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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康近现代 1867 — 1947
个人简介
原名寿金字绶经号诵芬主人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
早年读书于江阴南菁书院。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己丑恩科举人光绪十六年(1890年)联捷进士,同年五月,著主事分部学习,授刑部提牢厅主事总办秋审陕西司主稿
光绪31年(1905年董康章宗祥共同翻译了日本的刑法,两人并在修订法律馆提出了《刑律草案稿本》,是中国第一部由国家拟就的现代刑法典,但从未成为正式法律。
辛亥革命后,董康日本帝国大学留学,攻读法律。
回国后,历任大理院院长、修订法律馆总裁等职。
1920年8月,任司法总长,1921年12月辞职,复任大理院院长兼代司法总长。
1922年5月,任财政总长兼币制局、盐务署两总裁,旋任考察欧美司法专使出国,1924年上海,随后在东吴大学(1924年)、上海法科大学1925年,与章太炎一同被推任为校长)、北京大学1933年)任职。
1915年参与《第一次刑法修正案》的起草。
多次赴日本考察日本的裁判制度与监狱制度。
法和法学方面的成就外,董康在古剧、词版本目录学方面也有重大学术贡献,他的《曲海总目提要》(46卷)被誉为中国所有记载剧本书中最为详细的一部。
胡适称赞董康「是近几十年来搜罗民间文学最有功的人」。
抗战期间,在北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任职,先后任法院院长华北司法委员会委员大理院首席法官职务,1947年北平东交民巷的一所德国医院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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