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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汉大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59 页
  第二章 汉大租
   第一节 给垦字
    (一)

  本衙马鸣山庄地,内给出水田一甲二分,付佃蔡赞亨前去开垦成田,初年、二年一九五抽,三年依例每甲纳经风扇净乾好粟八石,车运到仓交纳,不得短少,给批,付照。
                             业主 陈衙
  雍正三年十月 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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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立招批业主简琳芳,有明南大肚番爱箸鲁雾庄园埔一所,今有林生亨愿自备牛工种前来耕种,时约定每甲园埔愿贴犁头五十两,以为开圳费用之资。其银即日交讫;其园埔随即丈明十甲,界址分明,议定每甲佃首年纳租粟五石满,次年纳租粟八石满,以后每甲纳租粟八石满,永远定例。其租粟至收成之日,务要重风扇净,车运到鹿仔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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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不敢少欠误课;如有拖欠租粟者,任从业主起耕招佃。倘日后奉宪县主到庄清丈,俱要照甲纳租,佃人不得异言;但佃人要回家之日,先问明业主之后,任听其脱替,工本业主不得均分。委系二家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招批是实。
  内分达皆弟名下园埔三甲银一十五两正。
  内分此沐侄名下园埔二甲银一十五两正。
  雍正七年(己酉)正月 日立招批。
                             业主 □□□
                            知见人 陈绍庆
                            代笔人 林利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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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立招佃人业户李朝荣,明买有大突青埔一所,坐落土名巴刘巴来,东至柳仔沟埤为界,西至大沟为界,南至入社大车路为界,北至黄邦杰厝后港为界,四至明白。今有招到李思仁、赖束、李禄亭、梁学俊等前来承开垦,出得埔银六十五两正,情愿自备牛犁方建筑坡圳,前去耕垦,永为己业。历年所收花利照庄例一九五抽的,及成田之日,限定经丈八十五石满斗为一甲,每一甲经租八石,车运到港交纳。二比甘愿,日后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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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端反悔,增加减少,亦不敢升合拖欠;如有拖欠定额,明官究讨。口恐无凭,立招佃一纸存照。
  即日收过埔银完,再照。
  雍正十年十月 日。
                           立招佃人 李朝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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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立给佃批人业主杨秦盛,有置买草地一所,坐落南大肚山脚庄,土名辘遇。今有王及欢前来认佃开垦,议定犁分一张,配埔五甲。其埔好歹照配,付佃自备牛车、种子前去耕作,年照庄例:凡杂种耔粒,俱作一九五分抽,不得少欠;如开水耕为水田,议定首年每甲纳粟四石,次年每甲纳粟八石,三年清丈,每甲纳粟八石满,车运到鹿仔港交纳;如有熟田付耕,首年该纳粟八石满;如开水,每甲议贴水银一两一分。其庄内田得水尾承接,疏通上下水埔,系佃等之事。至成田之日,再丈甲数,每甲纳租八石满,不得增多减少,经风乾净,车运到港完纳,永远定例。每年修理水圳,系佃人之事。如佃等欲回内地,或别业,欲将田底顶退下手,务要预先报明业主,查其短欠租谷及新顶之佃果系诚实之人,听其顶退,收退田底工力之资。其租税务要逐年交纳清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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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欠升合,亦不得故违宪禁事,不遵庄规,窝容匪类,及为非作歹;如有等情弊,被庄主查出,禀逐出庄。此不许藉称田底,听业主配佃别耕,不许异言生端。今欲有凭,立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雍正十一年二月 日给。
                             业主 杨□□
                           知见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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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本宅承买恶马草地一所,立名德颐庄,现在开圳灌溉禾苗,招佃垦耕,上供国课,下给家计。兹据佃人张强,备银五两前来承,犁份一张,照官尺丈明配田六甲,又每张犁份议贴水圳银三两。其犁分银五两业已收明外,所有水圳银,俟水开到田之日,立即交明,以资工费,不得拖欠。其地丈明,付与该佃自备牛工、种籽,盖房居住,前去垦种为田。至该佃应纳租粟,以雍正十二年为始,每甲照庄例:初年纳粟四石,次年纳粟六石,第三年纳粟八石,永为定例。俱系满斗,经风扇净,车运至鹿仔港、水里港船头交纳,无论丰歉,开透不透,按甲输纳,不得藉端少欠升合。至该佃所耕之田,如欲变退下手顶耕,及招夥帮耕,务须先报明头家查明诚实的人,方许承招,不得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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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务须恪守庄规,不许聚赌、容匪、打架、宰牛等项;如有违犯,立即呈官究逐出庄,不得藉端生事。合给佃批,付执为照。
  雍正十一年十月 日。
                          德颐庄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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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立招佃业主张承祖,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甲雾林庄。兹有谢登南兄前来垦,犁份一张,配丈五甲正。当日议明每甲首年纳大租粟四石,次年纳租粟六石,三年纳粟八石,俱系斗租;三年以后,每甲八石,永为定例,年有丰凶,不得短少升合。其租粟要重风乾净,不得以湿冇抵搪。其租谷要车运一半到鹿港交仓,一半运至彰化;倘不车运,照庄例每石贴车工银五分,交业主自己佣车,其银随租秤明,给发车工。其庄中修筑埤圳及桥道杂费等,俱系佃人自己料理,不干业主之事。亦不得隐藏匪类等情;如有,听业主禀逐,另招别佃。其佃人倘欲别创及退回内地,必先问明业主,查无拖欠租粟、车工,并承退之人诚实,方允顶退,收回犁头工本银两。今欲有凭,立佃批一纸,付为执照。
  乾隆元年十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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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招佃批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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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给佃批业主杨兴祖,有明买大肚四社草地,经报科给垦。今有林任兄前来犁份四甲前去垦耕,约首年纳租粟四石,次年纳租粟六石,第三年纳租粟八石满斗,永为定例,运到大肚渡头交纳,经风扇净,不得滥冇。其开筑圳水并历年收补工资,照庄例均出。倘欲将田变卖,必报明业主管事,不得私相授受匪人,在庄骚扰,合给佃批一纸付照。
  其犁份银已收讫,再照。
  乾隆二年正月 日给。
                      佃批业主 杨兴祖(即三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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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立垦单字人业主萧因,所辖草地内有荒山一所,址在开元后山,土名界址寮,东至湾坑岑下,西至简家田,南至坑崁下,北至简家田,四至界址明白为界。兹有崎头庄佃人林降,欲自备工本开垦耕筑,前来给单;爰是踏明界址,交与佃人林降任从垦筑。山田耕成之后,逐年配纳大租二斗,永为降之己业,日后该业主子孙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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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恐无凭,合给垦单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四年三月 日给。
                          垦单字业主 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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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立给佃批南崁虎茅庄业主周添福,有前年明买番地一所,土名虎茅庄,经请垦报课在案。今有佃人叶廷,就于本庄界内虎茅庄认耕犁份二张,每张以五甲为准,不得多佔埔地,抛荒误课。开筑圳水佃人,自出工力开水耕种,年所收稻谷及豆杂子,首年、次年照例一九五抽,每百石业主得一十五石,佃人得八十五石;至第三年开成水田,照例丈量,每甲约纳租谷八石满斗,虽年丰不得加增,或岁歉亦不得短少。务备乾净好谷,听业主煽鼓,约车至船头交卸;如有短欠租谷,将田底听业主变卖抵租。若租谷拖欠,日后佃人欲将田底别售他人,务须向业主言明,另换佃批顶耕,不得私相授受,合给批付照。
  乾隆四年十二月 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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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

  立垦单字人业户张和中,向官给串,开垦草地荒埔一所,坐址在西螺北势清水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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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东螺保十八埒田为界,西至深坑仔路番仔埔为界,南至檨仔脚崁下为界,北至东螺大溪为界,四至分明,整顿农椇,招至西螺新街佃户高宗基等前来认主立单,开垦耕种,熟园递年配纳大租一九五抽得,凡有耕种五谷、杂子,冬届之期,前来请主捐抽,以纳供课。此系业佃两相允诺,立字为凭,万古遗存,永为己业。似此开垦,关系徵重,诚恐日久荒芜,特立开垦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乾隆七年二月 日。
                             业主 张□□
                            代书人 姚瑞章
                        立开垦单字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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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

  立给垦批阿河巴庄业主张振万,有自置课地一所,坐落土名馀庆庄,经丈东至林宅田为界,西至圳为界,南至六张犁小圳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址丈踏明白;共有田甲一十一甲五分正。今招得佃户王简书前来,出得时值埔价银一百六十两正。其银即日交收明讫;其埔随踏交银主前去垦成水田,内带水分九张足荫。当日二面议定,递年每甲实纳初年大租二石,次年纳大租四石,三年实纳大租八石,系头家租税,永为定例。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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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随带车工银三钱六分正,贴运课工脚费用。其大租务要晒乾风净,不得湿冇。丰歉租无加减,亦不得拖欠升合。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勒迫,今欲有凭,立给垦批一纸,付为永远执照。
  外批明:其庄中申禁以及水谷,俱系佃人之事,再照。
  即日收过垦批银一百六十两足讫,再照。
  乾隆十二年八月 日给。
                             业主 张□□
                             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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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

  本宅有埔地一所,坐落芝葩里,土名大崙中,兹佃与李旺犁份三张,前去出本凿筑埤圳,垦成田园。逐年收成粟粒、豆、杂子,未成水田,照庄例一九五抽的,业主得一五,佃耕得八五,不许未抽先粜,盗车别庄;若成水田,奉文丈甲,每甲纳租八石,经风净乾好粟,运到本港船头下船;如不下船,车到仓口,上仓交足。不得少欠升合及窝匪开赌等情;如有此等,并三年后开垦未遍,致荒误课,其埔地不论已垦未垦,送业主别行招垦,此批不堪行用。若欲回唐转退下手,与下手之人同来印认佃约,不许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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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顶,妄退匪人,致滋多事。今欲有凭,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东至番仔车路,西至海,南至溪,北至大崙尾崎仔头倒水为界。
  乾隆十五年二月初二日给。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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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

  立批业主本宅置粮田庄地一所,土名大溪墘中兴庄前田,犁分一张半,带圳水一分半灌溉,东至东势屋墘古路透溪为界,西至林养田为界,南至溪为界,北至埔顶车路为界,四至分明。今有佃姜殿高自己前来给出垦单,子孙永远管业,领批耕作,逐年租谷随年情丰凶,早季收成完竣,凭宅照例一九五抽的。其租粟车至本馆交纳,以凭供课,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听本宅另招耕纳,以免误课。每年未有抽的,不得擅自私相粜卖,亦不得窝藏匪类开贴等情;如有查出,禀官究逐,不得情,合批,付执为照。
  乾隆十六年十二月 日给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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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

  给垦批人猫哩锡口庄业主何周沈,先年有明买锡口庄番林埔地一所,年纳番地租有据,经升科报课在案。今有王福秀前来认佃,坐址于中坡山脚,南至简立哥,北至藩贤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69 页
哥,西至沟,东至厝地,四至分明为界。秀哥自备工力、农具等项,前去垦耕成田,跟同踏明现田八分,登带大租六石四斗,逐年运到公馆,当风扇净交纳,不得少欠升合。其田候通庄清丈,除八分以后伸出,田底甲声再按庄例四六均分,业四佃得六,不敢异言阻执。仍在庄各安事业,不许窃匪聚赌、酗酒打架等情;如有等情,刻即鸣官究逐。倘若别图生理,欲转退他人,须向业主言明,不得私相授受。口恐无凭,立给垦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十七年二月 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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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

