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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四十一 (自动笺注)
大山先生文集卷之四十一
 雜著
  
公元1744年
權江左中庸疑義(甲子)
 朱子平常訓庸。
或問極言其義而謂堯舜禪受
湯武放伐
亦無適而非平常
愚意湯武之事。
屬之時中則可。
謂之平常則似欠穩貼
竊謂事有常變而理無彼此
禪代放伐
雖是事之變處而亦此時當然之理。
不是差異底事
故易大過傳曰。
大過者。
常事大者耳。
非有過於理也。
惟其大。
故不常見
以其比常所見者大故謂之大過
堯舜禪讓
湯武放伐
皆由道也。
無不無不常。
世人所不常見
故謂之大過於常也。
據此則可無疑於或問之說矣。
且中與庸。
只是一理
以其隨時而處得恰好
則曰時中。
以其平常不爲乖異
則曰庸。
卽此時中。
便是平常道理也。
今以湯武之事。
爲時中而不可平常
則是判中庸二致
而時中之外。
別有所謂庸者也。
未知如何
 章句命猶令也。
性卽理也。
上天之載。
非有聲臭
若說令時便似有聲臭
故曰猶令也。
猶字
下得好。
然恐不若程子天所賦爲命
物所受爲性之爲無痕跡語意自足矣。
(止)天無言。
其於人物賦生之際。
眞精合凝之妙。
天理爲之主宰
子思見其主宰之妙下得命字。
不得已而下之也。
又一轉爲猶令之訓。
則去本旨微有形跡
命與令不同
命意無跡
令義有跡。
人事言之。
父兄之命賢子弟。
不待言語自然有喩解奉行之者
至於令則非言不宣
(止)性字從心從生
則似亦從心義立訓而直以理爲訓。
無或近於汎而不切歟。
陳氏知理是汎言。
而却曰性是在我之理。
不曰在心之理而曰在我之理。
何也。
易曰。
之者善。
之者性。
天人之際歟。
命性之妙歟。
竊謂二氣五行
造化經緯之具。
而其主宰賦予之妙。
則實此理之爲也。
故命之名立焉。
取義命令之命也。
此處無言語。
只是借字明理
書曰。
皇上帝降衷下民
易曰。
天下雷行物與无妄
曰降曰與。
皆不嫌於有跡。
不可以字之有跡而遂疑天命之實有聲臭。
不可嫌其有跡而遂廢貼訓之言。
使愈無所指適
發明也。
父兄之命一段
蓋欲極言天道無爲之妙而反失主發揮之義。
蓋以天命諸父兄而二氣五運爲其賢子弟。
則其造化發育
皆屬喩解奉行者之所爲
是天但以家事任長之故。
坐享命之之名。
而其幹當主管之任
全委於子弟而已無與焉。
揆之天道
求之經訓
不見脗合
未知如何
以此理賦於人。
具諸心而爲性
論性之所以得名
從心從生
其中之所具。
只是理。
子思本意
在於明理
故引程子言以明之。
蓋曰人之所受於天而爲性者。
卽此理也。
若正訓性字。
程子所謂生之謂性。
張子所謂合虛與氣有性之名是也
如此如何
陳氏所謂在我之理者。
對人物之稱。
身心初無二致
曰在我。
則其具於心者可知矣。
繼善成性之義。
義理原頭造化深處
不敢妄揣爲說。
然竊意無極之眞。
冲漠渾全
爲生物之
陰陽五行
爲之經緯錯綜
混融凝合
發育品物之衆。
品物因各得其二五之氣以爲形。
無極之眞。
賦於中而爲性
繼成者氣而善性者理也。
繼善理氣方行
成性理氣之已立者
也。
此其隨動靜生成之異而有天人命性之分。
其實一理也。
妄意如此
乞賜辨誨。
 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木齋幼時嘗疑之。
謂當曰氣以成形而理便具焉。
而曰理亦賦焉亦字可疑
後覺其亦賦爲切。
人物受形之際。
氣分數多而理寓於氣者至微
故下亦字歟
竊謂若論本原
有理而後有氣
若論稟賦
則氣而後理具
論天命之性。
正就稟賦處說。
故曰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
亦字只是氣聚而理又賦焉之意。
又以見其纔有氣便有理。
不爭霎時之意。
若曰氣多而理微。
則不見其爲亦字之義
且氣多則理亦多。
(朱子語。
)不應氣多而理獨少也。
理之體。
本自至微
不必受形之際獨然也。
木翁所謂亦賦爲切者。
蓋便具二字不若賦之襯貼於命字。
在行狀中。
 朱子曰。
喜怒哀樂
渾然在中
未感於物。
未有倚著一偏之患。
未有過與不及之差云云
其曰喜怒哀樂渾然在中
恐不似朱子語。
何者
子思所云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云者
是說性之寂然不動時爲發皆中節張本
不得不喜怒哀樂字。
而這四字下。
下之未發三字
其意極精
若但言喜怒哀樂而截去之未發三字而謂渾然在中
語意欠闕
若嫌其如而下之未發三字渾然之上。
則亦語滯。
故疑其非朱子語。
喜怒哀樂
情也。
纔說此便不是性惡
可說渾然在中邪。
竊謂此義甚精。
此程夫子所謂曷嘗孝弟來者也。
朱子南軒書曰。
喜怒哀樂之未發渾然在中
亭亭當當
未有偏倚過不及如此
乃是至論
然此是答林擇之中語
大全
不可斷然以爲朱子語也。
 山翁伯父檢討公曰。
朱子脩道之脩曰品節之也。
脩只訓作脩明足矣
伯父曰。
朱子訓解極精
學者只得謹守成說
何得生意見。
妄意中庸首章先言性。
言道
言敎
明道原於天而敎生於道。
功效至於天地萬物育。
聖人事。
聖人之敎。
只是率性脩明此道。
自然爲敎。
如下文動而世爲天下道。
言而世爲天下法。
是則所謂身敎
者也。
如曰品節之而禮樂刑政屬言之。
則似有多少節目
下雖言因吾所固有之道而裁之。
纔說裁字。
煞有人爲意思
翁疑之歟。
(止)朱子之意。
以爲率性云者
率循天理之正。
自然爲道
方是道。
容人爲。
便不是道。
率與脩。
雖有次序
率性不容人爲
則脩時又豈容多少人爲歟。
(止)無固無必者。
聖人也。
若有意傳後而脩道立敎則爲己。
君子所不爲而聖人爲之哉。
朱子曰。
聖人因人物之所當行者而品節之。
以爲法於天下謂之敎者。
誠是矣。
首章脩道之脩。
以爲三字
亦似微有人爲意思歟。
戒愼恐懼
朱子不須說得太重。
只是略略收拾來。
此言聖人與天同德
不息聖人亦無息。
無事於大煞操存
如學者之用工
遵循自有之性而略略收拾云爾
何獨至於道立敎而大煞著力邪。
(止)禮樂聖人日用
無非禮樂
刑政
輔治之具。
遽言於首章性道敎之下。
終不能無疑。
(止)如謂天下義理
朱子獨知而我不能云爾
則誠妄矣。
篤信朱子
之說而眼目未到。
有此質問
所以不畔朱子之訓。
則或不至於大段得罪歟。
竊謂雪翁所以翁者。
辭嚴而義正
仰認前輩守經信古之微意
然亦但言其不敢疑而不言不當疑。
象靖僭謂此道之散在事物者。
