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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决疑十篇 其二 唐 · 皮日休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九
夫齐荼野幕之弑。
事起阳生
楚灵乾溪之缢。
祸因常寿。
而春秋归罪于陈乞公子比者。
不其远乎。
曰。
野幕之弑。
罪归陈乞。
阳生之罪可知矣。
乾溪之缢。
罪归子比
常寿之罪可知矣。
春秋之旨。
譬酷吏决狱。
瞢钳之刑。
尚犹不舍。
刀锯之戮。
何自而逃。
正统论 北宋 · 陈师道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六七、《后山居士文集》卷七、《古文集成》卷四○
统者,一也。
一天下而君之,王事也,君子之所贵也,吾于《诗》、《春秋》、《孟子》见之也。
周南》自风而雅,王者之事也;
《召南》自家而国,诸侯之事也。
公羊子曰:「王正月者,大一统也」。
孟子曰:「伊尹孔子得百里之地,皆能朝诸侯而有天下也」。
夫正者,以有贰也,非谓得之有正与否也。
天下有贰,君子择而与之,所以致一也。
不一则无君,无君则人道尽矣,吾于《中说》见之也。
王子曰:「中国有一,圣人明之;
中国有一,圣人除之」。
夫列国并立而不相尚,君子必致于一者,不欲天下一日而无君也,吾于《春秋》见之也。
《诗》降于风,《书》绝于《文侯之命》,则天下无王矣,《春秋》所以作也。
天下无王而正月必书王者,所以君之也。
由周而上,天下为一,学者所不论也。
由周而下,至于五代,其所论者五焉:有其位而不一者,东周是也;
有天下而无位者,齐、晋是也;
有其统而为闰者,秦、新是也;
无其统而为伪者,魏、梁是也;
上无所始,下无所终,南、北是也。
正之说有三,而其用一。
三者,天、地、人也。
天者,命也,天与贤则贤,天与子则子,非人所能为也,故君子敬焉。
地者,中国也,天地之所合也,先王之所治也,礼乐刑政之所出也,故君子慕焉。
人者,德功也,德者化也,功者事也,故君子尚焉。
一者,义也。
可进则进,可黜则黜,而统有归矣,吾于《诗》与《春秋》见之也。
西伯,诸侯也,君子与其王;
平、桓,周之馀,而君子夺其王也。
隐公摄位,而先君之元子,君子与其君也;
桓公世子也,王与诸侯大夫国人君之,而王法之所讨,君子黜之。
文王,西夷之人;
秦与吴、楚,戎蛮也,君子进而中国之也。
杞,裔也,君子斥而夷狄之也。
自周之东,夷于诸侯,其所有者号尔,故《诗》降而《书》绝之,君子盖有待也。
夫《诗》降而《书》绝,则天下无周矣,王者可以作也,而卒无以代之,徒以先王之世,天下须君而复与之,岂君子所欲哉!
桓、文一中国,却外夷,出民水火之中,有功矣。
而天命未改,故管仲不得而革也。
周存之者,天也,文武之泽也;
黜之者,人也,天下之法也。
此周与齐、晋之辨也。
秦之昭襄始亡周而臣诸侯,及始皇又合六国而为一,而学者不以接统,岂不已甚矣哉?
以秦之暴,疾之可也,而不谓天下为秦可乎?
夺之,其谁与哉?
新莽,汉之盗也,而汉讨之。
是犹之穷羿、卫之州吁,而齐之无知也,而学者疑其年,吾于《春秋》见之也。
鲁昭公之失国,寓于诸侯,而季氏服君之服、行君之事者七年,君子以其前系之昭,其后系之定,则以元始属之建武其可矣。
此秦、新之辨也。
三国之一,吾于续书见之也。
,中邦之旧也,刘、葛之所造也,君子之所向也,而地则四隅也,德远而功迩,君子不得而私焉。
吴、魏皆有志于天下,又皆有功于民,而中州也,于是与之,其得已乎!
曹魏之辨也。
自晋而下则为陈,陈亡于隋,则有终。
自隋而上则为魏,魏而上为燕、赵。
赵,继晋者也。
晋之亡犹秦也,非人亡之也。
举天下而弃之,智者得之,而谓之逆乎?
其事则汉唐,其名则霸,其义则虽非桓、文,亦非晋之罪人也,则有始。
石氏,羯也;
慕容氏鲜卑也。
然居中国之位,有中国之民,而行中国之矣,是犹《书》之秦,《春秋》之吴、楚也。
燕、赵不为夷,而谓魏为狄乎?
南、北之变,吾于《元经》见之也。
晋之东,犹汉也,属而继宗,古之制也。
其所以贵者,以中土之无代也,君子因其旧而与之,犹周也。
皇始授魏,进之也,天也。
而帝晋者,人也。
魏可贵而未贵,晋可贱而未贱,故君子持之也。
持之者,待其定也。
晋、宋有其志又有其功,而魏未有以胜之。
武、文没而孝文兴,于是南北定矣,故宋亡而帝魏也。
孝建之后,可以夺矣,而君子不忍者,武、文之泽也,故因其亡而取之。
或曰:魏假之华,齐、梁、陈斥之蛮,无乃悖乎?
