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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绍兴二十八年四月 南宋 · 张栻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四二、《南轩集》卷一三、《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二八二、雍正《湖广通志》卷一○六、道光《永州府志》卷一四、光绪《湖南通志》卷一八
岁戊寅夏四月己亥弋阳方畴耕道广汉张栻酌饯东平刘芮子驹于永之东山
久雨新霁,天朗气清,步上绝顶,山色如洗,相与置酒于僧寺之西轩,裴徊远望。
于时零陵张纡公饰预焉,俯仰庭户,忽喟然而叹曰:「噫嘻!
丞相范公忠宣之故居也」。
坐客皆耸然起而问之,公饰曰:「公居此时,某始年十三四。
某之先人辱为公客,故某亦得侍公。
公时已苦目疾,手执寸许玉用以摩按,某未之识也,则亟视之。
旁有小儿诳曰:『此石也』。
公愕然曰:『非也,此之谓玉』。
呜呼!
存诚至于不欺孺子,则公之气象可想见已」。
坐客皆咨嗟。
公饰又曰:「公居此西偏,为屋仅三十楹,盖与寺僧邻也。
诸孙皆尚幼,它日与寺僧戏,僧愚无知,至相诟骂,直行过公前,语微及公,公漠然若不闻见者。
明日僧大悔惭,跼蹐诣求谢,亦卒无一言,待之如初。
永之士间有得进见,公循循亲加训诱。
一日坐定,有率尔而问曰:『范某相公为何亲』?
盖斥文正公之名。
时二子正平、正思侍旁,悚汗恐惧,众亦惧。
公蹙頞久而曰:『先公也』。
言者恐。
已而复以温词慰其心,后亦与相见不绝。
公之度量虽曰天与,其亦学以以成之欤!
又一日,问坐客曰:『郡士之登科者皆归矣,而某人独未归耶』?
或曰:『试学官也』。
公愀然曰:『吏事近民,精心于此,学之要也,始登科顾求从便安耶』?
凡公言简而深,足以垂世立教,率类此。
自奉极俭约,士从诸子游者时命之饭,不过蔬三品,彘胾不掩盘。
后有客至,即以分饷,不复更益。
年幼,所记公如此,不能细也」。
于是坐客相与言曰:「江山如昔,公不可得而复见矣,而有如公饰者尚及见公,所记之详如此,岂易得哉!
而斯亭也,兵火煨烬之馀,屹然独存。
吾曹晚生,亦与闻公之言行,又岂偶然哉!
《中庸》曰:『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孟子曰:『闻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
于公其信之矣」!
子驹曰:「盍记之,以为异日传」?
虽不文,至此其何敢辞也。
抑尝记庚午岁来永时,寺僧有法贤者年八十馀矣,谓言:「范丞相居此,时为沙弥,每见公遇朔望必陈所赐书及赐物列于堂上,率家人子弟再拜伏阅」。
呜呼!
公之不忘君父至此,所谓在庙堂之上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文正公之心,公得之矣。
请并附于记之末可乎?
皆曰:「诺」。
弟枃、妷欢兼偕游。
后一日庚子记。
丹阳集跋淳熙十三年七月 南宋 · 王信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五、《丹阳集》卷二三
葛文康公以文章名世,世之名能文者举推尊之。
信簉乏纶闱,与公之孙给事邲游,从容论议,得公平生为多。
公妙龄擢上第,以三经试学官,应博学宏词科,俱第一。
徽宗太学,时以赋颂奏御者千馀篇,诏近臣第之,以公为首,于是誉益重。
虽然,兹公馀事尔。
公为大司成,数言时政得失,忤贵要意,褫职奉祠,处之晏如也。
起知湖州,过京师,以书诋当路,劝毋北举,其言有曰:「天下无事则宰相安,宰相生事则天下危」。
以今观之,识见过人远甚,岂特古所谓缀文之士哉?
有《丹阳集》传于世,仪真旧尝锓板,兵火不全。
姚君恪为守,复刊之,属余识岁月。
因笔一二以发幽光之绪馀,使后进得以窥前辈之学。
姚君本书生,累与宾荐,虽登武爵,凡事能润饰类此。
淳熙十三年七月初一日朝奉大夫、试中书舍人修玉牒官王信跋。
危教授论熊祥停盗判 其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八
已具申,后因陈寿哩状,经县陈论,称父陈九因被危教授宅捉缚打损身死,乞检验追究,备词申解陈哩赴州供对,及具公劄具申。
后熊谦、熊渐共状,诉各居兄熊祥被危教授装事加诬事,奉判于后:
熊祥之事,三尺童子皆知其冤。
便使真是教唆,亦因危教授诬告停藏,屈抑不平而发,况又未必非狱吏锻鍊之辞。
其奔走宪台,亦求脱免耳,情亦可怜。
况二人乃其弟侄,罪不相及,恩赦之后,使府岂不宽宥?
特以吏辈抑塞,未必为检举。
今既有词,身为县令,不敢坐视,备申使州,乞照赦疏放。
窑户杨三十四等论谢知府宅强买砖瓦判 其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集》卷三九
窑户十七人经县陈词,论谢知府宅非理吊缚抑勒,白要砖瓦事。
本县追到干人邹彦、王明供对,两词各不从实供招,遂各散禁。
今以两词供答参详。
据干人赍到文约,并称所买砖瓦皆是大砖大瓦,则所供价例乃窑户之说为是。
干人初供以为小砖小瓦,则与元立文约不同。
此乃是低价抑勒之验,窑户所以不得已而哀号于县庭也。
小民以烧砖瓦为业,不过日求升合以活其妻孥,惟恐人之不售也。
所售愈多,则得利愈厚,岂有甘心饥饿而不求售者哉?
寄居之家所还价直与民户等,彼亦何苦不求售?
今至于合为朋曹,经官论诉,必是有甚不能平而后至此也。
今观其所议,收买砖瓦,窑户不肯卖,便至于经官陈词,差弓手邹全、保正温彦追出。
寄居之与民户初无统属,交关市易当取其情愿,岂有挟官司之号令逼勒而使之中卖之理?
至于立约,又不与之较物之厚薄小大与价之多寡,则异日结算以何为据?
是不复照平常人户交易之例,而自有一种门庭,庶几支还多寡惟吾之命是听也。
又先支每人钱米共约八贯,而欲使之入纳砖瓦万三千片,所纳未足,更不支钱。
一万三千砖瓦所直十七千,今乃只得钱八贯,而欲其纳足,窑户安得馀钱可以先为烧造砖瓦,纳足而后请钱耶?
小民之贫,朝不谋夕,今其立约乃如此,是但知吾之形势可以抑勒,而不知理有不可,则必不能免人户之论诉也。
今又以为元约一万三千,今只入五六千便作了足,即是现买现卖,本宅何不前期将钱借与各人?
世间交易未有不前期借钱以为定者,况所烧砖瓦非一人之力所能办,非一日之期所能成,必须作泥造坏,必须候乾燥,必须入窑烧变,必经隔旬月而后成。
今六月半得钱,七月半之后逐旋交纳,所入之价反多于所借之钱,岂得尚归罪于窑户耶?
干人之词尚欲惩治窑户之背约,所谓文约,岂窑户之所情愿?
追之以弓手保正,抑勒而使之着押耳。
官司二税,朝廷立为省限,形势之家尚有出违省限不肯输纳者,况于私家非理之文约,而可以责人之必不背约耶?
寄居、百姓贵贱不同,张官置吏难以偏徇。
邹彦、王明且免断,安广监邹彦出外,备已入砖瓦未还价钱还窑户。
所有窑户三名已搬到砖瓦,未曾交入,亦仰监邹彦照入具价钱呈。
王明一名且寄收,候还钱足日呈放。
两词各给断由。
邹宗逸诉谢八官人违法刑害判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四、《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九
昨窑户并邹宗逸陈词,并是弓手搔扰。
在法,弓手,官司尚不得差出下乡,私家辄行差使,是以引惹人户词诉。
况佐官不得受状,近降旨挥甚严。
今遣人出屋,辄以停藏为名,妄尉司县尉亦不契勘,便行受理,此皆受制大家,深属未便。
据词人所论,专指谢八官人,乞行追究。
今以两魁漕贡,见该奏荐,不伏出官。
若事属利害,则虽命官,亦合追逮;
但今所陈,以为干人,则难便令主仆供对。
且唤上词人并最紧合干人邹季文、戴祥、张仲三名对。
宋有论谢知府宅侵占坟地判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五、《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九
宋有论谢知府宅强占园地,已系庆元元年以后论诉,屈抑不伸等事。
及追谢知府宅干人索干照理断,干人录白到契字,称宋有已曾作知见交钱着押,又称一项系与曾吏部宅交易。
据宋有称:宋朝英谢知府宅关锁抑逼,一家恐畏,只得着押。
又称曾吏部宅即是谢知府宅,假作曾吏部宅名字。
及索出宋有关书,乃是宋有、宋辅两户均分产业,内有众户尅留产业甲龙甲师字两号,有祖父母墓共四所,兄弟商议不得典卖,关约分明。
谢知府宅乃于嘉定元年立契买置,只作宋朝英立契。
岂有宋辅、宋有两名尅留物业,内有坟墓四所,乃径与宋辅之孙宋朝英交易之理?
