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奉和给事中(按:和刘敞《至日宴水上呕吐先醉上府公》。) 北宋 · 吴育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律上阳和虽始煦,樽前人意已生春。
濠梁且欲观鱼乐,淮郡何能致鹿驯。
为访心朋犹纵棹,况逢时隽与均茵。
别车岂必辞沉醉,更有高阳倒载人(同上书卷二四附)。
送梵才上人归天台 北宋 · 吴育
七言律诗 押微韵
几年瓶钵帝城栖,看尽尘劳息尽机。
诗妙偶因馀力到,名高却与本心违。
云深路入千山去,岁晚身携一锡归。
林下应逢旧猿鹤,得无惊见紫檀衣(宋李庚《天台续集》卷上)。
过郭店谒文靖公墓 北宋 · 吴育
七言绝句 押庚韵
汉相岩岩真国英,门庭曾是接诸生。
阳秋谈论四时具,河岳精神一座倾(宋吕本中《紫微诗话》)。
烟雨楼 北宋 · 吴育
七言绝句 押真韵
一上危楼七泽分,胜游平日此怡神。
荆台芜没千年地,楚望云披四面春(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七六《荆湖北路·复州》)。
重建羊太傅祠和王原叔句 北宋 · 吴育
七言绝句 押侵韵
羊公千载得清吟,芳迹虽遥契昔心。
更与岘山为故事,凛然风格照来今(清陈锷乾隆《襄阳府志》卷三五)。
承原父以凤凰篇为况谨用来韵和酬 北宋 · 吴育
押词韵第七部
丹山郁世表,岩岩千仞巅。
自非常雏辈,安得参周旋。
胡为此弱羽,越簉祥仪鲜。
飞鸣过所据,飙骇俄翻然。
退则安栖地,翔风娱楚天。
始病孰俦侣,乃与朱鸾攀。
英英日相照,老翮徒愧前。
少别正倾听,览辉当圣年(宋刘敞《公是集》卷七附)。
句 北宋 · 吴育
押侵韵
石存裴令老臣心(宋宋庠《元宪集》卷一三《和吴侍郎游普明禅院》诗注引)。
欧阳修加骑都尉制(庆历元年十二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欧阳文忠公年谱
敕:夫三灵之交,莫盛乎大旅;四海以职,毕奉于严禋。还御端闱,均庆绵县。矧待时髦之地,素清儒馆之游,宜被徽章,以甄英缀。宣德郎、守太子中允、充馆阁校勘欧阳某,雅材毓秀,吉履敦方。副妙简于石渠,䌷秘文于天禄。列于俊薮,光是珍群。属此推恩,递增瞕级。益厉夙秉,庸对宠嘉。可加骑都尉,馀如故。
乞禁中官过襄城妄索于民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一四
凡官所须,必著实数,毋容使者妄索。若羊豕之类,愿悉出大官。
带职官赴尚书省集议制度议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会要辑稿》仪制八之一二(第二册第一九七二页)、《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通炮长编纪事本末》卷三○、《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
窃以赵良规所请,合台阁定议,是非不同,一则曰汰省叙官,一则曰绝班不赴,各持所见,互据所长。若但务引细文,拘牵末制,皆未足以断朝廷之大体,作为彝章。是必稽合人情,讲求通谊,以轻重本末折衷而言之。臣以谓若从本省叙官之谊,有不可者二。大凡国家自朝廷而制台省,自台省而制郡县,上下有次,轻重有伦。至上莫若君父之前,至重莫若朝廷之内。上可以统下,重可以临轻。举重则不可以轻者干,举上则不可以下者紊。夫尚书省虽制度雄大,亦天子之有司,官系其中,谓之本省相会,须存朝廷。岂有君父之前,朝廷之内,班列殊隔?一入省司,辄易尊卑,而云在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以一体为一家,以朝省为彼我,上下异贯,轻重不伦,求之古先,出何经义?此其不可一也。官职之名,本非二体。官正其号,职供其事,名实相系,岂有殊途?只如庖人是官,供庖是职;祝人是官,致祝是职,以何隔绝,分官、职为两事?盖自唐室以来,临事杂置,遂有别带职事之名。厥后因循,未归本务。必欲振复,则当一概更张。若即今而言,须以隶名为轻,供职为重。傥云入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官、职相离,遂有限绝,推之于古,益紊源流。此其不可者二也。若从绝班不赴之议,有不可者三。古者尚书为天下纲辖喉舌之地,万事所本,巨细由之。二十四司各有臭品,悉归慎择,未尝轻授,皆用器识详通之士,以充其选。盖国有谋议,取决其中。今则不然,推以叙迁而至,其间拔擢英异,又多归侍从之列,若议论之际,皆以绝班,可以不赴本省。只如翰林学士,亦知制诰,又却不绝班簿。此皆因循之制,参差不伦,未可取为确据(敕文中亦有连称两制三卷,似此之相,务要分明,致临时文字重为,即不是待立纲条,可为执者也。)