  立给垦字人业主杨管下武西堡,坐落土名罗厝庄前有荒湳地一片,兹因不成片段,诚恐久荒累课,兹招到佃人黄定前来给垦开荒。业主经丈田七分,年带纳大租粟五石六斗正,其荒湳地随即踏明界址,东至自己及邱家二人田为界,西至湳岸为界,南至邱家田尾荒埔为界,北至自己出水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交付黄定前去掌管耕作,收成花利,永为己业,业主亦不得另给他人。其大租每年交纳,给出完单,不敢短缺;如有短欠,任从业主起耕招佃,抵还国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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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十八年十月 日立给。            垦字付佃人 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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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

  立给垦单人业主萧联丰,有旱埔园二埒,坐落低水埔。上埒园东至崁,西至圳,南至辜宅,北至赖宅。下埒园东至赖宅,西至林宅,南至赖宅,北至林宅,四至俱各明白。今招陈宅认佃耕作,议约犁头银二十大员。银即凭中收讫;园即自备牛犁、种子耕作,永为己业。其园二埒,经丈一甲六分四釐,每年应纳业主租粟六石五斗,应车租粟三石九斗三升六合,该佃户不得短少升合;如有短欠等情,应听业户召佃别耕。其园亦无来历交加不明情弊;如有等情,业主抵挡,不干佃人之事。今欲有凭,立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契面剑银二十大员完足,再照。
  园二埒,经丈一甲六分,每年应纳租粟六石五斗六升,应车租粟三石九斗三升,再照。
  乾隆十九年正月 日。
                            为中人 黄猛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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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

  立给佃批萃丰庄业户汪,有明买竹堑社番眩眩埔、造船港埔地二所,业经报官勘明,给示招垦在案。兹有崁头厝埔地一所,东至溪为界,西至往蚝壳港车路为界,南至崁脚为界,北至庄后大车路为界,四至明白。未曾出给于人,兹据郑志耀前来认给等项埔地四至界址,三面议定时值番银二十元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埔地四至界址,一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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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踏明,悉付郑志耀前去掌管垦耕,田园照例完租,或拣择吉穴安葬祖坟,抑或盖屋居住,栽种树木,听其任意取裁,不敢异言阻挡,亦不许给戕伤情弊。保此埔地系是明买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给他人及别佃冲碍滋事;如有等情,汪出手抵挡,不干志耀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郑国安界内之业,抽出墓地三穴,自西一穴起,直透落东三穴止。此三穴墓地永远归与郑雅诗外三人之管业,此业国安不能卖与他人。
  乾隆十九年八月 日。
                         立给佃批业户 汪□□


                         立给垦单业主 萧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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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见人 陈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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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

  立给佃批业主黄朝宣,因前佃罗禹臣经为业佃至爱,有给出埔田一块,坐落土名罗厝庄后,东至小沟,西至邱家,南至本庄车路,北至邱家,四至分明为界,经丈二分半釐。纳租凡事须照庄例规矩,不许生端滋弊。此系业佃至爱情谊,立给佃批一纸,永远存照。
   计开:
  溪等坐大租粟五斗,邱宅坐大租粟一石五斗,共二石,存照。
  乾隆二十年十月日 给。
                             知见 陈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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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

  立给换佃批业主薛启龙,有先年承买课地界内,座落土名霄里社背,东至长流石沟,西至山脚,南至何思宗田,北至陈兆瑚田为界,经踏四址明白。有佃人徐时伟前来换给佃批犁份半张,前去耕种,即日面议自备工赀、牛只,架造田寮,竭力开垦,不得久佔抛荒,致误租课。田中所收杂籽稻粟,依台例一九五抽的,业得一十五石,佃得八十五石。开成水田照例清丈,按甲供租,每甲八石为准满斗,务要乾精,自备车运业主仓口扇鼓交纳,不得拖欠升合。若遇筑大陂圳水,业四、佃六均派;田头小陂圳水,佃人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3 页
自备工力,不得推诿。倘回唐别创,择其诚实之人顶退,预报业管,不得私相授受;倘有窝匪等弊,业主查明,禀官究逐,别招另佃,不敢生端滋事。口恐无凭,立给换佃批,付照。
  乾隆二十二年十月 日给。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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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

  立给批业主,因前年佃业垦成田,公议照田额例输纳。因本佃魏海亲垦业主到地确实清釐,海名下田一段,坐落在二八水庄尾圳墘,经丈海田一甲零一釐七毫二忽,当日议定每甲八石满,运到本庄乾风煽净交纳。其租不论年冬丰凶,照甲声输租,业主亦不得增多。水路通流灌溉。倘日后欲回唐别创,须顶退他人,并通知业主过佃,不许私相授受。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执永照,行。
  乾隆二十七年八月 日。
                            代笔人 黄木
                            为中人 余清水
                          在场知见人 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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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给批垦单人 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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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

  本宅承给过阿束番大肚溪南草埔一片,今拨出第十四号犁份东势半张,给与许前兴前去自备牛只开垦耕种,约每年每甲完租四石,收成之日,按额备齐乾净好粟,车运到鹿本仓交纳;如有湿冇等粟,应听本仓经风扇鼓。虽年有丰歉,租粟须照约完纳,本宅不得加增,佃人不得短少。庄中亦不许窝匪作歹,以及拖欠租粟等情;如有等情,应听本宅闻官究治,毋得生悔,付此给单为照。
  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 日给。
                             业主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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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

  立招垦字人东螺堡业户林廖亮户内有荒埔一处,坐在下埧庄,土名中州,东至郑家园,西至廖家园,南至车路,北至廖家园,东西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人开垦,招过庄乞观、尾观前去自备牛工、种子,竭力耕作,当面议贴佛银三十大元正。银即日交收足讫;将此埔园随即踏交付庄乞观、尾观掌管耕作,收税纳租,永为己业。逐年配纳大租粟五斗、麻六斗满,车运到馆完纳,不敢拖欠;如是拖欠,任从业主起耕别招,不敢异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5 页
言滋事。此系两愿,恐口无凭,立招垦字一纸为照。
  即日收过垦字内佛银三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乾隆二十八年 月 日。
                         立招垦字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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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

  立垦批人大加蚋庄业主林成祖,有佃人周向观承买田一十三甲八分四釐五毫二丝,埤水佃人自筑灌溉,每甲纳粟四石,年共载租粟五十五石三斗八升,报清丈三次,并无出溢额给丁,惟匣口圳沟埔地一所无力垦耕。兹因公项乏费,将埔地一所有六甲,托中引就与佃人周向边卖出番剑银四十八员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埔地一所,付佃人向前去用力开筑为业。此地水无定额,田园虽有的租,业主愿贴佃人工力,以资国课,诸事业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日后不得再徵收租税。此系业佃相安,共保丰庆,二比甘愿,立垦批付执为照。
  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 日立垦批。
                            代笔人 廖国慈
                            知见人 嘉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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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

  立招佃批字人业主张振万,有承买岸里等社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阿阿巴庄上横山。今有佃人品秀前来补给批单,原经踏过四址分明,又经业主丈过秀分水田五甲三分九釐,按甲纳租,每甲纳租八石,永为定例。系官较斗量,佃人自送至本庄公馆交纳入仓外,又贴纳配运车工脚银,每石贴银四分五釐,随秤交纳;如无随租秤交就租照依时价扣出外,方算实租。其谷务要晒燥重风乾净,不得湿冇抵搪。至庄中修理桥路、开筑埤圳以及埤头杂费等项,系佃人之事。再者,不得容留匪类、开场聚赌等情;如有此情,查出,禀官究逐,另招别佃。若佃人欲退,此必要诚实之人方许授受。今欲有凭,立招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二十六年八月 日业主张给。
                             管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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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

  本宅有埔地一所,座落曾公埤下大车路上,兹佃人曾大举前去自备工本,开筑埤圳垦耕,犁分一张,递年收成粟石、蕃薯以及杂子,照一九五抽的。租税风净,一半运至本家仓口入仓交收,一半运至竹城内完纳公项,将来开成水田,按照每年纳租八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7 页
如是别创退佃下手,必同下手之人认佃诚实,不得妄退匪人,致生事端,自行出庄。今欲有凭,给垦批一纸为照。
  再批明:此红瓦厝埔顶么埤下之业,经请业主吴象踏明界地,东至消沟车路为界,西至岗尾崁眉为界,南至崁眉车路为界,北至崁眉直透为界,交付曾永记前去掌管无异,为照。
  乾隆三十四年八月 日给批。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7 页
    (二六)

  立给垦批业主张振万,有佃王文光自备工本前来认领垦耕馀庆庄埔地,配丈二甲五分,初年每甲纳租粟四石,次年每甲纳租粟六石,三年以下每甲纳租粟八石,以官较满斗,量交租粟,务要晒乾风净完纳,永为定例。但庄众收成,牛车未免不暇送粟到港交纳,今租粟约就本庄公馆交收,每石议贴业主运课车工银四分五釐,随租戥纳;如无随租秤纳,就租粟内依时价扣出车工外,方算实租。其庄中修筑桥道及坡圳,系庄佃修理;至完官升科,官发采籴,系业主之事。倘佃欲别创,招人顶退,必闻业管;来人规矩,去人无碍,方得授受。今欲有凭,立给垦批一纸付照。
  批明:丈量以鲁斑尺一丈五尺为一戈,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8 页
  乾隆三十二年三月 日。
                             管事 张奕胜
                         立给垦批业主 张振万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8 页
    (二七)

  立认佃字人深耕堡丈八斗庄庄默、庄亦惠、庄亦强等,今会对承认过业主许佃人默等每年每甲应输租银二两,众佃等议约麻冬完半,豆冬全完,自行到业主馆完纳,合给完单执照,断不敢挨延拖欠。口恐无凭,合立认佃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佃庄宗怜园二甲;一、佃庄亦强园二甲一分;一、佃庄仁德园一甲二分;一、佃庄默观园二甲四分;一、佃庄亦惠园一甲五分;一、佃庄耀祖园一甲七分;一、佃叶白观园一甲;一、佃庄天喜园三分;一、佃庄火是祖园二甲。
  乾隆三十五年五月 日。
                   立认佃人 庄宗怜 庄默观 叶白观
                        庄亦强 庄亦惠 庄天喜
                        庄仕德 庄耀祖 庄火是祖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8 页
    (二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9 页
  立给佃批业主刘振业,缘本宅南港仔庄尾原界内开垦未透旷地一所,今有谢茂开前来承佃,认垦犁份半张,明议定丈篙一丈四尺五寸为一篙,每张犁份并屋场、菜园、禾埕、圳路在内,以六甲为准。其租,首、二、三年照台例一九五抽的,供纳社番口粮粟;至供成水田日,按甲纳租,每甲纳租粟八石,无论年情丰歉,业佃不得加减。其租务要晒乾风净,早季完明,送至业主公馆交纳上仓。若其佃人欲退卖下手,先报明业主清完租粟之后,听佃退卖,业主不得阻难。再议明;开筑大埤圳,三年之内,工资费用银两四六均分,业四佃六;三年之后,系佃自理。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二年十月 日给。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79 页
    (二九)

  立给批人业主郭山度前来认得埔地一所,土名东势尾门头,东至水沟,西至车路,南至埤,北至车路,四至明白为界。度前去自备牛工、种子,实力耕作,任从盖屋,其逐年配纳大租粟五斗,挑运到仓交纳,以便完课,倘日得圳水到田,另行请丈纳租。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犁头银三十员,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0 页
  乾隆三十四年九月 日给。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0 页
    (三0)

