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沈立北宋 1007 — 1078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007—1078 【介绍】: 和州历阳人字立之
仁宗天圣进士
益州签判
嘉祐初,黄河决于商胡,以权三司盐铁判官前往行视,采摭黄河事迹、古今利病,著《河防通义》,为治河者所宗。
淮南转运副使,又撰《法要览》,请罢榷茶而行通商法。
户部判官京西北路转运使、知沧州
神宗熙宁中判都水监,出为江淮发运使,勤于职事。
徙知、宣等州,后提举崇禧观。
喜藏书,以所藏书目及所集《名山记》、《都水记》上神宗。
又有《盐笑总类》、《香谱》、《锦谱》及文集等。
全宋诗
沈立一○○七~一○七八),字立之历阳(今安徽和县)人。
仁宗天圣间进士签书益州判官提举商胡埽。
嘉祐中,为淮南转运副使,迁京西北路转运使
集贤修撰、知沧州,进右谏议大夫判都水监,出为江、淮、两浙、荆、湖六路制置发运使
历知越州杭州江宁府宣州提举崇禧观。
神宗元丰元年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七),年七十二。
事见《无为集》卷一二《右谏议大夫沈公神道碑》。
宋史》卷三三三有传。
今录诗四首。
全宋文·卷六四○
沈立一○○七——一○七八),字立之和州历阳(今安徽和县)人。
天圣进士签书益州判官
嘉皊初,权三司盐铁判官提举商胡埽,遂采摭黄河事迹,古今利病,著为《河防通议》,治河者守以为法。
两浙转运使,以禁害民而获利无几,著《法要览》,请罢榷茶而行通商法。
户部判官京西北路转运使、知沧州
熙宁中判都水监,出为江淮发运使,知、杭等州。
元丰元年卒,年七十二。
所著有《名山记》、《都水记》凡三百卷,《文集》等四百卷。
见杨盓《无为集》卷一二《沈公神道碑》,《宋史》卷三三三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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