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刘沆北宋 995 — 1060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995—1060 【介绍】: 吉州永新人字冲之
仁宗天圣八年进士
衡州,断大姓伪券夺田案。
右正言知制诰
坐使契丹醉辱馆伴,出知潭州和州江州
再兼安抚使潭州,镇压湖南瑶人起事。
皇祐三年参知政事
至和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建言杜绝近臣保荐、陈丐亲属、叙劳干进三弊。
嘉祐初,被论以挟私劾出御史,罢为工部尚书,知应天府,徙陈州。。
卒谥文安
全宋诗
刘沆九九五~一○六○),字冲之吉州永新(今属江西)人。
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通判舒州
三司度支户部判官同修起居注知制诰
出知外州。
皇祐三年(一○五一),以工部侍郎参知政事
至和元年(一○五四),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嘉祐元年(一○五六),罢知南京,徙知陈州
五年卒(《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一),年六十六。
隆平集》卷五、《东都事略》卷六六、《宋史》卷二八五有传。
今录诗四首。
全宋文·卷四一二
刘沆九九五——一○六○),字冲之吉州永新(今江西永新)人,天圣八年进士第二,授大理评事通判舒州
累迁太常博士,擢右正言知制诰、判吏部流内铨。
奉使契丹,坐酒醉失态,出知潭州和州江州
湖南乱,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潭州安抚使
知审刑院,除知永兴军
顷之,以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尚书工部侍郎
皇祐三年参知政事
至和元年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改园陵使
后罢为观文殿大学士工部尚书、知应天府
刑部尚书,徙陈州
卒,赠左仆射侍中
曾巩刘丞相思贤之碑》(《名臣碑传琬琰集》下集卷八),《宋史》卷二八五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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