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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 卷二十二 (自动笺注)
卷二十二
羊欣
  字敬元太山南城人晋隆安中元显後军舍人元兴中桓玄平西参军,转主簿楚台建,迁殿中郎称病免。
义熙中武帝版补刘藩右军司马,转长史,历道怜中军谘议参军,出为新安太守
至宋元嘉中称病免,除中散大夫卒年七十三,有药方十卷七卷
  三月六日,欣顿首暮春感摧切割不能自胜,当柰何柰何
得去六日告,深慰,足下复何如?
中日胜也,吾日弊难复,令自顾忧叹情想转积,执笔增惋。
足下保爱,书欲何言,羊欣顿首
淳化阁帖
羊玄保
公元424年
  玄保太山南城人
晋安帝时楚台太常博士,遭母忧,服阙,何无忌诸葛长民俱版为参军不就,除临安,寻为武帝镇军参军库部永世
武帝太尉,复以为参军,转主簿丹阳丞。
少帝时入为尚书右丞,转左丞司徒长史黄门侍郎
文帝即位,出为宣城太守,寻为廷尉,迁尚书吏部郎、御史中丞衡阳王义季右军长史南东海太守,加辅国将军,入为都官尚书左卫将军,加给事中、凡阳尹、会稽太守
吴郡太守元凶弑立,以为吏部尚书,领国子祭酒,加光禄大夫
孝武即位以为散骑常侍,领崇宪卫尉,迁金紫光禄大夫进位光禄大夫,迁散骑常侍特进大明八年卒,年九十四,谥曰定
吏民亡叛
  臣伏亡叛之由,皆出於穷逼未有足以推存而乐为此者也。
今立殊制,於事为苦。
臣闻苦节不可贞,惧致流弊,昔龚遂譬民於乱绳,缓之然後可理;黄霸宽和为用,不以严刻为先。
臣愚以为单身逃役,便为尽户。
一人不测,坐者甚多,既惮重负,各为身计,牵挽逃窜必致繁滋
又能禽获叛身,类非谨惜,既无堪能,坐陵劳吏,名器虚假,所妨实多,将阶级不足供赏,服勤无以自劝
又寻此制,施一邦而已若其是邪,则应与天下为一若其非邪,亦不宜独行一郡
离忧患,其弊将甚。
臣忝守所职,惧难遵用,致率管穴,冒以陈闻
(宋书·羊玄保传。)
羊希
公元467年
  字泰闻玄保兄子,孝建初尚书左丞
大明末,为始安王子真征虏司马黄门郎御史中丞泰始三年,出为宁朔将军广州刺史降号横野将军,为其下晋康太守刘思道所杀,赠辅国将军
奏劾谢沈
公元466年
  山阴谢沈,亲忧未除,常著青绛两裆,请免前所居官
(御览六百九十三引宋起居注太始二年御史中丞羊希奏。)
北征上计
  以今月十二日入泗口缘道把沙开沟,以夜继日,日才行十馀里,或七八里。
陆澄皇弟休清殇服
  寻议既无画然前列不合准据
案礼:子不殇父,臣不殇君,君父至尊臣子恩重,不得幼年而降
又曰:尊同则服其亲服
推此文旨旁亲宜服殇,所不殇者,唯施臣子而已
(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二。)
刊革山泽旧科
公元512年
  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
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嗟怨
今更刊革立制五条
凡是山泽,先常气气虑种养竹木杂果为林弛,及陂湖江海鱼梁酋场,常加功修作者,听不追夺
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百姓一顷
皆依定格条上赀簿
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
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
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
停除咸康二年壬辰之科。
(宋书·羊玄保传,大明初,希以云云,从之。
南史三十六。)
孙诜书称陛法真
  足下同僚,似有陆录事者,此生东南名地,又张玄外孙持身至清,雅有志节,年高官下秉操不衰,计当日相与申意
(宋书·良吏·王歆之传,世祖世,吴郡陆法真历官有清节,尝为刘秀之安北录事参军太山羊希安北咨议参军孙诜书。)
刘少府
  刘失其名字,官少府
(案,元嘉中刘兴祖,由少府青州刺史前废帝纪有少府刘胜之,南史作刘蒙之,未知孰是。)
答何衡阳
  敬览高话,辞切证明所为上人者,难为酬对者也。
然如穷理尽性,因感成教,故五善思启,戒品为之设,六蔽待祛,般若为之照,薰以十善,净以无漏毕竟解脱,至菩提而已矣。
斯末之所以明,而本之不昧者邪。
以致孝为务,则仁四海,释以大慈为首,则化周五道
导物之迹,非乃冥邪?
