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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申北宋 ? — 1077
题招提院静照堂 北宋 · 吴申
七言律诗 押阳韵
高檐飞远发辉光,向此心源默坐忘。
岂忆布金抛旧地,便随飞锡起新堂
竹间野鸽听斋鼓,湖上游人系夜航。
却懊未能攀胜境,东南云下欲腾翔(元徐硕《至元嘉禾志》卷二七)
七娘子 贺人子晬 北宋 · 吴申
 押词韵第十一部
君家诸子燕山盛。
去年两见门弧庆。
银蜡烧花,宝香熏烬。
晬盘珠玉还相映。

耳边好语凭君听。
此儿不与群儿并。
右执金戈,左持金印。
功名当似王文正
乞并班合引奏治平三年九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仪制三之三○(第二册第一八八六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一一七页
閤门引起居班多,比至臣僚升殿,顾视日旰,不敢从容敷奏。
乞依旧例并班合引。
官员迁转事奏治平三年九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一六(第三册第二六三○页)、《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六
乞从今裁节,如有前行郎中合转少卿监者,且令权住,先立定员数,候有阙,则以次迁授。
仍以历任年深无赃私罪,或曾历职司差遣不经责降,或前后历官可称,及素有文行者,先次迁转。
前行员外郎合转郎中,及太常国子博士合转员外郎者,亦且权住,先立定员数,候有阙则以次迁补。
乞用新法考试奏治平四年闰三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
窃见先召十人试馆职,而陈汝义亦预,渐至冗滥。
兼所试止于诗赋,非经国治民之急,欲乞兼用两制荐举,仍罢诗赋。
试策三道,问经史时务,每道问十事,以通否定高下去留。
其先召试人,亦乞用新法考试,明诏两制详定以闻。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又见《宋会要辑稿》选举二八之四(第五册第四六七九页)、选举三一之三六(第五册第四七四一页)、职官一八之三(第三册第二七五六页)。
乞留王陶治平四年四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七
故事,御史中丞因言事求罢,居家待罪,朝廷降旨不允,或宣召入台,至于再三确辞,然后听去,所以重风宪之任,宠耳目之官,礼貌直臣,以厉其节。
王陶今日上章,明日除代,未有罢免遄速如此之甚也。
乞留依旧供职。
内臣慎选差严管束事奏治平四年六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五(第四册第三○七九页)
乞今后诸阁分祗应内臣并令入内省结罪保明,素有行止,别无过犯,方得差充,仍不得诸阁分指名勾唤。
及乞下开封府皇城司常切觉察,应有内臣于街市作过,重行决配。
庶使阍寺谨畏,宫闱清肃。
乞严惩用赂得官者奏治平四年七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三三(第七册第六五一二页)
察访豪民与妃嫔之家用赂为亲得官者,许人陈告给赏,削其官籍,没纳货赂。
李岩夫奏治平四年十二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选举一七之一一(第五册第四五三六页)、《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二七六页
延州应武举李岩夫试策中第一等;
弓马不中,再试,中第二等。
弓马不系奏名,岩夫对策理有可采,伏乞特授一官,与沿边差遣
乞置外舍生奏熙宁元年正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第三册第二一七七页)
欲于内舍生二百人外增一百员,名「外舍生」,逐旋补试,且令入斋听读,仍不给官中贴厨钱。
内舍生有阙,即将外舍生拨填。
如此则有广朝廷育材之意,亦不违先降学制。
太学生展额奏熙宁元年正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
太学生徒以二百人为限,其数啬狭,远方之士逾年待次。
伏乞学生不限员数,庶使向儒日盛,流化天下。
按:《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三○(第三册第二一七七页)。又见同书职官二八之七(第三册第二九七五页)。
乞依故事望祭山川奏熙宁元年正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宋会要辑稿》瑞异二之二一(第三册第二○九二页)
陛下虔精请雨,未获近应。
古有望祭山川之礼,今遍祈群神,此礼独阙。
宜令礼官讲复其故。
及诸路州县仙圣之祠虽不在祀典,而水旱应祈者,并委州县遣官洁斋致祷。
言京官之弊奏熙宁元年九月 北宋 · 吴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一八、《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
卿监七十馀员,将来子孙尽奏京官。
少卿监中带职员郎共五百馀员,员外郎八百员。
数年之后,尽迁郎中
将来奏荐复倍于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