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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二百六十四卷目录

 青州府部汇考六
  青州府户口考
  青州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二百六十四卷

青州府部汇考六

青州府户口考

        《府志》益都 原户二万三千一十,口一十七万九千二百五十。
临淄 原户九千二十一,口五万七千四百二十六。
高苑 原户四千五十一,口四万二千八百七十八。
博兴 原户九千二百七十二,口九万七千二百四十二。
乐安 原户一万二千一百六十九,口一十万三千六百五十六。
寿光 原户一万六千五百一十九,口一十五万七千九百六十三。
昌乐 原户一万三千八,口八万八千八百四十九。
临胊 原户一万四千一百四十六,口一十二万二千二十八。
安丘 原户二万一千八百二十七,口一十六万九百五十七。
诸城 原户二万四千八,口一十五万六千三百。
蒙阴 原户六千九百八十五,口六万六千七百七十二。
莒州 原户二万六千五百一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五百三十。
沂水 原户二万三千三百四十九,口一十五万三千六百五十一。
日照 原户九千七百三十五,口七万八千四百二十。皇清康熙十二年分青州府。原额一例人丁四十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丁,除逃亡十五万七千六百六十丁,除优免六千九百四十八丁,实在行差人丁二十四万七千一百三十二丁。
额外增出人丁二千二百九十丁。
益都县 原额一例人丁六万七百丁,除逃亡人丁九千五百七十九丁,除优免一千九百三十七丁,实在行差人丁四万九千一百八十四丁。
临淄县 原额一例人丁二万一百七十九丁,除逃亡人丁五千四百三十六丁,除优免四百七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四千三百三十六丁。博兴县 原额一例见在人丁一万四千四百一丁,除优免人丁三百二十一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四千八十丁。
额外增出人丁一千九百一十七丁。
高苑县 原额一例人丁六千五百五十丁,除优免人丁二百一十一丁,实在行差人丁六千三百三十九丁。
额外增出人丁三百七十三丁。
乐安县 原额一例人丁四万二千六百一十一丁,除逃亡人丁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七丁,除优免四百六十六丁,实在行差人丁二万四千九百二十八丁。
寿光县 原额一例人丁三万七千一百二十四丁,除逃亡人丁一万七千八百五十九丁,除优免六百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八千六百六十五丁。
昌乐县 原额一例人丁二万六千六百四十三丁,除逃亡人丁八千九百二十五丁,除优免三百一十六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七千四百二丁。
临胊县 原额一例人丁三万一百三十八丁,除逃亡人丁六千五百一十二丁,除优免人丁六百六十三丁,实在行差人丁二万二千九百六十三丁。
安丘县 原额一例人丁三万三千六百六十二丁,除逃亡人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九丁,除优免六百六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六千九百三十七丁。
诸城县 原额一例人丁二万四千三百九十八丁,除逃亡人丁一万二千三十四丁。除优免四百四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丁。
收并诸城所原额屯丁五百丁,除逃亡人丁二百八十一丁,实在行差人丁二百一十九丁。蒙阴县 原额一例人丁一万六千四百九十一丁,除逃亡人丁一万九百四十五丁,除优免人丁一百七十丁,实在行差人丁五千三百七十六丁。
莒州 原额一例人丁四万七千七十三丁,除逃亡人丁三万五千二百一十二丁,除优免人丁二百七十三丁,实在行差人丁一万一千五百八十八丁。
收并莒州所原额三则人丁八百五十七丁,除逃亡人丁二百六十六丁,见在行差人丁五百九十一丁。
沂水县 原额一例人丁三万五百七十八丁,除逃亡人丁四千九百八十三丁,除优免二百六十二丁,实在行差人丁二万五千三百三十丁。
日照县 原额一例人丁一万九千八百三十五丁,除逃亡人丁一万二千二百九十二丁,除优免三百一十二丁,实在行差人丁七千二百三十一丁。

