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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宫闱典

 第一百二十二卷目录

 宦寺部汇考二
  宋〈总一则 太祖乾德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淳化二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四则 天禧一则 仁宗庆历一则 皇祐二则 至和一则 嘉祐三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三则 哲宗元祐二则 徽宗崇宁一则 政和二则 重和一则 宣和三则 高宗建炎二则 绍兴三则〉
  金〈总一则〉
  元〈世祖至元五则 成宗大德一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延祐二则 文宗至顺一则 顺帝至元三则 至正二则〉

宫闱典第一百二十二卷

宦寺部汇考二

宋置入内内侍省诸官。
《宋史·职官志》: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淳化五年,改入内内班院,又改入内黄门班院,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景德三年,诏:东门取索司可并隶内东门司,馀入内都知司;内东门都知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可立为入内内侍省,以诸司隶之。宋初,有内班院,淳化五年,改为黄门,九月,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号为前后省,而入内省尤为亲近。通侍禁中、役服亵近者,隶入内内侍省。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役使杂品者,隶内侍省。入内内侍省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内侍省有左班都知、副都知、右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内东头供奉官、内西头供奉官、内侍殿头、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黄门。自供奉官至黄门,以二百八十人为定员。凡内侍初补曰小黄门,经恩迁补则为内侍黄门。后省官阙,则以前省官补。押班次迁副都知,次迁都都知,遂为内臣之极品。熙宁中,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押班遂省,各以转入先后相压,永为定式。其官称,则有内客省使、延福宫使、宣政使、宣庆使、昭宣使。元丰议改官制,张诚一后易都知、押班之名,置殿中监以易内侍省。既而宰执进呈,神宗曰: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以通侍大夫易内客省使,正侍大夫易延福宫使,中侍大夫易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易宣庆使,中卫大夫易宣政使,拱卫大夫易昭宣使,供奉官易内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易内西头供奉官,右侍禁易内侍殿头,左班殿直易内侍高品,右班殿直易内侍高班,而黄门之名如故。其属有:御药院,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省充,掌案验方书,修合药剂,以待进御及供奉禁中之用。
内东门司勾,当官四人,以入内内侍省充,掌宫禁人物出入,周知其名数而讥察之。
合同凭由司,监官二人,掌禁中宣索之物,给其要验,凡特旨赐予,皆具名数凭由,付有司准给。
管勾往来国信所,管勾官二人,以都知、押班充,掌契丹使介交聘之事。
后苑勾当官,无定员,以内侍充,掌苑囿、池沼、台殿种蓺杂饰,以备游幸。
造作所,掌造作禁中及皇属婚娶之名物。
龙图、天章、宝文阁,勾当四人,以入内内侍充,掌藏祖宗文章、图籍及符瑞宝玩之物,而安像设以崇奉之。军头引见司,勾当官五人,以内侍省都知、押班及閤门宣赞舍人以上充,掌供奉便殿禁卫诸军入见之事,及马,步两直军员之名。
翰林院,勾当官一员,以内侍押班、都知充,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凡执伎以事上者皆在焉。中兴以来,深惩内侍用事之弊,严前后省使臣与兵将官往来之禁,著内侍官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之令。绍兴三十年,诏内侍省所掌职务不多,徒有冗费,可废并归入内内侍省。旧制,内侍遇圣节许进子,年十二试以墨义,即中程者,候三年引见供职。三十二年,殿中侍御史张震言宦者员众,孝宗即命内侍省具见在人数,免会庆节进子,仍定以二百人为额。乾道间,以差赴德寿宫应奉阙人,增置二百五十人。绍熙三年,依宰臣奏,中官只令承受宫禁中事,不许预闻他事。嘉定初,诏内侍省陈乞恩例,亲属充寄班祗候,以十年为限。
太祖乾德四年,禁私养宦者。
《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夏六月甲午,诏人臣家不得私养宦者,内侍年三十以上方许养一子,士庶敢有奄童男者不赦。
开宝四年秋七月戊午,复著内侍养子令。
《宋史·太祖本纪》云云。
太宗淳化二年春正月乙酉,置内殿崇班、左右侍禁,改殿前承旨为三班奉职。
《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淳化五年,署置宦者官并论功封爵。
《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五年八月癸巳,以内班为黄门。甲午,置宣政使,以宦者昭宣使王继恩为之。九月己未,改黄门院为内侍省,以黄门班院为内侍省内侍班院,入内黄门班院为内侍省入内侍班院。按《宦者传》:王继恩破贼,朝议论功,中书欲除宣徽使。太宗曰:朕读前代史书,不欲令宦官预政事。宣徽使,执政之渐也,止可授以他官。宰相力言继恩有大功,非此任无足以为赏典。上怒,深责相臣,命学士张洎、钱若水议别立宣政使,序位昭宣使上以授之。进领顺州路防禦使。
真宗咸平五年夏四月甲辰,诏申明内侍养一子制。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景德元年九月癸未,罢北面赍御剑内臣以剑属主将。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己丑,改定入内内侍省内侍名职。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六年春正月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续通鉴纲目》:大中祥符六年春正月,禁内臣出使干预公事。凡有干预州县之事,所在官吏不以闻,并罪之。
