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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无量 (自动笺注)
儒學
褚無量
褚無量字弘度杭州鹽官人
授經沈子正、曹福,刻意墳典
家濱臨平湖,有龍出,人皆走觀,無量尚幼,讀書若不聞,眾異之。
尤精《禮》、司馬史記》。
明經第,累除國子博士,遷司業修文館學士
中宗南郊,詔定儀典
祝欽明郭山惲言皇后亞獻無量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固爭,以為:「郊祀,國大事,其折衷莫如周禮》。
周禮冬至祭天圓丘不以地配,唯始祖為主,亦不以妣配,故後不得與。
又《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後不與,則攝而薦豆籩,徹。
是後不應助祭
內宰職『大祭祀,後祼獻則贊瑤爵
祭天無祼,知此乃宗廟祭耳。
巾車內司服,掌後六服五路無後祭天之服與路,是後助祭天也。
惟漢有天地合祭皇后享事
末代黷神,事不經見不可為法
」時左僕射韋巨源欽明,故無量議格。
以母老解官
玄宗太子,復拜國子司業侍讀,撰《翼善記》以進,厚被禮答
太子釋奠國學,令講經,建端樹義博敏而辯,進銀青光祿大夫錫予蕃渥
即位,遷左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封舒國公
母喪解,詔州刺史薛瑩吊祭賜物加等。
廬墓左,鹿犯所植松無量號訴曰:「山林不乏,忍犯吾塋樹耶?
自是群鹿馴擾,不復棖觸無量終身不御其肉。
喪除,召復故官。
耆老,隨仗聽徐行,又為設腰輿,許乘入殿中
上書得失
公元717年
開元五年,帝將幸東都太廟壞,姚崇建言:「廟本苻堅故殿,不宜罷行。
無量鄙其言,以為不足聽,乃上疏曰:「王者陰盛陽微,則先祖見變。
今後宮非御幸者,宜悉出之,以應變異。
畯良,撙奢靡輕賦慎刑納諫爭,察諂諛繼絕世則天人和會,災異訖息
」帝是語,車駕遂東。
無量上言:「昔虞舜之狩,秩山川,遍群神
漢孝景黃帝橋山孝武九疑高祖過魏祭信陵君墓,過趙封樂毅後,孝章桓譚冢。
陛下過名山、大川丘陵墳衍古帝王賢臣祀典者,並詔致祭
自古受命之君,必興滅繼絕崇德報功
故存人之國,大於救人之災;立人之後,重於封人之墓。
願到東都收敘唐初逮今功臣世絕者,雖在支庶,鹹得承襲
」帝納其言,即詔無量平陽宋璟蒲阪,蘇颋安邑在所刺史參獻。
又求武德以來勛臣苗裔紹續其封。
公元719年
初,內府舊書,自高宗時宮中甲乙叢倒無量建請繕錄補第,以廣秘籍
天子詔於東都乾元殿東部匯整比無量為之使。
因表聞喜盧僎江夏陸去泰左監門率府胄曹參軍王擇從、武陟徐楚璧分部讎定
衛尉設次光祿給食
又詔秘書省司經局昭文崇文二館更相檢讎,采天下遺書以益闕文
不數年,四庫完治
帝詔群臣觀書,賜無量等帛有差
無量又言:「貞觀御書宰相署尾臣位不足以辱,請與宰相聯名跋尾
不從
西還,徙書麗正殿,更以脩書學士麗正殿直學士,比京官朝會
復詔無量麗正纂續前功
皇太子四王就學無量以《孝經》、《論語五通獻帝
帝曰:「朕知之矣。
」乃選郗常亨、郭謙光、潘元祚等為太子、諸王侍讀
七年太子齒胄於學,詔無量升坐講勸百官觀禮,厚賚賜
卒,年七十五。
病困語人,以麗正書未畢為恨。
帝聞悼痛,詔宰相曰:「無量朕師,今其永逝,宜用優典。
於是禮部尚書謚曰文,葬事官給。
撰述百餘篇
歿後有於書殿得講《史記》、《至言十二篇上之,帝嘆息,以絹五百匹賜其家。
始,無量馬懷素侍讀,後秘書少監康子原、國子博士侯行果亦踐其選,雖賞賚亟加,而禮遇衰矣。
陸去泰,歷左右補闕內供奉
王擇從,京兆人,終汜水
徐安貞
徐楚璧,初應制舉,三登甲科開元時中書舍人集賢院學士帝屬文多令視草
中書侍郎東海縣
中書省久,是時李林甫用事,或言計議多所參助。
更名安貞
元行沖
元淡,字行沖,以字顯,後魏常山王素蓮之後
少孤,養於外祖司農卿韋機
及長,博學,尤通故訓
進士第,累遷通事舍人
狄仁傑器之。
嘗謂仁傑曰:「下之事上,譬富家儲積自資也,脯臘膎胰以供滋膳參術以防疾疢
門下旨味者多矣,願以小人備一藥石,可乎?
仁傑笑曰:「君正吾藥籠中物不可一日無也。」
景雲中,授太常少卿
行沖以系出拓拔,恨史無編年,乃撰《魏典》三十篇,事詳文約學者尚之。
初,魏明帝時河西柳谷出石,有牛繼馬之象。
魏收晉元帝牛氏冒司馬姓,以著石符。
行沖昭成皇帝名犍,繼晉受命,獨此可以當之。
有人破古冢得銅器,似琵琶,身正圓,人莫能辨
行沖曰:「此阮鹹作器也。
」命易以木,弦之,其聲亮雅,樂家謂之「阮鹹」。
開元初,罷太子詹事,出為岐州刺史,兼關內按察使
自以書生,非彈治才,固辭
入為右散騎常侍東都副留守
彭王子誌謙坐仇人告變考訊自誣株蔓數十人行沖察其枉,列奏見原
四遷大理卿,不樂法家,固謝所居官,改左散騎常侍封常山縣公
充使檢校集賢再遷太子賓客弘文館學士
先是馬懷素撰書誌,褚無量麗正四部書,業未卒,相次物故
行沖並代之。
玄宗自註《孝經》,詔行沖為疏,立於學官
老罷麗正校書事。
初,魏光乘請用魏征《類禮》列於經,帝命行沖與諸儒集義作疏,將立之學,乃引國子博士行恭四門助教施敬本采獲刊綴為五十篇,上於官。
於是右丞相張說建言:「戴聖所錄,向已千載,與經並立不可罷。
魏孫炎始因舊書擿類相比有如鈔綴,諸儒共非之。
至征更加整次,乃為訓註,恐不可用。
」帝然之,書留中不出。
行沖意諸儒間己,因著論自辯,名曰《釋疑》。
曰:
客問主人:「小戴之學,康成之註,魏氏乃有刊易,二經孰優?