青州府田赋考

        《府志》府属总
原额各等大粮地并荒田、水占、芟草、寄庄、裁并屯粮,共地一十六万一千六百四十一顷四十七亩六分八釐零,内除益都高苑更名、水占二顷,共地一百四顷四十五亩六分六釐一毫,另例编徵外共派银一千二十三两七钱四分六釐九毫零。
除荒并莒州、沂水二州县,在于地丁虚赋难徵,逃亡未除等事,两案内奉旨,除复荒二顷,共除荒地六万六千三百三十二顷六十四亩五分二釐零,成熟行粮共地九万七千三百三十七顷一十二亩八釐零,派银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九两四钱四分五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察荒御史查出并开垦、劝垦、自首丈出共地二万五千九百一十三顷七十七亩二分三釐零,共派银八万五千五百八十八两一钱八分一釐八毫零。
寄庄地三百四十顷三十四亩四分四毫,除正项在于原额地亩内派徵,外派银六百三两五钱五分八毫零。
实在荒芜地四万五百二十四顷四十四亩九分五釐零。
又临淄县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年开垦额外下地,康熙四年,改归中地三十顷七亩六分一釐零,派银二百六十八两九钱八釐零。
顺治十三年至康熙十二年,起科额外开垦自首共地九十八顷五十四亩八分八釐零,派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五分一釐零。
博兴县顺治十七年并康熙三年,开垦额外荒田及自首丈出下地一百五十四顷三十七亩七分八釐零,派银二百三十一两七钱七分八釐零。
益都诸城临清仓本色粟米七百二十三石八升四合七勺零。
益都县
原额四等大粮地并更名及额外荒田共地一万五千二百七十六顷九十七亩九分三釐零,内除更名地三十顷八十九亩二分四釐零,另例编徵共派银九百一十三两四钱七毫零。实剩原额各等大粮地一万五千二百四十六顷八亩六分八釐零,内除荒地二千三百六十七顷九十五亩七分五釐零,成熟地一万二千八百七十八顷一十二亩九分三釐零,派银六万六百九十五两六钱六分四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开垦自首及额外开垦共地九百三十三顷二十亩二分八釐零,共派银三千九百五十两九钱四分一釐零。寄庄地一百二十九顷二十七亩五分,除正项在于原额地亩内派徵,外徵银二百五十八两五钱五分,实在抛荒地一千五百三十三顷四十五亩四釐三毫,共徵临清仓本色粟米四百三十五石七斗五升一勺零。
临淄县
原额五等大地及额外荒田、更名地六千五百三十四顷四亩一分九釐零,内除荒四百八十五顷一十亩一分六釐零,实在成熟行粮地六千四百十八顷九十四亩二釐零,派银三万六百七十五两六钱七分九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四年,开垦地七十二顷九十亩八分一毫零,派银三百八十三两六钱七分八釐零。
寄庄地一百九十二顷八十四亩三分七釐五毫,除正项在于原额派徵,外徵银三百八两五钱五分。
实在抛荒地四百一十九顷七亩四分六釐三毫零。
顺治十三年至康熙二年,开垦额外下地,康熙四年改归中地三十顷七亩六分一釐五毫,派银一百六十八两九钱八釐零。
顺治十三年至康熙十二年起科额外开垦、自首共地九十八顷五十四亩八分八釐零,派银一百七十二两八钱五分一釐零。
博兴县
原额二等大地并荒田更名共地六千五百二十二顷九十一亩九分一釐,内除荒二千二百五十九顷九十九亩一分六釐七毫,实在成熟行粮地四千二百六十三顷九十二亩七分四釐零,派银二万一千四百六十六两八分五釐四毫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起科、开垦、劝垦、自首共地四百四十九顷二十七亩三分九釐六毫,派银二千四百三十六两六钱一分三釐零。寄庄地九顷一十亩三分,除正项在于原额内派徵外,外徵银一十八两二钱六釐,实在抛荒地一千八百一十顷七十一亩七分七釐零。又顺治十七年并康熙三年,开垦额外荒田及丈出下地一百五十四顷二十七亩七分八釐零,派银二百三十一两七钱七分八釐零,共派银二万四千一百五十二两六钱八分四釐零。
高苑县
原额一例地并水占、荒田共地三千四百九十二顷四十九亩八分二釐八毫,内除水占地七十三顷五十六亩四分一釐三毫另例编徵外,实剩原额地三千四百一十八顷九十三亩四分一釐五毫,内除荒地一千七十九顷二十二亩五分四釐零,实在成熟行粮地二千三百三十九顷七十亩八分六釐零,该派银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二两五钱四分一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起科、开垦、自首共地三百四十二顷九十四亩七分三釐零,该派银一千五百九两六钱二分五釐零。
水占地七十三顷五十六亩四分一釐三毫,该派银一百一十两三钱四分六釐零。
寄庄地三顷一十九亩,除正项在于原额内派徵外,外徵银六两三钱八分。
实在抛荒地七百三十六顷二十七亩八分零。
乐安县
原额一等并更名、芟草、荒田共地九千八百一顷二十八亩九分九釐零,除荒地二千一百五十八顷七十四亩九分二釐零,实在地七千六百四十二顷五十四亩六釐零,派银四万三百五十四两二钱五分八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地九百二顷二十五亩四分六釐零,派银三千四百五两七钱七分三釐零。
