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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母黄氏夫人墓表 北宋 · 刘攽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六、《彭城集》卷三六
林氏有贤母曰黄夫人泾县主簿编校集贤院书籍希之祖母也,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概之母也,屯田郎讳某之妻也。
夫人家世福清人,与林氏同县。
夫人之归,舅姑皆亡恙。
又逮事祖姑夫人,致养三人者。
勤身从事,柔顺听服,生竭其力,没尽其哀。
训诸娣,朝夕无怠,宗族称之孝妇。
夫人从夫仕宦登朝,累封嘉兴、天长二县君
其子以文学成名,复显于朝。
既子夭死,夫人无他男。
未几,夫复病终。
诸孙藐然,林氏殆将绝。
夫人悲哀戚忧,以礼自卫,纲纪其门户,屹然不替,州闾号之曰烈妻
夫人葬两世于吴郡,携诸孙客居于吴,旁无支亲援助。
粗衣恶食,豪捃氂蓄,以至于有田亩屋庐。
耕穫休息,以供祭祀,而待寒暑备饥乏者,胥如志也。
训诲诸孙,以严济慈,不十年间,为进士而成名,以禄为养者四人。
士大夫于是传为贤母云。
夫人以十八嫁,归若干年,林氏盛衰三变,繄夫人是赖。
其所成就,诗史所称,不能过也。
治平四年夫人年七十七,正月癸丑,没于京师
泾县持其丧还,祔葬祖墓,立石以为表,请铭于彭城刘某
于是叙所闻而记之。
泾县执书泣曰:「昔希高祖夫人所逮事祖姑也,年九十三。
将终,以剃与夫人曰:『此吾发所为也,怜尔勤孝,以是畀汝,且无忘我』。
夫人服之五十馀年。
曾祖、祖妣年皆八十馀,乐其乡里,不愿离也。
故祖父三为南州从事,且二十年。
夫人助其孝养,一飧未尝不躬饎爨。
先人始能学,夜诵书不休,夫人自起灭灯。
既而曰:『吾怜之,乃当成其志』。
自是夜辄治丝其旁。
其始居,门庭谨甚,里巷外事,邈然若无闻。
岁久,吴人服而化之。
希始为福州怀安县主簿,迎太夫人南归。
夫人召内外宗族,尽散其装赍周赐予之,曰:『吾老矣,以是为决』。
为衣两袭,曰:『吾死以是殓,过是不复侈长一物』。
夫人始终林氏,上下六世,见曾孙焉。
其所以维持左右,莫不有常法度。
夫子之言之也,希心戚戚焉,意之至者,语必重复,故希愿有所益也」。
予曰诺,著以为后说,则前语因明白矣。
夫人考讳,王氏据闽时,以为著作佐郎,不从。
吴越福州归,天子诏遣使者,发闽士人归京。
缅皇考与林氏曾祖,俱逃山谷间。
天下既平,两家始还归而通婚姻。
夫人之孙,官,官,官,进士,并泾县为六人。
曾孙若干人。
其葬实月日甲子。
铭曰:
夫人称孝,子于姑氏。
后其所慈,维曾孙子。
有棘有否,复振复起。
六世一身,身终有喜。
喜也无憾,黄发儿齿。
孝孙孔多,宜尔世祀。
林氏葬吴,从龟从筮。
夫人命之,合祔于此。
戊辰元旦后三日写怀 元 · 叶兰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鄱阳五家集卷九
万事从今尽莫言,旧游踪迹遍山川。
土牛送腊经三日,野老逢春又一年。
两鬓渐添惟白发,寒家无废独青毡。
近来自爱幽居好,坐对寒江雪满天。
正月四日子纯刘汝忠次韵二首 其一 明 · 何景明
