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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国文 卷十 (自动笺注)
卷十·魏十
明帝(二)
正朔
  黃初以來,諸儒共論正朔,或以改之為宜,或以不改為是,意取駁異于今未決
朕在東宮時聞之,意常以為夫子春秋通三統,為後王法
正朔從色不同因襲
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繼同體異德;或納大麓受終文祖;或尋干戈從天行誅
遭遇異時步驟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
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為是邪?
(宋書·禮志一)
公元237年
改元景初建丑月正月
  昔在庖犧繼天而王,始據木德,為群代首。
自茲以降服物氏號開元箸統者,既膺受命歷數之期,握皇靈遷興之運,承天改物,序其綱紀
雖炎、黃、少昊顓頊高辛、虞、夏后世系相襲同氣共祖,猶豫昭顯所受之運,箸明天人去就之符,無不革易制度更定禮樂,延群后班瑞信,使之煥炳可述于後也。
至于正朔之事,當明示變改,以彰異代,曷疑其不然哉。
  文皇帝踐阼之初,庶事草創,遂襲漢正,不革其統。
朕在東宮,及臻在位,每覽書籍之林,總公卿之議。
夫言三統相變者,有明文;云虞、相因者,無其言也。
曆志曰:「天統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統正在丑,物化而白;人統之正在寅,物成而黑。
」但含生氣,以微成著。
太極三辰五星于上,元氣三統五行于下,登降周旋,終則又始,言天地與人所以相通也。
仲尼大圣之才,祖述堯、舜,范章文、武,制作春秋論究人事,以貫百王之則。
故于三微之月,每月稱王,以明三正迭相為首,夫祖述堯舜,以諭三正,則其明義,豈使近在殷、周而已乎?
朕以眇身繼承洪緒,既不能上圣遺風,揚先帝休德,又使王教之弛者不張,帝典之闕者未補,亹亹之德不箸,亦惡可已乎
  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月
考之群藝,厥義彰矣。
其改青龍五年春三月景初元年孟夏四月
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旗。
朝會大白之旗,春秋冬孟季月,雖與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礿、祀、蒸、嘗,巡狩搜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晚早,敬授民事,諸若此者,皆以正歲斗建為節。
歷數之序,乃上與先圣合符同契重規疊矩者也。
今遵其義,庶可顯祖大造之基,崇有惟新之命。
  於戲
公群后,百辟卿士靖康厥職,帥意無怠,以永天休
司徒露布,咸使聞知稱朕意焉。
(宋書·禮志一。
又略見魏志·明帝紀注引魏書,又冊府元龜四)
議牲色詔(景初元年
  以建寅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玄;以建丑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為正者,其牲用騂:此為牲色各從其正,不隨所祀之陰陽也。
祭天不嫌于用玄,則祭地不得獨疑于用白也
天地用牲,得無不宜異邪?
更議
(宋書·禮志一)
答議牲色詔(景初元年
  諸議所依據參錯,若陽祀用騂,陰祀用黝,復云祭天用玄,祭地用黃,如此,用牲之義,未為通也。
天地至尊,用牲當同以所尚之色,不得專以陰陽為別也。
今祭皇皇天帝、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廟,皆宜用白;其別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月星辰之類用騂,社稷山川之屬用玄,此則尊卑方色陰陽眾義暢矣。
(宋書·禮志一,通典五十五)
郊禘詔(景初元年十月
  蓋帝王受命莫不承天地,以彰神明尊祀世統,以昭功德。
先代之典既著,則禘郊祖宗制備也。
漢氏之初,承秦滅學之後采摭殘缺,以備郊祀,自甘泉后土雍宮五畤神祇兆位,多不見經,是以制度無常一彼一此,四百餘年,廢無禘祀
古代之所更立者,遂有闕焉
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配,號圜丘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明堂,以配上帝
(魏志·明帝紀注引魏書。
又見晉書·禮志上,宋書·禮志三,通典四十二)
議告瑞祀天
  每祀天輒以地配,今不地配邪。
(通典五十五)
告瑞祀天地配
  祀天地配,此既正義,今告瑞祭于五精之帝,則地不得闕也。
(通典五十五)
議告瑞冊文
  告皇天五精,今冊文中都不見五精之帝,意何以邪?
