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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卷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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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通典卷一百
  唐 京 兆 杜 佑 君 卿 纂
 礼六十 凶二十二
  丧遇闰月议(东晋/) (宋/) (齐/) (梁/) (后魏/)
东晋孝武帝宁康二年七月简文帝崩再周而遇闰博
士谢攸孔粲议按左氏春秋经鲁襄公二十八年十二
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卒其间相去四十二日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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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闰月之日也经不书闰月而书十二月明闰非正
宜附正之文其不曰二十九年正月是附前月之證又
礼记曰丧事先远日则祥除应在闰月尚书左丞刘遵
议丧纪之制岁数者没闰而三年之丧闰在始末者用
舍之论时有不同唯当夲乎闰之所系可以明折衷经
传具四时以编年一时无事经书首月及其有事随月
而载初不书闰者以闰附正月不应时见也唯鲁文公
六年书闰月不告朔指见告朔之馀无事也又文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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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闰三月后故传曰于是闰三月欲审所附此明證设
此闰遭丧者取其周忌应用来年三月既合丧期大数
得周忌定日何休亦以为然朝论同之不嫌原其所由
在乎闰附前月而不属后故也始丧在闰月以附前祥
除遇之岂得属后立闰有定所而施用有彼此求之理
例殊不经通且丧宜从重不贰之道祥用远日礼之正
典愚谓周忌故当七月二十八日大祥应用闰月晦既
得周忌之正不失远日之义礼之远日诚非出月遇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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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然盖随时之变耳刘遵用闰月祥散骑常侍郑袭议
云中宗肃祖皆以闰崩祥除之变皆用闰之后月先朝
尚尔闰附七月用之何疑荀司徒亦以闰薨荀家祥亦
用闰之后月诸荀名德相继习于礼学故号为名宗议
者引周官左氏而非公羊榖梁今按周官左氏传所书
自书闰月中事闰月长三十日(长音直/两反)三十日中何得
无事不明闰月非附月之理也议者称三年之丧二十
五月遇闰之年便二十六月三年之丧不应以闰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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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者称礼傅终身之哀忌日之谓不唯周年子卯之谓
代不用子卯闰月及大月三十日亡至于无闰之年及
与小尽都是无忌所以古人用子卯也简文皇帝七月
二十八日崩己未之日今年己未在闰月十日时不用
子卯而用二十八日久矣若己未在他月今者不能变
改闰附七月己未在闰今者用闰益远日之情也吏部
郎中刘耽议以为丧礼之制周年没闰者议以闰非正
月故略而不数是以丘明谓之闰三月公羊则曰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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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月由此言之闰无定所随莭而立其名称则在上月
是以卒于闰者则以所附之月为周至于祥变理不得
异岂有始丧则附之于前祥变则别之于后以例推之
情所未安且夫礼虽制情亦复因情制礼若情因事伸
则古人顺而不夺是以每于祥葬咸用远日斯所以即
顺物情因可伸之故数年则没闰丧礼所不嫌附于前
月春秋之明义愚谓国祥用闰月晦既合经传附前之
义又得远日伸情之旨且丧宜从重古今所同详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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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谓此为允太常丞殷合议谓忌不可迁存终月也祥
不必夲月尚远日也谓宜以七月二十八日为忌闰月
晦而祥尚书右丞戴谧议寻博士所上祥事是专用吴
商议也商之所言依公羊何氏注及礼之远日也礼称
三年之丧十三月而小祥二十五月而毕春秋传曰三
年之丧其实二十五月此丧服之大数周月之正文也
又云丧以月者数闰以岁者不数闰是为有闰则十四
月而祥二十六月而除不用丧月之常数所以重周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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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正也夫练除之莭丧礼之大终身之哀忌日之谓丧
中遇闰礼不可略周忌之月不可以移故缘情以立制
变文而示义也至闰在丧表三年之限已全周忌之正
已得何故于此而复延月邪议者㩀左氏之闰三月公
羊无是月榖梁附月馀日以明闰非月数皆应属前之
證按推考分度随以置闰闰月之所在年中无常要当
有系以名其所在三月后谓之闰三月非三月也天无
是月非常月也非无此月所在无常也榖梁亦云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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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月经传之文先儒旧说并不谓闰是馀日不别月
数而以六十日为一月也三年之丧礼之所重其为莭
文不专一制亡在于闰丧者之变祥除之事无复夲月
应有所附以正所周闰在三月后附于三月丧纪无违
顺序有莭合三傅三礼意也若闰非月数皆属以前功
服葬月何以数之于葬则数于祥则否用舍二义未知
安也凶事远日言月中之远耳若迁一月当是远月岂
远日之义邪卜葬之远不出于月卜祥之远而乃包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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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同远异复非所宜也按何休云闰死者数闰以正周