五言律诗 押微韵
并辔来仙第,深杯好共挥。
远天初夜色,新月更春辉。
灯夕看相近,花时会莫稀。
云霄望羽翼,真喜接高飞。
正月四日子纯刘汝忠次韵二首 其二 明 · 何景明
五言律诗 押微韵
邂逅怜新岁,朱弦为客挥。
风春归柳色,月夕助灯辉。
歌酒三人共,乾坤一笑稀。
看君俱妙思,操翰忽如飞。
李纲右丞1126年1月4日 宋 · 汪藻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八二 创作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伏审躬被策书,进居丞弼
精忠贯日,正二仪倾侧之中;
凛气横秋,挥万骑笑谈之顷。
国须贤立,天为时生。
恭以某官,厚德镇浮,英材经远。
得文武弛张之枢要,独运胸中;
明古今治乱之渊源,不专纸上。
爰自践扬之始,每勤献纳之忠。
老成尚有于典刑,天下想闻其风采。
昨属殊邻之扰,上贻当宁之忧,夕烽既彻于甘泉,清跸将游于汾水。
惟公夙夜,与国存亡,挺身六品之卑,抗议九重之邃。
留家誓死,镵血书词。
销大变于胚胎,转危机于呼吸。
洎干戈之指阙,援桴鼓以登陴。
义动三军,人皆奋死;
气吞异类,寇辄请盟。
身且九殒以一生,国则崇朝而再造。
李晟、子仪之功高矣,而未尝定策;
张良、谢安之谋至矣,而初不临戎。
永惟元勋,夐绝前古。
既名高而众媢,乃谗就而身危。
士讼公冤,亟举幡而集阙下;
帝从民望,令免胄以见国人。
荐经艰难,益见奇伟。
方主上大明之今日,实邦家希阔之昌期。
欲众贤同建于事功,非雅望孰为之师表?
将万世维持之是赖,何一时康济之足言?
藻久托馀光,欣闻盛事。
虽无缘进旅退旅,陪宾客之后尘;
岂不能大书特书,续山林之野史。
岩廊多暇,岁律方,愿精寝餗之调,用副华夷之望。
按:《浮溪集》卷二三。又见清抄一百五十卷本《圣宋名贤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卷五三,《翰苑新书》续集卷一,《启隽类函》卷一六,《四六法海》卷六,《新安文献志》卷四二,《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九八,《宋四六选》卷一二,《南宋文范》卷二九。
正月四日1284年 宋末元初 · 马廷鸾
七言律诗 押虞韵 创作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
皇厌纷拿五季馀,万兵朝遣暮还都。
虎头预卜清明旦,鳌足重开混一区。
天下归仁吾有道,日中为市尔无虞。
孤臣白首怀佳节,奠桂焚兰泪与俱。
正月初四日咏雪① 清 · 刘绎
七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存吾春斋诗钞卷十三 后甲草(己巳至戊寅)
冬雪优沾已浃辰,连番度岁又经旬②。
天公不信真如戏,人事相催已是春。
百亩有田思井里,万间无厦念穷民。
寒梅何处探消息,驴背吟诗倘有人。
自注:①“壬申。” ②“腊月廿五立春。”
读史旬编 其一 自序1285年秋 宋末元初 · 马廷鸾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八六 创作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
