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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求北宋 1019 — 1079
裴司门倅越 北宋 · 宋敏求
五言律诗 押微韵
剡中新佐郡,去路触炎威。
民富杼机利,地含山水晖。
樵风送舟綄,梅雨润朝衣。
政在宜谣俗,当期奏课归宋孔延之会稽掇英总集》卷一一)
史院席上奉和首相吴公元韵 北宋 · 宋敏求
五言律诗 押鱼韵
二圣垂鸿烈,天临四纪馀。
元台地率属,赐会宠刊书。
世业叨荣甚,君恩可报欤。
衮衣相照烂,归拥鹿鸣车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
题招提院静照堂 北宋 · 宋敏求
五言律诗 押阳韵
丛林起新构,燕坐水云乡。
本自禅心静,能令世累忘。
幡花围昼永,钟梵度宵长。
归裓新篇富,笼纱映宝坊(元徐硕《至元嘉禾志》卷二七)
程给事越州 北宋 · 宋敏求
七言律诗 押微韵
浙东歌舞望旌麾,远泛樵风羽綄飞。
论撰内通仙殿籍,拜兴初别夕郎闱。
老人日俟刘公至,狂客今无贺监归。
闻有新诗频寄我,莫嗟梅雨裛朝衣宋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一)
其一 北宋 · 宋敏求
十年情味与君同(送苏颂守杭)
按: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一四《国史龙图侍郎宋次道五首》引
其二
 押真韵
左川风俗美,资中亭上人(题道胜亭
按: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五七《潼川府路·资州
其三
 押支韵
圣时建官追茂制,唐家压角失前规宋高似孙《纬略》卷四)
其四
千岩相望蔽松筠(题刁约藏春坞
按:元脱因《至顺镇江志》卷二一
其五
林腰似泻瑰,水面如融汞(雪)
按:明杨慎《哲匠金桴》卷三
欧阳修可特授光禄大夫治平三年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欧阳文忠公年谱》卷一
敕:朕荐鬯清庙,怀祖宗之威神;
什烟紫坛,致天地之明察。
灵心顾享,熙事休成。
临端闱而肆霈中区,奉徽号而推尊文母
眷言赋政之重,宜首均釐之隆。
推忠协谋佐理功臣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二千八百户、食实封八百户欧阳某,道合诚明,学穷元本。
被遇仁考,扬休禁涂。
以经纬之文施于典册,以直亮之节显于岩廊。
荐更四近之联,深畅万机之会。
邦禋肇讲,朝务益繁。
公衮之华章,承祭除之盛礼。
乃顺神福,以甄尔劳。
进文散之崇阶,衍采田之多邑,仍推勋级,庸异弼臣。
顾褒嘉而载优,当图报而毋废。
我有明命,其懋承之。
可特授光禄大夫、依前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加上柱国食邑五百户,功臣、封、食实封如故。
欧阳修可授特进尚书左丞治平四年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欧阳文忠公年谱》卷一
敕:在昔成王,有审训以属于六卿
惟我先帝,命冲人寔托于四辅
眷言涖阼之始,宜首懋官之恩。
推忠协谋佐理功臣光禄大夫、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三千三百户、食实封八百户欧阳某,鲠亮发中,诚明暴外。
文蔚典谟之体,学通治乱之原。
弼翼两朝,燮熙万务。
肆朕纂服,载深仰成。
爰升肃于台机,示畴庸于台佐。
衍封增干,赐号进阶
祗式旧章,并推异数,噫!
祖宗之垂佑,既嗣无疆之休;
赖臣邻而协恭,方求小毖之助。
益宣贤业,茂对宠徽。
可特授特进、行尚书左丞,依前参知政事,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仍赐推忠协谋同德佐理功臣,勋、封如故。
谢龙图阁直学士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皇朝文鉴》卷六七
推宸扆之误恩,备禁涂之常从。
闻命荣抃,省躬兢惶。
伏念臣性理憃冥,局致庸近,猥缘承学之旧,寖沐右文之风。
英宗皇帝拔自书林,寘于词掖
汲黯蚤进,谬旅于隽游;
萧育稀迁,自安于拙分。
一叨奖拔,星纪仅周。
固尝励翼其心,靖共所守。
顾命义以弗茍,务忱恂而匪他。
以至陟谏臣之坡,司史氏之笔。
儒馆而尘丽正之职,分使节而赞甘泉之仪。
益忻圣旦之亲逢,莫匪台家之茂选。
而曲绥皇眷,冒进荣阶。
谓臣尝事先朝,典右曹之纶綍;
俾臣特升延阁,直西序之图书。
抚弃迹以重收,帖宠名而差叙。
带环申锡,诏检垂褒。
此盖伏遇皇帝陛下,权纲大新,恩断中出。
均天地之平施,煦及陈荄;
回日月之馀光,丰于蔀室。
致兹窳器,亦预清班。
敢不慎服官箴,勤殚忠蕴!