月非死月不得数大较粗同但其年无闰而以乙未为
闰之日考较经传未之详耳商采寻便为正义不亦谬
乎闰在丧中略而不计祥除值闰外而不取重周忌也
闰亡无正推以附前丧期不阙顺序不悖合礼变也郑
袭难范宁曰以闰三月五日死者当以来年何月祥何
月为忌日答曰谓之闰月者以馀分之日闰益月耳非
正月也非正月则吉凶大事皆不可用故天子不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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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而丧者不数以闰月死既不数之礼十三月小祥二
十五月大祥自然当以来年四月小祥明年四月大祥
也所谓忌日者死者之日月耳今以闰月来年无闰月
安得有忌日耶当以后岁闰月五日为忌是五年冉有
忌日也难曰忌日之感终身之戚罔极之恩不离一日
今须后闰则三年之忌不亦远乎傅称子卯不乐谓之
疾日先儒以为甲子乙卯诚如是自宜以日辰为忌遇
之而感耳御史中丞谯王臣恬议云夫闰非正数故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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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月为称至于月也岂得为一臣请以宿度论之闰所
附月尽之夕宁犹见乎又闰之初岂不始魄以兹言之
可不谓两月邪天无是月正数耳非无此月也若用闰
祥则亏二十五月之大断失周忌之正典出于祥月非
卜远日之谓二三无㩀义实致疑愚谓正周而除于礼
为允会稽内史郤愔书云省别书并诸议具三礼證㩀
诚所未详然恐祥忌异月于理既为不安又十三月而
祥二十五月而毕明文焕然而闰在周内合而不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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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闰正月遭艰便应以十二月祥于时则未及周年于
忌则时尚平吉若由天无是月故略而不计则凡在五
服皆应包闰具如足下所论若云情重则宜包情轻故
宜数是为制之由情而未夲乎历数必天无是月则虽
情有轻重而含闰宜一且齐缞之制遇闰而包降为大
功则数而除天性攸同而包数异制以月为断者数闰
以年为断者除闰推此而言则除数所由盖以所遇为
分断非本情之所以以后月为周者故是上之所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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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为忌于理不通故耳云闰在周后将非其喻至于凶
事尚远盖施于卜日祥葬制无定期故不得即伸物情
务从其远耳若理例坦然义无疑昧岂得不循成制而
以过限为重或谓闰者盖年中馀分故宜计其正限以
补不足今冉周无闰则不补小月之限闰在周后便欲
以六十日为一月者当以既已遇闰便宜在尽其月莭
故也月莭之难足下释之且莭必在闰月之中则合月
从莭即复进退致阙(按郑玄云以月数者则数闰以年/数者虽有闰不数之又射慈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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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周丧岁数没闰/九月以下数闰也)尚书仆射谢安等参详宜准经典三
年之丧十三月而练二十五月而毕礼之明文也祥除
必正周月请依礼用七月晦至尊释除缟素俯就即吉
诏可○宋孝武帝孝建元年湘东国刺称国太妃以去
年闰六月二十八日薨未详周忌当在六月为取七月
博士丘迈之议闰月亡者应以本正之月为忌谓三闰
论虽各有所执商议为允宜以今六月为忌左仆射建
平王宏谓迈之议不可准据按晋代及皇代以来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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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者皆以闰之后月祥宜以来年七月为祥忌大明元
年二月有司又奏太常鄱阳哀王去年闰三月十八日
薨今为何月末祥除下礼官议正博士孙休议寻三礼
丧遇闰岁数者没闰闰在周内故也鄱阳哀王去年闰
三月薨月次节物则是四月之分应以今年四月末为
祥按晋元明二帝并以闰月崩以闰后月祥先代成准
则是今比太常丞庾蔚之议礼正月存亲故有忌日之
感四时既变人情亦衰故有二祥之杀是则祥忌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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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月为议而闰亡者明年无其月不可以无其月而不
祥故必宜用所附之月闰月附正公羊明义故班固以
闰九月为后九月月名既不殊天时亦不异若用闰之
后月则春夏永革莭候亦殊纵然人以闰腊月亡者若
用闰后月祥忌则祥忌应在后年正月祥涉三载既失
周岁之义冬亡而春忌又乖致感之夲譬今年末三十
日亡明年末月小若去年二十九日亲尚存则宜用后
年正朝为忌此必不然若其不然则闰亡者亦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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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闰并用闰附于正而正不假闰得周便祥何待于闰
且祥忌异月亦非礼意○齐高帝建元三年有司奏皇
太子妃穆以去年七月薨其年闰九月未审当数闰月
为应以闰附正月若数闰者南郡王兄弟便应以此四
月晦小祥(按杖周服十/一月小祥)至于祥月不为有疑否左仆射
王俭议三百六旬尚书明义文公纳币春秋致讥榖梁
云积分而成月先儒咸谓三年周丧岁数没闰大功以
下月数数闰夫闰者盖是年之馀日而月之异朔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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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商云合闰以正周闰允协情理今杖周之丧虽以十
一月而小祥至于祥缟必须周岁凡厌屈之礼要取象
正服祥缟相去二月降小祥亦以则之又且求之名义
则小祥夲以年限考于伦例则相去必应二朔今以厌
屈而先祥不得谓此事之非周事既同条情无异贯没
闰之理固在言先纵然祥在此晦则去缟三月依前准
例益复为疑谓应须五月晦乃祥此国之大典八座丞
