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时段
朝代
诗文库
朝奉大夫保信军签判蹇序辰可差权通判滁州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四九○、《彭城集》卷二二
前为谏臣,黜而仕郡,思愆补咎,为日已久。
朝廷未尝弃材,必有稍迁,俾更倅守,仍付便郡。
而父为一道之帅,壤地相接,鸡犬相闻,尔知其为荣乎?
勉务恪居,毋孤宠命。
再劾章惇元符三年十月 北宋 · 丰稷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六四、《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六、《丰清敏公奏疏辑存》(四明丛书本)
武昌军节度副使章惇,昔在相位,变乱名实,颠倒是非,拔擢群小,布列中外。
大明继照,群阴廓开,俊杰汇征,奸回窜伏。
安惇蹇序辰放归田里,吕嘉问路昌衡分司外地,范镗张商英吴居厚落职,降知小州,惟林希徐铎叶祖洽未见施行。
为恶,布在王言,掩宣仁听政之明,蔽永泰知人之鉴。
编类章疏,随好恶,为之重轻存没,名臣横遭贬窜。
祖洽观望意,欲擅元丰之末命,轻奏王圭,图危正统。
议罪丽罚,宜不在安惇蹇序辰之下。
蹇学士张学士举升陟启 北宋 · 韦骧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七二、《钱塘韦先生文集》卷一一
右。
某启:顷玷荐书,获序升而固幸;
久稽谢款,由密启而莫知。
感怍并深,诚情兼至。
伏念某智非应变,材不识时,强违丘樊,出即禄仕。
谓事功之可勉,则知无不为;
谓术学之可施,则笃于自信。
凡五迁于职局,唯壹意于朴忠。
宣勤徒罄于区区,抗迹未离于陆陆。
一昨拘挛海邑,向望使麾,窃冒德以虽多,怅拜尘而罔及。
岂意聪明过采,衡鉴误收,潜纾汲引之恩,远及空疏之质。
此盖伏遇运使学士取人以恕,报国以忠。
不遗寸长,必致之于有用;
不閒小善,必报之于勿疑。
故在孤踪,亦叨公举
敢不养完素守,勉励壮行。
庶几正直之风,仰酬知遇之重。
舍兹以往,讵识所裁。
蹇授之(一 以下俱黄州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某慰疏言:不意变故,令閤盛年遽至倾殒,闻问悲愕,如何可言。
窃惟感悼之深,触物增恸。
日月逝矣,追想无及,柰何柰何!
未缘诣慰,但增哽塞。
谨奉启少布区区,不宣。
蹇授之(二)1083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某启:得季常书,知公有闺门之戚。
内外积庆,淑德著闻,乃遽尔耶?
公去亲远,动以贻忧为念,千万麾遣,无令生疾。
此区区至意,惟聪明察之。
季常悲恨甚矣,亦常以书痛解之。
适苦目疾,上问极草草,不罪!
不罪!
舍弟每有书来,甚德庇。
尊丈待制,必频得信,因家书为道区区。
蹇授之(三)1083年闰6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某欲一奉见,岂徒然哉,深有所欲陈者,而竟不遂,可胜叹耶!
子由在部下,甚幸,但去替不远耳。
辄有一书及少信,烦从吏,甚不当尔。
恃眷故,必不深责。
季常可劝之一起,深欲图其见坐处也,一噱(《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之:原缺,据右引补。
蹇授之(四)1082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某启:前日已奉书。
昨日食后,垂欲上马赴约,忽儿妇眩倒,不省人者久之,救疗至今,虽稍愈,尚昏昏也。
小儿辈未更事,义难舍之远去,遂成失言。
想仁心必恕其不得已也,然愧负深矣。
乍煖,起居何如?
闲废之人,径往一见,谓必得之,乃尔龃龉,人事真不可必也。
后会何可复期,惟万万为国自重
谨奉手启,不宣。
蹇授之(五)1082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不得一见而别,私意甚不足。
人常蔽于安逸,而达于忧患,愿深照此理。
况美材令问,岂久弃者耶?