又岂有绍兴年间兄弟立约不得典卖,乃可以违约交易之理?
以宋有共分物业,乃能使之作知见人着押,则是以形势抑逼可知。
交易之时,宋朝英年未及丁,则其畏惧听从,亦无可疑者。
宋有又曾经县、经军、经转运司论诉,竟不获伸,则其倚恃形势尤可见也。
人家坟墓乃子孙百年醮祭之地,谢知府宅乃欲白夺以为园囿饮宴之所,谢知府独无祖先父母乎?
其不仁不义,倚恃豪强,乃敢如此!
谢知府曾吏部违法典卖宋有共分物业,又抑勒宋有作知见人,显是知情违法分明,合追契书毁抹。
谢知府宅倚恃形势,不令赍出契书,且将园池给还宋有、宋朝英,径自障截管业,仍给断由为照。
仍申军及诸司
徐莘首赌及邑民列状论徐莘判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五、《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三九
根莠不去,则谷不能以自植;
败群者不斥,则羊不能以自肥。
本县实缘败坏之久,奸豪得志,细民被害。
历考其尤者,则寄居中盖有其人,而士人则徐莘是也。
徐莘侥倖一举,本不足道,乃恃强很大,为一县之害。
经县道榜示,尚不悛改,去年又与寄居扶同论诉县道,权县已被行遣,合干人亦被断配,自此愈见恣肆。
本县虽访闻本人颇为民害,然人户不敢论诉,亦且暂已。
今探闻当职时暂差出,便复论诉人吏,全无着实。
寻又据市民列状,赍出县榜论诉,显见徐莘扰害乡民。
照得朝廷日来深虑寄居等人扰害乡曲,故虽乐安邹山、曾复系是命官,亦且押送它州居住。
盖投之四裔,屏之远方,古人所以治顽民者,不若是则终无以绝其本根。
今徐莘者若不屏逐,无以遏绝奸恶。
今备词并县榜申解使军,欲乞将徐莘押送外州居住,庶绝后患。
本县除已将一行人疏放外,其徐莘合行申解。
奉军判:徐莘押送吉州拘管,申朝省及诸司照会。
陈安节安国盗卖田地事判 其一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三五、《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四○
阿江有子,长名安国,第六十;
次名安节,第六二。
阿江于五月经县论长男安国盗将田业出卖,续送主簿厅,阿江又自出供状,亦称长男盗卖田业。
寻追上得业人曾金紫、曾司法、陈德远三户契照,而阿江已谓其子不肖,又为形势之家拖延不肯出官,愤闷得疾身死矣,但存其弟陈安节与之證对。
据契书,皆有阿江及弟安节着押,而弟安节则不肯承认,以为其母及安节不曾着押,皆安国假写。
阿江已死,无可验證,但以契上所书陈安节三字比之,安国陈安节两人经官状词亦各有陈安节三字,则知其为陈安国假写,无可疑者。
契上节字皆从草头,其傍皆从耳字,陈安国状上节字亦如此写;
陈安节状上则皆从竹头,其傍皆从附邑。
又唤上书铺辨验,亦皆供契上陈安节三字皆陈安国写。
则是瞒昧其母与弟,盗卖田产无疑。
德远、曾金紫、曾司法三契所得田业各合析为二分,以陈安国一分还得业之主,以一分还陈安节
契字批凿还陈安节收执,别给据付陈德远、曾金紫、曾司法照管。
一分物业仍监陈安国备一分钱还陈、曾三家。
陈安国勘杖六十,引监钱。
陈安节放。
李侍郎梦闻书 其二 南宋 · 黄干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四一、《勉斋先生黄文肃公文集》卷八
干自知疏拙,不敢萌一毫寸进之念。
金陵赘员,方挈贱累为久安之计,忽蒙除郡之命,自念疏远,何以得此?
吹嘘之赐,端有自来,感激亡已。
圣贤相逢,公论昭著,尺寸之长,尚有可采,辄破去前例,不次而用之,朝廷何负于士大夫?
敢不勉竭驽钝,以图报塞。
汉阳为郡,虽小国寡民,然实吴蜀往来之冲,武昌唇齿之国,无汉阳武昌亦不能以自立矣。
丙寅丁卯之事,干适在武昌,亲见其事。
武昌官民日夜望汉阳之烽火以为安否,向使虏人数骑抵大别,则武昌不攻而溃矣,其不至汉阳者幸也。
然其为郡最小,事权最轻。
郡无城郭,郭内之民仅千家,有兵二百人,人月给米五斗,多者一石,朝来暮去,若客旅之视传舍。
郭外沿江之民几二千家,皆浮居草屋,视水之进退以为去住,则迁于城之南,则移于城之北,若鸿雁之去来。
每岁二税所入,不及中州大邑之一都,官吏请俸仅及中州三之一,驺从不备,往往徒行,以是仕者惮来,阙员殆半。
如此何以为国?
由是武昌视之若属邑然,而此邦官吏又不克自振,其为衰陋,未见其比也。
干视贱事已兼旬,首集郡兵而第其强弱,倍支廪粟以活其家,校其武艺之工拙,数支赏给,而士卒始有固志,自是尝有应募而来者矣。
同官亦量其所得之多寡而优恤之,与同甘苦。
百姓不问其已经县经县、已结绝未结绝,应有词诉,一听其来,而曲直始有所伸。
民心安,官与兵各得其所,方渐有州郡气象。
但土地褊小,虽滕文公之贤亦不能以为善国也。
妄意亦欲有一二兴创,势须洞究本末,然后敢请于朝。
亦惟藉侍郎里言之重,庶或不至于掣肘也。
但资质庸下,精力衰惫,恐不能仰副朝廷责望之意耳,尚幸有以警策之。
举帆松江经县治北 南宋 · 孙应时
七言绝句 押虞韵
杨柳烟中一塔孤,东风漫漫水平湖。
扁舟谁倚高楼望,画入吴淞春晚图。
泉州谕诸县官吏 其二 清狱犴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六三
一、狱者,生民大命,苟非当坐刑名者,自不应收系。
知县者每每必须躬亲,庶免冤滥。
访闻诸县间有轻寘人囹圄,而付推鞫于吏手者,往往写成草子,令其依样供写,及勒令立批出外索钱,稍不听从,辄加箠楚,哀号惨毒,呼天莫闻。
或囚粮减削,衣被单少,饥冻至于交迫。
或枷具过重,不与汤刷,颈项为之溃烂。
或屋瓦疏漏不修,有风雨之侵。
或牢床打并不时,有虮虱之苦。
或坑厕在近,无所蔽障,有臭秽之薰。
或囚病不早医治,致其瘐死。
或以轻罪与大辟同牢。
若此者不可胜数。
今请知县以民命为念,凡不当送狱公事,勿轻收禁,推问供责,一一亲临,饭食处时时检察,严戢胥吏,毋令擅自拷掠,变乱情节。
至于大辟,死生所关,岂无纤毫,或至枉滥,明有国宪,幽有鬼神,切宜究心,勿或少忽。
一、昨因臣僚申请,勘狱先经县,盖虑知县事繁,不暇专意狱事,亦州郡先付狱官之意也。
窃虑属县有悉付其事于丞,不复加意者,有县丞惮于到狱,径取上囚徒就厅鞫问者。
凡此皆有失申明本指。
今仰知县以狱事为重,专任其责,虽与县丞同勘,即不许辄取罪囚出外,以致漏泄情欸,引惹教唆。
或丞老而病,且乏廉声,亦不宜使之干预。
应诏封事1234年 南宋 · 魏了翁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七、《鹤山先生大全文集》卷一八 创作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今月十七日,进奏院印书状报到端平元年正月一日御笔节文,内外大小之臣悉上封事,凡朝政得失,中外利病,尽言无隐。
臣愚不佞,自先帝龙飞策士,误叨亲擢,是恩首选。
由是被遇嘉泰开禧之间,充员馆学。
徒以愚不适时,首沮开边之议,忤韩侂胄,几陷大戮。
赖先帝圣明,尚令补外。
暨失军亡将之后,先帝亟思其言,中道追召。
臣于江陵受命,辞不敢前。
侂胄既殛,又拜特招之命,且至申诏趋行。
臣以养亲固辞,改畀藩节,凡十有七年。
先帝终不能忘,即元日大朝,申加聘召,浸阶通显,获事陛下于谋庙之初。
臣于是时非不能缄默苟容,自同流俗,徒见妖氛祲煇,横掩日月之明,亟起而排之,自贻罪戾,投之南安
柄臣初意将寘臣必死矣,赖陛下保全,改窜靖州
七年之间,幸缀馀息,以濡湛恩,生还故乡,实踰分表。
矧又以华职要藩,拔之散地,辞不获命,感深涕零。
迩者伏睹陛下亲揽万机,大明黜陟,将与士大夫更始。
如臣何人?