  立给出垦字人汪仰詹,有自置荒埔一所,坐落土名樟浦厝,东至岸倒水为界,西至岸为界,南至吴家为界,北至岸倒水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今有陈扶官托中向詹给出荒埔一处,自备工本开园,时三面议定垦字内银二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将荒埔付陈扶前去掌管,永为己业,每年应纳业户大租银五钱正。此系仁义交关,日后子孙不敢言增言赎,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并无异言生端反悔滋事。给出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垦字内银二十大元正足讫,照。
  乾隆三十八年 月 日。
                            为中人 黄有乾
                            代笔人 □□□
                         立给出垦字人 汪仰詹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0 页
    (三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1 页
  立给垦字业主陈廷溥,有承祖给垦茄藤社草地一所,坐落土名南岸,用本开垦埔园一片,东至洪宅园,西至车路,南至水沟,北至沟宅田,四至明白,经丈明载一甲。今佃人洪振老托中向求园底三面议估,即日收过先年开垦工本及园底银项番银一百大员。银即日同中收讫明白;其园交与振老前去备牛只耕备,永为己业。年配纳业主租粟三石满,收冬之日,应办经风扇净乾粟,车运到馆完纳,不得少欠。如振老不合意耕作,租粟清明,听其转退下手。保此园系承祖先年用本开垦熟园,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并无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业主抵挡,不干振老之事。今欲有凭,立给垦字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垦字内番银一百大员。
  乾隆三十九年正月 日立给垦字。
                            业主  陈□□
                            作中人 陈赞官
                                洪心官
                            知见人 陈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1 页
    (三二)

  立给田单朱厝崙,缘奉藩宪钱檄行,饬查清釐民番田园一案,兹蒙淡防分宪王亲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2 页
勘丈,彻底清查,确丈过朱厝崙庄佃人黄栋隆实田三甲五分六釐二毫五丝○忽○微,年该纳租粟二十八石五斗○升○勺,合给丈单付照。
  乾隆四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丈单。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2 页
    (三三)

  立给荒园竹围人业主董联蒋,明买过李国辅桃涧堡奶笏崙庄,今有佃人王国宝前来,给得过溪瓦后荒园一所,东至简家埔为界,西至溪唇为界,南至赖家田为界,北至□□为界,四至界址明白。自给之后,任从佃人耕作,架造房屋。年纳大租粟二斗正,至收成之日,运至本业主公馆仓口风扇乾净入仓,不敢少欠升合。其架造房屋亦不得窝藏匪类,开场聚赌事端等由;如有此情,禀官究治。立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行。
  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 日 立给垦单。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2 页
    (三四)

  立招垦单户曾安荣、巫良基、何福兴,今有东势角应垦田园,奉宪详咨,准给荣等升科,议定每年每甲佃人承耕,供纳业户大租粟八石,照配运车工银三钱六分,均限早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3 页
季运至仓下交收。兹仙师爷祀内江佛佐、郭开琏等,前来认垦匠寮南片田三分二釐七毛六丝,四至载册分明。自给之后,任从垦耕,永远管业;倘日后别创另退,须问明业主,顶退字盖戳,方许承顶。今欲有凭,立垦单付照。
  乾隆五十年正月 日立。
                             垦户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3 页
    (三五)

  本业户有明买杨梅埔报垦课地,今佃胡兴龙前来认垦,给出平山下青埔份一张,每张以六甲为准,内扣屋场、稻埕、菜园、水利、车路,经踏明四址,东至车路口为界,西至萧家埔为界,南至岗唇脚为界,北至长流坑为界,付佃前去自备工本,开凿耕种。田园所种粟豆、杂子,例照一九五抽的,业得一五,佃得八五,早季收成,运至本庄公所风乾精净,平量交纳,以供国课社租。至筑埤圳乡勇公费,业三佃七匀派,候三年垦成水田量丈,按甲八石纳供;如埤水佃人自筑,按甲六石完收;其高埠无水灌不能成田者,仍照例一九五抽的。自给垦后,务须勤耕勤种,毋致抛荒误课;三年后不去垦种,有误供租,应听业主另招别佃,不得藉阻。该佃并不得窝匪聚赌;如有此等情事,禀逐别招。倘该佃欲回籍别创,退售此业,归还工本,须择诚实人承顶,通知业管清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4 页
割佃,不得私自顶替,妄引匪人。今欲有凭,给批执照。
  乾隆五十一年十月十七日给 永字第十六号。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4 页
    (三六)

  立招佃字人佃主陈朝珍,有明给阿束社番通土和亮大霞岱等大肚溪南至泉州厝庄北一带沙碛荒熟田园埔地,已蒙县主宋讯断归结,票押将业退耕,还珍掌管,另招垦种,照纳番租。兹佃人李长贤官认耕泉州厝庄北第九埒田园,未经丈明,约踏犁份一张,分作四分,带水灌溉,东至第八埒,西至第十埒,南至吴头家草地,北至阿务亭沟,四至载明,前去自备牛工、种籽,相度高下,高则耕园,低则垦田,永远为业。定约一分,每年该纳佃主小租粟二石七斗五升满,时值银二员七分半。五十七年起,不论田园丰歉,均应按早、晚二季,春六晚四,送赴本馆照按交纳清楚,不得短欠;如有短欠,应听佃主另行召佃别耕,不敢阻挡。倘欲转手顶耕,即当闻知佃主清租过数,毋许私受典卖,致延租项。其社番大租,本佃主就粟取纳,与耕佃无涉;凡有修筑埤圳及顾水工粟等费,悉系耕佃自行鸠出,不干佃主之事。恐口无凭,合立招佃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 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5 页
                             佃主 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5 页
    (三七)

  给单庄主汪,本庄明买竹堑社番眩眩埔造船港二所,经报官勘明税契,给示招垦在案。兹据佃户黄魁兴认垦田屋连埔园甲,当即亲具认耕领字存查,合就单给屋地、埔园、田甲,前去垦耕,务须遵守庄规,竭力勤耕,照例完租,毋得怠惰拖欠,并不得越份生事,致干呈官法究,此单。
  批明:厝地埔园一处,东至三元宫土壆毗连为界,西至小路尾崁眉为界,南至崁眉圳沟为界,北至小路为界,批照。
  又批明:厝后西片旧厝埔园一处,东至叶家厝边土壆毗连为界,西至土地公后叶家园毗连为界,南至崁眉小路为界,北至大车路为界,批照。
  又批明:车路北片埔园一处,东至姜家园壆透转北消水沟为界,西至陈廷攀毗连新庄仔圳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新庄仔圳为界,批照。
  又批明:水头姜家厝前埔园一处,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路尾土壆为界,南至水圳为界,北至小路为界,批照。
  又批明:日后佃户自备工本,筑坡开辟成田,供纳大租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6 页
  再批明:黄琳娘收执垦字内载明四段田园埔地,抽出第三段田园埔地,经公立定四至界址明白,应归陈宝掌管,其馀一段、二段、四段,系是黄琳娘应管之业;倘日后如有混在宝第三段界内,宝不能坐理。均系两相喜悦公定,并无交涉,永照批字而行,各不能反异,定批,再照。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 日给。萃字第六十号     坐落土名中崙庄萃丰庄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6 页
    (三八)

  本宅有埔地一所,坐落芝葩里,土名大崙。兹给与赖君老犁份半张,东至赖、周田头崙脊,西至自己崙脊车路,南至田公头车,北至草厝杨席家界,四至明白为界,前去出本开筑埤圳,垦成田园。每年收成粟粒、麻豆仔子,未成水田照庄例一九五抽的,业主得一五,佃耕得八五,不许未抽先粜,盗车别庄;若成水田,奉文丈甲,每甲纳租八石,经风净乾好粟,运到本港船头下船;如不下船,车赴仓口上仓交足,不得少欠升合及窝匪开赌等情。如有此等,并三年后开垦未成,致误国课,其埔地不论已垦未垦,送还业主别行招垦给批。倘因别创,欲将所给之地退下手,须择诚实之人到宅对过认佃,不许私退私顶,妄退匪人,致生事端。今欲有凭,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7 页
  乾隆五十六年八月 日给。
                             业主 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7 页
    (三九)

  给本宅有埔地一所,坐落芝葩里,土名埔心庄顶,东至三座厝岗车路,西至大圳,南至崁头厝岗横过,北至坡,四至明白为界。原佃游川前去自备工本、牛工、种子,竭力垦成田园耕作,所有每年收粟麻豆,照庄例付本宅一九五抽的,车运到本港船头下船明白;如不下船,车到本宅入仓交纳完足,不得少欠升合及窝匪开赌等情;如有此情,将田厝变卖入还,原埔地付本宅别行招佃,不得霸踞异言。若三年后开垦不成,亦付本宅另别招佃;如三年后开成水田,照例丈甲,每甲征租八石。倘要回唐,田厝退佃下手,自同下手之人到本宅立批钤印,不得私相受授,妄退匪人,致滋多事。其公垦佃批系游川收存执为照。
  乾隆五十八年月 日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7 页
    (四0)

  本宅有埔地一处,坐落芝葩里,土名大崙赤涂崁。兹佃与梁锡章犁份一张,东至小溪,西至大车路,南至大崙八段内田尾,北至崁下大泽,四至明白为界,前去出本凿筑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8 页
埤圳,垦成田园。逐年收成粟粒、麻豆、杂子,未成水田照庄例一九五抽的,业主得一五,佃耕得八五,不许未抽先粜,盗车别庄;若成水田,奉文丈甲,每甲纳租八石,经风净乾好粟,运到本港船头下船;如不下船,车赴仓口上仓交纳,不得少欠升合及窝匪开赌等情。如有此等情事,并三年后开垦未遍,致荒误课,其埔地不论已垦未垦,送还业主别行招垦,此批不堪行用。若欲回唐转退下手,须同下手之人到宅即认佃约,不许私退私顶,妄退匪人,致滋多事。今欲有凭,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六十年九月 日给。
                             业主 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8 页
    (四一)

  立招垦字凤凰翔馆业主张,因馆下前年有退佃园一丘,坐落斗门头后,东至杨家佃田,西至圳沟,南至圳沟,北至杨家园及抄封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年载纳本馆大租粟五斗。今因乏佃耕作,荒芜多年,诚恐贻累课饷,于是托中招出本馆下汴头庄佃杨章哉前来承垦耕作。时业主收过认佃银十五大员正;园付章哉开垦耕作,永为己业,年照字内完纳大租,不得拖欠误课。此园系前退佃已尽,并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业主自应抵挡,不干章哉之事。此系业佃交愿,别无异言,日后永无增租丈甲诸事,口恐无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9 页
立招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六十年二月 日。
                          为中人   郑志贤
                          凤翔馆业主 张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9 页
    (四二)

  立给佃批字人业主朱洪钟,有承管大榔庄佃人周伯文承买李告老、李笑老水田四甲四分正,坐落大榔庄后,其四至载明上手契内。今因田墘西边界内有荒埔一所,于乾隆六十年明丈过旱田一甲一分二釐五毫正,付与佃人周伯文自己开垦,其工资杂费佃人支理。至嘉庆元年起租,每年配纳大租粟四石五斗正,并车工完明,不敢生端异言。恐口无凭,立给佃批字一纸,付执存照。
  乾隆六十年十月 日给。
                             业主 朱□□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89 页
    (四三)

