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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朝议执中字几圣同年谢光与景仁同年见过 北宋 · 司马光
七言律诗 押真韵
结绶东堂同发策,白头相值益相亲。
却思景祐无多日,共见元丰有几人。
天下高名归广受(自注:二公皆致仕。),古来交道重
谢公身老才方壮,落笔成章字字新。
宣州吴子权陵阳1094年 北宋 · 孔武仲
七言律诗 押删韵 创作地点:安徽省宣城市
梦寐陵阳天上山,曾将心约白云閒。
仙衔已下青冥里,尘骨难留缥缈间。
三尺溪鱼如可控,千年辽鹤尚应还。
多情别后能论旧,远寄官醪为解颜。
吴执中有两鹅为余烹之戏赠1103年 北宋 · 黄庭坚
七言绝句 押歌韵 创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学书池上一双鹅,宛颈相追笔意多。
皆为涪翁,主人言汝不能歌。
宋故左朝散郎通判安肃军林君墓志铭1147年 宋 · 刘一止
 出处:全宋文卷三二八一、《苕溪集》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湖州市
君讳某,字无惑福州长溪人
曾祖仁珙,祖昱,父雄,皆隐德不仕。
父以君通朝籍,累赠承议郎
君自幼童知好学,刻意钻研,砺志寒暑饥渴。
久之,自以闻见不伟,慨然出求师。
太守蔡公襄大开学校,延四方豪英,而乡先生陈公烈起处士学官,士类益集,君往从焉。
先生每日夜闻君诵书,策励群弟子必以君为言,且相器重。
元丰初太学生,十年,声名日彰。
司业朱公服览其艺文,以为有柳柳州气骨。
又喜其庄重有常,处以职事,曰:「勉之,为馀子矜式」。
累试春官辄不利。
至元祐六年始登进士第,授温州瑞安
未赴,相继丁内外艰。
服除,调临江军司法参军,议法平允,为老吏所
再调邵武军司户参军,皆兼学官
建州松溪,政治不烦,悉出恺悌。
岁旱,飞蝗被旁邑,独不入松溪境。
邑人德之,欲以闻部使者,君谢止之,曰:「使我得名,如他邑何」?
终更,士民遮道,不得去者累日。
寻授泉州晋江丞,再授建州瓯宁
瓯宁负郭,当道路之冲,民剽悍健讼,最于一路。
食且朝,造郡守使者,归听民讼,未竟,或当食,放匕箸出,迓客无虚日。
君不自以为劳,事益精密。
夜秉烛省案牍,不一以诿吏。
威信并行,盗为出境,囹圄屡空。
使者交荐之,御史中丞吴公执中以君治行闻于朝,不果召。
已而用荐改宣教郎、知湖州归安县。
君为归安甚暇,且教且治之,民不忍犯。
岁潦民流,有圣旨赈济,君择地为茇舍区处之,适温凉燥湿之宜,视食饮淹速之节,所全活甚众。
使者上其事,减考功格三年,转奉议郎,再转承议郎权宗子博士
以年高请补外,除通判安肃军
待次京师,闻大将开边,君曰:「此胎祸也,吾不应及其难」。
亟买舟还乡,筑室于故园,与亲旧宾客举酒相乐,论者高之。
朝奉郎,赐五品
遇渊圣皇帝登极恩,迁朝散郎
以某年某月某甲子终于新居,享年七十有一。
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于长明宗佛寺之旁,盖君所自卜。
娶同邑周氏,有贤行,先君十五年卒。
男二人,曰声、曰仰。
三女,长适右迪功郎王旁;
次未嫁,与子声皆早亡;
幼适乡贡进士周直亮。
孙一人,曰同仰,今为右修职郎袁州宜春县尉
君孝于亲,义于乡党,天姿粹然,金玉人也。
钩贯经术,善属文,于词赋诗章尤工,后辈从君学者,皆有轨则。
有文集若干卷,藏于家。
其待人一本于诚,所治三邑,去皆见思。
尝语仰曰:「吾居官无以踰人,独小大之狱必以情,有不安者,蚤暮以思,未尝敢忘于心。
吾老尚何求,以是遗汝耳」。
归安时,余以邑子见君,君相遇甚厚,因获与仰游。
仰访余于里间,民吏惊曰:「是长官儿耶,我辈不之识也」。
盖始出而从吾游,其审慎而畏谨每若此,使余心愧焉。
仰嗜学能文。
仰父既葬君若干年,复见余于会稽,则论议益富,文益工。
其后以书抵余,求为君铭,所不得辞。
铭曰:
正而朴,匪砻匪斫。
安且舒,惟仁是居。
狱政慈祥,有苾其芳。
以遗其子,天其勿忘。
左中大夫致仕吴公墓志铭建炎四年十一月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九○、《浮溪集》卷二六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崇宁初,制诏以尚书左丞丞相,天子虚己而听焉。
丞相因得操其权,进退天下士。
诸附丽者,自布衣不旋踵至大官
或舍己而从他,则中以危法。
于是一时嗜进之徒,莫不希其声光于顾盼间,諰諰然惟恐不得当也。
当是时,太仆寺丞吴公点雅为相所知,相敬畏焉。
耻以其党进,力从之求去。
相嘻笑曰:「君欲首为去国之人耶」?
