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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四 (自动笺注)
志六十九
樂一
記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樂也者,考神納賓,類物表庸,以其德馨殷薦上帝者也。
聖道四達,聲與政通,於是綴兆之容,箾籥之音,被服光輝膏潤其猷烈,以與民康之,民無憔悴揫傷之嗟,放僻嫚蕩之志,夫然後雅頌作焉。
三苗格而韶舞,十一稅而頌謳,玄鳥歌而商祚興,靈台奏而周道昌
王官失守,神不降祉
移及春秋脊脊大亂
仲尼序詩,列黍離國風齊王德邦君,明其不能復雅。
中更暴秦,樂經埃滅,音之鄭衛,自此而階,郊廟登歌,聲不逮下
擾民齊教,無聞焉爾
然而歷代創興莫不舖陳南雅自製郊辭繩祖業之維艱,頌帝功之有赫,考較鐘懸,裁定縟典。
渾灝三五,炳焉同風,而寤想聞韶,跂之彌卲。
是則前誥所譏,鄰於夜誦者也。
清起僻遠迎神祭天,初沿邊俗。
太祖受命,始習華風
天命崇德中,征瓦爾喀,臣朝鮮平定察哈爾,得其宮懸,以備四裔燕樂
世祖入關,修明之舊,有中和韶樂郊廟朝會用之。
丹陛大樂王公百僚慶賀用之。
中和清樂丹陛清樂宮中筵宴用之。
鹵簿導迎樂,巡蹕用之。
又制鐃歌法曲奮武敵愾宣鬯八風,以儷漢世短簫。
滿洲舊舞,是曰莽式,率以蘭錡世裔充選,所陳皆遼瀋故事,作麾旄矢躍馬蒞陣之容,屈伸進反輕蹻俯仰之節,歌辭異漢,不頒太常所謂纘業垂統前王不忘者歟?
聖祖高宗製作自任,臣匪師曠之聰,君逾姬旦之美。
音諧金石昭德天漢,帝秩皇造,於斯為盛。
但觀其命伶倫使協律
咸黑賡歌非不陶英鑄莖,四隅率同,而繼體再傳,頌聲浸廢。
魏文之而思臥,季札之而無譏,是知樂之為懿,覘國隆洿,謳歌在民,匪所自致,而三古承流,曾靡先覺,可為惋欷者也。
稽清之樂,式遵明故,六間七始,實紹古亡,布咫(艸剽)禾,譣氣灰琯
斯乃神瞽以之塞(流玉),隸首由其踠步。
將欲起元音之廢,復淳樸之真,弘我夏聲,秕□乞西奏
澹欲繕性,一綖庶幾,有庇經誥,其或在此。
必監前憲,我則優矣。
國宬所書,聲容器數次第,管律弦度之討論煥乎秩秩可謂有文。
今掇其要,以備簡籍
公元1616年
太祖啟東陲,戡亂用武,聲物弇樸,率緣遼舊。
天命元年,即尊位瀋陽,諸貝勒群臣廷賀上壽,始制鹵簿用樂。
八年,定凱旋天行禮筵宴樂制。
太宗天聰八年,又定出師堂子天行禮樂制、元旦朝賀樂制
九年停止元旦雜劇
先是梅勒章京張存仁上言:「元旦朝賀大體所關,雜劇戲謔不宜殿陛
故事八旗設宴,惟用雅樂
」從之。
公元1636年
十年建國號曰改元崇德
其明年,遂有事太廟追尊列祖,四孟時享歲暮祫祭奏樂
皇帝冬至萬壽二節元旦同。
御前儀仗樂器,鑼二,鼓二畫角四,簫二,笙二,架鼓四,橫笛二,龍頭橫笛二,檀板二,大鼓二,小銅鈸四,小銅鑼二,大銅鑼四,雲鑼二,嗩吶四。
樂人綠衣黃褂紅帶六瓣紅絨帽,銅頂上黃翎,從內院奏請也。
又詔公主冊封諸王家祭受降獻馘皆用樂。
公元1644年
世祖順治元年攝政睿親王多爾袞既定燕都將於十月告祭天地宗廟社稷大學士馮銓洪承疇等言:「郊廟社稷樂章前代各取嘉名,以昭一代之制,梁用『雅』,北齊及隋用『』,唐用『和』,宋用『安』,金用『寧』,元宗用『寧』、郊社用『咸』,前明用『和』。
我朝削平寇亂,以有天下,宜改用『平』。
郊社九奏宗廟六奏社稷七奏。
」從之。
於是圜丘大祀皇帝出宮,午門聲鐘,不作樂
致祭燔柴迎神始平,奠玉帛景平進俎咸平初獻壽平亞獻嘉平終獻雍平徹饌熙平送神太平望燎安平
禮成教坊司導迎樂奏祐平。
午門鐘作,還宮。
方澤大祀皇帝出宮,午門聲鐘,不作樂
致祭瘞毛血迎神中平,奠玉帛廣平進俎咸平初獻壽平亞獻安平終獻時平徹饌奏貞平,送神望瘞寧平
禮成教坊司導迎樂奏祐平。
午門鐘作,還宮。
祈穀皇帝出宮,午門聲鐘,不作樂
燔柴迎神中平,奠玉帛奏肅平,進俎咸平初獻壽平亞獻景平終獻永平徹饌奏凝平,送神清平望燎太平
餘與圜丘方澤同。
太廟時享皇帝出宮,鐘止,不作樂
致祭迎神開平,奠帛初獻壽平亞獻嘉平終獻雍平徹饌熙平送神望燎成平
禮成教坊司導迎奏禧平,聲鐘還宮。
社稷壇皇帝出宮,聲鐘,不作樂
致祭瘞毛血迎神廣平,奠玉帛初獻壽平亞獻嘉平終獻雍平徹饌熙平送神望瘞成平
禮成教坊司導迎奏祐平,聲鐘還宮。
舞皆八佾初獻武舞亞獻終獻文舞文武舞生各六十四人執干羽籥樂懸之次,引舞旌節四,舞生四人司之。
祭之日,初獻樂作,司樂執旌節,引武舞生執干戚進,奏武功之舞。
亞獻終獻樂作,司樂執旌節,引文生執羽籥進,奏文德之舞。
先師廟文舞六佾
三大節常朝皇帝升殿、還宮,俱奏中和韶樂,群臣行禮,奏丹陛大樂
祭壇廟,乘輿出入,用導迎樂,樂章均用「平」字。
宴享清樂,則以樂詞之首為章名。
是年世祖至京行受寶禮,先期錦衣衛鹵簿儀仗旗手衛設金鼓旗幟,教坊司大樂行殿西前導
龜鼎初奠,官懸備物未遑潤色,沿明舊制雜用之。
