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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师勇特授左武大夫依前濠州团练使带御器械平江府驻劄御前诸军都统制1275年4月己酉 南宋 · 王应麟
 出处:全宋文卷八一九六、《四明文献集》卷五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敕:战功日多,莫难乎先锋之胜;
赏国之典,莫高乎横列之阶。
我有劲臣,时飏茂渥。
具官某俶傥扶义,雄烈逸群。
统率戈船,既振威于海道
训齐武旅,爰养锐于毗陵
趋潜师而进吕城,欲乘势而复京口
中权后劲,冒矢石以身先;
彼竭我盈,詟旃裘而胆落。
执讯获丑,敌忾献功。
载嘉后亭桥之奇勋,峻隮东山阁之华秩。
伫奏肃清之捷,嗣膺褒擢之恩。
可。
江神子 浴佛日喜雨 清 · 顾太清
 押麻韵
阿香油壁碾轻车。
电光加。
掣金蛇。
一夜甘霖、普济万千家。
今岁麦秋知有望,民之乐,乐无涯。

新荷闹雨听鸣蛙。
绿阴遮。
暗窗纱。
晓起钩帘、残溜滴檐牙。
人向画栏干畔立,罗衫薄,受风斜。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永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则是受命之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径山痴绝禅师语录跋 南宋 · 释艮传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八
事师不难于生,难于死。
了源庵主送痴绝翁死,奋不顾身,于艰棘中当大事,结集流通,自不为难,而成其难。
岂不韪欤!
秀野、懒翁,皆翁方外友也。
赠源祇夜勉终其难,多叙于翁所得,恰如无垢对妙喜葛藤。
懒翁又为塔状,以盛其死。
嘱源归刻两庵间,不玉山则玉䒦。
岂特蒋径知此翁不死,天下老和尚亦皆知此翁不死。
宝祐二年四月八日,枯山比丘艮传敬跋。
按:《痴绝道冲和尚语录》卷末,续藏经第二编第二十六套第三册。
庄大卿论鬻盐劄 南宋 · 陈淳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二三、《北溪大全集》卷四四
某伏睹判府大卿先生视事以来,爱民如子,痒疴疾痛,皆切于身,有病民者,为之辄弛,实漳民千一不可逢之幸会。
然合境赤子,有久年缠饥刻骨之锢疾,日夜甚切望医救而不可得者,今正遇其时,敢为斯民一冒言之。
夫鬻盐一横赋,在漳民实为锢疾,民罹斯苦馀七十年矣。
盖自绍兴庚申,虔寇陆梁于西隅,陈敏一军屯于郡,林倅安宅为权宜之计,创以食盐暂鬻民间,以佐军须。
民以一时桴鼓之警,义在扫除,犹未言病。
后来寇靖,屯移于泉,而盐鬻如故,斯民嗷嗷,始告病矣。
绍兴丙子,陆侯涣特疏请罢于朝,闰十月丙辰蒙圣旨依奏施行。
奈何陆侯去,而奸吏为之复起。
绍兴庚辰,乡人主簿林公宗臣,又以书谒台谏论其病,时汪参政澈为侍御,为之敷奏。
四月八日,再蒙圣旨特降本州驻罢。
奈何至乾道辛卯,高侯禹以少年武弁,不为民远虑,复于城中鬻之。
然利门一启,岁入甚美,人非夷齐,见率动心。
官府来继者,人人类欲囊橐之厚;
胥徒效命者,人人类欲室家之肥。
于是张皇滋蔓,流毒四出,遂为漳民之痼疾,缠肌刻骨,不可以复解矣。
始者十八铺,后旋广而数倍之,遍及乡村。
外邑铺有监胥一人,走卒十数辈,擅将人户编排为甲,私置簿籍,抄括姓名,分其主客,限以斤数。
或父子一门而并配,或兄弟同居而均及,虽深山穷谷,无有遗漏。
虽单丁孀户,无获逃免。
每季,客户勒买九斤,斤十七文,该钱一百五十三足,通一岁计,六百一十二足。
主户勒加三斤,为十二斤,该钱二百单四足,通一岁计,八百一十六足。
又有加至六斤,为十五斤,该钱二百五十五足,通一岁计,一贯二十足。
成数一定,列在私籍,更不容脱。
至其俵盐,则非复有元斤数之给,但一升半合,姑以为名云耳。
而盐又非复官仓故物,杂以灰泥,黪污不可食。
人户多有宁空输钱,而不愿受盐者。
其或与校斤秤,诘美恶,则以不肯买盐,率众甲而罪祸立至。
继者懔然,更无谁何,强弱贤愚,一噤听命。
间有偶他出户闭者,则撮少盐于屋檐之瓦沟,或门限上,或户外有败瓦器,倾之而去。
其姓名已挂私籍,及季将终,踵门索钱,急于星火,往往鬻妻质子,卖牛解屋以偿者。
亦有聚落僻处,绝无升合俵散,但持空籍,按月索钱,如数取足。
稍有稽迟,则呵詈箠楚,系缚拘囚,亦有被杖殴毙者。
或欠零金数十馀,其农器即径携去,更不所直若干。
农民遇有钱,欲以就赎,则季终替去,无可从得矣。
一季一胥,前胥之去,必以是籍授于后胥。
后胥之来,复以是籍按于前。
盐既不实给,则自官仓所请而来者,俵散极少,而堆剩极多,故百户之聚,只半笼可匝;
千户之乡,只五笼可均。
其馀堆剩,则主胥又径作一纲,私卖与龙平、水头二铺之吏,或寄转货于商旅。
每笼本价例一千七百,而客贩腾踊,则又不啻此。
总之,又动以百计。
漳土瘠薄,民之生理本艰,与上郡不同。
主户上等,岁斛千者,万户中末一二;
其次斛三五百者,千户中末一二;
外此,大率皆仅收斗斛,不足自给,与无产业同。
年间二正税所输升斗,尚不能前;
正税之外,所谓二产,盐不过数斤,复不能了,况四季又重叠以鬻盐钱,所谓八百一十及一贯二十足者,夫岂易供哉!
其馀客户,则全无立锥,惟藉佣雇,朝夕奔波,不能营三餐之饱,有镇日只一饭,或达暮不粒食者。
岁输身丁一百五十犹不能办,则四季所谓盐钱六百一十二足者,将于何而出之?
民生所最急处在饥无粮,而何阙于盐?
假使官司实有按月如数给之,彼亦何用此盐为?
当旰不足以代粮,当食不足以代肉,故谚者类曰:「官与盐一合,恐我饭无夹;
不知我无饭,饥来不可呷。
官与盐一甔,恐我肉食淡;
不知我无肉,瘦来不可啖」。
况胥辈于中又有需粮索酒之扰,攘鸡盗犬之殃,是以愁叹之声,穷年竟日,喧溢田里。
常以所亲自松州一铺实计之,松州一铺,每季定额官仓支盐一万二千斤,为一百二十笼,敷钱二百单四贯足,而铺籍所管户眼有四千馀,无不尽数遍敷。
今且就四千载数言之,以二千五百户为客户,自一户九斤,该钱一百五十三足,而积之,计三百八十二贯足。
又以二千户为主户之加三斤者,自一户该钱二百单四足,而积之,计二百单四贯。
又以五百户为主户之加六斤者,自一户该钱二百五十五足,而积之,计一百二十七贯五百足。
合计七百一十三贯五百足。
就其中以二百单四贯足纳官司元额,其馀五百单九贯五百足,则入之胥家。
兼以铺内如前所谓堆剩而私货者,百二十笼中可有百笼,为钱不啻一百七十贯足,通计一季,合得六百八十贯足,则盐钱所入官府得四分之一有缩,胥家得四分之三有赢。
又有纳赂得兼重两季者,合两季为得一千三百六十贯足。
彼胥无故安坐,不久而骤得此横富之财,买田置屋,顿为巨室。
果何理哉!
即此一铺,以推其馀,皆可类见。
环千里之郡,为几万户;
岁之所敷,为几万缗。
大抵到官五万缗,则入胥家者十五万缗;
到官十万缗,则入胥家者三十万缗。
正如劫盗分赃,坐家指纵者听一分,而亲操戈者三分以优之。
官府何故贪恋一分,甘冒劫民之盗而不耻,乃反为胥家大作暴歛,纵与之三分,而不啬乎?
