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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三 (自动笺注)
五行傳》說及其占應,《漢書·五行志》錄之詳矣。
故泰太守應劭給事中董巴散騎常侍譙周蜀志曰:「字允南巴西西充國人也。
尚書兼通諸經及圖緯
州郡辟請不應
耽古篤學誦讀典籍欣然獨笑,以忘寢食
蜀亡,魏徵不至
並撰建武以來災異
今合而論之,以續《前志》云。
公元26年
五行傳》曰:「田獵不宿鄭玄尚書大傳曰:「不宿不宿禽也。
角主天兵
周禮四時習兵,因以田獵
禮志曰:『天子合圍諸侯掩群,過此則暴天物,為不宿禽
角南天庫將軍騎官
」漢書音義曰:「遊田馳騁不反宮室
飲食不享鄭玄曰:「享,獻也。
禮志曰:『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
周禮獸人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此獻禮大略也。
」注五行稱「鄭玄曰」,皆出注大傳也。
書音義曰:「無獻享之禮。
出入不節鄭玄曰:「角為天門,房有三道出入之象也。
民農時,鄭玄曰:「房、心,農時之候也。
季冬之月,命農師耦耕事,是時房、心晨中
春秋傳曰:『辰為農祥后稷之所經緯也。
』」
有姦謀,鄭玄曰:「亢為朝廷,房、心為明堂謀事出政之象。
則木不曲直
鄭玄曰:「君行此五者,為逆天東宮之政。
東宮於地為木,木性或曲或直,人所用為器也。
無故生不暢茂,多折槁,是為木不曲直
木、金、水、火、土謂之五材春秋傳曰:『天生五材,民並用之。
』其政逆則神怒神怒則材失性不為民用
其他變異皆屬沴,沴亦神怒
神怒者,日、月、五星既見適于天矣。
洪範:「木曰曲直
孔安國曰:「木可以曲直
謂木失其性而爲災也。
又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
鄭玄曰:「肅,敬也。
君貌不恭則是不能敬其事也。
洪範曰:「貌曰恭。
厥咎狂,鄭玄曰:「君臣不敬,則倨慢如狂。
方儲對策曰:「君失制度,下不恭承,臣恣淫慢
厥罰恒雨,鄭玄曰:「貌曰木,木主春,春氣生;生氣失則踰其節,故常雨也。
管子曰:「冬作土功,發地藏,則夏多暴雨秋雨不止
淮南子曰:「金不收則多淫雨
極惡
孔安國曰:「醜陋
時則有服妖,鄭玄曰:「服,貌之飾也。
時則龜孽鄭玄曰:「龜蟲之生於水而游於春者,屬木。
時則雞禍鄭玄曰:「雞畜之有冠翼者也,屬貌。
洪範傳曰:「妖者,敗胎也,少小之類,言其事之尚微也。
至孽,則牙孽也,至乎禍則著矣。
時則下體生上之痾,鄭玄曰:「痾,病也,貌氣失之病也。
」漢書音義曰:「若梁孝王之時牛足反出背上也。
下欲伐上之禍。
時則青眚青祥鄭玄曰:「青,木色也。
眚生於此,祥自外來也。
金沴木。
鄭玄曰:「沴,殄也。
凡貌、言、視、聽、思、心,一事失,則逆人之心,人心逆則怨,木、金、水、火、土氣為之傷。
傷則衝勝來乘殄之,於是神怒人怨將為禍亂
五行先見變異,以譴告人也。
及妖、孽、禍、痾、眚、祥皆其氣類暴作非常為時怪者也。
各以物象為之占也。
說云:氣之相傷謂之沴。
尚書大傳曰:「凡六沴之作,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則后王受之。
歲之中,月之中,日之中,則正卿受之。
歲之夕,月之夕,日之夕,則庶民受之。
鄭玄曰:「自正月四月為歲之朝,自五月八月為歲之中,自九月十二月為歲之夕。
上旬為月之中旬為月之中,下旬為月之夕。
平旦食時為日之隅中至日跌為日之中,晡時黃昏為日之夕。
受之,受其凶咎也。
大傳又云:「其二辰以次相將其次受之。
鄭玄曰:「二辰謂曰、月也。
假令歲之朝也,日、月中上公受之,日、月夕下公受之;歲之中也,日、月朝孤卿受之,日、月夕大夫受之;歲之夕也,日、月朝上士受之,日、月中下士受之。
其餘差以尊卑多少,則悉矣。
管子曰:「明王有四禁:春無殺伐,無割大陵,伐大木,斬大山,行大火,誅大臣收穀賦錢;夏無遏水達名川,塞大谷動土功,射鳥獸;秋無赦過,釋罪緩刑;冬無爵賞祿,傷伐五藏
春政不禁,則五穀不成夏政不禁,則草木不榮;秋政不禁,則姦邪不勝;冬政不禁則地氣不藏。
四者俱犯,則陰陽不和風雨不時火流邑,大風飄屋,折樹木,地草夭冬雷草木夏落,而秋蟲不藏,宜死者生,宜蟄者鳴,多螣蟆蟲也。
六畜不蕃,民多夭死,國貧法亂,逆氣下生
故曰臺榭相望者,亡國之簾也;馳車充國者,追察之馬也;翠羽朱飾者,斬生之斧也;五采纂組者,蕃功之室也。
明主其然,故遠而不近,能去此取彼,則王道備也。
續漢書曰:「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見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則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
若不供御六罰既侵,六極其下。
供御則天報之福,不供御禍災至。
欲尊六事之體,則貌、言、視、聽、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太平,而消除轗軻孽害也。
』」
公元25年
建武元年赤眉賊率樊崇逢安共立劉盆子天子
等視之如小兒百事自由,初不恤錄也。
正旦至,君臣共饗,既坐,酒食未下,羣臣更起,亂不可整。
時,大司農楊音案劒怒曰:「小兒戲尚不如此
其後破壞皆誅死。
關内侯,以壽終
光武崩,山陽王荆哭不哀,作飛書東海王,勸使作亂。