主人曰:「《小戴禮》行於漢末馬融為傳,盧植二十九篇而為之解,世所不傳。
鉤黨獄起,康成竄伏之中,理紛挐之典,雖存探究咨謀靡所。
具《鄭志》者百有余科,章句之徒曾不是省。
王肅因之,或多攻詆
鄭學孫炎,雖扶鄭義條例支分箴石間起增革百篇
魏氏群言冗脞,采眾說精簡刊正芟礱,書畢以聞,太宗嘉賞,錄賜儲貳
陛下纂業,宜所循襲,乃制諸儒,甄分舊義。
豈悟章句之士,堅持昔言,擯壓不申,疑於知新,果於仍故?」
客曰:「當局稱迷,傍觀必審,何所為疑而不申列
」答曰:「改易章句是有五難漢孔安國註《古文尚書》,族兄臧與書曰:『相如常忿俗儒淫詞冒義,欲撥亂反正而未能也。
浮學守株眾非非正,自古而然,恐此道未信,而獨智為譴。
』一也。
昔孔季產古學有孔扶者與俗浮沈,每誡產曰:『今朝廷章句內學,君獨脩古義。
古義章句內學危身之道也,獨善不容於世,君其殆哉!
』二也。
劉歆好《左氏》,欲建學官哀帝納之,諸儒遷延不肯置對
移書誚讓,諸博士忿恨
龔勝時為光祿大夫,見議,乃乞骸骨
司空師丹大發怒,詆改亂前誌非毀先帝所立。
懼,出為五原太守
君賓之學,公仲之博,猶迫同門朋黨之議,卒令子駿負謗
三也。
王肅鄭玄數千百條,鄭學馬昭詆劾短。
詔遣博士張融按經問詰,推處是非,而酬對疲於歲時
四也。
王粲曰:『世稱伊、雒以東,淮、漢以北,康成一人而已
鹹言先儒多闕,鄭氏道備。
竊嗟怪,因求所學,得《尚書註》,退思其意,意皆盡矣,所疑猶未諭焉,凡有二篇
王邵曰:『魏、晉浮華古道湮替歷載三百,士大夫為章句。
草野專經自許不能博究,擇從其善,徒欲父康成,兄子慎,寧道孔聖誤,諱言服非
然則鄭、服之外,皆讎矣。
五也。
夫物極則變,比及百年,當有明君子,恨不與吾同世者。
道之行廢,必有其時者歟?
何遽近名之嫌邪?」
公元729年
俄丐致仕十七年卒,年七十七,贈禮部尚書謚曰獻
陳貞節
公元前509年
陳貞節潁川人
開元初,為右拾遺
初,隱、章懷懿德、節湣四太子並建陵廟,分八署,置官吏卒四時祠官進饗
貞節以為非是上言:「王者制祀,以功德者猶親盡而毀,四太子廟皆別祖,無功於人,而園祠時薦,有司守衛,與列帝侔。
金奏登歌所以功德,《詩》曰:『鐘鼓既設,一朝饗之。
』使無功而頌,不曰舞詠非度邪?
周制始祖乃稱小廟
未知四廟欲何名乎?
請罷卒吏,詔祠官領屬,以應禮典。
古者別子為祖,故有大、小宗
若謂祀未可絕,宜許所後子孫奉之。
」詔有司博議
駕部員外郎裴子余曰:「四太子先帝冢嗣列聖念懿屬而為之享。
春秋》書世子曰:『將以晉畀,秦將祀予。
』此不祀也。
又言:『神不歆非類,君祀無乃戾乎!
』此有廟也。
魯定公元年,立煬宮
煬,伯禽子季氏遠祖,尚不為限,況天子篤親以及旁期,誰不曰然?
太常博士段同曰:「四陵廟天子睦親繼絕也。
逝者錫繁,猶生者之開茅土
封建子弟,詎皆有功?
無所議,死乃援禮停祠,人其謂何
隱於上,伯祖也,服緦;章懷伯父也,服期懿德、節湣,堂昆弟也,服大功
親未盡,廟不可廢。
禮部尚書鄭惟忠二十七人亦附其言。
於是陵廟惟減吏卒半,它如舊
太常博士
玄宗昭成皇后睿宗室,又欲肅明皇后並升焉。
貞節奏言:「廟必有配一帝一後,禮之正也。
昭成皇后太姒,宜升配睿宗;肅明皇后既非子貴,宜在別廟
周人『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
先妣姜原也,以生後稷,故特立廟曰宮。
晉簡文帝宣皇后配食築宮於外,以歲時致享。
肅明請準周姜原、晉宣後,納主別廟時享如儀
於是,留主儀坤廟,詔隸太廟,毋置官屬
貞節又與博士獻上言:「睿宗孝和,弟也。
賀循說,兄弟不相為後
殷盤庚不序陽甲而上先君漢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元晉懷帝世祖,不繼惠帝
陽甲孝成為別廟。
」又言:「兄弟共世,昭穆位同,則毀二廟
天下者,從禰而上七廟尊者所統廣,故及遠祖
若容兄弟,則上毀祖考天子不得全事七世矣。
請以中宗為別廟,大祫合食太祖
睿宗高宗,則祼獻永序。
詔可
乃奉中宗別廟,升睿宗為第七室
公元717年
五年太廟壞,天子神主太極殿,營新廟,素服避正寢,三百不朝,猶幸東都
伊闕男子孫平子上書曰:「乃正月太廟毀,此躋二帝之驗也。
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
』今皆違之。
魯文公之二年,躋僖於閔上,後太室壞,《春秋》書其災,說曰:『僖雖閔兄,嘗為之臣,臣居君上,是謂失禮,故太室壞。
』且兄臣於弟,猶不可躋;弟嘗臣兄,乃可躋乎?
