其有伤于国体,有误于陛下也。
陛下察如此,尚可以置于枢机之地,以为腹心之人乎?
古者不以人废言,固有不可不察者,然恶亦不可以不惩。
伏望圣慈详酌,特行显黜,以戒不忠。
乞依见今役人立额定差役人数奏元祐元年二月二十八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
伏睹今月七日敕行差役法,此见朝廷深恤民隐,不惮更张之劳,以幸天下也。
然敕内止是备录门下侍郎司马光劄子,不曾经有司立成画一条目。
今来既已施行,若内有小节未安,须当接续行下,庶几良法早定,不为浮议所摇。
看详「诸色人并依熙宁元年以前旧法人数,委本县令佐亲自揭五等丁产定差」,此一节,缘诸色役人自熙宁九年后来逐旋裁减却人数已多,差使不阙,今来敕意务宽民力,乞降指挥,依见今役人立额定差。
衙前一役,熙宁元年以前旧法许人投名,故诸处多是投名与乡差人相兼祗应,亦甚有州郡全是投名人之处,如或以少得投名之人,方始兼用乡差之法。
今既颁行熙宁元年以前差役条贯,即合存留投名之人。
切恐诸路州县为见即今无买扑坊场,酬折重难,遂废投名之法。
乞降指挥,应投名衙前,只用近年规绳,以出卖坊场钱支酬重难分数,并给请受。
或内有不愿依旧投名之人,重别召募,不行,方得乡差。
其官户、僧道寺观、单丁女口户免役钱数,即留助乡差之人。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七。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一三之一三(第六册第五○二六页)、食货六五之三九(第七册第六一七六页)。
指挥详定役法所措置衙前等法奏元祐元年闰二月八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八
臣前状所陈事理,只是为今来详定役法既未了当,便令人户具利害实封自陈,显见执政大臣内有不欲更张之人,意欲人户陈诉者众,即可以阻止差法也。
所谓陈诉者,亦不过上户合充衙前重役者而已。
然上户虽少,最能摇扇人情,以其下户多衣食于上户而畏之,惟其所使也如此。
然恐妄有陈诉者众,今若不许人户实封投状,乃却是阻绝民言,亦不为便。
故臣欲乞指挥详定役法所,于近日速具合行措置事件申奏,仍令诸路州县候施行了毕一月以外,方得出榜收接人户实封状缴奏。
所贵衙前等法已经修备,即自无词诉,而异意之人无以曲行沮难也。
执政大臣内有不悦更张之意,臣已尝于二月二十四日奏状内开陈讫。
既不悦更张,即见臣今来所奏事理必须难沮,虽不沮抑而行遣稽缓,则亦于事无补矣。
伏望圣慈主张,速赐指挥施行。
〔贴黄〕衙前等利害,臣先已有状奏陈乞,蒙降付详定役法所看详行遣次。
今状内只是略行声说,即更不须降下。
乞速罢韩缜章惇张璪元祐元年闰二月十七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九
伏读《尚书》,见伯益言于大舜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盖任贤而贰,则任之不专,而贤者不得尽其道;
去邪而疑,则去之不果,而邪者得以肆其奸。
伯益陈之以为戒,以谓虽大舜之圣,亦不可不谨于此也。
臣近累曾奏陈,以执政大臣奸邪害政者相半,伏望陛下择其尤甚者渐去之。
所谓奸邪害政者,蔡确、韩缜、章惇、张璪其人也。
今陛下幸已罢蔡确职任,中外人情莫不欣快,以陛下圣明勇决,不惑于奸邪之党也。
然缜、惇、璪犹偃然自固而不知退焉,非徒不知退而已,又为游扬论列,欲陛下更加恩礼于
臣于此尤见朋邪之迹也。
以常才冒宠,谬为上宰,裕陵使回,不以故事兼请而顾恋权宠,若将终身。
及言者交攻,势不得已,方黾勉以求郡。
陛下不行谏官章疏,以掩其罪慝,仍假职名,俾守辅郡,终始侥倖固已多矣。
而缜等尤复有言者,其意不过欲以受遗定策为之功而已。
且皇帝陛下上承正统之初,保护援立皆太皇太后之圣德也,、缜、惇、璪曾何预焉?