亦被简记,进职锡带,示之褒表,益惧无以称塞。
臣尝观宣帝,汉中兴英主也,地节二年二月霍光死,史于五月后遂书亲政听事。
至于枢机周密,品式备具,读史者莫不服其威断。
而臣尝考之,则纪与表异辞。
虽卒,之子若旧,尚分据枢要。
韦贤年八十一,老病尸位,固自若也。
明年正月而后免,至六月霍氏之谋败,而后魏相当轴丙吉张安世诸贤进用。
然则虽以宣帝之英明,而更新庶政,犹迟之以一年有半。
今陛下不踰旬朔,立致丕平,卓出汉宣之右。
此上天悔祸,以开中兴之主也;
此九庙神灵耸善扶谊,祸盈推亡,为国家植无疆之休也。
远方班白之老,奉戢贪御笔,听改元诏书,流涕太息曰:「不图馀齿尚见太平之有期也」!
况如臣者,猥被两朝不凡之遇,于此而犹不一言,臣为有负。
臣尝读书,于二帝三王之制粗知颠末,每谓始变于周末,大坏于秦,不能复于汉,而再变于魏晋,尽覆于五胡之乱。
此事既久,今虽言之,未易殚数。
而目前所甚急者,先以祖宗旧典言之,大抵始变于熙宁,不尽复于元祐,而大坏于崇、观以后,收拾于炎、兴之初,浸备于乾、淳、绍熙之间,而又坏于庆元、泰、禧以后。
今陛下始亲政事,登吁众俊,弼辅丞疑之选,言语侍从之臣,下逮百司,旷然丕变,失此时而不复旧典,则将日远日忘,孰为可望之时乎?
臣试为陛下以数十年间身履目击之事,一一省记,条列如后:
〔贴黄〕臣闻天子之位,所以畀有德之人所能为也。
尧亲举天下而授之舜,谁不知之?
孟子以为「天与之」,「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也」。
虽然,孟子之说则有自来矣。
伊尹太甲而告归,周公复成王而致政。
凡以为天下之所命,非人臣之功。
介之推辞禄,又谓天未绝晋,必将有主,天实置之。
而二三子以为己力,下义其罪,上赏其奸,其词尤为明著。
是故晋悼公之讨诸大夫,叔孙昭子之杀孺牛,宋文帝之讨徐傅,先儒是之。
周平王戍申以取《扬水》之刺,汉文帝周勃以启袁盎之谏,汉宣帝霍光以贻严延年之劾,先儒非之。
盖人臣置君以徼利,非国之福,亦非家之福也。
是以人君之知天命之在我者,惟义是制,不以报私恩,盖防微杜渐之意寓焉。
陛下今日之盛举,既能以公灭私,尚虑姑息之浮言或得以私害公,敢昧死缕缕言之。
一曰复三省旧典,以重六卿
国朝沿唐旧制,分置三省,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施行。
凡内降文书及四方章奏,至门下、中书省者,率送尚书省
尚书六曹六曹付诸案。
关会节目既备,则以上尚书省,送中书取旨。
既得旨,又以送门下省审覆,迨其画可,然后翻录,下尚书省尚书复下六曹施行。
三省体统,大抵若此。
若谓其迂回,则如元祐以后并中书、门下为一可也。
熙宁宰相王安石,乃特置中书检正,以分三省官属之权,至元丰又以左右司代之。
是端一开,凡权在大臣,则宰掾遂为窃弄威柄之地。
不知熙丰以前,未始有是。
中书之属曰舍人,门下之属曰给事中尚书之属曰尚书侍郎
二十四司,三省皆有属也。
而所谓勘当、指定,乃六卿职分,岂必尽述熙、丰大臣之意,皆付宰掾,以专其事,为宰相窃权固位计也?
韩侂胄盗权之始,犹分其责于宰丞,侂胄不过于日中以宣押入内,密赞万机,三省六曹之统体未尽废也。
侂胄平章军国,然后二府属官益重,而六曹长贰益轻。
然是时方谋开边,事有期程,侂胄久而厌之,则令六曹凡遇勘当,即据事指定,不得辄称取听朝廷指挥
中书之务,由是稍清。
嘉定以来,虑其权之分于六曹也,每事必付检正都司,而宰掾之权又重。
凡文书至省,必分入检正都司,拟一呈字。
宰相命之拟,则检正都司犹云合与不合送部勘当,或且候。
若合字得笔,然后别拟送部。
部中据事勘当上省,则检正都司之拟如前,而易勘当曰指定。
部中据例指定,则检正都司又云再送部,有无似此的然例或虽令指定,不敢明白。
盖开两端以听所择,则事或可行;
订一说以必其从,则反以坏事。
是以近者累月,远者一二年,大抵多为迂回,故作沮难,实以为上下市恩、官吏受贿之地。
而况检正中书、门下省之属,都司则尚书省之属,而今混为一区,宁复有可否者乎?
其有事关机速,则上不伺奏禀,下不俟勘当,而有云尚先行者矣。
凡所谓奉圣旨依,奉圣旨不允,有未尝将上,先出省劄者矣;
有豫取空头省劄,执政皆先佥押,纳之相府,而临期书填者矣;
有疾病所挠,书押之真伪不可得而必者矣。
呜呼,宇宙大物也,非一人所能控抟,虽犹舍己以从众,虽皋夔稷契犹举贤而逊能。
而后世庸贪之相,何等才分?
乃欲深居独运,以机务之夥而付之二三阿谀顺指之人。
王安石倡之,章惇蔡京秦桧韩侂胄效之,至近世而益甚。
天启太平之运,此弊首当更张。
臣在远外,不及尽知,惟虑检正都司之笔,迂回缭绕之弊,相承已久,目前若未甚害。
不知都司重而六曹轻,乃历朝权臣窃柄之大端。
愿陛下明辨而速正之。
〔贴黄〕宰旅、宰士之名,其来虽久,而职任甚轻。
迨熙、丰以后,检正分察诸房,都司分治六官,而事权始尊。
至于近世都司逢迎宰相,与闻机事,而外与制总诸司、沿边将帅相赂以利,其权任反出执政台谏上。
先是侂胄时,两省之属犹有所不敢为。
今乃于执政从官之中突出此项,以小臣而与大政,事体不顺。
其事始于熙、丰之误,而人不察。
伏乞睿照。
二曰复二府旧典,以集众思。
国朝仿唐旧制,三省密院分职授任,各班奏事,事有大者始得同进。
故有中书进拟,有密院进拟,有三省进拟,三省密院同进拟。
为目若繁,为虑实远,将使权一而任专,各得以自靖自献也。
不宁惟是,二府奏事之后,或别奏他事,或时有留对,则又听非时扣阁,或御资政殿,或御迎阳门,或开天章阁,皆出于进拟奏陈之外。
大抵三省不嫌于异论,二府不嫌于独对,故有同视一事,而东西府各为一说者,载在史册,不可胜数。
盖以大臣之位非他比也,天子所与共天位,治天职,而皋夔稷契伊傅周召之臣,赞襄帝王,以继天立极,即是位也。
今乃好臣所教,茍用可制,使之群趋旅进,宛舌同声,渥鼎之形,包否之羞,以腼颜于众庶之右,为人主亦安用若人哉?
彼柄国者之说,不过曰分班奏事,或得以阴售其私。
韩缜尝以中书独进拟而私姻戚,曾布尝以宥府独奏事而挤宰臣,使其同进,必无异论。
是说也,固柄臣之所便。
然惟当择君子而信任,不当用小人而猜防也。
盖和同比周,正君子小人之辨。
若皆君子,虽异论而同心;
若皆小人,虽同词而异意。
是以祖宗盛时,宰执多至八九人,少亦不下六七,更相可否,不为茍同。
中兴省官,犹至五六。
秦桧专国,则两府之贰各一。
庆元初侂胄尝欲自为枢密,或告以事权不专,反不若辞名居实,则无不统。
久之,监惠民药局允中迎合风指,引王旦吕夷简文彦博故事,建平章军国事之策,执政哗然不平,此议中辍。
后数年卒行之。
然是时二府宰相,有执政官也。
嘉定而后,以相兼枢,又合而为一。
夫以相兼枢,盖富弼所谓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此犹有说。
执政若皆兼佐二府,则更无分班者矣。
何以参稽众论,各效己见乎?
更惟陛下众建而审图之。
三曰复都堂旧典,以重省府
国朝盛时,以尚书为外省,受四方讼牒。
政事堂于禁中,为宰执会之地。
凡有司之公见,府史之呈书,率合堂同席,佥议众决。
日下画数刻,鸣钟会食,排马归第。
然百年之间,未建私第,犹僦民居,往往距城回远。
则出省之后,吏持文书走诸第,率多稽迟,或至漏泄。
神宗皇帝病其若此,度地于关之西南,为东西而二府各四位,将以严谨事机也。
然而连墙接畛,謦咳相闻,则怙权营私之相,多谓不便。
是以偃然私第,不恤同列,蔡京以来相承皆尔。
南渡草创,三省密院合为一所,宰执会议,日至三四。
吕颐浩常居私閤治事,人已议之。
其后虽建诸府,而秦桧自居望仙桥私第。
韩侂胄万寿观使窃弄威权,事多牵制。
自平章后,三日一入堂,盖亦知私第领事之为不安也。
方宣押赴堂之明日,非入堂日分,吏抱文书以俟于私第。
宰执始至堂,无门焉者,陈自强误加何问,从者答曰:「吏至太师府呈押文书」。
自强始怃然以觉,摇手呿口曰:「勿言勿言」。
盖先是未有一日不入堂,一吏不住省者,当时宰执盖创见也。
乃自近岁养疴不出,视为常事。
嘉定间数以称疾在告,犹不过数月。
而五六年间,威势已成,遂至决事于房闼,操权于床笫,人莫知其存亡。
吁,四海之内,能言之类至众也,而使拱手听命于冥漠之中,其上无人主,旁无同列,下无百官士民,此安石侂胄之所不敢,亦已甚矣!