莊公薨,閔公二年而禘,《春秋》非之。
大行崩,而太廟禘,不亦亟乎?
太室尊所,若曰自是陵夷,墮周公之祀。
太廟今壞,意者將陵夷,墮先帝之祀乎?
陛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後君。
昔躋兄弟上,今弟先兄祭。
太室壞,今太廟毀,與《春秋》正同,不可不察
武後篡國孝和中興有功,今內主別祠,不得立於世,亦已薄矣。
夫功不可,君不可下,長不可輕。
且臣繼君,猶子繼父
故禹不先鯀,周不先不窋、鄭不以帝乙厲王不肖,猶尊之也,況中興邪?
晉太康時宣帝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廟殿陷而及泉,更營之,梁又折。
天之所譴,非必朽而壞也。
晉不承天,故及於亂。
臣謂宜遷孝和還廟,何必違禮下同魯、晉哉?
異其言,詔有司復議
貞節、獻與博士馮宗質之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
昭子穆,兄弟不與焉。
殷自成湯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
《易乾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
』則兄弟不為世矣。
六廟親廟四,並而六。
兄弟四君,若以為世,方上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
古者繇禰極祖,雖叠毀叠遷,而三昭未嘗闕也。
《禮》:大宗無子,則立支子
又曰:『為人後者為之子
』無兄弟相為後者,故舍至親,取遠屬
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廟,尚矣。
借有兄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嗣子嗣孫,乃言伯考伯祖,何統序乎?
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為別廟
漢世祖七廟,而惠帝不與
文、武子孫昌衍,文為漢太宗
晉景帝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
及告謚世祖,稱景為從祖。
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毀及亡,何漢出惠帝享世長久乎?
七廟五廟明天子、諸侯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
禮,兄弟相繼不得嗣子明睿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者。
偶室於廟,則為二穆,於禮可乎?
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紹伯考己親正統哉?
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世不毀,尚何議哉?
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孝和升新寢,聖真祔廟,則未嘗一日居上也。
宰相平子博士詳論
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
平子援經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
蘇颋右博士,故平子坐貶都城
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迮於禮官不平
亦知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
公元718年
明年大享明堂貞節武後所營,非古所謂「木不鏤、土不文」之制,乃與馮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憲房、心布政太微上帝之所。
武後始以乾元正寢占陽午地,先帝所以聽政,故毀殿作堂。
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嘩訕,以為神靈不悅。
堂成災火從之。
後不脩德,俄復營構,殫用極侈,詭禳厥變,又欲嚴配上帝,神安肯臨?
密邇掖廷人神雜擾,是謂不可放物者也。
二京上都四方是則
天子聽政,乃居便坐無以尊示群臣。
願以明堂復為乾元殿,使人識其舊,不亦愈乎?
」詔所司詳議
刑部尚書王誌愔等僉謂:「明堂瑰怪不法,天燼之餘,不容大享
請因舊循制,還署乾元正寢
正、至,天子御以朝會
大享,復寓圜丘
制曰可。
貞節以壽卒。
施敬本
施敬本潤州丹陽人
開元中,為四門助教
玄宗封禪,詔有司講求典儀
舊制盥手、洗爵,皆侍中主之;詔祀天神,太祝主之。
敬本上言曰:「周制大宗伯郁人下士二,掌祼事
漢無郁人,用近臣
漢世侍中微甚,籍孺閎孺幸臣為之。
後漢邵闔自侍中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子,蓋褻臣也。
侍中宰相,非郁人比。
祝者薦主人意於神,非賤職也。
二君相見,卿為上儐,況天人際哉!
周太祝下大夫二,上士四。
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士員外郎博士之比。
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下士
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子,輕重不倫非禮也。
舊制謁者太尉升壇
謁者位下升壇禮重
尚書御史屬,有謁者僕射一,秩六百石,銅印青綬謁者三十五,以郎中滿歲給事中,未滿歲謁者
光祿勛屬,有謁者,掌賓贊,員七十,秩比六百石。
古謁者名秩差異等,今謁者班微,循空名,忘實事非所事天也。
」帝詔中書令張說敬本熟悉其議,故侍中、祝、謁者,視禮輕重,以它官攝領
敬本太常博士集賢院脩撰
逾年,遷右補闕秘書郎,卒。
盧履冰
公元717年
盧履冰幽州范陽人元魏都官尚書義僖五世孫。
開元五年,仕歷右補闕
建言:「古者父在為母期,徹靈而心喪
武後始請同父三年非是,請如禮便。
玄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並下百官議。
刑部郎中田再思曰:「會禮之家比聚訟
循古不必是,而行今未必非。
父在為母三年高宗實行之,著令已久。
何必先帝之旨,閡人子之情,愛一期服於其親,使與伯叔母、姑姊妹同?
嫂叔、舅甥服,太宗實制之,閱百年無異論,不可改
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為母三年,後雖請,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
至有祖父母在而子孫婦沒,行服再期不可謂宜。
禮,女子專道,故曰『家無二尊』。
父在為母服期,統一尊也。
不正其失,恐後世復有婦奪夫之敗,不可不察
」書留未下。
履冰極陳:「父在為母立几筵一期心喪再期,父必三年而後娶,以達子之誌。
聖人豈蔑情於所生
固有意於天下
武後陰儲篡謀,豫自光崇,升期[B18J],抗斬衰俄而乘陵唐家,以啟釁階。
孝和僅得反正,韋氏復出,冘殺天子,幾亡宗社
故臣將以正夫婦之綱,非特母子間也。
議者或言:『降母服,非《詩》所謂罔極者,而又與伯叔母、姑姊妹等。
且[B18J]、斬已有升降,則歲月不容異也。
』此迂生鄙儒,未習先王之旨,安足議夫禮哉?
罔極者,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謂君子有終身之憂之謂,何限一期二期服哉?