蹇授之(六)1082年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七、《苏文忠公全集》卷五五 创作地点:湖北省黄冈市
某启:江上一别,今几年矣,不谓尚蒙存记,手书见及,感愧不可言。
冲涉薄寒,起居佳安,甚慰所望。
奉使江表,乡闾之末,亦窃以为宠,但罪废之馀,不敢复自比数故旧。
书词过重,只益惶悚。
旦夕恐遂一见,惟冀顺候自重。
谨奉启。
不宣。
乞责降吕和卿元祐元年五月二十八日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五、《栾城集》卷三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九、《宋宰辅编年录》卷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窃见唐命尚书郎,常选用文行政事之臣,以分总庶务。
神宗皇帝始复唐室旧制,其于用人最号重慎。
今陛下临御,一新庶政,朝多清流,贪残之人不当复寘省闼。
谨按金部员外郎吕和卿,本惠卿之弟,而章惇所荐。
和卿始以奏补入仕,赋性愚騃。
方其历任,未成考第,而称其所至有声,当时士人无不窃笑。
其后与惠卿共建手实簿法,惠卿方任执政,使和卿上言而惠卿力行之。
其法以根括民产,不遗毫发为本;
以奖用憸险,许令告讦为要。
估计家财,下至椽瓦;
抄劄畜产,不遗鸡豚。
天下骚然,如被兵火。
纸笔踊贵,鞭笞恣行。
然其为术迂疏,卒不能得民腰领。
先帝知其不可,遽寝不行。
近日蹇周辅以卖盐得罪,吴居厚以榷铁蒙责,吕嘉问以市易被逐,宋用臣以导洛远徙。
至于蹇序辰郏亶之流,一挂其间,皆不逃谴。
和卿首为簿法,害民之多过于盐铁等事,独安然不问,窃据郎曹
质之公议,实失邦宪
和卿顷任考功日,其兄温卿行秦凤提刑
明知添支米麦,不许割移他处,和卿私利西边军食价高,割就温卿本任,作弟侄名字请领,亏损边计,以益其私。
盖其兄弟贪冒无耻,从来如此。
虽事在赦前,而窃据清要,公议不允。
伏乞朝廷重行黜责,使清浊稍分,以警在位。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代贺福建蹇学士(落权字除直史) 北宋 · 孔武仲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九、《宗伯集》卷一一
超迁考秩,就正剧权,伏惟庆慰。
恭以某官天下硕儒,朝中隽德。
屡出分于事任,亦远发于光华。
吾丘之在上前,雅多智略;
汲黯之使河内,数行便宜。
遂升策府之荣,真付廉车之重。
东南万里,暂倚于澄清;
旦暮千龄,伫登于近密。
侧聆成命,但积欢悰。
章惇蔡卞 北宋 · 任伯雨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四六、《皇朝文鉴》卷六一、《宋史》卷四七二《蔡卞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八一、《右编》卷一七、《宋代蜀文辑存》卷三○
臣先累有奏状,言章惇蔡卞迷国罔上,胁持哲宗以不孝之名,迫惧哲宗以不利之实,激哲宗使怒,惑哲宗使疑,谤毁宣仁圣烈保佑之功,傅致元祐皇后疑似之罪,引功自处,归过哲宗,挟天子贼害忠良,肆谗说几危神器,自古奸臣为害,无甚于此。
去年上封事数千,人人乞斩,天下公议,只此可见。
谋之,行之,蔡卞之恶,有过章惇
臣前来奏状已言之,今更详具大事六件如后:一、元祐六年哲宗皇帝始纳元祐皇后
前此未纳后时,禁中尝求乳婢,谏官刘安世等连上章论列,皇帝既未纳后,不知宫中求乳婢何用。
宣仁圣烈两府宣谕,是外家高氏所觅,安世乃止。
绍圣初蔡卞还朝,论及此事,以为宣仁有废立之意,乞追废为庶人。
一、自绍圣已来窜逐臣僚,应哲宗皇帝批出行遣者,并是蔡卞诬罔,先于哲宗前密启进入劄子,哲宗依劄子上语言批出,至今劄子见在。
一、绍圣三年,宫中厌胜事作,哲宗方疑,未知所处。
章惇欲召礼官法官共议,蔡卞云:「既是犯法,何用礼官」?
