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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拟宋 1071 — 1145
建炎丞相成国吕忠穆公退老堂 其一 宋 · 洪拟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富贵功名岂易量,暂休聊洗十年忙。
赤城山下林泉美,退老堂中日月长
种竹几年心未厌,栽花经日手犹香。
一丘寄傲真吾事,何必怀归问故乡。
其二
七言律诗 押东韵
千载明良不易逢,退居谁不慕高风。
香留铁砚韦编上,卷在金罍玉斝中。
鳌足共知曾立极,龙韬犹欲倚平戎。
追锋只恐来相继,行看东山起谢公宋林表民天台续集别编》卷一)
伏睹三兄文会之乐皆见于诗不肖屏居山间颇以不获陪末从为歉辄继高韵聊以自叙云尔 宋 · 洪拟
七言律诗 押庚韵
老去谩将书作伴,平生不喜酒为名。
倦游落落忘尘事,清梦时时入化城
纵有诗骚浑漫与,回看波浪亦堪惊。
赤城从阻陪高会,深自怜馀不及情(同上书卷五)
宁海五咏 其一 崇教寓居 宋 · 洪拟
五言绝句 押鱼韵
七年溪山北,颇自爱吾庐
人生真寄耳,何必赋归欤
其二 对客隐几
五言绝句 押尤韵
客欲谈世事,词锋若戈矛。
我已梦为蝶,咄哉为罢休。
其三 晚晴读书
五言绝句 押先韵
新晴快老读,斜日在遗编。
吾非求甚解,会意即欣然。
其四 窗下独酌
五言绝句 押元韵
万事休杯酒,高情谁与论。
寄语问安者,谨勿过吾门。
其五 书斋夜坐
五言绝句 押蒸韵
不知月欲落,但觉衣生棱。
夜深谁是伴,相对祇孤灯(同上书卷六)
言州县学人辄预辞诉事奏政和四年八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四(第三册第二一九九页)
编户之间有预学籍者,其父兄尽以辞诉之事付之,校争锥刀之末,而不知以为耻。
欲望特降睿旨,应州县学非为户首而辄诉本户事者,官司不得受理,仍坐以谤詈争讼之罚。
陈东劄子建炎元年五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
建炎元年五月二十日己酉,臣伏见前太学生陈东风度旷夷,文采赡蔚,自其少时,已属名节。
其心事荦荦,与时辈不同。
十年太学,倦游空乏,专务趋人之急,朋游往往附之。
顷遭中变,慷慨论事,条引大体,前后数万言,明白切至。
其后东所言略施行,朝廷命以官,陈东义甚高,恳辞弗受,士论伟器。
今退伏穷巷,菽米奉亲,俛首乡举,澹然不挠,未易以荣辱轩轾也。
察其素所蓄积,必能抗义率志,以徇国家之急。
臣与之同里,衍为忘年交,知之最详。
恭被诏旨令荐士,所不敢隐默,辄以充赋。
取进止。
按:《宋陈少阳先生尽忠录》卷三,明刻本。
请非罪犯罢任人许通理建炎三年五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二八(第四册第三七四六页)
监司知通见在任官,昨降指挥不得申陈通理,止是欲革数易之弊。
今却有丁忧及朝廷改差已罢任人,若不与通理,过月日遂与罪犯之人一等。
欲将前任不因罪犯罢任人许通计前任考任。
乞移跸饶信亲讨李成建炎四年十二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
舍四通八达之郡,而趋偏方下邑,道里僻远,非所以示恢复,形势卑陋,不足以坚守禦
水导壅隔,非漕挽之便,轻弃二浙,失煮海之利。
丰财为政事之本奏绍兴元年二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二、《宋史》卷三八一《洪拟传》、《京口耆旧传》卷四
兵兴累年,馈饷悉出于民,无屋而责屋税,无丁而责丁税,不时之需,无名之敛,殆无虚日,所以去而为盗。
闽中之盗不可急,宜求所以消之;
江西之盗不可缓,宜求所以灭之。
夫丰财者政事之本,而节用又丰财之本。
措置宗庙神主乞预降指挥绍兴元年十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中兴礼书》卷九四
契勘宗庙神主及景灵公见在本州奉安,窃虑缓急,事体至重,不敢一面措置。
伏乞预降指挥,以凭遵守。
看详渊圣皇帝御名改避事状绍兴二年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韵略条式》(四部丛刊续编本)
绍兴二年十一月四日尚书省劄子,礼部太常寺申,准绍兴二年九月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沈与求劄子奏:「臣伏见自汉以来,御名皆有他字代之,用为定制。
渊圣皇帝御名涉前代姓谥最多,而臣下迁就回避有可概见者,如鲁公则谓为允公,济公则谓为小白,皆以名易其谥也。
周王则谓为壮王,汉帝则谓为刚帝,或谓齐鲁二公为安公,他皆仿此。
随意更易,无复质据。
至于姓则去木为亘,而有司行移有不可通晓者,士人科举程文,枉被黜落,往往有之。
矧今经筵进读《春秋》,而称谥称名具存褒贬之例,循用私说,于义未安。
臣愚伏望睿慈特诏礼官议以他字代之,使姓、谥、名物,义例相通,略如汉制,庶几四方臣子得以遵用,不胜幸甚。
取进止」。
九月十六日,三省同奉圣旨,令礼部、太常寺同共议定,申尚书省
