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李周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同州冯翊人字纯之
进士第
长安,任洪洞、云安令,施州通判,皆有惠政。
司马光欲荐为御史,以不愿作“呈身御史”而拒不往见。
哲宗立,召为职方郎中
朝廷与西夏议和,欲弃兰州论非、蜀之利,遂不弃。
官至集贤殿修撰
卒年八十。
全宋诗
李周字纯之冯翊(今陕西大荔)人。
进士第,调长安,转洪洞
改知云安县通判施州
神宗时,除提点京西刑狱,判西京国子监
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为直龙图阁陕西路转运使
五年权工部侍郎
六年,为集贤院学士、知邠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四五三、四六五)。
徙知凤翔府河中府
八年,知陕州(同上书卷四八四)。
晚年提举崇福宫,卒,年八十。
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今录诗三首。
全宋文·卷一三○七
李周字纯之冯翊(今陕西大荔)人,登进士第,调长安
洪洞、知云安县通判施州提点京西刑狱。
哲宗立,召为职方郎中朝议西夏,欲弃兰州以为非秦蜀利,遂不果弃。
太常少卿秘书少监,以直龙图阁陕西转运使,复入为太常少卿,进权工部侍郎,旋以集贤院学士邠州,徙凤翔府河中府陕州,改集贤殿修撰
卒,年八十。
绍圣中列入元祐党人。
宋史》卷三四四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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