应有粗精,终然自殊耳。
凡览般若诸经,不以无孔为疑,何独诵丘之书,有见弃之言乎,以龙鬼之陋,尚感圣而至,诱掖得信,岂季俗而已哉?
足下见在之教,以诘三世之辨,奢迂之怪,固不待言。
若许因果不谬,犹形之与影,征要之效,如合符也。
日月之行,幽明之信,水火之降,风云之作,皆先因而後果不出感召之道。
缘起鉴能致水,缘灭燧不招火,一切诸法,从缘起灭耳。
若鹅之就毙,味登俎鼎,燕之获免无取盐梅
故鹅杀於人,犹虫死於燕,鹅虫见世受,人燕未来报,报由三业,业有迟疾。
若人入孝出悌,扬於王庭
君亲无将,将则必诛,此见报之疾,著乎视听者也。
若忠为令德剖心沉渊劫掠肆杀,有幸而免,此後报之迟,疏而不失者也。
善恶之业,业无不报,但过去未来,非耳目所得,故信之者寡,而非之者众耳。
科法清净,涤尘开慧中国弗思,谓为隐阱,非我无谋,秦勿用也。
人为善,诚哉斯言。
然权者谓实,非假设也。
文王伯邑考而立武王,权也,周适非王,天命,礼是疏制,理固从实,伯邑废立,实也,各从其实德用交归,自非大智,孰能预之。
经云:善权方便亦复如是耳。
民生而杀,性之欲也,饮血席毛,在上皇之世矣。
圣人去杀,非教杀也。
但民未尽,而化宜渐损,虽将享三品,尊荐厚宾,然汤开其网,孔钓不网,诗翼五,礼弗身践,据兹而观,作者之心见矣。
今忍不食,诚已慈之心。
若推不忍视听之表,均不食见闻之内,其至矣哉,其至矣哉
祇藉来谇,申以管窥实相无言,言戏论
既不自是,想亦同非。
高明之譬,请俟诸君子。
(广弘明集二十。)
何承天
公元447年
  承天东海郯人徐广姊子。
隆安末南蛮校尉桓伟引为参军,寻解职
义旗建,长沙公陶延寿以为辅参军,除浏阳,寻还都
抚军刘毅姑孰,版行参军出补宛陵,赵忄炎为寻阳太守,请为司马,寻去职
武帝太尉以为参军,除太学博士,徙世子征虏参军,转西中中军参军钱唐
宋台建,召为尚书祠部郎永初末南台治书侍御史
谢晦江陵,请为南蛮长史,随府转卫军谘议参军,领记室
诛,行南蛮府事,寻为到彦之右军录事,入补尚书殿中郎左丞,领国子博士,迁御史中丞坐事白衣领职
元嘉二十四年,又坐宣漏密旨免官卒年七十八,有礼三百卷,集三十二卷
木瓜
  美中洲嘉树,表闲冶丽姿,结灵根诞秀倾朝日以扬辉
擢丛柯之冉冉,布翠叶而蕤葳。
惟兹木之在林,亦超类而独劭,方朝华而繁实,比沙棠而有耀。
大厦之方隆,愧微幹之纤挠
岂隐朴以幸全,固呈才而不效离众用而获宁,永端己励操
佳人之予投,思同归以托好
顾卫风之攸珍,虽琼琚而匪报。
(艺文类聚八十七,御览九百七十三。)
谢晦奉表自理
  臣阶缘幸会蒙武皇帝殊常之眷,外闻政事内谋帷幄经纶夷险毗赞王业,预佐命之勋,膺河山之赏。
先帝不豫导扬末命,臣与故司徒臣羡之、左光禄大夫臣亮、征北将军道济等,并升御床,跪受遗诏,载贻话言,托以後事。
臣虽凡浅感恩自厉送往事居诚贯幽显
营阳失德,自绝宗朝野岌岌,忧及祸难,忠谋协契徇国忘己,援登圣朝惟新皇祚
陛下驰传乘流曾不惟疑,临朝殷勤,增崇封爵
此则臣等赤心已亮於天鉴远近万邦咸达於圣旨
若臣等志专权不顾国典便当协翼幼主孤背天日,岂复虚馆七旬仰望鸾旗者哉?