聖人之於禮,必建中制,使賢不肖成文而後釋,彼伯叔姑姊烏有筵杖之制、三年心喪乎?
母[B18J]父斬,不易之道也。
左散騎常侍元行沖議曰:「古緣情制服:女天父,妻天夫,斬衰三年情禮俱盡者,因心立極也。
妻喪杖期情禮俱殺者,遠嫌疑,尊乾道也。
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禮,殺其情也。
莫大嚴父,故父在為母免官,[B18J]而期,心喪三年,情已申而禮殺也,自堯、舜、周公孔子所同。
而今舍尊厭之重,虧嚴父之義,謂之禮,可乎?
姨兼從母之名,以母之女黨,加於舅服,不為無理
嫂叔不服,則遠嫌也。
據古為適。
」帝弗報。
時言喪服,各以所見奮,交口紛騰
七年,乃下詔:「服紀一用古制
自是人間父在為母服,或期而禫,禫而釋,心喪三年;或期而禫,終三年;或[B18J]衰三年
履冰以官卒。
王仲丘
王仲丘沂州瑯邪人
祖師順,仕高宗,議漕輸有名當時,終司門郎中
仲丘開元中左補闕內供奉集賢脩撰起居舍人
典章差駁,仲丘欲合《貞觀》、《顯慶二禮,據「有其舉之,莫可廢之」之誼,即上言:「《貞觀禮》,正月上辛,祀感帝南郊
顯慶禮》:祀昊天上帝圓丘祈谷
臣謂《詩》『春夏祈谷上帝』,《禮》『上辛祈谷上帝』,則上帝昊天矣。
鄭玄曰:『天之五帝遞王,王者必感一以興。
正月所生於郊,以其祖配之,因以祈谷
感帝之祀,《貞觀》用之矣。
請因祈谷之壇,遍祭五方帝。
五帝者,五行之精,九谷之宗也。
二禮皆用。
貞觀禮》,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南郊
顯慶禮》,祀昊天上帝圓丘
臣謂雩上帝,為百谷甘雨,故《月令》:『大雩帝,用盛樂
鄭玄說:『帝,上帝也,乃天別號
祀於圓丘,尊天位也。
』《顯慶》祀昊天與《月令》合,而《貞觀》嘗祀五帝矣,請二禮皆用。
貞觀禮》,季秋五方帝、五官明堂
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明堂
臣謂周郊祀後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先儒以天為感帝,引太微五帝著之上帝,則屬之昊天
鄭玄稱《周官》旅上帝,祀五帝,各文而異禮,不容並而為一。
故於《孝經》天、上帝,申之曰:『上帝亦天也。
』神無二主,但異其處,以避後稷
今《顯慶享上帝,合於《經》,然《貞觀》嘗祀五方帝矣。
二禮皆用。
詔可
禮部員外郎
卒,贈秘書少監
康子元
康子元越州會稽人
仕歷獻陵令
開元初,詔中書令張說舉能治《易》、《老》、《莊》者,集賢直學士侯行果子元平陽敬會真藉以聞,並賜衣幣,得侍讀
子元擢累秘書少監會真四門博士,俄皆兼集賢侍講學士
玄宗東之太山說引子元行果徐堅韋縚商裁封禪儀
初,高宗之封中書令許敬宗議:「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
子元白奏:「《周官》:樂六變天神降。
降神以樂,非緣燔也。
、齊以來,皆先嚌福酒,乃燎。
請先祭後燔,如《貞觀禮》便。
行果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
若祭已而燔,神無由降。
子元議挺不徙。
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隊邪?
」議未判,請決於帝,帝詔後燔。
乘輿自岱還,減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學士從。
久乃徙宗正少卿,以疾授秘書監致仕
卒,贈汴州刺史
帝嘗制贊賜子元命工圖其象,詔冬曦分為傳。
侯行果
行果者,上谷人,歷國子司業,侍皇太子讀。
卒,贈慶王傅
始,行果會真長樂朝隱同進講。
朝隱推索《老》、《莊》秘義會真亦善《老子》,每啟篇,先薰盥乃讀。
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果雲。
朝隱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
趙冬曦定州鼓城人
進士擢第,歷左拾遺
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餘
隋時奸臣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
一辭而廢條目數百。
自是輕重沿愛憎,被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哭必矣。
夫法易知,則下不敢犯而遠機阱文義深,則吏乘便朋附盛。
律、令、格、式,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
其以準加減比附、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勿用
使愚夫愚婦相率遠罪,犯者雖貴必坐。
明則人信,法一則主尊。
當時稱是
開元初,遷監察御史坐事岳州
還復官,與秘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季良大理評事鹹廙業入集賢院脩撰
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助教範仙廈為校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校理
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
逾年,與季良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
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
冬曦放達不屑世事
夏日,弟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匯貞,皆擢進士第
安貞給事中居貞吳郡采訪使,頤貞安西都護
貞子昌,別傳
王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
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丞。
廙業亦坐事左遷余杭令
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
尹愔秦州天水人
思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
嘗受學於國子博士王道珪,稱之曰:「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
」以親喪哀毀
除喪,不仕。
左右史張說尹元凱為國大成
釋奠講辨三教聽者得所未聞。
四門助教,撰《諸經義樞》、《續史記》皆未就。
天官麟臺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二日卒,年四十。
博學,尤通老子書
初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薦者,召對喜甚厚禮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士,兼脩國史固辭不起
有詔以道士視事,乃就職,顓領集賢史館圖書
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
陸堅河南洛陽人
初為汝州參軍,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舍人
有詔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
給事中學士
善書
初名友悌玄宗嘉其剛正,更賜名
從封泰山封建安男
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制贊。
秘書監卒,年七十一,贈吏部尚書謚曰懿
鄭欽說
公元538年
鄭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世孫。
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縣集賢院校理
右補闕內供奉
通歷術,博物
初,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鐘山中得銘曰:「龜言土,言水,甸服黃鐘靈址
在三上庚,墮遇七中己。
六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
當時能辨者,因藏之,戒諸子曰:「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恨。
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說
欽說出使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卜宅者廋葬之歲月,而先識墓圮日辰
甸服,五百也,黃鐘十一也,繇大同四年卻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
葬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
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七中己也。
浹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大同四年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浹辰交。
二九,十八也。
重三,六也。
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圮。
」升之大驚,服其智。
欽說雅為李林甫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御史,常為判官,貶夜,卒。
子克鈞,為都官郎中
吐蕃靈州軍餉匱竭,德宗以克鈞為靈、二州運糧使,轉米峙塞下,守者遂安
盧僎
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
聞喜學士,終吏部員外郎
兄俌,中宗時右補闕
默啜入寇,敗沙咤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俌上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盡節
鳴沙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
正法紀功,則戎行可勸。
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
宜因古法,募人徙邊,免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利貨。
購辯勇,強諸蕃,以圖攻取
邊州刺史蒐乘積粟,謹烽燧備守
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
俌終秘書少監
啖助
啖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
淹該經術
天寶末,調臨海丹陽主簿
秩滿屏居甘足疏糗。
公元751年
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綻漏闕,號《集傳》,凡十年乃成,復攝其綱條為例統。
其言孔子脩《春秋》意,以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僿。
救僿莫若忠。
夫文者,忠之末也。
設教於本,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
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
周公沒,莫知所以改,故其敝甚於二代
孔子傷之曰:『虞、之道,寡怨於民;周之道不勝其敝!