绍兴辛亥,朱侯待制察其然,亟罢去沿海之铺十有一,正欲区处尽罢,迫于奉祠而去。
至嘉泰癸亥甲子间,俞侯监簿又深为讨论,灼见底里,实无与乎岁计,于是一举阖郡诸铺而尽除之。
载在厅壁记,可考也。
时惟特存龙平、水头二铺,以此二铺者,乃卖邻郡商旅之盐,与吾郡内之民无相干。
所谓诸弊亦无容作,凡其来贩,皆汀赣之民,动以千百为群,苟措置有方,俾盐皆精白上品长厚,堆铺前斤两不亏,而贸易无阻,则所货易流通,而所入易丰衍。
每铺元额一年一万六千缗,合二铺为三万二千缗。
其公家杂用绰然矣。
俞侯尽罢诸铺后,应经费之外,如燕飨、营缮、犒军、招卒,皆无阙用,而又代纳民丁一万七千缗。
至秩满,郡帑亦无损前政交承之数。
则盐之利害,自昭然可见。
其或以岁计为辞,而听之存留者,用实不及,竟将何归?
亦可不言而喻也。
民沾俞侯实惠,二年之内,帖息安寝,吏不登门,真若痼疾脱去体而复康宁,再生为太平人
奈未几,而开禧丙寅,毛侯监丞为其子运属所迫,旧病依然再发,复缠肌刻骨,以至于今。
漳民于此,抑又重不幸哉!
本路濒海四州,上三州皆弛禁不鬻,漳独非王土王民乎?
而独罹荼毒至根深枝蔓如此之甚!
贪夫污吏顽然瞪目,固不足与语。
仁人君子,见之恻然动心,岂能一日以安?
而亦岂能以一日留?
大卿廉素之节,仁慈之德,盖与朱侯待制、俞侯监簿共骨骼,而同肝胆,真医国治人手也。
必能仰体绍兴两罢之圣旨,而深斥高、毛再发之奸谋,一洗漳民百年之痼疾,而永贻漳民万古之遗爱。
鮿生于此时,苟不为斯民出而一言,以赞其决,则进为有隐于君子,而退为抱愧于乡人矣。
所以冒昧而前,并录汪侍御劄子别纸,以参照本末,而不自知其渎也。
伏望台慈特赐矜察。
重兴岩头碑 南宋 · 舒琬
 出处:全宋文卷六五九七
崇阳县西南行五十里,有山曰岩头,实为德山真子清严禅师全奯道场也。
山有二岩:一曰罗汉,峻拔幽夐,非梯崖不可入;
一曰宝陀,上圆而下平,苍壁抱合,状如庵庐。
深五十尺,其广亦如之。
前若立屋,以为堂室之限,地方正与岩口等。
合中外可容数百众。
讽诵梵呗,谷虚而应,宛然撞钟击磬。
旧曰石崖山院,号资国
本朝治平初元,改锡今名。
中间禅律更易不定,以故无显者出。
淳熙己亥,主僧法臻嗣学清严,裴徊四顾,仅见古殿如鲁灵光。
披荆而进之,狐兔虎狸据为窟宅。
慨然曰:「非大福德者,恐未能起此废」。
遂下山,访若人者以补处之。
洎到黄龙,一见典藏僧如暖,与之语,大喜曰:「吾将以岩头诿子矣」。
暖不许。
归谒县大夫留君清卿、郡将检详丘公崇,奉疏牒,且率道俗数十人挽之来,暖犹有难色。
臻曰:「空岩老屋数椽,诚不足以相辱,得不为清严一动心乎」?
暖不得已就法席,钟鱼寂莫,院虽有田,旧令尹王君溉碑其籍而初未尝耕也。
师谓其徒曰:「古人拈一茎草建大法幢,安有遗址岿然而不可以中兴乎」?
愿力感动,檀那云集,首定华严堂,且作善知识五十三颂。
宗旨既扬,法堂草净,倒用祖师之印,游戏世谛之场。
于是百役齐举,募殿阁,营香积,创经藏,新卢隐堂。
惟云堂雄杰,独殿众作。
经始于淳熙辛丑之夏,落成于绍熙庚戌之冬,馀无一不就绪。
师□得道净慈水庵师,一为维那僧。
重华帝玩意禅悦,尝召径山心潜、灵隐慧远、净慈、师一、中竺、中仁入侍。
净慈入见,有旨互相问答。
师问中竺:「见身圆月相,以表诸佛体,说法无其形用辨的」?
竺顾眄良久。
进云:「何不答话」?
竺曰:「汝问阿谁」?
师云:「中竺长老」。
竺云:「已答了也」。
师云:「金龙连玉马,大地尽阳春」。
竺云:「尔向什么处去」?
师云:「法不隐藏,古今尝堂堂」。
竺云:「且喜领话」。
师云:「龟毛拂子衲僧冤」。
竺云:「两重公案」。
师云:「岩头跨德山门,便问是凡是圣。
山震威便喝,头便礼拜,意旨如何」?
竺云:「此话盛行」。
师云:「喝下铁围山倒走,草偃风行四百州」。
竺云:「不妨快活」。
师云:「缩却舌头」。
竺云:「灵利衲子□□」。
上喜□□□□仍赐以御用器。
淳熙乙未四月八日也。
是时,余侍先君官行在所,尝遇师西湖,叙乡曲之好,迄今□□□复见师于岩头□□为之叹惋。
先□俗传清严有云:「冬笋成竹,吾再来矣」。
师未至之,出尘塔前,忽有是瑞,故寒湲□诗刊□□,有「雪满新篁,此道重光」之句。
继有自雪峰清严画像来者,蓬发虬髯,师貌甚与类,人益信其夙契也。
师属予为□造记,因为□其道业及所以不偶然于岩头者云。
从事郎、鄂州崇阳县四明舒琬记,承直郎、充总领湖广江西路财赋所干辨公事史涓书,修职郎鄂州崇阳县主簿都梦与题盖。
绍熙二年正月,典藏□□维那如□知事慧坚、住山传法(下缺)承议郎、知鄂州崇阳主管劝农营田公事、赐(下缺)朝奉郎通判鄂州军州兼管内劝农营田刘光祖督修。
大中大夫集英殿修撰、知鄂州事兼管内劝农营田使莆田县开国伯食邑(下缺)
按:同治《崇阳县志》卷一二,同治五年刻本。
四月八日斋居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七言律诗 押蒸韵 出处:茗斋诗
万方兵甲正频仍,带发逃禅学小乘。
米汁自皈斋舍佛,周妻犹愧住山僧
雕胡饭熟香瓷碗,豆筴花稀遍野塍。
简点身心多自悔,静翻宗镜印南能。
大宋光州司士元祐四年四月 宋 · 杨杰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四
光州司士参军王仲回,无为郡人。
因陈本郡圩垾水利,大司农考得其实,请于朝廷,推恩,乃有是命。
其为性信厚,未尝与人较短长。
颇通算数之学,而至老手不释卷。
天衣怀禅师住铁佛道场时,亦尝请问,而乡里以善人归之。
熙宁末年,予扶护先妣长寿太君丧归葬故里,得暇阅大藏教典,因以净土妙缘举示老旧,司士是时已能诚信向慕,但未具深心尔。
至元祐初,予自省闱乞守丹阳,待次锦绣溪上,司士时见访叩请,未尝拒也。
问曰:「经典多教念弥陀生净土,祖师则云心即是净土,不用更求生西方,其不同何也」?
答曰:「实际理地,无佛无众生,无乐无苦,无寿无夭,又何净秽之有?
岂得更以生不生为心耶?
此以理夺事也。
然而处此界者,是众生乎,是佛乎?
若是佛境,则非众生,又何苦乐寿夭净秽之有哉!
试自忖思,或未出众生之境,则安可不信教典,至心念弥陀而求生净土哉!
净则非秽,乐则无苦,寿则无夭矣。
于无念中起念,于无生中求生,此以事夺理也。
故《维摩经》曰『虽知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于群生』,正谓是也」。
又问:「如何得念不间断」?
