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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四 志第十六 (自动笺注)
河渠
水為中國患,尚矣。
其所以為患,則知其所以為利,因其患之不可測而能先事而為之備,或後事而有其功,斯可謂善治水而能通其利者也。
昔者禹堙洪水,疏九河,陂九澤,以開萬世之利,而《周禮·地官》之屬,所載瀦防溝遂之法甚詳。
當是之時,天下無適而非水利也。
先王疆理井田之制壞,而後水利之說興。
史起漳河,秦鄭國引涇水漢鄭當時王安世輩或獻議穿漕渠,或建策防水決,是數君子者,皆嘗試其術而卒有成功,太史公河渠一書猶可考。
自時厥後,凡好事喜功之徒,率多興利之言,而其患顧有不可勝言者矣。
潤下水之性也,而欲為之防,以殺其怒,遏其沖,不亦甚難矣哉
惟能因其勢而導之,可蓄則儲水以備旱暵之災,可泄則瀉水以防水潦之溢,則水之患息,而於是有無窮之利焉。
元有天下內立都水監外設各處河渠司,以興舉水利修理河堤為務。
雙塔、白浮諸水為通惠河,以濟漕運,而京師轉餉之勞;導渾河,疏灤水,而武清平灤墊溺之虞;浚冶河,障滹沱,而真定免決嚙之患。
開會通河於臨清,以通南北之貨;疏陜西之三白,以溉關中之田;泄江湖淫潦,立捍海橫塘,而浙右民得免於水患
當時善言水利,如太史郭守敬等,蓋亦未嘗無其人焉。
一代事功所以不可泯也。
今故著其開修之歲月工役次第,歷敘其事而分紀之,作《河渠志》。
惠河
公元1291年
惠河,其源出於白浮、甕山諸泉水也。
世祖至元二十八年都水監郭守敬奉詔興舉水利,因建言:「疏鑿通州大都,改引渾水溉田,於舊閘河蹤跡清水,上自昌平縣白浮村引神山泉,西折南轉,過雙塔榆河一畝玉泉諸水,至西水門入都城南匯積水潭東南文明門,東至通州高麗莊入白河總長一百六十四里一百四步。
清水口一十二處,共長三百一十步。
壩閘一十處,共二十座,節水通漕運,誠為便益
」從之。
首事至元二十九年之春告成三十年之秋賜名曰通惠
凡役軍一萬九千一百二十九,工匠五百四十二,水手三百一十九,沒官囚隸百七十二,計二百八十五萬工,用楮幣百五十二萬錠,糧三萬八千七百石,木石等物稱是
役興之日,命丞相以下皆親操畚鍤為之倡。
置閘之處,往往地中舊時磚木,時人為之感服
船既通行公私兩便
先時通州大都五十里,陸挽官糧,歲若干萬,民不勝其悴,至是皆罷之。
其壩閘之名曰:廣源閘;西城閘二,上閘和義門外西北一里下閘和義水門西三步海子閘,在都城內;文明閘二,上閘麗正門外水東南下閘文明門西一里;魏村閘二,上閘文明東南一里下閘西至上閘一里;籍東閘二,在都城東南王家郊亭閘二,在都城東南二十五里銀王莊通州閘二,上閘通州西門外,下閘通州南門外;楊尹閘二,在都城東南三十里;朝宗閘二,上閘萬億庫南百步下閘上閘百步
公元1264年
成宗元真元年四月中書省臣言:「新開運河閘,宜用軍一千五百,以守護巡防往來內奸宄之人。
」從之。
七月工部言:「通惠河創造閘壩,所費不貲,雖已成功,全藉主守之人,上下照略修治
今擬設提領三員管領人夫專一巡護,降印給俸。
西城改名會川海子改名澄清文明閘仍用舊名,魏村閘改名惠和,籍東閘改名慶豐郊亭改名平津通州改名通流河門改名廣利,楊尹閘改名溥濟。」
公元1311年
武宗至大四年六月省臣言:「通州大都運糧河閘,始務速成,故皆用木,歲久木朽一旦俱敗,然後致力,將見不勝其勞。
今為永固計,宜用磚石以次修治
」從之。
後至泰定四年,始修完焉。
公元1330年
文宗天歷三年三月中書省臣言:「世祖時開挑惠河安置閘座,全藉上源白浮、一畝等泉之水以通漕運。
今各枝及諸寺權勢,私決堤堰,澆灌稻田水碾園圃,致河淺漕事,乞禁之。
奉旨:白浮、甕山直大都運糧河堤泉水諸人挾勢偷決,大司農司、都水監嚴禁之。
壩河
公元1302年
壩河,亦名阜通七壩
成宗大德六年三月京畿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夫力
冰開發運河凍時止,計二百四十日,日運糧四千六百餘石,所轄船夫一千三百餘人,壩夫七百三十,占役俱盡,晝夜不息
今歲水漲沖決壩堤六十餘處,雖已修畢,恐霖雨沖圮,走泄運水以此點視河堤淺澀低薄去處,請加修理。
」自五月四日入役,六月十二日畢,深溝九處,計一萬五千一百五十三工。
王村壩二處,計七百十三工;鄭村壩一處,計一千一百二十五工;西陽三處,計一千二百六十二工;郭村壩三處,計一千九百八十七工。
千斯壩下一處,計一萬工;總用工三萬二百四十。
金水河
金水河,其源出於宛平縣玉泉山,流至和義門南水門入京城,故得金水之名。