庐陵王营阳之世,屡被猜嫌积怨犯上,自贻非命
天祚明德属当昌运不有所废,将何以兴?
成人之美春秋高义,立帝清馆臣节所司
耿弇不以遗君父,臣亦何负於宋室邪?
况衅结阋墙,祸成畏逼天下耳目岂伊可诬。
  臣忝居蕃任,乃诚匪懈为政大小必先启闻。
纠剔群蛮,清夷境内,分留弟侄,并侍殿省
陛下聿遵先志,申以婚姻童稚之目,猥齿召,荐女迁子,合门相送。
事君之道,於斯
臣羡之总录百揆翼亮三世年耆乞退,屡抗表疏,优旨绸缪,未垂顺许
臣亮管司喉舌恪虔夙夜恭谨一心守死善道
此皆皇宋之宗臣社稷镇卫,而谗人倾覆,妄生国衅,天威震怒加以极刑,并及臣门,同被孥戮
未知道济问,推理即事不容独存。
先帝顾托元臣翼命之佐,剿於佞邪之手,忠贞匪躬之辅,不免夷灭之诛。
陛下春秋方富,始览万机,民之情伪,未能鉴悉
王弘兄弟轻躁昧进,王华猜忌忍害,规弄威权,先除执政,以逞其欲。
天下之人,知与不知,孰不为痛心愤怨者哉!
  臣等见任先帝,垂二十载,小心谨慎,无纤介之愆,伏事甫尔,而婴若斯之罪。
若非先帝谬於知人,则为陛下未察愚款
去岁末使反,得朝士殿省诸将书,并言嫌隙已成,必有今日之事。
推诚仰期,罔有二心不图奸回潜遘理顺难恃,忠贤陨朝,愚臣见袭。
到彦之萧欣等在近路
白公称乱诸梁婴胄恶人在朝赵鞅入伐。
休戚,任居分陕岂可颠而不扶,以负先帝遗旨
率将士,缮治舟甲,须其自送投袂扑讨
天祚大宋卜世灵长义师克振中流清荡便当浮舟东下,戮此三竖申理冤耻,谢罪阙庭,虽伏鑕赴镬,无恨於心。
伏愿陛下远寻永初托付之旨,近存元嘉奉戴之诚,则微丹款,犹有可察。
临表哽慨,言不自尽
(宋书·谢晦传。
案,何承天传,将见计,使承天造立表檄。
又案,南史·庾登之传,承天作表,当浮舟东下,戮此三竖,今表有此语。)
又为谢晦上表
公元446年
  臣闻凶邪败国先代成患;谗竖乱朝异世齐祸。
赵高矫逼,秦氏用倾,董卓阶乱,汉祚伊覆。
哲王宰世大明照临,未能使其渐弗兴,兹害不作
奸臣王弘窃弄权威兴造祸乱,遂与弟华内外影响同恶相成忌害忠贤,图希非望
司徒臣羡之、左光禄大夫臣亮横被酷害,并及臣门。
未知征北将军道济存亡不容独免。
遂遣萧欣到彦之轻舟见袭,奸伪之甚,一至於斯
羡之及亮,或宿德元臣,姻娅皇极,或任总文武,位班三事道济职惟上将,捍域是司,皆受先朝栋梁一代
臣昔因时幸过蒙先眷,内闻政事外经戎旅,与羡之、亮等同齿盼
既经启王基协济大业,爰自权舆,暨於揖让,诚积虽微,仍见纪录,并蒙丹书之誓,各受山河之赏,欲使与宋升降,传之无穷。
圣体不豫穆卜无吉,召臣等四人同升御床顾命领遗,委以家国
奉成旨,俯竭股肱忠贞不效,期之以死。
营阳悖德自绝於天,社稷之危,忧在托付不有所废,将焉以兴。
乃远稽殷汉,用升圣德
陛下顺流乘传不听张武之疑,入邸龙飞,非俟宋昌之议,斯乃主臣相信天人合契,九五当阳化形四海
羡之及亮,内赞皇猷,臣与道济,分翰於外,普天之下,孰曰不宜
遂蒙宠授,来镇此方,分留弟侄,以侍台省
到任以来首尾三载,虽形在远外心系本朝,事无大小,动皆咨启八州之政,罔一专辄尊上之心,足贯幽显
陛下远述先旨,申以婚姻大息世休,复蒙引召,是以去年送女遣儿,阖家俱下,血诚如此未知所愧。
凶狡无端,妄生衅祸,羡之内诛,臣受外伐顾省诸怀不识何罪?