明帝同母弟,太后在,故隱之。
後徙廣陵遂坐復謀反自殺也。
章帝時竇皇后兄憲以皇后甚幸於上,故人莫不畏憲。
於是強請奪沁水長公主田,公主畏憲,與之,憲乃賤顧之
上幸公主田,覺之,問憲,憲又上言借之。
以后故,但譴敕之,不治其罪。
後章崩,竇太后攝政,憲秉機密忠直之臣與憲忤者,憲多害之,其後兄弟遂皆被誅。
桓帝時梁冀秉政兄弟貴盛自恣,好驅馳過度至於歸家,猶馳驅入門
百姓號之曰「梁氏滅門驅馳」,後遂誅滅
公元98年
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皆淫雨傷稼。
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六年九月大雨連月苗稼更生,鼠巢樹上
十七年,雒陽暴雨,壞民廬舍,壓殺人傷害禾稼
公元117年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國十淫雨傷稼。
方儲對策曰:「雨不時節,妄賞賜也。
公元120年
永寧元年郡國三十三淫雨傷稼。
公元121年
建光元年京都郡國二十九淫雨傷稼。
是時羌反久未平百姓屯戍不解愁苦
公元122年
延光元年郡國二十七淫雨傷稼。
本傳陳忠奏,以為王侯二千石女使伯榮獨拜車下,柄在臣妾
公元123年
二年郡國五連雨傷稼。
公元129年
順帝永建四年司隸、荆、豫、兗、冀部淫雨傷稼。
公元131年
六年冀州淫雨傷稼。
公元159年
桓帝延熹二年夏霖雨五十餘日。
是時大將軍梁冀秉政謀害所幸鄧貴人母宣,擅殺議郎邴尊。
上欲,懼其持權日久威勢強盛,恐有逆命,害及吏民,密與近臣中常侍單超等圖其方畧
其年八月伏罪誅滅
公沙穆傳,永壽元年霖雨大水三輔以東莫不湮沒
公元168年
靈帝建寧元年夏霖雨六十餘日。
是時大將軍竇武謀變中官
其年九月長樂五官朱瑀等共與中常侍曹節起兵,先誅交兵闕下敗走,追斬兄弟死者數百人
死無兄弟,有兄子。
公元172年
熹平元年夏霖雨七十餘日。
是時中常侍曹節等共誣曰勃海王悝謀反其十月誅悝。
公元189年
中平六年夏霖雨八十餘日。
是時靈帝棄羣臣大行尚在梓宫大將軍何進與佐軍校尉袁紹共謀誅廢中官
下文陵畢,中常侍張讓等共殺兵戰京都死者數千。
更始諸將軍過雒陽數十辈,皆帻而衣婦人衣繡擁蕭。
時,智者見之,以爲服之不中,身之災也,乃奔入邊郡避之。
服妖也。
其後更始遂爲赤眉所殺。
公元159年
桓帝元嘉中京都婦女愁眉啼粧堕馬髻折要步齲齒笑
所謂愁眉者,細而曲折
啼粧者,薄拭目下,若啼處。
堕馬髻者,作一邊。
梁冀別傳曰:「婦女又有不聊生髻。
折要步者,足不在體下
齲齒笑者,若齒痛,樂不欣欣
自大將軍梁家所爲,京都歙然諸夏放效
近服妖也。
梁冀二世上將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將危社稷
天誡若曰:「兵馬將往收捕婦女憂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頓,折其要脊,令髻傾邪,雖強語笑无復氣味也。
」到延熹二年舉宗誅夷
公元165年
延熹中梁冀誅后,京都帻颜短耳長,短上長下。
中常侍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縱其姦慝
海内愠曰:一將軍死,五將軍出。
有數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長,與梁冀同占。
到其八年桓帝日蚀之變,乃拜故司徒韩寅爲司隸校尉以次誅鉏京都正清
臣昭案:本傳,寅誅左悺具瑗,雖剋折姦首,群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
公元166年
延熹中京都長者皆著木屐婦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爲系。
服妖也。
九年党事始发,傳黄門北寺临時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繫,及所過歷長少婦女皆被桎梏,應木屐之象也。
公元180年
靈帝建寧中京都長者皆以苇方笥爲粧具下士尽然
時有識者窃言:苇方笥,郡國讞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當有罪讞於理官也。
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詔書吏民黨禁錮者赦除之,有不見文,他以類比疑者谳。
於是諸有黨郡皆讞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靈帝胡服、胡帳、胡牀胡坐、胡飯、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貴戚皆竞爲之。
服妖也。
其後董卓多擁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園陵
靈帝宫中西園駕四白驢躬自操轡,驅馳周旋以爲大樂
於是公卿貴戚相放效,至乘辎軿以爲騎從互相侵奪,贾與馬齊
案《易》曰:「時乘六龍御天
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
《詩》云:「四牡騤騤,載是常服
」「檀車煌煌四牡彭彭
」夫驢乃服重致遠上下山谷野人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驂服之乎!