大中祥符七年八月丁丑,命内臣奉安太祖、太宗圣像于鸿庆宫。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八年五月壬辰,废内侍省黄门。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天禧四年十二月乙酉,诏内臣传旨须覆奏。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仁宗庆历七年春二月丙辰,令内侍二人提举月给军粮。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皇祐元年秋七月丁酉,诏臣僚毋得保荐要近内臣。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皇祐五年,诏定内侍员额,慎选内侍省都知、押班。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续通鉴纲目》祐五年闰七月,诏自今内侍供奉至黄门以一百八十人为额,仍诏内侍省都知、押班,须年五十以上,历任无赃私罪者,乃得为之。
至和元年十二月癸丑,诏内侍传宣,令都知司劄报,被旨者覆奏。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四年夏五月庚子,诏内臣员多,权罢进养子入内。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五年十一月辛卯,罢内臣寄迁法。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嘉祐六年冬十月壬午,定内侍磨勘法。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英宗治平元年十月,复内侍养子令。十二月,以内侍为陕西诸路钤辖。
《宋史·英宗本纪》:治平元年冬十月戊寅,复内侍养子令。
《续通鉴纲目》:治平元年十二月,以内侍为陕西诸路钤辖。初,帝遣王昭明等四人,体量军情,治其词讼,有赏罚则与其师议,大事以闻。各许岁乘驿奏事。谏官吕诲言:唐举兵不利,未有不自监军者。我朝因循未革,奈何又增置此员。其权与安抚使均矣。乞罢之。精选帅臣,专制阃外之权。傅尧俞、赵瞻皆有论列。不听。
治平四年二月丁亥,诏入内内侍省、皇城司合覆奏事并执条覆奏。癸亥,诏入内内侍省官已经寿圣节任子者,同天节权罢奏荐。
《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神宗熙宁三年冬十月乙酉,诏罢诸场务内侍监常。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五年闰月庚戌,诏入内供奉官以下,已有养子,更养次子为内侍者斩。
《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十年,诏宦官李宪节制秦凤、熙河诸军。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续通鉴纲目》:熙宁十年十二月,诏宦者李宪节制秦凤熙河诸军。时董毡将鬼章,聚兵洮岷,胁新附,羌多叛归之。帝遣内侍押班李宪,乘驿往秦凤熙河,措置边事。诏诸将皆受节制。御史彭汝砺等极论其不可,且言鬼章之患小,用宪之患大。宪功不成,其患小。功成,其患大。章再上,不听。
哲宗元祐二年三月庚辰,诏内侍省供奉官以下百人为额。
《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祐三年九月庚申,禁宗室联姻内臣家。
《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徽宗崇宁四年始,以内侍为经略。
《宋史·徽宗本纪》:崇宁四年春正月,以内侍童贯为熙河兰湟、秦凤路经略安抚置制使。按《宦者传》:贯监军复四州。擢景福殿使、襄州观察使,内侍寄资转两使自兹始。未几,为熙河兰湟、秦凤路经略安抚制置使,累迁武康军节度使。
政和元年始,以宦官为上介,寻领边事。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元年九月,童贯使辽。按《宦者传》:童贯讨溪哥藏征,复积石军、洮州,加检校司空。颇恃功骄恣,选置将吏,皆捷取中旨,不复关朝廷,寖咈京意。除开府仪同三司,京曰:使相岂应授宦官。不奉诏。政和元年,进检校太尉,使契丹。或言:以宦官为上介,国无人乎。帝曰:契丹闻贯破羌,故欲见之,因使觇国,策之善者也。使还,益展奋,庙谟兵柄皆属焉。遂请进筑夏国横山,以太尉为陕西、河东、河北宣抚使。俄开府仪同三司,签书枢密院河西北两房。不三岁,领院事。更武信、武宁、护国、河东、山南东道、剑南、东川等九镇、太傅、泾国公。
政和七年始,以内侍领枢密院。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七年十二月庚午,以童贯领枢密院。
重和元年始,以内侍为太保太尉。
《宋史·徽宗本纪》:重和元年八月甲寅,以童贯为太保。
《续通鉴纲目》:重和元年冬十月,加内侍梁师成太尉。师成黠慧,习文法,初领睿思殿文字,累迁至河东节度使,遂加太尉。都人目为隐相。所领职局,至数十百,阶至开府仪同三司。布衣朱梦说上书,论宦寺权太重,诏编管于池州。
宣和三年,复应奉司命,内侍领之。
《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三年闰月甲戌,复应奉司命王黼及内侍梁师成领之。
宣和六年十一月丙子,王黼致仕。乙酉,罢应奉司。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宣和七年始,封内侍为王,诏与内侍来往者罪。按《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七年六月丙午,封童贯为广阳郡王。戊申,诏臣僚辄与内侍来往者论罪。
高宗建炎元年冬十月癸未,禁内侍统兵官相见。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建炎三年夏四月丁巳,禁内侍交通主兵官及馈遗假贷、借役禁兵、干预朝政。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五年夏四月庚戌,诏内侍遇特恩转官,止武功郎。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十年九月丁酉,罢内侍省。冬十月丙午,罢内侍官承受诸军奏报文字。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孝宗受禅。十一月甲寅,定内侍官额。
《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金设中卫尉总宫中事务秩正三品,其他各监各局及閤门使之属不过五品。
《金史·百官志》:左右振肃,正七品。掌妃嫔出入总领护卫导从。
〈注〉本起嫔嬖卫之长,大定二年改今名。