庶图来效,少报洪恩。
石祖仁当为祖服丧议皇祐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礼三六之三(第二册第一三○九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六七、《宋史》卷一二五《礼志》二八、《宋代蜀文辑存》卷七
按子在父丧而卒,嫡孙承重,礼无文。
《通典》载《江都集礼》,晋人问徐邈:「嫡孙承重在丧中亡,其从弟已孤,未有子侄相继,疑于祭祀」。
答曰:「今见有诸孙而事同无后,甚非礼意。
礼,宗子在外则庶子摄祭,可使一孙摄主而服本服」。
「期除则当应服三年否」?
何承天答曰:「既有次孙,不得无服。
但次孙先已制齐衰,今不得更易服,当须中祥乃服练」。
裴松之曰:「次孙本无三年之道,无缘忽于中祥重制。
如应为后者,次孙宜为丧主终三年,不得服三年之服」。
司马操駮之,谓二说无明据,其服宜三年也。
庾蔚之云:「嫡孙亡,无为后者,祖有众孙,不可使传重无主。
况子之子,居然为祖持重,所以范宣云次子应服三年是也」。
今中立未卒哭,未经葬,而从简继卒,求其类乃无出此。
虽亦有诋之者,然已著前代论议。
自《开元礼》以前,嫡孙卒则次孙承重,况从简为中子已卒,而祖仁为嫡孙乎?
古者重嫡,正贵所传,其为后者皆服三年,谓之承重。
大凡外襄终事,内奉灵席,有练祭、祥祭、禫祭,可无主之者乎?
今中立之丧,未有主之者,祖仁名嫡孙而不承其重,乃曰从简已当之矣而可乎?
且三年之丧,必以日月之久而服之有变也。
今中立及未葬未卒哭,从简已卒,是日月未久而服未经变也,焉可无所承哉?
或谓已服期,今不当接服斩而更为重制。
按《仪礼》:「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
乞如两制礼官所议奏治平二年七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二
臣等谨按敕文称:《仪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以期也?
不贰斩也。
何以不贰斩也?
特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
为人后者孰后?
大宗也。
曷为后大宗
大宗者,尊正统也」。
《疏》曰:「此谓其子后人及来为父母在者,欲其厚于所后,薄于本亲,抑之故次在孙后也」。
《仪礼》谓本亲亦曰父母,盖追本其所自出,若不明言父母,则无辨别,亦无以为言也。
敕又曰:令文与《五服年月敕》皆曰,为人后者为其所后父斩衰三年,为人后者为其父母齐衰期,即出继之子于所生皆称父母。
谨按令文、《五服年月》,皆出于《仪礼》也。
敕又曰:汉宣帝光武皆称其父为皇考。
谨按宣帝武帝之曾孙,嗣昭帝后,实孝昭孙属也,以其父为悼皇考宜也。
光武起于民间,中兴汉祚,而推以世数,上继元帝,固非元帝亲命为子,以南顿君为皇考宜也。
陛下既为仁宗皇帝亲立为子矣,仁宗乃陛下之皇考也。
今若又以皇考之名加于濮安懿王,臣等以为甚非。
礼之不贰斩也,尊无二上之义也。
敕又曰:议称皇伯,于典礼未见明有引据。
臣等谨按出继之君,称本生为皇伯、叔,则前世未闻也。
汉《安纪》载清河王薨,但不名尔,此蔚宗特变常例也,至于袁宏《纪》则亦名之。
安帝即位清河王尚在,当时别无殊礼。
按本朝真宗谓秦王为皇叔,仁宗楚王、昭成太子并为皇伯,是则皇伯、叔之名,在本朝称之久矣,盖遵用旧文,有所自也。
或以谓可加为皇伯父者,谨按《荀子》与《史记》并载周公自称我文王之为子,武王之为弟,成王之为叔父。
《诗·鲁颂》「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笺》曰:「叔父,谓周公也。
成王周公曰:『叔父,我立汝首子,使为君于』。
谓欲封伯禽也」。
是诗人追述成王伯禽,时周公尚在,故称叔父者,是生称之辞,既没则未有称为叔父者。
又经书称伯父、叔父,同姓之臣也。
前代帝王,多不通亲属冠于爵位之上。
西晋则封皇从伯父望为义阳王,皇叔父干为平原王,亦生之称。
又或谓皇伯考者,谨按父与考存殁之称,考者成也,言其德行之成,祖与考有君德而成之也。
晋武帝景帝明皇中宗,本朝真宗太祖皆曰皇伯考,是兴王业、履尊位,乃可称伯考也。
又或谓可依汉宣帝故事称「亲史皇孙」,如淳曰:「亲,谓父也」。
谨按《礼》大传曰:亲者,属也。
