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库 正文
桃花洞题名 南宋 · 赵善恭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二八、光绪《湖南通志》卷二八二
嘉泰元年春二月望日,郡守赵善恭季温、别驾邹非熊宗望,帅邑令陈敏学文之同出郊,劭农礼成,游□弇岩。洞户深杳,秉烛行数十步武,但闻两崖间泉声、琴筑声,忽岩豁如半月石,蔽其旁,日光下澈,真神仙窟宅也。裴回酌泉,凄神寒骨,不可以留,遂识石壁而退。李□刊。
潭州奏复税酒状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四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二、《西山文集》卷九
臣至愚极陋,误蒙圣恩,擢付一路。入境之初,访求民瘼,即闻榷酒一事重为潭人之害。既又详加考订,乃知积弊已极,不容不更,旧法具存,不容不复,臣敢疏其本末以闻。窃惟酒之有榷,本朝家所藉以佐经费,其来尚矣。然后行于江浙诸路而不可行于广南、福建者,盖瘴乡炎峤,疾疠易乘,非酒不可以禦岚雾,而民贫俗犷,其势不能使之必沽于官,故特弛其禁,以从民俗之所便。若重湖以南,虽非闽、广之比,然其密邻桂筦,旁接连、贺,风土气候,往往相似,故全、永、郴、道等州或听民自酿而输税于官,或于夏秋正赋并输酒息,未有专行禁榷如江浙诸路者也。独潭州在城或税或榷,前后屡变。考诸故牍,税酒之法实起于绍兴元年。是时兵革未息,城市萧条,幕府适有练达之人,建议于州,募酝户造酒城外,而募粕户卖之城中。入城之时,数罂以税。官无尺薪斗米之费而坐获利入,民无逮捕抑配之扰而得饮醇美。其后名公钜卿相继典州,皆因而不改。旁郡如衡,依仿其法,亦迄今遵行。至乾道二年,刘珙讨平郴寇,增置新兵,又乞屯军郴、桂,一时调度百出,亦不敢轻变税法,但增置糯米场,添创南北楚三楼,量从官卖,稍分酝户之利而已。及辛弃疾之来,创置飞虎一军,欲自行赡养,多方理材,取办酒课,乃始献议于朝,悉从官卖。明年,权给事中芮煇奏言:「潭州自行税酒法,人甚安之,官不费一钱而日有所入,今变税为榷,皆谓不便,人多移徙,虚市一空。始行之初,所得虽多,今止及半而米曲之本、官吏之给尽在其中。夫以小利易大不便犹不可,况初无可得之利?且彼方新经陈峒猖獗之后,又可遽扰之乎」?孝宗皇帝亟从其说,降旨住罢,令本州照久例施行。是年冬,帅臣李椿到官,椿于吏事最为详练,亦奏:「臣又居湖外,备谙土俗,税酒之为民便已久而弃疾改之,当创造营寨房廊日,役夫匠甚众,所入虽不下七八百缗,夫匠一散已不及初,其后愈见亏额。会计所得,除抱认诸司钱及赡给官吏,虚有废罢酝户之名,实无所益。请依旧于行酝户税卖,而帅司楼店亦且开沽,俟税课登羡日止」。朝廷从之。官司所酝既少,奸弊易防,故酒常佳而易售。民户安意税卖,无抵法冒禁之忧,故虽稍取其赢而不怨。自是官酒与民酒并行者为定例,莫之能改。及开禧二年,赵善恭又欲尽笼其息,不待奏闻,遽行官榷,酝户失业,犯法者多。甫及数年,其弊遂极。曹彦约到任,是时官卖之额日朘月减,幕府相视束手无策。彦约之议,大槩以为若行榷酒,则利在官吏而百姓蒙其害,一为税酒,利在百姓而官吏有所不便。此议一起,每指以为难行,皆官吏自为之计,非为公家计、为百姓计者也。以嘉定三年官卖本息计之,虽名收二十万八千五百八十七贯有奇,而米曲柴水本钱与官吏食钱却计一十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二贯,除本收息,仅有八万六千二百五贯,是一日所得止二百五十馀贯。若官卖一分,税酒二分,则日税之额不过一百六十馀贯,当不难办。于是复行淳熙八年已降之旨,参用淳熙十年官私俱酝之议,许城外百姓自行造酒,般运入城,上秤收税,每酒一斤税钱七文,不税而入谓之私酒。若城外以至禁地不可关防,即分地分紧慢改为旗望户,欲来者许之承扑,欲退者许之自陈。此外惟南北楚楼每岁量造三分之一,仍从官卖。其常平等处课额亦准旧例,径于息钱内取拨分隶,自是潭俗颇还旧观。既而安丙来自西蜀,视事之初,即议改榷,且限三日打并,投醪江流,见者抚膺,椎罂破缶,所在嗟怨。括马供磨,骚及编氓,伐木为薪,至空岳麓而不之恤也。倡优当垆,嘈杂郡斋,糟糠豢豕,充斥后圃。凡酒家一孔之利,钩抉靡遗。酒贵米贱,既相辽绝,重法以禁,亦不为止。搜逻之卒,旁午逵道,连坐之人,填溢犴圄。富者至加籍没,贫者令众监偿,异服荷校,累累于市。中下之家,阅月踰时不知酒味。