  立承耕字人业主萧明亮之孙萧万春,阄分下有朱玉退耕水田八分,址在皮寮地面,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四至界址明白。因佃人朱玉积欠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0 页
租十馀年,计算租粟八十馀石,于乾隆三十五年间情愿退返管耕。迨四十七年以来,又被洪水冲塌崩坏,无人开辟,招得萧玖自备牛人种籽,竭力开垦,愿出田头银二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自丙申年至戊午年,三年开荒,免其纳租,三年以后,每甲应纳大租粟八石满,逐年该纳大租粟六石四年,其田任从永耕,不得增多租粟滋事。此业原是退佃之业,如是后来朱玉将旧欠租粟清完,其田再返朱玉归管,取回退耕字,不得兜留;业主愿将田头银送返,收回永耕字,不得异言。此系业佃两愿,今欲有凭,立永耕字一纸以凭,付执为照,行。
  即日收过田头银二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嘉庆元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并代书人 □□□
                             业主 □□□
                          立永耕字人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0 页
    (四四)

  立招垦单字人业主张恩明,有承祖业东堡土库庄等溪边有小埔仔一处五釐,西至李家田为界,东、南、北至溪为界;四至分明。今招得佃人李斗哥自备工本前去开田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1 页
种,永为斗之己业。二比业佃面议,每年早季纳大租粟三斗五升,议定折价银五毫。诚恐他人藉端,恐口无凭,合出招垦字一纸,给付佃人执掌为照。
  批明:收过垦单字内银六大员,照。
  嘉庆元年三月 日。
                        立招垦字人业主 张恩明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1 页
    (四五)

  立给佃批业主西堂林,有彰化县马芝遴堡上崙庄原佃陈业亨田三分,坐在本庄,东至钟宅厝滴水,西至监圳,南至许宅竹头,北至大圳,四至明白为界。兹因原佃脱逃,致累课租,自乾隆四十三年起,至嘉庆二年止,共欠租四十五石四斗二升二合。本馆将此田三分,招到陈亨前来出首认佃承耕,愿出给批银一十二大员;其田听陈亨前去自备工本耕作,或筑盖房屋居住,听其设处,子孙永为己业,逐年配纳本馆大租二石四斗,经风煽净好粟,车运鹿港本仓交纳。其田经被沙压,开凿工力浩大,首年恩免大租。以嘉庆四年为始,不论年冬丰歉,早冬完半,晚冬全完,不得拖欠升合及不照理输纳,听本馆召佃别耕,不得藉端滋事。其田系陈业亨欠租之田,与别人无涉;如有不明,本馆抵挡,不关陈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2 页
为照。
  即日收过给批银一十二大元足讫,再照。
  嘉庆二年十一月 日。
                   立给佃批业主西堂林管事 吴松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2 页
    (四六)

  立给垦批大溪墘业主潘子王、林文材本宅有荒埔一所,坐落土名大溪墘茄冬坑,东至埤尾龚沟堀为界,西至郭家毗连为界,南至罗家厝后车路为界,北至岭顶车路为界,四至界址分明。招得佃人罗法建前来开垦,给付与建自备工本,前去开埤筑圳,垦辟成田,逐年所有栽种五谷杂子,照依庄例一九五抽的,租谷佃人车运到本馆交纳,给付完单执照,不得湿冇抵塞,短少升合。凡早季所有收成五谷杂子,未经抽的,不得盗运私粜,匿短大租;如有此情,系查出立即驱逐外境,另招别佃。倘草地有上手来历不明交加等情,系业主一力抵挡,不关佃人之事。立事之后,该佃人随到彼处,赶紧垦成征租,不得延搪未垦;若佃人垦成田园,将来佃人抑欲别创,退业下手,务必同承接之人到本馆认佃顶耕,不得私相授受,妄退匪人,亦不得开场聚赌,窝藏匪类各等情。今欲有凭,立给垦批一纸,付为存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3 页
  嘉庆四年八月 日。
                           立给垦批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3 页
    (四七)

  给批本衙管下睦宜庄,有杨添享田七甲四分零,因积欠大租无力完纳,将田底退归本衙管掌为业。兹据陈永享到官求给此田底,其田七甲四分零,坐在睦宜庄前,丘数不等,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四至明白,三面言议价值银六十四大员。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底听陈永享前去掌管耕种,永为己业,年该纳大租粟五十九石二斗零。兹思去荒滥田二甲四分零,又许六年早季纳租粟二十石,七年早季纳租粟二十石,自八年起,按五甲额,每年该纳租粟四十石正,照庄例自备乾净好粟,车运到本衙鹿港仓交纳,不得短欠升合;如有短欠,听业主另起别耕。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五年七月 日。
                             中人 黄为玉
                            立给批 施伯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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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4 页
  立给垦单字人马芝遴堡大湳草港庄业主洪天祐,有承祖应份阄分水堀埔地一所,坐落番仔沟墘碑头庄。因前年有原佃杨光喜出头垦耕为田,祐功叔洪丕玉不知来历,以恃强佔垦等事,赴鹿港司呈禀在案,二比结据,有本庄吴镇叔闻知,即向本业主言及此无故小节;况杨光喜系是老佃,此田又系本业主应分佃人之原园,祐叔何必混禀生端。理合公同吴镇叔从中劝处二比邀同会面,本业主再立垦单,付佃人杨光喜收执,仍旧听杨光喜前去管耕,不得重新纳租;仍著杨光喜备出佛银十五大员,送交本业主收取,以为和案差承之费。二比调处明白,此田系是本业主应份阄分原佃界内之业,与别房叔兄弟侄无干,叔兄弟侄日后不得藉词混禀;如有混禀,本业主应出头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干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再立垦单字,付佃人收执管掌为照。
  嘉庆五年 月 日。
                          公亲知见人 吴镇叔
                       立给垦单字人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4 页
    (四九)

  立给佃批字人业主陈裕和,有用银明给阿用土目振三,同业户、番差、甲头、白番等祖遗大肚溪庄泉州厝一带,土名十股埔沙碛荒埔田园,共约有四、五十埒。今有佃人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5 页
周国观认耕得第十六号田园一所,未经丈明,现在耕作半埒,带水灌溉,东至周心意园为界,西至林忠观园为界,南至阿雾亭沟为界,北至大肚溪为界,四至明白,前去自备牛只、种籽,栽种成田。自五年起,每埒应纳佃主佛银一员半,至年每年每埒应纳佛银二大员,按照十月冬收成,送赴本馆交纳清楚,不得短缺丝毫。三年以后,察看田园好歹高低,应否升降租银,另行给批外,倘有短欠租银者,应听佃主另行召佃别耕,不敢阻挡;苟欲转手顶耕,即当告知佃主清租过数对佃,毋许私受典卖,致延租项。其社番大租,本佃主自行完纳,与现耕之佃无涉;凡有修筑埤圳及顾水工谷等费,均系耕佃自行鸠出,不干佃主之事。口恐无凭,合立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此埒内与周心意、李春萧选对分合,应批明,又照。
  嘉庆五年九月 日给。
                             佃主 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5 页
    (五0)

  立招耕字人业主萧志振,因前年有刘家退佃水田一埒,坐落镇平庄南势,东至刘荫田为界,西至曾厝崙大圳岸为界,南至范家田为界,北至萧坤田为界,四至界址明白,经丈一甲二分二釐半正,递年配纳大租粟十二石二斗五升,庄例带车工水银。今因要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6 页
完课,情愿出,托中引就与巫德兴父子前来出首承领,当月三面言定时值价银三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踏付与银主前去耕作纳租,永为己业。保此田果系刘天赐等退佃之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等,业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招耕字一纸,并带上手退佃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三十大元完足,再照。
  嘉庆六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邱国贤
                        立招耕字人业主 萧志振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6 页
    (五一)

  立给批地字人业主洪丕玉,有承祖遗下埔地一所,在埤头庄埤脚。其地东至大沟,西至洪家水堀,南至蔺家,北至营盘,四至明白为界。今有佃人谢及由向本业主给批前去,日后听其盖厝耕田,以为己业,本业主及房亲人等不得阻挡。其地若有耕田开成之日,明约三年开荒,历年听本业主照丈配纳课租,各房亲人等不得阻挡。此地系本业主承祖掌管物业,与他人无干,理合立给批字一纸,付佃收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7 页
  批明:其地若有耕田,三年后照约纳租,不得多端。托丈过每年约纳大租谷二斗正。
  嘉庆六年二月 日。
                       立给批地字人业主 □□□
  再批明:谢心美于道光九年,将田边毗连沟地新耕三丘,向本业主批明,每年加纳租课谷二斗,批明,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7 页
    (五二)

  立给批字人德颐庄业户施锦德,有馀埔一所,址在李厝庄后,东至车路,西至水圳,南至水圳,北至消沟,四至明白为界,今踏付佃人黄周、黄得等自备牛工前去开垦耕作。时明丈水田一分半,年贴纳大租粟一石二斗正,不许拖欠升斗,日后或有混开隐耕,若不到馆声明,业主查出再丈,累年扣积照例完纳。恐口无凭,合立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八年十月 日 立给批,再照。
                             业主 施□□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7 页
    (五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8 页
  立付垦单业主杨,有荒埔一段,坐址渡船头圳墘,东至渡船头圳墘,西至,南至路,北至车路,四至明白。兹有族亲茹叔等备送犁头银二百元正,请给垦单为凭,前去开垦为田,情愿年纳本业主大租谷六石,以贴公项;而小租永归开垦之人,听其招佃耕种。如缺大租不完,积欠过多,则任业主起耕。议约已定,各无后言,合给垦单,付执为照。
  嘉庆八年十二月 日。
                             业主 杨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8 页
    (五四)

  立给垦批字人业主洪天祐、洪丕玉、洪启昌,有承祖遗下课地一段,在草港庄西势。其地东至黄家田尾为界,西至海埔为界,南至吴家田尾出水沟为界,北至吴家田尾出水沟为界,四至明白为界。今有本庄黄固老向本业主给批,前去开垦,力耕为园,明约三年开成,听本业主丈明,配纳课租,历年完纳,黄固老不得刁抗。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定著,交付黄固老前去掌管耕种,永为己业,本业主不得另招别佃开垦。此地系本业主承租遗下未垦课地,与庄佃分毫无干,亦无别给他人为碍;如有别给等情,本业主抵挡,不干黄固老之事。恐口无凭,合给垦批字一纸,付黄固老收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9 页
  嘉庆十一年十月 日。
                                洪天祐
                       立给垦批字人业主 洪丕至
                                洪启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99 页
    (五五)

  立给垦字业主杨,有杨凤悟退佃田一甲二分五釐正,坐落大武郡西堡,土名四块厝庄前,东至圳为界,西至浮圳为界,南至林家田为界北,至刘家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今因水湳抛荒,无人耕作,诚恐久荒累课,今招到邱邻自备牛工、种子,前来开垦认耕,三面言议时值田底价银四十大员正。即日其银秤收足讫;其田随踏明界址,付邻前去掌管,永为己业。年该纳本业主大租粟一十石正,又车工银两,依例照贴,分作早、晚二季对半挑到本馆完清,不得拖欠升合。仍保此田系本业主己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本业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家甘愿,永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田底价银四十大员正足,再照。
  嘉庆一十三年正月 日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0 页
                             业主 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0 页
    (五六)

  立给佃批字业主杨,今有佃人陈阿听向本馆给出荒埔二小段,坐在二林上堡凤凰厝庄尾,东至杨、曾二家园,西至杨、曾二家园,南至水圳,北至牛埔,四至界限俱各明白。即日收过给批埔底银十大元;其业随踏付陈阿听自用工本,前去开垦耕种为业,不敢阻挡。第是低下瘠薄之地,大租不堪照例,俟开清成业,按配大租七斗,逐年完纳,付听永为己业;抑或后日移售他人,听从其便,不敢阻挡。今欲有凭,立给佃批字一纸付照。
  嘉庆十三年三月 日给。
                             业主 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0 页
    (五七)