答曰:「一信之后,更不再疑,即是不间断也」。
司士忻跃而去。
至二年十二月旦之夕,予守丹阳,忽梦司士云:「向蒙指示净土,今已得生,特来相谢」。
乃再拜而出。
翌日因召丹徒陈安止语其梦,盖陈令深信净土故也。
其后得司士之子术哀讣,乃司士未亡前七日,预知时至,与乡旧为别。
吾弟作亦在坐,屡发见谢之语,是知司士决生净土矣。
元祐四年四月八日无为子杰记。
按:《乐邦文类》卷三。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定海重修妙胜禅院记绍圣三年四月八日 北宋 · 罗适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九、《延祐四明志》卷一八、《四明图经》卷一○、《四明文献考》卷一一五
元祐七年冬,予受命提点二浙刑狱事。
明年夏,出按明州定海,因之澥浦,经度创镇,舟过清泉,有梵刹焉。
枕河临道,竹深而林荫,气象洒然,清与神会,就之以避炎熇。
长老智荣师喜我之来,芬我以香,息我以床,睡足环视,物幽景凉。
观其院之揭名曰妙胜。
智荣师言:五代时姚绾舍地建之,初号永安
宋英宗皇帝登极,以治平改元,乃新今额。
熙宁五年,主僧元旦于州,愿作十方州,致广惠
首座淡交开堂,始昌禅席。
淡交住广惠,以智荣师继之。
予过时,智荣师造释迦殿,新厨廊庑,其功将成。
予已深嘉师能以禅人兴教事,起人之信也。
明年,师又使檀越严恕持书乞记,且云:以元祐八年冬经始之,至绍圣二年秋工告毕,凡为屋一百五十楹,佛像七身,粉绘庄严,华而不侈。
呜呼,天下为僧者多劳人以逸己,蛊我正法。
智荣师能了自性,不为己劳人,惟张大佛事,使四方衲衣缁侣得以安处乎般若之埸,晨兮升堂,夜兮入室,破迷袪惑扫空,了知如来正法眼藏与虚空等。
又能使一方白衣俗士信佛有大法门,可以出生死,灭罪业,各植大善根,入我佛境。
师之所存,不其伟哉!
予尝怪世之学禅者,自药山不许人看经之后,妄生疑情,不知药山为人破执,欲人言下,一决而悟,由不二法门直入无等等正觉,反以口耳所闻,纵横辨捷,自谓见性,弃经破律,荡无所守。
譬如操舟之人,不信柂楫,流浪江海,安能到彼岸耶?
又闻之药山,尝自看经,或有问者,药山云遮眼。
此善忘其指者也。
如来云:「以筏喻者,法尚应舍,而况非法」!
吾知药山真看经者也。
师为我谢学者,药山古佛,岂欺后世哉?
勉之。
绍圣三年四月八日记。
四月八日 其一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五言绝句 押佳韵 出处:茗斋诗
苦竹湘妃,黄金嫩若钗。
今朝刚浴佛,小妇亦清斋。
东林寺逢安大行小范天池不得偕往是夕至九江徐刺史见招对月次韵寄慨时四月八日 明 · 唐伯元
七言律诗 押真韵
若为邂逅惜芳辰,指点峰头月色新。
对眼忽疑天有路,逢君况是玉为人。
虎溪别去多应笑,马上看来几处真。
不有风流贤刺史,清光今夜共谁论。
四月八日 其二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五言绝句 押虞韵 出处:茗斋诗
阴阴蚕月雨,如沐亦如酥。
绣佛花前供,还堪浴也无。
四月八日 其三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五言绝句 押敬韵 出处:茗斋诗
佛相本来空,坠地涅槃竟。
久持贝多言,不垢亦不净。
四月八日 其四 明末清初 · 彭孙贻
五言绝句 押沃韵 出处:茗斋诗
无佛处称尊,清净亦具足。
茅檐承雨花,温泉聊自浴。
四月八日,忆少年城中旧游 清 · 李宪噩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城外青青垄低,春衣初换怯凉飔。
隔林箫鼓溪头晚,始是先生放学时。
乞常平钱物依熙宁以前旧法劄子元祐元年六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
今年闰二月八日圣旨内一项:提举官累年积蓄桩作常平仓钱物,委提点刑狱主管,依旧常平法。
臣伏详常平财用既归提刑司,又言依旧法,则自是合依熙宁以前提刑司所行常平籴粜之法,事理分明。
续准四月二十八日敕命,因中书省检会,遂将前项制旨内「依旧常平法」指执以为青苗散敛取息之法,申明行下。
命令反覆,天下失望。
寻闻臣僚累有论奏其事利害,臣不复详言。
今来复睹吕惠卿责降制词,有「首建青苗」之语。
夫以建议者为罪,则是朝廷知青苗之不可为也。
苟知其不可为,又坐首议之罪矣,而独安然行之,此臣之所以未喻。
苟以此法诚有利于天下,则何故明以制诏,坐以为蠹国害民之罪哉?
自青苗之议行,而天下以聚敛疑圣旨者将二十年矣。
幸而有闰月八日指挥,行之未久,遽已移夺。
今又幸而有惠卿责词,此亦足以知圣主哀念疲民,未尝辄忘于怀,故因事辄见之。
诏令既明布天下,不可重敛,伏望深究利害,特降睿旨,常平钱物并依闰月八日敕旨,仍申明敕内旧常平为熙宁以前常平籴粜之法,以幸天下,以伸号令。
〔贴黄〕青苗之法可行,则难指以为建议之罪。
知建议者可罪,则青苗之法不当行。
二者不可并立也!
然二者之中,是非易见。
伏望速罢青苗之法。
以解天下之疑,慰万民之望。
〔又贴黄〕臣固知国用亦或有赖于此。
然往者常平旧法以时之丰荒,物之贵贱为籴粜之制,若典领得其人,出纳给贷尽其法,则非独补凶岁、平物价而已,至于公家之利未必减于青苗鞭朴之所得也!
〔又贴黄〕虽云不抑勒,召情愿。
然民间以旧欠所逼,每岁须至再请,势不得遂其情愿也。
陈相压,此民之所以困。
今若罢之,则民间旧欠亦须宽作料限送纳,所贵易于了足。
送别简斋 其一 清 · 袁树
七言律诗 押支韵 出处:小仓山房诗集卷三十
几年别梦绕江蓠,盼得欢逢佛诞期(兄以四月八日。)
雅集才赓连理句,离觞又赋送行诗。
人归忽共青山远,手握难分白发时。
欲向尊前诉衷曲,秋烟如绪雨如丝。
言郊祀差官奏隆兴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南宋 · 芮煇
 出处:全宋文卷四八七六、《中兴礼书》卷二三
今年冬至郊祀大礼,所差捧俎分诣等官,本寺申吏部,差到待次文武官共九十一员,前一月教习仪范了当。
续准指挥,改用四月八日郊祀行礼。
吏部晓示,令逐官朝辞给假前去。
今来难以再行告集,若别行差官,又缘所差员数稍多,教习不及,致期应奉,交互拥遏不便。
兼所差官各合破本身食料钱、人兵鞍马等,窃虑日逼,所属难以差办。
本寺今措置,欲乞除分命九宫贵神,光禄卿等官文臣共二十八员并乞依旧差拨外,其捧俎捧执笾豆簠簋官武臣六十三员,今乞依昨亲飨,执笾豆簠簋官及见今大礼举册官通衮举册体例,止差一十二员通衮捧俎捧执笾豆行礼。
所有其馀俎馔,欲依荐飨礼例,令供官先捧至位,及于馔幔内设俎,实为省约,于礼无阙。
乞从本寺具窠目申吏部差官。
偶成 元末明初 · 王冕
七言律诗 押豪韵
四月八日风雨歇,放翁宅前湖水高。
典衣沽酒亦足醉,骑马看花徒尔劳。
海国尚闻歌蔓草,山陵谁与荐樱桃
元龙本是无能者,后世谩称湖海豪。
〔附录〕日记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三
元祐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以孟秋享致斋本省。
是日早,延和奏事毕,留身请补外。
谕以不可,哀祈切至,再拜而退,投表于通进司
随有旨东府,不许般出。
明日,从上自景灵宫还,至端门即入,即返辔而南,寓泊曹民园听命。
八月一日癸巳再表,批不允。
近当阎安自曹园押入,随班奏事毕,少留再恳,谕劳再三,未有可旨。
退再入劄子上焉。
是日有旨,诸处毋接外章奏。
五日五鼓封还所奏,陈衍押入,见于本省后堂,见奏垂拱。
六日奏事已,少留面对(《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小注引。)
/元祐五年八月戊戌吾之求去也,岂苟然耶?