迟鈍之畜,而今貴之
天意若曰:國且大亂賢愚倒植,凡執政者皆如驢也。
其後董卓陵虐王室,多援邊人以充本朝胡夷異种跨蹈中國
公元181年
熹平中省内狗带綬以爲笑樂
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門,或見之者莫不惊怪
袁山書曰:「光和四年,又於西園弄狗以配人也。
京房易傳》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
」后靈帝寵用便嬖子弟,永樂宾客鸿都羣小,傳相汲引公卿牧守比肩是也
又遣御史西邸卖官關内侯顧五百萬者,赐與金紫詣闕上書令長随县好醜豐約有賈。
強者如豺虎,弱者畧不類物,實狗而冠者也。
司徒,古之丞相壹统國政
天戒若曰宰相多非其人,尸祿素餐,莫能据正持重阿意曲從
在位者皆如狗也,故狗走入其門。
應劭曰:「靈帝數以車騎將軍過拜孽臣內孽,又贈亡人顯號加於頑凶印綬汙於腐屍。
辛有被髮之祥,知其為戎,今假號雲集不亦宜乎
靈帝游戲西園中,令後宫采女爲客舍主人,身爲商賈服
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飲食以爲戲樂
服妖也。
其後天下大亂
風俗通曰:「時京師賓〈女昬〉嘉會,皆作魁〈木壘〉,酒酣之後,續以挽歌
」魁〈木壘〉,喪家之樂。
挽歌執紼相偶和之者。
天戒若曰國家當急殄悴,諸貴樂死亡也。
靈帝崩後,京師壞滅,戶兼屍,蟲而相食,魁〈木壘〉、挽歌,斯之效乎?
獻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爲長躬而下甚短,女子好爲長裙而上甚短。
益州從事莫嗣以爲服妖,是陽无下而陰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
后還,遂大亂
袁山〔書〕曰:「禪位
公元178年
靈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雞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
诏以問議郎蔡邕
对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
宣帝黄龍元年未央宫雞化爲雄,不鸣无距
是岁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
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雞化爲雄,冠距鸣將
岁后父禁爲陽平侯,女立爲皇后
哀帝晏駕,后攝政王莽以后兄子爲大司馬由是爲亂
臣窃推之:頭,元首人君之象。
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
若應之不精,政无所改,頭冠或成,爲患兹大。
是后張角作亂黄巾,遂破壞
四方疲於赋役,多叛者。
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公元154年
桓帝永興二年四月丙午光祿勋吏壁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玉鈎、玦各一。
鈎長七寸二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鏤
青祥也,玉,金類也。
七寸二分商數也。
五寸四分,徵數也。
爲臣,徵爲事,盖爲人引决事者不肅,將有禍也。
是時梁冀秉政專恣后四岁梁氏誅滅也。
公元162年
延熹五年太学无故自壞。
襄楷以爲太学前疑所居本傳楷書無「前疑」之言也。
其門自壞,文德將喪教化廢也。
是後天下遂至喪亂
公元167年
永康元年十月壬戌,南宫平城門内屋自壞。
金沴木,木動也。
其十二月宫車晏駕
公元178年
靈帝光和元年,南宫平城門内屋、武庫屋及外東垣屋前後頓壞。
蔡邕对曰:「平城門,正陽之門,與宫連,郊祀法駕所由從出,門之最尊者也。
武庫禁兵所藏。
東桓,庫之外障。
易傳》曰:'小人在位上下咸悖,厥妖城門内崩。
'《潜潭巴》曰:'宫瓦自堕諸侯強陵主。
'此皆小人顯位亂法之咎也。
其后黄巾賊先起東方庫兵大動。
皇后同父何進大將軍同母弟苗爲車騎將軍兄弟貴盛,皆统兵京都
其后誅廢中官,爲中常侍張讓段珪等所殺,兵戰宫中闕下更相誅滅天下大起
公元180年