天听遐邈陈诉靡由
弘等既蒙宠任,得侍左右,自谓势擅狐鼠,理隔熏掘
又以陛下富於春秋,始览政事,欲冯陵恩幸窥望国权亲从磐蹴寺,规自封殖。
不除臣等,罔得专权所以交结谗慝,成是乱阶
又惟弘等所构,当以营阳为言庐陵为罪。
又以臣等位功同内外胶固
陛下信其厚貌,忘厥左道三至下机,能不暂惑。
公元447年
  伏自寻省,废昏立明,事非为己。
庐陵之事,不由旁人内积萧墙之衅,外行叔段之罚,既制之有主,臣何预焉。
庐陵为性轻险悌顺不足武皇临崩,亦有口诏,比虽发自营阳,实非国祸
至於羡之、亮等,周旋同体心腹内外,政欲戮力皇家尽忠报主
若令臣等颇欲执权不专为国,初废营阳陛下在远,武皇之子,尚有童幼,拥以号令谁敢非之。
溯流三千,虚馆三月奉迎銮驾,以遵下武血心若斯,易为可鉴
且臣等奉事先朝,十有七年,并居显要世称恭谨不图一旦致兹衅罚。
周公大贤,尚有流言之旁,伯奇至孝不免谮诉之祸。
慈父非无情於仁子明君岂有志於贞臣
奸遘所移,势回山岳,况乃精诚微浅,而望求信者哉。
诗不云乎:「谗人罔极交乱四国
恺悌君子无信谗言
陛下躬览篇籍研核是非衅兆之萌,宜应深察
臣窃惧王室小有皇甫之患,大有阎乐之祸,夙夜殷忧,若无首领
周道浸微桓文称伐君侧乱国赵鞅入诛。
况今凶祸滔天辰极危逼台辅孥戮岳牧倾陷
臣才非绛侯安汉是职,人愧博陆,厕奉遗旨。
国难既深,家痛亦切。
简徒缮甲,军次巴陵萧欣窘慑望风奔迸
臣诚短劣,在国忘身仰凭社稷之灵,俯厉义勇之气,将长驱电埽直入石头枭翦元凶诛夷首恶,吊二公冤魂,写私门之祸痛。
然後分归司寇,甘赴鼎镬,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伏惟陛下德合乾元,道侔玄极,鉴凶祸之无端,察贞亮之有本,回日月之照,发霜电之威,枭四凶庙庭,悬三监绛阙,申二台之匪辜,明两蕃之无罪,上谢祖宗,下告百姓,遣一乘之使,赐咫尺之书,臣便勒众旋旗,还保所任。
须次所路,寻复表闻
(宋书·谢晦传。)
上元嘉历表
  臣授性顽惰,少所关解
自昔幼年,颇好历数耽情注意,迄於白首
臣亡舅故秘书监徐广,素善其事,有既往七曜历,每记其得失
太和太元之末,四十许年。
臣因比岁考校至今又四十载。
故其疏密差会,皆可知也。
  夫圆极常动,七曜运行离合去来,虽有定势,以新故相涉自然有毫未之差,连日累岁积微成著
是以虞书钦若之典,周易治历之训,言当顺天求合非为合以验天也。
汉代杂候清台,以昏明中星,课日所在,虽不可见月盈则蚀,必当其冲,以月推日,则躔次可知焉。
舍易而不为役心难事,此臣所不解也。
  尧典云:「日永星火,以正仲夏
今季夏火中
又「宵中星虚,以殷仲」。
今季秋虚中
尔来二千七百馀年,以中星检之,所差二十七、八度
则尧冬令至日,在须女十度左右也。
汉之太初历冬至牵牛初,後汉四分及魏景初法,同在斗二十一。
臣以月蚀检之,则景初今之冬至,应在斗十七。
史官受诏,以士圭测景考校二至,差三日有馀。