郎研尽同异尚书令褚渊难俭议曰厌屈之典由所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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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情故祥缟备制而年月不伸今以十一月而祥从周
可知既计以月数则应数闰以成典若犹含之何以异
于缟制疑者正当以祥之闰月数相悬积分馀闰历象
所私计月者数闰故有馀月计年者包含故致盈积㩀
理从制有何不可俭又荅曰三闰之义通儒所难但祥
本应周屈而不遂语事则名体具存论哀则情无以异
迹虽数月义实计年闰是年之归馀故宜总而包之周
而两祥沿尊故屈祥则没闰象年所伸屈伸兼著二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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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举经纪之旨其在兹乎如使五月小祥六月乃闰则
祥之去缟事成三月是为十一月以象前周二朔以放
后岁名有区域不得相参鲁襄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
楚子卒唯书上月初不言闰此又附正之明义也郑射
王贺唯云周则没闰初不复区别杖周之中祥将谓不
俟言矣成休甫云大祥后当禫有闰别数之明杖周之
祥不得方于綅缟之末即恩如彼就例如此祠部郎中
王圭之议谓丧以闰施功缞以下小祥值闰则略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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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今虽厌屈祥名犹存异于馀服计月为数追屈慕之
心以远为近日既馀分月非正朔含而全制于情唯允
俭议㩀理详博谨所附同褚渊始虽议难冉经往返末
同俭议依旧八座丞郎通共博议为允以来五月晦小
祥其祥禫自依常班下内外诏可○梁天监四年掌凶礼
严植之定仪注以亡月遇闰后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
闰盖馀分月莭则各有所隶若莭属前月则宜以前月
为忌莭属后月则宜以后月为忌祥逢闰则宜取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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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宣武帝延昌二年春偏将军乙龙武丧父给假
二十七月而龙武数闰月诣府求仕领军将军元珍上
言按违制律居三年之丧而冒哀求仕五岁刑龙武未
尽二十七月而请宿卫刑五岁三公郎中崔鸿駮曰三
年之丧二十五月大祥诸儒或言祥月下旬而禫或言
二十七月各有其义未知何者会圣人之旨龙武居丧
已二十六月若依王杜之义便是过禫即吉之月如其
依郑元二十七月禫中复可以从御职事珍复上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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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居丧二十六月始是素缟麻衣大祥之中何谓禫乎
三年没闰理无可疑麻衣在体冒仕求荣是为大尤罪
其焉舍又省依杜祥禫同月全乖郑义丧凶尚远而欲
速除鸿又駮曰按三年之丧没闰之义儒生学士犹或
病诸龙武生自戎马之乡不蒙稽古之训数月成年便
惧违缓原其夲心非贪荣求仕而欲责以义方未可便
尔也丧事尚远日诚如郑义龙武未尽二十七月而请
宿卫幸彼昧识欲加之罪岂是遵礼敦风之致乎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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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武罪宜科
  忌日议(子卯日附○周/) (汉/) (大唐/)
周制檀弓云忌日不乐(谓死日也言忌/日不用举吉事)祭义云君子有
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不用非不祥也言夫日志
有所至而不敢尽其私也(忌日亲亡日谓之忌者不用/举他事如有时日之禁也祥)
(善也志有所至至于亲以/此日亡其哀心如丧时也)忌日必哀○汉翼奉上疏曰
北方之情好行贪狼申子主之东方之情怒行阴贼亥
卯主之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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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阴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北方水水生于申盛于/子水性触地而行触物)
(而润故多所好多所好则贪而无厌故为贪狼也东方/木木生于亥盛于卯木性受水气而生贯地而出故为)
(怒而阴气贼害故为阴贼也张晏曰子卯相刑故为忌/也郑玄曰纣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谓之疾日不)
(以举乐为吉事/所以自戒惧也)○大唐武太后天册万岁中建安王攸
宜平契丹回欲以十二月入城时以为凯旋合有乐既
属先帝忌月请备而不奏王万庆议曰按礼经但有忌
日而无忌月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理㩀(见音/乐萹)
  纳后值忌月议(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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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穆帝纳后值忌月范汪与王彪之书云寻起居注九
月是康皇帝忌月礼止云忌日不乐都无忌月语不审
是疑不若当疑于九月逮八月其间当下六礼便为至
逼不复展如此当伸至十月恐不应以为忌邪足下可
以示曹诸贤取定也博士曹耽为不见礼有忌月学浅
不敢以所见便言无之博士荀讷按礼唯云忌日不乐
无忌月之文所谓忌日当是子卯今代所忌更以周年
日数此事与古不同王曰若有忌月当复有忌时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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辄共视礼无忌月今者所㩀正当以礼经为明仆射周
闵等云礼止有忌日不乐了无忌月语王者当仗经典
存远体君举必书动为代法故当如皇太后令旨尅此
九月宜以为定
 
 
 
 通典卷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