乃建议乞掖庭置狱,只差内臣推治,更不差有司同勘。
若非蔡卞建议,哲宗必未废元祐皇后
一、编排元祐中臣寮章疏,乃蔡卞建议,蹇序辰自编排,不曾与及。
具姓名,乞行遣,即奉行。
一、邹浩以言事忤旨,蔡卞即首先奏云:「吕公著曾荐以此诋讥」。
哲宗愈怒,遂编管
又执奏,乞治亲故送别之罪,哲宗不从,三次坚请,乃许置狱。
一、蹇序辰死党,首建看详理诉之议,安惇助之。
章惇迟疑未许,即以相公二心之言迫之,以此即日差官置局。
凡此皆蔡卞谋之,章惇行之也。
阴狡险贼,恶机滔天,虽凶很,每为制伏。
执政七年,门生故吏遍满天下。
今虽薄责,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别。
驯致不已,奸人复进,天下安危,殆未可保。
只如去年臣僚上言蔡卞之恶过于章惇,乃自太平州池州,顺流三程,一日可到,愚弄朝廷,仅同儿戏。
盖人人畏附,至今未已,故宁负陛下,不负
大奸元恶,未正典刑,人情愤叹,天象示戒。
故自今年正月至今两月阴雨,盖蒙气之證,于此可见。
昔周饥,克商而年丰;
卫旱,伐邢而得雨。
自以异议,当受大戮,所有恶,伏乞陛下早赐宸断,明正典刑,以答上天蒙气之證。
候正典刑之日,乞陛下差人于朝堂道路间采听,若人人不相庆,臣甘伏罔上之罪。
路监司提举都作院元丰五年十二月壬戌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一
路监司提举都作院河东提举常平等事赵咸梓州路转运判官许彦先秦凤等路以提点刑狱吕温卿京东西路转运判官吕孝廉淮南西路提点刑狱王瑜江南东路提点刑狱高复江南西路提点常平等事蹇序辰
刘拯邓州京西狱事御批元丰七年七月庚申 北宋 · 宋神宗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二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七
京西狱事,久经辨诉,是非之情,终未明决。
可并蹇序辰劄子,遣御史刘拯邓州鞫之。
论改正诉理事乞正看详官蹇序辰安惇典刑奏状元符三年六月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宋史》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闻周公作《立政》,戒成王曰:「其勿误于庶狱庶慎」。
盖虽成周之盛时,亦以误狱为戒。
神考熙宁诏曰:「狱讼非其情欤」?
盖恐天下治狱之吏有饰辞鍜鍊之失也。
周公之于庶狱戒其有误,神考之于狱讼虑失其情,先圣后圣,岂异意哉!
臣伏见元符三年六月十八日敕看详诉理所:「改正过元祐诉理之人,依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指挥外,其后来接续奏降指挥更不施行。
其已施行者并依今来指挥」。
除言语不顺别作一项外,蒙改正者七百馀人,其所洗涤可谓众矣。
无罪者既蒙洗涤,则看详之官如蹇序辰安惇者安可以不加罪乎?
谨按奏曰:「凡得罪于元丰之间者,若特出睿断以劝沮天下,则人臣不当辄为理雪。
或经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上下方敢施行,未审当时有司如何理雪」。
臣窃谓鞠狱断罪而使情法相当,若非皋陶作士,不能如是。
周公之戒其有误,神考之虑其非情者,正恐情法不能相当故也。
今曰有司勘断必是情法相当,如此,则是元丰之时九州内外为有司者皆皋陶也,其为谄诳,不亦甚乎?
且元符有司即元丰有司也,去年邹浩之狱,在京及新州所连逮者凡数百人。
按法定罪,则为厚诬君父,其党为同恶相济;
若言其情,则为尽忠于朝,其党为厚于亲戚朋友。
其情如此,而用法如彼,可以谓之相当乎?
安惇官为执法,职在献替,尚且率其僚属共为诬谄,而乃谓元丰有司所勘断者能使人人情法相当,此可以欺天下乎?
又如司马光宣训之语,究治刘挚等事,或缘凶悖之意或以奸逆之谋,按法定罪,则几至赤族;
若论其情,则尽出诬罔。
然则元符大臣致人以罪,情法相违尚乃如此,而谓元丰有司能使情法相当,孰敢以为然乎?
如曰出于睿断以示劝沮,臣下不当辄为理雪,以理观之,亦未然也。
臣请以近事明之。
熙宁元丰旧例,开封府公事或情轻法重,或情重法轻,则贴例取旨,或封入请宝,临时轻重,皆出睿断。
自元祐以来,知开封府臣僚请改旧法,不复贴例,喜怒任情,高下其手。
请宝得旨之事虽经睿断,而故失出入实由开封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又有司所勘公事,依例差官录问,有国以来未之改也。
绍圣四年正月以后,开封府所勘公事,一面画旨,直行奏断,更不录问。
衔冤之人或有枉横,既无覆审,何由自达?
