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刘岑北宋 1087 — 1167
全宋诗
刘岑一○八七~一一六七),字季高号杼山居士吴兴(今浙江湖州)人,迁居溧阳(今属江苏)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
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宋史》卷二三《钦宗纪》)。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直秘阁,知郑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
绍兴四年(一一三四),知太平州,历知池州镇江府潭州信州,以其历守三郡妄费官帑,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十一年,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全州安置(同上书卷一三八、一四一)。
三十一年,召赴行在,试户部侍郎
金人入和州,兼御营随军都转运使,沿江措置,旋复奉祠(同上书卷一九○、一九三、一九五)。
三十二年,以言者论其前罪落职(同上书卷一九六)。
孝宗乾道三年卒,年八十一。
景定建康》卷四九、《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下有传。
今录诗二首。
全宋文·卷三八八四
刘岑一○八七——一一六七),字季高晚号杼山老人溧阳(今江苏溧阳)人,述曾孙。
宣和六年登第,建炎初著作郎郑州宣抚河东
绍兴二年金部员外郎,除秘书少监,擢刑部侍郎,移吏、户部
出知太平州,寻奉祠
七年,起知池州镇江府
召为吏部侍郎,复出知潭州,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全州安置。
三十三年复职,知扬州,除户部侍郎随军北征,为御营随军都转运使,再奉祠
徽猷阁直学士致仕。
乾道三年卒,年八十一。
见《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一九、职官七○之一五、职官七○之二四、选举二四之一九、食货六九之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六、五三、五七、七二、一一○、一一七、一二六、一二七、一四一、一七○、一八二、一九○、一九三,《景定建康》卷四九,《宋史》卷二三、二○三,《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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