公元1292年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中書右丞馬速忽等言:「金水河所經運石大河及高良河、西河俱有跨河跳槽,今已損壞,請新之。
是年六月興工明年二月工畢。
公元1311年
至大四年七月奉旨金水河水註光天殿西花園石山前舊池,置閘四以節水
閏七月興工九月成,凡役夫匠二十九,為工二千七百二十三,除妨工,實役六十五日。
隆福宮前
公元1322年
隆福宮前河,其水與太液池通。
英宗至治二年五月奉敕云:「昔在世祖時金水河濯手有禁,今則洗馬者有之。
比至疏滌,禁諸人毋得汙穢
於是會計修浚三年四月興工五月工畢,凡役軍八百,為工五千六百三十五。
海子
海子岸,上接玉堂,以石甃四周
海子一名積水潭,聚西北諸泉之水,流行都城而匯於此汪洋如海,都人因名焉。
公元1319年
仁宗延祐六年二月都水監計會前後,興元修石岸相接,凡用石三百五,各長四尺,闊二尺五寸,厚一尺石灰三千斤,該三百五工,丁夫五十,石工十,九月五日興工,十一日工畢。
公元1323年
至治三年三月大都河道提舉司言:「海子南岸西道路,當兩城要沖金水河浸潤於其上,海子風浪沖嚙於其下,且道狹,不時潰陷泥濘車馬艱於往來,如以石砌之,實永久之計也。」
公元1324年
泰定元年四月工部應副工物,七月興工八月工畢,凡用夫匠二百八十七人
塔河
公元1337年
塔河,源出昌平縣孟村一畝泉,經雙塔店而東,至豐善村,入榆河
至元三年四月六日,巡河官言:「雙塔河時將泛溢不早為備,恐至潰決臨期卒難措手
計會水口工物,開申都水監創開塔河未及堅久
今已及水漲之時,倘或決壞走泄水勢,誤運船不便
」省準制國用司所需都水監差夫修治焉。
凡合閉水口五處用工二千一百五十五。
溝河
溝河,其源出於代地,名曰小黃河,以流濁故也。
奉聖州界流入宛平縣境,至都城四十里東麻谷,分為二派
公元1235年
太宗七年歲乙未八月敕:「近劉沖祿言:『率水工二百餘人,已依期築閉盧溝河元破牙梳口,若不修堤固護,恐不時漲水壞,或貪利之人盜決溉灌,請令禁之。
劉沖祿可就主領,毋致沖塌盜決,犯者以違制論,徒二年決杖七十。
如遇修築時,所用丁夫器具,應差處調發之。
其舊有水手人夫內,五十人差官存留不妨
已委管領,常切巡視體究,歲一交番,所司不應副者罪之。」
白浮甕山
白浮甕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白浮泉水昌平縣界,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都城焉。
公元1303年
成宗大德七年六月,甕山等處看閘提領言:「自閏五月二十九日始,晝夜不止六月九日夜半,山水暴漲漫流堤上沖決水口
於是都水監委官督軍夫,自九月二十一日入役,至是月終輟工,實役軍夫九百九十三人
十一年三月,都水監言:「巡視白浮甕山河堤,崩三十餘里,宜編荊笆為水口,以泄水勢。
」計修笆口十一處,四月興工十月工畢。
公元1312年
仁宗皇慶元年正月都水監言:「白浮甕山堤,多低薄崩陷處,宜修治
來春二月入役,八月修完,總修長三十七里二百十五步,計七萬三千七百七十三工。
延祐元年四月都水監言:「自白浮甕山下至廣源閘堤堰,多淤澱淺塞,源泉微細不能通流擬疏滌。
由是會計工程,差軍千人疏治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八月都水監言:「八月三日六日霖雨不止山水泛溢,沖壞甕山諸處笆口,浸沒民田
」計料工物,移交工部關支修治
八月二十六日興工九月十二日工畢,役軍夫二千名,實役九萬工,四十五日。
渾河
公元1309年
渾河,本盧溝水,從大興縣流至東安州武清縣,入漷州界。
至大二年十月渾河水決左都威衛營西大堤泛溢南流,沒左右二翊及後衛屯田由是左都威衛言:「十月五日水決武清縣王甫村堤,闊五十餘步,深五尺許,水西南漫平地流,環圓倉局,水不沒無幾
來春冰消雨水作,沖決成渠,軍民被害,或遷置營司,或多差軍民修塞,庶免墊溺
三年二月十二日,省準下左右翊及後衛大都路委官督工修治至五月二十日工畢。
公元1312年
皇慶元年二月十七日東安州言:「渾河水溢,決黃堝堤一十七所。
都水監計工物移文工部
二十七日樞密知院塔失帖木兒奏:「左衛渾河決堤二處屯田浸不耕種,已發軍五百修治
臣等議,治水有司職耳,宜令中書所屬用心修治
」從之。
七月,省委工部員外郎張彬言:「巡視渾河六月三十日霖雨水漲及丈餘,決堤口二百餘步,漂民廬,沒禾稼,乞委官修治,發民丁雜草興築。」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六月十七日左衛言:「六月十四日渾河武清縣劉家莊堤口,差軍七百與東安州民夫協力同修之。