三年二月公府驻駕庑自壞,南北三十餘間。
公元184年
中平一年二月癸亥廣陽城門外上屋自壞也。
公元191年
獻帝初平二年三月長安宣平城門外无故自壞。
至三年夏司徒王允使中郎將吕布太师董卓夷三族
袁山〔書〕曰:「李傕攻破長安城,害等。
公元194年
興平元年十月長安市无故自壞。
至二年春李傕郭汜長安中,追劫天子移置坞,尽烧宫殿城門官府民舍,放兵寇公卿以下
天子東還雒陽上到曹陽,虏掠乘舆辎重,殺光祿勋鄧渊廷尉宣璠、少府田邠等數十人
五行傳》曰:「好攻戰鄭玄注曰:「參、伐為武府,攻戰之象。
轻百姓鄭玄注曰:「輕之者不重民命
春秋傳曰:『師出不正反,戰不正勝也。
』」
饰城郭,鄭玄注曰:「昴、畢閒為天街
甘氏經曰:『天街保塞,孔塗道衢。
保塞城郭之象也。
月令曰:『四鄙入保。
』」
邊境鄭玄曰:「畢主邊兵
則金不從革
鄭玄注曰:「君行此四者,為逆天西宮之政。
西宮於地為金,金性從刑,而革人所用為器者也,無故冶之不銷,或入火飛亡,或鑄之裂形,是為不從革
其他變異,皆屬沴也。
洪範曰:「從革作辛。
馬融曰:「金之性,從〔火〕而更,可銷鑠也。
」漢書音義曰:「言人君不見從,則金鐵不從人意
謂金失其性而爲災也。
又曰:「言之不從,是謂不乂
鄭玄曰:「乂,治也
君言不從則是不能治其事也。
厥咎僭,鄭玄曰:「君臣不治,則僭差矣。
厥罰恒陽鄭玄曰:「金主秋,秋氣殺,殺氣失,故常陽也。
春秋考異郵曰:「君行非是,則言不見從;言不見從,則下不治;下不治,則僭差過制度,奢侈驕泰
天子僭天,大夫人主諸侯僭上,陽無以制。
從心之喜,上憂下,則常陽從之。
推設其跡,考之天意,則大旱不雨,而民庶災傷
淮南子曰:「殺不辜則國赤地
厥極憂。
鄭玄曰:「殺氣失,故於人為憂。
時則有詩妖,鄭玄曰:「詩之言志也。
時則介虫之孽,鄭玄曰:「蝝、螽、蜩、蟬之類,生於火而藏於秋者也,屬金。
時則犬禍鄭玄曰:「犬畜之以口吠守者,屬言
時則有口舌之痾,鄭玄曰:「言氣失之病。
時則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介虫劉歆以爲毛虫
乂,治也
公元107年
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隸、並、冀州民人流移
時,鄧太皇專政
婦人以順爲道,故《禮》「夫死從子」之命。
今專主事,此不從而僭也。
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五年東海魯國東平山陽濟陰陳留民訛言相驚有賊,捕至京師,民皆入城也。
公元337年
世祖古今注曰:「建武三年七月雒陽大旱,帝至南郊求雨即日雨。
建武五年夏,旱。
京房傳》曰:「欲德不用,兹謂張,厥災荒,其旱陰雲不雨,變而赤,因四陰
眾出過時,兹謂廣,其旱不生。
上下皆蔽,兹謂隔,其旱天三月,時有雹殺飛禽
上缘求妃,兹謂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
高臺府,兹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有火災
庶位逾節,兹謂僭,其旱泽物枯,爲火所傷。
春秋考異郵曰:「國大旱,冤獄結。
旱者,陽氣移,精不施君上失制奢淫僭差,氣亂感天,則旱徵見。
」又云:「陰厭陽移,君淫民惡,陰精不舒,陽偏不施
」又云:「陽偏,民怨徵也。
在所以感之者上奢則求多,求多則下竭下竭則潰,君不仁
管子曰:「春不收枯骨枯木起去之,則夏旱
方儲對策曰:「百姓苦,士卒煩碎,責租稅失中暴師外營經歷三時,內有怨女外有曠夫
王者惟其祥,揆合於天,圖之事情旱災可除。
夫旱者過日天王無意百姓恩德不行萬民煩擾,故天應無澤
是時天下僭逆未尽誅,軍多過時
古今注曰:「建武六年六月,九年,十二年五月,二十一年六月明帝永平元年五月,八年,十一年八月,十五年八月,十八年三月,並旱。
公元88年
章帝章和二年夏,旱。
時,章帝崩后,竇太后兄弟用事奢僭
古今注曰:「建初二年夏雒陽旱。
四年元和元年春,並旱。
」案:楊終傳,建初元年大旱,穀貴,以為廣陵、楚、淮陽濟南之獄徙者數萬人吏民怨曠上疏云久旱。
孔叢曰:「建初元年大旱天子憂之,侍御史孔子豐上疏曰:『臣聞為不善而災報,得其應也;為善而災至,遭時運也。
陛下即位日淺視民如傷,而不幸耗旱,時運之會耳,非政教所致也。
成湯遭旱,因自責,省畋散積,減御損食,而大有年
意者陛下未為成湯之事焉。
天子納其言而從之,三日雨即降。
