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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术对 其一 西汉 · 京房
 出处:全汉文 卷四十四
受学故小黄焦延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阳下生阳,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
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六十律毕矣。
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
宓牺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
故各统一日,其馀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
《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
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燠风雨之占生焉。
于以检摄群音,考其高下。
苟非革木之声,则无不有所合。
《虞书》曰「律和声」,此之谓也(《续汉书·律历志》上:元帝使太子太傅韦玄成谏议大夫章杂试问房于乐府,房对。)
又论六十律不可行 西魏 · 牛弘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四
谨案《续汉书·律历志》,元帝韦玄成京房于乐府,对:「受学故小黄焦延寿
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阳下生阴,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
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终于南事,六十律毕矣。
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
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大簇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
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
故各统一日。
其馀以次运行,宫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以类从焉」。
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
准之状如瑟,长一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
中央一弦,下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
执始之类,皆自造。
云受法于焦延寿,未知延寿所承也。
至元和年,待诏候钟〔律〕殷彤上言:「官无晓六十律以准调音者。
待诏严崇,具以准法教其子宣,愿召宣补学官,主调乐器」。
太史丞弘试宣十二律,其二中,其四不中,其六不知何律,宣遂罢。
自此律家莫知为准施弦。
熹平年,东观召典律者太子舍人张光问准意。
等不知,归阅旧藏,乃得其器,形制如房书,犹不能定其弦缓急,故史官能辨清浊者遂绝。
其可以相传者,唯大榷常数及候气而已。
据此而论,京房之法,汉世已不能行。
沈约《宋志》曰:「详案古典及今音家,六十律无施于乐」。
《礼》云:「十二管还相为宫」,不言六十。
封禅书》云:「大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而悲,破为二十五弦」。
假令六十律为乐,得成亦所不用。
取「大乐必易。
大礼必简」之意也(《隋书·牛弘传》,《北史》七十二)
律谱 南梁 · 毛爽
 出处:全隋文卷十五
臣爽案,黄帝伶伦氏取竹于嶰谷,听凤阿阁之下,始造十二律焉。
乃致天地气应,是则数之始也。
阳管为律,阴管为吕,其气以候四时,其数以纪万物。
隶首作数,盖律之本也。
夫一、十、百、千、万、亿、兆者,引而申焉,历度量衡,出其中矣。
有虞氏用律和声,邹衍改之,以定五始。
正朔服色,亦由斯而别也。
夏正则人,殷正则地,周正则天。
孔子曰:「吾得夏时焉」。
谓得气数之要矣。
汉初兴也,而张苍定律,乃推五胜之法,以为水德。
实因战国官失其守,后秦灭学,其道浸微,补缀之,未获详究。
孝武创制,乃置协律之官,用李延年以为都尉,颇解新声变曲,未达音律之原,故其服色不得而定也。
至于元帝,自晓音律,郎官京房,亦达其妙,因使韦玄成等,杂试问
自叙云:「学焦延寿,用六十律相生之法。
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阳下生阴,阴上生阳,乃还相为宫之正法也」。
于后刘歆典领条奏,著其始末,理渐研精。
班氏《汉志》,尽所出也,司马彪《志》,并所出也。
至于后汉,尺度稍长。
魏代杜夔,亦制律吕,以之候气,灰悉不飞。
晋光禄大夫荀勖,得古铜管,校所制,长古四分,方知不调,事由其误。
乃依《周礼》,更造古尺,用之定管,声韵始调。
左晋之后,渐又讹谬。
至梁武帝时,犹有汲冢玉律,宋苍梧时,钻为横吹,然其长短厚薄,大体具存。
臣先人栖诚,学算于祖暅,问律于何承天,沈研三纪,颇达其妙。
后为太常丞,典司乐职,乃取玉管及宋太史尺,并以闻奏。
诏付大匠,依样制管。
自斯以后,律又飞灰。
侯景之乱,臣兄喜于太乐得之。
陈宣帝荆州为质,俄遇梁元帝败,喜没于周。
适欲上闻,陈武帝立,遂又以二十管衍为六十律,私候气序,并有徵应。
至太建时,喜为吏部尚书,欲以闻奏。