三年三月省議:「渾河決堤堰,沒田禾軍民蒙害,既已奏聞
差官相視,上自石徑山金口下至武清縣界舊堤,長計三百四十八里,中間因舊修築大小四十七處,漲水所害合修補者一十九處,無堤創修者八處,宜疏通二處,計工三十八萬一百,役軍夫三萬五千,九十六日可畢。
如通築則役大難成,就令分作三年為之,省院差官先發軍民夫匠萬人興工以修其要處
是月二十日樞府奏撥軍三千,委中衛僉事修治之。
七年五月營田提舉司言:「去歲十二月二十一日,屯戶巡視廣賦屯北渾河堤二百餘步將崩,恐春首解水漲,浸沒為患,乞修治
都水監委濠寨,會營田提舉司官武清縣,督夫修完廣武屯北陷薄堤一處,計二千五百工;永興北堤低薄一處,計四千一百六十六工;落褵村西沖圮一處,計三千七百三十三工;永興屯北崩圮一處,計六千五百十八工;北王村莊西河東岸白墳兒,南至韓村西道口,計六千九十三工;劉邢莊西河東岸北至僧百戶屯,南至白墳兒,計三萬七百十二工。
用工五萬三千七百二十二。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四月省議:「三年六月霖雨山水暴漲,泛沒大興縣諸鄉田園,移文樞府於七屯田及見有軍內,差三千人修治
白河
白河,在漷州四里北出通州潞縣南入通州境,又東南香河縣界,又流入於武清縣境,達於靜海縣界。
公元1293年
至元三十年九月,漕司言:「通州運糧河全仰白、、渾三河之水,合流名曰潞河,舟楫之有年矣。
今歲新開閘河,分引渾、河上源之水,故自二寺通州三十餘里,河道淺澀
春夏天旱,有止深二尺處,糧船不通,改用小料船搬載,淹延歲月,致虧糧數。
先是都水監相視白河,自東岸吳家莊前,就大河西南,斜開小河二里許,引榆河合流深溝壩下,以通漕
丈量,自深溝、榆河上灣,至吳家莊龍王廟白河西南至壩河八百步。
巡視,知榆河上源築閉,其水盡通惠河,止有白佛、靈溝、一子三小河水榆河泉脈微,不能
擬自吳家莊龍王廟前閉白河,於西南小渠引水自壩河上灣入榆河庶可漕運
深溝樂歲五倉積貯新舊糧七十餘萬石,站車挽運艱緩,由是訪視通州城北通惠河積水,至深溝村西水渠,去樂歲、廣儲等倉甚近,擬自積水處由舊渠北開四百步,至樂歲西北,以小料運載甚便。
都省準焉。
通惠河自通州城北,至樂歲西北水陸共長五百步,計役八萬六百五十工。
公元1298年
大德二年五月中書省劄付都水監運糧河堤楊村河西務三十五處,用葦一萬九千一百四十束,軍夫二千六百四十九名,度三十日畢。
於是本監分官率濠寨至楊村歷視壞堤,督巡河夫修理,以霖雨水溢,故工役倍元料,自寺洵口北至蔡村、清口、孫家務、辛莊、河西務堤,就用元料葦草修補卑薄創築月堤,頗有成功。
楊村兩岸相對出水河口四處葦草不敷就令軍夫采刈至九月住役。
楊村河上接通惠諸河,下通滹沱江淮使官舟楫直達都邑利國便民
楊村堤岸隨修隨圮,蓋為用力不固,徒煩工役,其未修者,候來春水涸土幹,調軍夫修治
公元1319年
延祐六年十月省臣言:「漕運糧儲南來諸物商賈舟楫,皆由直沽達通惠河
岸崩泥淺,不早疏浚,有礙舟行必致物價翔湧
都水監職專水利,宜分官一員以時巡視,遇有頹圮淺澀隨宜修築,如功力不敷有司差夫助役,怠事究治
」從之。
公元1321年
至治元年正月十一日,漕司言:「夏運海糧一百八十九萬餘石,轉漕往返,全藉河道通便,今小直沽河口潮汐往來淤泥壅積七十餘處,漕運不能通行,宜移文都水監疏滌
工部議:「時農作方興,兼民多艱食若不差軍助役,民力所不逮。
樞密院言:「軍人不敷
省議:「若差民丁方今東作之時,恐妨歲事
其令大都募民夫三千,日給傭鈔一兩、糙粳米一升,委正官提調,驗日支給,令都水監漕司官同督其事。
四月十一日入役,五月十日工畢。
公元1324年
泰定元年二月樞府臣奏:「臨清萬戶府言,至治元年霖雨決壞運糧河岸,宜差軍修築
臣等議,誠利益事,令本府差軍三百執役
」從之。
三年三月都水監言:「河西務菜市水勢沖嚙,與倉相近將來為患宜於劉二總管相對河東岸,截河築堤,改水道與舊河合,可杜後患
四年正月省臣奏準,樞府差軍五千,大都路募夫五千人日支糙米五升中統鈔一兩,本監工部委官與前衛董指揮同監役,是年三月十八日興工六月十一日工畢。
公元1328年
致和元年六月六日,臨清御河萬戶府言:「泰定四年八月二日河溢,壞營北門堤約五十步,漂舊樁木百餘,崩圮未已
工部議:「河岸崩摧,理宜修治,既都水監會計工物,各處支給,其役夫三千人,若擬差民,方春恐妨農務,宜移文樞密院撥軍。
」省準修舊堤岸,展闊新河口東岸,計工五萬九千九百三十七,用軍三千、木匠十人
公元1329年
天歷二年三月,漕司言:「元開劉二總管相對河,比舊河運迂遠,乞委官相視,復開舊河便。