虽缘本府取旨,事经睿断,而请不录问者实由有司。
如此之类,若复申明改正,又何累圣人之劝沮乎?
先帝知其然也,于是改此二法,请宝公事依旧贴例,而直行奏断者依旧录问。
自此而后,开封不敢越例而有请,罪人得因审覆而自诉。
方此二法未改之时,开封公事勘断有失,孰敢以为睿断之误乎?
盖人主变通之道,无所胶执,事有未便,改之而已。
昔虽未改,今亦当改。
此乃今昔相成之道,前作后述之理。
是以复行审问,再行贴例,则是哲宗之所自改也;
召还邹浩,叙复光、挚,则是先朝之所欲改,而今日之所当述也。
善继祖宗之绪,共述一家之美,亦何先后彼此之间乎?
以今视昔,则元丰应世之事,或因或改,皆圣人之迹耳。
迹不可泥,何独有司勘断之事而必欲保其无误哉?
为此说者,不过欲赞誉元丰,而自以为尽忠于神考耳。
神考盛德大业,高厚如天地,光明如日月,非凡愚讥赞所能加损;
况其所赞誉者元丰有司而已,岂不陋哉!
《传》曰「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武王之孝也;
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孟庄子之孝也。
若以孟庄子为法则,是元丰之事皆不可改,非特诉理而已。
若以武王善述为心,而不泥圣人已陈之迹,则改正看详诉理之事可谓合于公议矣。
蹇序辰安惇受大臣讽谕,意有所在,因谓诉理之事形迹先朝,必须如此施行,方名继述之义,遂使朝廷纷纷之事不已。
考之公议,合正典刑,伏望圣慈,特示威断。
封事别奏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四
臣窃惟大法者宿卫之法也。
改为三卫,卞唱之也。
《新经》有张本之议,《日录》有包藏之迹,违神考畏惮不改之训,行安石果断速改之请。
按书定计,以使厥兄,当面赞成,退而匿迹。
京由之而不误,它人岂测其用心?
运筹于手足之间,睥睨我爪牙之地,呜呼,昨者若非陛下圣断不惑,则其倾摇未遂止也。
人皆独罪于卞、京,而《新经》之诡说,《日录》之匿论,反复详密,累数千万言,皆巧摇之策也,孰为陛下略陈之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三原注引。)
臣闻元丰元年,知江宁府吕嘉问,与本路转运判官何琬互论公事,王安石閒居中,入劄子救嘉问神考不以安石为是也,批送安石劄子付因而奏辩不已。
神考于是直所奏,而嘉问夺官谪知临江军
安石饯送嘉问,赋诗以赠之,又尽录其诗而奏之曰「讽刺交作」,神考不以何琬为过也。
嘉问蹇序辰之妻父,此二人者,皆蔡卞之腹心,而邓洵武之密友也。
何琬之事,孰敢为陛下言之乎!
臣故曰蒙蔽熙丰之大美者,由等也。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三原注。
四明尊尧集序 北宋 · 陈瓘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八五
「臣闻先王所谓道德者,性命之理而已矣」。
王安石之精义也。
有三经焉,有《字说》焉,有《日录》焉,皆性命之理也。
蔡卞蹇序辰邓洵武等用心纯一,主行其教。
其所谓大有为者,性命之理而已矣;
其所谓继述者,亦性命之理而已矣。
其所谓一道德者,亦以性命之理而一之也;
其所谓同风俗者,亦以性命之理而同之也。
不习性命之理者谓之曲学,不随性命之理者谓之流俗。
黜流俗则窜其人,怒曲学则火其书。
故自等用事以来,其所谓国是者,皆出于性命之理,不可得而动摇也。
臣昨在谏省,所上章疏尝以安石比于伊尹
伊尹圣人也,而臣乃以安石比之者,臣于时犹蔽于国是故也。
又臣所上章疏,谓安石神考之师。
神考也,任用安石止于九年而已矣。
初用后弃,何尝终以安石为是乎?