』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
』蓋言唐、虞之化,難行季世,而之忠,當變而致焉。
故《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雲。
不拘空名,不尚狷介從宜救亂,因時黜陟
古語曰:『商變,周變商春秋變周。
』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後聖
』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
」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
平王之東,人習余化,茍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
故斷自平王之季,以隱公為始,所以拯薄勉善,救周之弊,革禮之失也。
」助愛公、谷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書乃出於孔氏門人
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老彭伯夷等,類非同時;而言「左丘明恥之,亦恥之」。
者,蓋如史佚遲任者。
又《左氏傳》、《國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剌,非一人所為
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左氏,便傅著丘,非也。
助之鑿意多此類。
門人趙匡陸質其高弟也。
助卒,年四十七。
與其子異裒錄所為春秋集註總例》,請損益纂會之,號《纂例》。
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州刺史稱為趙夫子者。
大歷時,助、以《春秋》,施士匄以《詩》,仲子陵、袁彜、韋彤、韋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匄子陵卓異
施士匄
士匄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二經教授
四門助教博士秩滿當去,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於官。
弟子共葬之。
士匄撰《春秋傳》,未甚傳。
文宗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匄春秋》可讀。
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為異同,但學者如浚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邪?」
仲子陵
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
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後蒼大小戴《禮》。
有司請正太祖東向位,而遷獻、懿二主
子陵藏主德明、興聖廟,其言典正
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不能詘。
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過家西人以為榮。
司門員外郎
子陵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書及酒數斛而已
贊曰:《春秋》、《詩》、《易》、《書》,由孔子時師弟子相傳,歷暴秦,不斷如系。
漢興,刬挾書令,則儒者肆然講授經典浸興。
左氏孔子同時,以《魯史》附《春秋》作《傳》,而公羊高穀梁赤出子夏門人。
三家言經,各有回舛,然猶悉本之聖人,其得與失蓋十五,義或繆誤先儒聖人不敢輒改也。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訕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學,憑私臆決,尊之曰「孔子意也」,趙、陸從而唱之,遂顯於時
嗚呼
孔子沒乃數千年,助所推著果其意乎?
未可必也。
未可必而必之,則固;持一己之固而倡茲世,則誣。
誣與固,君子所不取。
助果謂可乎?
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舍成說,而自為紛紛,助所階已。
韋彤
韋彤京兆人
四世從祖方質武後時宰相。
名治《禮》,德宗時太常博士
公元796年
先此,天寶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與也。
貞元十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於是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望不祭園寢則有之。
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
天寶中,始有進食事,殆王玙緣生事亡,用燕褻饌,參瀆禮薦,不可示遠。
傳曰:『祭非外至,生於心者也。
是故聖人牲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鹹在,所以宗廟交神明,全孝敬也。
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甘旨,謂之褻味所以賓客,接人情,示慈惠也。
是則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
今若熟饔而享,非以異為敬之意。
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致享,以制中也。
園寢二祭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司奉承,得盡其恭。
若又加盛饌朔望,是失禮之中,有司不得盡其恭也。
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而溢禮,弗敢以肴品之多而剩味
願罷天寶所增,奉園寢以珍,奉宗以禮,兩得所宜
」帝曰:「是禮先帝裁定,遽更之,其謂朕何?
徐議其可。
」而朔望食卒不廢。
昭陵寢宮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寺
故宮山上,乏水泉作者憚勞,欲即行作寢,詔宰相百官議。
吏部員外郎楊於陵議曰:「園寢三代制,自秦、漢以來,附陵置寢,或遠若邇,則無聞焉。
韋玄成等議園陵,於興廢初無適語。
寢宮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遠,使諸陵之寢,皆有區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則故寢已燔,行宮已久,因以治飾亦復何嫌?
或曰:『太宗創業寢宮不輒易。
』是不然
陵域宅神,神本靜,今大興荒廢,囂役密邇非幽穸所安,改之便。
曰:「先王都立邑不利則為之遷,況有故邪?
今文寢災,徙而宮之,非無故也。
神安於徙,因而建寢,於禮至順。
又它陵皆在柏城隨便營作,不越封兆,力省易從。
」帝重改先帝制,還宮山顛。
公元845年
卒後,武宗會昌五年,詔京城不許群臣作私廟
宰相李德裕等引所議:「古制:廟必中門之外,吉兇皆告,以親而尊之,不自專也。
今俾立廟京外,不能得其意於禮。
宮之南九坊三坊曰圍外,地荒左,立廟無嫌;余六坊可禁。
」詔不許,聽準古即居所立廟
陳京
陳京字慶復陳宜都王叔明五世孫。
父兼,為右補闕翰林學士
善文辭,常袞稱之,妻以兄子。
進士第遷累太常博士
德宗在奉天,聞段秀實為賊所害,七日不朝。
宰相以為「方多難時,不宜萬機天下謂何
曰:「丞相之言非也。
褒大節,恤賢臣天下所以安,況卓卓特異者乎?