今圣化更新,已事固不待论,重惟旧制若此,惟陛下深鉴而力持之。
〔贴黄〕秦桧私第后以为德寿宫,臣不及见。
臣犹见韩侂胄鼎贵时,以天庆观朝士候谒商贿之地,有三五日而不得见者。
至于近世,则道旁之庵寮实为候谒之地,四明大慈寺实为取财之媒,故士稍知廉耻者决不肯造乎其间。
今君臣论道之初,首鉴此弊,若真意实德,持之悠久,则宗社生灵之福也。
四曰复侍从旧典,以求忠告。
国朝侍从之官,自大观文待制,非一职也。
而责之论思献纳,其意则同。
给事、中封駮已行之令中丞谏议以言为官,此不待论。
翰林学士六曹长贰虽非言责,亦未尝不因事献言也。
熙宁诏书,责从臣之不言。
司马光副枢,亦曰侍从之臣于事无不可言。
是以立储副正宫闱,议濮园,争新法,辨河防,论边事,莫非侍从之臣廷辩而众决。
南渡以后,此风未泯也。
绍兴虏使之来,张焘、晏复、魏矼张九成、曾开、李弥逊梁汝嘉楼炤苏符萧振,皆以侍从争之。
于是自副、同签以至郎中察院馆职、枢属,论奏踵至。
兴、隆乾道间,用龙大渊曾觌,如周必大张震龚茂良诸贤,皆有论列。
孝皇始虽不纳,卒以陈俊卿一言逐之。
乾道用张说张栻侍讲上疏,范成大西掖封还词头,周必大以翰苑不草答诏,莫齐在后省不书录黄,至于台谏,交章争之。
韩侂胄之始,罗点楼钥徐谊彭龟年林大中章颖、邓驲诸贤,皆以近臣首婴其锋。
国子祭酒李祥博士杨简太府事丞吕祖俭,下逮太学生杨宏中周端朝,凡六士,及吕祖泰等,皆群起而攻之。
于是宰执从官以下,中外之得罪者,不下五十馀人。
乾淳馀泽之未泯,其功盖如此。
庆元二年以后,士气顿索,习成喑哑。
一日侂胄唱为开边之议,惟徐邦宪处州召还,力陈弥兵之,朝奏暮黜。
台官徐楠从而抨之,执政钱象祖继以议论谪信州居住,此皆臣所目击。
臣虽不足数,亦尝有言于二臣之先。
呜呼,国之大事,而此三人之外,更无一人言者。
是时上距庆元之初曾不十年,而为权燄所挫,消铄骫骳,一至于此!
其后既降诏出师,事大责重,侂胄虑谤之归己也,因李壁之请,令侍从、台谏、三衙、沿边帅臣各以己见条具。
自此诏一下,诸臣不容依违,然后手足呈露,显然为附和之
其不谓然者,乃出于人所不料之常任,士气益可想见。
嘉定以来,号为更化,不此之监,抑又甚焉。
至使士大夫嘲侮,有谓侍从之臣无论思而有献纳,献纳云者,讥其以货取也,臣实耻之。
今大明丽天,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亲近之臣,必不踵承陋习,惟陛下明儆而开导之。
五曰复经筵旧典,以熙圣学。
国朝经筵之制,虽启于国初,而岁增月益,至中叶而益备。
其资望之当入,如晏殊富弼孙奭范镇李淑宋祁欧阳修司马光吕公著刘敞苏轼之俦,此不待赘赞,亦未容殚举。
此外又有当世名儒而身隐秩卑,则不问其资历,必师席以处之,不惮其难致,必尽礼以延之。
吕希哲司马康杨时,自小官而说书
范祖禹张栻朱熹,由庶僚而侍讲
程颢尹焞,则又以布衣而特命。
大抵非天下第一流人物,不在兹选。
然而人主有时而不自为政,则宰相率以素所亲狎而信任者充其数,盖虑讲官多陈古谊,则必非时政;
人主多知经史,则必疏小人。
此殆与仇士良固宠之谋如出一轨。
不知此等职事,非尝从事于学者,何可强而能?
且《易》之书,辞变象占乃其纲领,繇彖爻象之辞,画为爻位虚之别,互反龙飞之,乘承比应之例,亦安可以不知?
一有不知,则义理阙焉。
《书》以明帝王经世之规,《诗》以观王政废兴之由,《礼》以识世道污隆之变,《春秋》以别王伯义利之分,自非亲师取友,强学审问,明辨力行之人,曷称兹选?
而况精神气貌之感发,威仪文辞之著见,于观摩丽习之间,有薰陶渐渍之益。
此岂谀闻单见之士所能辨此?
其如祖宗故事,先贤出处,较之六经之学已云易知。
然而有一事而异载,一人而多者,若无博见多识之功,亦非仓卒可通。
乃自数十年来,是官也夫人而可为。
陛下天资高明,试以十年间所用者,人人而思之,必有以见其学之浅深,人之邪正。
必知是人也平居为何人,今乃在殊、弼、修、光、颐、之选,则其玩岁愒日,徒为具文以误陛下讲学之功者,从可知矣。
今陛下舍其旧而新是图,朝夕所与讲诵者,必极一时之选,更惟博访而明辨之。
〔贴黄〕臣昔岁闻之道路,陛下听政之暇,时以词翰自娱。
夫词翰非圣贤之学也。
然在今能为二汉以前词章,能知魏晋以前字法者,亦无几人,况其大者乎!
所谓大者,必知圣贤相传者何事,朝夕所讲者何学,自修身齐家、涖朝政官、分土授田、建学制赋,其规模制度,视秦汉以来率意更张之事,精粗详略为何如。
既有以见乎此矣,又必审问精细,明辨笃行,如生乎其时,立乎其位,以与圣贤相周旋,则持之不怠,不难至也。
若徒分章析句,为诵说词章之资,则年盛气强,尤可勉而能。
迨其久也,志不能以帅气,则志亦随其气而靡,此最为讲学之要。
愚臣出位儳言,仰乞睿照。
六曰复台谏旧典,以公黜陟。
国朝台谏官之制,平居未尝相见,论事不相为谋,虽于长官,亦无关白
台臣论事,谏官不以为然;
谏官论事,而台臣以不言罢者,时时有之。
至靖康间李光冯澥之争,犹存此意。
中兴以来,台谏官所居,别为六宅,而合为一门,得以邻墙往来,大戾故典。
盖先朝台谏所以未尝交接者,欲其各尽己见,不相为谋。
秦桧专政,台谏除授,悉由密启,风之以弹击执政而补其处,总号台谏,职分无别,故显为朋比,而人不以为异。
淳、绍间,虽间有一二人,如胡晋臣在南榻,刘光祖居殿中,皆尝排谏官而去之。
然旧典久湮,士大夫反相惊怪。
侂胄踵秦之辙,如出一轨。
自先帝初政,吴猎刘德秀同入台,一薰一莸,命自中出,人已知事势之异。
重以韩氏日盛,接助德秀,同时善类,一网打尽。
由是台谏皆用私人,或明示风指,或迎合时意,公论拂郁,朝纲纷扰。
先帝旋亦悔悟,凡前日废逐之人,至泰、禧之间而尚存者,以次收用。
于是道学之论息,而恢复之兴。
是时以臣所见,虽曰观望权臣而未至呈藁也,有关于目前之利害者风之,内之百执事,外之监司守臣,不尽与闻也。
侂胄之殛,号曰更化,而犹存旧台谏二人,黄畴若叶时旦各因其官而进之,使之攻韩党以赎过,人固已疑更化之为具文。
其后凡除授台谏,必先期请见,饷以酒肴。
及论事之,又以尺简往复,先缴全稿,是则听之,否则易之。
次序官职之崇卑,挨排日分之先后,兑易更换,率至月末,风者不以为怪,论者不以为耻。
及其后也,台谏语人必曰:「近来文字,皆是府第付出」。
臣始疑之,一日李知孝为臣言曰:「昨所论洪咨夔胡梦昱,乃府第付出全文」。
审如诸人之言,则又出于呈稿之外。
故人谓台谏为鹰犬之不若,盖鹰犬之博鸟兽,乃其性然,非以求悦于人也,而台谏徇人忘己,则非性之所安,何鹰犬之可拟乎?