轉拜黃門郎,典東觀事。
公元94年
和帝永元六年秋京都旱。
時,雒陽冤囚和帝幸雒陽寺,錄囚徒,理冤囚,收令下獄抵罪
行未還宫,澍雨降。
古今注曰:「永元二年郡國十四旱。
十五年,雒陽郡國二十二並旱,或傷稼。
公元107年
安帝古今注曰:「永初元年郡國八旱,分遣議郎請雨
」案本紀二年五月,旱,皇太后幸雒陽寺,錄囚徒,即日降雨
六月京都郡國四十大水
雖去旱得水無救為災。
永初六年夏,旱。
古今注曰:「三年郡國八,四年、五年,並旱。
七年夏,旱。
公元114年
元初元年夏,旱。
二年夏,旱。
三年夏旱,時西羌寇亂軍屯相繼,連十餘年。
六年夏,旱。
古今注曰:「建光元年郡國四旱。
延光元年郡國五並旱,傷稼。
公元128年
順帝永建三年夏,旱。
五年夏,旱。
公元133年
陽嘉二年夏,旱。
時,李固对策以爲奢僭所致也。
臣昭案:本紀元年二月京師旱。
郎顗傳:「人君恩澤不施於民,祿去公室臣下專權所致也。
」又周舉傳:「三年河南三輔大旱五穀傷災,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請雨
公元145年
冲帝永熹元年夏,旱。
時,冲帝幼崩,太尉李固太后梁冀立嗣,擇年長有德者天下賴之,則功名不朽
年幼未可知,如后不善,悔无所及。
太后立年幼,欲久自傳,遂立質帝八岁
不用德。
古今注曰:「本初元年二月京師旱。
公元151年
桓帝元嘉元年夏,旱。
是時梁冀秉政,妻、子並受封,寵逾節
公元158年
延熹元年六月,旱。
京房占曰:「人君施澤惠利於下,則致旱也。
不救,必蝗蟲害穀;其救也,貰謫罰,行寬大,惠兆民,勞功吏,賜鰥寡,稟不足
」案陳蕃上疏:「宮女多聚不御,憂悲之感,以致水旱之困也。
公元176年
靈帝熹平五年夏,旱。
蔡邕伯夷叔齊碑曰「熹平五年天下大旱禱請名山,求獲荅應。
處士平陽蘇騰,字玄成,夢陟首陽有神馬之使在道
明覺而思之,以其夢陟狀上聞
天子三府請雨使者,與郡縣戶曹掾登山升祠。
手書要曰:『君況聖主洪澤之福。
』天尋興雲,即降甘雨」也。
六年夏,旱。
公元182年
光和五年夏,旱。
六年夏,旱。
是時常侍黄門作威福
公元194年
獻帝興平元年秋長安旱。
是時李傕郭汜專權縱事。
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九年夏四月,旱。
更始時南陽童謠曰:「諧不諧,在赤眉
得不得,在河北
是時更始長安世祖大司馬平定河北
更始大臣並僭專權,故謠妖作也。
更始遂爲赤眉所殺,是更始不諧赤眉也。
世祖河北興。
公元30年
世祖建武六年,蜀童謠曰:「黄牛白腹五铢當復。
是時公孙述僭號於蜀,時人窃言王莽称黄,欲继之,故称白;五铢,漢家货明當復也。
誅滅
王莽末,天水童謠曰:「出吳門,望缇羣。
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
」時,隗嚣初起兵於天水,后意稍廣,欲爲天子,遂破滅少病蹇。
吳門,冀郭門名也。
缇羣,山名也。
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
曲如鈎,反封侯
」案順帝即世孝質短祚大將軍梁冀貪树疏幼,以爲己功,專國號令,以赡其私。
太尉李固以爲清河王雅性聪明,敦詩悦禮,加又属亲,立長則順,置善則
白太后策免,征蠡吾侯遂即至尊
是日幽毙於獄,暴尸道路,而太尉胡廣封安樂乡侯司徒趙戒厨亭侯司空袁湯安國亭侯云。
桓帝之初天下童謠曰:「小麦青青麦枯誰當獲者婦與姑。
丈人何在西击,吏買馬,君具車,請爲諸君鼓咙胡
」案元嘉中凉州諸羌一時俱反,南入,東抄三輔延及並、大爲民害
命將出眾,每戰常负,中國益发甲卒委棄但有婦女獲刈之也。
吏買馬,君具車者,言调发重及有秩者也。
請爲諸君鼓咙胡者,不敢公言,私咽語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城上烏,尾畢逋,公爲吏,子爲徒。
一徒死,百乘車。
車班班,入河間
河間姹女數錢,以錢爲室金爲堂。
石上慊慊黄粱
梁下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
」案此皆謂爲政貪也。
城上烏,尾畢逋者,處高利独食,不與下共,謂人主多聚敛也。
公爲吏,子爲徒者,言蛮夷叛逆,父既爲軍吏,其子又爲卒往击之也。
一徒死,百乘車者,言前一人往討胡既死矣,后又遣百乘車往。
臣昭曰:家此釋豈未盡乎?