」帝曰:「善。
」還京師,擢左補闕
帝以盧杞饒州刺史趙需裴佶宇文炫盧景亮張薦共劾:「輔政要位大臣逾時月不得對百官懍懍常若兵在頸。
陛下復用之,奸賊唾掌復興
」帝不聽
等爭尤確,帝大怒左右辟易,諫者稍引卻
正色曰:「等毋遽退!
」極道不可,以死請,遂廢。
帝之立,迎訪太后,久不得,意且怠。
密白:「第遣使物色以求。
」帝大悟,終代不敢置。
公元779年
初,玄宗肅宗既祔室,遷獻、懿二祖西夾室,引太祖東向
禮儀使於休烈議:「獻、懿屬尊於太祖,若合食,則太祖位不得正,請藏二祖神主,以太宗中宗睿宗肅宗從世南向高宗玄宗高祖北向
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年
建中初代宗喪畢,當大祫
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義,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合食於祖,無毀廟遷主不享之言。
家祀制與周異,周以後稷為始封祖,而毀主皆在後稷下,故太祖東向,常統其尊。
司馬晉以高皇太皇、征西四府君為別廟,大禘祫則正太祖位,無所屈。
別廟祭高、太以降所以敘親也。
唐家宜別為獻、懿二祖立廟禘祫則祭,太祖遂正東向位。
德明、興聖二帝,向已有廟,則藏祔二祖為宜。」
百官普議。
禮儀使太子少師顏真卿曰:「今議者有三:一謂獻、懿親遠而遷,不當祫,宜藏主西室;二謂二祖宜祫食,與太祖昭穆,闕東向位;三謂二祖祫禘,即太祖不得全其始,宜以二主祔德明廟。
雖然,於人神未厭也。
景帝受命始封矣,百代不遷矣,而又配天,尊無與上,至禘祫時,蹔屈昭穆以申孝尊先,實明神之意,所以天下之孝也。
晉蔡謨有成議,不為無據
大祫奉獻東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重本尚順,為萬代法。
夫祫,合也。
有如別享德明,是乃分食,非合食也。
時議者舉然。
於是還獻、懿主祫於廟,如真卿議。
公元791年
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上言:「商、周以卨、稷為祖,上無余尊,故合食有序
受命,祖高皇帝,故太上皇不以昭穆合食
祖武晉祖宣,故高皇處士、征西等君,亦不以昭穆合食
景皇帝始封唐,唐推祖焉,而獻、懿親盡廟遷,猶居東向,非禮之祀,神所不享。
下群臣議。
於是太子左庶子李嶸上言:「謹按晉孫欽議:『太祖以前,雖有主,禘祫所不及;其所及者,太祖後未毀已升藏於二祧者,故雖百代及之。
』獻、懿在始封前,親盡主遷,上擬三代,則禘祫所不及。
太祖而下,若世祖,則《春秋所謂『陳於太祖』者。
漢議郡國廟,丞相韋玄成議:『太上皇孝惠親盡宜毀。
太上主宜瘞於園,惠主高廟
太上皇太祖前,瘞於園,不及禘祫,獻、懿比也。
惠遷高廟,在太祖後,而及禘祫世祖比也。
魏明帝處士園邑歲時以令丞奉薦;東晉以征西等祖遷入西除,同謂之祧,皆不及祀。
唐初下訖開元禘祫猶虛東向位。
洎立九廟,追祖獻、懿,然祝於三祖稱臣
至德時復作廟,遂不為弘農府君,以祀不及也。
廣德中,始以景皇帝當東向位,以獻、懿兩主親盡,罷祫而藏。
顏真卿蔡謨議,復奉獻東向,懿昭景穆
不記議晉未嘗用,而唐一王法容可準乎?
臣等謂嘗、禘、郊、社無二尊,瘞、毀、遷、藏,各以義斷
景皇帝東向一日改易不可謂禮,宜復藏獻、懿二主西室,以本《祭法》『遠廟為祧,去祧而壇,去壇而墠,壇、墠,有禱祭,無禱止』之義。
太祖得正無所屈。」
吏部郎中柳冕十二人議曰:「天子受命之君為太祖諸侯以始封之為祖,故自太祖、祖以下,親盡叠毀。
洎秦滅學,漢不暇禮,晉失宋因,故有連王廟之制,有虛太祖之位。
且不列昭穆非所有序;不建叠毀,非所謂有殺;連王廟,非所謂有別;虛太祖位,非所一尊
此禮所由廢也。
《傳》曰:『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葬以士。
』今獻、懿二祖,在唐未受命時,猶士也。
高祖太宗天子之禮祭之,而不敢奉以東向位。
今而易之,無乃先帝序乎?
周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天子禮;及其祭,則親盡而毀。
漢有天下,尊太上皇天子之禮;及祭也,親盡而毀。
唐家追王獻、懿二祖天子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復何所疑?
《周官》有先公之祧、先王之祧。
先公,藏後稷之廟,其周未受命之祧乎?
王遷藏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乎?
故有二祧所以異廟也。
今自獻而下,猶先公也;自景而下,猶先王也。
別廟以居二祖,則行周道復古制,便。」
工部郎中張薦等請自獻而降,悉入昭穆,虛東向位。
司勛員外郎裴樞曰:「《禮》:『親親尊祖尊祖敬宗敬宗收族收族宗廟嚴,宗廟嚴故社稷重。
太祖之上,復追尊焉,則尊祖之義乖。
太廟之外,別祭廟焉,則社稷不重。
漢韋玄成請瘞於園,晉虞喜請瘞廟兩階間。
左氏自證曰:『先王日祭祖、考,月祀曾、高,時享二祧歲祫壇墠,終禘及郊宗石室,是謂郊宗之祖。
夾室中為石室以處之,是不然
何者
夾室所以太祖下,非太祖上藏所居
未有處正、尊居傍也。
若建石室園寢,安,采漢、晉舊章祫禘率一祭,庶乎春秋》得變之正。」
是時,京以考功員外郎又言:「興聖皇帝則獻之曾祖,懿之高祖
曾孫祔曾高之廟,人情大順也。
京兆少尹韋武曰:「祫則大合,禘則序祧。
當祫之歲,常以獻東向,率懿而後昭穆極親親。
及禘,則太祖筵於西,列眾左右,是於太祖不為降,獻無所厭。
」時諸儒以左氏「子齊聖,不先父食」,請迎獻主東向太祖暫還穆位。
同官仲子陵曰:「所謂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
儒者安知夏後世數未足時,言禹不先鯀乎?