适会其时,乃敢贪天之功,妄自张大,盗取受遗定策之名以自负。
故缜、惇、璪见之去,而以其恩礼不异,则将失其所以自负者,而无以欺惑愚众,宜其更以加恩礼为请也。
夫缜、惇、璪之本情,与岂其相善哉?
其交相诋讦有素矣,此陛下之所知也。
至于今日,翻然皆以恩礼为请,若非贪天之功、妄自张大者其事正同,而欲自为异日之地,则岂协谋同力而为有请哉?
臣前奏犹欲陛下择其甚者而渐去之,今缜、惇、璪朋邪之情日益著见,则害政滋甚,而去之不可以渐矣。
盖当先帝时,缜、惇、璪附会欺罔,上误朝廷之事,不可胜数。
是以陛下临御以来,修明法度,刬革弊事,四方内外莫不颂咏圣政,而独缜、惇、璪大非其所欲,故或公为沮止而恐其成,或阳为悦从而幸其失。
如近日之役法,终始本末皆欲破坏其事,以倾建议之人,而不顾有伤于国体,有误于陛下也。
故初则但录司马光劄子行下,不立条目,以幸其失;
中则惇出力以排之,而恐其成;
终则不待详定事毕,而遽为实封状之法,以惑四方。
二月二十四日今月八日奏状内,已尝开陈备述情状。
缜、惇、璪之处心积虑如此,而陛下尚何望于彼哉?
去之安可不速也?
陛下勿以既罢蔡确、又罢三执政为疑。
臣窃闻真宗即位之初,咸平元年十月执政俱罢者四人,宰相吕端、参知政事温仲舒、李至、枢密副使夏侯峤是也。
仁宗明道二年四月,亦执政俱罢者六人,宰相吕夷简、参知政事陈尧佐、晏殊、枢密副使竦、范雍、赵稹是也。
茍害于政,去之虽多而何所疑,既非其人,存之虽少而大为害。
伏望陛下裁自圣断,早赐施行。
乞罢斥韩缜宰相之任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三
臣闻舜以五臣而治,周以十乱而王,汉以三杰而帝。
自古圣帝明王,不遴择辅臣而能成天下之治者,未之有也。
伏惟陛下临政以来,进贤退奸,兴利除害,孜孜汲汲,常若不及,而韩缜者犹得偃然以当宰相之任,此非臣之所喻也。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四夷,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职者也。
韩缜之所为,臣屡言矣,圣听高远,未蒙采察。
今更为陛下理其前说。
闺门之内,悍妾贪虐;
父子之间,天性疏薄。
其治家如此,而能上助陛下,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乎?
之定地界,弃地于北敌者长数百里;
之在西枢,丧师于西戎者逾十万众。
其乖缪如此,而能为陛下镇服四夷乎?
置保马,毒流两路;
军器,害及四方;
教保甲,使南亩之民废耕稼者百馀万人。
在枢机之地,心知其非而行之者也。
其蠹民如此,而能为陛下亲附百姓乎?
稍有势力,虽属官而犹谄奉之,如张诚一是也;
但能奉己,虽小人而必为之用,如李士京是也。
惟利是嗜,虽使臣燕复献马而受之是也;
敢为私徇,虽暴著而无所畏惮,如其侄宗道本为避嫌,而更超迁其官是也。
其任情如此,而能为陛下使卿大夫各任其职乎?
误朝廷之事不为少矣,为公论之所不容,亦已久矣,言事者交章而上,之罪恶可谓著矣,在陛下何望于而任用如故耶?