皆循其性之自然
氣稟不齊
人物貴賤通塞之分。
在人又有昏明強弱之別。
往往失其性之自然不能自達於道。
聖人爲之品制裁栝。
使各趨於中庸而無過不及之差焉。
禮樂刑政
卽其具也。
而下五道三德九經之屬。
皆其事也。
品制裁栝。
雖似涉乎人爲而皆因彼之有過不及而我乃各隨其分而爲之節焉。
是亦自然而已矣
不容一毫人爲也。
羈靮之作。
在於人。
而但因彼之具此理而我爲之飾焉。
豈可以穿牛絡馬爲人爲哉。
今曰聖人率性脩明此道。
自然爲敎。
則是聖人不能生知安行
脩明此道。
然後可以爲敎於人也。
無意無必
聖人之心。
然明德而新民
成己而成物
全體之學。
天理自然
曷嘗毫分固必哉。
今以脩道立敎。
爲非君子用心
則是反觀內照而後
爲得。
凡聖人對時育物之心。
皆涉乎外馳矣。
至於後二字。
非聖人之本心
愛人之深。
立敎之遠。
其餘化自然及於後世
此正儒釋用心同處
不可以此聖人也。
(章句只言爲法天下
無後世字。
)至謂刑政輔治之具。
不可以言於敎。
則恐又有不然者。
氣稟不齊
善惡多端
禮樂所不能齊者。
有政刑以率之。
然本其政刑所以作。
蓋因彼之可刑可治而爲之制焉。
未嘗私心人爲雜乎其間
則是亦莫非天理自然
如天但以雨露爲敎而無風霜。
則不足爲造化成物之功息矣。
故曰風雨霜露無非敎。
豈可風霜爲非天地之敎而又豈可謂涉乎人爲也。
戒愼恐懼
不須說太重者。
蓋言此心操則便存。
只此便是本體
若著力把持。
便是助長之病。
蓋此四字
說得重疊
學者恐有錯認之弊。
故發此義。
此正爲由敎入之學者而設。
非就聖人分上說也。
末段讀書之法。
足以世儒因襲之失。
然竊恐人之爲學
不及者容有可至之時。
過去未有回頭之期。
若不以聖言經訓準則而別用其心於新奇創開之論。
則始者姑欲粗備一說
而及其用力之久。
心路漸熟。
喜意乍生。
其先入者隱然爲主於內。
然後時出而看先儒之論。
則奪於賓主之勢。
牽於常暫之分。
意味此深而彼淡。
義理此詳而彼略。
路徑此熟而彼生。
於是而其去取從違
一遵吾心之所安。
以爲經訓之外不害自爲一義。
甚則又以爲吾之所知
古人容有未到。
凌駕矜負
無所不至也。
區區妄見
偶及於此
幸乞鑑照
 首章雖無誠字而天命率性全體是誠。
至道不可一轉
分明有誠底意。
不離非誠不能
中和非誠不能
竊謂不可離者。
此理之實也。
中和者。
實理體用也。
以不離與致中和爲非不能
則是專以實心言而非所以語夫實理自然之誠也。
且道不可離者。
言此道無時不然
頃刻可離之物。
非謂人著力而不離之也。
今曰不離非誠不能
非但說誠不著。
非所以語夫道也。
未知如何
 愚意中庸首章兩節
首言性道敎。
聖人事。
道不可離以下
兼言學者事。
若言性道
三句而已
學者不知所從入。
故繼言道不可一節而以戒懼謹獨爲下工之要。
竊謂首言性道敎三者。
只是平說道理有此名目
有此頭項
敎者雖是聖人事。
然亦曰品節道者是敎也云爾
非就聖人上說也。
道不可離以下
就由敎入之學者而設。
朱子戒懼謹獨曰。
此因率性之道。
以明由敎而入者。
其始當如此
中和曰。
推本天命之性。
以明由敎而入者云云
據此可知矣。
聖人無所事於用工
故亦不須言耳。
中和極位育。
乃其能事也。
 
朱子謹獨曰。
細微之事。
他人所不聞而己所獨聞
是皆常情所忽。
以爲可以欺天罔人不必謹。
而不知其心之靈皎如日月。
己旣知之則其毫髮之間無所潛遁
有甚他人之知矣。
讀之使人髮竪
眞若可以脩省者而掩卷已無此意。
其亦終爲小人歸矣
所不聞所獨聞之聞。
不若知字之尤爲穩貼
如何
竊謂此一段語。
有以仰窺觀省之工。
兢惕之意。
輒誦軾輩將如何之句。
未知所以措躬也。
兩聞
字。
章句作知。
固爲穩貼
於此則恐不若聞字之爲切。
戒懼
己不睹不聞之時也。
謹獨
人不睹不聞而己所睹聞之時也。
通論二章
專以睹聞二字眼目
故曰。
幽隱之間。
他人所不見而己所獨見
細微之事。
他人所不聞而己所獨聞
文意語勢
不得不對待
今若易聞以知。
則恐語甚歇後
照管收拾矣。
未知如何
 呂氏正惟虛心以求之。
庶乎見之云云
程子深斥其說曰云云
朱子亦深攻呂說曰。
是又別以一心而求此一心
見此一心
豈不誤哉。
朱子序文亦曰。
心之虛靈而已
而又却喚人心道心作二者。
何也。
人心道心
自大舜立爲名目
其實只是一心
二者之者字。
心字有間
喚做二者於人心道心之下。
便似有二心
至於必使道心爲主人心聽命
所謂人心
又似判有一心爲客爲命於物者矣。
似非一心也。
且察夫二者之察。
孰察之也。
守其本心之守字。
是孰守之也。
必使道心之使字。
是孰使之也。
察與守與使。
謂人察之守之使之。
非人自察之也。
心察之
也。
非人自守之也。
心守之也。
非人使之也。
心使之也。
然則人心道心之外別有一心能察能守能使也。
是却有三心也。
竊謂此疑甚精。
此義儘要商量
理氣合而爲心。
故其知覺發處。
從義上去
或從形氣上去
人心道心之名所以立。
然亦不齊頭而偕發。
幷轡而聯行。
其所感而互有發見
則不害爲本體之一也。
試就一事言之。
如可怒之事。
感而其知覺動焉。
(卽所謂人心
)且姑置此念(卽程子所謂遽忘其怒)而以(卽朱子使字之意。
不必費力看。
)心之本體權度
(卽所謂道心
所謂道心爲主
此時
人心在姑置一邊
無二心之病。
)審察(卽朱子察字之義)其所發之怒。
或是或非。
或過或不及
於是去其非而從其是。
約其過不及而主乎中。
(卽朱子守字之義。
所謂人心聽命道心
)卽此一事之間。
條緖多端
其次施措
只是一心運用
但隨其地頭而異其名耳。
道定性書末端
朱子黃商伯論未發已發處。
說此意明甚
幸乞勘照。
所引程子語。
朱子觀心說。
恐偶失契勘
 
訓致中和之致曰推而極之。
或問用力推致云云
章句用力二字
聖人無事用力歟。
竊謂此章皆爲由敎而入者設。
故專說學者事。
章句自戒懼而約之
謹獨而精之等語。
可見
推極二字
已有用力之意。
聖人分上用不得也
 朱子赤子心已發之說曰。
孟子所指赤子之心
純一無僞者。
乃因其發而後可見
若未發則純一無僞
不足以名之。
未發時只是而已
一與無僞
克治上做去故云歟。
竊謂赤子之心
飢便啼喜便笑。
全是眞情
一毫詐僞
故曰純一無僞
若未發則只是寂然不動。
鬼神不能窺其際者。
純一無僞
不足以名之也。
朱子曰。
未發時僞不僞。
皆不可見
不特赤子如此
大人如此
今以純字爲可以之而一與無僞不可
則非朱子之意。
一則純也。
無僞申言純一之義。
今以一樣語。
作兩截看。
且以一與無僞
爲從克治上做去。
似非文義
未知如何
 
程子明鏡止水之喩。
朱子兼未發已發言之。