宫籍监。提点,正五品。监,从五品。副监,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内外监户及地土钱帛小大差发。直长二员,正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点,正五品。泰和八年创设。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侍从、承敕令、转进奏帖。直长,正八品。
〈注〉大定十八年增二员。奉御十六人,旧名入寝殿小底。奉职三十人,旧名不入寝殿小底,又名外帐小底,皆大定十年更。

器物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进御器械鞍辔诸物。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明昌三年省罢。同监,从九品。泰和四年设。
右属殿前都点检司。

閤门。
〈注〉明昌五年,閤门官以次排转除授。

东上閤门使二员,正五品。
〈注〉明昌六年省一员,作从五品。西同。

副使二员,正六品。
〈注〉明昌六年,省一员。西同。

签事一员,从六品。掌签判閤门事。
〈注〉西同。明昌六年,以减副使置。

西上閤门使二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签事一员,从六品。掌赞导殿庭礼仪。
〈注〉西閤门馀副贰同。

閤门祗候二十五人。
〈注〉正大间三十二人。

閤门通事舍人二员,从七品。掌通班赞唱、承奏劳问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旧置判官,后罢。内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御院通进四员,从七品。掌诸进献礼物及荐飨编次位序。
尚衣局。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御用衣服、冠带等事。都监,正九品。旧设,后罢。直长,正八品。同监,从九品。
仪鸾局。
〈注〉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监官兼,或兼少府监官。

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直长四员,正八品。
〈注〉《泰和令》三员。

收支都监,正九品,二员,一员掌给受铺陈诸物,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
〈注〉大定十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员。

同监二员,从九品。
〈注〉司吏二人,如内藏库知书例。

尚食局。
〈注〉元光二年,参用近侍、奉御、奉职。

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直长一员,正八品。都监三员,正九品。不限资考。
生料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生料物色。收支库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
〈注〉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