伏望圣慈检会臣今年二月以来奏状,早赐指挥施行,以慰天下之公议。
乞任文彦博太师之职奏元祐元年四月十八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五
伏睹召文彦博,外议皆谓虚右相之位,将以中书长官处之。
臣窃不以为然。
若更烦以机务,则不惟礼义之薄,而或致政事微壅,裁决小差,而同列者顺从,则将误朝廷,纷辨则有伤国体,言责者缄默,则废人臣尽忠之义,弹劾则违陛下贵老之心。
伏望采前世故事,使彦博太师任职,数日一赴讲筵,访以经术,朔望以对便殿,问以大政。
乞劾问吕升卿贪竞之罪奏元祐元年五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八
吏部员外郎吕升卿有状,引用朝旨及先帝德音,乞理知州资序。
贪竞反覆,乞行劾问。
吕惠卿违侵扰外界旨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乾隆《通州志》卷二一、嘉庆《如皋县志》卷二○
臣闻自古中国有以致外夷之患者,其端固不一也,然大要多因守边之臣贪功生事而侵扰之,积以成衅,其祸乃深。
汉武帝王恢聂壹之言,绝匈奴之好以兴马邑之师,已而无利,其后连兵不解者数十年。
唐明皇因孙诲、赵惠琮之谋,背吐蕃之请,以有青海之战,初虽一捷,其后官军陷没者数万人。
武帝、明皇,可谓英睿之主矣,然一为边吏所误,渝盟爽信,以快一时,使生灵肝脑涂地,财竭力殚,为后世笑,可不为之痛惜哉!
故为国深虑者,若贪功生事之边吏,置之法而无赦,则庶几得所以怀外夷、安边境之道也。
臣伏见资政殿大学士吕惠卿前知太原府,于元丰八年违敕差折克行等于四月十七日入西界三角川以来讨荡,及差第一将訾虎四月十九日入西界聚星泊以来讨荡。
二将及麟府州蕃汉士卒及添差之兵,无虑二万人骑,故结舋于彼,而我之士卒阵亡及伤而见姓名者数百人,随军子弟不与焉。
支过赏功及阵亡轻重赐银绢二万馀匹两,犒设及其馀钱粮又数万计。
致西人却于五月中引千馀骑犯边,至葭芦寨供奉官王瑛以战死,兵士陷没者六十馀人。
自是惠卿内怀忧恐,作守备于极边难得粮草之地,添屯兵马,虚费极多。
臣访闻惠卿出兵之时,边境本自安靖,徒以元丰八年曾有朝旨,倏往忽来为扰耕之计。
惠卿缘此,于去年春间面谕诸将及遣边官讽沿边将佐,申乞出兵,盖欲事成则功归于己,不成则罪在将佐而已。
管勾麟府路兵马公事张之谏不肯随顺申请,惠卿挟怒奏黜,人咸冤之。
未出之间,三月六日登极大赦既到,折克行以赦书指撝不得侵扰外界,未肯出兵,惠卿不听,故克行等乃以四月十七日十九日入界。
臣伏读三月六日赦书:「应缘边州府仰逐处长吏巡检使臣钤辖兵士及边上人户,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勿令骚扰」。
此朝廷之美政,陛下之盛德也。
凡州郡赦书初到之日,集官吏军民而宣读焉,圣恩深厚,孰不叹嗟,四夷传闻,当亦感泣。
盖皇帝陛下即位之始,太皇太后同听政之初,以神宗新弃天下,圣心悲哀,岂遑武事?
故须慰安外夷,休息兵民,俾兵民安土而无戈之忧,外夷归心而无扰边之患,然后可以见中国礼义之举,可以申圣孝亮阴之情也。
惠卿志不在哀,心轻赦敕,侥倖功赏,妄兴师徒,使朝廷内则致疑于兵民,外则失信于外夷。
亏损国体,蠹伤圣政,皆惠卿之由也。
臣检会本朝自建隆以来南郊等赦,并无前项不得侵扰外界等指挥,惟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登极大赦,戒敕边吏,与去年三月六日赦文正同。
于此既有以见祖宗谨始之先务,又有以知陛下承祧之深意也。
是则于国家之体,所系岂轻哉?
凡厥边臣,敢不恭命。
惠卿尝为执政,方握帅权,朝廷礼遇不为不优,国家寄委不为不重,所当将顺圣德,弹压边陲。
若提封之内敢或违赦弄兵,辄侵外境,自当决行军法,以严天子之命,以为边吏之戒,安可自为乱阶,身犯诏禁?
涣汗之号方悦于群情,无名之兵已骇于众听,如此则吏民岂复以赦书为可信,夷狄岂复以中国为可亲,四方岂复以朝廷为可尊,后世岂复以祖宗为可法?
陛下以惠卿之罪为微耶,以惠卿之恶为可恕耶?