《读史旬编》者,病叟暮年之所著也。
东莱吕太史著《大事记》,其为书也,曰记事,列事之目,无所褒贬抑扬。
曰通释,本《易·系辞》、《书》、《诗·序》,旁采刘向、董仲舒、史迁,以及胡五峰之说,明帝王之统纪。
曰解题,为始学者设,所载皆职分之所当知,非事驳杂,求新奇,出于人所不知也。
初公之为书,本起春秋,迄五代
书未及成,而绝笔于汉武帝征和三年
朱文公屡惜之,伤斯文之不续,后学之不得私淑诸人也。
今辄不自揆,本康节邵氏《经世》纪年图、朱文公《通鉴纲目》,略仿吕氏义例,而为《读史旬编》。
旬者,日之甲癸也,《书》曰「期三百六旬」是也。
吾书以日之甲癸,比于年之甲癸,谓之《旬编》。
自尧甲辰五代周显德七年庚申(周以此年正月四日方禅。),三千三百一十七年,为三百三十二旬(末旬自甲至庚。),类而编之。
康节先生作《皇极经世书》,纪年始唐尧甲辰,而尧之前无年可纪。
于是伏羲而下,至唐尧之前,本《易大传》、《家语》、《五帝德》,与夫百家言皇坟者,书其槩,以备太古之事,而谱黄帝之世焉(谱黄帝所以谱唐虞也。唐虞皆为五帝,而皆不传于子,则无可谱者。)
又自尧甲辰以下,以至周平王己未之前太史公编年,首共和庚申厉王居彘之岁月,今但以《春秋》初年为断。),随年而书其事,无事则虚其年。
终之以诗书杂传所载,以备二帝三王之事,而谱商之世焉(唐虞既无可谱,周之世数未也,未可谱。)
孔子作《春秋》,编年始周平王之四十九年己未,终敬王之三十九年庚申,鲁西狩获麟。
《左氏传》终贞定王元年癸酉鲁哀公如越。
是编入春秋之后,列事目于前,《春秋》之经是也。
述解题于后,凡王事、伯事之可论者著之,诸国之事不著。
其他则有《左氏》之传,诸儒之经说,不敢僣焉。
自司马公作《通鉴》,始周威烈王之二十三年戊寅,而威烈王戊寅之前,上距贞定之甲戌,《左传》之所不书,《通鉴》之所未续,则采刘道原《外纪》,为《传》《鉴》补遗之书,亦随年书其事,无事则虚其年,而不敢遗焉。
《通鉴》战国而下,以至五代后周之前,亦列事目于前,朱公之《纲目》是也。
述解题于后,效东莱《大事记》。
阅诸家之史,以广其见闻;
集诸儒之说,而订其得失。
若征伐之本末,制度之沿革,亦粗及之。
而谱周至五季之世焉。
黄帝迄五季,其子孙之传序,已见于谱矣;
汉、三国、六朝、北魏、齐、周以及五季,其疆理之离合,又为图焉。
成书之首,以《通说》数条,论作史之源流。
历代之首,则以《皇极经世》数,考气运之推迁。
凡此,皆职分之所当知者。
而愚恨其不能尽知,且聊欲便省记也,其如孤陋寡闻何!
经始于壬午之冬,彻编于乙酉之秋,越三岁而后三十有八帙之书成,姑以备遗忘,授儿曹而已。
陈了翁言《通鉴》为药山,学者惟当爱日孜孜,日游此山而已。
吾老且倦游矣,东坡云:「脚力尽时山正好,莫将有限趁无穷」。
唐子西亦云:「棋罢收成败,书慵卷是非」。
棋之成败,犹书之是非,罢且慵之时,收且卷之日也。
窥陈编以盗窃,长兀兀以穷年,岂七十老翁事哉!
虽然,是固不可不令儿辈觉也。
乙酉秋浣书。
申赵观党仲升推赏不尽状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五五、《昌谷集》卷九
照对本军管下汉川县汉阳县界,昨于去年十一月以后,被敌人侵犯,无大军守禦,一时逐急措置,令总首赵观防把汉川县,及召募敢勇党仲升防把汉阳县界,以至前去德安府孝感县界见阵,各蒙朝廷推赏。
