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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曰。所谓立志者。至诚一心。以道自任。以圣人之训。为必可信。先王之道。为必可行。不狃滞于近规。不迁惑于众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也。(程子语。)看志字最要紧。直须结裹在从心所欲不踰矩上。然又须循乎圣人为学之序方可。(朱子语。)
七月。受落霞亭诗于函筵。
亭即先生高祖进士公啸咏之所也。
九月辞归时。同门诸友康逵仲鸿, 崔演 子涵,锦湖散人李仲五,李仲浩,李伏龙。或以诗或以序见赠。
十四年戊午。(先生三十九岁。)
二月。复进 (第 15H 页)
七月。受落霞亭诗于函筵。
亭即先生高祖进士公啸咏之所也。
九月辞归时。同门诸友康逵仲鸿, 崔演 子涵,锦湖散人李仲五,李仲浩,李伏龙。或以诗或以序见赠。
十四年戊午。(先生三十九岁。)
二月。复进 (第 15H 页)
申六月。左议政尹仁镜,兵曹判书黄宪,右赞成沈连源,左参赞任权,右参赞金光准,吏曹判书尹元衡,同知中枢 崔演,
礼曹判书李薇,工曹判书宋世珩等。会宾厅密启曰。乱逆天地所不容。不可以仁柔治之。左赞成闵齐仁。自诛逆之 (第 480H 页)
公。梦异鸟止于产屋。形备五章。鸣中金玉。既生。锡小名曰瑞凤。英悟绝伦。六岁而孤。好学不怠。十六。聘于 艮斋崔
相公之门。公器之曰。海底沉石也。二十二。中司马试。公志不在于小成。博观群书。以至星文数法琴操。通知大 (第 467L 页)
疏略曰。臣连承调理之 命。而病势弥留。累犯违慢之科。乃于此际。又遣近侍。特宣 圣旨。至有仍与偕来之 教。臣于此一倍惊惶。不知所以自处也。臣于当初拜 命之日。非敢有一分承当之望。迫于 严命。不得不冒昧出肃。其后又因国事多故。虽不敢言私。而不幸狗马之疾。重发于积伤之馀。委顿床席。差复无期。重任之一向虚带。诚有所万万不安于心者。故寻单请急。冀蒙 顾复之恩。而引分求退之志则只自耿耿于负席之中。而未暇一陈之矣。虽以臣受任以后事言之。赈政乖方。人民之死亡相继。举措失宜。国体之伤损非一。而 圣明每以拯济斯民镇静朝论。责之于已试蔑效之身。此尤臣死不敢堪承者也云云。○时有正言李宜晚论斥赈厅之疏。又有大司谏徐文裕疏论赈厅事。惠堂并引咎。 崔艮斋 再疏自引曰。自夫北谷之事出。而言事之臣。齐起而非之。耗财病国之责。既发于前。重价争利之斥。又至于斯。 (第 599H 页)
[乙巳士祸始末]
乙巳七月初一日。 仁庙升遐。 明庙即位。 文定王后垂帘同听政。八月某日下密旨于礼曹参议尹元衡。乃罪尹任,柳灌,柳仁淑等事也。二十二日。知中枢府事李芑,工曹判书郑顺朋,知中枢府事许磁,同知中枢府事林百龄等诣政院启曰。国有大事请面对。 上御忠顺堂。(所大行于思政殡殿) 慈殿亦同御。命召领议政尹仁镜,领府事洪彦弼,(右议政成世昌赴京)左赞成李彦迪,兵曹判书权橃,左参赞丁玉亨,右参赞申光汉,礼曹判书尹溉,判尹尹思翼,大司宪闵齐仁,大司谏金光准,承旨宋麒寿, 崔演, 宋世珩,李文楗,郑源,李润庆,注书安馠,检阅赵璞等八侍。芑等进启任罪。且言灌,仁淑等与任相厚。不自安 (第 71L 页)
乙巳七月初一日。 仁庙升遐。 明庙即位。 文定王后垂帘同听政。八月某日下密旨于礼曹参议尹元衡。乃罪尹任,柳灌,柳仁淑等事也。二十二日。知中枢府事李芑,工曹判书郑顺朋,知中枢府事许磁,同知中枢府事林百龄等诣政院启曰。国有大事请面对。 上御忠顺堂。(所大行于思政殡殿) 慈殿亦同御。命召领议政尹仁镜,领府事洪彦弼,(右议政成世昌赴京)左赞成李彦迪,兵曹判书权橃,左参赞丁玉亨,右参赞申光汉,礼曹判书尹溉,判尹尹思翼,大司宪闵齐仁,大司谏金光准,承旨宋麒寿, 崔演, 宋世珩,李文楗,郑源,李润庆,注书安馠,检阅赵璞等八侍。芑等进启任罪。且言灌,仁淑等与任相厚。不自安 (第 71L 页)
曹家庄。遇陈慰使李诚彦,书状官朴翰。因与同宿。始闻 本国消息。
过宁远镇
连山途中
杏山西数里。逢谢恩使柳润德,质正官 崔演。 下马地坐。相话而别。
自杏山抵小凌河遭雨
小凌河
大凌河
望十三山
闾
过宁远镇
连山途中
杏山西数里。逢谢恩使柳润德,质正官 崔演。 下马地坐。相话而别。
自杏山抵小凌河遭雨
小凌河
大凌河
望十三山
闾
曰。左议政尹仁镜,兵曹判书黄宪,右赞成沈连源,左参赞任权,右参赞金光准,吏曹判书尹元衡,同知中枢府事 崔演,
礼曹判书李薇,工曹判书宋世珩等会于宾厅。辟人密议。草启封署以入曰。乱逆之罪。天地所不容。王法所不赦。 (第 178H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