四月九日,奏準,差軍七千,委兵部員外郎鄧衡、都水監丞阿裏漕使太不花督工修浚
後以冬寒,候凍解興役
三年工部移文大都,於近甸募民夫三千,日支粳米三升中統鈔一兩兵部改委辛侍郎暨元委官修辟。
公元1330年
至順元年六月都水監言:「二十三日夜白河驟漲丈餘,觀音寺新修護倉堤,已督有司差夫救護,今水落尺餘,宜候伏槽興作
御河
御河,自大名路魏縣經元城縣泉源鄉於村度,南北十里,東北流至包家渡,下接館陶縣三口
河上交河縣下入清池縣界。
永濟河在清池縣西三十里,自南皮縣來,入清州,今呼為御河也。
公元1337年
至元三年七月六日都水監言:「運河二千餘里,漕公私物貨為利甚大。
自兵興以來,失於修治清州之南,景州以北,頹闕岸口三十餘處,淤塞河流十五里。
至癸巳年朝廷役夫四千,修築浚滌,乃復行舟
今又三十餘年,無官主領
滄州地分,水面高於平地,全藉堤堰防護
園圃之家掘堤作井,深至丈餘,或二丈引水以溉蔬花。
復有瀕河人民就堤取土,漸至闕破,走泄水勢不惟行舟,妨運糧,或致漂民居,沒禾稼
長蘆以北,索家馬頭之南,水內暗藏樁橛,破舟船,壞糧物。
部議以濱河州縣佐之官河防事,於各地分巡視,如有闕破,即率眾修治,拔去樁橛,仍禁園圃之家毋穿堤作井,栽樹取土。
都省準議。
七年省臣言:「御河水泛武清縣計疏役夫一十,工八十日可畢。
」從之。
公元1308年
至大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左翼屯田萬戶府呈:「五月十八日申時水決會川縣家口岸約二十餘步,南流本管屯田,已移文河間路武清縣清州有司多發丁夫管領修治
由是樞密院河間路左翊屯田萬戶府,差軍並工築塞。
十月大名路浚州言:「七月十一日連雨至十七日,清、石二河水李家道,東南橫流
社長高良輩,稱水源衛輝路汲縣東北,連本州淇門西舊黑蕩泊,溢流出岸,漫黃河古堤,東北流本州齊賈泊,復入御河,漂及門民舍
竊計今歲水勢逆行,及下流漳水漲溢遏絕不能通,以致若此,實非人可勝
西關水手佐聚稱,七月十二日卯時御河驟漲三尺,十八日復添四尺,其水逆流,明是下流漲水壅逆,擬差官巡治。」
公元1316年
延祐三年七月滄州言:「清池縣民告,往年景州吳橋縣諸處御河水溢沖決堤岸萬戶千奴為恐傷其屯田,差軍築塞舊泄水郎兒口,故水無所泄,浸民廬及已熟田萬頃,乞遣官疏辟引水入海。
七月四日,決吳橋縣柳斜東岸三十餘步,千戶移僧又遣軍閉塞郎兒口,水壅不得泄,必致漂蕩張管、許河、孟村三十餘村黍谷廬舍,故本州摘官相視,移文約開闢不從
四年五月都水監遣官河間路相視元塞郎兒口,東西長二十五步,南北闊二十尺,及堤南一丈四尺北高二丈餘,復按視郎兒口下流故河,至滄州約三十餘里,上下古跡寬闊,及減水故道,名曰盤河。
今為開闢郎兒口,增浚故河,決積水,由滄州城北達滹沱河,以入於海。
公元1324年
泰定元年九月都水監遣官丁夫五千八百九十八人是月二十八日興工十月二日工畢。
灤河
灤河,源出金川中,由亭北經遷安東、平州西,瀕灤州入海也。
王曾《北行錄》云:「自偏槍嶺四十里,過烏灤河東有灤州,因河為名。」
公元1291年
至元二十八年八月省臣奏:「姚演言奉敕疏浚灤河漕運上都,乞應副沿河蓋露囷工匠什物,仍預備來歲所用漕船五百艘,水手一萬,牽船夫二萬四千。
臣等集議近歲東南荒歉民力雕弊造舟調夫,其事非輕,一時並行必致重困
請先造舟十艘,量撥水手試行之,如果便,續增益
」制可其奏,先以五十艘行之,仍選能人同事
公元1301年
大德五年八月十三日平灤路言:「六月九日霖雨至十五日夜灤河與淝、洳三河並溢,沖圮城東西二處護城堤、東西三面城墻橫流入城,漂郭外三關瀕河及在城官民屋廬糧物,沒田苗溺人畜,死者甚眾,而雨猶不止
至二十四日夜,灤、漆、淝、洳諸河水復漲入城,余屋漂蕩殆盡
」乃委吏部馬員外都水監官修之,東西二堤,計用工三十一萬一千五十,鈔八千八十七錠十五兩,糙粳米三千一百一十石五斗,樁木等價鈔二百七十四錠二十六兩四錢
公元1317年
延祐四年六月十六日上都留守司言:「正月一日城南御河西北岸為水沖嚙,漸至頹圮若不修治,恐來春水泛漲,漂沒民居
開平縣言,四月二十六日霖雨至二十八日夜東關灤河水漲沖損北岸,宜擬修築
司議即目仲夏霖雨,其水復溢,必大為害,乃委官督夫匠興役
開平民夫幼小不任役,請調軍供作,庶可速成
五月二十一日留守司言:「灤河水漲決堤,計修築用軍六百,宜令樞密院差調,官給其食。
制曰:「今維其時,移文樞密院發軍速為之。
虎賁司發軍三百治焉。
公元1325年
泰定二年三月十三日永平路田總管府言:「國家經費咸出於民,民之所生無過農作
本屯辟田收糧,以供億內府之用,不為不重。
馬城東北五里張家莊龍灣頭,在昔有司差夫築堤,以防灤水西南清水河至公安橋,皆本屯地分