止缘立功之时,本军不敢张皇报捷,恐有邀功之迹。
及事定之后,适当宣抚改除交承之际,不曾保明申奏,致将所推赏格比之其他攻战去处,尚有未尽。
正虑本军事力微小,向后难以使人。
今来某却蒙朝廷记录,超进阶官,若不控露情实,却有贪功专利之罪,须至申闻者。
一、赵观元系汉川县总首。
当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敌人侵犯汉川之时,知县蒋廷英尚且逃走,独赵观纠率忠义,拒守南河
宣抚使司借补承节郎,差权汉川县簿尉
至十二月初一日,有番军五百馀骑前来南河北岸,张挂番榜,被赵观领忠义人赶逐,拥入新河,斩到首级。
宣抚使司换授真命,书填承节郎官告给付。
所有十二月初一日以前立功并与推赏讫。
缘赵观得赏之后,差人体探番军事迹,知得有应城县人龚六,教番军造船水战,被赵观节次差人说诱船户,纵火烧燬。
尚有未尽船只,又差忠义管干人吴润、彭哲等前去水源故氻港把截。
至二十三日夜果探得番军撑驾船大小二十九只,自故氻港下水前来,已到七里口,二十四日到杨春口。
至二十五日得吴润、彭哲纠率忠义前去赶逐,淹杀番贼二百馀人落水,夺得番船五只,斫二首级,捉得水手一名。
其日风雪大作,番军水陆并进,却别有番军三千馀人前来南河索战。
其时有大军统领冯政在南河守禦,令观作先锋,同共出战,夺到番船二只,淹杀番贼二百馀人落水。
又乘势上南河北岸,与众贼血战至夜。
番贼退走,将战死番军用马驮载前去焚毁。
其赵观于左臂上中箭。
至二十七日又有番军一千馀骑,又添二十馀队,在南河摆布索战。
却于西寺澥摇驾船三十馀只,番军一千馀人,欲渡南河
被赵观与冯政大军迎敌,射杀番贼五十馀人,夺到红头坐船一只及弓箭遮箭牌等。
其贼虽即退走,仍旧在西寺澥稍泊。
至二十九日夜,又被赵观差忠义同官兵等,二更以后,用小船前去,焚毁番船二只,惊动番贼发喊,其赵观亦擂鼓发喊,直至天晓。
至三十日再差募敢勇人潜入贼番泊船处发喊,使番船不能安迹。
至今年正月初一日,又令忠义等人于西寺澥焚毁番贼大船,其贼败散。
至初二日,其番贼尚来巡绰,又与赵观所部忠义人相对射,方得走散。
其赵观收拾番贼馀船,尚有一十七只,收拾得番贼遗下旂帜弓箭板牌等物及番贼所焚毁首级九颗,马头八颗,解赴军前,具申宣抚司及本军照会。
其馀杀获甚多,缘是节次水战,赶杀下水,不得首级,本军为宣抚司在近,不敢径申朝省。
却缘赵观连战之时,系在前政宣抚薛端明、陈待制任内。
及初二日成功之后,初四五间节次申到,却缘初五日正是宣抚改差,不曾具功状详悉申闻朝省。
致得赵观十二月下旬以后战功,及吴润、彭哲等劳绩,并不曾推赏。
今来本军管下守禦官兵,虽是去年新补官之人,例得转一官资,比之赵观战功,事体不同。
本军方与申宣抚司保明,又缘改除不定,窃虑防秋又近,无以激劝。
宣抚司先喝到队下长行人给得一资公据,其赵观、吴润、彭哲三名,却未推赏。
欲望朝廷特赐敷奏,将赵观优与推赏。
其吴润、彭哲等元系借补官资之人,亦乞量与官资。
若朝廷以某人微言轻,未足取信,即乞行下宣抚司取会,便见不妄。
但得早赐施行,免使忠义沮气。
一、党仲升,元是本军召募敢勇,因收本军草贼有功,准宣抚司节次借补保义郎,差往汉阳县沦河把守,就令前去德安府孝感县管下土地河见阵,赶逐出界。
党仲升战胜之后,却中流矢坠马身死。
