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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邹卿墓志铭1198年 南宋 · 叶适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水心文集》卷一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君姓宋氏,讳希孟字邹卿温州平阳人
曾祖荫,祖槩,父之时。
庆元二年十月癸丑卒,年八十三。
明年正月,葬瑞安县长山。
娶徐氏。
子长曰伯廉,幼曰弥大;
曰直大、成大,曰浮屠、义天,皆先卒。
女嫁叶浩。
孙男女十二人。
浩以君行语余曰:「翁一生姓名不悬符牒,足趾不履官府。
僧卧四十年,常坐惟一曲绳床,怠则假寐,终不易坐,床题戛檐柱,黑白成坎,今其处存焉。
其于己,耻而不纵;
其于人,厚而不议。
敬妻如宾,役僮如倩,以争为残,以吝为贼。
静而生明,虑而先验;
其疾不痛,其死不乱。
盖性有乐地,身有常德,质合道,器合仁,不教而自至也。
凡书籍所载,问学所讲,其道心人欲,出入不常,操揉磨治,乃克底善。
故其为文,义反复而可传。
又所谓逸民隐德者,亦必苦身劳力,昼研暮赜,求志达道,不舍晷刻,使夫人以为是可以振暴于当世,而尚阙然隐没不能足也。
然则矫恶而进善,援显以明隐,古今之故,既皆若此矣。
今翁全乎天得之成资,而安乎畎亩之至顺,无持乎生存之学,而无蕲乎死灭之名,是以亲戚故人之外,鲜有知者。
其知者犹曰『是固田里之善而天民之常尔」』。
余闻而矍然!
嗟乎,余之后夫子也!
前掩而后覆,补败而扶伤,俛俛焉杂乎善恶而役乎名实也。
如泥中之迹焉,徒示其跌而已矣,其不得为田里之善,天民之常,审哉!
铭曰:
淳心之成,其行不倾,以不胶乎死生。
庆元四年□月□日。
大理邹卿夜饯席上留别 明 · 欧大任
七言律诗 押齐韵
乌飞廷尉府中栖,坐拥燕山玉嶂低。
半夜星辰丹凤绕,千门冰雪紫驼嘶。
避人谏草閒曾检,爱客诗篇醉屡题。
我去扬州五湖月,春鸿偏忆禁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