愚意明鏡止水
似屬未發。
到發時已動。
鏡照水流
於明止之義。
些有未襯歟。
竊謂明鏡高懸
姸媸莫逃。
止水無波
天雲交映
明鏡止水體用
不必流照二字換却然後方爲已發之用也。
斯義也。
退甫嘗言之。
極似簡明
未知執事以爲如何
 程子蘇氏之問曰。
善觀者不如此
却於喜怒哀樂已發之際觀之。
朱子程子此語。
語雖要切文意不能無斷續。
其義可得聞歟。
竊謂程子之意。
蓋謂未發之前不可尋覓
只就已發之際隨事觀省
不使有過不及之差耳。
此其語意非不深切
而但其文義簡短
前旣不言未發不可觀之意。
而後不言發後所以觀之術。
驟而讀之。
未易領其旨趣
朱子云云。
語類有曰楊呂諸公
求之於未發之時。
伊川又說於已發處
如是則全無放下底。
今且四平著地。
放下湛然
一毫思慮
及事物來時。
隨宜應接
當喜則喜。
當怒則怒。
喜怒哀樂過了。
此心湛然
還似未發時一般
若只於已發處
則是
已發了。
又去尋已發。
展轉多了一層
却是反鑑。
看來此語。
只說聖人之止。
如君止於仁。
臣止於敬
就事上說理。
不曾說得未發時心。
後來伊川亦自以爲未當云云
據此朱子以此文義
爲有可以商量矣。
未知如何
 訥丈嘗曰。
中庸周易。
表裏之書。
學者熟讀中庸
兼取周易玩占
平居事皆得中
遇變免於刑戮
此說如何
竊謂易庸表裏
固當。
然日用工夫
精思審處
只看道理如何
莫問外來禍福利害
便是素位而行。
便是依乎中庸者。
刑戮
君子之所惡。
然義所當蹈。
有時不必避。
意外倘來
有時不能免。
盡其在我者。
則亦無適而非中。
所謂隨時從道也。
孔子南容
此是論人之法。
學者以此爲心。
則恐其所謂時中者易墮於占便宜徇私欲矣。
愚見如此
乞賜砭回。
 朱子不將三代以下君子小人
言某爲君子而中庸
某爲小人無忌憚。
淺陋不能無憾
若於國朝先輩
等爲言則妄矣。
就中朝明元以上人物見於經史者爲言
是又格
致之工也。
鶴峯論人君子無忌憚之說。
君子亦有無忌憚者邪。
君子無忌憚。
是別成一義於子思書之外。
中朝人物言之。
亦有可擬者邪。
翁嘗謂翁曰。
天下無無弊者。
學問亦有弊。
顯然爲惡底人。
人皆惡而遠之。
中實爲惡而外儒術以文之者
人亦認爲學者
被他瞞過。
豈非學問之弊歟。
翁曰。
君言亦有激而發。
此等人。
不曾學問之過。
學問豈有弊歟。
所謂中實爲惡而外儒術者。
隨處敗露
是亦惡人而已
中庸所謂小人無忌憚。
與此有間
小人云者
不至顯然爲惡。
特其氣質駁雜
不正分數者便小人也。
天下事多似是而非者。
此等人氣質。
偏於無實見得
而便把似是而非爲是底。
叫噪爭聒。
必勝之心者。
無忌憚。
所謂君子無忌憚者。
君子
其資才甚高。
見識甚敏。
於道雖行處疎而知處透。
世人循塗守轍者。
不滿於其半眦。
有由反古之心。
而不知此般意思
由學問未醇。
有以坐之。
遇事每欲人之從我。
自高卑人
常好新。
便
無忌憚邪。
弊端言之。
小人之無忌憚
其弊反小。
君子無忌憚。
其弊有不可勝言
以上朱子說斷之。
此君子是君子而處不得中者歟。
心學言之。
其去小人
一間歟。
竊謂小人之無忌憚者。
蓋其用心不正
與君子之有德者不同行己恣肆
又與君子之戒懼相反
今以駁雜不正分數小人
則與章句所謂小人之心者不合
似是而非爲是而有必勝之心者爲無忌憚。
則與章句所謂肆欲妄行不同矣。
君子小人
設心有善惡之殊。
故其制行有敬肆之分。
不可如是罪重而罰輕也。
金先生君子無忌一轉語
未及承見。
不敢臆爲之說。
弊端大小
固如所論。
然亦當原定罪
不可一例勘斷。
小人一間
恐亦非君子恕人之論。
不可本心之無他而不責其貽弊之罪。
然亦不可以爲弊之大而不究本情故失
於此平心舒究
不使相掩
方是君子論人之法。
君子以之自治
則其心法之嚴。
不得不如來諭之云耳
所以茅山者。
辭簡而義嚴。
溫乎有德也。
誦而味之。
覺遐起執鞭之願。
然亦但說學問之無弊而不言有時而或弊。
無弊之不當廢而不及乎雖有弊而不可廢也。
學問固爲無弊。
聖賢時制事。
其跡有時不同
小人往往竊以私濟其姦。
自是竊弄者之罪。
學問何事
食者有時而噎。
然不可以追咎始爲飮食者。
不可因此閉口不食
但當細嚥而徐下咽耳。
豈可預憂小人盜弄而自廢其當爲之學。
借使無此。
小人巧黠百端
豈無所藉以成其姦哉。
 
小人之反中庸
漢之胡廣
唐之呂溫柳宗元云云
呂,事有認作中庸
胡公語邪。
竊謂柳子厚呂溫文曰。
宗元幼雖好學
晩未聞道。
洎乎獲友君子
乃知適於中庸
去邪雜。
顯陳直正而爲道不謬。
兄實使然云云
疑或指此。
 中庸中實中和義云者。
文義言。
則當曰中庸之中。
文勢言。
則當曰中庸之庸。
上論庸和而結處却言中
語勢不相包。
且庸是平常之意。
平常非和邪。
竊謂中庸之中。
不偏不倚過不及得名
故包得和義其中
今以庸言和
雖似近之。
庸之爲義。
亦貫未發已發而言。
如曰大本達道
皆是平常道理云爾
今只以訓和。
則中與庸便相對各自一理矣。
 道之不明不行
分屬知愚賢不肖
或問論之詳矣。
(止)至於說賢者以刻意尙行
驚世駭俗
則恐欠十分著題。
賢者品數不齊
仁厚慈良者。
潔淸儉嗇者。
而必以刻尙驚駭爲言者。
將言能行君子所不必行之義故然。
然終似小偏
如何
竊謂賢者品數固不齊
然此就賢者過之處說。
故以刻尙驚駭言之。
仁厚慈良
近於中正
潔淸儉嗇
稍涉過底分數不若刻尙驚駭之甚。
故就重處言之。
語意不得不如是也。
 第六章集註執用兩端
擇之審而行之至。
無不中。
無事於擇而謂之擇者。
何也。
夫子好問好察隱惡揚善贊舜者。
學者不識所以大知
借此爲辭。
使學者所用工。
朱子擇之審爲解者。
一串意思歟。
竊謂孟子曰。
舜察於人倫
又曰。
耕稼陶漁
無非取於人以爲善。
此必有實事指擬
聖人生知安行
無所用力
然其舍己好問之心。
樂善邇之意。
依然故在。
若謂我已至聖自任睿智
則烏在其爲大智也。
今曰聖人無事於擇。
非所以語夫舜。
而又曰借此爲辭。
姑使學者所用工。
則又非所以語孔子也。
無事於擇者。
只謂不如學者用力推度
非全無猷爲
如游氏絶學無爲之說也。
孔子亦因其實是事而引之。
敎學者。
非爲學者不識夫舜而假借無實之辭以立論也。
且曰擇之審而行之至。
無所用力之意。
亦可以默識矣。
下文能擇能守者。
地位不同矣。
亦何必深疑哉。
(語類
論此意甚明。)
 於善之中而執其兩端
量度取中云云
有善過中
不及於中者。
故執其兩端而用其中
似是善而過。
善而不及之端。
不必遠引東西厚薄千金萬金之說。
竊謂事有大小厚薄所謂中者亦隨而不同
如事之極大則隨其大而應之。
事之極小則隨
其小而應之。