去歲霖雨水溢沖蕩皆盡,浸死屯民田苗,終歲無收。
方今農隙若不預修,必致為害
工部文都水監,差濠寨泊本屯官灤州官新詣相視,督令有司差夫補築。
三年五月十日上都留守司及本路總管府言:「巡視西關南馬市灤河北堤,侵嚙漸崩,不預治,恐夏霖雨水泛,貽害居民
於是都城所丈量,計用物修治工部移文上都分部施行
七月二日右丞相塔失帖木兒等奏:「斡耳朵思住冬營盤,為灤河走淩河水沖壞,將築護水堤,宜令樞密院發軍千二百人供役
」從之。
樞密院遣軍千二百人
河間
公元1326年
河間河,在河間路界。
泰定三年三月都水監言:「河間路水患,古儉河,自北門外始,依舊疏通,至大成縣界,以泄上源水勢引入鹽河,古陳玉帶河,自軍司浚治,至雄州歸信縣界,以導澱濼積潦,註之易河。
黃龍港,自鎖井口開鑿,至文安縣玳瑁口,以通濼水,經火燒澱,轉流入海。
計河宜疏者三十處,總役夫三萬,三十日可畢。
是月省臣奏準,遣斷事官定住同元委都水孫監丞本處有司官,於旁近州縣丁夫三萬,日給一兩、米一升,先詣古陳玉帶河
尋以歲旱民饑,役興人勞罷,候年登為之。
冶河
冶河,在真定路平山縣西門外,經井陘縣流來本縣東北十里,入滹沱河。
公元1295年
元貞元年正月十八日丞相完澤等言:「往年先帝嘗命開真定冶河,已發丁夫人役,適值先帝升遐,以聚眾罷之。
今請遵舊制,俾卒其事。
」從之。
公元1312年
皇慶元年七月二日真定路言:「龍花判官諸處壞堤,計工物,申請省委都水監及本路官,自平山縣西北,歷視滹沱、冶河合流,急註真定西南關由是再議,照冶河故道,自平山縣西北河內改修滾水石堤,下修龍塘堤,東南水碾村,改引河一里蒲吾橋西改辟河道一里
上至平山縣西北下至寧晉縣,疏其淤澱築堤分其上源入舊河,以殺其勢。
有程同、程章二石橋阻咽水勢,擬開減水月二道,可久且便。
下相欒城縣南視趙州寧晉縣,諸河北之下源,地形低下,恐水泛經欒城趙州,壞石橋,阻河流為害
由是議於欒城縣北,聖母堂東冶河東岸,開減水河,可去真定之患。
」省準,於二年二月都水監委官與本路及廉訪司官,同詣平山縣相視會計修治總計冶河,始自平山縣北關西龍神廟北獨石,通長五千八百六步,共役夫五千,為工十八萬八百七,無風雨妨工,三十六日可畢。
滹沱
滹沱河,源出於西山,在真定路真定縣一里,經槁城縣北一里,經平山縣十里,《寰宇記》載經靈壽縣西南二十里。
此河連貫真定諸郡,經流去處,皆曰滹沱水也。
公元1320年
延祐七年十一月真定路言:「真定縣城滹沱河,北決堤,浸近城,每歲修築。
聞其源本微,與冶河不相通後二水合,其勢遂猛,屢壞金大堤為患
路達魯花赤哈散至元三十年言,準引辟冶河自作一流滹沱河水十退三四。
至大元年七月水漂南關百餘家,淤塞河口,其水復滹河。
自後歲有潰決之患,略舉大德十年皇慶元年節次修堤,用卷掃葦草二百餘萬,官給夫糧備傭直百餘萬錠
延祐元年三月五月修堤二百七十餘步,其明堂判官、勉村三處,就用橋木為樁,征夫五百餘人執役月餘不能畢。
近年米價翔貴,民匱於食,有丁者正身應役單丁必須募人,人日傭直不下三五貫,前工未畢,後役叠至。
至七月八日,又沖塌李玉飛等莊及木方、胡營等村三處堤,長一千二百四十步,申請委官相視差夫月堤
延祐二年,本路前總管馬思忽嘗辟冶河,已復湮塞
今歲霖雨水溢北岸數處,浸沒田禾
其河元經康家莊南流,不記歲月,徙於村北
數年修築,皆於堤北取土,故南高北低,水愈就下侵嚙。
西至木方村,東至護城堤,數約二千餘步,比來春,必須修治
用樁梢築土堤,亦非永久之計。
若浚木方村南湮枯河,引水南流,閘閉北岸河口,於南岸取土築堤下至合頭村北與本河合,如此去城稍遠,庶可無患
都水監差官相視截河築堤,闊千餘步,新開古岸,止闊六十步,恐不能制御千步之勢。
若於北岸闕破低薄處,比元料,增夫力葦草卷掃補築,便計葦草丁夫,若令責辦民間,緣今歲旱澇相仍民食匱乏,擬均料各州縣上中戶,價錢食米官錢支給
二月二十日興工役夫五千,為工十六萬七百一十九,度三十二日可畢。
總計補築滹沱河北岸防水堤十處,長一千九百一十步,高闊不一,計三百四十萬七千七百五十尺,用推掃梯二十五,每梯用大檁三、小檁三,計大小檁一百五十,草三十五萬八百束,葦二十八萬六百四十束,梢柴七千二百束。
公元1321年
至治元年三月真定路言:「真定縣滹沱河,每遇水泛,沖堤岸浸沒民田已差丁夫修築,與廉訪司相視講究,如將木方村南舊堙河道疏辟導水東南行,閘閉北岸,卻於河南取土,修築合頭村,合入本河,似望可以民安
都水監真定路相視議:「夫治水者,行其所無事,蓋以順其性也。
閘閉滹沱河口截河築堤一千餘步,開掘故河老岸,闊六十步,長三十餘里,改水東南行流,霖雨之時,水拍兩岸截河堤堰,阻逆水性,新開故河,止闊六十步,焉能吞授千步之勢?