从来积岁交州所上,检其增减,亦相符验
然则今之二至,非天之二至也。
天之南至日在斗十三、四矣。
此则十九年七闰,数微多差。
复改法易章,则用算滋繁宜当随时迁革,以取其合。
後汉志,春分日长,秋分日短,差过半刻。
二分二至之间,而有长短,因识春分夏至,故长;秋分冬至,故短也。
杨伟不悟即用之。
上历表云:「自古及今,凡诸历数,皆未能并己之妙。
」何此不晓,亦何以云。
是故臣更建元嘉历,以六百八为一纪半之度法,七十五为室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雨水为气,以诸法闰馀一之为章首。
冬至从上三日五时
日之所在,移旧四度
又月有迟疾,合朔日蚀不在塑望,亦非历意也。
元嘉皆以盈缩定其小馀,以正朔望之日。
公元443年
  伏惟陛下允迪圣哲先天不违劬劳庶政寅亮鸿业,究渊思於往籍,探妙旨於未闻,穷神知化,罔不该览
是以愚臣欣遇盛明,效其管穴
伏愿以臣所上元嘉法下史官考其疏密
若谬有可采,庶或补正阙谬,以备万分
(宋书·历志中,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私撰新法元嘉二十年上表,诏付外详议。)
奏改漏刻
公元447年
  尚书今既改用元嘉历,漏刻与先不同,宜应改革
景初历春分日长,秋分日短,相承所用漏刻冬至昼漏长於冬至前。
长短增减进退无渐非唯先法不精,亦各传写谬误
今二二分,各据其正。
则至之前後,无复差异
增损旧刻,参以晷影删定为经,改用二十五箭。
请台勒漏郎将考验施用
(宋书·历志下。)
奏劾博士顾雅等
公元422年
  尚书刺:海盐公主所生母蒋美人丧。
海盐公主离婚今应成服,撰仪注参详宜下二学礼官博士公主所服轻重
太学博士雅议:今既咸用士礼便宜同齐削杖,布带疏履,期礼毕心丧三年
博士野王议又云:今诸王公主咸用士礼
谯王衡阳王所生太妃居重服,则公主情理,亦宜家中期服为允。
博士邃之颜测、殷明、王渊之四人雅议;何忄炎、王罗云二人野王议。
所上台案
今之诸王,虽行士礼,是施於旁亲自己以下
至於帝王所厌,犹一依古典
永初三年九月,符仪亡,广德三主以馀尊所厌,犹服大功
海盐公主体自宸极当上至尊岂得遂服
据经正文并引事例,依源责失
博士顾雅、野王等捍不肯,方称自有宋以来皇子蕃王,皆无厌降,同之士礼,著於故事
缌功之服,不废於未戚,顾独贬於所生,是申其所轻,夺其所重。
其所重,岂缘情之谓。
台伏寻圣朝受终于晋,凡所施行莫不上稽礼文兼用晋事。
太元中晋恭帝时皇子,服其所生陈氏,练冠源缘,此则前代施行故事,谨依礼文者也。
广德公主所生符修仪大功,此先君馀尊之所厌者也。
元嘉十三年,第七皇子不服曹婕妤,止於麻衣,此厌乎至尊者也。
博士既不据古,又不依今,背违施行见事,而多作浮辞自卫
乃云五帝之时,三王之季。
又言长子斩衰,除𧝓仗,皆是古礼不少今世
博士虽复引此诸条,无救於失。
又诘台云:蕃国得遂私情,此义出何经记?