所謂中也。
遇事合大者而嫌其過於大。
折其半而應之。
事之合小者而嫌其不及
倍其半而應之。
其所謂中者。
半上落下
不能十分盡善之道矣。
東西千金之說。
偶引一兩事。
發明此義。
未知執事何惡於是而欲廢之也。
 天下爵祿白刃
朱子曰。
中庸便是三者之間。
非是別有一箇道理
只於三者做得恰好處。
便是中庸
中庸便是三者之間云者
以三者似知仁勇故云歟。
非是別有一箇道理云者
又專以三者爲中庸
三者豈中庸也哉
恰好云者
胡雲峯所謂管仲晨門召忽相反者是已。
然則伊,傅,,召之均天下
閔子之在汶上
比干刳心
便是中庸
三者之外。
更無中庸歟。
竊謂中庸非是別有一箇道理
只是處得恰好
平常不可易底便是
此三者。
使其處得恰好便是中庸
如所引伊,閔子比干之類是也
故謂此三者便是中庸則不可。
(此賢知者過之。
)而謂三者之外別有所謂中庸則不可。
謂三者
之處得恰好便是中庸則可。
而謂三者之外更無中庸則不可。
(中庸之道
無物不在
不可限於三者也。)
 游氏其斯以爲舜則絶學無爲矣之說。
楊氏有能斯有爲之者等說。
朱子老佛之餘緖。
二子之說。
未見全文
未詳語意耳。
竊謂游,楊之說。
見於或問者。
太略。
然卽其語而究其意。
二氏皆於中庸不可能上。
推演意思出來
故謂中庸之道
極於高遠而非學之所可到。
出於自然而又無所事於
孔子所稱其斯以爲舜乎。
玩味語意則地峻絶
氣象從容
絶問學之工而無作爲之跡也。
(此游氏之意。
)若以中庸可能底物則必有爲之者
纔著爲字。
便是涉乎人爲而違於道矣。
只是天下固有之理而行其所無事焉。
夫何能之有哉。
(此楊氏之意。
)蓋其意欲極言中庸難能
而曰絶學無爲
佛氏捐書內照之餘也。
曰斯有爲之。
老氏守雌無爲之緖也。
(老佛不必分。
語脈相似
云爾
)夫子所謂不可能者。
蓋謂中庸之道
義理精微極致
非如三者之資近而力
勉者所可強而到也。
且曰擇乎中庸
未嘗絶學矣。
拳拳服膺
未嘗無爲矣。
擇之審而守之固。
至於義精仁熟
所謂中庸不可能者。
倏然而在我矣。
非眞以爲不可能也。
 抑而強與
陳氏謂學者之強也。
下文四強哉。
照應此句。
雲峯胡氏謂和不流。
是說成德君子
參以二說
子路果造四強之域而足當成德之稱歟。
子路行行
已欠寬柔不報底氣象。
其死衛難
却是死而不厭底事
子路僅得爲北方之強而不足南方之強。
則四強之強。
恐著不得矣。
所謂抑而強者
言非南北之強而別有汝所謂強者
學問未醇氣質未盡變底強也。
竊謂子路好勇未必純於義理
故夫子告之以此
以抑而進之。
言此四者。
汝之所當強也。
子路已造四強之域。
夫子何必告之以所已能。
因此而謂抑而強與者。
別有所指而非四強之謂。
則恐有不然也。
且以子路爲僅爲北方之強。
則恐又未然
蓋其氣質行行
近於袵革之勇。
然見其告過則喜。
共敝無憾
得升堂之褒
而起從我之歎。
則其地位儘高。
氣象儘好
死於衛難
只是擇義不精
不知食輒之祿爲非義。
然亦守食焉不避之義。
結纓一節
易簀無甚優劣
則與北方強徒尙氣任質全不識義理者。
何可並日論邪。
 第十一章曰。
舜知也。
顔淵仁也。
子路勇也。
子路之勇。
不足與於三達德
章末四強哉。
方是達德
子路特起語歟。
竊謂四強。
夫子所以子路子路之所受用者。
子路之勇。
無不可也。
 
小註曰。
仁勇三者。
皆此性之德也。
中庸之道
率性之謂者也云云
性中只有仁義禮智而信亦具於其間
爲性之德。
中庸但拈出仁智於五者之中。
又却添所無之勇字。
立爲名目
何也。
以五德言之。
近於義而不曰義而曰勇。
豈以義屬陰。
陽剛義故歟。
抑性中有仁義禮智信。
又別有所謂勇者歟。
竊謂子思立言本意
只就造道進德上說
故設此幾箇字。
使人所以擇守強勉之工。
非就五性之中拈出而添加之也。
五性者。
本具之理
也。
三德者。
體道之工也。
曰仁知。
就行上說耳。
朱子所謂能與所能之別。
所指不同
地頭自別。
然性無不該。
衆理涵具。
推而言之。
勇亦豈是性外之物。
潘氏之說。
亦自不妨
因此欲就性中求勇字。
則恐又過矣。
蓋勇固近於義。
然謂不曰義而曰勇。
以義屬陰而欠剛陽之德則不可。
義者。
只是裁制斷決而已
不可施於勉強進爲之工也。
勇固不外於性。
然謂仁義禮智之外別有所謂則不可。
仁義禮智。
該盡一性之德。
不容更有一理別立於四者之外也。
大抵勇字。
從用從力。
是用果敢意思
理則本乎性而其質則屬乎氣。
配以道義則爲義理之勇。
不配道義則爲血氣之勇
若勇便是性。
豈有道義之理邪。
上文聖人處。
不賴勇而裕如
則亦可見矣。
 游氏七聖皆迷之說。
用誠誕矣。
異端家說。
先儒取用甚多
活潑是佛語。
程子借用以明道體
七聖之說。
何不借用邪。
竊謂活潑
借明道體之流行。
抱卵
借明存心節度
此等無害七聖皆迷之云。
則於文
無所當。
義理有害
所謂聖人不知不能者。
言道無窮
聖人容有不能盡爾。
豈謂無方體無思爲。
莊氏之所云哉。
是則其所惡者。
不在於引莊氏而在於其說之無稽也。
 天地之大。
人猶有憾。
愚意亦謂聖人則或有所不不能
至於天地
豈有所不足者乎。
天地儘大而人自有憾。
及見或問
楊氏已有此說。
其言曰。
人雖有憾而道固自若。
道者理也。
天地之理。
不以人之有憾而不自若
朱子謂其失愈遠。
然則眞有所不足歟。
以天不能載。
不能覆。
寒暑各殊。
天地之偏。
然自有陰陽高下定形
四時相推
此理也道也。
元亨利貞
一則固偏。
而亦能貞復元
非偏也。
矦氏所謂問禮問官之類。
朱子收入章句
未知禮與官果是至處歟。
愚見以爲居室之道。
愚夫婦之所知
至於化化生生之妙。
聖人亦有所不知矣。
所不能。
孔氏三世出妻之類。
不然
何必愚夫爲言而繼說聖人所不不能邪。
莫能破之破字
愚意破者劈而兩之之意。
云者
至理微妙極處
猶有倫。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是歟。
毛是小之極。
棘端刻猴者。
猶可劈而兩之。
其至小而甚於毛者。
非人功所破之云邪。
竊謂以聖人爲有不知不能天地無不足。
則是判天地聖人二致
恐亦非義理
蓋此章極言道體之廣。
無內而大無外
其近者則人皆可知可能
而及其至則聖人天地
亦容有所不盡處。
今只曰天地儘大而人自有憾。
則人見天地之儘大而何故有憾。
其憾則必見其有不足處耳。
楊氏祁寒暑雨
不易其節。
爲人猶有憾。
則此固非人之所憾處。
而又謂人猶有憾而道固自若。
則又烏在其天地之猶有不能也。
生成覆載
皆道也而天地不能兼之
寒暑災祥
往往不得其正。
盲風怪雨
夏寒冬熱
不免小民怨咨
則是氣化推行