(通典五十五)
亭侯以上稱薨
  夫爵命等級貴賤之序,非得偏制,蓋禮關存亡
諸侯大夫既終之稱,以薨、卒為別,今縣鄉亭侯不幸稱卒,非也。
禮,大夫食菜加爵,即縣亭侯受符茅土,名曰列侯非徒食菜之比也。
于通存亡之制,豈得同稱卒邪?
亭侯以上,當改卒稱薨。
(通典八十三)
盧毓吏部尚書詔(景初元年
  官人秩才,圣帝所難必須良佐進可替否
侍中稟性貞固心平體正可謂明試有功不懈于位者也。
其以吏部尚書
(魏志·盧毓傳,又見藝文類聚四十八)
郎吏高堂隆受經詔(景初中
  昔先圣既沒,而其遺言餘教,著于六藝
六藝之文,禮又為急,弗可斯須離者也。
末俗背本所由來久。
閔子原伯不學荀卿丑秦世之坑儒儒學既廢,則風化曷由興哉?
方今宿生巨儒,并各年高教訓之道,孰為其繼?
伏生將老,漢文帝嗣以晁錯穀梁寡疇,宣帝承以士郎。
其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光祿勛隆、散騎常侍林、博士靜,分受四經三禮主者具為設課試之法。
夏侯勝有言:「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茍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
今學者有能究極經道,則爵祿榮寵不期而至。
可不勉哉!
(魏志·高堂隆傳)
高堂隆疾篤上疏詔(景初元年二間
  生廉侔伯夷,直過史魚執心堅白謇謇匪躬如何微疾未除,退身里舍
邴吉陰德,疾除而延壽貢禹守節疾篤而濟愈。
生其強飯專精自持
(魏志·高堂隆傳)
公元238年
高祖光武不得耕牧樵采詔(景初二年五月戊子
  昔漢高祖創業光武中興,謀除殘暴,功昭四海,而墳陵崩頹童兒牧豎踐蹈其上,非大魏尊崇所承代之意也。
其表高祖光武四面百步不得使民耕牧樵采
(魏志·明帝紀注引魏書)
賜田滿寵詔(景初二年
  君典兵在外專心憂公有行祭遵之風,賜田十頃,谷五百斛,錢二十萬,以明清忠儉約之節焉。
(魏志·滿寵傳)
中書郎
  得其人與否,在盧生耳,選舉莫取有名
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
(魏志·盧毓傳。
又見后漢·盧植傳注御覽八百六十。
案:通典十六作魏文帝詔,當誤。)
韓暨司徒詔(景初二年春
  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潔,年逾八十,守通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
其以司徒
(魏志·韓暨傳。)
韓暨遺表詔(景初二年四月
  故司徒韓暨積德履行,忠以立朝至于黃髮直亮不虧
登三事,望獲毗輔之助,如何奄忽天命不永
曾參臨沒易簀以禮;晏嬰尚儉,遣車降制。
司徒知命遺言民恤,必欲崇約可謂善始令終者也。
喪禮所設,皆如故事,勿有所闕。
特賜溫明秘器,衣一稱五時朝服玉具劍佩。
(魏志·韓暨傳注楚國先賢傳)
蔣濟詔(景初
  微護軍,吾弗聞斯言也。
(魏志·蔣濟傳)
追錄陳思王遺文詔(景初中
  陳思王昔雖有過失,既克己慎行,以補前闕
且自少至終,篇籍不離于手,誠難能也。
其收黃初中諸奏罪狀公卿下議尚書中書秘書三府大鴻臚者,皆削除之。
撰錄前後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
(魏志·陳思王植傳)
報倭女王詔景初二年十二月
公元237年
  制詔親魏倭王卑彌呼:帶方太守遣使送汝大夫升米、次使都市牛利奉汝所獻男生四人女生六人班布二匹二丈,以到。
所在逾遠,乃遣使貢獻,是汝之忠孝,我甚哀汝。
以汝為親魏倭王,假金印紫綬,裝封付帶方太守假授汝。
綏撫種人,勉為孝順
來使升米、牛利涉遠,道路勤勞,今以難升米為率善中郎將,牛利為率善校尉,假銀印青綬引見勞賜遣還
以絳交龍錦五匹絳地十張、茜絳五十匹、紺青五十匹,答汝所獻貢直。
特賜紺地句文錦三匹、細班華罽五張白絹五十匹、金八兩五尺二口銅鏡百枚真珠鉛丹各五十斤,皆裝封付難升米、牛利還到錄受。
可以示汝國中人,使知國家哀汝,故鄭重賜汝好物也。
魏志·倭人
欲得親人射聲校尉孫資景初末
  吾年稍長,又歷觀書傳中,皆嘆息無所不念
萬年後計,莫過使親人廣據職勢,兵任又重。
射聲校尉缺久,欲得親人,誰可用者?