上咽下滯必致潰決,徒糜官錢空勞民力
若順其自然,將河北岸舊堤比之元料,增添工物,如法卷掃,堅固修築,誠為官民便益
」省準補築滹沱河北岸縷水堤一十處,通長一千九百一十步,役夫五百名,計一十六萬七百三十九工。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八月七日省臣奏:「真定路言,滹沱河水連年泛溢為害都水監廉訪司真定路及瀕河州縣官耆老會議,其源自五臺諸山來,至平山縣王母山口下,與平定州娘子石泉冶河合。
夏秋霖雨水漲彌漫城郭每年勞民築堤,莫能除害,宜自王子村、辛安村鑿河,長四里餘,接魯家灣舊澗,復開二百餘步,合入冶河,以分殺其勢。
又木方村滹沱河南岸故道疏滌三十里,北岸下樁卷掃,築堤捍水,令東流
今歲儲材九月興役,期十一月功成
所用石鐵石灰諸物,夫匠工糧,官為供給,力省功多,可永無害
工部議,若從所請,二河並治,役大民勞,擬先開冶河,其真定路征民夫,如不敷,可於鄰郡順德路差募人夫日給中統鈔一兩五錢,如侵礙民田,官酬其直。
中書省都水監差官,率知水利濠寨,督本路及當該州縣用工廉訪司添力咸就,滹河近後再議。
」從之。
九月,委都水監官洎本道廉訪司真定路同監有司並工修治
真定路言:「閏九月五日始興工間,據趙州臨城諸縣申,天寒地凍難於用工,候春暖開闢便,已於十月七日放散人民
部議人夫既散,宜準所擬
凡已給夫鈔二萬六千八百三十二錠,地價錢六百三十錠。
通河
通河,起東昌路須城縣安山西南,由壽張西北東昌,又西北至於臨清,以逾於御河
公元1289年
至元二十六年壽張縣仲暉太史院令史邊源相繼建言開河置閘,引汶水達舟於御河以便公私漕販。
省遣漕副馬之貞與源等按視地勢商度工用於是圖上可開之狀。
詔出楮幣一百五十萬緡、米四萬石、鹽五萬斤,以為傭直備器用,征旁郡丁夫三萬,驛遣斷事官忙速兒、禮部尚書張孔孫兵部尚書李處巽等董其役。
首事是年正月己亥,起於須城安山西南,止於臨清之御河,其長二百五十餘里,中建閘三十有一,度高低,分遠邇,以節蓄泄
六月辛亥成,凡役工二百五十一萬七百四十有八,賜名曰會通河
公元1290年
二十七年,省以馬之貞言霖雨岸崩河道淤淺,宜加修浚,奏撥放罷輸運站戶三千,專供其役,仍俾采伐木石等以充用。
是後,歲委都水監一員,佩分監印,率令史奏差、濠寨官往職巡視,且督工,易閘以石,而視所損緩急為後先。
至泰定二年,始克畢事
公元1293年
會通鎮閘三、土壩二,在臨清縣北。
頭閘長一百尺,闊八十尺,兩直身各長四十尺,兩雁翅各斜長三十尺,高二尺,閘空闊二丈,自至元三十年正月一日興工,凡役夫匠六百六十名,至十月二十九日工畢。
中閘南至船閘三里元貞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興工至大德二年三月十三日工畢,夫匠四百四十三,長廣上閘同。
船閘南至李海務閘一百五十二里,延祐元年八月十五日興工九月二十五日工畢,夫匠五百,閘空闊九尺長廣同上
土壩二。
公元1296年
李海務南至周家店閘一十二里,元貞二年二月二日興工五月二十日工畢,夫匠五百二十七名,長廣與會通鎮閘同。
公元1300年
周家店南至七級閘一十二里,大德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興工八月二十日工畢,夫匠四百四十二,長廣上同
公元1297年
七級閘二:北閘南至南閘三里大德元年五月一日興工十月六日工畢,夫匠四百四十三名,長廣周家店閘。
南閘南至阿城閘一十二里,元貞二年正月二十日興工十月五日工畢,夫匠四百五十名,長廣北閘
公元1299年
阿城閘二:北閘南至南閘三里大德三年三月五日興工七月二十八日工畢,夫匠四百四十一名,長廣上同
南閘南至荊門北閘一十里,大德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興工十月一日工畢,夫匠四百四十六名,長廣上同
荊門閘二:北閘南至荊門南閘二里半大德三年六月初一日興工至十月二十五日工畢,役夫三百一十名,長廣同。
南閘南至壽張閘六十三里,大德六年正月二十三日興工六月二十九日工畢,長廣北閘