曰:夷而变,虽未纯乎,君子进之也;
而变,虽未纯乎夷,君子斥之也,矧其纯乎?
孔子曰「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而不考其素善其变也,又况终身由之者乎?
色斯举矣」,而不察其著,恶其变也,又况言弗行乎?
此南、北之辨也。
学者拟梁于新,而唐非其族也,且其取之,夺也,非讨也,吾于《春秋》见之也。
楚比,盗也,而弃疾杀之,君子书之,曰「公子弃疾公子比」,以情不以迹也。
梁之存犹魏也,此朱梁之辨也。
吾于正统,质之经以定其论,资之公以济其义,折众说之枉而归诸正,庶乎其可也。
丞相李伯纪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九
某悚息,《春秋集传》遂跋以名言,使菲薄凛然增重,幸甚。
又蒙戒以深务慎重惇本之意,欲使其书垂世莫得瑕摘,惧非区区所能及也。
至于隐括极难,使归至当,则固所夙夜跂耸有望于左右者矣,受赐无量。
顷者,元中得某《论语》、《法言训故》及《乾坤》等数篇,元中每书论刺必数十条,其间相说以解者不啻十九,而某时因其言辄有刊定。
独论《庄子·内篇》与《易·乾坤》卦相为表里,此某昭然所不疑者而元中深以为非,往反荐数,终不可合。
某以是益奇元中之笃诚毕虑,不苟于朋友也。
司马温公范景仁神交莫逆,至论大乐,终身不合,此可以为世友朋之表矣。
相公所诲经、史阙文,谨当佩服,因而改之。
初谓经以一字褒贬而诸儒动以经为谬误,故有脱朝、脱日、衍日、脱王、脱人、脱名、亡事等,纷纷舛驳,无可据依。
汉何休颇疑非误,而陆农师一一守经立说,顾皆思而未达,故某因是说以更之。
抑又有甚可疑者,以为鲁史之阙,则圣人作经有可无疑于史者,如时必有秋、冬、夏、四月之类,从而阙之,是妄阙也。
若谓经以秦阨残缺,则三《传》传经乃自先秦以来各有师承,不相参稽,安得阙文若合符节?
此某所以未能无惑者。
然有一说可以已者,与其过而多尤,不若过而阙疑,斯可耳矣。
若灾异等说,则为尚可申释。
《春秋》书天地之变错人事之间,使人务以义类相求,是直鼓宫宫动,鼓角角动耳。
《洪范》谓之「念用庶徵」,若使非徵而书,是则妄也。
今善历者推步《春秋》日食数非止三十六,盖经于灾异如志人事,不尽书也,必有为也而书。
汉儒灾异之说虽不无凿,然能精而求之,则亦是在其中。
《法言》曰:「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
要之,灾异之占,古者卜史之所司也,后世卜史而儒学之士,言之岂得已哉!
欧阳文忠首为天道不可考知之说,非斥汉儒,至于荆公遂废《洪范》庶徵,使人君宴安平世,无复观天存变之意,驯至大乱。
前日水冒都城相公忧其变故,欲有论刺,即得罪去。
时当国者谓宾客言:「汉世灾异陋学,何足道于今日」。
某窃叹恨学术害教,一至于此,以诗志之曰:「绿衣侍史近天墀,天事茫茫欲强知。
水犯都城偶然耳,《春秋》陈说更何施」。
盖伤此学之废也。
夫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善言人者必有稽于天,而世徒以其感变难知,遂废不讲。
今不相与力救此失,则恐《春秋》、《洪范》之意精微遂泯,后生无闻。
使当孔子作《春秋》时有今变故,则必书水冒城郭于前而志狄围京师于后,某为之传亦当傅会天人,昭以象类无疑也。
《春秋》星陨山崩地震之变皆著王道大坏之徵,故王道不亡则强霸不兴、素王不作,是以为之感变如此。
譬如人之父母有子承家而不克遵业,将更择人付之,方其计虑将决之间,意象色辞必将伤怛忿怒而不得平,此齐、晋、孔子将兴之祥也。
郑伯髡顽之卒,使非变故,则书有常法,如宋公佐卒于垂棘,不著何以卒、何以在垂棘也,则但当书郑伯髡顽卒于鄵耳。
且志诸侯之会于前,而郑伯道卒,其地又相迩,此自足见其如会。
今书如会,又书未见诸侯,其繁如此,譬如天象光芒变常,此天之意必有故以示人矣,然则《传》殆不诬。
经志弑逆之罪,文固多变,如晋弑不书赵穿而书赵盾,郑弑不书公子宋而书归生,楚弑不书弃疾而书比者,皆义将有所起也,故《春秋》之法与实录异。
楚子麋卒以公子比出奔见弑,齐侯阳生卒以公会吴伐齐见弑,此皆有待《传》而后决,未如郑僖之深切著明也。
如郑僖之卒,使无三《传》,人必知其有异矣。
顾《传》不详著僖公不礼子驷之事,计驷之忿,必有若宋万、卫孙林父者,而乘君去故就新,国人危疑之际而肆其乱,何必无此。
相公试熟思而决之也。
当某著此书时无与议者,故于其类昭析不尽,今承谆诲,当更删改衍绎,使之别白分明以俟再见也。
前日相望甚迩,谓当亟得书疏往反,庶卒相与共济斯文。
今忽相去万里,岂非天哉!