臣以安石神考之师者,臣于此时犹蔽于国是故也。
臣昨者以言取祸,几至诛殛,赖陛下委曲保全,赐臣馀命。
臣感激流涕,念念循省,得改过之义焉。
盖臣之所当改者,亦性命之理而已矣。
孔子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又曰:「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性命之理,其有以易此乎?
臣伏见治平中安石唱道之言曰:「道隆德骏者,虽天子北面而问焉,而与之迭为宾主」。
安石唱此说以来,几五十年矣,国是之渊源盖兆于此。
臣闻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定则不可改也。
天子南面,公侯北面,其可改乎?
安石性命之理,乃有天子北面之礼焉。
夫天子北面以事其臣,则人臣何面以当其礼?
臣于性命之理安得而不疑也?
传曰:「君之所以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祭主,则弗臣也;
当其为师,则弗臣也」。
师无北面,则是弗臣之礼也,岂有天子而可使北面者乎?
汉显宗之于桓荣,所以事之者可谓至矣,而所施之礼亦不过坐东向而已矣。
若乃以君而朝臣,以父而拜子,则是齐东野人之语,庞勋无父之教,以此为教,岂不乱名分乎?
乱名分之教,岂可学乎?
臣既误学其教,岂可以不悔乎?
《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臣于既往之误,岂敢祗悔而不改乎?
臣昔以安石神考之师,是臣重安石而轻神考也;
臣昔以安石伊尹之圣,是臣戴安石而诳陛下也。
臣为陛下耳目之官,而妄进轻诳之言,臣之罪恶如丘山矣。
臣若不洗心自新,痛绝王氏,则何以明臣改过之心乎?
臣之所以著《尊尧集》者,为欲明臣改过之心而已矣。
周曰:「明此以南向,尧之为君也;
明此以北面,舜之为臣也」。
周之道,虚诞无实,而不可以治天下,然于名分之际不敢不严也。
飞蜂走蚁犹识上下,岂可以人臣自圣,而至于缺名分哉
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安石北面之言,可以谓之顺乎?
崇此不顺之教,则所述熙丰之事何日而成乎?
废大法而立私门,启攘夺而生后患,可谓寒心,孰大于此?
臣请序而言之。
昔绍圣史官蔡卞专用王安石《日录》以修《神考实录》,薄神考而厚安石,尊私史而压宗庙。
臣居谏省,请改《裕陵实录》;
及在都司,进《日录辨》。
当是之时,臣于《日录》未见全帙,知其为私史而已,未知其为增史也。
自去阙以来,寻访此书,偶得全编,遂获周览。
窜身虽远,不废讨论。
路过长沙,曾留转藏之语;
待尽合浦,又著垂绝之文。
考诋诬讥玩之言,见蔡卞伪增之意。
尚谓安石趣录,皆可凭据,之所增,乃有诬伪。
当是之时,臣于《日录》考之未熟,知其为增史而已,未知其为悖史也。
盖由臣智识昏钝,觉悟不早,追思谏省奏章,乃至合浦旧述,语乖正理,随俗妄谈,既轻神考,又诳陛下。
若他时后日,陛下以此怒臣,臣将何以自救,敢不悔乎?
《日录》云「卿,朕师臣也」,乃安石矫造之言;
又云「督责朕有为」,岂神考亲发之训?
既托训以自誉,又托训以轻君。
轻君则讪侮讥薄,欲弃名分;
自誉则骄蹇陵犯,前无祖宗。
其语实繁,聊具一二。
其《日录》云:「朕自觉材极凡庸,恐不足以有为,恐古之贤君,皆须天资英迈」。
此非托训以轻君乎?
又云:「朕顽鄙,初未有知,自卿在翰林,始得闻道德之说,心稍开悟」。
此非托训以轻君乎?
又云:「卿初任讲筵,劝朕以讲学为先,朕意未知以此为急」。
此非托训以轻君乎?
又云:「卿莫只是为在位久,度朕终不足与有为,故欲去」?
此非托训以轻君乎?
又云:「所以为君臣者,形而已矣,形故不足累卿」。
此非托训以轻君乎?
讪侮轻薄,欲弃名分,可以略见于此矣。
《日录》又云:「王安石造理深,能见得众人所不能见」。
此托词以自誉也。
又云:「如安石不是智识高远精密,不易抵当流俗。
天生明俊之才,可以庇覆生民」。
此托训以自誉也。
又云:「卿无利欲,无适莫,非独朕知卿,人亦尽知,若馀人则安可保」?