(魏志·劉放傳注別傳)
  然。
如卿言,當為遠慮所圖
今日可參平、勃,侔金、霍,雙劉章者,其誰哉?
(同上。)
司馬懿手詔
  間側息望到,到便直排閣入,視吾面。
(晉書·宣帝紀)
公元233年
中山縣戶璽書青龍元年
  制詔中山王有司奏王乃者來朝,犯交通京師之禁。
朕惟親親之恩,用寢吏議
然法者,所與天下共也,不可得廢。
今削王縣二戶七百五十。
克己復禮圣人稱仁;朝過夕改君子與之。
王其戒諸,無貳咎悔也。
(志·中山恭王袞傳引魏書載璽書。)
公元234年
誡誨趙王干璽書青龍二年
  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詩著「大車惟塵」之誡。
太祖受命創業,深睹治亂之源,鑒存亡之機。
初封諸侯,訓以恭慎至言,輔以天下之端土,常稱馬援遺戒,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乃使與犯妖惡同。
夫豈以此骨肉哉?
徒欲使子弟無過失之愆,士民無傷害之悔耳。
高祖踐阼祗慎萬機,申著諸侯朝之令。
朕感詩人棠棣之作,嘉采菽之義,亦緣詔文曰「若有詔得詣京都」,故命諸王朝聘之禮。
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趙宗、載捷咸伏其辜。
東平王使屬官毆壽張吏,有司舉奏,朕裁削縣。
今有司以曹纂、王喬等因九族時節集會王家,或非其時,皆違禁防。
朕惟王幼少恭順之素,加受先帝顧命,欲崇恩禮,延乎後嗣,況近在王之身乎?
且自非圣人,孰能無過?
已詔有司宥王之失。
古人有言:「戒慎其所不睹,恐懼其所弗聞,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焉。
叔父率先圣之典,以纂乃先帝遺命戰戰兢兢靖恭厥位,稱朕意焉。
(魏志·趙王干傳)
公元237年
彭城王璽書景初元年
  制詔彭城王有司奏,王遣司馬董和,赍珠玉來到京師中尚方,多作禁物交通工官出入近署逾侈非度慢令違制,繩王以法。
朕用憮然不寧于心。
王以懿親之重,處藩輔之位,典籍日陳于前,勤誦不輟于側。
雅素奉修恭肅敬慎,務在蹈道孜孜不衰,豈忘率意正身考終厥行哉?
若然小疵,或謬于細人,忽不覺悟,以斯為失耳。
書云:「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古人垂誥乃至于此故君思心斯須遠道焉。
常慮以累德者而去之,則德明矣;開心所以為塞者而通之,則心夷矣;慎行所以為尤者而修之,則行全矣:三者王之所能備也。
今詔有司,削縣二千戶,以彰八柄與奪之法。
昔羲、文作易,著休復之語;仲尼論行,既過能改。
王其改行茂昭斯義,率意無怠。
(魏志·彭城王據傳注引魏書載璽書。)
王朗太和二間
  夫忠至者辭篤,愛重者言深。
君既勞思慮,又手筆將順三復德音欣然無量
繼嗣未立,以為君憂。
欽納至言,思聞良規
(魏志·王朗傳)
公元480年
華歆太和四年七月前)
  君深慮國計,朕甚嘉之
賊憑山川二祖勞于前世,猶不克平,朕豈敢自多,謂必滅之哉?