惠卿之罪为微,则自古以来废诏骋兵、戕民辱国者皆小罪矣。
惠卿之恶为可恕,则由今以往欺君罔上,坏法乱常者皆可恕矣。
或谓惠卿虽无遵用赦书之意,亦岂敢更不奏请而远出兵哉?
请不请固非臣之所知,而其为罪恶则均也。
使惠卿不复请而遂出兵,则是直废赦敕,无人臣之礼,罪不容诛。
若引赦为说而有请焉,亦不过张大出兵之利,以欺罔朝廷。
朝廷以边帅之请而信之不疑,则适足以致非礼之举、失信之过尽归朝廷也。
为臣不忠,孰甚于此?
伏望朝廷察惠卿妄兴师旅,违圣孝之情,废格赦敕,无人臣之意,开边鄙异日之患,侥倖功赏,志不在哀。
内致疑于兵民,外失信于外夷,亏损国体,蠹伤圣政,早行诛窜,以为天下后世不孝之戒。
干冒睿圣,无任忠愤激切之至。
〔贴黄〕《登极赦》内「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等指挥,自太宗以来至陛下,六圣所同守,天下所共知也。
惠卿一旦而坏之,缙绅之稍识忠义者,孰不愤叹?
但以惠卿凶险倾邪,尝任执政,朋党甚多,恐言发祸随,故未有敢以其事闻朝廷者。
惟朝廷特赐主张。
臣非惧祸,所虑臣言不行,则于圣政所损不细而已。
伏望圣慈详察。
又曰:奏而废赦,与不奏而废赦,其罪之轻重相去无几。
但曾经奏禀,即须更治经历官司之罪也,乞圣慈详酌。
又曰:赦到太原,当在三月十日以后,惠卿出兵在四月十七日,即是宣赦未及四十日,而违赦出兵也。
今后朝廷赦敕何以使吏民尊之,邻敌信之?
况今正当朝廷务要守静疆埸,绥安邻敌之时,故须窜诛惠卿,以为边吏之戒。
又曰:三月六日赦书,必须数日而后可到太原,其麟府等处得惠卿指挥而后出兵,又须数日。
既以四月十七日出兵,即惠卿措置出界等事,正是初闻神宗上仙之时。
若疆埸有警,势须捍固,所不论。
既边境本自无事,又赦书有「不得侵扰外界,务要静守疆埸」之戒,惠卿乃忍故违赦令,忘哀动众。
夫因人之丧而伐之,犹且不可,自闻国哀之初,若丧考妣之际,而谋动干戈也。
惠卿若不重行窜殛,是则人臣之不忠不孝者接迹而无惧矣。
惟圣慈详酌。
又曰:惠卿倾邪刻薄,当其窃权用事之时,简贤附势,坏法乱常,为国巨蠹。
行手实之法,骚动天下;
郑侠之狱,贼害正人。
谄奉王安石,赖以进用,后因争利而为仇,援引徐禧,擢之通显,终致丧师而辱国。
如此之类,皆中外之所共知者,言事臣寮必已及之,臣不复论。
惠卿虽已罪恶贯盈,惧祸称疾,力求宫观差遣,欲以幸免。
缘前项太原府用兵之事,所系国体甚大,不可不行法也。
若为其已是宫观差遣而宽假之,乃是正中其奸计矣。
如此,则奸凶之人何所惩艾?
再论吕惠卿违侵扰外界旨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臣再沥恳诚,上渎天听。
臣今言吕惠卿违赦出兵事,所系国体甚大,兼系赦后之事,伏望陛下出臣章与执政大臣议其罪法。
中书侍郎张璪素出惠卿门下,性倾邪,与惠卿不异,故自来交相为地,人皆指为死党。
今来陛下若与大臣议惠卿罪法,必预焉。
论议之际,惟圣慈察之,无令奸计得行,则天下之幸也。
干冒圣聪,无任战汗之至。
乞议吕惠卿违废朝旨侵扰外界之罪奏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二
臣近有封事,为资政殿大学士吕惠卿前知太原府,于元丰八年内差知府州折克行及第一将訾虎等,于四月十七日十九日入西界三角川、聚星泊等处讨荡,有违三月六日登极大赦内「不得侵扰外界」指撝。
惠卿不奏请而遂出兵,则是直废赦敕,若引赦为说而有请焉,亦不过张大出兵之利以欺罔朝廷而已。
朝廷以边吏有请而信之不疑,则适足以致非礼之举、失信之过尽归于朝廷也。
为臣不忠,孰大于此?