教坊司置奉鑾一人左右韶舞一人,協同官十有五人俳長二十人色長十七人歌工九十八人
宮內宴禮,領樂官四人,領教坊女樂二十四人
祠祭諸樂,則太常寺神樂觀司之。
協律郎教習樂生,月三、六、九日演於凝禧殿。
公元1645年
二年,從有司言春秋上丁釋奠先師,樂六奏迎神咸平,奠帛初獻寧平亞獻安平終獻景平徹饌送神咸平
歷代帝王六奏迎神雍平,奠帛初獻安平亞獻中平終獻奏肅平,徹饌奏凝平,送神望燎壽平
公元1651年
八年,制:朝日七奏,樂章用「曦」,迎神奏寅曦,奠玉帛朝曦初獻清曦亞獻奏咸曦,終獻奏純曦,徹饌奏延曦,送神奏歸曦。
夕月六奏樂章用「光」,迎神迎光,奠玉帛初獻奏升光,亞獻瑤光終獻瑞光徹饌奏涵光,送神保光,皆中和韶樂
皇太后皇后三大節慶賀皇帝大婚行禮,皆丹陛大樂
真武東嶽城隍廟教坊司作樂群祀
是年允禮部請,更定樂舞樂章樂器之數,享廟大樂於殿內奏之,文武佾舞備列樂章歌樂器俱設,補舞生舊額五百七十人
其後又定常朝升殿中和韶樂隆平王公百官行禮丹陛大樂慶平,外籓行禮丹陛大樂治平,還宮中和韶樂奏顯平。
耤田先農樂章七奏,用「豐」,迎神永豐,奠帛初獻時豐亞獻咸豐終獻大豐徹饌奏屢豐,送神奏報豐,望瘞奏慶豐。
禮成,御齋宮導迎大樂天下樂,升座萬歲樂,群臣行禮丹陛大樂朝天子,筵宴上壽三月韶光進饌樂奏太清歌。
太廟祫祭迎神奏貞平,奠帛初獻壽平亞獻嘉平終獻雍平徹饌熙平送神清平
享殿合祀天地百神樂章九奏,用「和」,迎神元和,奠玉帛景和進俎肅和初獻壽和亞獻安和終獻奏永和,徹饌協和送神泰和望燎瘞奏清和
其上皇太后徽號冊寶、尊封太妃冊立中宮太和殿策士慶典,皆特詔用樂。
自後盛京謁陵,進實錄玉牒亦如之。
公元1669年
康熙初聖祖踐阼幼沖,率承舊憲,無所改作
八年,惟詔定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三大節朝賀樂,皇帝元旦升座中和韶樂元平,還宮奏和平冬至升座遂平,還宮奏允平萬壽節升座奏乾平,還宮奏太平,群臣行禮丹陛大樂慶平,外籓奏治平太皇太后升座昇平,還宮奏恆平,行禮晉平皇太后升座奏豫,還宮奏行禮奏益皇后升座奏淑,還宮奏順平行禮正平
有司肄習日久樂句律度凌厲失所伶倫應官,比於制氏,但紀鏗鏘鼓舞而已
公元1672年
世祖時,已屢飭典樂演習樂舞聲容儀節,嘗諭大學士等曰:「各處祭祀太常寺奏樂未和諧。
樂乃祭祀大典,必聲容儀節盡合歌章,始臻美善
其召太常寺嚴飭之。
至十一年聖祖亦諭禮臣:「慎重禋祀,勤加習練,勿仍前怠,褻越明典。」
公元1682年
二十一年,三籓削平天下無事左副都御史余國柱首請釐正郊廟朝賀宴享樂章,上曰:「享祀樂章一代製作所繫,禮部翰林院集議以聞。
」尋奏:「自古廟樂,原以頌述祖宗功德本朝郊壇廟祀樂章,曲名曰『平』,遵奉已久。
太祖太宗世祖同於太廟致祭,宜如舊
朝會宴享等樂曲調風雅未備,宜敕所司酌古准今,求聲律之原,定雅奏之節。
」從之。
因命大學士陳廷敬重撰燕樂諸章,然猶襲明故,雖務典蔚,有似徒歌五聲二變,踵訛奪倫,黃鍾萬事根本臣工無能之者
帝方謙讓,亦未暇革也。
公元1684年
二十三年東巡闕裡,躬祭孔林,陳鹵簿,奏導迎大樂樂章樂舞先期太常寺司樂前往肄習,與太學先師廟同。
二十九年,以喀爾喀新附,特行會閱禮,陳鹵簿,奏鐃歌大樂於是帝感禮樂崩隤,始有志製作之事。
公元1692年
三十一年,御乾清宮,召大學士九卿前,指五聲八風圖示之曰:「古人十二律定,而後被之八音,則八音和,奏之天地,則八風和,諸福之物,可致之祥,無不畢至,言樂律所關者大也
十二律所從出,其義不可知
律呂新書所言算數專用徑一三之法,此法若合,則所算皆合;若舛,則無所不舛矣。
朕觀徑一三之法,必不能合,蓋徑一尺,則圍當三尺一寸四分一釐有奇,若積累至於百丈,所差當十四丈有奇等而上之舛錯可勝言耶?
」因取方圓諸圖謂群臣曰:「所言徑一圍三,但可六角之數,若圍圓有奇零。
朕觀八線中半句股法極精微,凡圓者可以方算,開方之術,即從此出。
黃鍾之管九寸空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此舊說也。
分寸若以尺言,則古今尺制不同,當以天地度數為准。
隔八相生之說,聲音高下循環相生復還本音,必須隔八,乃一定之理也。
隨命樂人取笛和瑟次第審音,至第八聲,仍還本音。
上曰:「此非隔八相生之義耶?
」群臣皆曰:「誠如聖訓,非臣等聞見所及。」
公元1695年
三十四年,定大閱鳴角擊鼓聲金之制。
公元1710年
四十九年正月孝惠章皇后七十萬壽,又諭禮部曰:「瑪克式舞,乃滿洲筵宴大禮,典至隆重故事王大臣行之。
今歲皇太后七旬大慶,朕亦五十有七,欲親舞稱觴
是日皇太后進宴奏樂上前舞蹈奉爵,極懽乃罷。
帝既妙揅鍾律,時李光地文淵閣大學士,以耆碩顧問,會進所纂大司樂釋義樂律論辨,因上言曰:「禮樂不可斯臾去身,亦不可一日不行天下
自漢以來禮樂崩壞不合三代意者二千餘年,而樂尤甚
自諸經所載節奏篇章器數律呂昭然者,而紛紛之說,終不能以相一,又況乎精微之旨,與天地同其和者哉!