宣帝崩,后主嗣立,出喜为永嘉内史,遂留家内,贻诸子孙。
陈亡之际,竟并遗失。
今正十二管在太乐者,阳下生阴,始于黄钟,阴上生阳,终于中吕,而一岁之气,毕于此矣。
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
六十律候,毕于此矣。
仲冬之月,律中黄钟。
黄钟者,首于冬至,阳之始也。
应天之数而长九寸,十一月气至,则黄钟律应,所以宣养六气,缉和九德也。
自此之后,并用京房律准,长短官宫,次日而用。
凡十二律,各有所摄,引而申之,至于六十。
亦由八卦衍而重之,以为六十四也。
相生者相变。
如黄钟之管,下生林钟,以阳生阴,故变也。
相摄者相通。
如中吕之管,摄于物应,以母权子。
故相变者,异时而各应,相通者,同月而继应。
应有早晚者,非正律气,乃子律相感,寄母中应也(《隋书·律历志上》)
周易口诀义序 唐 · 史徵
 出处:全唐文卷九百二
乾象既分。苍牙应运。
三才阐位。八卦昭彰。
故能道济不通。人用无极。
自兹已降。视述多家。
田何传于丁宽京房得之焦赣
遂使异闻竞起。舛駮纷多。
深乖述作之由。全误圣人之见。
若使广求文句。博引證验。
浮诞日兴。华伪滋蔓。
诚谓周鼠终亏于郑璞。鱼目以混于隋珠。
今则但举宏机。纂其枢要。
先以王注为宗。后约孔疏为理。
至于卦繇六位。并备而释之。
彖以详略。阙而不叙。
大抵举其六卷。分为上下两经。
直以口诀为名义。决要为旨。
或经象未显。辄提纬以證文。
传疏未明。将考名以消义。
遂使疑袪理悟。还希述作之功。
学寡难周。耻腾波于瀚海云尔。
汉焦小黄周易卦筮叙 唐 · 王俞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五
大凡在变化象数之中者。
莫逃乎易。
唯人之情伪。
最曰难知。
系称卜筮尚占。
忧患兴虑。
彼山上有火。
明入地中。
之情。
繇是观变。
自三古以降。
杂说歧分。
矧卜筮多门。
亡羊殆尽。
京房奇中。
然皆不免其身。
夫自知知人。
乃曰明哲。
则隗照易数于龚使。
焦赣发诫于明君。
照既没。
不显其占。
明且哲。
乃留其术。
岩耕东鄙。
自前困蒙。
客有枉驾蓬庐。
以焦辞数轴相示。
俞尝读班史列传。
及历代名儒系谱。
诸家杂说之文。
咸称自夫子授易于商瞿
仅逾十辈。
延寿传经于孟喜
固是同时。
西汉元成之间。
凌夷厥政。
先生乃或出或处。
外比包蒙。
辄以易道上干梁王
遂为郡察举。
诏补小黄
而邑中隐伏之事。
皆预知其情。
得以尤异当迁。
寻亦卒于官次。
所著大易通变。
其卦总四千九十六题。
事本弥纶。
同归简易。
其辞假出于经史。
其意雅合于神祇。
但率洁精专。
事无不中。
而言近意远。
易识难详。
不可渎蒙。
以为辞费。
后之好事如君山者。
则子云之书为不朽矣。
以圣唐会昌景寅岁周正五日叙。
授薛珰新郑县贾希弼汧源县李牢麟游县等制 唐 · 刘崇望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十二
敕。薛珰等。
我闻焦赣之伺奸邪。虞诩之推盘错。
皆屏盗之迹。为治县之先。
盗既不兴。县是用保。
今其时也。勉思齐之。
其于政之善恶。人之理乱。
赏罚甚明。足以自择。
珰得银章。无忘兢惕。
陈在中 北宋 · 杨亿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武夷新集》卷一八
某白:辱所著《蒙言释象》六篇。
披绎之际,初不能晓。
既而考释卦之由,赜取象之自,有条不紊,乃端若贯珠,自难而易,亦渐如攻木,颇以见作者之旨也。
岂不以山泉之象,著于大《易》,以「险而止」,盖取诸《蒙》?
二象并设,所以建六爻之位;
六爻肇分,所以明一卦之意。
初六混沌未判,目之为混源;
九二刚中得位,于焉而照物;
六三有求明之义;
六四得养正之理;
六五阴默;
上九文明。
推而广之,区以别矣。
且自三五以降讫于周,政教之污隆,讨禦之得失,创守之方略,治乱之本原,莫不周旋䌷绎,包括总统
引而伸之,如茧之抽绪;
提而举之,若网之在纲。
穷理尽性,钩深索隐,磊磊落落,自成一家之言矣。
京房作《易占》,焦赣作《易林》,历代宗之,然不过卜筮之说。
子云述《太玄》,建立方州部家,虽云准《易》,其如参以星历,颇近术数。
若今所作,但取一卦之意,磅礴数千载之间,摭其成败是非,可为蓍蔡者著于篇,杰然名家,贻于后觉,盖与夫先民之用心不同矣。
方将献于公车,升闻于天,充衡石之馀,备乙夜之览。
夏侯胜有云:「士患经不明;
经茍明,其取朱紫,如拾地芥耳」。
君之是举,岂仆所能识哉?
其本辄留,庶用探究。
聊述所闻,岂足多谢!
非韩中 其十 非韩第十一 北宋 · 释契嵩
 出处:全宋文卷七七七
韩子冯宿书论文,谓人不知其文,遂自比扬子云为《太玄》之时,乃引之言曰:「世不知我,无害也。
后世复有扬子云,必好之矣」。
因谓:「子云死近千载,竟未有扬子云,可叹也。
其时桓谭亦以书胜《老子》。
老子》未足道也,子云岂止与老子争强而已乎!
此未为知者。
其弟子侯芭颇知之,以为其师之书胜《周易》。
然侯之他文不见于世,不知其人果何如耳。
以此而言,作者不祈人之知也明矣」。
吾视此,未尝不抚书而为其太息,谓韩子可贤耶?
何其为言之易也?
夫圣贤之所以著书,岂欲与人争强乎?
圣贤唯恐道不明而人不治,故为之书,欲以传其道也,岂意与人争强也,不争而乃有所为耳。
夫以其所为而与人欲争强斗胜者,此特流俗使气不逞者之所尚也,圣贤如此而为,其去众人也何远哉?
其道至,自形人之不至;
其言是,自形人之不是。
其人有知,遂自服而尊美也,岂有争之而得人尊美乎?
自古著书,而其文章炳然蔼如也孰如孔子
孔子曰:「文莫吾犹人也」。
圣人岂以其道而苟胜乎?
《中庸》曰:「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君子居之」。
是岂以争之而为强耶?
《语》曰:「由也兼人,故退之」。
是圣人岂欲儒者而与人争强乎?
儒,为言不类其法,不亦误后世之学者也?
若《老子》之书,其所发明三皇五帝之道德者也。
文约而详,其理简而至,治国治家、修身养神之方,出师用兵之法,天地变化之道,莫不备之矣。
孔子从事问其人,岂非以其如此也?
而《老子》岂易胜之乎?