惠卿措置出界等事,正是初闻神宗上仙之时,乃忍故违赦敕,忘哀动众。
伏望圣慈察惠卿妄兴师旅,违圣孝之情,废格赦敕,无人臣之礼,隳祖宗谨始之意,开边鄙异日之患,侥倖功赏,志不在哀,内致疑于兵民,外失信于邻敌,亏损国体,蠹伤圣政,蚤行诛窜,以为后世不忠不孝之戒等事。
其状于今月初二日投进讫。
臣今来窃闻惠卿出兵之前,曾有奏请,伏虑朝廷为其曾有奏请而薄其罪,臣请毕其说。
惠卿之罪在废赦出兵,不在奏不奏也。
奏而废赦,不奏而废赦,其罪重轻相去无几。
惠卿奏请之意,臣固不得而尽知,然臣窃料之,其说有二而已:其一不过谓元丰曾有旨为扰耕之计,妄云与赦敕两不相妨而可以出师,则是惠卿引前诏以惑朝廷而乞废赦也。
其二不过但以师期来请而不及赦,则是惠卿心轻赦敕而直废赦也。
引赦与不引赦虽异,而其为废赦则均也。
朝廷不允其请,乃是惠卿欺罔之计不得行而已;
朝廷允请,乃是惠卿欺罔之计得行而已。
欺罔之计得行与不得行虽异,其为欺罔则一也。
臣窃惟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政之初,首宣赦敕,欲以著大信于邻敌,大戒于边吏也,乃因惠卿一举而坏之。
本朝自太宗以来,登极大赦指撝不得侵扰外界,六世所共守也。
惠卿一朝而废之,陛下谓惠卿之罪犹在可恕,其所以为罪,岂在奏与不奏之间乎?
伏望陛下检会臣今月初二日奏状,并今来所奏,并付三省,议惠卿之罪,蚤行诛窜,以警边吏之慢,以慰邻敌之心,以为天下后世不忠不孝之戒。
惟圣慈详酌施行,臣不任区区忠愤之至。
〔贴黄〕臣前状或已付三省,亦须得今来奏状,一处考證,伏望圣慈蚤赐降出施行。
自京官至太中大夫毋以磨勘转官奏元祐元年六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
近制通议大夫已上皆通行磨勘,故自推行官制以来,或以特恩、或以磨勘而转一官,比旧有实转两官以至三四官,非所以爱惜名器也。
请自京官至太中大夫以上,毋以磨勘转官。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又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二二(第三册第二六三三页)、职官五六之一六(第四册第三六三三页)。
乞罢青苗钱复常平旧法奏元祐元年六月十八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八
臣闻粜甚贵伤人,甚贱伤农,古今之通患也。
李悝、耿寿昌为平粜常平之法以救其弊,不惟当时人以为便,而后世有赖焉。
神宗临御之初,柄臣建议废常平旧法以散青苗钱,缙绅之公论莫不以为非,而主议者持之甚坚。
先帝圣明,心知其故,初虽重违之,而至于数年之后,乃奋然独断,令常平钱斛存留一半,遇斛斗价贵,减市价出粜,收成时添市价收籴。
此有以见先帝知常平旧法之不可废也。
然青苗钱未遂全罢者,以建议之大臣犹在,而附会者胶固其说,未可以遽破而已。
今二圣临御,善政无不行,弊事无不革,宜有以成先帝之志矣。
今年二月九日敕节文:「提举官钱谷委提点刑狱主管,依旧常平仓法」。
命下之日,四方叹颂,以陛下圣德隆厚,前古之良法、先帝之素志,信可以行之于今日矣。
曾未数月,遽复变易,而所谓青苗钱者,方且著为新令,以重其事,物论深以为骇而莫知其故。
臣窃料议者不过谓青苗既不立额,而取人情愿,坐而得息,有利而无害云尔。
果如此议,臣且言其不然也。
夫取便出息,贫下无知之民所甚欲也,初无故而得钱,孰非情愿?