  立给垦单字业主杨,有承管马芝遴打帘庄荒埔二所。一段土名三块厝荒埔一所,东至福德爷田界,西至埔界,南至抄封田界,北至出水圳沟界。又一段,土名阴光宫荒埔一所,东至刘家、汪家田界,西至车路界,南至埔界,北至杨家园界,四至界址明白。给付与陈伦前去自备工本,照界开垦成田,俟三年以后,照丈输纳租谷,每甲递年应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1 页
租谷四石,不得拖欠越界滋事。口恐无凭,合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四年十一月 日给。
                             业主 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1 页
    (五八)

  立给垦字业主杨,因佃人杨文若乏业耕作,向本馆给出荒埔一所,土名坐在凤凰厝山寮庄后,东至凤凰厝山边路,西至水沟,南至山寮后园山崙脚,北至水圳,四至明白,付文若自用工本,前去开垦为业。俟开垦三年后,听本馆丈明甲声,按照等则配纳大租;其荒埔听文若照界开垦掌管,永为己业,无得阻挡。立给垦字,付执为照。
  嘉庆一十五年八月 日给。
                             业主 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1 页
    (五九)

  立给丈单字人鹿港厝庄业主施种德,有馀埔一小片,址在李厝庄后,东至大圳,北至大圳,西至消沟,南至后湖圳,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佃人黄颜丑向业主丈明水田二分半,历年配纳大租谷二石正,车照例自备好谷乾净,到馆完纳,不许拖延升斗,亦不许混开佔垦滋事生端。恐口无凭,给丈单一纸,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2 页
  嘉庆十五年三月 日给。
                             业主 施□□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2 页
    (六0)

  立给垦字业主杨必荣、杨名榜、杨振洪等,有承管抵六庄沟尾旷坡一所,被水冲断,东、西、南、北俱至塭沟为界。另周围塭沟一带,东北至番仔沟尾出水透沟为界,西南至黄丞观田为界。兹本业主以坡塭久经荒芜,公同相议,招得吴黄杨、杨仰高、黄丕观、黄裁礼等自备工本,前来给垦开筑田塭为己业。其田限垦三年成田,请本业主丈明甲声,酌纳大租。其塭限首年免纳税银,以为开筑工本之资,次年按照出息纳税。所有应纳大租以及塭税,本业主公议,按作四股均分,杨名榜得二股,张必荣得一股,杨振洪得一股,即日会踏界址,付与吴黄杨、杨仰高、黄丕观、黄裁礼等前去开筑,收租完课,永远为业。今欲有凭,合同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有如积欠租税银,不得藉词永远为业,应听本业主自管招佃;如无带欠大租税银,仍付杨仰高等管掌,批明,再照。
  嘉庆十七年十一月 日给。
                                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3 页
                             业主 杨□□
                                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3 页
    (六一)

  立给开垦字人马芝堡大湳庄业主洪妈恭舍,有承祖父未开埔地一所,址在南势庄前,东至陈家田,西至车路,南至陈家地界,北至水浚。并连水堀一处,东至林家田,西至陈家埕墘,南至车路,北至陈家田,四至俱各明白为界。今有佃人尤美向本馆给批,前去开筑为业,当场三面言议,年约纳本业主课租粟二斗正;其埔地、水堀随即踏付与美观掌管开筑,永远为业,日后不得藉端等情滋事。此系二比甘愿,恐口无凭,合立给开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十七年十月 日。
                         立给开垦字人 洪妈恭舍
                            秉笔人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3 页
    (六二)

  立给佃批北庄业主王,今有崙仔庄后冢埔角一小尖角丘,东至水沟车路,西至车路,南至菜园边水沟,北至冢为界。又有连下车路边一小丘,东至崙仔后直圳岸,西至菜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4 页
园头岸,南至菜园岸边圳沟,北至车路,四至明白。此二处踏付佃人萧令观前去开垦成田,永为己业,年配纳大租粟二斗,此照。
  批明:小尖角丘田一丘,经收佃批银四元。
  嘉庆十八年十一月 日给。
                             业主 王士俊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4 页
    (六三)

  立给垦字人业主杨,兹因本馆下有荒埔地一所,址在投夺馆凤凰厝庄前田尾。其埔地东至水堀墘为界,西至杨家佃田及湳堀为界,南至出水沟,北至巫胡杨佃田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此埔地久荒,若不招佃开垦为业,诚恐国课有亏。合应招出杨锥到馆承给开垦,言约垦耕三年成业,配纳本馆大租粟八斗正。即本业主收过杨锥佛面银一十二员完足,即将此荒埔踏付杨锥前去自备工本,开垦成业,历年完纳大租,不得拖欠,永为己业。此系国课攸关,口恐无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嘉庆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业主 杨寿
                       知见人投标馆管事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5 页
    (六四)

  立给批人马芝遴保中庄馆业主施敦慎管下有大崙庄佃黄禄等,有承父祖明买水田丘数不等,共田五分,贯在大崙庄西畔,东至本田,西至陈田,南至尤陈田,北至沟为界,四至明白,年配纳本馆课租谷四石。因禄等积欠大租谷无力清完,愿将此田底退还本馆,抵完大租,听本馆觅佃变卖完课。兹据大崙庄李象亨乏田耕作,到馆承给田底。两相言议,出得时价佛银三十八大员,即日收讫;田随踏付象亨管耕,永远为业,日后子孙不得言及贴赎。至于每年亨自应按甲照季完纳大租谷四石,不得少欠;倘亨欲移居别处,田听其转售,其水分应照份流通灌溉。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执为照。
  其历年清圳沟泥,听亨自行挑填本田,不得混乱,再照。
  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 日。
                            作中人 蔡地亨
                           立给批人 施敦慎
                             代书 陈时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5 页
    (六五)

  立招垦给付永耕田底武西堡水漆林郡水馆业主吴管下有承庄佃退佃三甲四分六釐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6 页
,坐落土名东势牛头,东直透出水之沟田与吴添寿田为界,南至大路水沟为界,西………为界,北至邱元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为界。并带大圳灌溉,东南配大沟灌溉,西畔配牛埔浮圳水灌溉。年徵纳大租粟二十七石二斗四升八勺零。今因田土荒瘠,恐累国课,凭中引就本庄杨克俊前来出首承垦,当日同中三面议定时借垦价银三百五十四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杨克俊前去起耕掌管,可为杨克俊兄弟子孙永远世守己业。保此田系承庄佃退耕之业,并无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俱系本馆出首抵挡,不关垦佃。此系两愿,各无抑勒反悔,日后不得多生事端,亦不得言找言赎滋事。今欲有凭,立招垦给付永耕田底字一纸,并上手退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垦田底字银三百五十四大员正完足,再照。
  道光元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卢启成
                            为中人 邱平
                                林清
                         知见人 堂弟 吴国贤
                             表叔 李恩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7 页
                   立招垦给付永耕田底字业主 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7 页
    (六六)

  立给佃批北庄业主王美春,今有崙仔庄后车路边荒埔一小丘,东至崙仔后直圳岸为界,西至菜园头岸为界,南至菜园岸边圳沟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又冢埔角一小尖角丘,经已开筑成田,其田东至水沟车路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菜园边水沟为界,北至冢为界。四至界址,二处各踏明白,付佃人掌管,后日子孙不得增添找洗。年配纳大租谷二斗,照例完纳,不得少欠,亦不得窝藏匪类。议约即日收过垦批银六大员正;此荒埔并小尖角田一丘,听佃人萧令前去开垦成田,报丈纳租,永为己业,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收过垦批银六大员,再照。
  再批明:其大租粟自道光元年纳至三年止,再照。
  道光三年十二月 日给。
                             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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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

  立出垦字人业主于本草地内坐落土名下南势风吹洋有蕃宅一段,东至大山崁脚,西至石岸齐,南至大坑,北至竹围外崁墘,四至明白为界。兹因佃人陈立愿、陈是由同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8 页
来认佃垦耕,递年配纳大租粟二石满正,冬成之日,不论丰歉,风煽乾净,挑到公馆仓口处内,不得少欠升合;如是少欠,任从业主换佃别耕,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日后垦成,按亩增租。恐口无凭,合立出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三年六月日给 列向字第七十号。
                            代书人 王文生
                             管事 陈魁
                                陈正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8 页
    (六八)

  立招垦耕字人武西堡水漆林业主吴,因承庄佃退耕田底一甲四分,坐落东势洋,东至水沟为界,西至本家田为界,南至本家田为界,北至本家田为界。内一段田,东、西、南、北各本家田为界,四至明白为界。因田土荒瘠,恐累国课,托中招陈绳武出首前来垦耕,三面议定时值垦成银三百一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底踏明界址,付与陈绳武前去耕作,永为己业。每甲田年应配纳本业主大租粟八石正,其粟车运到馆交纳,其车工圳费,悉依例完纳。保此田系是承佃退耕之田,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本业主一力抵挡,不干垦佃之事。口恐无凭,合立招垦字一纸,付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9 页
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三百一十大员足,再照。
  再批明:并配圳水通行灌溉,上流下接。其上年退耕字系是总契,不得缴连,再照。
  道光四年十一月 日。
                             业主 吴□□
                            知见人 李思省
                            为中人 张子仰
                         给垦字人业主 吴□□
                             代笔 张子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09 页
    (六九)

  立给垦批字海山庄业主张,兹本衙庄界内,座在横坑庄,从前未曾批给与人,兹有庄佃陈缘到馆,自称此山从前混承他人,向来未经配纳大租,自行请配。即日踏明界址,东自山顶小沟为界,西至陈岁山为界,南至简家山分水为界,北至陈岁山为界,四至界址分明,给付该佃陈缘掌管为业,每年配纳大租粟六斗正,至期到馆交纳,取出完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10 页
为照。自给之后,该佃务须照界掌管,不得越侵过界。听其盖屋居住,耕种度食,亦不得窝藏匪类,为非作歹,致生事端;如有此情,听业主革逐出庄,不得异言。倘欲别图转手他人,任从其便。今欲有凭,合立垦批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收过盘议银完足,再照。
  道光四年十二月 日补给。
                             业主 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10 页
    (七0)

  立给开垦字业主杨振海,有户下塭地一处,座落塭仔寮庄东畔,东至林字田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武鹿沟为界,北至沙崙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蔡浪前来给垦,即日收过给垦银六大员,听其开垦成田。先定五分配租四石,三年后按甲输纳大租,每甲照例八石;若有拖欠,听业主起耕召佃,不敢异言生端等情。保此塭地系杨振海户主物业,与别无干,亦无重给不明为碍;如有不明,业主出首抵挡,不干佃人之事。兹欲有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蔡浪此塭地三年开垦成田,听业主明丈,若有出额,应照甲声之声贴纳大租,不得扼抑,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11 页
  道光六年二月 日。
                            认垦人 曾福再
                          立给垦业主 杨振海
                              男 杨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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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一)