御药院。提点,从五品。直长,正八品。掌进御汤药。
〈注〉明昌五年设,以亲信内侍人充。

都监,正九品。
〈注〉不限员,《泰和令》四员。

同监,从九品。
〈注〉不常除,《泰和令》无。

内藏库。
〈注〉大定二年,分为四库。

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内府珍宝财物,率随库都监等供奉其事。直长一员。
〈注〉承安三年增。

头面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
〈注〉本把十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寝殿小底例。

段匹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
〈注〉本把十二人。

金银库都监,正九品。
〈注〉本把八人。

杂物库。都监,正九品。同监,从九品。
〈注〉本把八人。每库知书各二人。

宫闱局。
〈注〉旧名宫闱司,大定二年改为局,旧设令,丞,改为使、副。

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掌宫中閤门之禁,率随位都监、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直长,正八品。内直一百七十人。
〈注〉后作百七十九人。

内侍局。令二员,从八品。
〈注〉兴定五年,升作从六品。

丞二员,从九品。
〈注〉兴定五年,升从七品。

掌正位閤门之禁,率殿位都监、同监及御直各给其事。局长二员,从九品,兴定五年升正八品。
〈注〉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宫闱局正位内直置,初隶宫闱局。

东门都监、同监。诸随殿位承应都监,同监,掌各位承应及禁门管钥。
昭明殿都监、同监。
〈注〉大定二十九年设,各一员。

承徽殿都监、同监。
〈注〉丽妃位。

隆徽殿都监、同监。
〈注〉本隆和殿,系皇后位。

鸾翔殿都监、同监   崇仪殿都监、同监
迎晖殿都监、同监。
〈注〉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罢。

蕊珠殿都监、同监。   瑞宁殿都监、同监。
回春殿都监、同监。   芸香殿都监、同监。
瑞像殿都监、同监。
〈注〉系佛殿。以上殿字下无位字。

凝福
〈注〉改韶景、

温芳二位都监、同监。  瑶华、柔则二位都监、同监。
〈注〉以上无殿字及承应字。

嘉福等殿位都监、同监。
〈注〉四位。

广仁殿都监、同监。   睿思殿都监、同监。
〈注〉以上有承应字。

滋福殿都监、同监。
〈注〉本以隆庆改,无位字。

咨政殿都监、同监。   迩英殿都监、同监。
长庆院都监、同监。   仙韶院都监、同监。
贞和门都监、同监。
〈注〉应系钱帛经此门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员。

右升平门都监、同监。  长乐门都蓝、同监。
琼林苑都监、同监。
〈注〉各二员。

广乐园都监、同监。   顺义位提控、都监、同监。
〈注〉旧宝林位。

瑞华门都监一员,同监三员。
〈注〉俗名金骨朵门。

太师位提控、都监、同监。宝昌门都监、同监。
会昌门都监、同监。   东京孝宁宫都监、同监。崇妃位提控。
〈注〉世宗夫人,兴陵。

惠妃位提控、都监、同监。
〈注〉𥙿陵。

温妃位提控、都监、同监。
〈注〉𥙿陵二位,明昌四年添。

报德寺提控、都监、同监。
〈注〉世宗御容。光泰门街。

报恩寺提控、都监、同监。
〈注〉世宗御容。清裔门街。明昌三年设,三。

孝严寺都监、同监。
〈注〉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兴国感诚寺。正大元年设,三。以下皆在南京。

宁福殿都监、同监。三。  纯和殿都监、同监。三。仁安殿都监、同监。三。  真妃位都监、同监。三。丽妃位都监、同监。   宣仪位都监、同监。
庄献妃位都监、同监。  三庙都监、同监。
〈注〉贞祐二年设。

西华门都监、同监。   京后园都监、同监。
内侍寄禄官。
〈注〉泰和二年设,初隶宫闱局,寻直隶宣徽院。

所以升用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
中常侍。
〈注〉正五品。

给事中。
〈注〉从五品。

内殿通直。
〈注〉正六品。先名内殿给使。

黄门郎。
〈注〉从六品。

内谒者。
〈注〉正七品。

内侍殿头。
〈注〉从七品。

内侍高品。
〈注〉正八品。不限员。

内侍高班。
〈注〉从八品。

典卫司。
〈注〉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宝林位各设。泰和五年闰八月,以崇妃薨。兴定元年复设。世宗妃、才人、宝林位各设防卫军导从人。