《王制》注曰:周制,太祖文王武王二祧与亲庙四,是自始祖至父皆称亲。
汉宣昭帝孙属,乃得以悼皇考为亲,与上皇考义同。
盖亲者,父也,皇考也,不可以称也。
臣等谓今来褒崇濮安懿王,宜如两制礼官所议,以示万世至公之法。
乞令钱公辅立班在上奏熙宁元年三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三三(第二册第一八八七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一九页
近复钱公辅知制诰,缘公辅擢入西掖在臣等前,乞令立班在上。
李定词头奏熙宁三年四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六
今月十九日当直,中书刑房送到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特除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词头。
伏以御史之官,国朝以来,其任颇重。
虽列属三院,各有等差。
至于肃正外朝,纪纲所寄,号为清峻,选择盖均。
旧制须太常博士经两任通判,方许举奏入台。
盖以历任既深,则更事益多,朝廷之仪得以详熟。
景祐初,以资任难有相当者,遂许奏举博士以上、通判未满任者为御史里行
去岁骤用京官而迁之,今又以幕职官便升朝著而峻处纠绳之地,臣窃恐弗循官制之旧而未厌群议。
所有词头,未敢具草。
言閤门仪制熙宁三年五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二八(第二册第一八五四页)、《文献通考》卷一○八、《宋史》卷一一七
奉诏重修定阁门仪制文德殿入閤仪。
仪制所谓载与《国朝会要》及时人论议颇或异同。
按今文德殿,唐宣政殿也;
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然祖宗朝,皆曾御文德殿入閤。
唐制,常设仗卫于宣政殿,或遇只坐紫宸,即唤仗入閤。
如此,则当御紫宸閤入閤,方协旧制。
乞下两制太常礼院详定。
乞裁定御文德殿仪奏熙宁三年六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三○(第二册第一八五五页)
本朝以来,惟入閤乃御文德殿视朝,今即不用入閤仪,即文德遂阙视朝之礼。
欲乞下两制太常礼院,约唐制御宣政殿,裁定朔望御文德殿仪,以备正衙视朝之制。
言正旦御殿仪制熙宁三年十二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八、《宋会要辑稿补编》第四九五页
淳化二年诏,正月一日御殿,皇帝更衣,再坐执圭,俟太尉进酒,差官受圭,第四盏毕进圭。
其后有司失于奏请,再坐上寿,遂不执圭。
今欲如旧仪,正至御殿,朝臣自太子中舍洗马以上及摄南班官,皆得赴坐赐酒。
惟宗室大将军以上至率府副率不与坐,亦无侍立明文,当赐酒时,徘徊阶陛,班列不肃。
缘是日宗室正任以上亦皆赴坐,今欲令将军以上赴坐,率府副率以上随班上寿讫先退。
校正秘阁书奏熙宁四年十月 北宋 · 宋敏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四、《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三(第三册第二七五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八
伏见前代崇建册府,广收典籍,所以备人君览观而化成天下。
三馆秘阁,各有四部书,分经史子集,其书类多讹舛,虽累加校正而尚无善本,盖雠校之时,论者以逐馆几四万卷,卷数既多,难为精密,务在速毕,则每秩止用元写本一再校而已,更无兼本照对,故藏书虽多而未及前代也。
臣欲乞先以《前汉书·艺文志》内所有书广求兼本,令在馆供职官重复校正
既毕,然后校后汉时诸书。
窃缘战国以后,及于两汉,皆是古书,文义简奥,多有脱误,须要诸本参定。
欲乞依昨来校七史例,于京师及下诸路藏书之家,借本缮写送官。
俟其究精,以次方及魏、晋,次及宋、齐以下。
唐则分为数等,取其堪者则校正,馀皆置之。
庶几秘府文籍,得以完善。
臣以愚陋而忝职儒馆,谨以职事而言之,无补大猷,伏增战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