实在荒地一千二百五十六顷四十九亩四分六釐零。
寿光县
原额六等大粮地并更名、芟草、裁并莱州卫及额外荒田共地一万八千零八十顷三十九亩九分九釐零,除荒地一万一千六百六十五顷九十五亩五分四釐零,成熟行粮地六千四百一十四顷四十四亩四分五釐零,该派银二万六千一百一十两五钱一分六釐零。
寄庄地一顷三十六亩七分四釐九毫,除正项在于原额地内派徵外,外徵银二两七钱三分四釐零。
顺治十一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地七千三百六十六顷二十五亩一分三釐二毫,该派银三万五百一十九两三分五釐零。
实在抛荒地四千一百九十九顷七十亩四分一釐零。
昌乐县
原额四等则并额外荒田共地八千五百八十
四顷六十五亩一分二釐,内除荒四千二十九顷五十六亩五分六釐零,实在成熟地四千五百五十五顷八亩五分五釐零,派银一万五千九百八十三两一钱四分八釐零。
顺治十六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地二千二百一十顷八十五亩二分六釐零,派银六千四百六十九两五钱五釐零。
实在荒芜地一千八百一十八顷七十一亩一分九釐零。
临胊县
原额四等大粮地、更名、额外荒田共地七千九百五十四顷五十四亩五分一釐二毫,内除荒地一千四百八十七顷五十四亩九分八釐六毫,实在成熟地六千四百六十六顷九十九亩五分二釐五毫,派银三万八百三十九两一钱八分二釐零。
寄庄地一顷七十五亩,除正项在于原额地亩内派徵每亩外,加白地银二分,共徵银三两五钱。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地三百一十八顷二十八亩一分五釐零,派银一千五百六十九两七钱四分零。
实在荒地一千一百六十九顷二十六亩八分二釐零。
安丘县
原额一例大粮地并宫庄、更名额外荒田共地一万四千七百三十三顷四亩三分五釐二毫,内除荒地七千二十四顷六十三亩二釐五毫、成熟地七千七百八顷四十一亩三分二釐零,派银二万九千八百九十五两八钱七分一釐零。
寄庄地二顷八十一亩四分八釐,除正项在于原额地亩内派徵,每亩外加白地银五两六钱二分九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三年开垦地一千九百九十九顷六十八亩三分三釐零,派银五千二百七十九两五钱四分八釐零。
实在荒地五千二十四顷九十四亩六分九釐零。
康熙四年至康熙十二年开垦地八百四十四顷一十七亩四分五釐六毫,派银二千四百四十两三分一釐零。
实在成熟地一万五百五十二顷二十七亩一分零,派银三万七千六百一十五两四钱五分一釐零。
实在荒地四千一百八十顷七十七亩一分三釐零。
诸城县
原额七等大地并额外荒田及裁并诸城所共地二万一百八十六顷四十亩二分九釐三毫,除荒地一万四百三十八顷四十九亩六釐二毫,实在成熟行粮地九千八百四十七顷九十一亩二分三釐零,派银二万四千二百九钱八分六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地五千六百六十九顷七十三亩五分六釐零,派银一万二千三百四十四两三钱六分三釐零。
实在抛荒地四千七百六十八顷七十五亩四分九釐零,外派临清仓本色粟米二百八十七石三斗三升四合五勺零。
蒙阴县
原额一例大粮地并额外荒田共地三千八百六十六顷七十二亩四分九毫,内除荒地三千一百一十七顷二亩七分五釐一毫,成熟地七百四十九顷六十九亩六分五釐七毫,派银三千二两一钱三分五毫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共开垦起科地七百九十七顷七亩九分零,派银三千二百五两四钱七分零。
实抛荒地二千三百一十九顷九十四亩八分四釐零。
莒州
原额四等大粮地并额外荒田及裁并莒州所共地二万二千三百四十八顷五十六亩二分一釐六毫,内除荒地一万二千九十九顷四亩二分八釐零,实在成熟地一万二百四十九顷五十一亩九分零,派银二万四千一百二十六两九钱二分七釐零。
顺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二年止,共开垦、丈出自首共地二千二百一顷六十五亩一分七釐零,派银六千四十两六钱八分二釐零,实在荒
地九千八百九十七顷三十九亩一分一釐三毫零。
又在地丁虚赋难徵等事,案内奉旨除复荒地二千一百三十二顷七十四亩五分八釐零,实在成熟地一万三百一十八顷四十二亩五分二釐零,派银三万一百六十七两六钱九釐零。
实在荒地一万二千三十顷一十三亩六分九釐零。
沂水县
原额三等并荒田地一万五千三十八顷四十二亩六分二釐,内除荒地并荒逃,未除逃移日甚等事,案内奉旨除复荒田二顷共地五千九百八十六顷六十一亩一分六釐,实在成熟地九千五十一顷八十一亩四分六釐,该派银二万七千九百八十四两九钱二釐零。
顺治十二年至康熙十二年查出开垦、劝垦、自首共地一千八百五顷四十七亩五分七釐零,该派银六千三十三两一钱六分九釐零。实在荒芜地四千一百八十一顷一十三亩五分八釐零。
日照县
原额成熟大粮地并成熟荒田共地九千一百一十九顷九十九亩三分,共徵银一万八千三百四十一两五钱三分二釐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