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卫,
历阳(今安徽和县)人。镈子,衡兄。
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父子同游
碧落洞并题诗(
清道光《
广东通志》卷二○八)。
徽宗大观三年(一一○九),为添差
发运使。
政和六年(一一一六),除直
秘阁。
宣和六年(一一二四),以
朝请大夫、直
秘阁为参详官。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以
徽猷阁待制知
平阳府。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落职降两官。
三年,复
徽猷阁待制,知
洪州。
四年,知
鄂州,兼本
路安抚使。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知
抚州。
二年,落职,与
宫观。事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之一五、四二之三四、七○之四、方域八之二五、《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二四、二六、三三、三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