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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故 上蔡公子 上蔡呼鹰 上蔡悲 上蔡苍鹰 上蔡门 上蔡黄犬 呼鹰上蔡头 叹黄犬 悲东门 忆黄犬 李斯拘秦桎 李斯犬 李斯追悔 东门犬(狗) 黄犬叹 黄犬回头 黄犬悲 黄犬应闻笑李斯

相关人物 李斯 赵高

《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2539~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馀,不胜痛,自诬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臣为丞相治民,三十馀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臣尽薄材,谨奉法令,阴行谋臣,资之金玉,使游说诸侯,阴脩甲兵,饰政教,官斗士,尊功臣,盛其爵禄,故终以胁韩弱魏,破燕、赵,夷齐、楚,卒兼六国,虏其王,立秦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广,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见秦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庙,以明主之贤。罪四矣。更剋画,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树秦之名。罪五矣。治驰道,兴游观,以见主之得意。罪六矣。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尽其能力,乃得至今,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赵高使其客十馀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六〈羽族部十三·鹰〉~4245~2~

《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

简释
黄犬悲
指为官受害而追悔莫及。宋苏轼《雨中过舒教授》:“飞鸢悔前笑,黄犬悲晚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