吾出于寒远,被擢四年矣,实过其分。
于国既无显劳,而妨贤路,宜知止。
此一可去也。
元祐政事,更首尾者零落无几。
独吾与微仲在,馀者后至,远者才一年尔。
虽不见其大异,然不得谓之趣向同也。
或漠然两可,或深藏其意为不可测,或以异意阴入其害,公肆诋諆。
挚近因中司一章论政有云:「愿戒大臣共敦此义,勿谓不预改更之事,遂怀同异之心」。
于是所后至者皆不乐,不乐则意不得不生矣。
故政论不一,阴相向背为朋,而吕相亦自都司吏额事后于吾有疑心。
夫共政事者六人而有异志,同利害者才二人而有疑心,则岂独孤立之不易,实国事之有病也!
古人有安国之志、全身之智者多引避之。
此可去二也。
去年六月范尧夫罢后,至此阙右揆
安厚卿丁忧,近又孙和父薧,吾位遂在众人上。
议者或以递见及,势岂得安?
此三可去也。
闻外籍籍以吾于庙议有不合而去,又谓见微比数留身,有所惧而去,皆非也。
又以谓久阙不补,恚而求去,此无知之言也。
士大夫喜吾此举者亦不一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六。)
/元祐五年九月癸未先是,中旨召(裴)纶及(胡)竞为言事官,辅臣面奏候召到审察。
纶至一诣都堂,其人亦清修之士,惟苏颂略识之,遂以纶为监察。
既而言者交章论列,以谓人主用人固善,但此二人何缘达于上听?
恐歧径一开,不胜其弊。
乞明降荐者章奏,以公选授。
而纶亦恳辞,故罢之。
终不谕以荐者。
竞尝为瀛州学士,罪恶有状,因并谕曰:「竞到别与差遣」。
外议推求其论,为说不一。
或曰纶前通判蔡州有子在其部,犯法将败,纶力庇全之,故密荐。
又曰纶居许,与诸韩善近,宗师多延誉于士大夫,而致之于傅尧俞,故尧俞密启。
或又云维所荐也。
竞则多谓陈衍荐之,盖尝承受高阳,与竞同时,又雅相厚也。
初云韩忠彦、刘安世所荐,皆高阳同官尔。
问二人皆不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八。)
/元祐五年十月丁酉右司员外郎王古为秘阁校理太府少卿太府卿李杲卿卫尉卿卫尉卿刘忱太府卿太府少卿程博闻为司农少卿司农少卿廉正臣滑州
吕大防、刘挚以杲卿老而怠于事,素赖博闻,古既非强明,又不勤敏,而太府刘忱虽老犹精审,故易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月乙卯初,命元发王安礼对易,韩川封还元发词头,以为病不可为帅。
过都门二十日不敢求觐,其病无疑。
元发磊落有气节,往往不为在事者所喜,故挤逐流落几二十年,方稍被眷奖,有所任之。
而老矣,苦脚疾,他无甚病,然其志未能无所望。
既摧颓不能支,又为后生辈指点,议者疑其邑邑以死也,亦可哀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小注引。)
/元祐五年十月乙未宗道刑部侍郎宝文阁待制吕大防实主之。
初莫晓其故,昨撰除目后疑其然,因博询,乃知宗道有求于傅尧俞,小封干大防,故忽发,谓众人猝猝不能可否也。
苏颂亦韩姻,为此委屈者,独谩挚及许将耳。
宗道正侍郎才三月,挚因晚集,以宗道事问大防曰:「何故除外任」?
大防曰:「外面难得可移之人,宗道已多时」。
挚曰:「宗道虽久,乃是权侍郎,改为正侍郎及今方百馀日」。
大防愕曰:「是,是,然终须作待制,只是差早尔」。
挚曰:「不然,只凭观之不为过,若比众人则太优。
陆佃正侍郎五年,才得待制颍州
梁焘两为谏议大夫,又为中丞,又为权尚书,请郡,止得待制郑州
天下公议亦可畏,不知外人如何说此差除也」!
大防默然久之。
逾月,宗道仍旧故官。
大防畏公议,因事改前过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九。)
/元祐五年十一月甲子先是,许将以台章居家待罪,内降自辨劄子云:「臣初与众议不合,进呈日亦言不可,退而进拟,亦不敢签书,即非变本议。
今既招人言,乞行罢黜」。
是月初四日甲子进呈台章及劄子。
吕大防叙差除利一事云:「许元无论,止曾言恐超资,密院再检有例,遂上。
若一人未同,岂可以进呈?
止是迎合反覆,临时观望,却非有倾夺之意」。
谕曰:「记得上来时将曾言不可,料亦无他」。
大防又言:「臣等疏拙,承人乏而已,其为无补,实皆知罪。
然亦不至作奸,众人议论不同,乃是相济」。
刘挚因曰:「古人以为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
若人人相顺从,却不是好事。
但得各有公心,虽小有不同,而公言之,是乃同归于善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渠阳奏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引。)
/元祐五年十一月戊子二十八日,辅臣晚集,议陈安民事。
是日早,中书出一奏状,欲差安民河北东西府界沿河与州县同括民间冒佃河滩地土,使出租。
众已签圆,刘挚留状白众曰:「此一事大扰,须三二年未可竟,徒为州乡耆河埽因缘之利,数十州百姓有惊骚出钱之患」。
吕大防曰:「此顷年亦曾为之。
漕司今以两河岁计不足,须当取此,以助其费」。
曰:「括田取租,固未敢言不可,但恐遣使不便。
不若下转运司令州县先出榜,令河旁之民凡冒佃河田者,使具数自首,释其罪,据顷亩自令起租,严立限罚。
若限满即差官同河埽司检按,重立骚民受贿条法。
如此亦须年岁可见次第。
今朝廷专遣使临之,其弊不可胜言」。
大防曰:「甚好!
待别议行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
/元祐五年十二月乙未高丽旧通朝贡,真宗初尝遣使来,自言苦于北寇诛求,愿臣属天朝,绝辽好,请王师援助。
于是,朝廷方与辽和,不受其语。
遂去,自是不至。
熙宁初罗拯将漕福建,因贾舶寄意招来之。
于是时,神宗有鞭挞戎狄之志,喜其说。
即以制置副使,经理其事。
已而入朝奉贡,朝廷待遇之礼、赐予之数皆非常等,恩旨亲渥,至于次韵和其诗。
在馆问劳无虚日,多出禁苑珍异赐之,沿路供顿极于华盛,两浙淮南州郡为之骚然。
每至州县或镇砦,皆豫差诸色行户,各以其物赍负迎于界首,日随之,以待其所卖买,出境乃已。
及鞍马什物等皆用鲜美者,被科之家旋作绣画,或求于四方。
人多失业,至于逃遁,或有就死者。
盖朝旨严切而引伴皆用中人,是以如此。
元丰八年使者回,到今复至。
朝廷用知杭州苏轼御史中丞苏辙之请,痛加裁省,及定其程限,自入界不两日到阙下。
问引伴官向縡、赵希鲁,沿路扰费十去六七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辰初,台谏之击许将也,均独以谓不可用细故退大臣,乞明正是非。
罢,均言益不已。
于是苏辙、孙升、岑象求等皆劾均以为朋奸。
第一章言均三事:一谓范育不可罢,二留刘挚,三救许将
既而章继不止,然其后章止论救将事,不及其他。
均亦连章劾及升不为朝廷辨事之是非,补人主聪明,专以私意阴受大臣密谕,结为朋党,表里排陷,乞正其罪。
会兴龙节假放,两曹得以从容各罄所言以相诋,章皆下三省。
均以目录前后章申都堂,至是进呈。
宸意閒暇,两无所向。
吕大防禀测之。
谕曰:「均难重任」。
大防曰:「自来言官以事去有三四等。
知州知军通判,已甚得监当」。
谕曰:「与合入差遣,不要亏他」。
馀并无言,遂可广德之拟。
因出笏奏曰:「臣昨八月中请外任者,本以窃禄岁久,无补朝廷,心不自安,故乞一郡。
殊不闻均奏留臣也。
臣等进退,料必出于宸衷,岂由臣下议论。
兼台谏留执政,亦合避嫌,疑诚不知体。
又均福建人,臣与之非故旧,亦非乡里,止曾于台中同官。
昨均留臣,臣实不得而知,更望照察」。
笑谕曰:「侍郎有何事要去?