又况其所尚,以不争为德也。
子云平生学问于蜀人严遵君平,故其《法言》盛称于君平君平乃治《老子》者也。
子云为《太玄》,乃以一生三为创制之本,是亦探《老子》所谓「一生二,二生三」者也(此说见《太玄解义》。)
子云曰:「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
书之宗本既出于《老子》,而谓《玄》胜老氏,亦其未知思也。
桓谭岂为能知子云乎?
韩子乃援桓谭之言,则已可笑矣,乃又曰其弟子侯芭颇知之,以为其师之书胜《周易》,此又韩子之大缪矣。
之《太玄》设方州部家四位者,乃《易》之四象六画耳;
布八十一首者,《易》之六十四卦也;
二百四十二表存之而不尽书者,依周武口诀也;
展七百二十九赞者,乃《易》之三百六十爻耳。
不出乎阴阳二仪,其生剋不出乎七八九六五行之数,其纪纲不出乎三极之道,而之书大底资《易》而成之耳。
其《法言》曰:「其事则述,其书则作」。
《汉书》称雄,亦曰:「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皆斟酌其,相与放依而驰骋云」。
吾尝治《易》,得其四象八卦之数,凡《玄》之所存者,六气、五行、三才、七政、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七十二候、五纪、五方、五神、五音、十二律、九宫、十日、十二辰,莫不统而贯之。
盖圣人含章天机,秘而不发耳。
至汉,而焦赣京房辈辄分爻直日,而《易》之道遂露矣。
子云盖得意于焦氏之分爻也,复参之以浑天之法。
然其巧思推数,自起其端,为位、为首、为赞以钤乎一岁,效《易》以占天人之事,此其贤也。
夫《易》者,资《河图》《洛书》以成之,盖天地自然至神之法,圣人之创制也,然圣人亦不能发明也。
虽其时世更历三古,藉圣人发挥者九人焉,唯伏牺、文王孔子事业尤著。
子云之书,其始何出,而何得之
其为书之人,何如于伏牺、文王仲尼乎?
然《玄》之法盖出于人之意思经营之致耳,与夫天地自然之道固不可同日而言哉。
子云之贤不及伏牺、文王孔子,虽童蒙亦知其然也,而韩子侯芭为颇知之,而谓《玄》胜《易》,何其惑之甚也!
《晋书》谓王长文尝著书号《通玄》,有文言、卦象,可用卜筮,时人比之扬雄太玄》,是亦可谓胜《易》乎?
侯芭者尚不知其师之所祖述,何妄为之说,掩抑圣人之经,乱后世学者之志,细事也。
此足以识之狂愚何甚也,不必待见其他文而知其为人也。
韩子于此当辨斥之,以尊證圣人之道可也,乃更从事其说,茍以资其自矜,儒者果当尔耶?
吾恐以文争强,而后生习为轻薄,人人无谦敬之德,未必不自韩子之造端也。
吾尝谓扬子因《易》以成书,其谓述之可也,不应作经,自为其家,与夫大《易》抗行。
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仲尼犹不敢作,子云乃作之欤?
《汉书》谓诸儒讥扬子圣人而作经,盖亦以其不能尊本也。
何复用其书胜《易》,以重儒者之相非耶?
传易图序1039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七、《欧阳文忠公集》卷六五、《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一、《圣宋文选》卷二、《群书考索》续集卷三、《黄氏日钞》卷四一 创作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
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好学者,岂独忽于书哉?
盖其自伤不得亲见圣人之作,而传者失其真,莫可考正而云也。
然岂独无书之如此,余读经解,至其引《易》曰「差若毫釐,谬以千里」之说,又读今《周易》有「何谓」、「子曰」者,至其《系辞》则又曰「圣人设卦」、「系辞焉」,欲考其真而莫可得,然后知孟子之叹,盖有激云尔。
说者言当秦焚书时,《易》以卜筮得独不焚。
其后汉兴,他书虽出,皆多残缺,而《易经》以故独完。
然如经解所引,考于今《易》亡之,岂今《易》亦有亡者耶,是亦不得为完书也。
孔子门人追记其言作《论语》,书其首必以「子曰」者,所以别夫子与弟子之言。
又其言非一事,其事非一时,文联属而言难次第,故每更一事必以「子曰」以起之。
若《文言》者,夫子自作,不应自称「子曰」。
又其作于一时,文有次第,何假「子曰」以发之?
乃知今《周易》所载,非孔子《文言》之全篇也。
盖汉之《易》师,择取其文以解卦体,至其有所不取,则文断而不属,故以「子曰」起之也。
其先言「何谓」而后言「子曰」者,乃讲师自为答问之言尔,取卦体以为答也,亦如公羊、谷梁传《春秋》,先言「何」、「曷」,而后道其师之所传以为传也。
今《上系》凡有「子曰」者,亦皆讲师之说也。
然则今《易》皆出乎讲师临时之说矣,幸而讲师所引者,得载于篇,不幸其不及引者,其亡岂不多邪?
呜呼!
历弟子之相传,经讲师之去取,不徒存者不完,而其伪谬之失,其可究邪!
夫系者,有所系之谓也,故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是故谓之爻,言其为辞各联属其一爻者也。
是则孔子专指爻辞为系辞。
而今乃以孔子赞《易》之文为上、下《系辞》者,何其谬也!
卦爻之辞,或以为文王作,或以为周公作。
孔子言圣人设卦系辞焉,是斥文王周公之作为系辞,不必复自名其所作又为《系辞》也。
况其文乃概言《易》之大体,杂论《易》之诸卦,其辞非有所系,不得谓之《系辞》也。
必然自汉诸儒已有此名,不知从何而失之也?
汉去周最近,不应有失。
然汉之所为《系辞》者,得非不为今之《系辞》乎?
《易·需》之辞曰:「需于血,出自穴」。
《艮》之辞曰:「艮其限,列其夤」。
《睽》之辞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
是皆险怪奇绝,非世常言,无为有训故、考證,而学者出其臆见,随事为解,果得圣人之旨邪?
