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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文 卷一 (自动笺注)
高帝
公元前209年
姓劉氏,諱邦字季豐邑中陽里人
初為泗上亭長秦二世元年起兵,稱沛公
明年楚懷王以為碭郡長,封武安侯
子嬰元年西入關,項羽立為漢王,都南鄭
漢五年項羽,即皇帝位,都長安
在位十二年,謚曰高皇帝廟號太祖,亦曰高祖
有傳十三篇
((漢志儒家,本註曰:「高祖大臣述古語及詔策也。
」))
公元前208年
重祠詔((二年))
吾甚重祠而敬祭。
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禮祠之如故。
((漢書·郊祀志上))
公元前202年
吳芮長沙王詔((五年二月))
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大功諸侯以為王。
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
其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番君芮長沙王
((漢書·高紀下))
制詔御史長沙王忠,其定著令。
((漢書·吳芮傳))
以亡諸為閩粵王詔((五年二月))
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秦侵奪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
諸侯伐秦,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項羽廢而弗立。
以為閩粵王,王閩中地,勿使失職
((漢書·高紀下))
罷兵賜復詔((五年五月))
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
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
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田宅
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庶人
軍吏卒會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復其身及戶,勿事。
((漢書·高紀下))
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
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
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
或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決,甚亡謂也。
異日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禮
今吾於爵非輕也,吏獨安取此
且法以有功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有功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不善
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且廉問
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
((同上))
衛尉酈商((五年五月))
齊王田橫即至,人馬從者搖動者,致族夷
((史記·田儋傳、漢書·田儋傳))
公元前201年
赦詔((六年十二月))
天下既安,豪傑有功封侯
新立,未能盡圖其功。
身居軍九年,或未習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憐之。
其赦天下
((漢書·高紀下))
擇立齊王王詔((六年十二月))
,古之建國也。
今為郡縣,其復以為諸侯
將軍劉賈,數有大功,及擇寬惠修絜者,王齊、荊地。
((漢書·高紀下,又見荊王劉賈傳))
太公尊號詔((六年五月))
人之至親,莫親於父子,故父有天下,傳歸於子;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
前日天下大亂兵革並起萬民苦殃,朕親被堅執銳,自帥士卒犯危難,平暴亂,立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教訓也。
諸王通侯將軍、群卿、大夫已尊朕為皇帝,而太公未有號。
今上太公太上皇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200年
疑獄詔((七年))
制詔御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有罪者久而不論無罪久系不決
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
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
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為奏,傳所當比律令以聞。
((漢書·刑法志))
公元前199年
靈星祠詔((八年))
制詔御史,其令郡國縣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
((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上))
趙王張敖詔((八年))
有敢隨王者,罪三族
((史記·田叔傳))
公元前196年
擇立代王詔((十一年正月))
代地居常山之北,與夷狄邊,趙乃從山南有之,遠,數有胡寇,難以為國
頗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屬代,代之雲中以西為雲中郡,則代受邊寇益少矣。
王、相國通侯、吏二千石可立為代王者
((漢書·高紀下))
口賦詔((十一年二月))
公元前208年
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
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獻,及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196年
求賢詔((十一年二月))
蓋聞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
今天下賢智能豈特古之人乎?
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
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宗廟亡絕也。
賢人以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
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國相國酇侯諸侯王,御史中執法郡守,其有意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
年老癃病勿遣。
((漢書·高紀下))
擇立梁王淮陽王詔((十一年三月))
可以梁王淮陽王者。
((漢書·高紀下))
立趙它為南粵王詔((十一年五月))
人之俗,好相攻擊
前時秦徙中縣之民南方三郡,使與百粵雜處
天下誅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長治之,甚有文理中縣以故耗減人相攻擊之俗益止,俱賴其力。
今立它為南粵王。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208年
擇立吳王詔((十二年十月))
,古之建國也。
日者荊王兼有其地,今死亡後,朕欲復立吳王,其議可者。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195年
秦皇楚王陳勝等守冢詔((十二年十二月))
秦皇帝楚隱王魏安釐王齊愍王趙悼襄王絕亡後,其與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視其冢,復亡與它事。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265年
議立燕王詔((十二年二月))
燕王綰與吾有故愛之如子。
聞與陳豨有謀,吾以為亡有,故使人
稱疾不來謀反明矣。
吏民非有罪也,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
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一級
諸侯王可立燕王者。
((漢書·高紀下))
立南武侯織為南海王((十二年二月))
武侯織,亦粵之世也。
以為南海王
((漢書·高紀下))
布告天下詔((十二年三月))
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
與天下之豪士大夫定天下同安輯之。
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長安,受小第室,入蜀漢三秦者,皆世世復。
吾於天下賢功臣可謂亡負矣。
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漢書·高紀下))
手敕太子
遭亂世,當秦禁學自喜,謂讀書無益
踐祚以來時方省書,乃使人作者之意,追思昔所行,多不是
(古文苑。)
堯舜不以天子與子而與他人,此非為不惜天下,但子不中立耳。
有好馬尚惜,況天下耶?