往徒一死,何用百乘
其後驗竟為靈帝作。
此言一徒,似斥桓帝貴任群閹,參委機政左右前後莫非刑人有同囚徒之長,故言寄一徒也。
且又弟則廢黜,身無嗣魁然單獨非一而何
百乘車者,乃國之君。
解犢後徵,正膺斯數,繼以班班,尤得以類焉。
車班班,入河間者,言上將崩,乘舆班班河間靈帝也。
應劭釋此句云:「徵靈帝者,輪班擁節河閒也。
河間姹女數錢一本作「妖女」。
以錢爲室金爲堂者,靈帝既立,其母永樂太后好聚金以爲堂也。
石上慊慊黄粱者,言永樂积金錢,慊慊常苦不足使人黄粱而食之也。
梁下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者,言永樂主教靈帝,使卖官受錢,所祿非其人,天下忠笃之士怨望,欲击悬鼓求見,丞卿主鼓者,亦復谄順,怒而止我也。
桓帝之初京都童謠曰:「游平卖印自有平,不辟豪賢大姓
」案到延熹之末鄧皇后以譴自殺,乃以竇貴人代之,其父名武字游平,拜城門校尉
太后攝政,爲大將軍,與太傅陳蕃合心戮力,惟德是建,印綬所加,咸得其人,豪賢大姓,皆絕望矣。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茅田一頃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
嚼復嚼今年尚可后年鐃。
風俗通作「譊」。
案《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羣賢也。
井者,法也。
於時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與長樂少府劉嚣太常許咏、尚書分、袁山書曰,分權豪之黨,為范滂所奏者。
尋穆、史佟、佟後亦為司隸
應劭曰,史佟,左官媮進者也。
司隸唐珍等,代作脣齒
河内牢川詣闕上書:「汝、颍、南陽上采虚誉,專作威福甘陵有南北二部三輔尤甚
由是傳考黄門北寺,始見廢閣
茅田一頃者,言羣賢眾多也。
中有井者,言雖厄窮不失法度也。
四方纤纤不可整者,言姦慝大炽,不可整理
嚼復嚼者,京都飲酒相強之辞也。
食肉者鄙,不恤王政,徒耽宴飲歌呼而已也。
今年尚可者,言但禁錮也。
后年鐃者,陳、竇被誅,天下大壞
桓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白盖小車延延
河間合諧河間合諧
」案解犊亭属饶陽河間县也。
臣昭案:郡國饒陽本屬涿,後屬安平
靈帝既是河閒曾孫謠言自是有徵,無俟〔明〕河閒之縣為驗。
无幾何桓帝崩,使者與解犊侯皆白盖車從河間來。
延延,眾貌也。
是時御史劉儵建議靈帝,以儵爲侍中中常侍侯览畏其亲近,必當間己,白拜儵泰太守,因令司隸迫促殺之。
朝廷少長,思其功效,乃拔用其弟郃,致位司徒,此爲合諧也。
公元189年
靈帝之末京都童謠曰:「侯非侯,王非王,千乘萬騎北芒
」案到中平六年史侯登蹑至尊獻帝未有爵號,爲中常侍段珪數十人所執,公卿百官皆随其后,到河上,乃得來還。
爲非侯非王上北芒者也。
英雄記曰:「京師謠歌咸言『河臘叢進』,獻帝臘日生也。
風俗通曰:『烏臘烏臘。
』」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窮凶極惡關東舉兵欲共誅之,轉相顧望,莫肯先進處處停兵數十萬,若烏臘蟲,相隨橫取之矣。
靈帝中平中京都歌曰:「承樂世董逃,游四郭董逃,蒙天恩董逃,带金紫董逃,行谢恩董逃,整車騎董逃,垂欲发董逃,與中辞董逃,出西門董逃,瞻宫殿董逃,望京城董逃,日夜絕董逃,心摧傷董逃。
楊孚傳曰:「改為董安。
案「董」謂董卓也,言雖跋扈,縱其残暴終歸逃窜至於滅族也。
風俗通曰:「以董逃之歌主為己發,大禁絕之,死者千數
靈帝之末禮樂崩壞賞刑失中毀譽無驗,競飾偽服,以盪典制遠近翕然,咸名後生放聲為時人。