今四靡靡風聲頹敝等威無辨,而奢僭不可止;聯屬無法,而斗爭不可禁。
記曰:『無本不立,無文不行
神而明之者,本也;舉而措之者,文也。
謂宜搜召名儒以至淹洽古今之士,上監,近稽自、唐以降考定斟酌,成一代大典,以淑天下而范萬世
大學士張玉書亦言:「樂律算數之學,失傳已久,承訛襲舛,莫摘其非;奧義微機,莫探其蘊。
臣等躬聆訓誨,猶且一時省寤,而覆算迷濛中外臣民何由共喻
特賜裁定編次成書頒示四方共相傳習
正歷積算差訛,垂萬世和聲善法學術政事,均有裨益。」
公元1713年
重違臣下請,五十二年,遂詔修律呂諸書,於蒙養齋立館,求海內暢曉樂律者,光地景州魏廷珍寧國□成、交河王蘭生編纂
蘭生光地拔士樂律有神契,硃子琴律圖說,字多訛謬蘭生以意是正瞭然可曉。
被詔入直所與編校者皆淹雅士,而蘭生學獨深,亦時時折中於帝,遇有疑義親臨決焉。
其法首明黃鍾十二律根源,以縱古今尺度,今尺八一分,當古尺十寸,橫百粒,當縱八十一粒。
漢志:「黃鍾之長,以子穀中者,一黍廣度之,九十分黃鍾之長,一為一分
」廣者橫也,九十分為黃鍾之長,則黃鍾為九十橫所累明矣。
即以橫之度比縱,為古尺之比今尺,以古尺為一率,今尺為二率黃鍾古尺九寸三率,推得四率七寸二分九釐,即黃鍾今尺之度。
律呂新書黃鍾九寸空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再置古尺,積八百一十分,以九十分歸之,得面冪九方分,用比例相求,麵線相等面積不同
定數面積一十萬為一率方面積一十二萬七千三百二十四為二率,今面冪九方分為三率,推得四率一十一分四十五釐九十豪,開平得三三釐八豪五絲一忽,為黃鍾古尺徑數。
求周,得十分六釐三豪四絲六忽
即以古尺之積比今尺之積,古尺一百分,自乘再乘得一百萬分為一率,今尺八十一分,自乘再乘得五十三萬一千四十一分為二率黃鍾積八百一十分為三率,推得四率四百三十分四百六十七釐二百十一豪,即黃鍾今尺之積。
以今尺長七寸二分九釐歸之,得面冪五分九十釐四十九豪,求徑得二分七釐四豪一絲九忽,而黃鍾管之縱長體積面徑定矣。
黃鍾既定於是律呂同徑之法,以積實為數三分損益以覈之,黃鍾三分損一,下生林鍾林鍾三分益一,上生太簇太簇三分損一,下生南呂南呂三分益一,上生姑洗姑洗三分損一,下生應鍾應鍾三分益一,上生蕤賓蕤賓三分益一,上生大呂大呂三分損一,下生夷則夷則三分益一,上生夾鍾夾鍾三分損一,下生無射無射三分益一,上生仲呂
又倍之,自蕤賓以下應鍾半之,自黃鍾以下仲呂,皆六。
不用京房變律之說,定宮聲黃鍾大呂之間。
黃鍾為宮,次太簇以商應,次姑洗以角應,次蕤賓變徵應,次夷則徵應,次無射以羽應,次半黃鍾變宮應,所謂陽律五聲二變也。
至半太簇清宮,仍應黃鍾焉。
大呂為宮,次夾鍾以商應,次仲呂以角應,次林鍾變徵應,次南呂徵應,次應鍾以羽應,次半大呂以變宮應,所謂陰呂五聲二變也。
至半夾鍾清宮,仍應大呂焉。
相為宮,折中取聲,類而不雜
驗之簫笛,工為宮,則凡應商,六應角,五應變徵,乙應徵上應羽,尺應變宮。
黃鍾為低工,大呂高工,而分清濁。
太簇為低凡,夾鍾為高凡,而分清濁。
姑洗為低六,仲呂為高六,而分清濁。
蕤賓為低五,林鍾為高五,而分清濁。
夷則為低乙,南呂為高乙,而分清濁。
無射為低上,應鍾高上,而分清濁。
倍之,則倍無射、倍應鍾宮聲之右變宮尺字,而分清濁。
夷則、倍南呂變宮右下上字,而分清濁。
蕤賓、倍林鍾為下羽之右下徵乙字,而分清濁。
半之,則半黃半大呂為羽聲之左變宮尺字,而分清濁。
太簇、半夾鍾變宮之左少宮工字,而分清濁。
姑洗、半仲呂少宮之左少商凡字,而分清濁。
古樂所以下徵而終清商也。
黃鍾一徑,別其長短,為十二律呂,復助以倍半,而得五二變之全,由是制以樂器,以黃鍾之積為本,加分減分,皆用黃鍾之長與徑相比,大加至八倍,則長與徑亦加一倍小減八分之一,則長與徑亦減其半。
正律呂管十二,倍管六,半管六。
黃鍾同形管五十六,亦倍管六,半管六。
同形管又生同徑管十一,凡一千三百六十八管。
依數立制,以考其度,以審其音。
八倍黃鍾之管,聲應黃鍾之律濁宮低工。
七倍黃鍾之管,應大呂之呂清宮高工
六倍黃鍾之管,應太簇之律濁商低凡。
五倍黃鍾之管,應夾鍾之呂清商高凡。
四倍黃鍾之管,應姑洗之律濁角低六。
三倍黃鍾之管,應仲呂之呂清角高六。
三倍黃鍾之管,應蕤賓之律濁變徵低五。
三倍宜應仲呂,今高半音而應蕤賓,蓋管體漸小,聲音易別。
必於三倍之積,復加正黃鍾之半積,始應仲呂之呂清角高六。
半積之理,由此生也。
倍半黃鍾之管,應林鍾之呂清變徵高五。
倍加四分之一黃鍾之管,應夷則之律濁徵低乙。
二倍黃鍾之管,不應夷則,而二倍半二倍之間始應之。
必以半積復半之,為四分之一,加於二倍之內,其分乃合。
四分一之理,由此生焉。
二倍黃鍾之管,應南呂之呂清徵高乙。
正加四分之三黃鍾之管,應無射之律濁羽低上。
正加四分之二黃鍾之管,應應鍾之呂清羽高上。
正加四分之一黃鍾之管,應半黃鍾之律濁變宮低尺。
正加八分之一黃鍾之管,應半大呂之呂清變宮高尺