昨是太皇官家留住侍郎,均亦不曾有文字」。
大防曰:「刘昨求去,并无事。
今为苏辙言上官均文字内说及曾留刘挚,要奏知也」。
谓均为王氏学,有文采,性介洁,守道甚笃。
元丰八年在台,爱其前为御史相州狱,守节得罪,故复举之。
后以张舜民事罢,今年六月复为殿中,至今三黜,皆与义无嫌。
傥止论大臣去留,宜明辨是非,不可轻以人言进退,以厉臣节、塞朋党,如此则为有补。
不然当指邪恶事状,直言而去,为是惜也。
区区以留为言,故理不胜矣。
大抵将之去,外论半是半非,虽各系其党,盖不无由来也。
又尝语大防,以为人有可取者:博记问,气劲,见不平必开口,不畏强禦,亦其所长。
大防谓潜心怀二,立党偏见,亦可恶者不少也。
均孤立于盛党间,可怜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辛卯朔,中大夫尚书右丞许将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定州
先是,十一月丙子殿中侍御史上官均、监察御史徐君平进对,挚谓韩忠彦曰:「闻君平有章,皆为许将声冤,谓中司不当摇大臣」。
忠彦曰:「将自言亦若此,然止称,不及君平」。
挚曰:「前此闻杨康国、刘唐老傅尧俞辨诉,台谏官与大臣为地,前未之有。
殆出于近世,非公道也。
党与根株,其奈何」?
挚自谓于用言未尝不恳恳于诸公,天实知之。
既而吕大防亦为挚言声冤事,如挚所闻。
又曰:「常疑人分别南北似非理。
今观之,岂不可骇」!
君平江南人
尝从王安石学,苏辙举为御史
昨闻语于人,颇愠寻常多召君平岑象求议事,彼不知君平异趣,故不疑尔。
今日之对,必有异论。
盖自邓温伯来,梁焘等去,近又召彭汝砺,至今言路复有君平辈。
挚每以告大防,而大防顾疑挚分别南北,此深可虑也。
秦观准敕书御史台碑,适自彼来,为挚言:闻均等对,以许将细故不可动。
又言君平无异志,虽与同对,必不助其语。
又言孙升前对,谕语甚温,但颇然许将争利一事。
云若非言,几误此事也。
及是踰半月矣,乃有内降付三省,云许将近累上表,乞除外任。
资政殿转官知定州
翼日十二月二日以内降进呈。
谕曰:「许自昨来事后,言者章疏攻弹不已,今令补外,然别无事」。
吕大防奏曰:「近时外补少迁官者,今转官拜职,又得帅府重地,圣恩优厚,臣子之幸」。
又谕曰:「昨来韩枢密、傅侍郎事过后便定夺,更无人言。
独有右丞被言文字甚多,不可如此也」。
挚私谓所争利一事诚细故,未足以为去留。
自初入以来,人望不快,昨宣押之后,论者不可止。
上既以利一事为将之是,故言者置其事,止以人物不可在政路为说。
是以天意,顾公议不能主之也。
人不素修,欲信于士大夫,其可得哉!
性敏惠,明见事理,而所趋甚异。
喜圆机,薄节行,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之论。
好「宁我负人、无人负我」之事。
此其大失也。
措之于政事,岂非为害?
此人情所以欲去之尔。
前日陈衍大防府第,必以此询决之。
忤物不一,孤立亦可怜。
是日范纯礼都堂,谓挚曰:「继者当用邓温伯」。
又曰八座当用范百禄,补鳌当用范祖禹,补掖当用彭汝砺
又谓将之去非是。
挚与纯礼雅善,故于挚无隐。
然昔者议论不如是之私,今听其言,不敢以为当。
傅尧俞多为其所惑,皆类此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二。)
/元祐五年十二月戊申校书郎晁补之通判扬州
初议除目,吕大防欲以杜纯侍御史孙升起居郎
刘挚曰:「纯向以无科第及朋事诸韩,自南床中司所劾,罢去为相州
今如何复除此官?
兄弟与今中司兄弟不相与,恐成纷纷。
孙升,不知彼文学何如」?
大防曰:「然以其久于此矣!
自与公同时在台,当少迁。
若以文行,则谁不为之?
待更熟论」。
大防欲用者,盖范纯礼所属。
者,自许将之去,傅尧俞纯礼之党数数延誉邓温伯,冀引补其阙,患升之在言路,故先欲动以待之。
前与梁焘辈力论温伯,故朋党架造如此。
已而纯礼都堂,语王汾不当直为真侍郎彭汝砺尝为中书舍人,反为权摄。
告以王尝除谏大夫馆阁二三十年矣。
彭谪籍,新复集撰,两月即召来,料须有渐也。
又云杜常粗俗,不宜典礼乐。
王钦臣不乐为大蓬,是欲他日除真侍郎尔。
故先以立例也。
纯礼平日恬默,不意其开口如此。
有所偏系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五年十二月甲寅是日,诏以向宗良邢州
初,密院拟差高士敦。
士敦益路钤辖罢,合入此差遣
告命已至,进邸累日。
宗良二十二日入表陈乞此州。
昨日降出,今进呈,太皇太后谕曰:「依宗良所乞」。
即奏曰:「已差人多日」。
又谕曰:「差下甚人」?
奏以实。
谕曰:「为太后曾言,且与」。
宗良复表曰:「自来已差人,无陈乞冲替之例。
欲与宗良别选一州与邢相若者」。
谕曰:「邢只谕宗良,却别寻一州差与士敦,兼士敦不须忙也」。
退依宣谕,以士敦知泾州
圣意深远,刻己避嫌多类此。
宗良孱騃,不足当此任。
宰执所以屡执不与者,恐其害民也。
成就上德,始遂其请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引。)
/元祐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渠阳旧属溪猺。
熙宁元丰间取其地,自是蛮酋岁出侵扰。
元祐三年,议者争言欲弃其地。
朝廷重其事,故废诚州为军,馀岁废有差。
而侵齧出没犹不已,乃以知荆南唐义问转运使,专措置之,驻于黔阳县
选人余卞,前为澧州推官,上书请废其地与蛮,以息边患。
至是义问辟以为勾当官
二人意主于弃地,朝廷固亦久以是为议,但今方其跳梁为患,宜先有所痛惩艾,然后许之。
于是发京西将兵并土兵殆万众,益以黔南兵丁,给钱二十万缗,责以讨扑。
自十月后兵数进,焚荡庐屋禾仓等,夺其兵械甚多。
但以溪洞地险,有林箐岩穴之阻,官军不可以深入,多隔溪水林薄相射,其杀伤甚众,而不能得其级。
故八战皆胜,级才得二百馀。
朝廷不欲专责以级,盖数级以为功,惧其反害平民。
从来将兵者欲多级者,数杀良民老小,或运粮人夫,斩其首。
议者所痛叹久矣!