后来宣抚司备奉朝旨,取会党仲升等立功及阵亡将士姓名,本军曾具申宣抚司,已蒙备申朝省,将党仲升修武郎,与一资恩泽讫。
今年本军参照得去年十一月北骑围闭德安府,侵犯汉川之初,未经土地河见阵之时,一时诸军不问大军忠义,无不望风溃散,未曾与敌人大战。
自十二月十一日党仲升于土地河劫寨,杀死番贼一千馀人,驴马不计数目,又夺得番马弓箭衣甲,烧毁贼寨。
党仲升已是阵亡,其番贼尚自奔走出界,后来官军忠义军方敢前去劫寨。
其后第功行赏,凡党仲升手下用命之人,皆补真命。
党仲升虽是借补官资,却是宣抚司正将,与其他入队长行不同。
今蒙朝廷特恩,超赠至修武郎,已是越众。
惟是一资恩泽,比之邓州队下阵亡恩例,尚自不及。
邓州队下将士阵亡恩例,或与两资恩泽外,更与一名守关进义副尉,或与一子父职名外,更与一名进勇副尉
至以下长行承节郎,方与一子进勇副尉
今土地河见阵,别无将帅,其党仲升即是一时主将,与队下将士事体不同。
已蒙朝廷特赠修武郎讫,至于身后恩泽,尚似未称。
伏念党仲升陈亡之时,年方二十七岁,母老妻弱,失所依赖,止有一子,年方三岁。
又有二女,年未十岁,却有二弟方及二十馀岁,习于弓马,有志事功。
今所得一资恩泽,闻其家议定,候其子长成日承受,待其成立,尚在二十年间。
使其母老死,不沾寸禄,其妻守志,岁月尚远,阵亡之家立见败落,无以激劝。
欲望朝廷更赐详酌,念党仲升是土地河主将,特与优异推恩。
更乞检举宣抚权司元备坐本军所申,照应施行。
右谨具申三省枢密院,伏候指挥
奉议郎何君墓志铭元祐八年正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一四、《净德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余尝铭光禄寺丞岷山何公之墓,考论世次及其里居详矣。
君乃光禄仲子也,讳大临字才叔,少读书,知名教,以修洁治身,以恭愿事亲。
乡党以善称,闺门以孝闻。
通《诗》、《骚》之学,仿约大致,作为篇章,适情寓物,平畅纯澹,有昔人风格。
或告以释氏之说,当虔敬崇奉,乃享令报,则曰:「广慈心即佛,不妄语即经,若乃祸福之应,惟修其在我者,而顺以听命。
吾知此而已」。
晚从道家之教,信尚清寂,求以养心治气,归之虚静,故能委置世纷,无竞于物,漠然自得,有方外之趣。
尤长于教子,择师取友必以贤,饬励以经术,欲其慎行而寡过;
诱掖以辞章,欲其资身而得禄。
凡朝夕所肄习而谓之课试者,每与之讲解,切劘不倦,若朋友然。
由是起家中第,孟仲接武,西南士大夫举义方之训,皆推君为先。
君娶倪氏,累封安仁县君,卒十年矣。
子五人:宗范朝散郎眉州教授
宗奭早亡;
宗诲以学求举;
宗韩,资州磐石县
宗哲果州相如县
孙男十二人。
元丰三年,神宗祀明堂,封君承事郎
其后五迁,至奉议郎
宗范又尝得五品服,请以赐君,不著于令,诏特可之,议者以为荣。
君享年六十三,元祐五年三月十五日卒于家。
八年正月四日,葬于青城县怀仁乡赤木里先茔之北。
初,倪氏之葬也,君为寿冢其旁,吊以诗曰:「我来同穴知何日,石火光中更十年」。
已而其言验。
嗟夫,始终生死之变,岂偶然哉!
铭曰:
每读《五代·忠义传》,至明宗何瓒入蜀制孟知祥事,未尝不废卷而叹也。
夫以明宗区区暌弱之唐,任一何瓒而欲禦权彊僭叛之蜀,岂不难哉?
意不屈,继以死,何其易也!
至君六世,而子孙之盛如此!