此管與正黃鍾最近,欲取合清宮之分,則以四分一復半之,為八分之一,加於正黃鍾之分,其聲始應。
八分一之理,由此生焉。
繼此則正黃鍾管聲應半太簇之律,濁宮低工乃與八倍黃鍾之管相和同聲矣。
遞減之,黃鍾正積八分之七之管,應大呂之呂。
八分六之管,應太簇之律。
八分五之管,應夾鍾之呂。
八分四之管,應姑洗之律。
八分三分半之管,應仲呂之呂。
八分三之管,應蕤賓之律。
八分二分半之管,應林鍾之呂。
八分之二又加一分四分一之管,應夷則之律。
一分四分之一,乃正黃鍾三十二分之一,至此三十二分之理生焉。
八分二之管,應南呂之呂。
八分一又一分四分三之管,應無射之律。
八分一又一分四分二之管,應應鍾之呂。
八分一又一分四分一之管,應半黃鍾之律。
八分一又一分八分一之管,應半大呂之呂。
一分八分之一,乃正黃鍾六十四分之一,至此六十四分之理生焉。
八分一之管,又應正黃鍾,而為正黃鍾長與徑之半。
八倍黃鍾黃鍾八分之一,皆具同徑之十二律呂,皆成一調五聲二變
推而演之,加黃鍾之積至六十四倍,則同形管長徑皆四倍於正黃鍾,減黃鍾之積至六十四分之一,則同形管長徑皆得正黃鍾四分之一。
六十四倍積同形管應正黃鍾,五十六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七同形管應大呂,四十八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六同形管應太簇,四十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五同形管應夾鍾,三十二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四同形管應姑洗,二十八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三加半同形管應仲呂,二十四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三同形管應蕤賓,二十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二加半同形管應林鍾,十八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二加一分四之一同形管應夷則,十六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二同形管應南呂,十四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一加一分四之三同形管應無射,十二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一加一分四之同形管應應鍾十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一加一分四之一同形管應半黃,九倍積同形管與六十四分之一加一分八之一同形管應半大呂,六十四分之一同形管仍應正黃鍾於是十二律呂之同徑異形者,合長倍半以成旋宮之用。
黃鍾同形異徑者,因加減實積,亦成旋宮之用。
制器求聲,齊於此矣。
雖然五聲二變管律與弦度又各不同、唐以後,皆宗司馬淮南之說,以三分損益之術,誤為管音五聲二變之次,復執管子弦音五聲度分,而牽合十二律呂之中。
截竹為管吹之黃鍾半律不與黃鍾合,而合黃鍾者為太簇半律,則倍半相應之說,在弦音而非管音也。
黃鍾為宮,其徵聲不應林鍾而應於夷則,則三分損益下生徵之說,在弦度而非管律也。
以弦度取聲,全弦與半弦之音相應,而半律全律則下一音
弦之體,實藉人力鼓動而生聲,全弦長,故得音緩,半弦短,故得音急,長短緩急之間,全半相應之理寓焉。
管之體虛,假人氣入之以生聲,故管之徑同者,其全半不相應,求其相應,必徑減半始得,所以黃鍾黃鍾八分一之相應同聲也。
因全半之不同於是管律弦度首音至八音其間所生五聲二變之度分亦異。
管律黃鍾之全為宮聲首音,則太簇之半為少宮八音其間太簇之全為商聲二音姑洗角聲三音,蕤賓變徵四音夷則徵聲五音無射為羽聲六音黃鍾之半為變宮七音
自首音至第八音,得七全分
若弦度假黃鍾全分宮聲首音,則黃鍾之半為少宮八音其間太簇分為商聲二音姑洗分為角聲三音,蕤賓分為變徵四音,而林鍾之分乃為徵聲五音南呂分為羽聲六音應鍾分為變宮七音
弦之分,宮至,商至角,角至變徵,徵至羽,羽至變宮,皆得全分,而變徵至徵,變宮至少宮,祗得半分。
自首音至八音,合為六全分,故弦音不可十二律呂之度取分
如以倍無射變宮尺字定弦,則得下徵之分。
無射變宮尺字,即今笛與頭管合字也。
凡品樂居一弦必得下徵之分,而五音之位始正。
故世頭管合字定琴之一弦黃鍾宮者,蓋一弦不得不定以合字,正為取下徵之分也。
黃鍾宮聲工字定弦,得下羽之分;太簇商聲凡字定弦,得變宮之分;姑洗角聲六字定弦,得宮弦之分;蕤賓變徵五字定弦,得商弦之分;夷則徵聲乙字定弦,得角弦之分;無射羽聲上字定弦,得變徵之分;而半黃變宮尺字定弦,仍得徵弦之分焉。