义问奏捷亦略足以申威灵。
其酋曰杨晟秀既逃遁,藏于飞山
故近日官军围其巢,今穷迫,与其族数十人作状请命。
义问连上之,朝廷遂欲息民竟其事,故议如义问所画如此。
其间奏请,疑不能无小谩,然包之以就大计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三。)
/元祐六年正月己巳,命翰林学士侍读范百禄权知贡举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侍读顾临国子司业侍讲孔武仲权知贡举
执政聚议,始欲用侍御史孙升同知
挚谓无旧比,乃止。
挚意谓邓温伯必进补许将阙,其党疑必论列,故谋以此五十日拘之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甲申是日,吕大防移疾。
太皇太后陈衍尚书省,问刘挚人材可进用者,具以六七人对,苏辙、王岩叟在焉。
又询大防第,不知大防所对为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丙戌龙图阁学士、知杭州苏轼吏部尚书
先是,太皇太后两谕执政,令除此官。
时以弟辙初入台,又杭方灾伤,故徐徐至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正月丁亥,诏安礼资政殿学士,仍知舒州。)挚谓安礼非纯正之士,然忼慷有大节。
在神宗朝为左丞,数数敢论事,不小屈于王、蔡,一时翕然推重。
但其人治己不肃,性淫侈,又喜宠小人,此其不至者。
其才高甚,世之悠悠者未可轻议也。
或云傅尧愈惑于范纯礼辈所教,锐欲痛黜之。
苏颂、韩忠彦不知,又佐其说。
吕大防无他意,处心稍平,故止降小郡,不置劾。
或谓曰:「不知了得否」?
意欲扬此声以掩纷纷。
竞坐唐老康国言,再落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
/元祐六年二月庚寅是日经筵吴安诗、侍讲冯京初赴侍读
宰臣执政读官毕,起诣御前奏事,申叙所讲所读之事有未尽或可以因古讽今者,从所请也。
前此尝已面奏欲如此,盖执政数年间未尝闻上德音。
上渊嘿谦靖,同听之间未肯出语可否。
唯于经筵可以讲学问之事,庶有闻也。
今日所申论,乃仁宗宰执以内降事,令中书密院执政守条诏,明有法者不得更取旨。
讲官讲《孟子》不为管、晏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正月辛卯前月二十四日有所问,挚对以元祐以来政事虽有更张,臣僚虽有进退,皆天下公议、顺人心者。
若异时之是与非固不能保,然自有公论也。
今不若引用正人,布在近列,以辅佐主上,维持善政,如此而已。
若用小人在左右,则异同纷纷,何待后日也?
因以数人可保者附奏。
而辙、岩叟与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小注引。)
/元祐六年二月丁巳是日,辅臣对于延和殿,同问两宫圣安。
候奏事已,密院退,苏辙面奏云:「臣闻谏官论臣不已,昨日又闻备录奏状申三省。
臣望轻德薄,不可以任执政
臣欲乞一外任」。
谕曰:「言官之言皆不当。
切勿轻入文字」。
并进呈徐君平状云:「言事无状,乞赐黜逐」。
谕曰:「与一外任。
杨康国亦与外任」。
再奏言决不敢贪恋恩赐,取辱天下,今日更不入省。
退留身论事。
挚先与大防议同留及节议康国所备录事六状,大要与初状同意,谓刚很自任,曾论众执政,不可使之共政,恐怀疑相倾。
傅尧俞、韩忠彦办理断案事,尧俞不直,而劾二人,有二章,又因及挚辈。
此盖言者常事,遂以为雠,非也。
又言曾受张方平赠遗,今乃举王巩,报其私恩。
又言不合弹王觌、朱光庭。
不合乞弃智固、胜如二堡,欲表里赵卨
又云辙他日必为王安石之乱法度、引奸邪。
又云决去留,不可谋于宰执
盖其间恐有曾误陛下谓可任者,有以嫌疑自处者,有怀利心不肯忤陛下用之意者,今须出于宸断。
大概如此。
内论二堡及王、朱事,众议以为得之,他皆无理。
方轼、辙困于流离,方平爱其才,有所资助,此天下之义也。
岂可以为货取也?
轼、辙之所取,非若方平者,亦不可受也。
此论鄙哉!
具以其事奏之,喻以为然。
挚又奏:「果曾言及臣等,今便以为雠,臣等虽浅陋,未至如此。
王安石,此则事不相类。
康国云恐众执政畏避强,相引而去,天下之事,又不可知。
亦无此理」。
谕曰:「与一平平外任」。
再奏曰:「康国之论虽过,而其心亦忠谅。
愿少宽容,只与一在京差遣
徐君平亦待移动,皆罢言路也」。
俞之
因从容论议人物,愿常以邪正为心,辨察其心。
又因辅导圣志,叩以宫中进学如何。
皇帝答曰:「见读《孟子》、《论语」》。
又说及《稽古录》,再曰:「已降出」。
从来未尝闻上德音,今闻是三语也。
太皇太后又说魏徵、长孙无忌事。
久之,乃退。
密院上殿,挚谕王岩叟使略谢上保全之意。
盖已许罢君平
隔门上马,众勉之曰:「且只入文字,不须居家」。
否曰:「适已奏知」。
遂出。
先是,挚过都省,左仆射吕大防不至,大防为挚言欲间日入,就当笔日故也。
挚以为若如此,则两揆于都省遂无聚议,恐未安。
兼门下事简,三日一留亦无害,况旧例已如此。
是日挚过都省大防亦至,盖觉前所云就当笔日始入为未安也。
大抵都省不可阙宰相,又不可不集也。
行官制后,左相日日入省,以门下无事耳。
右揆间日留,中书自有法,以中书事繁也。
元祐元年司马光作相,画旨小事听左右丞批判,并词状亦归二厅,宰相可以精意于大事。
至三年四月大防范纯仁拜相,遂以光之请为一时指挥,事无巨细,并讼诉一归左右仆射
收权则可,谓之是,则挚不知也。
今自上马,伏几案纷纷落笔,惟虞不能毕,至五六鼓已逼,上厅览词状,遂聚厅矣。
中书密院不如此也。
徐当议复光之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五。)
/元祐六年三月辛酉是日,尚书右丞苏辙押入随班奏事已,留身久之,又遣中使阎安押入省。
杨康国、刘唐老皆罢言职为尚书郎
论者皆欲分别是非,以正黜陟。
此诚为国之要务,所以服天下。
然有不可为者,以朝廷进退大臣不当用一二人言罢。
若遂谓言者不当而黜之乎?
则二人之言非尽为失。
外议一词,率以二人为是矣。
以二人为是遂罢大臣乎?
则所指之事未足以为大臣重轻,而于国体未便。
兼亦可否在宸衷,开陈之际,不能无嫌,故止于两平。
既以全上恩进任大臣之礼,又以保二人养忠直之气。
难哉!
难哉!
中书舍人郑雍申三省,禀康国当作何词?
吕大防批云:「作平词」。
挚谓大防曰:「东台又何如」?
朱光庭也。
大防曰:「已有嫌迹,恐不敢作」。
光庭昨为辙所弹,故云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四日,忌前假。
假日班朝延和,不奏事,以今日进呈《神宗实录》。
进《神宗实录》,再坐,宰执同观。
先立班宣名,奏万福。
宰执面东少立,俟修撰、编修官、起居谢毕,同升殿。
三省、密院右阶,修撰官赵元考、范纯夫、黄鲁直由右阶升立定。
取第一册置帘前案上,左相读数行,两殿举哭。
上勉太母曰:「天寒恐饮冷气,且止哭听读」。
读四板,宣谕曰:「可止,只进入」。
众下殿,提举以下告谢,移班,礼毕退立。
挚同馀执政别班告谢曰:「伏蒙圣慈以编修院进《神宗实录》,先召臣等,使观览,不任云云。
移班如之。
宣赐,挚独升右阶毕退,右相独奏事。
再升,不久下,自再坐,立班前行。
仆射左右自皆分立如故,后行间班,然止移右省侍郎为左班首。
密院不过,何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小注引。)
/元祐六年三月丙子太中大夫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特授正议大夫
《实录》成,大防当迁通议大夫,其祖讳通执政同进呈,请超迁之。
大防固辞,不许。
先是一日,延和奏事毕,大防面奏:「近臣有劄子乞罢《实录》提举官推恩,决望允从。
窃闻有旨中书具推恩例,伏乞用近例许免」。
奏讫先退。
右仆射刘挚两省以例进呈:《真宗实录》并正史成,提举并转官。
后来《仁宗》、《英宗实录》并两朝正史成,提举韩琦、曾公亮、王圭并辞之,但赐器币有差。
圭又增一子六品服。
谕以大防官尚卑,可勿听辞。
今晚可锁院
奏:「兼《神宗实录》功绩甚大,实宜增秩。
大防当迁通议大夫,通字犯其祖讳,理当避。
官制以前祖宗比例,首相多是超转。
今可改两官,为左正议大夫,不可过」。
又谕曰:「避讳自来如何」?
