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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理诗 南北朝 · 王氏(卫敬瑜妻)
 押支韵
南史曰:贞女亡婿。种树百株。墓前柏树。忽成连理。一年许还复分散。女乃为《诗》曰:
墓前一株连根复并枝。
妾心能感木,颓城可足奇(○南史张景仁传。《诗纪》九十四。)
孤燕诗 南北朝 · 王氏(卫敬瑜妻)
 押微韵
南史曰:贞女所居。户有燕巢。常双飞来去。后忽孤飞。贞女感其偏栖。乃以缕系脚为志。后岁此燕更来。犹带前缕。女复为《诗》曰:
昔年无偶去,今春犹独归。
故人恩既重,不忍复双飞(○南史张景仁传。《御览》九百二十二。《太平广记》二百七十。事类赋燕赋注。《诗纪》九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