天亦不他何。
非不而何
今以元貞之不偏爲言。
則初非朱子意而反有近於楊氏之說矣。
蓋道大無竆
故其粗淺處。
聖人亦容有所不知。
引問問官
所以明道之至大。
無所不在
非以禮與官便爲至處也。
至謂夫婦化生之妙。
聖人亦有所不知。
則亦
恐有不然者。
易之歸妹
永終知敝之象。
大傳垂化構精之訓。
聖人所以知化生之妙者蓋如此
於此而有不知。
非所以爲聖人矣。
三世出妻
聖人所不能者。
無不可。
以此章爲專就夫婦上說
則有不然
其言夫婦
蓋就居室近處而言。
愚夫愚婦
一能勝予。
匹夫匹婦
不獲自盡
豈皆取義夫婦哉。
上言費隱之道而却專就夫婦上說
則成甚文勢
成甚道理
下天地有憾。
鳶飛魚躍
無頓處矣。
破字只是劈而兩之之義。
然其引毛猶有倫。
無聲無臭則恐不然
子思之言毛者。
取其雖小而亦有形爾。
全取其至小也。
所謂無聲無臭者。
統論道體微妙
在此章則所謂費隱
所謂大小者皆是也。
不可專就語小莫破上說也。
 聖人忠恕
以誠字仁字言之。
忠之極處是誠。
恕之極處是仁歟。
竊謂朱子曰。
聖人之忠則固誠之發也。
聖人之恕則固仁之施也。
然曰忠曰恕。
則見體用相因之意。
曰誠曰仁
則皆該貫全體之謂而無以見夫體用之全矣。
今當以此語斷是疑。
未知如何
在上不陵。
在下不援。
愚意不援易。
不陵難。
不援。
鄕黨自好者。
或可以能之。
若處隆赫之位。
能不驕不陵。
素位君子
不能矣。
竊謂此因所遇各異。
不當優劣
然處富易而處貧難。
順境易而逆境難。
鄕黨自好之不援。
亦是平平可堪之事。
阨竆之甚。
禍患之逼。
轉觸捩覆。
桎梏箠楚
則當此時
苟有攀援之勢。
能不引手開口者鮮矣。
縱不太作形跡
心裏泰然
全無恨憾之意否。
此則又有甚於處富不陵者之事順而勢易。
程子曰。
學者學處患難
富貴榮達
不須學。
亦此意也。
 居易俟命
君子事。
所謂易是至不易
何如以至於易邪。
竊謂患難貧富。
晝夜寒暑之道也。
君子夷險憂樂
所處者皆平常無艱險。
其所以至此則無他道焉。
格致硏究極明理之工。
祇愼畏懼而嚴持身之法。
懲窒遷改之工。
不懈日用
修省忍之方。
益篤造次
養氣而配道義足以無懼。
樂道而忘勢利足以無求
經歷之久則所存者益熟。
操慮之深則所守者
益固。
一切患難憂戚死生貧富。
無足以動其豪髮
而我乃各隨其分而應之。
其所居。
豈不平常而易順哉。
自他人觀之。
則見其甚難而極苦耳。
 父母順矣乎順。
解作安樂之矣。
樂字於順字。
微似一位
何則
樂則猶有心。
順則都無事。
如何
竊謂樂字。
不必手舞足蹈然後爲樂
安處便是樂。
上文說和樂且湛。
樂爾妻孥
父母獨無樂底意思乎。
此等處。
且當見成說。
玩味尋繹
不必如此費力看也。
且愛說有心無心
亦恐有病。
只是活物
不可都無思慮
都無作爲
但當無邪妄爲耳。
儒釋分界處。
幸乞垂照如何
 鬼神章。
說天地陰屈伸之妙。
若人鬼則與此不同却說祭祀於此章。
恐硬。
然此則陳氏已言之。
其曰使天下之人之使字。
尤所未曉。
祭祀子孫不忍之意。
祖考精神使之然歟。
使字之義。
分明指敎
竊謂人鬼亦是天地陰陽屈伸之氣。
非別有一
鬼也。
祖考所以祖考
亦得是天地之氣以生。
而及其亡也則其所具之氣。
已化而無有
然其傳於子孫者。
日生生而不息
子孫其所受於祖考精神而致其誠敬
則精交氣感。
必有昭著發見於上而不可掩者。
然則卽此人鬼渾同
天地陰陽屈伸之妙。
未見其有硬於此章之義也。
使字之義。
當於發見昭著體認
不成全無是理。
而但以子孫不忍之故。
虛作此無實之禮也。
未知如是看。
如何
 朱子悽愴之義。
漢書神君至其風颯然以明之。
之無狀。
祭祀之際。
未嘗自家精神感召先靈
無怪乎其不我降顧。
孝子孝孫之盡誠致神者。
果有颯然之異歟。
竊謂朱子曰。
祖孫一氣
極其誠敬
自然相感
又曰。
子孫未絶。
此氣接續亦未絶。
蓋人死其氣固散。
然亦不應頓盡。
亡以漸而又復
復以招魂
主以依神。
其未盡散之餘氣
得以接住依附
子孫又其精神氣脈之所寓。
祭祀之時。
致誠專精
飮食血肉之屬。
承藉而灌酒焫蕭
求諸陰陽
則其已屈之
其所感召而有
洋洋來伸之理。
精爽必有昭著於上者。
所謂昭明焄蒿悽愴
所以形容洋洋發見之意。
實有是理而非虛語也。
 語錄鬼神事。
伯有彭生
寃結不解作怪之類。
若人氣至則
氣散則死。
常理也。
何嘗堯舜做鬼云云
之死者無做鬼來之理。
其歆格者。
由子一氣之感。
非子孫蓄誠相感
則宜無異事。
而有一童子墜木。
近廟
廟中有撲激聲
開廟審之。
童子之母主脫櫝。
在窓底。
是其精神驚動
效異如此
此非童子有心而其母之靈相如此
何也。
竊謂此當與上所論參看
蓋主以依神。
其氣未散子孫又一氣相關
猝有慘禍當前
自然得神靈。
往往有異應。
於此尤見其精爽功效處。
然亦不必每事盡然耳。
 神之格思
不可度思。
矧可射思。
眞聖人語
先言格思
不敢遽言可度而曰不可度。
又下矧字於可射之上。
始示可必意而旋示不可必之意。
旣示不可必之意而以不可必可必兩意結之。
先靈依俙彷彿之間。
質言其有而有之意自著。
不敢質言其無而無之自見
若無若有。
怳惚難狀。
嗚呼
爲此詩者。
其知鬼神乎。
竊謂此一段
善說出鬼神情狀。
形容聖人氣象
說得似涉委曲
不自在之病。
未知如何
 父作子述。
王季作而武王述之。
作指有志翦商
肇基王迹之謂。
王季之謂也。
述指纘緖繼志
奉辭致討之謂。
武王之謂也。
文王則處父子之間。
服事有殷
樂天聽命
旣無肇基之憂。
又無致討之憂。
無憂者莫文王也。
語類有曰文王自下落來
不識文王心。
心有所待則便經營
經營便是有憂。
文王處商周之際。
只是無心
無心無憂耳。
若夫君子有終身之憂。
望道未見之憂。
以此言之。
堯舜禹湯文武周孔
均之有憂。
文王獨無憂。
易曰。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其當商之季周之興邪。
此指文王也。
獨於天命之際。
祖子三世
祖與孫有憂而文王獨無憂。
其唯之唯。
是就他三代說。
註家以瞽,鯀,朱,均爲言
而曰堯舜俱有憂而文王獨無憂。
是以
子賢不肖言之。
於義恐未精矣。
如何
竊謂無憂二字
註家說極淺。
今此看破有力
說得文王無憂處。
恐有未盡然者。
蓋周自公劉太王
肇基王迹
文王王業垂成
天意將歸
天下三分之二。
使有一毫自利之心。
天下反手也。
服事有殷
盡其臣人之節。
所以至德也。
然四十國來歸則受之。
虞芮質成則受之。
所有天下三分之二。
皆叛商背君之人也而皆受不辭
蓋其意固無心於伐商代天命自歸
人心自來
則亦無必辭之理。
