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黄叔敖宋 1066 — 113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洪州分宁人字嗣深
黄廉子。
哲宗元祐六年进士
累官广东转运判官,兼提举市舶
以疏言岭表所产不足以奉玉食被免官,未几复职,迁户部尚书致仕。
有文集、奏议、《春秋讲义》等。
全宋诗
黄叔敖
~一一三八),字嗣深分宁(今江西修水)人。
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进士
广东转运判官,徙提点荆湖北路刑狱。
高宗绍兴四年(一一三四)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一四)。
通议大夫致仕。
八年,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七)。
事见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六六。
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二九二一
黄叔敖一○六六——一一三八),字嗣深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廉幼子,庭坚从弟。
元祐六年进士第,为封丘县主簿
政和中广东转运判官提举市舶,移湖南
宣和中吏部郎中,除直秘阁直显谟阁,为河北转运副使
靖康末直徽猷阁、知襄阳府
建炎初,以遇盗委弃城守,落职,降充监当。
后为中书门下检正官,复直徽猷阁
绍兴元年,诏以叔敖文学吏事皆有可观」,除给事中,又兼侍读
二年,迁户部侍郎,仍兼侍读提领榷货务、兼修政局详议官
寻迁户部尚书
四年御史劾其职业不修,降充徽猷阁待制奉祠
八年五月卒,年七十三。
有文集及奏议二十卷、《春秋讲义》五卷。
见《山谷别集》卷九《叔父给事行状》,黄㽦山谷先生年谱》卷一,《楚纪》卷五二,《宋会要辑稿》选举三三之三四、三七,《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九、二四、五○、五四、五六、七七、一一九,《宋史》卷二○二《艺文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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