。纵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谨按《唐六典》,中书舍人以他官兼者谓之兼制诰。故白居易草《杨嗣复授库部郎中知制诰辞》云:「前代制诰,中书令、侍郎、舍人通掌之。国朝以来,或以他官兼领」。又《授元稹中书舍人辞》云:「元稹自祠曹员外试短制诰」。谓之兼,则岂绝本官;谓之试,则明不正职,在皆章灼不疑之事也。今纵有明文,其官省若遇详定,犹当以体追而正之;况无明文,但引因循参差之事为据。此其不可二也。今两制迁改,其告身命辞,必举本省曹之务为之训谕。凡授一敕牒,则下至府寺冗局,犹供其职,岂有一人命官,三省连书,而都无所系,尽是空言,止为俸钱,徒加官号?命官之理,其若是乎?惟两府大臣既为宰执,明不可更亲有司之事,况其俸禄亦不系其官。自馀臣僚,岂得援此(若二司公事,本自尚书省分出,非别省。或依两制例,不赴本省,又何谓乎?)?凡蝲绅迁次,所主者,官名俸给尽从本省。居常既不复止,会议又不一来,则是自绝其官,带之何谓?仲尼不去饩羊,粗存告朔之礼。若并羊一去,寄礼无地,则台省之制,自此益隳。纵以绝班皆不可赴,若有诏两制、台、省、百司毕会,则座次又如何为定?此其不可三也。此皆举其大端,决有不可。臣伏谓是非之议,至当归一。若又广为采摭,适足为烦。今于国朝典故中,取一最切最明之事,足以质定。准大中祥符五年五月敕:「新授仆射于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省堂门外下马(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前。),朝堂差人著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及知制诰并不迎班」。)。俟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又赞,学士前贺;次赞,两省行制;次赞,三司副使前贺。讫,请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礼生言揖,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文武班次内取高官者充班首。)。此则虽赴本省,自有甄明之例也。臣窃详前来两奏各有未安,须至折衷古今,断以大体,用朝廷为重,取著定为常。臣子之心,虽在本司,如对君父,则所存者大,所处者安。臣愚欲乞今后凡尚书省会议,如只集本省官,则带职者并赴,唯其坐次,则当甄明。须依朝中两制班列,别作一行列座,行缀自异,亦非相压。《春秋》之义,王人虽贱,必叙乎诸侯之上,所以尊王命而广臣恭也。今两制为侍从近密之职,皆是朝廷拔擢宠异,以待殊才。既王命之所旌,亦臣子之当奉。虽在本省,礼合表异。况又自分行,殊不相妨压。亦如仆射上事之仪,凡带绝班之官并赴,而别头赞引,不举本省官同在迎班,显合本朝之典章,亦非今日之臆断。若有诏,两制、台、省、诸司、诸卫官毕会,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其书议亦各如其座次而列。如此,则班联区别,事体详明,台省之官自分,朝廷之议有定,时宜既合,人情亦安。若遇国家尽复正官,各从本务,则不假复议,自有寻伦。臣忝备官司,合以愚见所安者上对。可否之断,系之朝廷。
乞差官参定旧藏礼文故事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
旧藏礼文故事,类例不一。请择儒臣与本院官,约古今制度参定,为一代之法。
论建基立本以销未萌之患奏(宝元二年三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名臣奏议》卷一三一、《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宋元通炮》卷一九、中华本《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历代名臣奏议》卷八一
臣切谓朝廷总制天下,必建基立本,以销患于未萌。若政令修、纲纪立、财用富、恩信洽、赏罚明、士卒精、将帅练,则四夷望风,自无异志。一有未备,则黠寇乘间而生心。方今天下少安,人情玩习,而多务因循,居常有议及政令纲纪、边防机要,则谓之生事。或有警急,则必至忽遽而莫知所为。若稍且安静,又无人敢辄言。且夏州久有人往来中国,熟见朝廷因循之势,遂敢内蓄癚谋。若以一时之事,茍且支持,或至烂额救焚,扬汤止沸。覆视前古,厥炮甚明。伏望陛下从容延对左右大臣,讨论阙政,博访群议,修节用爱民之经,求训兵练将之策,则一方小警不足虑也。