今亲政之初,亲擢台谏,一扫旧习,天下莫不延颈以望太平。
臣愿陛下笃信而力行之。
〔贴黄〕臣每见四十年间,台谏罢去或他迁之后,贪污狼籍之状,人人能言之,朝廷亦明知之。
而其一时私意所论之事,所劾之人,省曹百司尚守之不移。
夫既鹰犬之不若,而尚以其言纷更典章,摧抑善类,久而不复,盖害政之大者。
欲乞断自圣意,将四十年间轻改之事,误废之人,委官置局,抽索前后奏牍,从公讨论,速与改正。
给事封駮不当,及监司帅守其人不足倚仗者,并合一体讨论,改正施行。
〔贴黄〕臣每见邸报内台谏文字,泛称臣僚。
臣妄谓合照先期旧例,各出台谏姓名,庶几播之四方,书之史册,善恶邪正,各有所归,然后言者莫敢妄言,伏乞睿照施行。
七曰复制诰旧典,以谨命令。
国朝尚仿前代制诰之选,名号纷纷,不可殚述。
大抵内制之臣,自大诏令、外国书许令进草之外,凡册拜之事,召入面谕,有当奏禀,则君臣之间更相可否,旋为增损,以合旧制。
乘舆行幸,则侍从以备顾问,有请对则不隔班,有奏则事用榜子,关白三省密院,则合用咨报而不名。
所以号曰内相者,得与人主上下古今,宣猷出令,其重盖如此。
外制之臣分治六房,掌行命令,随房当制。
凡事有失当,得以论奏封駮。
每旦诣省,即紫微阁下草制,俟宰执出堂,始得下直。
刘敞尝得追封皇子公主九人词头,当宰执将出堂之时,立马却坐,一挥九制。
非以矜能衒敏也,故事,百官除授未有不受告而后供职。
虽追命赠禭之制,亦不踰日也。
自中兴多故,始有不候受告,先次供职之命。
因循日久,习为故常,大失命官之初意。
迨四十年来,则事日益异,而其大要则内制失之先,外制失之后,凡皆牵制于柄臣,而不得施其为。
内制得朝廷将有除拜,必择其可以奉使者而后用之。
王德谦苏师旦节钺之除,当制之臣皆于未兼直前先禀风指,未宣锁前先呈制草。
其馀制诰亦莫不然。
至于近岁,又非前比,往往两学士各为一制,或宰相涂改,取其一为宣布,裁其一为答诏,相承既久,而人不为异。
内制失之先也。
其为外制者,既得词头,旋营假手。
臣所见于泰、禧者,犹有五日十日之限。
至于近岁,愆期已甚。
凡在迩列,犹至半月兼旬而后受告。
外之监司帅守,则有已及一考,而犹带新除者。
呜呼,王言惟作命,一词之出,雷厉风飞。
盖纪纲之悠系,而可以牵制拘挛,视为文具乎?
虽然,此犹以代言之事责之。
内制之不时请对,夜直宣召,外制之駮正除授,封还词头,非夫蕴刚大之气,负渊源之学者,不能居此,今亦夫人而能为之矣。
今圣化重新,此亦更张之要者,惟陛下亲擢而举行之。
八曰复听言旧典,以通下情。
祖宗盛时,受朝决事,或至日午。
其有奏事已久,馀班不能悉引,则命太官即殿庐赐食,或辅臣未退,亦赐食殿门,食已再坐,复引馀班。
仁宗之初,群臣引对至十九班而未厌。
其后前殿奏事不过五班,仍诏辰时以前常留一班,以待御史谏官之请对者。
累朝相承,率用此道。
所谓宰辅宣召,侍从论思,经筵留身,翰苑夜对,二史直前,群臣召归,百官转对、轮对,监司帅守见辞,三馆封章,小臣特引,臣民扣匦,太学生伏阙,外臣附驿,京局发马递铺,盖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所以同人心而观己德,共天命而敕时几也。
自秦、韩柄国,视神气如奁箧中物,占吝把握,惟惧人之有言。
虽日引二班,犹多隔下,每朝奏对,率盖辰初。
号为近侍之官,未尝获侍宴閒,从容献纳,欲陈己见,先白閤门
虽以经筵讲读之官,犹先期问有无奏事。
二史虽听直前,亦关閤门,乃敢进对。
其在二班之数者,则又姑为具文,以求茍免。
职事官或当轮对,非以迁除为辞,必以托疾在告。
夫所谓脩德,所谓讲学,此古者大臣格君之要义,今更相告语曰:「第言脩德讲学,则号为正大,实无拂于时政;
第攻上身,则外示讦直,实无忤于时宰」。
呜呼,士气之坏,一至于此!
惟有太学诸生伏阙与登闻鼓院受书,犹得以自献。
而数十年间,两学之士或削籍远窜,或真决械遣,或羁之岭外,或毙之途中,或付之不报,或中以他事,由是竞相惩创,久郁不伸。
鼓院虽设匦,而不问几事,必诘所言。
又至擅发奏御之封,以审其实,必不涉谤讪,乃与投进。
或拒之不听,则批之曰「不受」。
此何理也?
其幸而得达,犹虽旬日以待处分,若得放罪之命,则大喜过望。
其或押回本贯某州听读,编窜他州,皆未可知也。
今陛下亲政之初,导人使谏,乃当务之至急者。
乞断自圣意,检举而施行之。
〔贴黄〕臣窃见集议之制,所以合众知,尽下情。
自周汉以来,最为良法。
乃自近岁,禀听宰相风指,立为一说。
衣冠虽集于台省,而未闻反覆辩论,更相是非,率是决于一夫之手,使吏钳纸书名而去。
此一当复还旧典,以一洗具文之陋,伏乞睿照。
九曰复三衙旧典,以强本朝。
国朝三衙之制,自艺祖开基,监观前代,择腹心之臣以掌禁旅,为数凡十馀万,所以强干弱支,藩王室,重京师之要道也。
中叶以降,习为骄惰,至崇、观而滋甚。
高俅以恩被遇,则纪律尽弛,仅存三万人。
靖康之祸,京师削弱,夷狄凭陵,盖基于此。
中兴以来,首监前辙,既严其选,又谨所操。
虽艰难多故之时,而辛企宗王𤫉之骄蹇,不废典刑。
孝宗初,殿帅王琪奉使两淮,荐和州教授刘甄夫
孝宗将召之,刘王炎时在枢府,呼吏作头引,追至都堂责励状。
既而瞷知在淮上矫制修城宰相陈俊卿必欲寘之死,帝虽全宥,竟坐此鑴罢。
乃知先朝之待三衙,其严如此。
韩侂胄未遇,率从吴曦假贷,或又因之以进,假殿帅以酬私恩。
请将西帅,侂胄不敢违。
既又以郭倪郭杲继之,无非庸駮之人。
嘉定以来,所当尽鉴其弊。
而或以资浅望轻,或以受恩深厚者为之。
夏震倚之以济国事,犹可言也。
彭辂刘琸以故相生日之馈入都,会相以母忧去,敏于转移,易为赙赠。
吊问既速,赙赠亦厚,又矫词,直谓遣令听役受事,于是步随故相,往来山中,供土木之功。
之领岩卫,之为将帅,实基于此。
至于用偾军之冯榯,则物论莫不惊怪。
盖奴才又下于,但能刻剥将士,以供苞苴,岁时馈献各有常,知有冰山可依耳,不恤其他。
郁攸事虐,皇皇乎宰相私第之是救,虽宗庙朝廷,恝乎其不恤也。
大抵庆元以来之所用,皆报私恩,固权势。
嘉定以来之所用,皆以供厮役,征贿赂,甚失祖宗居重御轻之意。
今圣化更新,必已用当其才,更惟谨之重之。
〔贴黄〕臣近见邸报,冯榯靖州安置。
榯得罪于宗庙,不肆之市朝,不籍其赀产,已为佚罚。
靖州者,虽曰陋邦,实号乐土。
且靖之字义,为谋为治,有自靖自献之意。
臣谓如榯者当投之广南远恶之地,不当以污此土,伏乞睿照。
十曰复制阃旧典,以出私意。
国初首创唐末五代之弊,以牧守易藩镇,以诗书易干戈。
百年之间,虽间有疆埸之虞,而绝无萧墙之患。
则以国势虽弱,而民心不摇,盖圣祖神宗,立纲常,厚伦理,以端本澄源于上,先正大老别贤佞,明义利,以植经陈纪于下,不聚歛以拔根本,不黩武以启戎奸。
立国之规若此,其形虽弱,其本则强。
然而为柄臣者窥见罅隙,必挟和战二字以为招权固位之计。
王安石得政,首以富国强兵自任,于是置旁通簿以悦上意,分三司使权以归朝廷。
府库既充,遣其丑类南征西伐,劳人费财,以奉空虚之地,张皇捷音,掩匿败报,以欺人主。
卒之丧师失律,震惊乘舆。
章惇蔡京王黼童贯,循袭故智,结怨西北。
卒之弃信背盟,以开狄难,渡江航海,久而后定。
秦桧身履其事,则又乘高皇厌兵,两宫念归,遂又割地奉雠,为邀挟国家之良图。
十有八年之间,操持人主,芟夷善类,得以全躯于牖下。
韩侂胄既盗威柄,出入禁中,自恭淑皇后上仙,虑其不能以久,则又为开边之说以自固。
连年遣使,率以同己者为之,皆谓金鞑相持,遗黎内附,若乘机进取,可以尽复故疆。
盛夏兴师,仅至符离,二将以田俊迈啖虏而反。
侂胄乃欲歛兵遣使,则已不可得。
迨郭倬授首,郭倪离心,皇斌、李奕李爽败衄相继,吴曦畏死,附虏为乱,乃速议讲解,则万里边面,莽为丘虚,而侂胄不能以保首领矣。
史弥远密赞先帝,正侂胄开边之罪而代其位,其说不得不出于和。
然而中原溃裂,和未能久,而山东河北、关陕之人归疆请吏,无岁无之。
其在襄阳、蜀口者,号曰约回而实杀之。
山东之民蜂屯蚁聚,势不可却,于是不得已而纳之。
纳之则当思以处之,顾乃听其自为去来于我土地,听其咨行剽劫于我疆垂。
郑损制阃,而李全却之,改畀诸国,又杀之。
乃使徐晞稷姚翀诸人逢迎而奉事之,至于甚不可忍,然后遣刘琸图之。
图之不得,而衅隙日开,至于盐城之难,可谓极矣。
故相尚欲掩遏调护,或咎其昏闇,或讥其畏怯。
臣以西事观之,则不过为固位计耳。
董居谊帅蜀,专倚王大才守护西边。
大才重贻虏帅,而大言于中朝外梱,保无边患。
一旦虏乘虚深入,大才忧惧而死。
居谊仓皇度剑,尚守密院风指,显然下令,有不得追袭过界之文。
于是虏可以攻我,而我不可以袭虏。
外三关既失,藩篱决坏,外讧内猘,不得已而用安丙崔与之
虽或死或病,皆不能久,然二人固非谄事宰相者也。
郑损李全所不欲,乃敢命帅蜀,谕令降附,弃险要,蹙地数百里以图茍安。
周如渊固守其说,虏将大赤辈已纵骑焚掠,出没吾地,而虏使速不罕方以议和留兴赵原。
我使王良能、李大举方以报聘诣凤翔府制司方以牛羊犒师,督兴元帅。
人心既愤,鞑骑横行十七州,生灵死者不知其几千万。
赖天心悔祸,虏自引去。
人莫不咎如渊之闇,而不知弥远实使之。
呜呼,推董居谊郑损诸人所以蔽蒙掩遏于西边之意,则三边之事盖可类推,而弥远患失之心,路人所共知矣。
今皇明洞照,固已不待臣言,更惟陛下深明祸本而豫图之。
〔贴黄〕自故相钳制中外,事无大小,或用私书,或用申状,惟不得奏闻。
故四方有败,无由上达。
许奕尝奏边事,张方尝上封章,皆被台谏论列。
如此等类,尚多有之。
欲乞睿旨,今后事关边防及四方水旱盗贼,许令监司帅守皆得论奏,径达圣聪,以防壅蔽,海内幸甚!