今借黃鍾分為宮弦全分,其首音仍定以黃鍾之律,則二音限於太簇之分,而聲亦應太簇之律,三音則變為夾鍾之分,而聲始應姑洗之律。
如仍取姑洗之分,則聲必變而應於仲呂之呂,四音復變為仲呂之分,而聲應蕤賓之律。
如仍取蕤賓之分,則聲必變而應於林鍾之呂,五音則為林鍾之分而應夷則之律,六音則為南呂之分而應無射之律,七音又變為無射之分而聲始應半黃鍾之律。
如仍取應鍾之分,則聲必變而應於半大呂之呂。
此宮弦之分因全弦首音定黃鍾之律,而變為羽弦之分者也。
或以黃鍾分為宮弦全分,而本弦七音欲各限以宮弦內七音之分,則首音必定姑洗之律。
以次分之,此宮弦之分因全弦首音定姑洗之律,而得宮弦之分者也。
又或以笛與頭管合字為今所定倍無射之律為宮弦全分,首音依次分之,得下徵弦之分,此宮弦之分因全弦首音定以笛之合字而變為徵弦之分者也。
律呂定弦音,則弦度之分隨之潛移,依弦度之分命七音之次,則聲宮調不與律呂相協
此由管律、弦度全、半生取分不同於是絲樂弦音旋宮轉調,與管音亦異。
清濁二均各七調,中與管樂有同者,有可同者,有不可同者。
同者惟宮調一調五聲二變皆正應。
可同者,商調徵調五聲正、應二變借用不可同者,角調、變徵調、羽調、變宮調五聲內清濁相淆。
如但以弦音奏之,而不和管音,祗有四調,餘三調皆轉入弦音宮調
周禮大司樂三宮,漢志三統,皆以三調為準。
所謂三統,其一天統,黃鍾為宮,乃黃鍾宮聲位起調姑洗角聲立宮,主調是為宮調也。
一人統,太簇為宮,乃太簇聲位起調蕤賓變徵立宮,主調是為商調也。
一地統,林鍾為宮,乃弦音分位羽,實管音夷則徵聲位羽起調半黃變宮立宮,主調是為徵調也。
隋志鄭譯云:考尋律呂七聲之內,三聲乖應
當時考較聲律,或以管音考核弦音,或以弦音考核管音,故得四調相和三調乖應,即二變調與角調也。
變徵調與羽調五正內祗一聲乖應,然羽調猶能自立一調變徵調則轉入宮調聲字。
至角調變宮調五聲之內二三聲乖應,與宮調聲字雷同,皆不能一調也。
唐志載四宮二十八調,率以弦音分定十二律呂之度,故有正宮大食、高大食之名。
今即弦音管音之和不和,以辨陽律陰呂之分用、合用,乃知唐書二十八調獨取弦音不在管律。
古人所用三統,實取管音弦音相和者用之也。
是以弦音,其要有四:一,定弦音應某律呂之聲字,即得某弦之度分。
一,弦音轉調不能依次遞遷故以宮調為準,有幾弦不移,而他弦或緊一音,或慢半音遂成一調,而各弦七聲之分因之而變。
一,弦音諸調雖無二變,而定弦取音,必審二變之聲,必計二變之分,始能得其條貫不然宮調無所取準。
一,弦音宮調,惟宮與商徵得與律呂相和為用,餘四調陰陽乖應,或淆入宮調聲字,不得自成一調
即此四者,條分縷析,則弦音旋宮轉調之法備矣
樂之既微自古言者又歧說繁滋莫衷一是
子長、孟堅時已異同,隋、唐登歌,雜蘇祗婆龜茲,以律呂文之,神瞽弗世,等於詩亡。
宋人李照和峴范鎮蔡元定之徒,稍有志復古,然但資肊驗,或且飾以陰陽郛廓之說,明鄭世子載堉始以勾股譚律度。
公元1714年
帝本長疇人術,加之以密率,基之以實測管音弦分千載之襲繆,至是乃定。
明年書成,分三編:曰正律審音黃鍾起數,及縱長、體積面冪周徑律呂損益之理,管弦律度旋宮之法;曰和聲定樂,明八音制器之要,詳考古今同異;曰協均度曲,取波爾都哈兒國人徐日昇意大裡亞國人德裡格所講聲律節度,證以經史所載呂宮調諸法,分配陰陽二均字譜,賜名律呂正義
蘭生廷珍等皆賜及第進官有差
公元1713年
既又諭改訂中和樂聲調,曰:「殿陛所奏中和樂章,皆沿明代,句有長短體制類詞,曾因不雅,命大學士陳廷敬改撰章法皆以四字為句,而樂人未嫻聲調,仍以長短句湊拍歌之。
今考舊調已得,商節甚為和平,必使歌章字句亦隨韻逗,則章明宮聲諧,其著南書房林同大學士詳定以聞。
是年十一月冬至,躬祀圜丘,遂用新定
公元1715年
五十四年改造圜丘壇,金鐘玉磬,各十有六。
五十五年,頒中和韶樂直省文廟
初,樂章既改用「平」,而直省沿用「和」,至是從禮部請,始頒行焉。
公元1724年
世宗雍正二年,定耕耤三十六禾詞,耕耤筵宴樂制,進筵,丹陛樂奏雨暘時若之章,進酒管弦樂五穀豐登之章,進饌,清樂奏家給人足之章,其辭皆大學士蔣廷錫撰。
後又定祭時應宮、祭風伯教坊司作樂,祭雷師雲師廟,和聲署作樂官民婚嫁品官鼓樂不得過十二,生、監、軍、民不得八人,著為令。
公元1735年
高宗即位銳意製作莊親王允祿聖祖時監修律算三書,至是仍典樂事。
乾隆六年殿陛中和韶樂,帝覺音律節奏樂章不協,因命和親王弘晝同允祿奏試,允祿因言:「明代舊制樂章以五、六、七字為句,而音律節奏隨之,樂章音律八句,故長短相協
殿陛若定以四字為句,則與壇廟無殊,惟樂章更定大典攸關,謂宜會同大學士禮部將樂章十二成詳議,令翰林改擬進覽
」尋大學士鄂爾泰等議:「樂章十二成內,惟淑平、順平二成每章八句,其十成樂章每章各十句,句四字,而按之音律,則每章八句,每句六、七、八字,以十句四字樂章,和以八句六、七、八字音律長短抑揚,宜不盡協。
應將樂章字句,按音律節奏調和之,章酌從八句句無四言
奏可
公元1741年