此托训以自誉也。
又云:「卿才德过于人望,朕知卿了天下事有馀」。
此托训以自誉也。
又云:「朕用卿岂与祖宗时宰相一般」。
此托训以自誉也。
骄蹇陵犯,前无祖宗,可以略见于此矣。
圣上以奉先为孝,群臣以承上为忠,明知其诬,谁敢覈实?
则可以钳塞众口,可以荧惑圣听,诳胁之术,莫工于此!
始则留身乞批,以胁制于同列;
终则著书矫训,以传述于后人。
诬胁臣邻,何足缕道,上干君父,可不辨乎!
自到阙以来,至为参政之始,不录经筵之款对,但书七对之游辞。
神考降问之咨词,无一问仰及于三代。
神考但慕魏,谓厥身不异皋伊。
仍于供职之初辰,首论理财之不可,恐宣利而坏俗,陈孟子之耻言。
凡他人极论之辞,掠为己说;
彼所献管商之术,归过先猷。
神考之谦辞,则曰「以朕比文王,岂不为天下后世笑」;
太祖之征伐,则曰「江南李氏何尝理曲」。
恣挥悖躁之笔,尽假烈考之词,矫诬上天,孰甚于此!
祖宗之威灵如在,圣主之继述日新,若不辨托训之诬,何以解在天之怒?
而况托训之外,肆诋尤多。
神考小心慎微,彼则曰「好察细务」;
神考畏天省事,彼则曰「畏慎过当」;
神考欲除苛细之法,彼则曰「元首丛脞」;
神考欲宽疑似之狱,彼则曰「陛下含糊」;
神考体貌勋贤,彼则曰「含容奸慝」;
神考嘉纳忠直,彼则曰「不惩小人」,又谓「奸罔之徒,陛下能诛杀否」。
比忠良于元济,责神考宪宗
谓不可以罢兵,当必杀而后已。
神考守祖宗不杀之戒,以天地好生为心,厌弃其言,眷待寖薄,先逐邓绾,次出安石
至熙宁之末,而安石前日之所怒者复见收矣。
至于元丰之末司马光等前日之所言者复见思矣。
卞等不遵神考末命,但务图己之私,以专绍安石为心,以必行诛杀为事。
请于哲宗而哲宗不许,请于陛下而陛下拒之。
人心归仁,天助有德,遂使奸谋内溃,逆党自彰
卞既不敢居金陵,人亦不复圣安石,悔从王氏,岂独臣哉?
朝廷缙绅,协心享上;
庠序义理,士所同然。
科举艺能,孰肯遽陈其所蕴;
有用之士,亦将先忍而后为。
变王氏诬君之习,合《春秋》尊元之义。
济济多士,何患无人?
又况安石所施,其事既往,若不自述于文字,后人安知其用心?
著为此书,天使之也。
安石著书之意,岂是便欲施行?
卞所安排,非无次序。
自谓举无遗策,何乃急于流传,宣示远近,不太速乎?
然则流传之速,天使之也。
天之右序我宋,而不助王氏,亦可知也。
如臣昔者妄推安石,谓之圣人,如视蚁垤以为泰山,如指蹄涔以为大海。
易言无责,鬼得而诛;
驷不可追,齰舌何补!
圣人,人伦之至也,傲上乱伦,岂圣人乎?
圣人,百世之师也,教人诬伪,岂圣人乎?
孔子,集大成者也,尚以不居为谦;
光武,有天下者也,犹下禁言之诏。
岂可身处北面人臣之位,而甘受子雱骄僭之名乎?
雱为安石画像赞曰:「列圣垂教,参差不齐。
集厥大成,仲尼」。
蔡卞书之,大刻于石,与雱所撰诸书经义并行于世。
臣昔以答义应举,析字谈经,方务趣时,何敢立异?
