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赋(
一○○九——一○九二),
字正臣,
中山(今河北定县)人。以父荫为
右班殿直。
景祐元年锁厅及第,历知
衢、
唐、
沧州。有政绩。
熙宁九年以
秘书监充
集贤院学士,
判太常寺。
次年出知
蔡州、
潞州。在朝多所建明。后以
通议大夫致仕,退居
襄阳。
元祐七年卒,年八十四。有《
白云集》十卷、《奏议》五卷、《刀笔》二十卷、《事类书钞》百卷。见《
范太史集》卷四三《
高公墓志铭》,《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七、选举三三之一四、食货一之三,《
宋史》卷四二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