中和樂編鐘內倍夷則鐘在黃鍾正律之前,帝疑其舛,兼詢編鐘倍律及設而不作之故於臣工,時張照刑部侍郎允祿管部,名知樂奏言:「編鐘之制,以十六鐘為一架陽律八為一懸,在上陰律八為一懸,在下
陽自陽,陰自陰。
律呂之法,必有倍、半,然後高低清濁具備,以成旋宮之用。
陽律有倍蕤賓、倍夷則、倍無射黃鍾之前,有半黃鍾、半太簇、半姑洗無射之後
陰律則有倍林鍾、倍南呂、倍應鍾大呂之前,有半大呂、半夾鍾、半仲呂應鍾之後
蕤賓以還則聲過低而啞,半仲呂以還則聲過高而促,故不用
編鐘無倍蕤賓、倍林鍾,亦無六半律,以編鐘具八,其音中和,已足於用。
不至蕤賓、倍林鍾,高不至半律,其序以從低至高,濁至清排列為次。
夷則、倍無射當在黃鍾之前,倍南呂、倍應鍾當在大呂之前,與簫管長短琴弦鉅細一例
排簫夷則、倍無射二管黃鍾之前,倍南呂、倍應鍾二管大呂之前
★A9之倍徵、倍羽二弦在宮弦之前,若琴弦簫管易位,則音不可諧,是以編鐘次第同於弦管
又奏:「編鐘一架,上八下八,上陽律,下陰呂。
考擊之節,南郊廟祀臨朝大典,皆用黃鍾為宮,北郊月壇,則用大呂為宮。
黃鍾為宮,則擊上鐘,用大呂為宮,則擊下鐘。
臨朝以下易置於上而擊之,非下八鐘不擊也。
又八鐘原祗七音姑洗為宮,黃鍾起調為工字,倍夷則無射變徵太簇變宮三鐘入調是以不擊。
字調外,則惟二鐘不擊。
以太簇為宮,倍無射起調為尺字,則倍夷則無射太簇三鐘皆擊,而黃鍾變宮夷則變徵二鐘又當不擊矣。
相沿俱以黃鍾調黃鍾宮儒生不知音律,謂黃鍾聲氣之元,萬物之母,郊廟朝廷用之吉,否則凶。
不知黃鍾為宮,其第一聲便是下羽,除變宮變徵入調、角、徵、羽必須迭用
若聲聲皆是黃鍾晏子所謂琴瑟專一,誰能聽之。
大武即是無射為宮,載之國語。
無射陽律之窮,而武王用之,則十二月各以其律為宮,無所不可,亦明矣。
」上是之,命如故
公元1742年
當是時,清興百餘年矣,古學萌芽儒者毛奇齡、李□恭、胡彥升江永輩多著書樂事,考證益邃密
帝亦慕簫韶九成之盛,剬詩緝頌,勇於改為欲以文致太平
聖祖時雖編定樂書,大抵稽於音律,而章句逗無譜,不與相應
協律高萬霖者,耆年審音改定宮譜,然祗壇廟
朝會清歌,仍踵前繆。
遂請續纂律呂書,謂「前代墜典,宜見刊正」,許之。
開館纂修,仍命允祿監其事。
未幾,館臣上議:「壇廟樂章字譜,天壇太廟朝日壇黃鍾為宮,地壇夕月大呂為宮,近於南齊祗用黃鍾之說,而兼清濁二均。
及於大呂,雖義有可取,但編鐘器內必有設而不作者,同於隋以前啞鐘之誚。
皇上製作定世,繼述休明允宜博考詳稽,以襄盛典
夫言禮樂宗成周,顧周代遙邈,文不足徵,所可考者,莫如周禮
周禮所載圜鐘為宮祭天函鐘為宮祭地黃鍾為宮祭宗廟之說,圜鐘函鐘不知何律。
鄭康成圜鐘夾鍾函鐘林鍾祭地林鍾,義則善矣。
林鍾何以又稱函鐘,則亦無所據也。
惟准六樂次第論之,有函鐘而無林鍾,則知函鐘林鍾,然六樂又有夾鍾圜鐘,其以圜鐘夾鍾,謂夾鍾生於房、心之間,房、心大辰天帝明堂,則用甘公、石申戰代星家之言,以解七百年前周公制度,誠非篤詁。
李光地祭天黃鍾為宮,祭宗廟圜鐘為宮,圜黃互錯,諸儒相承而不知改。
揆以春禘之文,則夾鍾之月也,雖若近理,然亦出於肊見
周禮本言祭天圜鐘為宮,其下即雲黃鍾為角,一章斷無黃鍾既為宮,而又為角之理。
六樂次第清濁一均黃鍾大呂配祀天神太簇應鍾配祭地祗,姑洗南呂配祀四望蕤賓函鐘配祭山川夷則仲呂配享姜嫄無射夾鍾配享先祖,以律之次第分神尊卑
律呂同用,而清濁之間,有同均者,有不同均者,見諸實用難於施行
是以歷代皆欲仰法周制,而苦無所憑。
唐貞觀時祖孝孫定為祭圜丘黃鍾為宮,方澤林鍾為宮,宗廟以太簇為宮,朝賀宴饗則隨月用呂為宮,最為通論
黃鍾子位,天之統也。
乾位在亥,亥前為子,十二辰之始。
黃鍾下生林鍾林鐘未位,地之統也。
坤位在陽順陰逆前為未。
自子至午七律,而天之道備,自未至丑七律,而地之道備。
黃鍾屬天,林鍾屬地林鍾上生太簇太簇寅位,人之統也。
故以宗廟先儒所謂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之義也。
光地亦稱祖孝孫特有遠識,而歷代,此最近古。
臣等愚見,謂宜遵聖祖律呂正義所定旋宮轉調之法,將地壇樂章林鍾為宮,太廟樂章太簇為宮,社稷壇亦地也,亦宜改用林鍾為宮。
月生於西,酉,西方正位也。
秋分夕月建酉之月也。
夕月壇宜改用南呂為宮,朝日壇若以日東月西、日卯月酉論,應用夾鍾為宮,但夾鍾陰而日陽,衷以人心屬日之義,宜改用太簇為宮。
朝會宴享,並應依唐祖孝孫之說,各以其月之律為宮。
先農壇農事也,宜以姑洗為宮。
歷代帝王廟孔子祭以春秋夾鍾南呂為宮,太歲壇宜以歲始之律太簇為宮。
奏上,而皇太后皇后升座、還宮樂章律未定,因命禮臣集議
允祿議曰:「皇太后皇后樂章應用律呂博考前典,並無明文。
十二律呂皆生於黃鍾,故黃鍾聲氣之元,但既專用南郊尊上帝,自不便擬用
協於乾,呂協於坤,坤元允宜用呂。
大呂黃鍾之呂,擬皇太后大呂為宮。
禮記天子日也,日月東西相從不已天道也。
酉為月之正位,援後月之義,擬皇后南呂為宮。