語類所謂待字
微有痕迹
然其大意則固善形容矣。
朱子曰。
文王若無心於天下
三分之二。
亦不有矣
又曰。
文王固高於武王泰伯又高於文王
可謂文王心事矣。
又曰。
文王公劉大王積功累仁。
至於文王
適當天運恰好處。
所以無憂云云
可謂得無本旨矣。
未知如此看。
如何
 自期以下
諸矦絶。
大夫降。
貴賤言之耳。
下鄕先輩
庶叔父母降服之禮。
似依此立例。
其書雖不傳
不可以爲法。
而此事或不
大段無謂歟。
竊謂此禮是非
未可知。
大夫降。
自是周制
不見行而獨於嫡庶用此例。
恐非朱子不用殷祔之意。
禮疑從厚
恐未至大失也。
如何如何
 宗廟條。
廟主在本廟室中皆東向
及其祫于太廟室中
則惟太祖東向自如
昭列北牖南向
羣穆列於南牖北向
南向者。
取其向明而謂之昭。
北向者。
取其向幽而謂之穆。
此說恐未安。
立名之義。
當取久遠經常者爲之。
向明向幽。
祫祭一時之位。
不以立義
本廟之制。
又皆東向
則與向陰之說相背
不可爲訓也。
新安陳氏謂昭在左爲陽。
穆在右爲陰之說。
大煞分明
如何
天子生而南面
廟主似皆向南而皆東向者。
何也。
竊謂兩說皆存。
方似兼備
然以左右陰陽
陰陽幽明
展轉取義
頗涉迂晦
或者行祫之日。
見其向明向幽之義。
昭穆稱之。
而因以爲在廟時通號
未可知耳。
生死異向。
恐生取向明之義。
死取居尊之意。
神道以西爲上故也。
未知如此看亦得否。
 
宗廟位數。
說者多是。
劉歆朱子
以爲云云
我國士大夫
皆祭四代
則已失大夫三廟之制。
而其有不遷主者
又祭五世曰。
以不遷之主而祧高祖
則非國家許置不遷位之義。
皆祭五代
則便五廟也。
然則天子法當九廟
諸矦法當七廟歟。
竊謂古者廟各異宮。
故祭三代者。
不別立高祖
祭時旋設位
訖而除之。
程朱旣以高祖有服不可不祭
而今不異宮。
排安四位一室之內。
不可以此爲失三廟之制也。
不遷一節
實有難處
曾見沙溪說。
高祖當祧。
別廟以避祭五之嫌。
而旅軒先生不遷不當四代之數。
恐當從此說也。
如何
 社則自矦國以至於庶人
各有社。
上下通行也。
社旣祭后土
庶人之社。
皆祭后土歟。
所謂里中雞豚社
皆爲祭地而設歟。
竊謂記月令。
仲春元日命民社。
郊特牲曰。
唯爲社事單出里。
據此古者里各有社。
以祭其土之神。
後世其禮遂廢而里社之名猶存。
意或古者祭社之日。
一里之人。
盡出給事
因以所祭
公元626年
之餘。
飮食醉飽
後世鄰里聚會相與燕飮之所。
亦通謂之社。
至如所謂白蓮社
則又以其往來修好而名。
豈亦其遺意歟。
(按。
唐高祖九年初。
令州祀社稷。
士民里閈
相從立社
各伸祈報
用洽鄕黨之歡。)
 故君不可以不脩身
上接所生也之下。
則不可以不知人之人字。
似與仁者人也之人字相應
何則
孝弟是仁之一事
然爲仁必自孝弟始。
則仁莫大孝親
不過盡人道。
人道莫切於事親
其曰思事不可以不知人者。
仁者人也。
思事親。
不可先知人道也。
道原於天。
欲知人道
不可以不天理
是先說率性推原天命之意。
章句所云欲盡親親之仁。
必由尊賢之義者。
似欠襯貼
其解知天亦然
竊謂上言爲政在人。
仁者人也二節
以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承之。
則是通結二章之意。
非專接禮所生也之下也。
且此章以身親人天對待立說
於此獨以人道言之。
則是使得人字虛而不與身親者對矣。
上文所謂也者
指人
身具此生理者而言。
亦非泛言爲人之道也。
夫人天理
只是一事
故知人道
便是天理
無階無次第無工夫
孟子曰。
知其性則知天矣。
一則字。
可見其義。
今曰思知人道。
不可以不天理
是人道之外別有所謂天理者而必藉知天之工。
以爲悟道之階也。
故此人字。
作人物之人字。
然後上與身親者對而下與知天者通矣。
 三知三行
或問困知勉行曰。
昬蔽駁雜
天理幾亡而後反之者也。
章句曰。
知恥非勇
足以起懦。
小註
朱子引舜人我亦人。
知恥事。
然則知恥
顔子事。
而纔近於勇而不及昬蔽駁雜者歟。
章句或問
似相矛盾
何也。
竊謂朱子所引孟子說舜人也我亦人也。
爲法天下
我猶未免鄕人云云
此與顔子所稱舜何人我何人云云者。
文義懸絶
地位不同
執事偶失契勘也。
知恥固勝於昬蔽駁雜者。
然但知不善可恥不及眞知而爲己有。
與天理幾亡而能反之者。
虛實不同矣。
章句或問
未見其矛盾
未知如何
 體羣臣之體字。
無乃禮之誤歟。
下士報禮重之禮字。
尤似有力。
區區蔑裂之見。
生疑章句已妄矣。
而又敢生疑經文
則誠妄之妄矣。
老境看書
一字不敢放過
曲生意見
有懷無隱
或原其求解之心而恕其僭妄之罪邪。
竊謂此一條
不敢聞命
大抵聖訓至嚴
義理
且當依印行本誦讀
見成說。
思量反復
體驗久久
自有融會處。
借使終未信及。
他處道理尙多。
一生不盡
一生不竆
我乃俛首企及不暇
豈有心情暇作閒言語思慮邪。
竊恐無益於事。
所以害夫守經信古之義則甚大。
未知如何
唐突求敎
語涉僭易
然前已屢蒙寬恕
許貢狂妄
不敢有懷不盡
自阻於好問之下。
伏乞鑑照
 或問不信朋友不獲乎上之義曰。
不信乎友。
志行不孚名譽不聞。
故上不見云者
恐非本旨
大抵此段兩節
似不襯貼
愚竊以爲上下之間。
情志相孚
然後可以
獲。
情志之孚。
以有誠。
朋友有信者。
故曰不信朋友
不獲乎上。
信於朋友者。
又非然諾詡翕者之所能。
必其人孝謹然後能之。
故以順親爲信於友之本。
名譽外物
誠信不孚
則雖名譽日聞而上不之信。
季布之於文帝也。
竊謂此章文法。
上因乎下。
故其用工處。
在下句。
而上一節
皆爲效應
志行不孚
名譽不聞。
就信朋友上說
故其語勢如此
志行孚於友。
則其獲於上者。
亦此孚信
朱子之意。
已包得執事之說矣。
名譽之聞。
夫子所謂在家必達
在邦必達者。
自古國家用人物論人望亦何限。
不可謂無此理也。
李星湖家禮疾書
 以所後父爲義服
開元禮始。
今世子是繼後
又或父是出後者。
爲其子皆不服斬
問之則曰。
旣是繼後
則乃正而不體
嫡子之例也。
不爲其子斬。
而卒乃以家禮義服爲證。
愚按其說出於孔穎達禮疏。
談經豈不難哉。
爲父三升衰。
爲母四升衰。
禮也。
斬衰義服三升半。
齊衰義服六升
今旣爲其子而
制服
親父有別。
已是大駭
而爲世叔父母正服五升
亦禮也。
出而爲世叔父母之後者。
反降五升正服而爲六升義服
似無此理。
子旣如此
則父亦當相報如此
兄弟之子
正服五升
兄弟之子爲子而反降在六升
不得不爲後者
寧有是乎。
家禮之文。
不過書儀未及改正者也。
禮疏所謂養他子爲後者。