右件十事,臣既先引旧典,次陈时弊,为陛下一熟数于前,而臣之意犹有未尽者,请终言之。
臣每惟国朝极盛之时,莫过于元祐。
曩者陛下即位之初,臣尝以元祐元年一时人物之盛,为陛下言之。
是时宰相司马光文彦博吕公著政府吕大防韩维刘挚范纯仁,台谏苏辙、孙宽、梁焘范祖禹鲜于侁朱光庭傅尧俞吕陶,翰苑则苏轼词掖范百禄曾肇刘攽苏辙经筵讲读官傅尧俞韩维范祖禹赵彦若说书程颐
元年例之,盖二年以后大抵皆然,臣不复悉数。
臣开陈至此,陛下玉音宣谕云:「元祐人才如此」。
臣思面奏,此今日用人之法,盖因用一司马光为相,便有如许人才引类而至。
且未闻其他,只如苏轼在翰苑,程颐经筵,如此等类,断断不可易。
陛下再三颔之。
臣谓陛下闻之,必以此为求才之准的矣。
而大臣不能将顺圣意,类多私昵之人,无一满人意者。
臣不复一一枚举以陈,陛下试取即位以来亲近之臣,视其官以量其才,自司马以下人人而比之,其强弱才否之相当者有几,则亦可以推见用事之臣不以光之所以事君者事君,其为侮慢不敬莫甚焉。
〔贴黄〕本朝之治以哲宗皇帝元祐为称首,然始初清明不过数年,调亭之说入,已非前日之元祐。
至九年而前功尽废矣。
徽宗皇帝之初,登用群贤,如任伯雨陈瓘龚夬邹浩江公望等,凡十有三人,列之要路。
伯雨一人,而半年之间论事一百八疏,馀人可知。
元凶钜恶如章惇蔡卞诸人,悉疏其恶而窜徙之,天下以为小仁宗,此徽宗初志也。
邓洵武《爱莫助之》之图进,曾不一年,召蔡京为相,尽反前事,旦异晡改,以极于乱。
嘉定号为更化,然自元年十月以后,召用之人才未尽至,故相以忧去。
台谏虑贤者之皆至,则故相不得夺情也,于是扫除异论,示明意向,故诸贤有至近畿而反者。
陛下初政之美,亦仅及半年而变。
天下之理,茍非本以纯忱,而徒为具文虚美之尚,未有能久者。
此皆今日之所当鉴,伏乞睿照。
虽然,臣于此有不能自已于言者,更为陛下索陈之。
哲宗皇帝元丰八年之春至元祐九年之夏改元绍圣,凡静观十年而后亲政。
臣前所举元祐人才之盛,其实宣仁圣烈皇后之为也。
其自改元而后,则反不逮前。
是时范祖禹固尝有言曰:「方今亲政,乃宋室隆替之本,社稷安危之基,天下治乱之端,生民休戚之始,君子小人进退消长之际,天命人心去就离合之时也」。
臣尝即是言以求之,呜呼,祖禹其神于知几者乎!
绍圣亲政之后,首相章惇,继以李清臣邓温伯蔡卞曾布二府,而司马光吕公著以下诸贤,世所谓君子也,死者追责,生者贬窜。
明年昭怀皇后自美人进封婕妤,又明年而隆祐皇后中宫退居瑶华。
于是熙、丰之政事尽复,元祐之党人皆黜,是非易位,纷纷累年,卒启夷狄乱华之祸。
自今考其致祸之因,则实基于宫闱之不正。
方元祐极盛之日,昭怀以色被遇。
然以宣仁临之于上,众君子持之于下,未敢肆也。
封求乳媪之事,正论哗然攻之。
群贤何所利于此?
不过为哲庙正本原,保主命之计。
而不此之察,内怀不平,一旦始临万机,邪臣遂得乘隙以陷诸贤。
人主听之,宫闱主之,而前日正人端士,六七年间无一存者。
乃知入无法家拂士,独居乎宫庭屋漏之间,实为治乱安危之候。
祖禹之言,诚有以见乎此矣。
方今宫掖事秘,臣在万里外,无由知之。
第以绍圣亲政观之,诚见夫古今治乱,未有不由于家道之正否;
况陛下外庭行易月之制,宫中服三年之丧,以丧制未除,必非酣酒娱色之时。
然臣之过忧,将恐深居穆清,独揽威柄,君臣势隔,中外情疏,脱有凭怙恩宠,揣摩意向,假托声势者,陛下焉得而察之?
除丧之后,便嬖使令之人狎习虞侍,所忧又不止于今日。
夫权不移于大臣,固宗社之幸;
万一移于宫掖,移于阉寺,移于嬖幸,移于姻戚,则当是时也,反不若权在大臣之犹出于一也。
更愿陛下反覆究图,毋使绍圣之易治为乱见于他日,建中靖国之弃贤用奸见于目前,以隳十年静养之功,以孤四海听诏之望,实社稷灵长之幸。
臣干冒天威,下情无任震惧俟谴之至!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往岁臣尝以狂瞽野言告于陛下,不谓诸臣继亦有言,凡皆出于爱君忧国之同然,非可以强合者。
而当时言者朱端常莫泽李知孝梁成大诸人,乃以此间君臣之合,疏骨肉之亲。
臣虽独遭重谴,不复自辨,以羞当世之士。
臣今幸而生返,尚不知惩创,欲为陛下终言之。
又虑人心所同,一开其端,言者不已,益重臣过。
故臣不敢复言,惟望陛下检照前后臣寮文字,断自圣心,凡敢于忤权臣而纳君于无过者,此忠于事陛下者也;
凡巧于事权臣而不以仁义告君者,此不忠于陛下者也。
如知忠于事陛下而取谴逐者为是,则当思其言而行之;
知巧于事权臣而茍富贵者为非,则当咎其言而反之。
伏乞睿照。
〔贴黄〕臣既书此奏,未遣行间,伏闻四川制置已除赵彦呐兴元置司,兼闻利路郡守已有堂差者。
臣契勘利州一路前年残破之郡,溃军出没,残寇往来,城郭人民,十无一二,虽隶王土,徒存郡名。
窃意外有司不尽以闻,陛下误谓边郡悉已按堵如故,以致前项除授一如平世,故守臣尚拘资格,制帅乃在极边,多事之时,疑不若此。
兼照得授钺制阃,所当专属,若分职授事,委寄不专,必多牵制,有妨缓急。
况进退人才之权而操于副司,亦非事体所宜。
欲乞圣慈更谕大臣,申加裁度施行。
淳安县安养院记开禧二年正月 南宋 · 石宗万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七二、《严州金石录》卷下、嘉靖《淳安县志》卷一四
邑之西郊旧有安老坊,规模苟简,随即摧毁。
阅时浸久,漫为瓦砾之场,奸民结庐其间,聚博为盗,邑人病焉。
宗万到官甫期,营度材植,创屋十楹,器用悉备,易名安养院,使孤老笃疾之人咸得居之,群居不力之徒,非经邑自陈者不许辄入。
道者江如海洒扫。
未几,有弥陀院道者童师总入僧了勤舍仁寿乡田五亩、太平乡田十亩,又得安福乡官田三亩二角,沙地一亩一角,凡岁收谷一千三百二十八斤、米一石五斗,钱六千八百文,绢五疋。
创置𥕛基,付西隅官汪万石收掌,官为催理,命转教寺僧师亮稽其出入,以赡洒扫,且备修葺之用。
窃惟鳏寡孤独仁政所先,字民者容不加念?