小有雠嫌,动相诬讦,人人重足屏迹。糯米收籴,责之州县,虽穷荒之邑、艰歉之岁,坐数抛下,无得免者。监勒牙侩,科率舟船,所至骚然,人不堪命。其害不止一州,且及一路矣。后政帅臣叶时、邹应龙皆有意复旧,竟以弗果,然则改弦更张,稍苏民困,此政微臣今日之责也。且绍兴初元至今凡九十馀载,税法中虽暂改,然其行之之久,通前后七十馀年,榷法之行或三四年,或五六年即复,大都不过二十馀年耳。由是观之,税之与榷,孰便孰否,其大略可睹矣。自曹彦约复行税法,卫泾继之,每岁所入净息率不下八万馀贯,视昔之榷无大相过,是不科籴、不抑配、不搜捕,薪水之费、官吏之给,皆十去其七,而确然一定之息踵门自至,顾何所惮而不为哉?本司每岁诸军供给赏犒之费诚为不赀,若以一岁所入截长补短,痛加节约,亦可仅仅自给,外此而求多焉,必曰不榷不可。然盈虚相较,其实无几,徒为国家敛怨一道。况淳熙八年指挥,初无冲改,为臣子者乃辄废格君命,行其胸臆,臣虽至愚,窃所不忍。谨以日下措置复行税酒旧法,所虑人微望轻,不足镇压异议,既行之后,他时或有变更,则为酝户者重罹荡析之祸,是臣实误之也。用敢冒昧奏闻,欲望圣慈仰体孝宗皇帝嘉惠湘民之志意,特降睿旨,从臣所请。臣当琢石镌刻,立之通衢,以为本州一定不易之制,俾潭之百姓歌咏圣恩,永永无极,臣不胜大愿。伏候敕旨。
〔贴黄〕臣窃见荆湘之地徭峒错居,风俗犷戾,动摇则易,绥辑则难。乾道间,因官司敷卖乳香,激成郴桂之变,厥监非邈,人所共知。本司以安抚一道为职,正当禁止州县扰民之政,以销患未形,乃因榷酒之故,岁岁行下,科籴糯米,所酬之直未必能及时价,所支之钱未必能到人户。况又有追催之苦,有陪备之费,其为咨怨,盖不待言。扰民之事,首自为之,州县效尤,其将何责?倘非亟复税法,则岁造二十万缗之酒,用糯至多,苟不科籴,何所取办?万一有奸民扇摇其间,是因小利而致大患也。臣日夜念此至熟,是以断然行之不疑。伏乞睿照。
按:五月二十六日,奉圣旨依。
戊辰新恩游御园录 南宋 · 金盈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八
嘉定改元五月甲辰,主上临轩策进士。辛酉、壬戌,胪唱于集英殿。建安、昭武正奏名十有二人,特奏名十有七人,宗室取应一人,以六月戊寅讲乡会于聚景园。谢(源明)月光、赵(善恭)作肃、刘(爚)晦伯、窦(思文)文仲、李(正通)彦中、雷(霆)复之、徐(应龙)仲通、赵(善槱)材父遣书币来相席。邹(应龙)景初先自章贡致馈,至是还朝,复主盟斯会。黄(格)诚之、李(曼卿)仲硕、蔡(以中)正孺、李(桂)景诜、王(洪之)涂叔、真(德秀)景实预焉。调官较艺中都者三十人同席。先言还弗及与者。时中书舍人、太子庶子、直学士院邹(应龙)景初禀东宫面奏,得圣旨,特借御园。鉴远堂(御书金字。)讲团拜。翠光亭更衣。会芳堂会素食五杯。西斋、(系会芳堂西偏,面北开门,一望皆荷花,湖平水如镜。)凉观(以上四所,并青字御书。从正散柱直入至照壁,深四丈馀尺一,架梁下,可坐六十馀人,更有馀闲之地。)分茶,劝酒七盏,荤食。花光亭(金御书,八角。)、合风殿、松风阁(青字。)、凌波亭、橘里、橙乡、蓼洲、玩月亭(八角。)、露华亭(八角。)、莲湖、(在鉴远堂前弥望。)兰坡、芙蓉径、柳屿、桂林、柳坞、李溪、菊坡、龙舟(皆金妆鳞。),凡四五十所,足迹止到此而已。
按:《醉翁谈录》卷二。宛委别藏本。
六月十二日有持旧抄山谷内集注本来者鄱阳许尹序及目录题下注脚二叶皆在焉亟录之赋此志喜 清 · 翁方纲
押先韵 出处:复初斋诗集卷十二
黄集无足本,到今三百年(明弘治刻本已阙。)。
诗谱系于史,岂曰无郑笺。
兹序非仿毛,亦弗传疏牵。
上言君父伦,大义何炳然。
下及汉以来,作者数联翩。
终于杜乎取,又不以言诠。
如我意中事,往泊横浦船。
郁孤气崔嵬,飞翠下层巅。
大江浩扬灵,孰可拈于前。
十载无质处,万卷极丹铅。
昨者官库本,始获三注全(任渊、史容、季温。)。
分宁出新刻,㽦谱移旧编。
此事当聚合,不徒文字缘。
忠孝盖天性,其气必开先。
塞乎天地閒,摄之鲵桓渊。
蠹简有馀债,昨梦屡回旋。
焉得南陔刊,谁续宝剑篇。
是日公生日,神实式凭焉。
乙未溯乙酉,人才旷接连。
七百三十载,过眼惊云烟。
中閒任史辈,附骥名以传。
同时得后山,南丰实先鞭。
亦如江梅咏,益叹坡公贤。
应求非声气,斯道乃仔肩。
区区诗派图,紫微苦雕镌。
观此两叶注,可以众说蠲。
徘徊公像旁,再拜何由宣。
精神不于纸,复不于山川。
小几炉炷香,篆缕蒸绵绵。
晚来大风雨,忽作山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