諸將以為不一探取無由自弊,是以觀兵以窺其釁。
天時未至,周武還師,乃前事之鑒,朕敬不忘所戒。
(魏志·華歆傳)
辛毗青龍初
  二虜未滅,而治宮室直諫立名之時也。
王者之都,當及民勞兼辦,使後世無所復增,是蕭何為漢規摹之略也。
今卿為魏重臣,亦宜解其大歸
(魏志·辛毗傳)
高柔(當在青龍中
  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輒克昌言,他復以聞。
魏志·高柔
公元235年
陳群諫治宮室青龍三年三月
  王者宮室亦宜并立,滅賊之後,但當罷守耳,豈可復興役邪?
是故君之職,蕭何大略也。
(志·陳群傳)
公元478年
露布天下班告益州太和二年正月丁未
  劉備背恩自竄巴蜀
諸葛亮父母之國,阿殘賊之黨,神人被毒,惡積身滅。
外務立孤之名,而內貪專擅之實。
劉升之兄弟空城而已
侮易益土,虐用其民,是以利狼、宕渠高定青羌莫不瓦解,為仇敵
反裘負薪,里盡毛殫,刖趾適履,刻肌傷骨,反更稱說,自以為能。
行兵井底游步牛蹄
自朕即位三邊無事,猶哀憐天下數遭兵革,且欲養四海耆老,長後生孤幼,先移風禮樂,次講武農隙,置畫外,未以為虞。
亮懷李熊愚勇之智,不思荊邯度德之戒,驅略吏民,盜利祁山
王師方振膽破氣奪馬謖、高祥,望旗奔敗
虎臣逐北,蹈尸涉血小子震驚朕師
猛銳踴躍,咸思長驅
朕惟率土莫非王臣,師之所處荊棘生焉,不欲使千室之邑忠信貞良,與夫淫昏之黨,共受涂炭
故先開示,以昭國誠,勉思變化無滯亂邦
巴蜀將吏士民諸為劫迫公卿以下皆聽束手
(魏志·明帝紀注引魏略)
公元233年
遼東吏民公文當是青龍元年
  告遼東玄菟將校吏民:逆賊孫權遭遇亂階,因其先劫略州郡遂成群凶自擅江表含垢藏疾
冀其可化,故割地王權,使南面稱孤,位以上將,禮以九命
叉手北向稽顙
假人臣之寵,人臣之榮,未有者也。
狼子野心告令難移,卒歸反覆,背恩叛主,滔天逆神,乃敢僭號
江湖險阻王誅未加。
比年已來,復遠遣船,越渡大海,多持貨物誑誘邊民
邊民無知,與之交關
長吏以下莫肯禁止
至使周賀浮舟百艘沈滯津岸貿遷有無
既不疑拒,赍以名馬,又使宿舒隨通好
十室之邑,猶有忠信,陷君于惡,春秋所書也。
遼東玄菟奉事國朝紆青拖紫,以千百為數,戴纟麗垂纓,咸佩印綬,曾無匡正納善之言。
龜玉毀于匱,虎兕出于匣,是誰之過歟?
國朝子大夫羞之!
狐突有言:「父教子貳,何以事君?
策名委質,貳乃辟也。
」今乃阿順邪謀脅從奸惑,豈獨父兄之教不詳子弟之舉習非而已哉!
若苗穢害田,隨風烈火芝艾俱焚,安能白別乎?
且又此事固然易見,不及鑒古成敗書傳所載也。
江南海北有萬里之限,遼東君臣怵惕之患,利則義所不利,貴則義所不貴,此為厭安樂之居,求危亡之禍,賤忠貞之節,重背叛之名。
蠻、貊之長,猶知愛禮,以此示人,亦難為顏!