令,正七品。丞,从七品。直长。
〈注〉《士民须知》

孝靖宫。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注〉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监同、无总领者,故设。

端妃位同监。
〈注〉真妃徒单氏。

慧妃位同监。
〈注〉丽妃徒单氏。

贞妃位同监。
〈注〉柔妃唐括氏。
靓仪位同监。〈注〉昭仪夹谷氏。

才媛位同监。
〈注〉修仪吾古论氏。

懿安家。令,从八品。丞,正九品。
〈注〉贞祐三年,为庄献太子设。

宫苑司。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宫庭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直长,正八品一员。
〈注〉《泰和令》二员。

都监、同监二员。
〈注〉泰和元年设。泰和四年罢同监。
右属宣徽院。

卫尉司
〈注〉大安元年,拟隆庆宫人数定之。

中卫尉,从三品,掌总中宫事务。副尉,从四品。左常侍,从五品。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右常侍,从五品。常侍官。护卫三十人
〈注〉同东宫,

奉引八十人
〈注〉同控鹤,

伞子四人
〈注〉同控鹤,

执旗二人
〈注〉同仪鸾。

给事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内谒者兼司宝二员,从六品。
〈注〉内直充。

奉閤一十人。
〈注〉同东宫入殿小底。

閤直二十人。
〈注〉同宫闱局内直。

掖庭局。令,正九品。掌皇后宫事务。
〈注〉内直充。

丞,从九品。
〈注〉内直充。

宫令。
〈注〉宫苑司、仪鸾局兼。

食官。
〈注〉尚食局兼。

饮官。
〈注〉尚酝署兼。

医官。
〈注〉尚药局、太医院兼。

主藏。
〈注〉内藏、典给署兼。

主廪。
〈注〉太仓兼。
右属卫尉司。

世祖至元十九年,置内藏三库,以宦者二十二人董其事。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九年冬十月丙申,以禁中出纳分三库:御用宝玉、远方珍异隶内藏,金银、只孙衣段隶右藏,常课衣段、绮罗、缣布隶左藏。设官吏掌钥者三十二人,仍以宦者二十二人董其事。按《百官志》:内藏库,秩从五品,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始置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掌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至元二十年夏四月甲午,禁近侍为人求官,紊乱选法。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置章佩监,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至元二十四年,置中尚监,参用宦者三人。又置经正监、太监二员。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又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标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监卿、太监、少监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至元二十八年,置御带库,俱以中官为之。又置异珍库,同其品秩。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御带库,秩从五品,掌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又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八年置。
成宗大德九年,改太府监为院,院判参用宦者。
《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太府监,秩正三品,领左、右藏等库,掌钱帛出纳之数。太卿六员,正三品;太监六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丞五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四人。中统四年置。至元四年,为宣徽太府监,凡内府藏库悉隶焉。八年,升正二品。大德九年,改为院,秩从二品,院判参用宦者。至大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武宗至大二年,改度支院为监,太监二员。复利用院为监,太监五员。
《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四年,改为监。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二人。至元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仁宗延祐元年,敕内侍勿𢌿文阶,又定秘书监,参用宦者二人。
《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六月戊子,敕:内侍今后止授中官,勿𢌿文阶。按《百官志》: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监丞皆用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延祐二年五月甲戌,加授宦者中尚卿续元晖昭文馆大学士。
《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文宗至顺三年十月,宁宗即位。庚戌,以宦者铁古思、哈里兀荅儿、黑狗者、阔阔出并为中政院使。
《元史·宁宗本纪》云云。
顺帝至元元年,以御史台言裁减宦官。
《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九月庚子,御史台臣言:国朝初用宦官,不过数人,今内府执事不下千馀。乞依旧制,裁减冗滥,广仁爱之心,省糜费之患。从之。至元四年八月己巳,申取高丽女子及阉人之禁。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元六年五月丙子,以宦者伯不花为长宁寺卿。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七年二月丙戌,以宦者伯帖木儿为司徒。
《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三年秋七月戊辰,宦官至一品二品者,依常例给俸禄。
《元史·顺帝本纪》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