嗛之。
自是相持国柄二十馀年,士大夫不堪其专且久,挠节从之多矣。
惟公卒不求合以死,天下莫不高之,虽阿相之人,亦自以为莫及也。
公字圣与,其上世占籍光州,于唐为闻家,后徙邵武
至公之高祖沇,仕南汉循州军事推官
曾祖汉卿、祖颙,皆以行高其州里。
皇考诏益务修饰,教诸子以经。
子四人,踵登进士科,兄弟竞爽,知名当世。
累赠其官,为少师
公少持重寡言,人未之奇也。
总角以文见乡先生黄履,进退如成人,问皆可观,叹赏弥日,曰:「子必为令器」。
王文公修经金陵,负笈从之,繇是学益进。
元丰五年,擢进士第,调舒州司理参军
年少,人或易之,有市医砭人死,系月馀莫能决,公一见曰:「此非律所谓误不如方者耶」?
老吏相顾大惊。
英州真阳
岭海去朝廷远,吏多版授,守率以胥遇之。
始至,风公庭趋,公不为屈。
守大怒,欲诬以事,久而知其贤,反荐诸朝。
丁内艰,免丧监建州买纳务,守正无所阿徇。
用荐者改宣德郎
韩宗道杭州,奏知富阳县,政绩为一路最。
孙杰察访东南,官吏重足事之,独荐公为可用。
徽宗登极,转奉议郎赐绯衣银鱼,签书常州判官厅公事,州倚以为重。
太仆寺丞,相憾其去,出通判婺州
行未半涂,差拨发福建路钱物。
凡当是选者,事已必归报求美官。
陈留,以记白曹,不见宰相而去。
相滋不悦,下除通判睦州
秩满,移越州,遂请老。
贫不能归,客婺州兰溪,四壁萧然,处之晏如也。
御史中丞吴执中知其贤,起之再任,公不得已至京师
会同年生在庙堂,欲以公见上,公固辞曰:「吾尝谢事矣,岂可复见上乎」?
通判洪州,径出关不顾。
时茶法初下,责有司奉行,郡以丞领之,敢议者斥,吏奔走不暇。
公独条不便于民数事上之,人为寒心,公不恤也。
已而朝廷施行其说,至今赖焉。
秩将满,报政或欲召公,公闻,即以病告,得提点衡州露仙观,继领亳之明道宫、建之冲佑观南京之鸿庆宫,奉祠十馀年,卧家不复出,赐三品服。
渊圣皇帝受内禅,转中大夫,擢知漳州
于是公无意于世矣,复请老。
建炎四年十一月某甲子卒于家,春秋七十有四。
官自宣德郎十一迁至中大夫
有文集三十卷。
同里黄氏,封令人,先公二十年卒。
二男四女。
男曰延年,朝奉郎
次早卒。
女适从政郎广德县汪诗、迪功郎长沙县张某、朝散大夫徐敏中、朝散郎直徽猷阁范浩
孙男女各一人。
男曰祐,迪功郎南剑州司户参军
女适从政郎建昌军教授李汝翼。
公退然如中人,而操履刚方,其坚如金石。
与人言,虽面目严冷,而衮衮皆可书绅。
少清苦,一毫不取诸人。
其举进士、出京师也,仆遭疠焉,人皆恶之,欲委诸道,公辍己舆以载,徒走千里而归。
晚读佛书,益翛然有遗世意。
于简淡,盖往复而身安之。
凡世间所谓矫揉以钓声名者,公无以焉。
呜呼!