请顺抚元昊奏(宝元二年三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三、《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
元昊虽名藩臣,其尺赋斗租不入县官,穷漠之外,服叛不常,宜外置之,以示不足责。且彼已僭舆服,夸示酋豪,势必不能自削,宜援国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顺抚而收之。
论元昊不足责以臣礼奏(宝元二年三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三、《宋名臣奏议》卷一三一、《太平治侯统类》卷八、《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大学衍义补》卷一四九
圣人统御之策,夷夏不同,虽有远方君长,向化宾服,终待以外臣之礼,羁縻勿绝而已。或一有背叛,亦来则备禦,去则勿追,盖异俗殊方,声教迥隔,不足责也。今元昊若止是钞掠边隅,当置而不问,若已见叛状,必须先行文告,以诘其由,不可同中国叛臣,即加攻讨。大凡兵家之势,征讨者贵在神速,守禦者利在持重。况羌戎之性,惟是剽急,因而伪遁,多误王师。武夫气锐,轻进贪功,或陷诱诈之机。今宜明烽候,坚壁清野,以挫剽急之锋,而徐观其势,此庙堂远算也。
乞禁匿名文字奏(宝元二年三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名臣奏议》卷九八、《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三、《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三(第七册第六五○七页)、《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
臣伏见近年以来,多有造作谶忌之语,疑似之文,或不显姓名,暗贴文字,恣行毁谤,以害雠嫌;或密闻朝廷,自谓忠赤。若是公直无隐,何不指事明言?若凭虚造作,必蕴邪谋。更与隐秘姓名,正使奸人得计。臣恐自今忠良立身,易为倾陷;国家举事,便欲动摇。惑君害时,无大于此。在古之法,皆杀无赦。虽然陛下聪明,必不荧惑,亦不可使圣朝长此风俗。
得替官员酬奖事奏(宝元二年六月)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二四(第七册第六五○七页)
条例之中明有赏格,以巡检、县尉捉贼,使臣监务课利增盈,令佐存抚招携人户归业,设法催科,不行追扰刑责,此类皆等第酬奖。及得替到阙,所司并不举行。乞选官与法寺详定,自今应编敕合有酬奖,除在任迁擢,逐时便行外,自馀本官到阙,各据劳绩,所司举行,不须待陈状叙理。仍立日限,免使延滞。
乞招诱西域诸戎以破元昊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六、《九朝编年备要》卷一一、《宋史》卷二九一《吴育传》
比尝建议,乞通回纥以破昊贼。且汉通西域诸国,谓之断匈奴右臂。盖诸戎内附,虽有黠敌,不敢独叛。唐太宗常赐回纥可汗并其宰相诏书,及纳其贡奉,答以金帛。真宗命潘罗支攻杀李继迁,其子德明遂归顺。昊贼见朝廷比年与西域诸戎不通,先以财物啖邻境,使巢穴无虞,然后萌狂悖之心。宜募机辨有胆略者,使多方招诱,散离其党,此伐谋之要也。若经绿厮砮及他蕃部,亦密谕以朝廷之意,使并力以攻,均其恩赐,同其功利。以情料之,无不听命者。
乞选官知外夷之务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会要辑稿》蕃夷七之二五(第八册第七八五二页)
外夷入贡,乞选用官属,使知外夷之务,并采集古今事迹、风俗情状。如有质问,悉以条陈。
选人曾犯赃私罪情理稍轻者乞许奏举磨勘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一二(第三册第二六二八页)
铨司举官条制内有曾犯赃私罪不许奏举。今请应选人曾犯赃私罪,除情理重者,无复在官,若所犯稍轻,叙用后经两任别无私罪、显有材能者,并许奏举磨勘,比类流外选人,换补班行。其选人历任内有踰滥罪名者更不引见。
有罪选人磨勘引见事又奏 北宋 · 吴育
出处:全宋文卷六一五、《续资治通炮长编》卷一二八、《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二(第三册第二六二八页)
选人非监临,而受酒食、药物、果茹,计赃不满疋,及卖买剩利非强市,杖六十以下罪,经两任无私罪,有举主十人;及因燕饮用妓乐犯踰滥者,十年无私罪,并许磨勘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