今数椽之立仅蔽风雨,而穷陋之地,岁比水旱,济养之资恨未能办,姑识本末以俟来者。
饶州司理院申张惜儿自缢身死事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五、《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九二、《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三
大辟公事,合是的亲血属有词。
张惜儿之死,张千九其父也,阿杨其母也,张千十其叔也,此三人自始至终无词,而事不干己之人王百七、王大三辄经县,以为死有冤滥。
本县察见,已将两名勘下杖责,有张世行者,辄经州、经本司告讦弟妇姜氏闺门阴私,以致惜儿冤死。
职令画宗支,见得世行与姜氏夫服纪甚疏,却而不行,不谓本州已有委官体究之判。
县尉才得此事,以为奇货,牵联枝蔓,必欲造成一段公事。
当职引上张千九面问,据称其女实以病风妄骂,于初三日主母姜氏唤阿杨教诲,阿杨用柴条打惜儿两下。
至初五日,张千九、张千十各在姜氏家,见惜儿发热妄语,其父煮粥未熟,惜儿忽于厕屋自缢。
亲莫亲于父子,再三审诘,其词坚确如此。
女使妄骂,主母呼其母训责,此亦人之常情;
及其自缢,则有出于人意表,在姜氏未见有可论之罪。
本州虽判体究,知县执申可也,县尉据实事回申亦可也,今撰造公事人各端坐于家,而姜氏一家俱就囹圄,惜儿父母亦遭系累,外人反为血属,血属反拘官司。
宪臣置司之所,狱事不得其平如此,则耳目何以及远哉!
张伯圭因立嗣之怨欲覆叔母之家,张世行亦疏族,王百七、王大三以外人而白撰大辟之狱,帖县并巡尉专人解来。
一日,姜氏添福、张千九、刘纱云乙并放。
吴夔出入孤儿寡妇之家,略无瓜李之嫌,又与其婢探梅有奸,各照减降旨挥勘杖八十。
令吴夔责状,今后更登张氏之门,定行追断编管。
县尉昨对移铅山县,误勘大辟公事,以平人为凶身,已免按劾,今兹所为如此,帖问,仍阁俸。
牒州,今后此等词状,非的亲血属勿受,违追都吏
推司累日不申入门款,帖司理勘杖一百,断讫申。
铅山县禁勘裴五四等为赖信溺死事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五、《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九三
致死公事,至检验而止;
检验有疑,至聚检而止。
赖信身死,据聚检官所申,痕瘏惟左眉一擦痕,两膝各有一磕痕,两手十指指甲俱碎,验是溺水身死。
一船二三百人,不能泅者皆不死,而两渡子独溺死,可见平日稔恶,鬼得而诛。
此去年三月二十七日事也。
其日都保并买扑人与地分各不曾申,亦无血属之词,却系本县自行举觉。
然单内明言渡子不量渡船力胜,只要乞取烧香客人钱,揽载既多,船遂平沉,亦足以见两渡子身死之由。
赖进者乃死人赖信之父,自厥子溺死,了无一字经县
经隔一月,至四月二十三日,始经州行下,而枝蔓之狱兴矣。
骚扰本县之人可也,又扰及邻境之人。
将及一年,赖进之讼愈健,县吏之讦愈行。
始则谓丘班子用石抛打赖信下水,继又谓裴丙用拳打赖四左眉。
以聚检格目考之,拳痕擦痕要自不同,岂可捏合迁就,以擦为拳?
当职白首州县,见此等事多矣。
赖信溺死分明,赖进受役势家,买扑人渡,交通县,妄于子死一月之后旋生枉死情节,致兴大狱。
知县明不能察,受教于吏,本司隔远,止凭血属偏词,当职若非亲履两县,亦未知上件曲折。
赖进从轻勘杖一百,编管五百里,一行人并放。
榜县门。
推吏饶州根勘,帖问知县及检验官失实之罪。
贵溪县缴到进士翁雷龙公劄诉熊大乙将父死尤赖事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五、《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九三
雷龙公劄比前日状词,笔迹浓淡,真草纵横,微有不同,然其实一手所书。
雷龙前日经县分析之词无非谄佞知县,今来公劄又欲挟朝贵以临监司,孰谓□公之门而出若而人哉!
见识如此,当职深为之羞愧。
今本合追治,以昔人察见渊鱼为戒,姑寝勿问。
帖请知县劝谕,今后不宜如此,勿俾小人之计得行。
已嫁妻欲据前夫屋业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六、《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九
刘有光举首赵氏儿宗姬,两相倾慕,遂成姻对,才貌固未为非偶,然初七日过聘,初八日成亲,似太匆匆。
况纳采于已呈身之后,交爵于未合卺之前,何异于自献乎?
遂事姑置勿论,第赵氏先嫁魏景宣景宣既没,赵氏能守柏舟共姜之志,则长有魏氏之屋,宜也。
今已改嫁刘有光,遂以接脚为名,鹊巢鸠居,岂能免魏景谟等之词乎?
据刘有光赍出杨奎简,则执先有招夫入舍之约。
魏景谟赍出刘预简,则有权借本家成亲。
一是一非,彼此互持。
但揆之理法,赵氏前夫有子魏汝楫,且生孙矣,其屋同居魏景谟、魏景烈各有分,支书内明言未分。
刘有光非其族类,乃欲据其屋,诚所未安。
况嫌隙已开,若复出入其家,饮食男女于其间,不独面目有腼,亦傍观所羞,稍有气节者将望望而去之。
赵氏以其屋为嫁后自得钱添造。
魏景谟词,则庆元四年兄弟三人同起造,赵氏于庆元六年方嫁归,无缘为魏氏造屋于未嫁归之前。
所论遗嘱,在官司尤为难信。
自有词以来,但称姑黄氏遗嘱,令景谟等量支钱物,与之招夫及充女荣姐嫁资,即无一语所谓文约
忽于第五状称:去冬招夫间,魏景谟令男汝楫立文约,与儿分还遗嘱钱物,系景烈收此文约,有侄魏唐佐知见。
及唤上各人,累行供对,皆谓无之。
然果有文约,赵氏前此画一供具,深自辨数,当拈为第一义可也,何至第五状然后声说?
又当来立约,魏景谟景烈何不书押,而令其男自书,岂足取信?
况一千五百缗之文约,得之当如获至宝,牢执以为取偿之具,何至仍令魏景烈自收?
既果为收执,先是又无一词,何耶?
且如谓其时忽然病患,面受遗嘱,续又称卧病四年,遗嘱有所讳言。
死者不可复作,而赵氏之词自为异同如此,官司凭何将人根究?
详赵氏初词,止称劝谕二伯少赐周全,今乃纷纷强词,必欲求胜,作伪日拙,不自知其漏逗。
至如论景谟以钱生与儿子汝楫展转田业、车、碓等,寻复称基址系姑黄氏未分之业,不得典卖。
始自称赵将领市舶为夫魏景宣前室所立,寻复论魏景谟诡立赵宗姬等户,买到郭神与等田业,累称系姑黄氏买到,还氏收管其夫,寻复告论魏景谟买到,冒立宗姬等户。
似此尚有之,大抵愈辨而窒,每诘辄穷。
昨来官司未欲遽行定夺,谕令对定,亦欲姑全两家情好耳。
而词说日见支蔓,祇益烦紊。
今据案下笔,惟知有理法耳。
魏景谟者,宁不曰不能训诲其侄汝楫,使之游荡,而纵令赵氏改适。
人家子弟不肖之心生,虽亲父尚不能收淑其子,况犹子乎?
赵氏之亲兄忠翊,去年六月内曾论仆使曹八鼓诱其妹赵氏,将首饰财物二千馀贯,以游玩为名,出外恣无忌惮,动经岁月。
县案具存可覆。
则赵氏先已不能安其室,魏氏能勿许其改适乎?
魏景宣非无子孙,且其屋系同居亲共分,法不应召接脚夫。
刘贡士正当以远者大者自期,若小小取舍不能勇决,转为告讦,徒败心术,岂不深可惜耶?