《文言》、《系辞》有可考者,其證如此,而其非世常言无可考者,又可知矣。
今徒从夫臆出之说,果可尽信之邪?
孟子所叹其不如亡者也。
《易》之传注比他经为尤多,然止于王弼
其后虽有述者,不必皆其授受,但其传之而已。
大抵《易》至汉分为三:有田何之《易》,焦赣之《易》,费直之《易》。
田何之《易》传自孔子,有上、下二篇,又有《彖》、《象》、《系辞》、《文言》、《说卦》等,自为十篇,而有章句。
凡学有章句者,皆祖之田氏。
焦赣之《易》无所传授,自得乎隐者之学,专于阴阳占察之术。
凡学阴阳占察者,皆祖之焦氏。
费直之《易》亦无所授,又无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十篇解上、下经。
凡以《彖》、《象》、《文言》等参入卦中者,皆祖之费氏。
田、焦之学,废于汉末。
费氏独兴,递传至郑康成
王弼所注,或用康成之说(比卦六四之类。),是即郑本而为注。
今行世者,惟有王弼《易》,其源出于费氏也,孔子之古经亡矣。
黄氏易图后题 北宋 · 文同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四、《丹渊集》卷二一、《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九一、《经义考》卷二一、《古今图书集成》经济典卷六三
《易》以数变,以管摄天下之事物。
横该直涉,穷崇扩远。
幽么隐奥,无所不及。
古之人得一绪而力引之,舒演盘约,以系其说。
滂洋滉漭,而初若有以可纪者;
究其推合迁就,往往于端末亦自盭。
今之所谓京房之学者是已。
既受术于焦延寿延寿尝谓:「必以吾道亡其身」。
后果然。
岂以其自置太审而尚凿者欤?
取六十卦更直日事,候一岁风雨寒温,以效其灾休;
独以《坎》、《离》、《震》、《兑》号方伯监司,以分至专王之气主之。
其事疑彊配,不精解。
勤且勤矣,然后人临文所惑,柰何?
故吾庶先之论,由此而兴矣。
庶先少游四方,博学善辩议,湛思无不晓贯。
因悟周流六虚之说,遂以完合京之罅漏。
散八卦所重之画,均诸消息,而著之图焉,终始出入,无一悖谬。
如瑵之聚斗,如辐之拥毂,循睨偻指,不失伦类。
复撰《明闰》、《衍图》、《卦气》三篇,以正诸家之未至,以辨传记所以昧没之意。
磨神睛,补鬼髓,庶先之深功厚力也。
欲视于世,求此题述,试为道其大氐。
世之君子考其图,阅其书者,皦然若粉墨畀画,不待讲解而其法自得,此吾所以不复区区也。
熙宁己酉孟冬望日,墨君堂书。
送云鹤山人 北宋 · 徐积
四言诗 押词韵第一部
星非甘公,卦非焦赣
善言五部,枝干迭用。
所据甚精,所发必中。
辅之以教,其益弥众。
以刚止邪,以柔止讼。
躁者使静,义者使动。
仁使之修,虐戒之纵。
险者使平,浮者使重。
如此庶乎,殆可折衷。
行矣勉之,斯言可诵。
易论(上) 北宋 · 李清臣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一一、《圣宋文选全集》卷一八
尝病世之学者不能知《易》之本,遗人事而泥天道,其卑者入于象数,而高者不过入于名理。
焦延寿京房毛爽祖孝孙之徒为六日七分之说,日辰之支干,律吕之清浊,风雨寒暑,节气之候,与天文历法,以为皆从《易》而生。
故术者咸自托于《易》,五行家曰:「我之术出于《易》也」。
太一家曰:「我之术出于《易》也」。
律家亦云然,历家之所云又然。
已而《参同》、方伎、卜相、筮占之流,莫不持筹衍图,指画天地,自以为知《易》。
意者借圣人以为高,祈世人之弗疑其妄而尊己之学也。
晚有韩康,颇号知《易》,至于圣人之精义,又往往溺入于名理,趣向大与佛老相类。
仲长子光尝称老《易》。
夫象数之与名理,固《易》之自出,然而本非圣人所以教世者,故不言人事而言天道,谓之伎术,非圣人之徒也。
自周秦间,已谓《易》为卜筮之一法。
及秦烧书,欲以愚黔首,始皇李斯曾不知卦爻有仁义之说,学之者可以不愚,《易》以此脱于乱世,独得不火。
后世传授不绝,然亦几矣。
后之学者,又坠《易》之旨,不能究极人事,而推天援神,放其言于惝恍冥迷之外,务以惑世,何《易》之少通而多塞如此哉!
夫是非定于目前而难以眩者,人事也;
易伪而不可诘者,天道也。
彼以谓己能谈天,众人必以我为洞阴阳而测变化,吾智甚大而吾学甚远,为力甚近而得名甚高,且有难诘之幸。
此如画师,喜为鬼神而惮为狗马,以鬼神难知而狗马易较故也。
嗟乎!
高者入于象数,卑者入于理名,而圣人之旨固已微矣。
夫圣人立《易》,岂止作空器、与后世为古法而已耶?