分明出於開元禮養爲後之文。
本指異姓而言。
不然
三禮文字
豈復有養子養父之稱乎。
出後之禮。
爲宗也非爲養也。
目之以養已鄙俚
不可繼後當之也。
魏晉以後四孤之論。
諸儒異說
庾蔚之曰己族無所取後而養他子者。
與父命後人何異
此又唐典所由本。
而孔氏參混於註經文字。
至使後人錯看。
不得敍其天倫
可勝歎哉。
公元1400年
今之議所後長子之服者。
每以正而不體養他子爲後不得三年之說爲證。
然終覺有未安者。
星湖所論。
極有證據。
足以世俗流傳之誤。
且有一說焉。
父之爲長子三年
將以繼體而傳祖重也。
夫旣繼體傳重而其服之也。
徒以己出與
否而異斬齊之制。
則是所生之恩反重。
繼體之義隱。
傳祖之禮輕矣。
恐其不然也。
當詢于禮家。
姑識之。
公元1749年
論追後成服行練祥之疑(己巳)
  遠遊在外聞喪有先後則追行練祥
朱子曰。
親喪
兄弟先滿者先除。
後滿者後除。
在外聞喪有先後
○答曾無疑書曰。
令兄喪期
於禮聞訃便合成服。
當時自是成服太晩。
固已失之於前。
然在今日祥練之禮。
却當計成服之日。
至今月日實數爲節。
其間忌日
却須別設祭奠。
盡人情耳。
 按上一條。
在外聞喪有早晩而異先後除者也。
下條
謂聞訃便合成服。
則是旣聞喪而或有故
未卽成服
如今人之爲。
故責其太晩而失之於前。
不可遠遊聞喪在後追服者當之也。
此書。
曲折明備
情文周備
當爲處變者之三尺也。
  雖有故不卽成服
被髮哭擗。
深衣行素
已盡初喪節次
儀禮經傳奔喪
親喪哭易服遂行
入門再變
服。
後四日成服
 按。
奔喪哭踊易服。
在家無異
然其變除之節。
當以到家成服之日爲準。
不可哭踊易服之故。
只計聞喪之日也。
在家久未成服者。
亦當倣此。
喪服圖式
始死變服
十五升白布深衣上衽
○崔氏變制
自始死至成服
白布深衣不改。
又曰。
齊衰以下
其服皆白布深衣
喪服
公子爲其母。
練冠麻衣
其妻麻衣
(註。
麻衣者。
小功深衣
小功布。
卽十五升。)
 
按。
深衣只是承衰中衣
古者居心行弔
用是服。
豈可以此而當受服乎。
  不以忌日除服
追行練祥
極未安。
情理罔極
喪服小記。
筮日
曲禮
喪事先遠日。
疏。
喪事葬與練祥
奪哀之意也。
非孝子之所欲。
但制不獲已
故先從遠日而起。
不宜急。
微伸孝心也。
○喪大記。
大夫士。
父母之喪。
旣練而歸。
朔日忌日
歸哭宗室
(註。
忌日
死日也。
宗室
適子殯宮也。
禮。
命士以上父子異宮。
)○家禮小祥
註。
古者卜日而祭。
今止用初忌。
以從簡易
 按。
古者卜日之法。
忌日雖在初旬
而先從下旬而卜得吉
則行練祥下旬
朱子特以從簡而用忌日耳。
不幸而追行者
不用忌日
初無未安之義。
又况朱子特許設祭奠以盡人情。
亦何有於罔極哉。
抑又聞禮疑從厚
公子傅爲其母。
請數月之喪。
孟子曰。
雖加一日
愈於已。
中月而禫。
朱子王肅爲是而猶從鄭註
今追行而不是也
猶不害其爲厚。
使其不追行而非也。
不幾於薄乎。
於此可以知所擇矣。
雜記
三年之喪旣顈。
練祥皆行。
(註。
今之喪。
旣服顈。
爲前三年者變除練祥祭也。
顈草名。
之鄕。
去麻用顈。
)○父母之喪將祭昆弟死。
旣殯而祭。
如同宮。
則雖臣妾
而後祭。
(註。
將祭
大小祥祭也。
)○曾子問曰。
大夫有私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
其除之也如之何
孔子曰。
有君喪服於身。
不敢私服
又何除焉。
於是乎有過時而不除也。
君之喪服而後殷祭
禮也。
(疏。
初乃爲臣君服
不敢爲親私祭
君服
除後乃可爲親行私二祥之祭。
以伸孝心也。
庾蔚之云。
今月君服
明月小祥
明月大祥
未有君服之前
私服小祥者。
君服後。
大祥而已
)○喪服小記。
三年而後葬者。
必再祭。
其祭之間。
不同時而除喪
(註。
孝子事故不得治葬。
中間練祥時月
尸柩尙存
不可除服
今葬畢。
必擧練祥祭。
但此二祭
作兩擧行
如此月練祭。
月大祥。)
 按。
喪禮有常有變。
四日成服
三月而葬。
朞而練。
再朞而祥。
其常也。
或有不幸迫於事故
不能如其常。
其所處者。
不得不出於變。
踰時而不葬。
則必葬而後除服
踰朞而不能行練。
則必追而練。
再朞不能大祥
則亦追而祥。
夫葬與練祥
皆有一定之期。
而葬不能常則練或退。
不能常則祥或退。
成服不能常而必欲膠守祥練之期而不可移。
未知其果合於處變之權矣乎
葉味道問賤婦喪母。
旣葬卒哭而歸。
繼看喪大記曰。
父母
旣練而歸。
賀雖令。
反終其月數
而誤歸之月。
不知尙可補塡乎。
朱子曰。
補塡
如今
追服意。
亦近厚。
 按。
葉妻歸遭母喪。
行成服之節。
特以未練經還。
不滿居喪之月而欲補塡其實數。
朱子猶許其近厚。
則今衰絰未成。
離喪次。
時月屢更之後
始乃追成喪制。
則表貌之飾。
至是而始備。
前月日。
便同初喪
當處以未成服之前
豈可深衣哭素而足其數也。
鄭寒岡答人書曰。
大功以下
當以月數
喪在晦時。
成服開初
則恐當以成服月數
當盡其月數
以後月朔日釋服
 
按。
大功之親。
不計始死而必準成實數
則以親喪之重而徒以被髮哭泣深衣之故。
諉以行喪已久而不追盡成服月日乎。
被髮哭泣深衣足以當行喪之節。
則持此而可以練祥
何必追成於過時之後
旣已追成。
則未滿月數而旋除。
果無慊於孝子之心乎。
不幸而過五六月或八九月。
又或在練月
或在練月之後
則亦將旋成而旋除。
或未受服直行練乎。
 夫四日成服
取生與來日之義。
周公
來。
未之或改也。
今人容易蹉過
有種窒礙
今擬勿拘事故
勿避疫癘
必以大斂明日成服
然後合情禮而免於後日難處耳。
主人若遘疾而未能服喪
奈何
曰。
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爲之拜。
主人有病而不能自強
使人扶之可也。
古今禮書如儀通典開元等禮。
其中變節
無所不有
獨無後成一段
可知此是鄕俗末失也。
 然則其或不察而行練於初忌。
大祥之爲之也當如何
曰是其旣往者。
不可得而復追。
方來者猶或可以善補。
宋寧宗初。
天子漆紗黃服
羣臣已易月無服
朱子上箚。
以爲旣往之失。
不及追改
將來啓殯發引
復用初喪之服云云
伯魚出母
期而猶哭。
孔子聞之曰。
噫。
其甚矣。
伯魚遂除之。
子路有姊之喪。
可以除之矣而不除也。
孔子曰。
先王制禮。
行道之人。
不忍也。
子路遂除之。
夫失於前而追於後。
君子之善補過者也。
亦不害爲雖加一日而愈於已者。
斷然之如何耳。
 
練祥則可追行矣。
