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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乞贷孙旦州县之俸以养亲奏嘉祐七年三月 北宋 · 王畴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宋会要辑稿》礼三六之二(第二册第一三○九页)
内园副使李永世顷以孙旦为子,奏补郊社斋郎,今为大理寺丞
闻其父丧,即解官自陈大理寺,论其本不得荫,当追所出身。
且旦上不敢欺君,下不忍忘父,尽诚无隐,以礼行服,乃蒙坐法,废之终身。
母年老,无他子孙食禄,乞贷以州县之俸,使养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