履親王允祹議曰:「館臣擬皇太后大呂為宮,皇后南呂為宮,臣愚以為大呂南呂並是陰呂皇上曾有『凡慶賀大典皇太后宮應陽律』之旨,舊制一切大典,俱以黃鍾為宮,請仍循舊制
皇上冬至、元萬壽三大節皇太后皇后三大節,並以黃鍾為宮。
」帝以「大呂者,黃鍾之呂也。
既用黃鍾尊上帝,林鍾后土太簇宗廟,而議皇太后用大呂,大呂之序,乃在呂後皇后已用南呂,是先於皇太后也。
方澤壇蕤賓之呂,林鍾為宮,而社稷亦宜有別」。
因命重議
於是館臣請定皇太后樂用南呂為宮,社稷壇祭以春秋二仲月上戊,宜以夾鍾南呂為宮。
從之。
七年允祿又奏:「太皇太后升座、還宮用中和韶樂,行禮用丹陛,與皇帝同,而皇太后皇后俱用丹陛
考諸掌儀司自來升座、還宮並用中和韶樂,緣陳廷敬撰擬樂章之時,以皇太后皇后不敢同於太皇太后,便以丹陛名之。
仍復舊,各為樂章。
」尋定皇太后慈寧宮升座中和韶樂奏豫平;皇帝率諸王群行禮丹陛大樂奏益平,還宮中和韶樂奏履平,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及公主福晉命婦至宮行禮並同
皇帝三大節臨軒、還宮、御內殿升座中和韶樂元平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行禮丹陛大樂雍平,降座中和韶樂和平皇后三大節升座中和韶樂奏淑平,行禮丹陛大樂正平,降座中和韶樂順平
皇帝筵宴、進賜茶丹陛樂奏海宇昇平日,進酒賜酒玉殿雲開進饌賜食中和樂奏萬象清寧
皇太后三大節升座、還宮行禮慶賀同,筵宴進酒進饌奏歌詞與皇帝同。
時山道監察御史徐以升奏言:「古有雩祭之典,所以百穀膏雨也。
其制,則為壇南郊之旁。
朝禮具備,惟雩祭未有壇壝,乞敕下禮博求典故詳考制度仿古龍見而雩之禮,擇地立壇。
」帝下其章大學士鄂爾泰等議曰:「孟夏之月,蒼龍宿見東方,為百穀膏雨,故龍見而雩。
晉永和中,依郊壇制為雩壇,祈上帝百辟,旱則祈雨
唐時雩祀南郊後行雩禮於圜丘
歷代京師孟夏後旱雩之禮,皆七日一祈,唐制斟酌最善,臣等酌議宜仿其制。
大雩用舞童二佾,衣玄衣,各執羽翳,歌雲漢之詩。
皇上仿漢體御制詩歌八章,聖念懇誠宸章剴切應用舞童十六人玄衣八列,執羽翳,終獻樂止贊者讚:『舞童歌詩。
』歌畢,乃望燎
令掌儀司選聲音清亮者充之,羽翳依周禮皇舞之式,禮儀孟夏常雩同。
上帝社稷宗廟太歲壇俱舊有樂章,惟神祇壇闕,應敕律呂館撰進。
」乃定雩祀天神圜丘,以黃鍾為宮;地祇方澤,以林鍾為宮。
用七成,迎神奏祈豐,奠帛奏華豐,初獻安豐亞獻興豐終獻奏儀豐,徹饌奏和豐,送神奏錫豐。
是年始專設樂部,凡太常寺神樂觀所司祭祀和聲署、掌儀司所司朝會宴饗鑾儀衛所司鹵簿,均隸焉。
禮部內務府大臣及各部院大臣諳曉音律總理之,設署正署丞侍從待詔供奉、供用官、鼓手樂工,總曰署吏,而以所司樂器別其目。
鐘曰司鐘,磬曰司磬,琴、瑟、笙、簫亦如之。
又禁道士太常寺樂員
初,明樂舞生多選道童世祖定都,沿而用之羽流慢褻識者慨焉,至是其弊始革。
公元1765年
既又從館臣言,定耕耤
耕耤前期進種導迎前導至日和聲署率屬鵠立采棚南,采棚之制,後二十三年裁。
歌禾辭者十四人,司鑼、司鼓、司版、司笛、笙、簫者各六人搴采旗者五十人
祭畢,行耕耤禮。
禮成導迎作,駕蒞齋宮內門樂止中和韶樂作。
皇帝後殿樂止,報終畝中和韶樂作。
皇帝齋宮升座樂止,群臣慶賀行禮丹陛大樂作。
賜茶中和韶樂作。
皇帝乘輦出宮,和聲署鹵簿大樂並作。
筵宴、進賜茶雨暘時若為喜春光
進酒賜酒五穀豐登雲和迭奏
進饌賜饌家給人足風和日麗升座、還宮樂章與三月常朝同。
群臣行禮丹陛樂章元旦同。
又定祀先蠶樂章器用方響十有六,雲鑼、瑟、杖鼓、拍版各二,琴四,簫、笛、笙各六,建鼓一。
皇后採桑器用金鼓、拍版二,簫、笛、笙六。
遣官致祭樂章群祀同。
又定賜衍聖公宴樂章奏洙泗發源長。
正一真人奏上碧落
文進士宴奏啟天門
武進士和氣洽。
鄉飲酒禮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三章,笙御制南陔白華華黍三章閒歌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台三章,笙御制由庚崇丘由儀三章合樂南關雎、葛覃卷耳三章,召南鵲巢采蘩采蘋三章
公元1743年
八年九月高宗東巡狩至盛京儀仗具,馬上鼓吹導引翼日丹陛大樂於兩樂亭禮部龍亭,置慶賀表,用導迎
上御崇政殿升座中和韶樂元平,諸王大臣行禮、宣表丹陛大樂慶平朝鮮陪臣朝賀丹陛大樂治平頒詔賜茶中和韶樂和平
是日崇政殿筵宴所奏中和丹陛太和殿筵宴同。
改瑪克式舞為慶隆之舞,又增世德之舞。
定樂舞內大小馬護為揚烈舞,舞人禺馬,馬護為面具
大臣起舞上壽喜起舞。
歌章者曰司章,曰司舞,搊琵琶曰司琵琶彈弦子曰司三弦彈箏曰司箏,劃節曰司節,拍版曰司拍,拍掌曰司抃。
公元1744年
九年親幸翰林院,詔樂部設樂升座隆平掌院大學士百官行禮慶平,進賜茶文物京華盛,進御筵宴玉署延英進酒賜酒延閣雲濃百官謝恩慶平還官奏顯平。