臣案南谯衡阳太妃并受朝命为国小君是以二王得遂其服,岂可美人比例
蕃王得遂者,圣朝之所许也。
皇子公主不得申者,由有厌而然也。
台登重更责失不得过十日,而复不酬答
既被催摄二三日,甫输辞。
理屈事穷,犹闻义耻服。
臣闻丧纪有制,礼之大经降杀攸宜,家国旧典
古之诸众侯子,犹以尊厌,况在王室,而欲同之士庶
此之僻谬不俟言而显。
太常统寺,曾不研却所谓同乎失者,亦未得之。
宜加裁正弘明国典
公元446年
  谨案学博士顾雅,国子助教野王博士罗云颜测、殷明、何忄炎、王渊之,前博士员外散骑侍郎邃之等,咸蒙抽饰,备位前疑
不谨守旧文,又不审前准,遂上背经典下违故事率意妄作,自造礼章
常臣敬叔位居宗伯问礼所司,腾述往反了无研却混同兹失,亦宜及咎。
请以见事,并免今所居官,解野王国子助教
雅、野王初立乖舛,中执捍愆失,末违十日之限,虽起一事合成三愆罗云掌押捍失,三人禁固五年
(宋书·礼志二,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御史中丞何承天奏。)
陈满事议
  狱贵情断,疑则从轻。
昔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
何者
明其无心惊马也。
不以乘舆之重,加以异制
满意在射鸟,非有心於中人
案律误过伤人
三岁刑,况不伤乎?
微罚可也
(宋书·何承天传,南史三十三,通典一百六十六,义熙中刘毅姑孰,常出行,两隐陵县陈满射鸟箭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充市,何承天议。)
尹嘉罪议
  被府宣令,普议尹嘉大辟事,称法吏滕签,母告子不孝,欲杀者许之。
法云,谓违犯教令敬恭有亏父母欲杀,皆许之。
其所告惟取信於所求而许之。
寻事原心母辞自求质钱,为子还责
亏犯教义,而熊无请杀之辞。
熊求所以生之,而今杀之,非随所求之谓。
以不孝为劾,终於和卖结刑,倚傍两端母子俱罪,滕签法文为非其条。
所存者大,理在难申,但明教爰发,矜其愚蔽
明德慎罚文王所以恤下,议狱缓死中孚所以垂化
言情则母为子隐,语敬则所不及。
今舍乞宥之评,依请杀之条,责敬恭之节,於饥寒之隶,诚非罚疑从轻,宁失有罪之谓也。
以谓之死,以普春泽之恩,赦熊之愆,以明子隐之宜。
蒲亭虽陋,可比德於盛明豚鱼微物不独於今化。
(宋书·何承天传,永初末,有尹嘉者,家贫,母熊自以身贴钱,为偿责,坐不孝,当死。
承天议,值赦并免。)
道举事议
  寻劫制同籍期亲补兵,大功不在此例。
妇人三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道举为劫,若其叔父尚在,制应补谪,妻子营居,固其宜也
但为劫之时,叔父己殁,代公、道生并是从弟大功之亲,不合补谪。
今若以叔母为期亲,令代公随母补兵,既违大功不谪之制,又失妇人三从之道。
由於主者期亲之文,不辨男女之异,远嫌畏负,以生此疑,惧非圣恤刑之旨。
谓代公等母子并宜见原
(宋书·何承天传,南史三十三,通典一百六十七。)
奏事官名议
  既没之名,不合奏者,非有它义,正嫌於近不祥耳。
奏事一却,动经岁时盛明之世,事从简易曲嫌细忌,皆应荡除
(宋书·何承天传,故司徒掾孔邈奏事未御,已丧殡,议者谓不宜仍用名,更以见官奏之,承天又议。)
久丧不葬议
公元439年
  礼所云还葬,当谓荒俭一时,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
丁况三家数十年中,葬辄无棺榇,实由浅情薄恩,同於禽兽者耳。
以为丁宝等同积年未尝劝之以义,绳之以法
十六年冬,既无新科,又未申旧制有何严切欻然相纠
或由邻曲分争,以兴此言。
如闻在东诸处比例既多,江西淮北,尤为不少
若但谪此三人,殆无整肃
开其一端,则互相恐动,里伍县司,竞为奸利
财赂既逞,狱讼必繁,惧亏圣明烹鲜之美。
臣愚谓况等三家且可勿问,因此定制旨,若民人葬不如法同伍当即纠言,三年除服之後不得追相告列,於事为宜。
(宋书·何承天传,时丹阳丁况等久丧不葬,承天议。)
三百六十律法制
  上下相生三分损益其一,盖是古简易之法,犹如古历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
後人改制,皆不同焉。
京房不悟谬为六十。
承天更设新率,则从中吕还得黄锺,十二旋宫声韵无失黄锺九寸大蔟八寸二厘,林锺六寸一厘,应锺四寸七分九厘强,其中吕上生所益之分,还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复十二辰参之数。
(隋书·律历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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