吾以爾是元子,早有立意。
羣臣咸稱汝友四皓,吾所不能致,而為汝來,為可任大事也。
今定汝為嗣
(同上。)
吾生學書,但讀書問字而遂知耳。
以此故不大工,然亦足自辭解
今視汝書,猶不如吾。
汝可勤學習。
上疏,宜自書,勿使人也。
(同上。)
汝見蕭、曹、張、陳諸公侯,吾同時人,倍年於汝者,皆拜,并語於汝諸弟
(同上。)
吾得疾遂困,以如意母子相累,其餘諸兒皆自足立,哀此兒猶小也。
(同上。)
公元前271年
韓王信書((六年九月))
專死不勇,專生不任
寇攻馬邑,君王力不足以堅守乎?
安危存亡之地,此二者,朕所以責於君王
((漢書·韓王信傳:上賜信書責讓之。
))
公元前485年
書帛射城上與沛父老((秦二世元年九月))
天下同苦秦久矣
父老雖為沛令守,諸侯並起,今屠沛。
沛今共誅令,擇可立立之,以應諸侯,即室家完。
不然父子俱屠,無為也。
((漢書·高紀上))
公元前482年
入關告諭((漢元年十一月))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
誹謗者族,耦語棄市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關中
父老約,法三章耳。
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餘悉除去秦法,吏民安堵如故
凡吾所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
且吾所以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漢書·高紀上))
公元前275年
發使告諸侯((二年三月))
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
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
寡人親為發喪,兵皆縞素
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
((漢書·高紀上))
公元前273年
項羽十罪((四年十月))
吾始與受命懷王曰:「先定關中者王之。
負約,王我於蜀漢罪一也。
矯殺卿子冠軍自尊,罪二也。
當以救趙還報,而擅劫諸侯入關,罪三也。
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財,罪四也。
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也。
詐坑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也。
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叛逆,罪七也。
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與,罪八也。
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也。
為人臣而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
吾以義兵諸侯誅殘賊,使刑餘罪人擊公,何苦乃與公挑戰
((漢書·高紀上))
下令軍士死者((四年七月))
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棺斂轉送其家。
((漢書·高紀上))
公元前272年
下令韓信楚王彭越梁王((五年正月))
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眾,以定其主。
齊王信楚風俗,更立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魏相國建成侯彭越勤勞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擊眾,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號曰梁王,都定陶
((漢書·高紀下))
下令天下((五年正月))
不得八年萬民與苦甚。
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已下。
((漢書·高紀下))
公元前269年
吏卒限制衣冠令((八年三月))
吏卒從軍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復終身勿事。
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劉氏冠
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絺紵罽,操兵騎馬
((漢書·高紀下))
夷三族
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
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
((漢書·刑法志漢興約法三章,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
))
公元前272年
諸侯王韓信上尊號((五年二月))
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
虛言無實之名,非所取也。
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
((漢書·高紀下))
諸侯王以為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
((同上))
公元前271年
封爵誓((六年十二月))
使黃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
((漢書·高惠高文功臣表,又三國志·周瑜傳引作「如礪」,餘皆同。
))
丹書鐵券
使黃河如帶泰山如礪,漢有宗廟,爾無絕世。
((太平御覽五百九十八又六百三十三,困學紀聞十二引陸賈楚漢春秋高帝封侯者,皆賜丹書鐵券曰。
))
又與群臣刑白馬而盟
非劉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
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漢書·王陵傳:高皇帝白馬而盟云云
又見史記·呂後紀,無「者」字。
又見漢書·外戚傳))
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
如約天下共擊之。
((漢書·周勃傳,案書抄八十一引漢書云:「黃河如帶泰山如礪,其國永存,爰及苗裔
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
」))
述書天子所服第八
((案此即藝文志儒家所載高祖十三篇之一也))
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群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
相國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春夏秋冬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
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國家身亡禍殃年壽永究,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
臣請法之。
中謁者趙堯舉春,李舜舉夏、兒湯舉秋,貢禹冬。
((師古曰:高帝時自有一貢禹也。
四人各職一時
大謁者章奏
制曰「可」。
))。
((漢書·魏相傳相表奏引高皇帝述書天子所服第八
))
惠帝
公元前205年
諱盈高帝子。
漢二年立為太子十二年五月即位
在位五年謚曰孝惠皇帝
公元前195年
吏祿詔((高帝十二年))
所以治民也。
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
令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佩將軍都尉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漢書·惠紀))
文帝((一))
公元前196年
諱恒高帝中子
漢十一年封代王呂后八年迎立
在位二十三年,謚曰孝文皇帝廟號太宗
淮南王長制((六年))
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史記·淮南王傳、漢書·淮南王傳))
不忍致法於王,其赦死罪,廢勿王。
((同上))
計食,給肉日五斤,酒二斗
令故美人才人得幸十人從居,他可。
((同上
))
公元前194年
神祠制((十三年))
即位十三年於今,賴宗廟之靈,社稷之福,方內艾安民人靡疾。
間者比歲登,朕之不德何以饗此?