有識竊言:舊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時人,此天促其期也。
其閒無幾天下大壞也。
公元198年
獻帝践祚之初,京都童謠曰:「千里草,何青青
十日卜,不得生
」案千里草爲董,十日卜爲
别字之體,皆從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下发端者也。
二字如此者,天意若曰自下摩上,以臣陵君也。
青青者,暴盛之貌也。
不得生者,亦旋破亡
獻帝童謠曰:「燕南垂,趙北際中央不合大如礪,唯有此中可避世
公孫瓚以為易地當之,遂徙鎮焉,乃修城積穀,以待天下之變。
建安三年袁紹大敗,縊其姊妹妻子引火自焚兵趣登臺斬之。
初,黃巾,殺劉虞乘勝南下侵據齊地
雄威大振,而不能開廓遠圖欲以堅城觀時坐聽圍戮,斯亦自易地去世也。
公元208年
建安初荆州童謠曰:「八九年間始欲衰,至十三年无孑遺
」言自中興以來荆州破亂,及劉表爲牧,民又豐樂至此逮八九年。
當始衰者,謂劉表妻當死,諸將並零落也。
十三年孑遺者,言十三年又當死,民當移詣冀州也。
干竇搜神記曰:「是時華容女子啼呼云:『〔荊州〕有大喪
言語過差,縣以為妖言繫獄百餘日,忽於獄中哭曰:『劉荊州今日死。
華容去州數〔百里〕,即遣馬吏驗視,〔而劉〕果死。
縣乃出之。
續又歌吟曰:『不意李立為貴人
』後無幾曹公荊州,以涿郡李立,字建賢,為荊州刺史
公元132年
順帝陽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陰狼殺童兒九十七人
時,李固对策,引京房易傳》曰「君將无道,害將及人,去之深山全身,厥妖狼食人」。
陛下覺寤,比求隱滞,故狼災息。
東觀書曰:「中山相朱遂到官不出奉祠北嶽
詔曰:『災暴緣類符驗不虛,政失厥中,狼災為應,至乃殘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徵博訪其故。
山嶽尊靈,國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廢典,不務懇惻淫刑放濫,害加孕婦,毒流未生,感和致災。
詳思改救追復所失。
不遵憲,舉正以聞。
』」
公元180年
靈帝建寧中羣狼數十頭入晉陽南城門嚙人。
袁山書曰:「光和三年正月虎見平樂觀,又見憲陵上,齧衛士
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則虎狼食人
』」
校勘
三二六六頁一四行 方儲對策 校補方儲對策蓋本所箸書名,因對策論次編者,非皆臨時條對之辭也。
按:校補說是,今加書名號
三二六七頁一二行 隅中至日跌為日之中 按:殿本「跌」作「昳」。
校補謂案周禮司巿疏「昳者,差昳之言也」。
左氏五年傳疏日昳蹉跌而下也」。
是差昳即是蹉跌,昳跌固通作矣。
三二六八頁 三行 明主其然 按:「主」原訛「王」,下「則王道備也」之「王」字原訛「主」,並逕改正
三二六八頁一一行 荊遂坐復謀反自殺也 按:「復」原訛「後」,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六九頁 四行 苗稼更生 按:「苗」原訛「昔」,逕改正
公元117年
三二六九頁 六行 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國十淫雨傷稼 校補謂「元年」乃「元初」之訛,各本皆失正
蓋訛沿上和帝永元十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迭舉之例,不覺其訛。
然自孝武建元以下,史無書元不著年號者。
安帝改元不書年號何以辨之?