公元1294年
壽張南至安山八里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一日興工五月二十日工畢。
安山南至開河閘八十五里,至元二十六年建。
開河南至濟州閘一百二十四里。
公元1297年
濟州閘三:上閘南至中閘三里大德元年三月十二日興工七月二十八日工畢。
中閘南至下閘二里至治元年三月一日興工六月六日工畢。
下閘南至趙村閘六里大德七年二月十三日興工五月二十一日工畢。
公元1327年
趙村閘南至石佛七里泰定四年二月十八日興工五月二十日工畢。
公元1319年
石佛南至辛店閘一十三里,延祐六年二月十日興工四月二十九日工畢。
公元1297年
辛店南至師家店閘二十四里,大德元年正月二十七日興工四月一日工畢。
公元1298年
師家店閘南至棗林閘一十五里,大德二年二月三日興工五月二十三日工畢。
公元1318年
棗林閘南至孟陽泊閘九十五里,延祐五年二月四日興工五月二十二日工畢。
公元1304年
孟陽泊閘南至金溝閘九十里,大德八年正月四日興工五月十七日工畢。
公元1306年
金溝南至船閘一十二里,大德十年閏正月二十五日興工四月二十三日工畢。
公元1315年
沽頭閘二:北隘船閘南至下閘二里延祐二年二月六日興工五月十五日工畢。
南閘南至徐州一百二十里,大德十一年二月興工五月十四日工畢。
公元1325年
三汊口閘入鹽河,南至土山閘一十八里,泰定二年正月十九日興工四月十三日工畢。
土山南至三汊口閘二十五里,入鹽河。
兗州閘。
堈城閘。
公元1314年
延祐元年二月二十日省臣言:「江南行省起運諸物,皆由會通河以達於都,為其河淺澀,大船充塞其中阻礙余船不得來往
每歲省臺差人巡視其所差官言,始開河時,止許行百五十料船,近年權勢之人,並富商大賈貪嗜貨利,造三四百料或五百料船,於此行駕以致阻滯官民舟楫,如於沽頭置小石閘一,止許行百五十料船便。
臣等議,宜依所言,中書都水監差官於沽頭置小閘一,及於臨清相視置閘處,亦置小閘一,禁約二百料之上船不許入河行運
」從之。
公元1323年
至治三年四月十日都水分監言:「會通河沛縣東金溝、沽頭諸處地形高峻,旱則水淺舟澀,省部已準置二滾水堰。
延祐二年,沽頭閘上增置隘閘一,以限巨舟,每經霖雨,則三閘月河截河土堰,盡為沖決
自秋摘夫刈薪,至冬水落,或來歲春首修治工夫浩大動用丁夫千百,束薪十萬之余,數月方完,勞費萬倍
又況延祐六年雨多水溢月河土堰石閘雁翅日被沖嚙土石相離,深及數丈,其工倍多至今未完。
今若運金溝、沽頭並隘閘三處見有石,於沽頭月河內修堰閘一所,更將隘閘移置金溝月河、或沽頭閘月河內水大則大閘俱開,使水得通流,小則閉金溝大閘,上開隘閘,沽頭則閉隘閘,而啟正閘行舟
如此歲省修治之費,亦可免丁冬寒水之苦,誠為一勞永逸
」移文工部,令委官與有司同議
於是差濠寨約會濟寧路相視,就問金溝提領周德興,言每歲夏秋霖雨,沖失閘堤,必候水落,役夫采薪修治不下三兩月方畢,冬寒水作,苦不勝言。
會驗監察御史言:「延祐初,元省臣亦嘗請置隘閘以限巨舟,臣等議,其言當,請從之。
於是議:梭板等船乃御河、江、淮可行之物,宜遣出其所之,於金溝、沽頭兩閘中置隘閘二,各闊一丈,以限大船
若欲於通惠、會通河行運者,止許一百五十料,違者罪之,仍沒其船。
大都江南權勢紅頭花船一體不許來往準擬拆移沽頭隘閘,置於金溝大閘之南,仍作運環閘,其間空地北作滾水石堰水漲開大三閘水落鎖閉大閘,止於隘閘通舟
果有小料船及官用巨物,許申上司,權開大閘,仍添金溝閘板積水以便行舟
其沽頭截河土堰,依例改修石堰,盡除舊有土堰三道
金溝閘自河內創建滾水石堰,長一百七十尺,高一丈,闊一丈
沽頭閘月河內修截河堰,長一百八十尺,高一丈一尺,底闊二丈上闊一丈
公元1327年
泰定四年四月御史臺臣言:「巡視河道,自通州至真、揚,會集都水分監及瀕河州縣官民,詢考利病,不出兩端一曰壅決,二曰經行
卑職參詳自古立國引漕皆有成式
世祖屈群策,濟萬民疏河渠,引清、濟、汶、泗,立閘節水,以通燕薊江淮舟楫萬里振古所無。
後人篤守成規,茍能舉其廢墜而已,實萬世無窮之利也。
水性流變不常久廢不修,舊規漸壞,雖有智者不能善後
