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逢原(
一一○六~一一六八),
字希深,
永嘉(今浙江温州)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除敕令所
删定官。
十年,迁
秘书省正字。
十四年,
通判池州。
十八年,除
枢密院编修官。
十九年,以忤
秦桧出为
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
二十五年,
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徙知
嘉州。
三十年,为
成都府路转运判官(《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八、一五二、一五八、一五九、一七○、一八五)。
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出为
福建路提点刑狱。
四年卒,年六十三(《
梅溪后集》卷二九《
何提刑墓志铭》)。有集,今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