晉始祖率近,始祖上皆有
引《宮》詩,則永可也。
虞主,則瘞園可也。
緣遠祧,則築宮可也。
太祖實卑,則虛位可也。
然永與瘞園,臣子所不安。
若虛正位,則太祖之尊無時而申。
請奉獻、懿二祖遷於德明、興聖廟為順。
或曰二祖別廟,非合食
且德明、興聖二廟禘祫之年,皆有薦饗,是已分食,奚獨疑二祖乎?」
國子四門博士韓愈眾議,自申其說曰:「一謂獻、懿二主宜永藏夾室,臣不謂可。
且禮,祫祭,毀合食
今藏夾室,至祫得不太廟乎?
二祖不豫不謂之合矣。
二謂兩主宜毀而瘞之,臣不謂可。
禮,天子七廟一壇一墠皆藏於祧,雖百代不毀。
祫則太廟享焉。
魏晉以來,始有毀瘞之議,不見於經。
唐家九廟,以周制推之,獻、懿猶在壇墠,可毀瘞而不禘祫乎?
三謂二祖宜各諸陵,臣不謂可。
二祖太廟二百年,一日遷之,恐眷顧依違不即享於下國
四謂宜奉祔興聖廟而不禘祫,臣不謂可。
禮,『祭如在』。
景皇帝太祖,於獻、懿,子孫也。
引子東向,廢父之祭,不可謂典。
五謂獻、懿宜別立廟京師,臣不謂可。
凡禮有降有殺,故去廟為祧,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去墠為鬼,漸而遠者,祭益希。
昔魯立煬宮,《春秋》非之,謂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復築宮以祭。
議正同,故臣不謂可。
古者殷祖玄王,周祖後稷太祖之上,皆自為
世數已遠,不復祭之,故始祖東向也。
景皇帝太祖,於獻、懿,子孫也。
禘祫,獻祖居東向位,景從昭若穆,是祖以孫尊,孫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遠
常祭眾,合祭寡,則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
與其伸孫尊,廢祖祭不以順乎?」
冕又上《禘祫義證》十四篇尚書省百官國子儒官,明定可否
左司郎中陸淳奏:「按《禮》及諸儒議,復太祖之位,正也。
太祖位正,則獻、懿二主宜有所安。
今議者有四:曰藏夾室,曰置別廟,曰各遷於園,曰祔興聖廟
臣謂藏夾室,則享獻無期,非周人藏二祧之義;置別廟,論始曹魏,《禮》無傳焉,司馬晉議而不用諸園,亂宗廟之制。
唯祔興聖廟,禘若祫一祭,庶乎得禮
依違未決也。
公元803年
十九年將禘祭,京復奏禘祭大合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
請詔百官議。
尚書左僕射姚南仲請奉獻、懿祔德明、興聖廟
鴻臚卿王權申衍之曰:「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詩·清廟》章曰:『祀文王也。
胡不太王王季
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後稷,故清廟得祀文王也。
太王王季之尊,私禮也;祔後稷不敢以私奪公也。
古者先王遷廟主,以昭穆合藏祖廟
獻、懿宜祔興聖廟,則太祖東向得其尊,獻、懿得其所
」是時,言祔興聖廟什七八,天子尚猶豫未剛定。
至是,群臣稍顯言二祖追崇,非有受命開國之鴻構;又根援《詩》、《禮》明白
泮然於是二祖於興聖廟,凡禘祫一享。
增廣興聖二室
會祀日薄,廟未成,張繒為室,內神垣間,奉興聖、德明主居之。
廟成而祔。
自是景皇帝東向
公元804年
京自博士獻議,彌二十年乃決,諸儒無後言。
賜京緋衣銀魚
昭陵寢占山上宦侍憚免汲乏,請更其所,宰相未能抗。
京曰:「此太宗之誌,其儉足以為後世法,不可改
」議者多附宦人曰:「京議善。
」卒不徙。
器京,謂有宰相才,欲用之。
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書舍人崔邠御史中丞李汶訕己,使詰辨無狀,然猶自考功員外再遷給事中,皆兼集賢殿學士
疑京為忌者中傷中人問賚相繼
後對延英諭遣,京沮駭走出,罷為秘書少監,卒。
初,李希烈財用屈,京與戶部侍郎趙贊稅民屋架,籍賈人貲力,以率貸之。
憲宗嘗問宰相李吉甫:「我在藩邸,聞德宗播遷,久乃復,誰實召亂,為我言之。
」對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儉,經崔祐甫輔政四方企望至治
祐甫歿,宰相非其人,奸佞營蠱,謂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語先入主聽惑焉。
陳京趙贊稅屋架,貸賈緡,內怨外忿,身及大亂
咎興信宵人,剝下佐上,賴天之靈,敗不抵亡。
恨惋曰:「,真賊臣。」
無子,以從子褒嗣。
褒孫伯宣,辭著作佐郎不拜
贊曰:德宗敝政,稅間架借商錢、宮市最甚
順宗太子,欲極陳之,懲王叔文之諫而止,其畏如此
區區之臣,冒顏關說,難哉!
饗國日淺,誌不在民矣。
憲宗暴斂之令首於賊臣感憤太息愛人之至也。
及任程異皇甫镈,諫者不聽
興利之臣敗君之德甚矣!
暢當
暢當河東人
父璀,左散騎常侍代宗時,與裴冕賈至王延昌待制集賢院,終戶部尚書
公元787年
進士擢第貞元初,為太常博士
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諸王將服三年,詔太常太子服。
博士張薦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蓋通喪也;太子皇后服,古無文
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
杜預議:『古天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
皇太子與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
太子遂以卒哭除服
貞觀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十一月而葬,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
明年正月,以晉王并州都督
命官已除矣。
皇太子宜如魏、晉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喪三年
宰相劉滋齊映召問等:「『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
』今太子衰服侍膳葬,可乎?