禫則奈何
曰。
喪服小記。
三年而后葬者。
必再祭。
註。
已祥則除
不禫。
疏曰。
以經直云必再祭。
故知不禫。
禫者。
本爲恩念情深。
不忍頓除。
故有禫。
今旣三年始葬。
哀情已極。
故不禫也。
元禮
父母之喪。
周而葬者。
以葬之後月小祥。
大祥則依再周之禮。
禫亦如之。
若再周而後葬者。
以葬之後月練
後月大祥
祥而卽吉
無復禫矣。
其未再周葬者。
以二十五月練
二十六月祥。
二十七月禫。
註。
一月者。
終二十七月之數。
以此緜蕝焉。
其或可也。
(朱子曾無疑
亦言祥練不及禫。)
 追行大祥而與禫月偶同。
則行祥於是月而禫於月中
以應古者中月之制。
不亦爲從厚乎。
曰。
王肅說也而朱子是之。
則從之固好。
但練而祔。
孔子旣善殷。
朱子虞卒哭。
皆用周禮而祔獨行殷。
爲未安。
練祥禫之異月而祭。
尙矣。
元禮
未再周葬者。
二十六月祥。
二十七月禫。
(以終二十七月之數。
)再周而葬者。
祥而卽吉
無復禫。
(假如二十五月葬。
二十六月練
二十七月祥。
可以行禫於月中而猶不許
)與其創起而犯汰哉之譏。
不若守經信古之爲寡過也。
公元1762年
李學甫李景論心性未發已發。
(壬午)
性者心之理。
情者性之動而心者性情之主也。
性之靜也盛貯該載則存乎心。
情之動焉而敷施運用在於心。
然則其所發者。
性情之理。
而能發者。
心之靈也。
非心則不能以自發
故言性之發未發而心固在其中
心非性則無因而爲動。
言心之發未發而性亦包攝在這裏
中庸之論中和性情言。
而其發動之機則固心也。
程子之論寂感以心言。
其所具之理則卽性也。
(程子以寂感論中和
)景顔管攝者心而發動底性。
已發未發。
不可專以心言。
亦自無病。
語意之間。
或少圓活兼包之味耳。
學甫以爲性情不可動靜言。
不可性情動靜由於心之主宰
於義無害則固好。
但謂凡言未發已發。
雖以性情而實主心而言。
則恐未穩。
夫未發已發之論。
肇於中庸而直以性情
德言
曷嘗有心字來。
今謂中庸之言主心而言可乎。
朱先生論此義不啻多矣。
或就心而言。
或就性情而言。
心與性一而二二而一。
渾涵之中。
自有界辨分別之際。
亦不破碎
不可開成兩段也。
所引樂記程子論亦有商量
感物而知知者
固心也。
而上文以靜爲天性而動爲性之欲。
則不專以動靜爲心也。
觸其形而動於中。
感觸者雖心也而其中之動焉者。
性發爲情也。
以中爲指心而言。
則是心發而爲情也而可乎。
大抵兩家之說。
不甚相遠
專主一邊
會通合於一。
更就自家心性
密加涵養省察之功。
久久自有默然契悟處。
不可專靠講說以爲究竟也。
讀宋史
 留正,趙汝愚去就
留,趙二公
皆宋之賢宰相也。
建儲之議。
意竟不合。
留公全辭退之節。
趙公定策之業。
蓋其恩義有親疎之分。
是以其所處有去就之異。
然惜乎。
世之論者。
徒得其處地之不同不究議論源委
徒喜夫後日有成功而不復問
行事之有是非也。
方壽皇上賓光寢疾之日。
國無儲貳
中外洶懼
建嗣監撫之請。
不可一日暫緩者。
留公之反復陳奏
欲得而後已者。
亦可謂深得大臣扶危鎭國之道矣。
趙公者亟宜協心共力。
密贊此謀。
豫定國本
庶幾得以維繫人心
鞏固國脈
而及其君疾維幾。
終不可得以視事
然後徐議內禪之計。
蓋亦未爲晩也。
建儲之議。
尙未準旨。
而乃陰謀密計
急急欲爲禪位之地。
此其用心非不而或於時措之宜。
計慮非不至而未盡乎義理之正。
使其禪位之說。
一發於口而太后猶豫
大臣持難。
徘徊等待之間。
安知無伺釁逞兇之徒以一言媒孼於帝前。
則不趙公將何辭以自解也。
特以趙公之意全出於爲國懇眷之誠。
是以事克有濟而卒成定策之功。
此正賴祖宗之靈而亦趙公之幸耳。
留公一旣不合
則便長慮却顧
逡巡辭避
無處危疑嫌亂之地者。
可謂能潔去就之道矣。
蓋事旣合義
則雖異姓之卿而有不得辭
若不當理
則不可以貴戚故而容易擅便
故留趙之事。
當論其意議之當否而
不必論其恩義親疎也。
 金張柔爲元兵所執。
歎曰。
忠孝不兩立
姑爲二親屈。
遂降
父子之恩。
君臣之義。
此固天經地義
出於人心本然無內外輕重之分。
然或有不幸遭罹倫常之變而君臣父子不可兩全恩義
君子所以處乎其間者。
不能斟酌從違之道焉。
惟其明義精無一毫私邪之意雜乎其間
然後可以與語於此
如其不然倉卒應酬之間。
無以當乎義理本然
雖或幸有濟焉。
是亦不免一己有爲之私而反或得罪於倫忠孝之天也。
金右都監張柔爲元兵所執。
脅使附己。
乃廷叱不屈
以示偸生屈身爲非義。
庶乎其有聞於君臣之道矣。
及其元兵質二親
以備他日之虞。
乃歎其忠孝之難幷而屈己以保二親之命。
其亦庶乎能全父子之恩者矣。
此其處心用意
非不周至
然惜其不能深究從違輕重之道而反出於一時有爲之心也。
柔之委質於金久矣。
爵位非不高矣
俸祿非不多矣。
渠亦自知其受國厚恩不可
孤也。
則當社稷顚覆之日。
不可全顧父子之恩。
雖糜身碎首塗泥鋒鏑之下。
亦不害其爲忠孝之人也。
不辦此而元乃囚其二親毳幕雪窖之中。
以身之向背
二親存亡之階。
於是乎何以處之。
力盡運去。
無以報效於其君。
而徒守區區殉國之節。
坐視父母爲俎上之肉。
則是不過匹夫溝瀆之忠而退不得全孝之子矣。
所以抆淚悲思
徘徊前却
不得不爲此偸生活親之計。
然元之囚其二親也。
特以其潰卒之稍集而勇猛之才。
釋而不治
恐貽異時意外之變。
欲以二親一時餌柔之計。
者若能謝罷來卒。
斂韜鋒刃
憂愁廢伏。
傭丐鉗髡
自處亡國之一俘。
則元亦何讎於二親而必置之死地哉。
今旣不能出此而顧乃以其金朝北面之身。
忘羞忍恥
不憚投活於仇讎之庭而乃曰吾姑爲二親屈也。
則夫忠孝同門
恩義一理
虧乎忠者。
不能純乎孝。
未有能全於恩而不能盡其義者也。
是其急於全生偸活
苟一時之利。
而特畏夫公議。
藉口二親以爲自解之計。
設心爲己。
外矣。
使其投
屈之意全出於爲親之誠。
而其忠君愛國之心。
自在也。
則宜其在元之日。
茹哀飮泣
含咎忍忿。
以存其迫不得已之意。
然後庶幾得以陰謝背君不忠之罪。
顧乃不勝貪位祿之心。
售才逞智
頤指氣使
不過二年
反戈倒戟
以向昔時臣之國而掠縣擒將。
如入無人之境
自食前日受恩怒叱之言而不自愧也。
則不知是亦出於爲親之意而不得已乎。
故曰。
柔之所爲
全出於一己有爲之私而失其天理民彝本然之心者也。
虜人也。
不足道
顧忠孝之道無間夷夏
論列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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