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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融中唐 ? — 802
奉和圣制左丞相右丞相太子少傅乾曜同日上官命宴都堂赐诗 中唐 · 宇文融
五言排律 押先韵
申甫生周日,宣慈举舜年。
何如偶昌运,比德迈前贤。
宠获(一作护)元良密,荣瞻端揆迁。
职优三事老,位在(一作极)百僚先。
北极回宸渥,南宫饰御筵。
飞文瑶札降,赐酒玉杯传。
谬列台衡重,俱承雨露偏。
誓将同竭力,相与效尘涓(《纪事》云:“融为张说所恶,欲先事中伤张九龄:‘融辩给多诈,不可忽。’曰:‘狗鼠何能。’其后乃与崔隐甫廷劾受赇事,帝诏致仕而出融。诗有‘誓将同竭力,相与效尘涓’之语,欣附说之辞也。”)
定户口疏 中唐 · 宇文融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三
天下所检责客户。
除两州计会归本贯以外。
便令所在编附。
年限向满。
须准居人。
更令所在优矜。
即此辈徼幸。
若徵课税。
目击未堪。
窃料天下诸州。
不可一例处置。
且请从宽乡有剩田州作法。
窃计有剩田者减三四十州。
取其剩田。
通融支给。
其剩地者。
三分请取其一分以下。
其浮户请任其亲戚乡里相就。
每十户以上。
共作一坊。
每户给五亩充宅。
并为造一两口室宇。
开巷陌。
立闾伍。
种桑
筑园蔬。
使缓急相助。
亲邻不失。
丁别量给五十亩以上为私田。
任其自营种。
率十丁于近坊更共给一顷。
以为公田。
共令营种。
每丁一月役功三日
计十丁一年共得三百六十日。
营公田一顷。
不啻得之。
计平收一年。
不减百石。
便纳随近州县。
除役功三十六日外。
更无租税。
既是营田户。
且免征行。
安堵有馀。
必不流散。
官司每丁纳收十石。
更不别支用。
每至不熟年。
斗别二十价。
然后支用。
计一丁年还出两丁以上。
亦与正课不殊。
则官收其役。
不为矜纵。
人缓其税。
又得安舒。
仓廪日殷。
久长为便。
其狭乡无剩地客多者。
虽此法未该。
准式许移窄就宽。
不必要须留住。
若宽乡安置得所。
人皆悦慕。
则三两年后。
皆可改图。
弃地尽作公田。
狭乡总移宽处。
仓储既益。
水旱无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