  业主金协利,为分给垦耕事。道光七年九月内,蒙嘉邑主王,同委员升任淡水厅杜,遵奉县道宪孔,给管嘉属安定里芦竹崙中崙官丈浮复海埔一带,永远掌管为本业主己业,招佃垦耕,按甲完缴军工厂费。兹据二十股内第一户佃首芦竹崙庄方杼分下佃人芦竹崙庄方曾前来领垦芦竹崙熟耕园一丘○甲五分四釐,东至陈念园,西至李首园,南至埔,北至埔,四至载明,给出玉字第四十六号垦单一纸,付该佃方曾自备牛工、种子,前去垦耕。现时收成不一,未便议定铁租,其熟耕园从此为起,无论季分,就该园所种五谷、杂粮等项,按照二八抽的;而初耕园约三年内免的,至道光□□年起,亦二八抽的,俱车运到馆交纳,给与完单为凭。自给之后,各宜照界管耕,不得混侵他界,亦不许抛荒拖欠,致垫公项;如有等弊,先将牛只、农椇公估抵外,倘若不敷,听业主将园招佃耕作,抵明租项,即还仍耕;倘敢顽抗,立即禀究,各宜遵守力耕,共乐丰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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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付照,行。
  道光七年十二月 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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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二)

  立给垦单威惠庙首事,有公置业户蓝日晃管下蓝兴庄界外大突寮庄租业,以为圣王公祀田,历年收租征课。迩来田被水冲十有一、二,今据佃人罗树成到庙报称原界浮复,向给垦单,约有三份,四至载明林交契内明白为界,自备工本垦成田园,年应纳租一石八斗,永远为业。其租不论年丰岁歉,经风煽净,车运到庙交纳,不得少欠。今欲有凭,合给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垦成田园倘被水冲崩坏,租免认纳,再照。
  道光九年十二月 日给。
                            垦佃人 罗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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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三)

  同立给垦招佃字人垦首张居郎、潘奈正等,有先年同向水沙连社通事毛天福、社丁首黄林旺给出八仙管内埔地一段,座落土马鞍崙尾,东至自己田,西至张远园,南至李甚园,北至崁唇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各有定界。今给付与张天球叔前去自备工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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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水圳,招佃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三面言定三年之后,开垦成田,定例每甲并年配大租粟四石正,经明丈五分零一毫四丝正,年配纳垦首大租粟二石零六合正,年清年款,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大租者,听垦首招佃收抵,不得阻挡。其田因佃户自凿水圳,工本浩大,日后价值千金,郎、正等永不得加增租粟,亦不敢滋事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给招佃垦字纸一纸,付与永远收存,照。
  即日收过埔底垦字银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其地不拘园头园心,欲要开凿,无分公私水圳,通流灌溉,不得阻挡刁难滋事,批照。
  道光十年正月 日、上字第四号。
                            代笔人 李永成
                       同立给招佃垦字人 张居郎
                                潘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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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四)

  立招垦永耕字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承父遗下石埧一所,土名石角东门外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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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东至圳崁为界,西至溪唇,南至礜外河唇为界,北至吴应标田为界,四至界址踏付分明。原带坡圳水灌溉足荫,情因工力浩大,不欲自垦,前来招得佃人刘连魁出首承垦。当日三面言定,备出石埧埔底银六大元正,即交亲收明讫;其埔地界即付连魁前去自备伙食、工本、农器,垦筑成田,三年以后,递供纳大租谷三硕正,按早晚二季均纳,丰凶两无加减,亦不得湿冇抵塞。其隘番口粮系垦首自理,不干佃人之事。若佃人另创别业,转退他人,务须声明垦首认佃。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招垦永耕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顺昌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再批明:北至仕直田为界,批照。
  批明:咸丰三年十月十二日,刘徐氏同夫弟连芹,将西畔之水田自愿托中出卖于族弟妇刘管氏前去永远管业,日后任从分垦各管,各不得侵界,声明,批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五月 日。
                            代笔人 刘海辉
                        立招垦永耕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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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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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给垦约字人垦首苏贤彩同男顺昌,今有明向隘番总给垦石角窠、青埔四围一带,经蒙分宪张示建庄开辟,穿凿陂圳,招佃垦耕,已成田业,理合给垦付佃执凭。兹将庄北栅竹围角沟背西片埔园一处,东至吴逢春埔为界,西至山面为界,南至叶家埔为界,北至吴逢春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自本年起,议定每年此业实纳大租谷四石正,即日将此业尽界给付佃户刘连魁前去自备工本,开垦成田,引水灌溉,永为己业。递年供纳垦首大租谷四石正,早晚均纳,丰荒、阔狭两无加减。其隘番租系垦首自理,不干佃户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难凭,立给垦约一纸为照。
  即日垦首实收到字内埔底银六大元正足讫,照。
  道光十二年壬辰岁六月□日,给垦约人垦首同男苏顺昌悉。
  光绪辛巳七年十月批明;此垦内之大租原四石,因欠佃人刘连魁香祀会银,情愿减收二石六斗。嗣后每年供纳大租一石四斗正,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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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六)

  本宅有荒埔一所,址在新埔庄六块寮,土名三股埔,东至埤沟界,西至车路界,南至柯达亨园界,北至柯连亨园界,四至界址明白。今给与七头家庄佃户柯尔典自备牛工种籽,前去开垦成园,年暂配纳租银三角九辫,历年完纳;俟三年耕种以外,即按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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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需纳课租,不得紊乱庄规,侵欠大租。如有不法窃藏匪类,抗欠大租,听业主吊佃别耕。合付垦单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十三年二月 日给。
                             业主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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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

  立给垦字业主杨万泽,照得管下武鹿庄西有荒埔水窟一处,东至林宅田界,西至周宅田界,南至颜宅田界,北至蔡宅本厝地界,四至为界详明。经前年间,佃人蔡贞明、蔡贞吉侄成、团等开垦成田,丈明二分五釐,配食武鹿庄前沟水灌溉,兹据前来给垦为凭,时备出埔底银八大员正,即日交过业主收讫。每年至六月冬成,输纳本业主大租粟二石正,不得短欠,给出完单执照。其田永远以为蔡贞明等己业。此系业佃相安两愿。今恐无凭,合立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银八大元正足讫,再照。
  道光十四年三月 日给。
                             业主 杨□□
                            代书人 杨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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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八)

  立招垦石埔永远管业字族叔宁寿,先年有承父遗管八分仔崁下田埔一处,除原成已管外,尚有畸零石埔格一小块,四至界址原有,各自老界分明。兹寿因乏力自辟,亲来招得族侄与宗出首承垦,即日实备有埔价银五员正,交寿收讫。当面言定,随将此承遗埔格依老界,踏交与兴宗侄,自行备资器开辟成田,任从子孙永远管业。保此石埔委系父遗之业。原带大分输纳租谷物业,并无额外加徵,异日倘有生端,租务及不明情弊,但寿一力抵挡,与侄永无干涉。此乃念属叔侄情谊,垦辟自愿,日后永无再言找赎情节。招垦千休,永断葛藤,亦无异心反悔。今欲有凭,立招垦石埔永远管业字一纸,附侄收执存照。
  即日寿实亲收过字内埔价银五员正足讫,批照。
  道光乙未十五年 月 日。
                           经场姻亲 □□□
                           知见代笔 弟南传
                   立招垦石埔永远管业字 叔同男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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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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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给山批字人垦户刘世城,缘因刘连壁在城地场界内筑有土坟一穴,土名猴洞车路面,坐东向西,横五丈为界;直坟堂透至龙身顶一十二丈为界壁。即日备出礼物、酒席,前来向城给出山批;城即将该处土坟踏明界址,交付于刘连壁前去掌管,择吉安葬,永作佳城,日后城永远不敢异言反悔生端等情。此系族谊相交,二比甘愿。口笔有凭,立给山批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城收到字内礼物、酒席是实,批照。
  道光十八年(戊戌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温阿奚
                            在场人 刘高真
                            代笔人 刘传芳
                       立给山批字人垦户 刘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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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0)

  立出垦开辟荒埔字人堂弟陈静,有荒埔一所,址在大过溪奶笏崙庄。今因乏工开辟,兹适堂兄陈祥老来台,只身无依,静念至亲之情,愿将浮复荒埔一所,与兄弟侄相商,踏明与堂兄陈祥前去开辟。其埔地东至圳堵沟为界,西至水汴头公圳沟为界,南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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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田尾横牛路为界,北至两片沟墘尖尾为界;其四至界址明白为界。又带静田尾水过上流下接,通流灌溉,议定出垦银六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其荒埔一所,立即踏明,交付与堂兄陈祥前去开辟,年配纳大租谷五斗正,系堂兄运到公馆支纳,给出完单。日后开成或田或园,永为己业,以为祥兄日后传嗣并香祀之费。保此荒埔系静兄弟侄情愿出垦与祥兄开辟,与房亲人等无涉,亦无交加来历不明等情;有之,静兄弟侄一力抵挡,不干祥兄之事。一送千休,寸工不留,日后子孙不敢异言反悔。恐口无凭,立出垦开辟浮复荒埔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垦银六大元正足讫,再照,行。
  批明:此荒埔一所,系静送与堂兄陈祥以为嗣业,日后子孙不得私行变卖以及转借,永为配享,批照,行。
  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黄志诚
                         为中在场见人 陈明
                                陈仕有
                  立出垦开辟荒埔字人业主堂弟 陈静
                                陈振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0 页

    (八一)

  立给佃批字业主黄智记,有承祖世管埤头庄课业荒埔一带,历收大租完课。因前被水冲崩,国课无徵,爰将本庄埔地踏明界址,给与佃户吴返官耕作,永为己业,年带纳业主黄大租谷四斗正,限十月到馆交明,不得拖延短欠。随即踏明界址;东至路,西至郑家,南至岸,北至路;四至明白,付吴返掌管耕作,永为己业。如有积欠租谷,仍付业主另招别佃,不得异言。保此业系记阄分物业,与别房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如是有,记一力抵挡,不干佃户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佃批字佛银十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五年十月。
                        立给佃批字业主 黄□□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0 页
    (八二)

  立给垦荒埔地基字人业主张把禄,有承祖父垦升遗下荒埔旷地基一所,址在三十张犁庄后牛埔边,东至赖家田为界,西至牛埔为界,南至赖家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明白。张把禄自己不能开筑托中招得林龟生出首备资承垦,同中议定,给垦荒埔旷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1 页
基价银十二大员。即日其银把禄亲收足讫;其此旷地任从林龟生自备资本,开垦成田,永为己业,把禄等不敢异言生端。面议他日倘或成田,要贴大租谷四斗,永配福德祠香费。口恐无凭,合立垦荒埔旷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字内给垦荒埔旷地基银十二大员足重,再照。
  道光三十年九月 日。
                             业主 张查某
                            代笔人 赖长盛
                            为中人 陈聪明
                   立给垦荒埔旷地基字人业主 张把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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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三)

  立出开垦字人陈平庄公馆业户陈五云,自置七张犁庄牛埔尾茅埔一段,东至郑天定官田为界,西自大沟为界,南至郑天定官田沟为界,北至牛埔塍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招出陈随观、陈和观同备齐牛、犁、工、种子耕作,开垦成业,限至三年,开垦无租,咸丰六年至八年止。限年既满,若开不成,愿将该埔并带开垦字清楚交还业户陈五云收返,起耕掌管,定租出成业,以为永远。三人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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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凭,立出开垦字一纸,付陈随观、陈和观同收存为照。
  批明:三人言约,开不得成业,日后不得异言之事,批照。
  咸丰六年二月 日。
                             业主 □□□
                            代笔人 廖乾
                       立出开垦字人业户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2 页
    (八四)