改过自新,请自今始。
于是取安石《日录》,编类其语,得六十五段,釐为八门:一曰圣训,二曰论道,三曰献替,四曰理财,五曰边机,六曰论兵,七曰处己,八曰寓言。
事为之论,又于逐门总而论之,凡为论四十有九篇。
合二门为一卷,并序一卷,共为五卷。
臣以忧患之馀,精力困耗,披文索义,十不得一。
加以海隅衰陋,人无赐书,神考御集,无由恭录。
又《日录》矫诬,与御批、日历、时政记牴牾同异,无文可考,欲校不得,但专据私书,略分真伪。
虽不能尽究底蕴,亦可以窥其大槩矣。
凡臣之所论,以绍述宗庙为本,以辨明圣训为先。
盖所述在彼,则宗庙不尊,诬语未判,则真训不白,何以光扬神考有为之心?
何以将顺陛下述事之志?
凡今之士,学古入官,身虽未试于朝廷,心亦不忘于畎亩,戴天履地,宁忍同诬?
日拙心劳,徒唱尔伪。
犯古今之公议,极典籍之所非,阴奉窾言,显违格训。
安石欲置四辅神考以为不可;
神考欲建都省安石以为不然。
今则四辅成矣,都省毁矣,道路为之流涕,圣主能不痛心?
人皆独罪于一京,安知谋发于蔡卞
至于宿卫之法,亦敢更张;
变乱旧规,创立三卫
用私史包藏之计,据新经穿凿之文,以畏惮不改为非,以果断变易为是。
按书定计,以使其兄,当面赞成,退而窃喜。
京且由之而不悟,他人岂测其用心。
事过而窥,踪迹乃露。
赍咨痛恨,虽悔何追!
在私家何足备论,于国事岂宜如此?
谓塘泺未必有补,可以决水为田;
河北要省民徭,可以减州为县。
至于言江南利害,则曰州县可析;
论民兵将领,则曰奖拔豪杰。
四海本是一家,何为分彼分此?
大法无过宿卫,安得率尔动摇?
弃旧图新,厥意安在?
昔元祐更张之始,方安石身殁之初,众皆独罪于惠卿,或以安石为朴野,优加赠典,欲镇浮薄。
司马光简尺具存,吕惠卿责词犹在。
深惩在列,曲恕元台
凡同时议论之臣,无一人指黜安石,往往言章疑似,或干裕陵。
以窥伺为心,包藏而待,润色诬史,增污忠贤。
凡愠怼曾布之言,与怒骂惠卿之语,例皆刊削,意在牢笼,欲使共述私书,将以济其大欲。
等在其术内,计无一不行。
良由议赠之初,不稽其敝;
若使早崇名分,何至横流?
司马光误国之罪,可胜言哉!
臣闻熙宁之初,论安石之罪而中其肺肝之隐者,吕诲一人而已矣。
熙宁之末,论安石之罪而中其肺肝之隐者,吕惠卿一人而已矣。
吕诲之言曰:「大奸似忠,大诈似信。
外视朴野,中藏巧诈。
骄蹇傲上,阴贼害物」。
吕惠卿之言曰:「安石尽弃素学,而隆尚纵横之末数,以为奇术。
以至谮愬胁持,蔽贤党奸,移怒行狠,方命矫令,罔上要君。
凡此数恶,莫不备具。
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
平日闻望,一旦扫地,不知安石何苦而为此也?
谋身如此,以之谋国,实无远图。
而陛下既以不可少而安之,臣固未易言也」。
又曰:「陛下平日以何如人遇安石安石平日以何等人自任?
不意窘急,乃至于此」。
又曰:「君臣防嫌,岂可为安石而废哉」!
又曰:「臣之所论,皆中其肺肝之隐」。
臣某窃谓,元祐臣僚于吕诲之言则誉之太过,于惠卿之言则毁之太过。
此二臣者,趣向虽异,至于论安石之罪,献忠于神考,则其言一也,岂可专誉吕诲而偏毁吕惠卿乎?
偏毁惠卿,此王氏所以益炽也。
祐之偏,可不鉴哉!
臣窃以天下譬如一舟,舟平则安,舟偏则危。
臣之以言取祸,初缘此语,然臣自视此语,犹野人之视也。
切于爱君,又欲贡献,前日之欲杀臣者必益瞋矣。
然臣之肝脑本是报国之物,臣若爱吝此物,则陛下不得闻安石之罪矣。
陛下不得闻安石之罪,则人臣之利美咸在矣。
为我宋之臣,岂可以不思乎?