究观前人之大节,推验后嗣之吉报,则福禄之来,抑有由矣。
迎春乐 乙未新正四日,看钊儿等采茵蔯 清 · 顾太清
 押词韵第八部
东风近日来多少。
早又见、蜂儿了。
纸鸢几朵浮天杪,点染出、晴如扫。

暖处有、星星细草。
看群儿、缘阶寻绕。
采采茵蔯芣苢,提个篮儿小。
春王四日菁莪沈先生初度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五言律诗 押真韵 出处:茗斋诗
山中无历日,何地问王春。
邈矣从黄绮,萧然一隐沦。
乾坤难北望,沧海是东邻。
谁识彭泽,归来处士身。
历数议熹平四年 其二 东汉 · 蔡邕
 出处:全后汉文 卷七十二
议郎蔡邕议,以为历数精微,去圣久远,得失更迭,术数无常。
是以汉兴承秦,历用《颛顼》,元用乙卯。
百有二岁,孝武皇帝始改正朔,历用及初,元用丁丑。
行之百下产,孝章皇帝清河李梵之言,改从「四分」,元用庚申。
今光、晃各以庚申为非,甲寅为是。
案历法,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凡六家,各自有元。
光、晃所据,则殷历元也。
他元虽不明于图谶,各有一家之术,皆当有效于当时。
昔《太初》始用丁丑之后,有六家纷错,争讼是非。
太史令张寿王挟甲寅元以非汉历,杂候清台,课在下第,卒以疏阔,连见劾奏,《太初》郊验,无所漏失。
是则虽非图谶之元,而有效于前者也。
及用《四分》以来,考之行度,密于《太初》,是又新元有效于今者也。
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亦非《四分》庚申,上言当用「命历序」甲寅元。
公卿百寮参议正处,竟不施行。
且三光之行,迟速进退,不必若一。
术家以算追而求之,取合于当时而已。
故有古今之异。
今术之不能上通于古,亦犹古术之不能下通于今也。
由此言之,有文于谶,无验于今,未必为是。
有验于今,无文于谶,未必为非。
《元命苞》、《乾凿度》皆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
及《命历序》积获麟至汉,起庚午蔀之二十三岁,竟己酉戊子丁卯蔀六十九岁,合为二百七十五岁。
汉元年岁在乙未,上至获麟,则岁在庚申
推此以上,上极开辟,则元在庚申。
谶虽无文,其数见存。
而光、晃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六岁,获麟至汉百六十一岁,转差少一百一十四岁。
云当满足,则上违《乾凿度》、《元命苞》,中使获麟不得在哀公十四年,下不及《命历序》获麟至汉相去四蔀年数,与奏记谱注不相应。
当今历正月癸亥朔,光、晃以为乙丑朔。
乙丑之与癸亥,无题勒款识可与众共别者,须以弦望晦朔光魄亏满可得而见者,考其符验。
而光、晃历以《考灵曜》为本,二十八宿度数及冬至日所在,与今史官甘、石旧文错异,不可考校;
以今浑天图仪检天文,亦不合于《考灵曜》。
光、晃诚能自依其术,更造望仪,以追天度,远有验于图书,近有效于三光,可以易夺甘、石,穷服诸术者,实宜用之。
难问光、晃,但言图谶,所言服。
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制书曰:「朕闻古先圣王,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
史官用太初邓平术,冬至之日,日在斗二十一度,而历以为牵牛中星,立春一日,则四分数之立春也,而以折狱断大刑,于气已迕,用望平和,盖亦远矣。
今改行《四分》,以遵于尧,以顺孔圣奉天之文」。
是始用《四分历》庚申元之诏也。
深引《河》、《洛》图谶以为符验,非史官私意独所兴构。
而光、晃以为固意造妄说,违反经文,谬之甚者。
昔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叶时月正日,汤、武革命,治历明时,可谓矣,且犹遇水遭旱,戒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
而光、晃以为阴阳不和,奸臣盗贼,皆元之咎,诚非其理。
元和二年,乃用庚申,至今九十二岁,而光、晃言秦所用代周之元,不知从秦来,汉三易元,不常庚申
光、晃区区信用所学,亦妄虚无造欺语之愆。
至于改朔易元,往者寿王之术已课不效,亶诵之议不用,元和诏书文备议著,非群臣义者所能变易(《续汉·律历志中》,《宋书·历志一》,《御览》六十)
水调歌头 庆史守正月初四 宋 · 无名氏
 押灰韵
一札自天下,五马为民来。
潜藩久须重镇,帝命出蓬莱。
曾侍九重笔橐,暂剖一州符竹,人谓屈公材。
儒术要扬历,玉业待规恢。

庆三元,才四日,寿筵开。
夜深仰视霄汉,南极映星台。
休说石家父子,休说窦家昆季,乔木即三槐。
归觐玉皇案,馀事付盐梅。
朝日夕月论黄初二年正月乙亥 曹魏 · 薛靖
 出处:全三国文 卷三十八
旧事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
案:《周礼》:「朝日无常日。」郑玄云:「用二分,故遂施行。」秋分之夕,日多东升。(齐书作「潜」。)而西向拜之,背实远矣。谓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南齐书·礼志上》永元元年何佟之议,引薛循请论云云,「循请」乃「靖」之误,又见《通典》四十四)
乞行告庙礼奏绍熙元年 宋 · 李谦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五九、《宋会要辑稿》礼一七之四一(第一册第七○七页)、《文献通考》卷九八
事莫重于登极,礼莫急于告庙。
盖即位必告庙,示敬亲也;
告庙必于岁首,大其事也。
正月上日受命于文祖,禹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皆行告庙之礼也。
然礼以变而或殊,事随时而亦异,有不可以一例观者。
议礼之家,各持一说,不致其辨,礼意无自而明。
夫嘉礼之与凶礼不可以并行,举一必废一,故在礼经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盖不敢以卑而废尊也。
夫天地以尊而不废,宗庙以亲,岂独可废乎!
