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崔与之南宋 1158 — 1239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158—1239 【介绍】: 广州增城人字正子
光宗绍熙四年进士
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新城通判邕州,俱有治绩。
广西提点刑狱,奖廉劾贪,罢行利病,风采凛然。
宁宗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浚濠创砦,选将练兵,金人深入无功。
成都府,为本路安抚使,拊循将士,人心悦服。
理宗端平初,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二年召除参知政事三年右丞相枢密使,累上疏言政事之当罢行与人才之当用舍。
嘉熙三年观文殿大学士奉祠
卒谥清献
有《崔清献公集》。
全宋诗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今属广东)人。
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
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
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
七年,知扬州淮东安抚使
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四川安抚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
理宗即位提举宫观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
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辞。
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举洞霄宫
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谥清献
有集传世,系后人所编,存诗一卷。
事见本集诗文、李昴英文溪》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陈子经《续通鉴纲目》、陈琏《崔清献公祠堂记》(《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卷一○),《宋史》卷四○六有传。
 崔与之诗,以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据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为底本,校以《岭南遗书·崔清献公集》(简称岭南本)、《两宋名贤小集·菊坡》(简称菊坡集)。
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全粤诗·卷二九
崔与之一一五八 — 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人
宋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补太学生
四年进士
初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历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
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
七年,知扬州淮东安抚使
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四川安抚使。
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
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
理宗即位,屡次授官皆辞。
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广东经略安抚使
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辞。
嘉熙三年(一二三九),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致仕。
卒年八十二。
太师谥清献
有《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
乃后人所编,存诗一卷。
事见集中所附李肖龙崔清献公言行录》、李昴英文溪》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宋史》卷四○六有传。
全宋文·卷六六七八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广州增城(今广东增城)人。
绍熙四年太学进士第
历知新城通判邕州提点广西刑狱。
嘉定七年,知扬州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
修浚城壕,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
秘书少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
出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进四川安制置使
整饬边防,抚将士,金人不敢来犯。
人以比张咏赵抃,称为「三贤」,立祠祀之。
移知潭州隆兴府,辞不就,得奉祠
端平初,起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
参知政事,又拜右丞相,皆以老病辞。
嘉熙三年卒,年八十二。
封至南海郡公谥清献
宋史》卷四○六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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