固将以利天下也。
卦之不同,一卦之体,当一世之事;
爻之不同,一爻之体,当一人之事;
位之不同,一位之体,当一时之事。
处治处乱,宜进宜退,处晦处明,宜刚宜柔,处上处下,宜为宜否,偶其时,会其事,曲折万变,圣人皆有术以处之,故出没于天地之间,而利不能诱,祸不能絓,恶不能垢,誉不能骄,小以之治身,大以之治天下无异道者则圣人以有用而为之矣。
因人以及三才可也,学者奚独以象数为哉。
传易之家 宋 · 金君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六、《金氏文集》卷下
商瞿受《易》于仲尼
仲尼卒,商瞿授楚馯臂子弓(一云子弘。)
子弓江东桥子庸(一云鲁桥庇子庸。)子庸授燕周竖子家(一云周丑子家。),子家授淳于光羽子乘(一云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庄
秦焚书,以《易》为卜筮之书,独得不焚,故传授不绝。
汉兴田何东武王同子中(读曰仲。)洛阳周王孙丁宽子襄、齐服光四人焉,皆著《易传丁宽作《易说》八篇,三万言,训诂举大义而已。王、、服皆作《易传》二篇。)》。
周王孙授魏蔡公(蔡公《易传》二篇。)王同授齐即墨成广川孟但、鲁周霸衡胡临淄主父偃菑川杨何叔元叔元《易传》二篇。
叔元传燕韩婴河内司马谈太中大夫京房(非焦延寿弟子京房也。)
丁宽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然周王孙师田何之学也。
田王孙王孙授沛施雠子卿(一云长卿。)兰陵孟喜长卿琅琊梁丘贺长翁
繇是有施、孟、梁之学焉(施、孟、梁氏章句各二篇。)
施氏授河内张禹子文琅琊鲁伯
淮阳彭宣、沛戴崇子平
鲁伯泰山毛莫如少路琅琊邴丹曼容
繇是施家有张、彭之学。
孟氏则改师法,以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得自师田生,而同门梁丘贺證明之,且非田生之法也。
白光少子、沛翟牧子况,由是孟家有瞿牧、白生之学。
氏者,始受大中大夫京房《易》,出为齐郡太守,后更事田王孙
然则京房田王孙,皆田何家法也。
汉宣帝时,闻京房为《易》明,求其门人,得
年老,授于子临。
临始从父学,亦尝事施雠,后卒行京房法。
五鹿充宗君孟君孟《略说》三篇。)君孟平陵士孙张仲方沛郡邓彭祖子夏、齐衡咸长宾,繇是梁家有士孙、邓、衡之学。
今《子夏传》即邓子夏,盖出于梁家也。
其后有京房《易字君明东郡顿丘人,非太中大夫京房也。)》。
房始授业梁焦赣延寿
云常从孟喜问《易》,会喜卒,房以延寿《易》即孟氏学,时孟氏门人翟牧白生皆曰非孟氏法也。
房后以灾异得幸。
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皆为博士,由是有京氏之学焉。
又其后有东莱费氏《易名直字长翁。)》,其学无章句,本以古字,号古文《易》。
以《彖》、《象》、《系辞》、《文言》解说上下经。
琅琊王平仲,由是世传费氏之学。
又沛人高相,与费公同时,亦无章句,自言出于丁将军传授子康兰陵毋将永,由是有高氏之学焉。
汉宣帝时,孟、梁皆立博士
至元帝世,立氏《易》。
惟费、高二家,未得列于学官
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意略同,惟氏为异。
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惟费氏经与古文,然受其学者,未盛于世。
梁丘贺以卜筮得幸宣帝,及至显官,故学者宗焉。
其后五鹿充宗贵幸,善梁《易》,元帝好之,欲考其异同,令充宗与诸《易》家论。
充宗乘贵辨口,诸儒莫能与抗,皆称疾不敢会。
施雠之门人张禹以经术为成帝师,位丞相,封侯,成就弟子尤著者彭宣戴崇,皆至公卿。
故施氏、梁之学尤盛于当世。
以至孟氏、氏弟子俱为博士,故二家之学亦行焉。
高相子康王莽所杀,故学者衰废,而费氏独行古文《易》,然而未得立者,盖亦不幸者矣。
其后东汉诸儒,习施氏者,则有沛戴崇子宾陈留刘昆威公洎子轶君文
习孟氏者,则有南阳(音圭)丹子玉中山阳鸿孟孙(鲑,佳反,又苦圭反。一作鲑,瓦反者,非。)广汉任安定祖
习梁氏者,则代郡范升辨卿,京兆杨政子行(一云范升杨政皆传孟氏《易》者,非。)颍川张兴君上洎子鲂;
张兴最知名,为梁家宗,弟子自远方至者,著录且万人焉。
氏者,则汝南戴凭次仲南阳魏满叔牙济阴孙期中彧惟高氏之学无传焉。
建武中,陈元长孙、郑众仲师皆传费氏《易》,其后马融荀爽亦为之传,自是费氏而诸家之学衰矣。
陈、荀、马皆当世大儒,故费氏之学益盛,今辅嗣之学盖出于费氏古文《易》也。
再原汉之言《易》者,一出于田何
其传者,若周王孙王同杨何大中大夫京房丁宽田王孙,皆本师法。
然当高、惠、文、景之时,学其未也。
、元间,施、孟、梁氏四家及高相之学,多以阴阳灾异为说。
惟费氏本以古字,号古文《易》,以《彖》、《象》、《文言》讲说上下经,为有本末;
又校之诸家,独与中古文《易》同。
流及马、郑等家,其学遂盛。
辅嗣,天启其衷,而入圣门之奥。
考其渊源,虽本于马、郑之学,然其流溥博,出于诸家远矣。
噫!
《易》之大原,皎若白日,函光于牺,旭于文,迄我圣师,而后正中焉。
昳于秦,薄蚀于汉,诸家之说棼焉,而圣道微矣。
辅嗣特起,斥去异端,天人之道,俄然而明。
然犹时若氛翳,未能廓然,若将有以待焉尔。
在其贤者,心圣人之心,犹得观望其光景者哉!