且據本書安紀,亦惟元初四年秋七月京師郡國雨水,而由元初元年秋上溯永初元年秋,皆無此異,是其為訛亦顯而易見也。
今據改。
三二七0頁 八行 共誣白勃海王謀反 據汲本改。
三二七0頁一二行 皆幘而衣婦人衣繡擁{髟屈} 按:集解錢大昕說,謂光武紀作「繡镼」。
又引惠棟說,謂「{髟屈}」依續漢書當作「〈衤屈〉」。
三二七一頁 八行 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 按:殿本考證謂「寅」當作「演」。
三二七二頁 六行 四牡彭彭 按:校補從辰說,謂今毛詩大明卒章作「駟騵彭彭」。
三二七三頁一0行 袁山〔書〕曰  據汲本補。
三二七三頁一三行 后父禁為(平)陽〔平〕侯 據集解錢大昕說改。
三二七四頁 四行 視之得玉鉤玦各一 按:集解惠棟說,謂「視」東觀記作「掘」。
三二七四頁 五行 〔玦〕周五寸四分 據東觀記及宋書符瑞志補。
公元178年
三二七四頁一二行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平城門內武庫屋及外東垣屋前後頓壞 按:集解惠棟說,謂靈帝以為熹平六年二月事。
三二七五頁 五行 南北三十餘閒 按:集解洪亮吉說,謂案靈帝紀注引此志又云「四十餘閒」,未知誰誤。
公元191年
三二七五頁 七行 獻帝初平二年三月長安宣平城門外無故自壞 按:校補本書獻紀書長安宣平城門外屋自壞事初平四年三月
三二七五頁 九行 袁山〔書〕曰 據汲本補。
三二七五頁一四行 厥罰恆陽 按:殿本「陽」作「暘」。
三二七六頁 七行 金性從刑 按:今尚書大傳鄭注「刑」作「形」。
三二七六頁 七行 無故冶之不銷 據汲本改。
三二七六頁 八行 從火而更 據集解惠棟說改。
三二七六頁一二行 故常陽也 按:殿本「陽」作「暘」。
下「則常陽從之」,同。
三二七七頁 四行 今專主事 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七七頁一四行 王者惟其祥 按:汲本、殿本「惟」作「推」。
三二七八頁 六行 上疏云久旱 按:此下有脫文
三二七八頁 六行 侍御史孔子豐 汲本、殿本孔子豐」作「孔豐」。
按:孔豐字子豐太常孔臧之後也。
三二七八頁一0行 收令下獄抵罪 據本、殿本改。
三二七八頁一二行 雒陽郡國二十二並旱 校補謂案古今注京師皆稱雒陽,此「丹陽」乃「雒陽」之訛,各本皆未正。
今據改。
公元112年
三二七八頁一三行 安帝永初六年夏旱 按:此「安帝二字原誤作注文,與下注古今注曰」云云六十字並雜入上條注文下,今據校補說移正。
三二七八頁一六行 三年郡國八 按:殿本「八」下有「旱」字。
三二七九頁 四行 三年夏旱 按:校補劉昭補注之例,非引他書,則云「臣案」,亦有省言「案」者。
若既不引書,又不言案,則明是轉寫脫誤
三年夏旱上當有「臣本紀五字
公元145年
三二七九頁一二行 沖帝永熹元年夏旱 集解何焯說,謂「嘉」當作「熹」。
今據改。
三二七九頁一二行 太尉李固太后(及)兄梁冀立嗣帝 校補謂「太后及兄」不成文,且不能親言於太后傳亦無親勸太后長君事,當作太后兄」,去「及」字。
今據刪。
三二八0頁 六行 平陽蘇騰 按:集解惠棟說,謂案水經注,蘇騰河南平縣人,非平陽也。
蔡邕集作「平原」,尤誤。
公元146年
三二八一頁 八行 固是日幽斃于獄 按: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本紀,固以本初元年免官建和元年下獄死,而云「是日」,非也。
三二八二頁 六行 慊慊常苦不足 按:本、殿本「苦」作「若」。
三二八三頁 五行 河內牢川詣闕上書 按:集解錢大昕說,謂「牢川」黨錮傳作「牢修」。
三二八三頁 七行 嚼復嚼京都飲酒相強之辭也 按:王先謙謂既云飲相強之詞,則「嚼」當為「釂」,言飲酒盡也。
此自漢世俗傳,以雙聲致誤。
正字須知否則不可通矣。
三二八四頁 一行 朝廷少長思其功效 據汲本、殿本改。
三二八四頁 三行 無俟〔明〕河閒之縣為驗 據汲本、殿本補。
按:「河」原訛「何」,逕改正
三二八五頁 八行 及劉表為牧〔民〕又豐樂 據集解惠棟說補。
公元204年
三二八五頁 八行 至此逮八九年 集解惠棟說,謂「此」字衍,「逮」為「建」之訛,脫「安」字。
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八安字形不近,且是釋上「八九年」文,「八」字不當去,疑「八」上有「安」字,誤奪
按:如惠說,當作至建安九年」;如張說當作至建安八九年」。
張說較長。
三二八五頁一0行 〔荊州〕有大喪 據集解惠棟補。
三二八五頁一一行 華容去州數(日)〔百里〕 據集解惠棟改。
三二八五頁一一行 〔而劉〕表果死 據集解惠棟補。
三二八五頁一四行 去之深山〔以〕全身 據集解惠棟補。
三二八五頁一四行 厥妖狼食人 據集解惠棟改。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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