  同立开垦尽绝根海埔旷地契字人三块厝庄新盛馆王毅记,有承祖父应得海埔旷地一处,坐落土名址在大肚中堡崙仔顶庄,东至水堀为界,西至荒埔为界,南至戴家厝为界,北至高家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海埔地付佃开垦。兹据陈妈愿前来承垦,以及建造茅屋,当日同中面议收过垦礼八大员正。银即日亲收足讫;即将此海埔旷地,交付陈妈愿前去开垦,日后倘如成业,每年配纳大租谷二斗。自此发给开垦付佃,永远掌管,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给开垦尽根海埔地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契字内垦礼八大员正,再照。
  同治元年十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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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笔人 杨德原
                            为中人 王春
                            场见人 王玉堂
                  立开垦尽根海埔地旷地契字人 王毅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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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五)

  立给垦契人陈平庄业主陈政和,有承先祖垦升遗下水田一段,经丈一分五釐,配大甲溪坡水份一分五釐,址在公馆后东北角,东至旷埔墘小沟为界,西至功弟阿六田南北基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横竹围外何家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明白。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田给垦。即日同中林协丰备出给垦银五十大员正,交和收入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协丰前去掌管,永为己业,递年免徵课租。此系二比仁义交情,恐口无凭,立给垦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和亲收过给垦银五十大员正足讫,照。
  同治八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宗弟建利
                       立给垦契人业主 陈政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4 页

    (八六)

  同立开垦字人业户张振万、户丁张金奠,有承祖父遗下埔地一处,址在顶圆林庄内,东至路为界,西至李家竹脚为界,南至大路为界,北至竹外水圳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惟奠不能自耕,愿将此地出垦,时托中引就向与刘万恶官给出垦价银二十六大元正。即日同中银、字两交足讫;其埔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刘万恶官承去开耕成田,永远掌管。经配坡水通流灌溉,逐年应纳业主大租谷一石七斗正,务作早季清完,不得湿冇短纳,日后子孙永不敢异言滋事。保此埔地系奠应得之额,与别房人等无干;如有来历交加不明为碍,乃奠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承垦人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开垦字一纸,付执存照。
  大清同治十二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姚清茶
                                李庆章
                            场见人 张有亮
                          立出垦字人 张金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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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5 页
  立给永耕开垦字人吴扬华,情因上年自置有水田山场荒埔一处,坐落土名芎蕉坑社仔背北片状元窝口,四至界址原载在买契内详明。今因山场荒埔自己无力开辟,乏银应用,将此契内抽出一段山场荒埔,东至插崀刘家毗连为界,西至小坑为界,南至小坑为界,北至龙背小坜透下山圳出口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原带坑坡泉源圳水灌荫充足,历年应纳大租粟一石正,兹托中引就于张阿文出首承接,永耕开垦。当日同中三面言定,即日立契,文备出永耕垦底银十大元正,经中交于华亲收足讫;即同踏明界址,交于文自备工本开筑成田,架造房屋,栽种风围、竹木,子孙永为己业,日后价值千金,华子孙人等永不敢找赎等情。保此业系华自置之物业,并无包卖他人为碍;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等弊,系垦主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接垦永耕人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欢愿。恐口无凭,立出永耕开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华实收到字内永耕垦底佛银十大元正足批,照。
  同治九年(庚午岁)十月 日。
                           说合中人 汤双喜
                                钟壬贵
                          在场知见人 叶吉福
                                叶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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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男 吴阿文
                                吴林卷
                            代笔人 田树堂
                       立招永耕开垦字人 吴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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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八)

  立给单字人垦户首陈化成,有垦过六社化番草地主六改二世管猫山闺社辖内头股荒埔一所,东至陈欢田界,西至庄高生界,南至圳界,北至崁界;四至明白。经丈六分正,给付佃人陈寿官前去自备牛工、种子,竭力垦耕成业,逐年晚季应纳大租谷三石六斗正。即日收过陈寿官垦底银三元六角正;随即将埔踏明界址,交付佃人前去耕作。至期完纳大租,务须到馆重风煽净,完纳清楚,不许少欠升合;如是少欠升合,听垦户首起耕别佃,亦不得刁难滋事。此系业佃两愿,合给垦单字一纸,付佃执照。
  即日收过垦底银三元六角正,执照。
  同治十三年三月 日给。
                            代书人 黄大成
                        在场知见经丈人 陈阳载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27 页

    (八九)

  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人垦户黄安邦,有遵宪开辟海山堡永福庄,贯在土地公坑,土名高桥埯,东至崙脊分水,直透崙尾到沟漕为界,西至石崙,直透小坑为界,南至大坑为界,北至顶湖大崙脊与曾家毗连分水流落为界。内抽出厝地一所,付林建屋居住。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自带本坑泉水通流灌溉,历年应纳地租银一员正。今田因佃人傅祖荫托中引向公馆批给此处山场水田,当日同中三面议定,垦底佛面银四十九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随即同中踏明四至界址,内一切交付傅祖荫前去掌管,任从开田耕作,栽种茶丛以及杂等件,永为己业。界内栽茶落地三年,每千丛每年应纳山地租银六角正,订于春夏向公馆交纳清楚,割单执凭,至期毋许藉端拖欠分毫。俟后日成田之时,酌纳大租依众佃规例。此系二比两悦,各无异言。今欲有凭,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垦契字内佛面银四十九大员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人杰由于地灵,界内如有煤炭,不准开掘,以伤龙脉;如敢故违,定即传众公诛,再照。
  一、批明:界内每千茶丛带山地租银六角,系是大租隘粮一角,地租五角,计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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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照。
  光绪二年丙子十一月 日。
                            代笔人 周镜华
                            为中人 陈添记
                            场见人 黄石等
                  立批给山场水田垦契字人垦户 黄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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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0)

  立给垦字人垦户首黄藏兴,有承先父垦过六社化番草地荒埔一所,址在卜吉庄,招得佃人黄达理开成旱园三段,经丈纳租。其第一段东畔,址在过坑仔,东至陈狮园界,西至黄得禄园,南至黄茂择园,北至山仔为界;明丈□分,应纳大租粟五斗六升一合正,该垦底银五角六点一釐正。其第二段址在东畔坑墘,东至坑,西至黄龙贵园,南至黄明泉埔,北至黄市园为界;明丈□分,应纳大租粟七斗四合正,该垦底银七角零四釐正。其第三段址在庄后东畔,东至黄连荒埔,西至坑,南至黄明泉园,北至路为界;明丈□分,应纳大租粟一斗九升二合正,该垦底银一角九点二釐正。以上三段各界址明白,计丈□甲,共该大租粟一石四斗五升七合正,该垦底银一员四角五点七釐正。兹理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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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底银,向兴给垦。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开耕佃人黄达理前去耕作,永为己业,收成纳租。其粟务必重风煽净,自运完纳,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任凭垦户首插园招佃收抵清楚,仍交佃人,各不得刁难。保此业系兴承父明垦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再给他人,以及上手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兴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斯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实收过给垦给字内垦底银一员四角五点七釐元完足,再照。
  光绪十年九月 日。
                            代笔人 黄若夫
                            经丈人 树
                        立给垦人垦户首 黄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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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一)

  立出开垦字蓝兴馆业主蓝隆绪,有承祖遗下蓝兴、东等保大租及荒埔旷地,付佃开垦田园,筑盖厝宅,年纳大租。今有下街庄刘永兴向本馆请垦大墩土地公庙西势旷地一所,东至林老知园,西至水沟,南至鱼池岸,北至林屘菜园,离本厝四尺;四至踏明为界。时收垦字银二员,愿将此地付永兴筑盖厝宅,永远为业,年纳大租银三角,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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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欠。保此地系蓝兴物业,与别人等无干;如有无耻之徒混认,本馆一力抵挡,不干兴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接,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垦字一纸为照,行。
  即日亲收过佛银二员秤重一两四钱足讫,再照,行。
  再批明:字后收佛银二大员,秤重一两四钱足讫,再照,行。
  光绪十年八月 日。
                         亲立垦字业主 蓝隆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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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

  立开垦田契字业主王福记,有海埔地一处,址在大肚西沙辘堡三块厝庄下海埔;东至本佃杨清冬兄弟公田界,西至广沟界,南至本佃杨清冬兄弟公田界,北至大沟界。今据佃人杨定观前来认垦筑旱田一分,年配大租粟二斗,并配大肚溪圳水通流灌溉。即日收过佃人杨定观来垦礼银二大员,随将此业交付杨定观永远掌管。口恐无凭,立开垦田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垦礼银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另借洋银二员,即将每年大租付银主扣抵利息,逐年免纳,再照。
  业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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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十年十月 日。
                       立开垦田契字业主 王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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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三)

  立给分垦字人垦户首协源,有买过王国宾、王国宽承祖父向六社化番草地主目改旦垦过万安埔一带草地,今因自己乏力开耕,招出佃人巫呆九开田一段;东至巫蚶田,西至崁,南至崁,北至李永送田;四至界圳明白,经丈四分八釐正,该垦底银二元八角八点,大租谷一石四斗四升正。其垦底银即日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佃人巫呆九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不敢垦付别佃。其历冬大租谷务必晒乾重风煽净,自运到馆完纳,给单为凭,不得少欠升合;若是少欠,定则将田起耕出,收抵大租清楚后还原佃,不得异言阻挡,生端滋事。若日后官有升科,再换垦字定夺租谷。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给分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垦底银二元八角八点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一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王日新
                            经丈人 游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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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知见人 王西维
                         立给分垦字人 王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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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四)

  立给垦批契字人垦户刘子谦,缘因隘首金福昌隘垦辟山林埔地,坐落土名脱山仔,东至油罗坜为界,西至鸡油坜为界,南至脱仔山,龙软凹炮匮迹为界,北至公馆前崁下小溪沟为界;四至界址经中面踏分明,即日交付隘首金福昌掌管,垦辟成田出,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比比允愿,各不得异言生端反悔等情。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此业界内原带本溪陂圳水通流灌溉充足,批照。
  光绪(丙戌)十二年十二月 日立。
                            为中人 金世传
                          代笔在场男 家盛
                       给垦批契字人垦户 刘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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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五)

  立给分垦字垦户首王丰瑞,有承祖父向六社化番给出中落埔一带草地。今有佃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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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刘氏开垦双冬水田一段,东至王丁浸田,西至王荣水田,南至王扁田,北至王文田界;经丈二分正,该垦底银一员六角,每年该纳大租谷一石六斗。又单冬田一段,东至王成玉田,西至王猫銮田,南至王登义月田,北至登浸田界;经丈三分五釐三丝六忽正,该垦底银二员四角七点五毫二丝正,每年该纳大租谷二石四斗七升五合二勺正。计共双冬、单冬二段,经丈共五分五釐三丝六忽正,交付林氏掌管耕作,永为己业。共该垦底银四员元七点五毫二丝正,每年共该纳大租谷四石零七升五合二勺正,应自经风煽净,自运到馆完纳,听垦首完纳供课,不得湿冇抵塞短欠等情;如有等情,听垦首起耕收抵,不敢异言生端。此系业佃相依,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分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垦底银四员零七点五毫二丝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二年三月 日。
                            代笔人 王廷献
                            经丈人 树
                            在场人 王赤姜
                       立给分垦字垦户首 王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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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4 页
  埔里社城隍尊神,为给照承垦事。兹因王向赴领联单,而吴永兴禀请领垦照,第因两界毗连,以致于今,二比互相争管滋事。现经公亲出为调处,议将该争之地两处;其一处土各外加道坑,东至盐涂坑水界,西至坑水界,南至铳匮崙界,北至坑水界。又一处土名珠仔山,东至水界,西至曾如从垦界,南至洪水界,北至大山崙分水界。荒埔一所及熟田山林,两造甘愿喜充本庙捐为油香之资,出具甘捐赦垦字前来。兹据大林庄王丰瑞请照永垦,议由光绪十五年起,每年晚冬应纳大租谷六石,其该田正供应归王丰瑞自行完纳,所有大租供课,不得拖欠;倘或拖欠,愿将该业付别佃等情。据此,合行给照。为此,照仰王丰瑞即便遵照,速将该业赶开耕种,永远管掌,完纳课租,切切,须照。
                         右照给王丰瑞准此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四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4 页