迨乎收敛之际,即须追呼督促,胁以鞭笞,威以枷棝,而后本息可得也。
且又将新盖旧,积累太多,则以逃亡自捐之,虐及妻孥,累及同保者,相望于道路矣。
当太平无事之时,而使其民无辜陷溺,有至于此,可不为之痛惜哉!
然则,青苗之所谓利者,果在于利民耶?
非民之所利,则其说既见于前矣。
如曰利国,则历古以来利不及民而国能独利者,未之有也,必民利而后国利焉。
此惟常平旧法有之,而非青苗钱之所能致也。
夫粜甚贵伤人,甚贱伤农,人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乃必然之理也。
人果伤而离散矣,区区青苗之钱,能使之不离散乎?
农果伤而国贫矣,琐琐二分之息,能使之不贫乎?
故不若谷贱不至于伤农,而民敦本,民敦本则田野辟而赋税增也。
谷贵不至于伤人,则民乐业,民乐业则百货出而无求不得也。
夫如是,则下何假于借贷之物,而上何慕于二分之息?
故曰:「民利而后国利,惟常平旧法有之,而非青苗钱之所能致也」。
臣窃惟先帝存留常平一半钱斛,以行旧法,诚务在于平谷价矣。
然今天下郡县犹不免乐岁粒米狼戾,价甚贱而不售,凶年谷价腾踊,民阻饥而死亡者,何耶?
盖郡县之吏妄意朝廷之法,惟急于为利,故于青苗新令则竞务力行,于粜籴旧条则仅同虚设。
而又常平钱斛既分以为青苗之本,则可充粜籴者自已不多,是以谷价低昂,而终未见其平也。
臣伏望朝廷罢散青苗钱,依今年二月九日敕,行旧常平仓法,以成先帝之素志,无使郡县之吏以利心期朝廷,而废善法也。
惟圣慈详酌,蚤赐旨撝施行。
〔贴黄〕先帝用大臣之议行青苗之法,偶以一二事臣僚所论过差,尝行降黜。
及行法数年之后,左右前后之人及诸路监司守令等岂复有议青苗法者哉?
惟颂赞之言则日闻于前矣。
然先帝乃奋然不谋群臣,令常平存留一半钱斛以行粜籴旧法者,盖深知青苗钱之为弊而察粜籴旧法之为善也。
若其后臣僚有能将顺乞尽罢青苗,行常平旧法,则先帝岂不听从?
以存留一半钱斛之意而观之可知也。
惟圣慈详察。
风闻朝廷欲下诏书以安邪党乞行寝罢奏元祐元年六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九
臣伏闻外议,谓朝廷以近者放黜一二大奸、十数巨蠹,恐人情不安,特将降诏书以安之,又将戒言事者,凡臣僚旧事不得复言。
臣固未详虚实,诚出于此,恐四方有识之士轻议朝廷也。
夫人君之圣德如虞舜,则无以过矣,然之御群臣,乃在于黜陟幽明四罪,而天下咸服。
当是时,并不闻人情不安,而亦不闻有诏书以安其党类也。
人臣之贤德如孔子,则亦无以过矣,然孔子之为鲁司寇,摄行相事七日少正卯,而鲁国治。
当是时,亦不闻人情不安而有命令以悦其朋党也。
盖人君之所以御下者,黜陟二柄而已。
陟一善而天下之为善者劝,黜一恶而天下之为恶者惧,则是黜陟之效也。
岂以其为恶者惧,而朝廷亦为之惧哉!
惟至于诛乱臣、伐叛国,而以其胁从者多,污俗惧罪,则必至于下惟新之诏,施旷荡之恩而一洗之。
茍不至于此,则何疑而降诏乎?
伏自陛下临政以来,开广言路,黜陟幽明,公议莫不以为宜,人情莫不以为悦。
所逐一二大奸、十数巨蠹,其门人故吏皆与其人比肩事主者,谁肯甘心以党与自名,不过中心愧惧,而不敢袭故态以为恶而已。
是乃朝廷黜幽之效见于此矣。
遽然下诏,臣窃骇之。
若臣僚旧恶,使言事者皆不得言,尤非臣之所谕也。
且恶有显晦,罪有轻重,若陛下圣意必欲慰安邪党之心,则凡人之暧昧之恶、诖误之罪,言事者及之,则寝而不报可也。
恶之甚晦者,由众言而既明,罪之甚大者,因进用而已著,置于君侧则欺君,委以事权则败事,彼言事者方且遵奉诏旨,默而不言,则果为朝廷之福乎?