上帝諸神之賜也。
蓋聞古者饗其德,必報其功,欲有增諸神祠
司議增雍五畤路車一乘駕被具,西畤禺車一乘禺馬四匹駕被具。
河湫漢水,加王各二,及諸祠,各增廣壇場珪幣俎豆,以差加之。
祝釐歸福於朕,百姓不與焉。
自今致敬,毋有所祈。
((史記·封禪書,又漢書·文紀有詔與此小同
))
公元前188年
即位赦詔((呂后八年))
制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軍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
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酺五日
((漢書·文紀))
封賜周勃等詔((元年十月))
呂產自置相國呂祿上將軍,擅矯遣灌將軍將兵擊齊,欲代劉氏。
嬰留滎陽弗擊,與諸侯合謀以誅呂氏
呂產欲為不善丞相陳平太尉周勃謀,奪呂產等軍,朱虛侯劉章首先呂產等,太尉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北軍典客劉揭身奪趙王呂祿印。
封太尉勃萬戶賜金五千斤,丞相陳平、灌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朱虛侯劉章襄平侯通東牟侯劉興居邑各二千戶,金千斤;封典客陽信侯賜金千斤
((史記·文紀,又見漢書·文紀,首有「前」字。
))
有司請建太嘴動((元年正月))
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饗也。
天下人民,未有慝((史記作「兼」))志。
今縱不能博求下賢有德之人而嬗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
天下何其安之。
((漢書·文紀))
楚王季父春秋高,閱天下義理多矣,明於國家大體
吳王於朕,兄也,惠仁以好德。
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豈為不豫哉?
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
今不選舉焉,而曰「必子」。
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憂天下也。
朕甚不取也。
((史記·文紀
漢書無「惠仁」句,「秉」上有「皆」字。
))
公元前206年
振貸詔((元年三月))
春和時,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人,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為民父母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
((漢書·文紀))
養老詔((元年三月))
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天下子孫孝養其親?
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
具為令。
((漢書·文紀))
修代來功詔((元年六月))
大臣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已得保宗廟
已尊衛將軍,其封壯武侯
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
((漢書·文紀))
益封高帝從臣
列侯高帝蜀漢六十八人益戶各三百戶
二千石上從高帝潁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申屠嘉十人五百戶,衛尉足((史記作「定」))等十人四百戶。
淮南王趙兼周陽侯齊王駟鈞為靖郭侯。
((漢書·文紀))
公元前202年
列侯之國詔((二年十月))
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餘,各守其地,以時入貢,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違德
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無繇教訓其民。
其令列侯之國,為吏及詔所止者,遣太子
((漢書·文紀))
日食求言詔((二年十一月))
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於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
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
令至,其悉朕之過失,及知見所不及,匄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職任,務省繇費以便民。
朕既不能遠德,故?
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
今縱不能罷邊屯戍,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
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漢書·文紀))
籍田詔((二年正月))
夫農,天下之本也。
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皆赦之。
((漢書·文紀))
王辟強等詔((二年三月))
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己立其太子遂為趙王
遂弟辟強齊悼惠王朱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
((漢書·文紀))
誹謗妖言法詔((二年五月))
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而來諫者也。
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過失也。
何以遠方賢良其除之。
民或祝詛上以相約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
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
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
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漢書·文紀))
議除連坐詔((二年))
公元前206年
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衛善人也。
犯法者已論,而使無罪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弗取。
其議。
((漢書·刑法志
紀作元年,少首句。
))
朕聞之,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
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
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於民為暴者也。
未見其便,宜孰計之。
((同上周勃陳平奏,以為如其故便。
文帝復曰。
))
公元前202年
勸農詔((二年九月))
農,天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
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故生不遂
朕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臣,農以勸之。
其賜天下今年田租之半。
((漢書·文紀))
卻獻千里馬
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三十里,朕乘千里之馬,獨先安之朕不受獻也。
其令四方毋求來獻
((漢書·傳:時有獻千里馬者,詔云云
))
不受獻也。
其令四方毋求來獻
((同上))
公元前201年
灌嬰匈奴詔((三年五月))
漢與匈奴約為昆弟,無侵害邊境所以諭遺匈奴甚厚。
右賢王離其國,將眾居河南地非常故。
往來入塞捕殺吏卒,毆侵上郡保塞蠻夷,令不得居其故,陵轢邊吏入盜,甚驁無道,非約也。
其發邊吏車騎八萬詣高奴,遣丞相灌嬰將擊右賢王
((漢書·匈奴傳))
復遣周勃列侯之國詔((三年十一月))
前日朕遣列侯之國,辭未行。
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
((漢書·文紀,又見周勃傳。
))
濟北吏民詔((三年七月))
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
濟北吏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復官爵
與王興居去來者,亦赦之。
((漢書·文紀))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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