乃者天子幸学,拜谒宣尼,本朝故臣,坐而不立。
跻此逆像,卞倡之也。
辅臣纵逆而养交,礼官舞礼而行谄。
僭自内始,达于四方,万国寒心,外夷非笑。
鷩冕夷俟,载籍所无,履加于冠,何以示训?
自有中国以来,五品不逊,未有此比。
然则观此一像,而八十卷之大槩可以未读而知矣。
蔡氏、邓氏、薛氏皆塑安石之像,祠于家庙。
朝拜而颂之曰:「圣矣!
圣矣」!
暮拜而颂之曰:「圣矣!
圣矣」!
国学风化之首也,岂三家之家庙乎?
臣故曰,废大法而立私门,启攘夺而生后患,可为寒心,莫大于此。
尊主爱国之士,孰敢以此为是乎?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极天下之所非,而可以谓之国是哉!
呜呼,讲先王之道,而以咈百姓为先;
周公之功,而以僭天子为礼。
咈民岁久,蠹国日深;
僭语为胎,遂产逆像。
以非为是,态度日移,废道任情,今甚于昔。
昔者初立国是,使惇行之;
惇既窜逐,移是于布;
布又窜逐,移是于京。
三是皆发于卞谋,三罪同归乎误国。
然则果国是乎?
果卞是乎?
若以卞是为是,则操心颇僻,赋性奸回,如邓绾者,不当逐也;
若以卞是为是,则以涂炭必败之语诋诬神考,如常立者,不当窜也。
神考,可以见悔用安石之心;
哲宗窜立,可以见斥绝安石之意。
两朝威断,天下皆以为至明。
陛下光扬,亦以去卞为先务。
扫除旧秽,允协人心;
布泽日新,上合天意。
乐于将顺,搢绅所同,梦阙驰诚,各恨疏远。
元祐元符之籍虽渐纵弛,而人未见用;
应诏上书之罪虽已释放,而士犹沮辱。
沮辱者不可复问,未用者自当退藏。
其馀虽在朝廷,或非言路,明哲之士,又务保身,纵有彊聒之流,自无私史之隙。
惟臣因论私史,祸隙至深,得存馀命,全由独断,臣之所以报圣恩者,敢不勉乎!
兼臣年老病多,决知处世难久,与其赍志于殁后,宁若取义于生前?
义在杀身,志惟尊主,故以臣所著《日录论》,名之曰《四明尊尧集》云(《宋文选》卷三二。又见《四明尊尧集》卷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原注,《邵氏闻见后录》卷二三。)
蹇序辰元符二年三月 北宋 · 邹浩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三一、道乡集·补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伏闻蹇序辰奉命使辽,颇失使事之体,为辽人所慢。
除改例受绢既已施行外,其宴于客省及饮酒辄拜等行见行取问。
臣窃以使事所系,实为朝廷重轻,故虽一言一语之间,犹必致谨而不敢忽,况有大于此者。
序辰乃宴非其所,拜不以道,曾不思故事当循,而惟辽人之命是从。
辽虽无知,岂不萌轻中国之心乎!
孔子曰:「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士且不可辱命,而序辰尚书,反辱命如此,宜典刑之所先而不赦也。
序辰善事执政,世所共知,窃虑早晚供到文字进呈之时,执政必有多方致力,为序辰之助者。
万一此计得行,有所宽贷,则不惟无以惩戒后人,兼恐彼中自此指为故事,永不可改,其耻不小。
伏望圣慈深赐省察,出自独断,重行黜责,以慰天下公议。
乞根究江南东路税役奏元丰六年十二月 宋 · 蹇序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一
江南东路李琮根究亏陷税役,官吏率以灭裂,未得均平。
乞本路各委逐县令佐,限一年重根究。
令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考察其能,改正虚冒。
数多者追前官所得赏授之,仍案前官之罪。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一。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七○之一五(第七册第六三七八页),民国江苏通志稿》大事志一五。
请著神宗宝训以备讲读奏 宋 · 蹇序辰
 出处:全宋文卷二五九一、《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九○、《续资治通鉴》卷八四、《宋代蜀文辑存》卷三二
窃见讲筵于经史之外,间以祖宗宝训进读。
圣谟英烈,具在此书。
先帝在位十有九年,其应世之迹,散于御批、日历、时政记、起居注,聚于实录。
然记详词博,未易周览,请选儒臣,取其尤系治体者,分别义类,著为《神宗宝训》一书,授之读官,以备劝讲之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