居言责而不言,尚可以安其职乎?
臣伏望陛下断自圣心,如大臣之论果有以诏书为请者,使熟议焉,其可止也。
或诏书已成,愿陛下留中而勿出,乃天下之幸也。
干冒睿听,臣无任战汗之至。
〔贴黄〕言事臣寮言人之不善,小则结怨于终身,大则为仇于累世,岂所欲哉?
但以既居其职,不敢上负朝廷,以废职事。
如果有诏书杜言者之口,则以不得言责为耻者,渐当引去,缄默不言者充位而已。
则臣恐陛下之忧,不在邪党之不安,而在邪党之日炽也。
臣窃为朝廷惜之,惟圣慈详酌。
论安反侧不必降诏奏元祐元年六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二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六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二
臣伏闻近者朝廷以放黜一二大奸、十数巨蠹,恐人情不安,将下诏书以安之。
又将戒言事官,凡臣寮旧恶不得复言。
臣固未详其虚实,诚出于此,臣恐四方有识之士轻议朝廷也。
其状于今月三日投进讫。
臣今又闻诏书有「言者勿得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之戒,窃以为过矣。
夫为陛下之耳目者,言事官也;
为陛下之股肱者,有司也。
小人情伪万状,宿恶旧奸,初多隐伏,幸而发露著见,则言事官论之,有司行之,然后小人不得大肆,而朝廷清明,陛下可以无为而治矣。
若小人之宿恶旧奸发露著见,而言事官钳口而不得言,有司束手而不得治,则小人肆行而无所惮矣。
使小人肆行而无所惮,则欺君坏法蠹民害物者,蜂起鳞集而争奋矣。
朝廷尚安清明,陛下尚安得无为而治哉!
或言事官忠愤而违诏以举职,有司疾恶而违诏以行法,则陛下之诏书乃成虚设。
言事官、有司之违诏者,亦不为无罪,又须按治,则纲纪紊乱,贤不肖混淆,而意外之忧,智者有所不能谋,贤者有所不能救矣。
夫君子小人势不两立而迭为盛衰者也,故在《易》,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则为泰,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则为否。
夫否泰者,君子、小人消长之间也。
今朝廷优恤小人,而使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是乃抑君子而长小人。
岁月之间,邪党渐胜,则天下不几于否乎?
帝舜虽临下以简,御众以宽,孔子虽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亦未尝闻钳言者之口而使不得言小人之奸,废有司之职而使不得治小人之恶也。
今陛下必欲下宽大之诏以安群小之情,则惟用阔略细故以谕之可矣。
何至坏朝廷之纪纲,使小人旧奸宿恶之发露著见者,其事状虽涉于罔上,亦一切不问,而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以为小人之资也。
伏望圣慈审绎之,熟讲之,谨于出令,无为异日之患。
天下幸甚。
〔贴黄〕臣待罪谏官,专以论议政事为职。
朝廷进贤退不肖,乃政事之大者也。
凡论人之贤不肖,须以素履及已试之事验之,方可信据。
孔子曰:「吾于人也,谁毁谁誉?
如有所誉,其有所试矣」。
虽誉之犹当以其已试之事,况弹劾哉!
然则,今日以往,奉诏之后,若论及臣僚之素履及其已试之事,则不犯诏禁者少矣。
奉诏愈谨,则谏官御史愈成虚设,故臣知诏书中「言者勿复弹劾,有司毋得施行」之语,尤不可以宣示中外也。
〔贴黄〕借如臣僚或处权要,今日以前尝以罔上之罪,今日以后方乃发露,论罪则可录,论诏则不可言。
居言责者守诏而不言,则坐视侍从权要之地有罔上之人,将为天下之大患。
违诏而进说,则不惟废朝廷之诏令,而又将得违诏之罪。
进退犹豫而不能决,则遂至于天下雷同而奸凶得志矣。
陛下如何处之?
言事官每月论列,动触权贵之怒,岂若不言之安!