辛祖禹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六、《潏水集》卷四
承谕轨策,此乃天地阴阳自然之数,不可以臆说。
《乾》阳也、天也,《坤》阴也、地也,阴阳之数,乃天地之数也,故曰「轨从策起,策以轨受」。
庖牺始画八卦,后以八卦自相乘得六十四卦,又以六爻相乘得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分之各得一百九十二,而气数不在焉,气数自有损益也。
阳主进,倍其气而益之;
阴主退,倍其气而减之。
阳爻除气数二十四外,馀一百六十八,以策数而得七,七为少阳;
以气数倍为四十八,益之得二百一十六,以策数而得九,九为老阳。
老阳者动而观其变也,阳进故七而之九,九为老故变也。
阴爻以策数而得八为少阴,倍气数四十八而减之得一百四十四,得六而为老阴,六为老故变也,阴退故八而之六也。
凡求爻之策,阴阳各四因之,阳九以四因之得三十六,少阳七以四因之得二十八;
阴六以四因之得二十四,少阴八以四因之得三十二。
动静之理得,然后可以求拟议、成变化也。
方有河外之报,遽中不暇尽其馀,承问卦爻策数,此当各考其卦爻之阴阳,自可见矣。
凡卦老阴爻有几,以二十四乘之,老阴之策数也;
少阴有几,以三十二乘之,得少阴策数。
以老阴加少阴,即得阴爻之策数也。
卦老阳爻有几,以三十六乘之,得老阳之策数,少阳爻有几,以二十八乘之,得少阳策数,以少阳加老阳,即得阳爻之策数也。
阴阳合之,得其卦之策数也。
若卦之轨数,即考其阳爻有几,以老阳三十六、少阳二十八,共六十四,乘其数所得而倍之,得阳爻轨也。
考其卦阴爻有几,以老阴二十四、少阴三十二,共五十六,乘其数所得倍之,得阴爻轨也。
以阳轨加阴轨所共得之数,乃卦数之轨也。
承问阴阳之策总数,各从卦爻阴阳所得之数而乘之,自可见矣。
谓如阳爻一百九十二,九乘四因得六千九百一十二,六乘四因得四千六百八,故《通卦验》曰阴阳总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也。
若轨总数,则置阳爻一百九十二,六十四乘得一万二千二百八十八,倍之得二万四千五百七十六。
置阴爻一百九十二,五十六乘得一万七百五十二,倍之得二万一千五百,故曰阴阳衍而四万六千八十也。
自八卦成列,引而伸之,数在其中矣,此乃轨之大数也。
若欲遂知其来物,则当视其时而进,数满而去,得其所馀之数,考其所在,自可见矣。
辱见谕,此乃古人所用以为占者也。
如《左氏》所载,京房焦赣管辂郭璞辈皆用之,不专以轨策之数以求阴阳,老少兼通,别卦世应人又以年月气候日时而定也。
谓如世属阳卦,而世得阴爻,则为老阴;
世属阴卦,而世得阳爻,则为老阳;
世属阴卦而得阴爻则为少阴,世属阳卦而得阳爻则为少阳。
又如阳月阴爻,阴月阳爻,皆谓之老,当其月者皆谓之少;
如阴居阳爻,阳居阴爻,亦皆谓之老。
凡此老少不待策之九六而变也,各当其位皆谓之少矣。
以月之阴阳、日之阴阳、时之阴阳、卦与爻之阴阳,参而考之,兼之以气候而用之,此并自有法。
辛祖德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六、《潏水集》卷四
辱问卦爻御时,曰:八卦相乘为六十四,爻三百八十有四,以《坎》《离》《震》《兑》以御时,以三百六十爻以御日也。
《坎》居北方子位,阳之始,十一月卦也。
冬至阳始生,故《坎》始于冬至
《震》居东方卯位,阳之出二月也,故《震》始于春分
《离》居南方午位,阴之始五月也,故《离》始于夏至
《兑》居西方酉位,阴之成八月也,故《兑》始于秋分
馀每一卦,统二日间以减没,则七日而成卦,盖减没者数之馀,卦所不居也。
旧说以此法出于焦赣以授京房,非也,乃焦赣专用之法耳。
《易》之《复》卦曰「七日来复」,此圣人之言也。
冬至日《中孚》初爻用事,后七日《复》卦用事,则爻以御日,其来尚矣,岂特汉之焦赣乎?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故三爻而成卦,万物皆函三数,皆自然之数也。
卦虽各有体,其气互相交通,八卦二十四爻,阴阳各一十二,其气旁通,此爻之取象出于此也。
《易》曰:「巩用黄牛之革」。
此《坤》之气也。
又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此《乾》之气也。
问:《中孚》曰「乘木舟虚也」,《涣》曰「乘木有功也」,《益》曰「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何也?
曰:此皆《巽》在上也。
《巽》木也,风也,顺也,《中孚》,《巽》上而《兑》下,《兑》为泽,木在泽上,乘风而顺舟济之象也。
《中孚》六三、六四,皆阴爻中虚有刳木之象,故曰「乘木舟虚」也。
《涣》,《巽》上而《坎》下,木居水而风顺之,故曰「乘木有功」也。
《益》,《巽》上而《震》下,《震》虽主动,非若浮于水,故曰「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系辞》曰:「刳木为舟,剡木为楫」。
舟楫之利,以济不通,盖取诸《涣》象以此也。
《易》曰:「制器者尚乎象」。
夫断木为棋,刓革为鞠,亦皆有法,况圣人之制器乎?
故曰知器械舟车礼由己也。
问:制器者必取其象,若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此非制器也,而取于《噬嗑》,何象也?
曰:正取于也。
《噬嗑》,《离》上而《震》下,《离》,南方之卦,在上日中也,市为虚,《离》之也。
《震》东方之卦,万物所由出也,《震》为足为动。
《离》者万物相见之卦也,物出而相见,所谓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也。
《颐》中有物,得其噬,是谓各得其所也。
虽然,神农所取如此,《易》之大象则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所取象又如此,《易》岂一端而已哉!