赵氏改嫁,于义已绝,不能更占前夫屋业,合归刘贡士家,事姑与夫,乃合情法。
魏景宣房下一分田产,多为魏汝楫典卖,荣姐乃在室亲女,已拨之田宜与充嫁资。
赵开市舶将领宗姬族姬等户田,魏景谟供系弟景宣前室赵氏置立,虽有违碍,然已年深,景宣与其前妻并亡殁,立户之时,汝楫尚幼,今固难以其罪坐之,关乡司尽数割归本户。
赵氏不应占魏景宣前妻之业,合还其亲男魏汝楫管佃,仍仰尊长魏景烈等纠觉,不得更容典卖。
魏汝楫违法娶娼妇,从末减杖八十,离之。
索到婚书,系魏汝楫自主婚,尊长并无干预。
责汝楫状入案,日下还家承续,如更留县郭,与娼妇复合,并追汤赛赛断。
赵氏所论黄氏遗嘱及已拨还田产,并无照据,委难施行。
魏荣姐为魏氏之血属,宜早嫁遣,仰魏景谟以兄弟为念,当恤其女,或于堂前财物内议行支拨,量具其嫁资,以慰九原之望。
案具所断因依,照限具申使、府外,刘有光经县告论魏景谟诡户,自系两事。
别呈。
吏奸判 南宋 · 刘克庄
 出处:全宋文卷七五三六、《名公书判清明集》卷一二
夫告妻奸,官司所当施行。
但登时不捕,久方有诉,妻已弃离,又复该赦,方且并他事罥挂论诉,官司虽欲尽情追究,不可得也。
蔡八三娶阿李为妻,淫妇不能守节辄与县叶棠奸通,是诚可罪。
据阿李、叶供对,其通奸实在去年六月以后。
八三所诉,却称去年十月初七日,因出外回来,亲见其妻与叶棠在家行奸,当捉住呕叫邻保,被叶棠脱走,不容论诉。
若果如此,登时既不亲捕,又不告论,乃是蔡八三自失。
又称叶棠因与其妻有奸,恐其儿妇窥觑,遂写下离书草本,唆使其子蔡保誊写,离弃儿妇阿张。
且离必有深争,不得已而后遣弃,岂有无故被人唆使,辄自离其妻者。
追人供对,索出离书参照,盖因其夫妻不和,遂从仳离,蔡八三与妻阿,皆知情着押。
况其事在去年二月,而叶棠与阿李有奸,却在六月以后,似于前事不相干涉。
蔡八三去年闰十二月内经县告论,官司方行追究,今年二月,又自立离书,将妻阿李遣弃,及别立批约,交领衣服。
既离之后,又复经县经府论诉,官司尽人之词,索上一行人审究,其情节已自分明。
叶棠、阿李不合奸通,合系徒罪,该遇玉宝赦恩,亦合原犯。
蔡八三已立离书,将妻遣弃,难以追悔。
蔡保离妻阿张,已逾一年,阿张既改嫁徐伯安为妻,蔡保亦再聘彭彦之女,法难追改。
叶棠身为公吏,不惧条令,与阿李奸通,虽已该赦,合从杖一百科断,以为吏人之戒。
阿李牒押回本贯崇安县交管,不得在外别惹词诉。
阿李所供蔡八三因顾得女使宜奴,遂将阿李僝僽遣弃,免追究。
蔡八三原立离书、领约,连粘附案,阿张离书给还。
馀人并放。
漕司送邓起江淮英互争田产判 南宋 · 范应铃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一、《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
照对江子诚开禧二年以后,典入邓文礼田三契:一曰九姑坛,一曰大畈尾,一曰水井。
续系亲邻邓震甫备钱收赎,内水井、大畈两项已尝退讫,唯有九姑坛田累年争讼,未有予决,以此互相布种,更迭作闹,此人情之所必致。
震甫有亲有邻,径行赎回,本自合法。
追上江子诚之子淮英,当官取问,谓是未准告示之先,已尝退与邓先为业,见今九姑坛田产自是邓先之物,于己无预。
及唤邓先供对,其说一同。
元出业人邓文礼已死,其子见在光州,无从追逮。
窃详江淮英之谋,本是假邓先影占,邓先之供不过为江淮英承认,其实田在江子诚户,往往如故。
倘果是邓先所赎,元已交业,见今此田合是邓先主之,何缘更言每岁布种,系邓文礼之子邓十二用工?
中心既疑,其辞必枝。
然邓震甫与邓文礼为从兄弟,邓先与邓文礼为亲兄弟,邻赎之法,先亲后疏,邓先既已供认收赎在前,则邓震甫无缘与之争讼,揆之于法,自有专条。
况其田元是典契,业主之子尚存,纵邓震甫可得,他日取赎,亦须退还,无强留之理。
合且听邓先为主,异时邓十一收赎,仰邓先退业。
邓先不用,或卖与他人,邓震甫却以从兄弟邻赎,自合法意。
况入词之初,已尝凭陈彦等对定,将大畈、水井二契退与邓震甫,将九姑坛一契逊与江子诚
质剂尚存,要约可考,实与批退一同,不可谓之当问邻而不问,尤难受理。
其间因夺花利,互相殴击,彼此各有词说,当虽经县,在乡不曾究实,当官不曾验伤,今经隔多日,无从考究。
当自今始各自管业,如更生事,定行惩断。
缘其间案沓不全,唤上两争人,再凭供对,参酌看定,就读示,合与具申,听自施行。
漕司送下互争田产判 南宋 · 范应铃
 出处:全宋文卷七○二一、《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四
尝谓乡民持讼,或至更历年深,屡断不从,固多顽嚚,意图终讼,亦有失在官府,适以起争。
如事涉户昏,不照田令,不合人情,遍经诸司,乃情不获已,未可以一概论。
宝庆元年,余焱有状经县,讼黄子真盗买叔余德庆户土名东陂、小陂田产,合用亲邻收赎。
黄子真执状出头,谓余德庆元买黄文万土名东陂、小陂田产,今复卖与本家,自是祖产,不应更问亲邻。
由县及州,下佥厅,入州院,送法官,并作违法交易,不经批退,监勒受钱退业,其说一同。
见今行下属邑桩管,田禾未曾交业,而责领价钱,毁抹元契已讫,若无词讼,合系余焱主之。
窃详黄文万虽是子真之祖,立契出卖,已在乾道九年,中间得产,又有张福间之,釐革已久,不应照应。
余焱与余德庆系缌麻以上亲,三年之内,自曾陈诉,且据画图,亦有邻至,所合退赎,又复何说。
然律之以法,诸典卖田宅,具帐开析四邻所至,有本宗缌麻以上亲,及墓田相去百步内者,以帐取问。
立法之初,盖自有意,父祖田业,子孙分析,人受其一,势不能全,若有典卖,他姓得之,或水利之相关,或界至之互见,不无捍格。
曰亲曰邻,止有其一者,俱不在批退之数,此盖可见。
墓田所在,凡有锄凿,必至兴犯,得产之人傥非其所自出,无所顾藉,故有同宗,亦当先问。
两姓有墓,防其互争,则以东西南北为次,尤为周密
二者各有所主,非泛然也。
今置黄文万之田者余俊明俊明之子曰德庆,复卖与元业之孙黄子真
今赎德庆之田者余德广德广之父曰俊民,与俊明之后略不相干。
别位田产,典卖入户,本非一家之业,既无交互,辄以亲邻收赎,殊失立法之本意。
且黄氏自有祖坟在侧,据所画图,高、曾以下凡十一所,纵未必皆实,只照余德庆元所立契,明言东至黄子真墓为界,即合墓田相去百步之法。
德庆所卖,若非黄之祖业,亦合先行取问,况是元来祖户坟山,子孙得之,反以年限隔远,不许为主,乌有此理?
墓田之于亲邻两项,俱为当问,然以亲邻者,其意在产业,以墓田者,其意在祖宗。
今舍墓田,而主亲邻,是重其所轻,而轻其所重,殊乖法意。
余焱平白争占,固为强横,而使累年交讼,紊烦上司,失在州县,民户所不足责。
且如田讼,自有专条,引条定断,一言可决,辄送狱司,勒取供状,讫威讫富,夫岂可凭?
子真赍出赤契,计价钱二千贯,续据狱司鞫勘,乃谓实只一千六百贯,内二百贯系是增添,二百贯系是准折,一皆违法,不当行使。
卒以增添之数给还余焱,以准折之数拘没官府。
夫增添之真伪,固未可知,法云不许准折,只为有利债负,今以谷与绵帛准还价钱,岂得谓之违法?
绍兴十一年正月敕:人户典买田宅,每百收勘合钱十文,如愿以金银绢帛准折者,听从便,依在市实直定价。
勘合钱且许以实直准折,田价可知。
今遂以没官,果为何意?
子真者,既不得田业,又亏折价钱,乌得无词?
拖照案卷,如杨权县之说则曰:堂兄余德广以亲邻收赎,委有接连,合应退业。
却不知余德广虽曰有亲有邻,而此田系是余俊民续买入,与堂侄德广素无干涉,不在亲邻收赎之限。
厉史君之说则曰:断卖产业,经涉五十馀年,乃欲认为己物,是朝廷之法可废。
却不知黄文万卖产虽经历年深,而其地系有黄氏祖坟在上,只以墓田相抵,自当取问,此非邻赎之比,岂得更以典卖经年为辞?
狱官赵知录之说则曰:准折价钱,虚抬价贯,件件违法。
却不知余焱元入钱二千贯寄库,初无异词,狱吏曲法承勘契内价贯,招认虚抬,未必是实。
谷绢行用,谓是准折,与有利债负不同,即非违法。
送本州追上两争人,照元契各交钱业,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