但不敢辄为身谋,以误陛下而已。
深恐诏令轻出之后,不可追改,窃闻诏书今尚未下,惟圣慈详酌。
执政张璪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五日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九
臣伏睹近日诏书,荡涤隐疵,阔略细故,以开诖误自新之路,天下幸甚。
然臣窃观自古仁圣之君,莫过于尧舜,而尧之为治,其大要乃在于哲而惠也;
舜之为治,其先务乃在于难壬人也。
惟其哲而惠,故巧言令色者不得售其私;
惟其难壬人,故怀奸挟诈者不得遂其恶。
于是尧乃得以致「黎民怀之」,而舜乃得以致「蛮夷率服」也。
伏惟皇帝陛下、太皇太后陛下临政以来,登进忠贤,放出邪恶,可谓哲而惠矣,可谓难壬人矣。
惟能不倦以终之,则黎民怀之岂减于尧,而蛮夷率服岂愧于舜哉?
今者下宽大之诏,推旷荡之恩,凡有误先帝任使之人,一切不问者。
圣意盖以谓罪显恶钜者皆已去矣,彼隐疵细故犹治焉,则非所以包荒含垢之义也,故涣然施惠而一洗之,以慰安众庶之心。
臣虽至愚,尚复何疑而过计议论,以蹈群怨之机乎?
臣但见诏与事违,名与实异,人情之所共骇,故不敢嘿嘿以为取容之计,今复为陛下一论之。
诏曰「罪显者已正,恶钜者已斥」,陛下亦尝深察乎罪显者果已皆正耶,恶钜者果已皆斥耶?
若犹未也,则民之具瞻安可欺,世之公论何可诬也?
彼碌碌一官,不当权要,罪显而未正,恶钜而未斥者,固不足虑,而坐庙堂之上、执政之间,陛下日与之谋议可否天下之几政者,犹有其人焉,张璪是也。
故诏下以来,知识之士、忠义之臣,莫不愤惋叹息,以谓罪显恶钜之人方在君侧,而谓之罪已正、恶已斥,则欺罔蔽惑之患可从而知矣。
虽在畎亩,犹当疾首蹙额而为朝廷忧,况如臣者,待罪言责,为陛下耳目之官,乃忍钳口结舌而安处乎?
张璪之奸邪欺罔,臣自今年二月以来累有封事具陈其状,及窃闻言事臣僚论列者非一。
陛下不惟置而不察,方且明诏中外,谕以既无罪显恶钜之人,馀皆一切不问矣。
得乘此以自负,而胶固其邪党。
臣恐自今以往,邪党无射隼之忧,而朝廷有养虎之患。
不唯如是而已,且使天下有以窥蠹朝廷,谓左右大臣罪显恶钜如张璪,而陛下犹不知之,则四方万里之远,百官群吏之众,何以广览兼听,而坐照其奸邪?
臣以为陛下不速去,无以解天下之惑,无以破群邪之党,无以隆朝廷之势也。
惟圣慈深察而详择焉,天下幸甚。
指挥诉理所宽展诉理日限奏元祐元年八月 宋 · 王觌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四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七五(第三册第二四三五页)
臣伏见今年闰二月五日敕:「勘会元丰八年三月六日赦恩已前,命官诸色人被罪,令今来进状诉理,据案已依格法。
虑其间有情可矜恕,或事涉冤抑,合从宽减者,委官看详闻奏」。
今年三月十五日敕:「应系赦前命官诸色人被罪,合行理诉,限半年进状」。
臣窃闻自有上件朝旨,置局以来,凡有情可矜恕,事涉冤抑、获申雪者甚多。
中外人情,既知朝廷哀矜冤抑,故见今陈诉者未已,而旦夕半年之限将满。
窃恐疏远衔冤之人,闻诏后时,未及自陈者尚众。
臣欲乞指挥下诉理所,更与宽展日限,庶几衔冤之人皆得洗雪,可以推广圣恩,感召和气。
〔贴黄〕检会元丰公式令诸赦书,许官员诉雪过犯,自降赦日二年外投状者,不得受接。
即是常赦许官员诉雪,刑部犹限二年,若该元丰八年三月六日赦恩者,刑部自须至来年三月六日方不接状。
所有今来诉理所日限,欲乞依前令文,展至元祐二年三月五日终。
如此则凡经刑部定夺,不该雪除者,诉理所该看详施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