且又宿舒無罪,擠使入,奉不義之使,始與家訣,涕泣而行。
及至死之日,覆眾成山,舒雖脫死魂魄離身
何所逼迫乃至于此
忠臣烈將,咸忿遼東反覆攜貳,皆欲乘桴浮海,期于肆意
朕為天下父母,加念天下新定,既不欲勞動干戈遠涉大川費役如彼,又悼邊陲遺餘黎民迷誤如此,故遣郎中衛慎、邵瑁等且先奉詔示意
股肱忠良,能效節立信以輔時君,反邪就正,以建大功,福莫大焉。
倘恐自嫌已為惡逆所見染污不敢倡言永懷伊戚
其諸與賊使交通,皆赦除之,與之更始
(魏志·公孫度傳注引魏略)
正朔
公元237年
  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
(魏志·明帝紀景初元年」注引魏書)
公元351年
甄皇后哀策文(青龍二年三月
  維青龍二年三月壬申皇太后梓宮啟殯,將葬于首陽西陵
子皇帝叡親奉冊祖載,遂親遣奠叩心擗踴號咷仰訴
靈魂遷幸,悲容車之向路。
三光潛翳,就黃壚安厝
嗚呼哀哉
二女妃虞,帝道以彰。
三母嬪周,圣善彌光
多受祉,享國延長
哀哀慈妣,興化閨房
龍飛紫極作合圣皇
不虞中年,暴離災殃
予小子煢煢摧傷
魂雖永逝定省曷望?
嗚呼哀哉
(魏志·文德郭皇后傳注引魏書)
孝獻皇帝冊文青龍二年四月丙寅
  嗚呼
皇天降戾于漢,俾逆臣董卓播厥凶虐焚滅京都劫遷大駕
于時六合云擾,奸雄熛起
西京,徂唯求定,臻茲洛邑
疇咨圣賢,聿改乘轅,又遷許昌武皇帝是依
歲在元號,皇師肇征,迄于鶉尾,十有八載,群寇殲殄九域咸乂。
念功,祚茲魏國大啟土宇
爰及文皇帝齊圣廣淵仁聲旁流柔遠能邇殊俗向義乾精承祚坤靈吐曜稽極玉衡允膺歷數,度于軌儀克厭帝心
乃仰欽七政俯察五典,弗采四岳之謀,不俟師錫之舉,幽贊神明承天禪位
祚建朕躬統承洪業
蓋聞昔帝堯、愷既舉,凶族未流,登舜百揆然後百揆時序內平外成授位明堂,退終天祿,故能冠德百王表功高岳
自往迄今彌歷七代,歲暨三千,而大運來復,庸命底績,纂我民主,作建皇極
重光,紹咸池,繼韶夏超群后之遐蹤,邈商、周慚德可謂高朗令終昭明洪烈懿盛者矣。
非夫漢、魏與天令德,與四時合信動和民神,格于上下,其孰能至于此乎?
惟孝獻享不永欽若顧命,考之典謨,恭述皇考先靈遺意,闡崇弘謚,奉成圣美,以章希世同符之隆,以傳億載不朽之榮。
魂而有靈,嘉茲弘休
嗚呼哀哉
(魏志·明帝紀注引獻帝傳)
告祠文帝青龍二年四月丙寅
  叡聞夫禮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厥初,是以先代之君,尊尊親親,咸有尚焉。
山陽公寢疾棄國有司建言喪紀之禮,視諸侯王
叡惟山陽公知天命永終于己,深觀歷數,允在圣躬傳祚禪位,尊我民主,斯乃懿德之事也。
黃初受終,命公于國行正朔郊天祀祖,禮樂制度,率乃漢舊,斯亦舜、禹明堂之義也。
上考遂初皇極攸建,允熙克讓,莫朗于茲
蓋子繼志嗣訓為孝,臣以配命欽述為忠,故詩稱「匪棘其猶,聿追來孝」,書曰「前人受命,茲不忘大功」。
敢不奉承徽典,以昭皇考之神靈
追謚山陽公孝獻皇帝冊贈璽綬
司徒司空持節吊祭護喪光祿大鴻臚為副,將作大匠復土將軍營成陵墓,及置百官群吏,車旗服章喪葬禮儀一如漢氏故事喪葬所供群官之費,皆仰大司農
其後嗣為山陽公,以通三統,永為魏賓
(魏志·明帝紀注引獻帝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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