慕富贵而仕者,固人之常情,守道而不求,亦士夫之所当务也。
然利害陈于前而为举世之所熏灼,其不从者几希。
若夫屹然如砥柱,立于颓波之中,久而不为之动,盖今人所未见。
至终始完洁如公者,殆百年所无也,可不谓贤哉?
藻少从公游,服膺最久。
延年既以公卒之年十一月葬公于其居之西若千里王公岭之下,乃属藻识其墓,藻于是叙公之实而为之铭。
铭曰:
古之仕者惟己责,于遭穷通我何择?
世衰鄙夫乃求获,相时射利规什伯。
伟哉吴公挺松柏,力排冰霜傲堙阨。
世方贤愚糅黑白,朝为之徒暮隆赫。
幸公来游重其客,疾趋而逃远瑕谪。
终身轩裳不能迫,浮沈数州下膏泽。
晚归遐陬与世隔,竟全孤高返真宅。
向来公卿愧方册,揭兹铭诗告阡陌。
宋故永嘉郡太君刘氏墓志铭 宋 · 孙觌
 出处:全宋文卷三四九五
余尝读东坡先生《何公石桥》诗,反复其言,盖良二千石也,而不著其名。
久从先生他文字求之,亦不见所谓何公者。
绍兴九年,公之子宰,以母夫人状属余族婿毛兟来徵铭,又得御史中丞吴执中所为公墓文读之,然后知石桥者,故朝议大夫建安何公字讳及之守英州时所作也。
真阳之民病涉久矣,公梁石为桥,以便行者。
老幼阗道,争劝之趋。
桥成,壮丽甲于南海
州人画像祠公,如朱仲卿食于桐乡,至于今不废。
真阳在南方岭海外,数千里辟陋之国;
执中志公墓时,苏氏文章方遇禁锢,讳弗敢言,故士大夫莫有知者。
夫人刘氏,公同县人,年十八岁归。
公是时尚为进士,尝一夕梦大宫如王者之居,紫袍吏立殿上,问公乡县,公答曰昼锦乡。
吏曰:「汝乡非昼锦,即淡墨也」。
公寤,语夫人曰:「是何祥也」?
夫人曰:「公识之,此吉徵也」。
故试礼部第进士,率用淡墨书「礼部贡院」四大字于榜首揭之。
他日,公中选,顾见榜,大惊如梦者。
夫人明悟知事多类此。
大夫公仕三十年,行治劳烈称天下,一时大手笔传载其事,至今知有何公者,夫人与有助也。
夫人尝从公官四方,舅姑惮远不能从,比代还,即解装列堂上,尽出筐箧之实,陈之以奉其姑,姑屡却之,不听。
公既通籍,夫人以恩封蓬莱县君
至是,凡六更封号,辄不许,其视世富贵贫贱澹然,不知可择而取也。
政和二年,其子宰奏疏辞所授官,愿得一郡封其母为亲荣,诏从之,特封永嘉郡太君
呜呼!
夫人事舅姑、相其夫为贤妇矣,又卒有子上书纳禄,名动朝廷,天子宠嘉之。
玺书五色,玳首锦櫜,门巷聚观太息,为里中寿母,可谓贤也已。
七年十月某甲子,无疾而终,享年七十有七。
宣和二年十一月某甲子,诸孤以夫人祔于县之小梨山大夫公之墓。
五男子:曰定,曰察,曰宰,曰宿,曰寀。
三女皆嫁为士妻。
孙男女若干人。
铭曰:
矫矫何公,一德匪躬。
有古遗爱,循吏之风。
婉婉夫人,淑慎温恭。
来嫔君子,而大其宗。
钿轴金葩,雕车崇崇。
通都大邑,汤沐之封。
鹤发秀眉,纯漆点瞳。
七十七年,以华其终(《鸿庆居士文集》卷四○。)
字讳:《全集》卷六五、库本作「讳字」。
按此英州何公,《容斋三笔》卷一一称「何智甫」,郑侠西塘集》称「何智翁」,道光《广东通志》作「何智茂」。
此文似当作「何公讳××字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