伏睹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不一,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又为水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
今谨按《诗》曰:「桓武志也」。
孔颖达曰:「有威武之义」。
又按《诗》曰:「桓桓武王」。
郑康成曰:「有威武之王」。
又按《诗》曰:「玄王桓拨」。
毛公曰:「桓,大也」。
又按《书》曰:「勖哉夫子,尚桓桓」。
孔安国曰:「武貌」。
又按《尔雅》曰:「桓桓,烈烈,威也」。
凡此皆以威武为义也。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威」。
又前代帝王公侯谥号,在《谥法》,「辟土服远」曰桓,「能成武志」曰桓,「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立」曰桓,「克咸成功」曰桓。
凡此亦皆以威武为义,其前代谥号亦当读曰「威」。
又按《易》曰:「盘桓利居贞」。
孔颖达曰:「盘桓,不进之貌」。
又按《庄子》曰:「鲵桓之审为渊」。
郭象曰:「未始失其静默」。
凡此皆以回旋为义也。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旋」。
又按《礼记》曰:「三家视桓楹」。
孔颖达曰:「四植谓之桓」。
又按《周礼》曰:「公执桓圭」。
郑康成曰:「双植谓之桓」。
又按《说文》曰:「桓,亭邮表也」。
又按《集韵》曰:「亭邮四角建大木,贯以方版,名曰桓表」。
凡此皆以植立为义。
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植」。
若姓氏,今欲定去木姓亘(从二、从曰,思缘切。)
如《书》曰「西倾因桓,水名也」,《玉篇》曰:「桓木,叶似」。
「桓,木名也」。
若此之类,皆欲定曰「亘(从二、从曰,思缘切。)」。
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尝改易。
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则倾」。
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
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件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證。
申闻事劄,送拟看定申尚书省
拟看详,本部太常寺同共议定改避渊圣皇帝御名,推求义类,别无未尽,伏候指挥
论未可言战奏绍兴二年十一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宋史》卷三八一《洪拟传》、《群书会元截江网》卷二四、《续资治通鉴》卷一一一
国势强则战,将士勇则战,财用足则战,我为主彼为客则战。
陛下前年幸会稽,今年幸临安,兴王之居未定,非如高祖之关中光武之在河南也。
又迩者诸将虽有邀击小胜,未见云合雷发以取大捷。
又江浙农耕未尽通,平日廪给尚艰,缓急将何以济?
又千里饷粮,士有饥色,今使千里出战,则彼逸而我劳。
凡此皆可言守,未可以言战也。
乞纠官弱吏强之风奏绍兴二年十一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
近时吏强官弱,官不足以制吏。
官有以财用不给而罢者,吏未尝过而问也;
官有以刑名而罢者,吏未尝过而问也。
官有罪,吏言之,有司治之惟恐后;
吏有罪,官案之,则相疑曰:「岂宽纵致然耶」?
故任职者,官以不案吏为得计,宜其所在奸吏专权擅势,大作威福,臣窃愤之。
愿诏有司立法,应官除名者,吏勒停;
官冲替者,吏放罢;
官能自案吏,则许免失觉察之坐。
如此,则吏强官弱之风寝衰矣。
乞南迁程限理作磨勘年限奏绍兴三年四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三四(第三册第二六三九页)
应文武官磨勘,合自受告日起理年限,所有官司住滞隔过年月,依条并许给还。
昨来京城围闭月日,已诏许作磨勘
所有渡江迁徙程限,欲乞并理隔过磨勘月日,特与给还。
奉诏言阙政疏绍兴三年七月 宋 · 洪拟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七、《宋史》卷三八一《洪拟传》、《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三、《续资治通鉴》卷一一二
法行之公,则人乐而气和;
行之乖,则人怨而气偏。
试以小事论之。
近时监司守臣羡馀则黜之,宣抚司献则受之,是行法止及疏远之臣也。
有自庶僚为侍从,卧家视事,未尝入谢,遂得美职而去,若鼓院官移疾废朝谒则斥罢之,是行法止及冗贱之官也。
榷货立法甚严,犯者籍家财以充赏,而大官有势者,连营列阵,公行酤卖,则不敢问,是行法止及孤弱之家也。
小事如此,推广而言之,则怨多而和气伤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