况《王制》三年不祭之说,诸儒之论亦自不同。
杜预之说,以为既祔以后,宗庙得四时常祭。
盖杜氏之意,不以三年不祭宗庙为是也。
今姑置常祭之说而论,即位踰年,告庙之礼,庶几礼简而易明,虚言无證,则论不定,请质事以明之。
太甲之元十有二月乙丑伊尹嗣王祗见厥祖,百官犹总己以听冢宰,则是太甲仲壬之丧而告庙也。
汉吕后八年七月即世,九月大臣迎立代王,元年十月辛亥文帝即祚,谒高庙,即是文帝吕后之丧而告庙也。
唐代宗大历十四年即世,德宗建中元年正月庚午,朝享于太庙。
其后穆宗长庆之元年敬宗宝历之元年武宗会昌之元年懿宗咸通之元年,皆以正月朝享于太庙。
遍观历代之制,虽小节不同,大概居丧虽权住祭,踰年正月必告于庙,载诸经史,可考而知。
汉昭、宣、元、成、哀、平六世皆以即位谒庙,不待踰年,则失之速。
唐太宗贞观三年正月,方事于太庙,马周得以为言,则失之缓,皆非礼之正也。
以历代之事而求其当,其惟踰年正月告庙乎!
共惟陛下自登极以来,已享矣,大行梓宫发引在即,来年正月盍行告庙之礼。
礼官未见申明者,岂非以《王制》为据乎!
切谓即位之后,已曾谒庙,国有大故,故可以未祭。
与居丧之后,即位未经谒庙者,事体不同。
考历代已行之事,宜于来年正月一日陛下躬行告庙之礼,庶几立一王之制,示万世之规,乞下礼官指定施行。
桂林水月洞题名绍熙五年正月 南宋 · 张釜
 出处:全宋文卷六四一○、《桂林石刻》上、《桂胜》卷一、嘉庆《广西通志》卷二二四、嘉庆《临桂县志》卷六、《粤西金石略》卷一○
丹阳张釜绍熙甲寅正月四日,集宾僚庐陵胡槻、相台王思咏、吴门范藻、临川董居谊新安汪楚材、郡人滑懋报恩寺翛然亭,食已,泛舟龙隐,遂过訾家洲,访水月洞,登慈氏阁,从容竟日而归。
桂林山水之胜,冠绝西南。
易节此来,虽去乡益远,而公馀登览,心开目明,归思为之顿释云
寿蘅泊此风顺而水渴不得出江余以寒疾不得出属寿蘅作卧雪迎年图庚午 清 · 何绍基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三十
之江催送侍郎船,且得吴门揽结缘。
念子乘风难破浪,笑余卧雪也迎年。
旧书重理富新义,时事在怀无好眠。
恰值元正初四夜,隔城相照月娟娟。
甲午年正月初四日得春 元末明初 · 王冕
五言律诗 押东韵
昨宵嫌冻雨,今日喜春风。
野草浮新绿,园花结小红。
渐将农事动,无奈病魔攻。
向晚登高望,江山杳霭中。
首春四日次沈希园大参韵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押质韵 出处:茗斋诗
嵇生所不堪者七,五弦近疏三雅密。
君看左列多断膺,何似南窗且容膝。
归休乎君麇氏麇,知我者希笔公笔。
自笑三百五日斋,输公三万六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