《集传》此间固旧有本,但简册太大厚,不可携持,后令别作小本亦复易耳。
前所往书已属岳倅亟复,驰奉左右,庶行役倦剧之中可以寓目游心。
有便信至,愿复一二发药,使经学复明于世者自吾二人,亦不徒生于天地间矣。
伏纸悢悢,某再拜。
再答李格 南宋 · 许翰
 出处:全宋文卷三一一四、《襄陵文集》卷一○
某顿首,再奉书辞,反复前论,益知吾子之服膺大业,锐精至谊,必欲直之于未合,不究不已,斯古朋友之道也,某有望矣。
文公之娶,伤孝败礼,前已一二昭析,此得以略。
惟是宣公之娶蒙示新说,不可不报。
大婚之法,垂文经世,疑者提之,明者定之。
宣逆女于元年,录则罪恶自见,此则明定之者,妇姜去氏固为其疑而提之,如书赵盾、归生、公子比、陈乞之罪皆用此。
《诗》曰:「日居月诸,照临下土」。
齐国之士于鲁何有,而国人君夫人之如是者,何也?
为其以礼归于我也。
今姜归不以礼,则夫人之义缺矣。
《春秋》属辞比事,因变生文,白者垩之,赤者赭之,盖法自法,是以缺其氏而著其慝也,此齐惠公之罪也。
若曰齐侯捐甥舅之恩,废君臣之义,实使襄仲杀嫡立庶大恶不讥,而讥其嫁女,于有丧者轻重不伦,是不然。
《春秋》载事按见而著褒贬,至其谋谟诡秘,事离策籍,则有欲书而不得书者矣。
独前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
后子恶之,卒书「大夫如齐」,元年以来交施受谢,见齐之与闻乎故也,著其与闻乎故,则贬在其中。
说《春秋》者于此以意逆志可也。
襄仲、宣伯有罪,当不氏者而氏,以其为公女尊君命也。
按《春秋》自庄、闵以来大夫无以不氏贬者,虽有弑父逐君之恶,皆以氏书,则独何为于二子而以其氏立义
至于去氏以尊夫人,则礼未有以存氏为伉、去氏为恭者也。
《春秋》朝王聘霸,大夫皆不去氏,夫岂尊王霸也哉,而此何为施于夫人也?
避火非犯义也,使弃礼而往,斯犯义矣。
《易》有师贞,有旅贞,有君子贞,有女贞,若是者言各有所一也,《易》而守之,则众贞乱,今吾子以宋伯姬守礼无权为不足褒,是以君子贞而变女贞,何异以师贞而责旅贞也?
其在《恒》之《大过》曰:「妇人吉,夫子凶」。
言其为道异也,故天道变,地道常,君子则有制义行权,女子惟奉义则而已矣。
众人之所以为众人者以富贵生,贤人为众人之所不能为,故众人爱其生而贤者爱其礼。
伯姬死正而礼防不隳,使人知害有可避而不避,礼有易犯而不犯,以为则天下而垂光后世,彼其志必以是为贤于其生也,是以行之而无难。
君子若以为伯姬之年已老,可以无嫌于此,则汉唐吕、武之乱,岂其少与?
是以先王制礼一之不异其度也,若以情言,以暂舍礼为轻,以得全生为重,是不遵先王之制,毁天下万世之共宝而利一己也。
《春秋》重变礼,凡情之所便而礼有禁,此众人之所易踰,而《春秋》之所特谨也。
不然,以许易祊,岂不两利人国而必不可与?
族姻之国皆有侄娣,所谓以侄娣从者,非必同姓有也
虽当千八百诸侯之时,列国安知悉同姓,况至叔季,列国仅存,安得必责同姓之媵,然后女可嫁哉!
无同姓媵乃可,甥舅媵之,此于礼文无见,又于礼意无说,恐难据也。
经之难明久矣,不有刻难则思索不深,不总群疑则论说不究,故非得直谅多闻之友无以济此远业。
愿吾子虚心以思,极意而言,则某也受赐矣。
寓怀 其九 明末清初 · 钱澄之
 押纸韵 出处:藏山阁诗存卷十
端州有良珉,陆离光正紫。
搜奇穷溪潭,采石献公子。
袭以锦绣段,登之白玉几。
市人不可见,但闻公子喜
路有披褐人,自言怀者美。
立诸五父衢,投人人不视。
言欲谒朱门,试与公子比
客闻大揶揄,玉石那可似。
问客何由知,以意揣云尔。
嗟嗟市上人,耳食类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