是年太常寺司樂人六,增設天神地祇壇樂器,諭禮臣,除夕保和殿筵宴蒙古王等,先進蒙古樂曲,次慶隆舞,元旦太和殿筵宴王大臣,互易用之,著為令。
公元1746年
帝自御宇樂制屢易,因革損益,悉出睿裁,群臣希旨,務為補苴,非有張乾龜、萬寶常之識也。
帝思巍煥,遂特詔釐定朝會宴饗樂章,自七年郊廟祭祀樂章至十一年始成。
朝會皇帝元旦中和樂升座元平,還宮和平
冬至中和樂升座遂平,還宮允平
萬壽中和升座平,還宮泰平
上元中和升座怡平,還宮昇平常朝中和樂升座隆平,還宮顯平。
內廷行禮丹陛雝平諸王百官行禮丹陛慶平,外籓丹陛治平
皇太后三大節中和樂升座豫平,還宮履平,丹陛益平。
皇后三大節中和樂升座淑平,還宮順平丹陛正平
郊廟圜丘迎神始平,奠玉帛景平進俎咸平初獻壽平亞獻嘉平終獻永平徹饌熙平送神清平望燎太平
方澤迎神中平,奠玉帛廣平進俎含平,初獻大平,亞獻安平終獻時平徹饌貞平,送神望瘞寧平
祈穀迎神祈平,奠玉帛綏平進俎萬平初獻寶平,亞獻穰平,終獻瑞平,徹饌渥平,送神滋平,望燎穀平。
雩祭迎神靄平,奠玉帛雲平進俎需平,初獻霖平,亞獻露平,終獻霑平,徹饌靈平,送神霮平,望燎霈平。
太廟時饗迎神貽平,奠帛、初獻敉平亞獻敷平,終獻紹平徹饌光平,送神、還宮、望燎乂平。
祫祭迎神開平,奠帛、初獻肅平,亞獻協平,終獻裕平,徹饌諴平,送神、還宮、望燎成平
社稷迎神登平,奠帛、初獻茂平亞獻育平,終獻敦平,徹饌博平送神樂平望瘞徵平。
社稷壇祈雨報祀迎神延豐,奠帛、初獻介豐,亞獻滋豐,終獻霈豐,徹饌綏豐,送神貽豐,望瘞博豐。
朝日迎神寅曦,奠玉帛朝曦初獻清曦亞獻咸曦,終獻純曦,徹饌延曦,送神歸曦。
夕月迎神迎光,奠帛、初獻升光,亞獻瑤光終獻瑞光徹饌涵光,送神保光
歷代帝王迎神肇平,奠帛、初獻興平亞獻崇平終獻恬平,徹饌淳平,送神望燎匡平。
先師迎神昭平,奠帛、初獻宣平亞獻秩平,終獻敘平,徹饌懿平,送神德平
先農迎神永豐,奠帛、初獻時豐亞獻咸豐終獻大豐徹饌屢豐,送神報豐,望瘞慶豐。
先蠶迎神庥平,奠帛、初獻承平亞獻均平終獻齊平徹饌柔平,送神洽平天神地祇迎神祈豐,奠帛、初獻華豐,亞獻興豐終獻儀豐,徹饌和豐,送神錫豐。
太歲迎神保平,奠帛、初獻定平亞獻嘏平,終獻富平徹饌盈平,送神豐平。
太歲祈雨、報祀迎神需豐,奠帛、初獻宜豐亞獻晉豐,終獻協豐,徹饌應豐,送神洽豐。
皇帝祭壇廟還宮導迎祐平,慶典導迎禧平。
其詞皆命儒臣重撰,天子親裁之,分刌而節比,合則仍其故,不合則易其辭、更其調,視舊章增損有加,而律呂正義後編亦於是年書成。
祭祀,曰朝會,曰宴饗,曰導迎,曰行幸
參稽前代因革損益之異,為樂器考、樂制考、樂章考、度量權衡考。
推闡聖祖所以審音定樂制器協均者,為樂三十五篇
大抵詳於宮譜,而於律呂之原,管音弦度之分合一遵聖祖無所創也。
自製序以冠之。
公元1748年
十三年二月東巡山左,祭岱嶽大學士上言:「泰山不用,考周禮大司樂『奏蕤賓、歌函鐘、舞大夏以祭山川』。
特舉盛典,秩於岱宗,請遵古用樂章飭部撰擬
於是樂章六奏,用「豐」。
十月張廣泗訥親金川久無功,上特命大學士傅恆經略出師,行授鉞禮。
是日太和殿,陳法駕鹵簿樂器常儀
升座中和韶樂隆平經略跪受敕印行禮丹陛大樂慶平經略隨奉敕印大臣東階下,樂止,上還宮中和韶樂平。
禡日建八旗大纛堂子內門外之南,軍士螺角列竣,上輿出宮,陳而不作
紅椿,聲螺角上入街門降輿,螺止。
行禮,復聲螺。
前行禮畢,出至紅椿,螺止,導迎作。
駕至東長安門外,御武帳升座,賜經略酒,從征官櫜鞬,辭,啟行
還宮,導迎作。
明年凱旋賜宴豐澤園,駕御帳殿,進賜茶景運乾坤泰,掌儀臺盞卮壺奏聖德誕敷進饌奏日耀中天
其後兆惠平定西域阿桂再克金川凱旋皆用此禮,改景運乾坤泰為聖武光昭世,聖德誕敷禹甸遐通日耀中天聖治遐昌
德隆舞為德勝之舞。
中和樂章皆增武成慶語,以誇膚績。
上又自作凱歌三十章,增鐃歌十六章郊勞時奏之。
聲容矞厖,邁隆古矣。
公元1761年
二十六年江西撫臣奏得古鐘十一,圖以進,上示廷臣,定為鎛鐘,命依鍾律尺度鑄造十二律鎛鐘,備中和特懸。
既成,帝自製銘,允祿等又請造特磬十二虡,與鎛鐘配,鑿和闐玉為之。
三十三年,定關帝廟樂章迎神送神三獻章各一。
四十五年八月高宗七旬萬壽增喜起舞九章
自是凡有大慶典,則增制樂章以為常……
公元1787年
五十二年,命皇子永瑢鄒奕孝莊存與重定詩經樂譜,糾鄭世子載堉之謬。
五十八年,又命樂部肄演安南廓爾喀、粗緬甸、細緬甸諸,故清之,終帝之世凡數變
公元1796年
仁宗嘉慶元年增製太上皇帝三大節御殿中和韶樂二章丹陛大樂一章宮中行禮丹陛大樂一章筵宴中和清樂一章丹陛二章慶隆九章,又增皇極殿千叟宴太上皇帝御殿中和韶樂二章
自後臨雍,幸翰林院文昌廟祀社稷壇祈晴萬壽節,皆增制樂章
八年,命筵宴停止安南
十四年元旦太和殿筵宴,命演朝鮮回部金川、緬甸樂舞等項,遇慶隆舞、喜起舞,即以承應
又增隊舞大臣四人,歲如故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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