令:群臣齊衰三十日公除
宜約以為服限。
」乃請如宋、齊皇后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謁則服墨慘,還宮衰麻
右補闕穆質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
漢文帝宗廟社稷之重自貶,乃以日易月後世所不能革。
太子人臣也,不得人君之制,母喪宜無厭降。
惟晉既葬公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足師法
今有司之議,虧化敗俗常情所郁。
夫政以德為本,德以孝為大。
後世記禮之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
父在為母期,古禮也。
國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唯行古得禮
」德宗遣內常侍馬欽敘謂曰:「太子撫軍監國問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墨衰終喪,是何疑邪?
又奏疏曰:「太子陛下子道也,臣道也。
君臣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
父子問安侍膳,固無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
舒王以下三年,將不得問安侍膳邪?
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異。
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士庶降服,可也。
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
公除,非古也
公門變服,今期喪以下慘制是也
太子晨昏侍,非公除比。
墨衰奪情,事緣金革
今不監國撫軍,何抑奪邪?
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
太子君父日遠,報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
」乃詔宰臣有司更議等曰:「《禮》有公門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十二月,從朝旨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從朝旨五日而除。
喪服入侍,傷至尊之意,非特金革奪也。
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衰麻,酌變為制可也。
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內謁即墨服。
」復詔問以為不能循古禮,猶愈於魏、晉之文遠甚。
宰相乃言:「太子皇后喪,朝則抑哀承慈,實臣子至行
唯心與服,內外宜稱
請降詔於外,無害墨衰於內。
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內,事非,乖於德教
請下明詔叔則議。
天子從之。
及董晉代叔則太常卿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朕意。
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
果州刺史卒。
林蘊
林蘊字復夢泉州莆田人
父披,字茂彥,以臨汀山鬼淫祠,民厭苦之,撰《無鬼論》。
刺史樊晃奏署臨汀,以治行別駕
通經西川節度使韋臯推官
劉辟反,曉以逆順不聽
遺書切諫怒,械於獄,且殺之,將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亂邦不居』,得死為幸矣!
惜其直,陰戒刑人劍磨其頸,以脅服之。
叱曰:「死即死,我項豈頑奴石邪
不可服,舍之,斥為唐
敗,名重京師
李吉甫李絳武元衡為相,貽書諷以:「國家西土,猶右臂也。
今臂不附體,北彌豳郊,西極汧、隴,不數百里外域
涇原鳳翔、邠寧三鎮右臂大藩旄鉞數十百人,唯李抱玉請復河、湟,命將不得其人,宜拔行伍之長,使守秦、隴。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制禮。
權臣樂曲自立喪紀
舜命契:『百姓弗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
』唐以、佑、鍔、季安為司徒,官不擇人
盧從史於臯謨罪大而刑輕。
農桑百分之一,農夫一人百口蠶婦一人百身竭力下者,饑不得食,寒不得衣。
邊兵菜色,而將帥縱侈自養
中人十戶不足以給一無功之卒,百卒不足奉一驕將
六事當時極敝
韋臯引重,嫉其專制感憤關說
嗜酒忤物宰相不用也。
滄景程權掌書記
既而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拒命,不得出
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得去。
禮部員外郎
刑部侍郎劉伯芻薦之於朝,出為邵州刺史
杖殺客陶玄之,投屍江中,籍其妻為倡,復坐贓杖流儋州而卒。
辯給,嘗有姓崔者矜氏族折之曰:「崔杼弒齊君,林放問禮之本,優劣何如邪?
」其人俯首不能對。
韋公肅
韋公肅儀同觀城公約七世孫。
元和初太常博士脩撰
憲宗耕藉,詔公肅草具儀典,容家善之。
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鄭餘慶二祖妣,疑於祔祭,請諸有司。
公肅議:「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嫡。
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嫡也,兩祔無嫌
驃騎大將軍溫嶠繼室三,疑並為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夫。
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祔舅之所生
是皆夫人也。
生以正禮,沒不可貶。
於是遂用議。
且嫡繼於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
卿士之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
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不逮也。
或曰:『《春秋》,魯惠公元妃孟子卒,繼室聲子聲子,孟侄娣也,不入惠廟。
宋武公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宮而奉之,不合惠公,而別宮者何?
追父誌也。
然其比奈何
』曰:南昌府廟有荀、薛兩氏,景帝有夏侯、羊兩氏,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後,故太師顏真卿祖室有殷兩氏。
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
」諸儒不能異。
初,睿宗祥月,太常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
余日御便殿具供奉仗。
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
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
晦之明日百官側門通慰。
後遂為常。
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而無忌月。
晉穆帝將納後,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譏破其言。
今有司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
喪除則禮革,王者不以私懷逾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
今茲太常,雖郊廟,樂且停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
有司禁中外作樂,是謂無故而徹也。
願依經誼,裁正其違。
」有詔中書門下禮官學官議,咸曰宜如公肅所請。
制可。
官壽卒。
許康佐
許康佐貞元中進士宏辭連中之。
苦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不擇祿。
及母喪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為親屈由是有名
侍御史
中書舍人翰林侍講學士,與王起皆為文宗寵禮。
帝讀《春秋》至「閽弒吳子余祭」,問:「閽何人邪?
康佐中官方強,不敢對,帝嘻笑罷。
觀書蓬萊殿,召李訓問之,對曰:「古閽寺,今宦人也。
君不近刑臣以為輕死之道,孔子書之以為戒。
」帝曰:「朕邇刑臣多矣,得不慮哉!
曰:「列聖知而不能遠,惡而不能去,陛下念之,宗廟福也。
於是內謀剪除矣。
康佐知帝指,因辭疾,罷為兵部侍郎
禮部尚書
卒,贈吏部謚曰懿
公元792年
諸弟皆擢進士第,而堯佐最先進,又舉宏辭,為太子校書郎
八年康佐繼之。
堯佐位諫議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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