对曰:「若百执事则寄理官资,候再磨勘日转两官。
大防首相,恐难用此」。
谕曰:「甚善」。
又奏宰臣转官须宣召学士面授旨,难拟熟状,容中书具转官及加恩等事奏入,乞留中,作中旨施行。
可之。
退如所奏具状进入。
草制者,中书舍人直学士院韩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丁丑中书舍人韩川言:「新除陆佃龙图阁直学士
为人污下,无以慰天下之望」。
诏命词行下。
先是,黄庭坚除命下中书,川并封还。
是日,吕大防不入,川过都省禀议,刘挚谕以侍从十馀年,昨乞外任,自当加职。
是时,方以言者有所及,故降旨候《实录》成不转官,加职。
今书成,行前旨尔。
言者所指,后制狱根究,无罪也。
川晓然而去。
庭坚方议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壬午,御集英殿,赐进士诸科马涓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假承务郎文学总六百有二人。
阆中人也。
宗室八人,子漪自第四甲升第二甲,馀递升一甲。
宗室自英宗增置教官及讲课之法,神宗又广出官之制,人竞为学,今遂与寒畯群校进退。
苏颂有孙象,先在三甲,王岩叟有子摭,在四甲,二人并诸宗室,皆下殿谢。
故事,两制以上方谢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三月乙酉是日,辅臣奏事,太皇太后谕以贾易能言事,可除侍御史
佥谓圣明知臣每如此,可喜也。
杨康国初除磁州,既而韩忠彦吕大防曰:「康国磁州太甚,比唐老绛州殊不类」。
挚本亦谓康国此除不平,然唐老有主之者,故挚不欲摘之。
今早漏舍,但略云:「磁州动著见任并已除,共两人」。
大防曰:「不奈何」。
挚即默默。
盖深惜事体,不欲有异。
至是因忠彦语,即好言曰:「诚是。
诚是。
康国久在言路,今自左司谏吏部郎中磁州,比唐老右正言半年改兵部员外郎即得绛州差不同。
莫改一州与绛比者足矣」。
大防欣然曰:「甚好」。
遂改卫州
康国自言:「昔官于卫,死亡者五。
愿换相或怀」。
因以相授之。
挚谓康国辞卫可也,惜乎其指名以有求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六。)
/元祐六年四月四日除目,密院王崇拯管军,同进画可。
密院又以曹诵雄州李谅代州邢佐臣保州
既集都堂,得批旨,四除并未得行。
别进呈,崇拯习熟人事,善奉过往,以得名誉。
佐臣有将才,然耋衰已甚。
出入潞公、魏公、鲁公门下甚熟,年七十馀。
端愿,予昔曾谕以险薄。
四月六日进除目,密院以前日批旨并具可以管军人姓名脚色敷奏,皆不若崇拯
谕曰:「崇拯有何劳能?
闻说止是熟事,且须选有功劳之人」。
密院请用曹诵
谕曰:「不可!
何不止召刘舜卿入来供职」?
左相微仲同对曰:「难得人为代。
泾原边面最重,恐未可辍舜卿」。
谕曰:「向来范纯粹庆州任满,皆言辍郡不得。
今召为侍郎,何故却便那得?
舜卿若来,可除范子奇代之」。
众愕曰:「此人虽有功,然边帅恐不更历。
万一误事」!
谕曰:「太皇自用此人,不累卿等」。
又曰:「邢佐臣衰老无能,只见提辍差遣,会个甚事?
只是能取奉人说话。
为甚不与致仕」?
师朴曰:「见亦有文字乞致仕,今来难为因除差遣却令致仕」。
谕曰:「教他致仕」。
挚曰:「候见本人状,别进呈」。
左相曰:「管军事亦候初入日再取旨也」。
崇拯、佐臣,挚皆不识。
以所闻考之,皆如宣谕。
近日见密院数拟佐臣及杜师益差遣
佐臣无故换横行为大名路,方辞免未受,又除保州
杜师益自京东将官州钤,又改路钤,又除邢州
所至无半年者,外人亦颇云云,乃知所谕必有闻也。
《诗》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可不敬惧乎!
自向日许冲元事时,挚累谓诸公以舜卿可召还宿卫,选一儒将帅平凉
左相不谓然。
今见宣谕,虽心知其是,犹退曰:「舜卿恐不可辍也」。
范五之召,后来闻出于小凤,及范三之祝,众人不知之。
四月七日都堂微仲议欲寝舜卿之召,则一切俱不动矣。
军职亦未阙事。
挚曰:「上或问以军职不阙,则前日何故拟崇拯
如此则是见有子奇之举而寝。
恐未安也」!
微仲曰:「且如此耳!
若不可,则以章楶帅渭,子奇帅庆」。
师朴曰:「楶之除庆,人犹以为不胜任。
渭则可乎」?
挚曰:「蔡京、蒋子奇皆可帅渭。
谢二亦可」。
微仲、彦霖、子由皆曰:「恐招言语。
子奇皆不可以代三人」。
挚曰:「然则竞如何」?
微仲曰:「不得已,则子奇径帅渭耳」。
挚曰:「其如公望何」?
四月八日延和奏事,得寝舜卿之召。
谕曰:「子奇可作帅否」?
对曰:「可!
候有阙取旨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七。)」。
/元祐六年五月二日吕惠卿分司,自副使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许在外任便居住。
惠卿元祐元年九月谪官,明年中书一期检举法除分司,而言者不已,遂寝。
明年止移宣州居住。
及今又将三年,通仅五期矣。
刑部检举法散官用三期叙,本部欲自量移后理期,此非也。
故将上初,帘中也疑之,故起议论。
既许奏之,遂可。
已而晚得内降,舍人孙升奏封还之。
具坐元责词谓大奸,当废不当牵复。
若不欲终废,犹须依沈括例,七年后可议稍复。
四月吕惠卿刑部宣州后理三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注文引。)
/元祐六年五月庚午,断任永焘狱。)永焘此狱淹延一年,永焘晓文法,于事精明。
向在吏额房得罪出省,继有讼其私事者,制狱并开封两处勘劾,经恩降外,有冒请食计钱绢八匹,以案问,得杖一百。
刑部检刺配例,既上,都省刑房问难,谓不问从案问本寺,遂改不作按问,从徒一年。
中书疑其前后不同,送刑部刑部如前断。
复上中书
三省聚议,以永焘固无足恤者,但前日吏额事,朝廷选委使主裁。
今缘众怨群挤欲杀之,意如前日伪书之事,而朝廷遂重其罪,正快群仇之私耳,有害政体。
为面陈其详,永焘从法寺元断,又恐无以平众情,则加以千里编管,馀皆未减,经恩者更不降特旨。
众议颇以为酌中。
永焘尝招权作威福,所裁者皆百司吏史,故取怨如此。
给事中留之一夕,明日遂行。
后六日内降御史安鼎言刑赏,乞改正赵思复回授恩泽与其子及任永焘徒罪。
批云:「宜依所奏」。
外封仍印「急速」等字。
挚寻具奏二事,内有合面禀节目
今去垂帘日远,俟二十二日进呈,谨先奏知。
右丞苏辙初不欲奏,便要别议,缘焘十三日已决讫押行,难改正,须索面奏其详。
以简白,乃签书入。
及垂帘日进呈,焘改作徒刑,依律敕折杖法,小杖决馀罪十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八。)
/元祐六年六月七日除目,以范纯粹延安
吾尝白众:纯粹母老,方自外来,恐难便遣。
微仲、彦霖皆谓边事熟,无若此人者。
及进呈,又以其亲老而病。
彦霖曰:「国事重,私计轻」。
众和曰:「然」。
遂可。
十二日范刑侍纯粹事来。
十七日集都堂纯粹至,范既以亲老而病,人子之心,安委以去?