以故詳歷考視酌古準今參會眾議,輒有管見,倘蒙采錄責任水監謹守勿失能事畢矣。
不窮利病之源,頻歲差人,具文巡視,徒為煩擾無益於事。
都水監元立南北隘閘,各闊九尺,二百料下船梁頭八尺五寸可以入閘。
愚民嗜利無厭,為隘閘所限,改造減舷添倉長船至八九十尺,甚至百尺,皆五六百料,入至閘內,不能回轉動輒淺閣,阻礙余舟,蓋緣隘閘之法,不能限其長短
卑職真州,問得造船作頭,稱過閘船梁八尺五寸船,該長六丈五尺,計二百料。
由是參詳宜於隘閘下岸立石則,遇船入閘,必須驗量,長不過則然後放入,違者罪之。
閘內舊有長船立限遣出
」省下都水監,委濠寨官約會濟寧路官同歷視議擬,隘閘下約八十步河北二石則,中間相離六十五尺,如舟至彼,驗量如式,方許入閘,有長者罪遣退之
又與東昌路官親議擬,於元立隘閘西約一里,依已定丈尺,置石則驗量行舟,有不依元料者罪之。
公元1330年
天歷三年三月詔諭中外:「都水監言:世祖國家財用開闢通河,以通漕運。
往來使臣下番百姓隨從使臣、各枝斡脫權勢之人,到閘不候水則,恃勢捶撻看閘人等頻頻啟放。
漕運糧船,凡遇水淺,於河內築土壩,積水漸行舟,以故壞閘。
禁治事。
命後諸王駙馬各枝往來使臣及幹脫權勢之人、下番使臣等,並運官糧船,如到閘,依舊定例啟閉
若似前不候水則,恃勢捶拷守閘人等勒令啟閘,及河內用土築壩壞閘之人,治其罪。
如守閘之人,恃有聖旨,合啟閘時,故意遲延阻滯使臣客旅,欺要錢物,乃不畏常憲也。
」仍令監察御史廉訪司常加體察
公元1290年
兗州兗州閘已見前。
至元二十七年四月,都漕運副使馬之貞言:
公元1275年
山東東西道宣慰使牒文相視兗州閘堰事。
先於至元十二年丞相伯顏訪問江淮大都河道,之貞乃言,宋、金以來,汶、泗相通河道郭都水按視可以通漕
二十年中書省奏準,委兵部李尚書開鑿,擬修石閘十四。
二十一年,省委之貞與尚監察等同相視,擬修石閘八、石堰二,除已修畢外,有石閘一、石堰一、堽城石堰一,至今未修。
濟州以南,徐、邳沿河纖道橋梁二十三年添立邳州水站移文沿河州縣修治已完。
二十三年調之貞充漕運副使,委管閘接放綱船
沿河纖道,元無崩損去處在前年例,當麻麥盛時差官修理閘道,督責地主割刈麻麥,並滕州開決堰,泗源磨堰,差人呂梁百步等祇,及濟州監督江淮綱運船只,過祇出閘,不令阻滯客旅,茍取錢物
據新開會通濟州汶、泗相通河,非自然長流河道,於兗州立閘堰,約泗水西流,堽城立閘堰,分汶水南會濟州,以六閘撙節水勢啟閉通放舟楫南通淮、泗,以入新開會通河至於通州
去歲四月江淮都漕運使司言本司糧運經濟河至東阿交割前者濟州運司不時移文瀕河官司修治纖道,若有緩急處所正官取招呈省,路經歷縣達魯花赤以下就便斷罪
濟州漕司革罷,其河道撥屬都漕運司管領本司糧運未到東阿凡有阻滯,並是本司遲慢
南河道,從此無人管領不時水勢泛溢堤岸摧塌澀滯河道
濟州閘,前濟州運司正官親臨監視,其押綱船不敢分爭
即目各處官司差人管領,與綱官船戶各無統攝,爭要水勢,及攙越過閘,互相毆打以致損壞船只浸沒官糧
擬將東阿河道撥付江淮都漕運司提調管領庶幾不誤糧運都省準焉。
又準江淮都漕運司副使言,除委官看管閘堰外,據汶、泗、堽城二閘一堰、泗河兗州閘堰、濟州城南閘,乃會通河上源之喉衿去歲流水沖壞堽城汶河土堰兗州泗河土堰必須移文兗州泰安州差夫修閉。
又被漲水沖破梁山一帶堤堰走泄水勢,通入舊河,以致新河水小,澀糧船,乞移文斷事等官,轉下東平路修閉,上流撥屬江淮漕運司下流屬之貞管領
已後新河水小,直下濟州閘官,並泰安兗州東平修理
兗州石閘一所石堰一道,堽城石閘一道合用材物已行措置完備必須修理,雖初經之貞相視會計即令不隸管領,乞移文江漕司修治
泰安州城安梁山一帶堤岸濟州閘等處,雖是撥屬江淮漕司今後倘若水漲,沖壞堤堰,亦乞照會東平濟寧泰安,如承文字,亦仰奉行
東阿須城安山閘,為糧船不由河來往,江淮所委監閘官已去目今無人看管必須貞修理,以此權委人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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