问:《暌》曰「二女同居,而其志不同」,《革》曰「二女同居,而其志不相得」,何也?
曰:《暌》,《离》上而《兑》下,二女同居也,离火炎上而自居其上,泽水趋下而已居其下,水火异趣,故其志不同也。
《革》,《兑》上而《离》下,亦二女同居也,水本趋下而居于上,火本炎上而居于下,水欲趋而下,火欲动而上,水火相遇而争,故曰不相得也。
曹鉴秀才 北宋 · 李复
 出处:全宋文卷二六二七、《潏水集》卷五
辱示谕六律六吕,阴阳配偶,此说旧志甚详,亦众人之说多矣。
一律一吕,亦各有五音,此自然之理也。
京房受学于焦延寿,以其法衍之为六十律,又增之为三百六十,以合卦之三百六十爻,分而直日,以一律一爻以御一日,用之以推寒暑阴阳、天地风雨、气象休咎,及于人事,各有验者。
此非始于钱演之创意为之也。
律以当月者为宫,宫君也,为月之主,犹律之本月卦称辟也。
音之正者不过乎五,其变不可胜穷矣。
古乐不传,但自战国以来,乐尚哀思,能令人悲。
昔者师涓鼓清商,平公曰最悲,师旷曰不如清徵。
嵇康云导其音节,则以悲哀为主,美其感化,则以垂涕为贵。
皆亡乱之音也。
京房易传后1115年5月 宋 · 晁说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八○五、《嵩山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汉艺文志》:《易》,京氏凡三种八十九篇。
《隋·经籍志》有京《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种七十三卷,《唐艺文志》有京《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种二十三卷。
其《章句》亡矣,乃略见于僧一行李鼎祚之书,而其传者曰《易传》三卷,《积算杂占条例法》一卷,或共题《易传》四卷,而名皆与古不同。
今所谓《京氏易传》者或题曰《京氏积算易传》,疑《隋》、《唐志》之《错卦》是也,《错卦》在隋七卷,唐八卷。
所谓《积算杂占条例法》者,疑隋《逆刺占灾异》十二卷是也。
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九卷。
元祐八年高丽进书,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志》《周易占》十二卷是也。
自古《易》家有书而无师者多矣,京氏之书幸而与存者,才十之一,尚何谁之师哉!
说之元丰壬戌偶脱去举子事业,便有意学《易》,而辄不好王氏,妄以谓弼之外当自有名家者。
果得《京氏传》,而文字颠倒舛讹,不可训知。
逮其服习既久,渐有所窥,今三十有四年矣。
乃能以其象数辨正文字之谬于边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识之曰:是书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卦凡八变而六十有四,于其往来升降之际,以观消息盈虚于天地之元,而酬酢乎万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运五行,正四时,谨二十四气,悉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
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
奇偶相与,据一以超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
世之所位而阴阳肇乎所配(《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而终不脱乎本(以飞某卦之位,乃伏某宫之位。),以隐赜佐神明者,谓之「伏」。
起乎世而合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
终终始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
含于中而以四为用,一卦备四卦者,谓之「互」。
乾建甲子于初,坤建甲午于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为归魂之世,而归魂之初乃生后卦之初,其建刚日则节气,柔日则中气。
其数虚则二十有八,盈则三十有六。
盖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遗乎意,意遗乎言,则错总其用,唯变所适。
或两相配而论内外二象,若世与内(《革》水火配位,内《离》火四世水。),若世与外(《困》金木交争,外《兑》金初世木。),或不论内外二象而论其内外之位(《萃》土水入《艮》、《兑》,初土四水。),或三相参而论内外与飞(《贲》土火木分阴阳,《艮》土《离》火飞木。),若伏(《旅》火土木入《离》《艮》,《离》火《艮》土伏木。),或相参而论内外世应建伏(《观》金土火木互为体,建金世,应内土,伏火外木。),不论内外而论世建与飞伏(《益》金土入《震》《巽》,世与飞土,建与伏金。),或兼论世应飞伏(《复》水土见候,世应水土,飞伏水土;《屯》土木应象,世应土木,飞伏土木。),或专论世应(《夬》金木合乾兑,入坤象,世金应木;《蛊》金木入艮巽,世金应木。),或论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初九火、九四火克九五世金及乾之金。),或论世之所生(《巽》火木与巽同宫,世水巽木建火。),于其所起见其所灭(《大壮》起于子,灭于亥。),于其所刑见其所生(《随》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兑》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于时,死于时,生于位。
苟非彰往而察来,微显而阐幽者,曷足以与此?
前是焦小黄变四千九十有六卦,后有管辂定《乾》之轨七百六十有八,《坤》之轨六百七十有二。
其知之者将可以语邵康节之《易》矣。
彼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辞耳。
其谓斯何?
昔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传而至汉田何子装洛阳丁宽授砀田王孙王孙东海孟喜授梁焦赣延寿延寿授房,房授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繇是《易》有京氏之学而传盛矣。
白生者,不肯京氏,曰:「京非孟氏学也」。
刘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当时为何说也。
今以当时之书验之,盖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与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为一家之学,则其源委孰可诬哉!