辞帅甚哀。
昨日上前吾亦略为言其故,而吕相决欲其去。
吕相非有他意,特以右府主之固,右府亦特以王彦霖确不肯移,然大抵皆以纯粹习边事详且久耳。
此固国事也,不当以私议免。
然吾尝白二三公,以谓急难之事则可以一切断之,今幸平居无事,亦可以少伸臣子之情。
范母七十,风病八年,卧于床,止有一子,从来饮食起居赖以为命。
今使之离去,似非人情。
吕相曰:「适以鄜延要地,有边机之事未了,故须其人」。
吾曰:「所谓边事,是地界也。
地界之辨于本路者已了当,自来只有熙河地界,未必在延安
适议近已有指挥,今夏人遣使自诣熙河说话,则延安无所事矣」。
又曰:「陕西门户在延安,不独熙地界也」。
吾曰:「使纯粹死,则延安遂不差人乎」?
韩师朴亦曰:「诚是!
诚是!
使其丁忧,则又何如」?
吕相曰:「事至如此,则须别论也」。
吾于上前虽开陈其端,而不欲极力论之。
盖吾所主者,纯粹之私计;
彼所主者,为王事择人。
上之听其难易也。
吕相因请曰:「臣昔为陕西经略判官,而先臣病于家,蒙先帝遣中使按问。
今乞遣人问劳范母以遣其子之意,边事了即召归矣」。
帘中可之。
今日范至都堂,具道昨日宣谕之说。
吕相语之曰:「便归矣!
莫且勉为朝廷行」!
范恳甚切至。
既去,吕相曰:「莫须别商量」。
师朴欲以韩玉汝苏子由欲以范尧夫,吕相欲以苗授,又欲以刘舜卿
吾以班簿示吕相曰:「请于学士待制或前执政内选人」。
皆不可。
吾曰:「从官内外如林,岂无一人可帅者乎?
子奇、钱协皆在陕西久,可择一人」。
吕相曰:「皆难保」。
彦霖曰:「纯粹遣不行,则他人若再辞,岂当强之」?
师朴曰:「不若且令纯粹去,严典一指挥」。
吕相曰:「范若免,须与宫观」。
师朴曰:「请谕如此。
来日且再遣之,更看上面如何」。
议事之难,大约如此。
十八日延和谕曰:「昨日遣人谕范母,至其家,果病不虚」。
二三公执前议,仍云:若坚辞,须当行遣,与一閒慢差遣
吾曰:「彼以亲疾面辞,亦须甘心」。
遂不允其乞,仍限五日朝辞。
都省微仲留门下,范纯粹来云:「见吕相已有回意,将诣右府(《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以钱五万赙黄氏庭坚丁母忧
庭坚以《实录》成,当进秩。
请回授其母一郡太郡,勘当久之。
其母卧病累年,庭坚侍药极诚孝。
近闻增甚,吾为趣其所请状,又为择美名与之曰安康郡太君,冀以迎禧却咎。
八日敕下,是夜不起矣,实李公择之姊也。
可为叹恻!
将归葬于洪州分宁,家贫甚,夫人钟爱一女,嫁用三千缗,庭坚一切无违,坐是窭乏(《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马)(朱)、绂、(张)庭坚皆太学高第。
涓状寝不及二子,庭坚尤有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注文引。)
/元祐六年六月丙申巩奇俊有文词,然不就规检,喜立事功,往往犯分,躁于进取。
苏辙兄弟奖引之甚力,然好作论议夸诞,轻易臧否人物,其已可畏。
所喜所不喜别白轻重,无所顾忌,以是颇不容于人。
昔坐事窜南荒三年,安患难,一不戚于怀。
归来颜色和豫,气益刚实,此其过人甚远,不得谓无得于道也。
元祐初司马光甚悦之,以为宗正寺丞
意欲立功名,不免时复上书,又有犯分之举,公议恶之。
通判扬州,在任皎皎当事,府赖以治。
谢景温、王安礼二守,皆相欢喜。
于是有少年之过,代还。
除知海州,不满意,有所干请。
吕大防爱其才,怜其有志,改与密州
言者交攻,乃下淮南考按。
转运使张修言有状,然不指其实迹,乃罢密州
时到官数月矣!
还京索寞,久之,用恩例乞得太平观
见议者既息,而巩意复有所萌,乃谋得中司特荐,又遍以干求,复除宿州
言者交攻之,再下本路考按。
林积意以为无事,而其言媕娿不坚决,劾者罔上,请再体量。
于是中书具坐谏官郑雍、姚勔章疏,下淮东提点刑狱王桓按实。
巩曰是必欲取其有罪而后已,不可留矣。
乃去南京待官期。
挚与巩实连姻,言者攻巩不释,意有在也。
不然,此何等事,而至于如此哉!
元祐以来,以不谨被劾者前后非一,皆不体量,独巩如是,事可知矣!
宿州固未可保也,巩去未几,郑雍、姚勔及安鼎并乞罢巩宿州,三省议以为然。
苏辙欲候体量。
既进呈,吕大防曰:「已按其事,欲待其来,而言者又如此,更听圣裁」。
挚因进曰:「此一事首尾二年,而言者纷纷不已。
事至寻常,独以巩与臣连姻,所以外言疑臣主之。
然臣从来不曾与议,今莫若罢巩,以慰言者。
俟按见无罪,却还巩一郡,如此亦所以安巩也」。
从之。
挚季子迹实娶巩女云(《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
/元祐六年六月丙辰彦若有长子仁恕为许之阳翟,贪虐不法有状,提刑钟浚按发之,势甚暴。
彦若上书言:「臣往为谏官,尝劾王安礼
,实安礼党。
恐挟此报怨,狱有不平,愿移狱改推」。
内批「依奏」。
遂于邻路淮南差官,止于许州制勘。
狱成,录问官駮以为失重罪,法当再勘。
去年十月始制狱,于是已半年馀矣。
许州韩维奏曰:「此狱连逮三百数十人,今前勘可断者已决四十二人,馀人尚多。
方此盛暑,若依朝旨移于亳州置狱,即地远冒暑,淹系可矜!
仁恕之妻子已病危笃,士人家尚尔,细民可知。
愿止就本州别推」。
吕大防与二三公议曰:「仁恕案内自盗赃无所駮,止可约此重断足矣」。
法寺刑部约法于都省
时六月三日也。
明日将上仁恕赃,至追两官,除名勒停,更不再勘。
敕下,言者交章,或谓仁恕断轻,失其大罪。
或谓前勘未经伏辨,异时可诉,须当再推。
或谓如不欲再兴狱,而押仁恕赴台取一审状。
其意大抵以挚与彦若婚姻家,事在嫌疑,故力论不已。
又皆通诋彦若为前不合妄乞移狱,是上书不实。
又云谓报雠是诬告,乞重行责。
挚闻诸公于上前说彦若以从官诚不宜辄上言,子有罪,听官司治之可也。
彦若父子之情迫切,而言止乞移推尔,谓为不实诬告,非也。
言者既不止,遂增仁恕陈州编管。
彦若三不允,而请宫观不已,至是乃有此命。
言者惟贾易、杨畏、安鼎,皆言仁恕恃亲党作过,意谓挚也。
此事挚首曾面奏,以亲嫌,恐招言者指,且文字不敢与闻,故终始不知其议。
每奏及此,先下殿(《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注文引。)
/元祐六年七月辛酉彦若四奏乞外祠,今得在京,疑其未敢安也。
是日内降□章,其间安鼎、杨畏皆言彦若贾易乃别论常事。
前日易与对后,章不即下,人籍籍谓彦若因及挚。
今日方降出,则无所及挚。
又谓彦若笃学有纯德,若不能言,而中甚刚,然暗于世故,一切不治人事,与人少意,长厚君子人也。
仁恕事虽出于一时迫切妄作,要是父子之爱,难深责之。
而言者急攻不释,独以挚故耳。
作责词者极口诋之,殊非正言,无一人辨之者。
六月二十八日彦若先罢侍读,今又罢学士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一注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