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陈掞南宋
全宋诗
陈掞人称颍川丈人
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
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
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
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
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
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