此亦学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
盖自京氏为王学有馀力,而王学之适京氏则无繇矣。
或传是书而文字舛谬,得以予言而考诸。
今有不可就正者,阙以待来哲。
《积算杂占条例法》具如别录。
政和五年乙未五月庚辰嵩山晁说之记。
校定焦赣易林序 北宋 · 黄伯思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五六、《东观馀论》卷下、《焦氏易林》卷首
承议郎行秘书校书郎黄某所校雠中焦延寿《易林》,定著十六篇。
篇中或字误,以「快」为「决」,以「羊」为「年」,如此者众,校雠已定。
又若「喜」或为「嘉」,「鹳」或为「鹊」,义可两存,皆并著,可缮写。
焦延寿者,字赣,梁人,以好学得幸梁王,王共其资用,令极意学。
学成为郡吏,察举补令小黄
以候伺先知盗,盗不得发,举最当迁,吏民上书愿留,诏许增秩。
卒于小黄
其说长于灾变,以授京房,又著《易林》十六篇。
其法每卦变而之六十四为林,凡三千八百世。
臣谓延寿之法,凡筮得卦之卦,则观其所之卦林,以占吉凶;
或卦爻不发,则但观本卦林词,初未尝分四时节候。
至于《汉书·京房传》所谓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者,盖爻主一日,六十卦当三百六十日,馀四卦为监司
此法但以雨风寒温为候,而占灾变耳。
封事所谓辛酉太阳精明、丙戌蒙气复起之类,孟康注之甚详。
此自延寿占灾祥之一法,非关《易》筮也。
后世昧者弗晤,乃合二术而一之,而于直日卦中求所得卦,以考人之吉凶,谬托燕蓟士之秘法,岂不误甚欤!
盖直日之法,分至外,馀日惟一爻用事,而《易林》变卦则非止一爻也。
乃知林自林,直日灾祥之法自直日灾祥之法,二者虽皆本于《易》,同出于焦赣,而初未尝一其用也。
又本朝有王佖者,于雍熙二年春遇异人为筮,得《观》之《贲》,其林有「西去华山,游子为患」之语,乃《易》《观》中《贲》林也。
若以直日之法用之,《观》及《贲》乃白露之卦,非所宜用,不当于《观》中求之。
然其后事应甚著,异人之占固不应误,是知直日之说非可用于筮占也章章矣。
后之观考,不可以不辩。
延寿所著,虽卜筮之书,出于阴阳家流,然当西汉中叶,去三代未远,文辞澹雅,颇有可观览。
谨第录上。
跋汉小黄门谯君碑后 北宋 · 黄伯思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五六、《东观馀论》卷下
此碑称:「敏之先谯赣,能精微天意,传道与京君明」。
即《汉书》称京房治《易》,事梁人焦延寿者也。
而碑乃云「谯」,其氏姓不同如此,岂声文相近,承传之讹欤?
抑作碑者妄引以为谯君之先欤?
然二汉相距非甚远,为金石刻不应舛午,是知册牍所传,其失多矣。
《左氏》僖公二十三年:「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
遂取焦、夷,城顿而还」。
杜预谓「焦,今谯县也」,据此说,则焦、谯亦通音也。
近世有信安何籀者,以隶书知名,目是碑为蔡中郎书,未知何据。
自谓学此法,清劲有古意,与梁、孟、皇行笔正相反。
予谓汉世隶法至魏大变,不必梁、蔡,势自尔也。
此碑意象古雅,在樊常侍、蔡槁长二碑上,借非中郎,自可师法。
大观三年八月癸未西都掾廨装。
长睿书。
类占上序1130年 宋 · 李纲
 出处:全宋文卷三七四六、《梁溪集》卷一三四
人心,神明之府,天地之镜也,万物之鉴也。
虚而灵,寂而通,固可以无卜筮而知吉凶;
所不能然者,物蔽之也。
故必假于龟神物,然后能知之。
龟曰卜,曰筮。
卜所以兆象也,自阴阳五行之象交感而生爻者,为雨、霁、蒙、驿、克,故卜之用五。
筮所以兆数也,自阴阳五行之数错综而成卦者,内为贞,外为悔,故筮之用二。
卜筮之用,以其从违断天下之疑,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故曰探赜索隐,钩深致远,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于蓍龟。
《易》之道,以卜筮者尚其占。
而卦爻之变专以筮为主者,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神明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卦爻本于数,而数本于故也。
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卦皆六十有四。
《连山》、《归藏》以静为占,故爻称七八;
《周易》以动为占,故爻称九六。
七八者,少阴、少阳之数也,阴阳之少虚而未盈,故静而不变;
九六者,老阴、老阳之数也,阴阳之老盈而已极,故动而变生。
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故《易》以动为占,所以卦爻之辞其变不一者,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所指不同故也。
一爻变,则其占用所变之爻辞。
陈侯敬仲,遇《观》䷓之《否》䷋(六四爻变。),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之类是也。
二爻至六爻皆变,则其占用变卦之彖辞。
穆姜筮居东宫,遇《艮》䷳之《随》䷐(六二不变外,馀爻皆变。),曰是在《周易·随》「元亨、无咎」之类是也。
六爻皆不变,则其占用本卦之彖辞。
晋公子重耳筮得晋国,遇《贞》、《屯》䷂、《悔》、《豫》䷏,皆八,曰「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之类是也。
古之占筮,以辞为主,而又论卦爻之体。
若毕偃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
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为公侯卦」之类,论卦体也。
晋成公筮归国,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终,君三出焉」之类,论爻体也。
率之以卦爻之辞,揆之以卦爻之体,而凶吉之理明矣。
后世占筮有世应之说,有飞伏之候,有归魂、游魂之法,有纳甲、纳音之术,有星躔、气候之数,以五行之生克比和六神之王相囚废,决定吉凶。
京房郭璞焦赣之流,又各以其术制《易林》,春秋占法殆废。
至近世,则诸家之术亦失其传,所谓以卜筮尚其占者,或几乎绝,可胜慨哉!
惟依古法主卦爻之辞而兼论其体,参以诸家之术,庶几得之。
今掇取六经、《春秋传》、《国语》所载占筮及诸家之术可用者,史氏所传占筮术数之精微者著于篇,作《类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