    (九七)

  立再承永耕字人吴阿添,兹因上年承有马六子孙连德遗下水田一处,土名大中窠口二重河唇,东至芦来田为界,西至邱少基田为界,南至张念田为界,北至自己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递年租谷一石八斗,又带碛底银二元。先年被洪水冲崩,添自备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5 页
本开辟成田。德兹因乏银凑用,愿将此田退于吴添兄永耕管业,添再备出田底银六大员,又备出碛底银二元。当日银交番主连德亲收足讫;此田自戊子冬起,至丙辰冬止,限满之日,再行转约。自立字之后,若有另生枝节,系德一力出身抵挡,不干承耕人之事。此系人番甘愿,恐口难凭,特立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据,照。
  即日批明:添再备出田底银六元,又备出碛底银二元,批照。
  光绪(戊子)十四年 月 日。
                             知见 钟下骨
                             在场 杨孔云
                             代笔 林瑞廷
                         立再承永耕字 吴阿添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5 页
    (九八)

  立给分垦字人垦户首曾德成,有自己向官给出鹿槌一带草地,今有佃人沈池自备工本开垦旱田一段,址在营仔东畔,东至竹脚,西至郑瑞园,南至小沟,北至大路界;四至界址明白,经丈一分七釐九丝二忽正,交付沈池掌管耕作,永为己业。该垦底银三角五点八毫四丝正,每年该纳大租谷七斗一升六合八勺正,应自风乾净,自运到馆完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6 页
听垦首完纳供课,不得湿冇抵塞短欠等情;如有等情,听垦首将田起耕收抵,不敢异言生端。此系业佃相依,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分垦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垦底银三角五点八毫四丝完足,再照。
  光绪十六年六月 日。
                            代笔人 王递献
                            经丈人 黄树
                       立给分垦人垦户首 曾德成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6 页
    (九九)

  立给山林园埔契字钟增禄,缘因先年奉宪开辟大山背一带地方,目下众股前来划定界址,粘阄分管。今有老四重透草寮,系禄应得之业,兹有界内老四重抽出一段,给与义兄叶发确自备工本、牛只、器具,前去修筑圳路,垦辟成田。其界址,东至老四重大坜为界,西至骑龙出入大路,绕至仪地屋侧崩岗崠,插落南片大坜,与合顺比连为界,南至大坜,与合顺毗连为界,北至郭全老铳匮迹,由小龙直透小坜,插落大坜为界;四至界址经中面踏分明。其田界内交于义兄叶发确前去掌管,永为己业,言定每年应纳禄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7 页
大租佛银一员,至十年后,如有成田,按丈甲声照例完纳。此乃口恐无凭,立给山林园埔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其界内任凭禄修筑圳路,不能阻止,批照。
  光绪十六年(庚寅岁)九月 日。
                            经中人 邓万春
                            场见人 钟彭荣
                            代笔人 范旺机
                            在场见 徐统勋
                                邱乾山
                            在场男 钟育华
                      立给山林埔契字人 钟增禄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7 页
    (一00)

  立招佃分管定界字人垦首曾华春,承叔祥光,于光绪十三年二月间,奉宪谕饬自备工本,垦辟油罗青山芜地山场;惟该处地方乃系凶番出没咽喉之所,屡惊番扰,难保无虞之患。今招得佃首庄台秀,邀得佃人巫阿冉前来,自备工本,在该所砍伐树木,建庄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8 页
筑屋,协同众佃凿坡圳水云灌溉。即日该处划定界址,东至七十二戈,与牛路毗连为界,西至七十二戈,与胡捷毗连为界,南至三戈圳下为界,北至三戈为界。又牛路面一段,东至五十二戈,与罗开龙毗连为界,西至五十二戈,与庄台秀毗连为界,南至一戈为界,北至一戈三尺为界。又铳器匮面一段,东至四十八戈,与胡捷毗连为界,西至四十八戈,与张光海、吕立生毗连为界,南至一戈三尺为界,北至一戈三尺为界;界址分明。务要踊跃,界内赶紧成田,各开耕管,异日听官章程,按甲徵租,永为己业。保此业本属官产,系春蒙宪谕饬在案,倘有大小公事及科派需费,随传随到,不得退缩逾限,亦不得交接匪类窝藏等情;如有此情,鸣官究追。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招佃分管定界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倘垦内大小公事及科派需费,随传随到,不得退缩逾限,亦不得交接匪类窝藏等情;如有此情,鸣官究追,批照。
  再批明:垦内本系青山芜地,系春蒙宪谕饬在案,登即划定界,冉前去备工本开辟成田,异日听官章程,按甲徵租,永为己业,再照。
  光绪十七年正月 日。
                             代笔 宫雨亭
                             知见 曾阿勇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9 页
                                徐运参
                             在场 庄台秀
                     立招佃分管定界字垦首 郑华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9 页
    (一0一)

  立给出垦字人业户张景行堂派下张清景,有承祖父建立东下堡一概垦地,每每佃人开垦成业;但有园头庄东溪浮埔地一处,年久月深,无佃人前来垦耕。迨至光绪十七年,有曾万托人自备工本,前来给垦,开辟成业。明言五年以外,全年应纳大租谷八斗正。三面议定,万备出垦银三十五员,库平二十四两五钱正,当日同场景亲收过。二比两愿,口恐无凭,立付出垦字一纸,付佃人存照,行。
  即日亲收过垦字内佛银三十五员,库平二十四两五钱足讫,再照,行。
  批明:连□□内,共完大租谷二石满正。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王启明
                         立给出垦字人 张清景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39 页
    (一0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0 页
  立永耕字人林合,今有埔社昭忠祠田一段,址在圭仔头庄,共田五甲,四至界址俱至石钉为界。今向昭忠祠承永耕,当日三面言定,自辛卯年起,每年认纳租谷七十五石,永远耕作,照数定纳,其田合自耕,或别,不得刁难。此系仁义交关,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出永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辛卯)十七年九月 日。
                         立永耕字人 林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0 页
    (一0三)

  立出分管归管业契字人垦首邱乾山,缘因光绪十六年给二月间,向得抚垦局给出垦谕,招佃垦辟尖笔山一带。今兹大窝第十段埔业,东至下伯公龙屋角竹头插落坜直透给水为界,西至伯公脚下大路为界,南至灰泉水流出坜底为界,北至伯公龙分水为界;四界内经众面踏分明,归与刘国昌掌管。其界内之业,当众言定,立出分管。自立分管以后,永远为业,每年应纳垦首早谷一硕五斗正,递年至六月,付乾山支收粮清。即日国昌备出佛银五大员正,交乾山亲收足讫;其分管字及四内界址,交国昌前去掌管,即速辟开成田,供租纳课,永为己业。自分归管以后,价值万金,乾山及股内人等不得另生异端,各无反悔。此系业佃相交,恐口难凭,所以立出分管归管业契一纸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1 页
  即日批明:抚垦局所给垦谕,当众归邱乾山收执;日后倘有要用,取出付用,不得隐匿,照。
  再批明:后日报丈升科经费及纳钱粮等情,系国昌之事,不干垦首之事。
  又批明:此第十段之业,原带本山泉圳允足,照。
  光绪十九年(太岁癸巳) 月 日。
                            在场人 魏福来
                            代笔人 邱荣
                     立出分管归管业契垦首 邱乾山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1 页
    (一0四)

  立分给茶埔垦字人江次德,有承父于光绪九年间,向霄里社通事结定埔地一处,址在桃涧堡员树林粉寮埔,其界址东西南北俱在纳租字内详明。迨宪经丈,计共六甲七分八釐四毫正,历管无异。但因黄丙南于西片埔地,前有自备工本,栽种茶丛,未行抽的租额,恐日后有争长短,致伤和气,于是南出首前来承给西畔所种茶园一段,分摊茶则四甲三分正。其界址踏定,东至车路为界,西至车路为界,南至王公茶埔为界,北至王家茶埔为界;四至分明,交付南前去培植,永远为业。当日议定逐年配纳江次德租银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2 页
大圆正,每年定于春、夏两季完纳清楚,给出定单执照,不得拖欠,而大租一概归于次德自纳。保此业系次德承父结定之业,并无来历不明情弊;如有此情,系次德一力抵挡,不干承给人之事。此系二比喜悦,自给以后,永无反悔,口恐无凭,笔乃有据,立分给茶埔垦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批明:逐年配纳园底大小租银六大圆正,批照。
  再批明:此分给界内有族亲祖坟一穴,永抽为安葬之所,声明,批照。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十一月 日。
                            代笔人 洪子欣
                       立分给茶埔垦字人 江次德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2 页
    (一0五)

  立给分垦契字人垦户首吴振成,有明承祖父建置木屐兰草地一所,因有佃人吴番薯自备工本,开创水田一段,址在顶城下,东至洪欢田界,西至埔,南至施阿修田界,北至吴牛头界;四至明白为界。现及升科覆丈,言约其单冬水田,每甲年该纳大租谷五石,并带自凿圳水通流灌溉充足,照份配分。今因经丈五分五釐正,全年应纳大租谷二石七斗五升,在埕清风乾净,自运到馆完纳,不许少欠升合;如是少欠升合,任从垦户首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3 页
起耕招佃,收抵大租。番薯自备垦底银付与成收入,向前给垦为凭;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吴番薯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正业,各无反悔抑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垦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六年十月 日。
                            代笔人 刘文英
                       立给垦字人垦户首 吴振成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3 页
    (一0六)

  立给定额租约字业主林,为结铁租,以便交纳事。缘本户承管涧仔坜中坜旧社庄佃,系大溪圳水通流灌溉者,年间依例供租,所有欠水田园不堪奉文按丈甲声,就本处作坡引泉灌溉,递年各佃户耕种田园,悉照台例一九五抽的。近因天年丰歉不一,抽的艰难,是以佃人前来向议,今有佃人邹荣发与游元盛合买王贺令、王力契内田埔,四至界址俱载阄书内明白,递年愿纳结定租额粟一十三石二斗正。即日言约旱季收成之日,务宜晒乾精净,运至公馆重煽,照数凭租斗交纳清楚,割给完单执照;如天年丰荒,两无加减。自结以后,界内稍有馀埔,任辟垦成田,永照额租供纳,不得藉延。此系业佃两愿,并无迫勒,今欲有凭,合给定额租约字一纸,付佃执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4 页
  道光七年十二月 日。
                            给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4 页
    (一0七)

  立给定额租字业主林,因本户庄田原无大溪圳水,只就本处筑坡堵水灌铦荫,徵收租谷,依照台例一九五抽的。前于乾隆二十二年,奉文清丈,除有大溪圳水之田按甲供纳外,间有瘦田难堪按甲,仍照台例抽的。近因丰歉不一,每有争多减少之嫌。今因加苳溪庄林水、林自、林厥,前来商议,就于名下原抽的结定额租九石,无论丰歉,照结定额租,递年早季风乾净谷,运赴仓口交纳,不得短少拖欠。倘有奉文复丈,不计甲数多寡,业佃不得异言争加减少,俟开出大溪圳水,照前给田批丈明,按甲照例供纳;如无大溪圳水,永照四至界内结定额交纳。此系业佃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结定额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十二年一月 日给。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4 页
    (一0八)

  同立结定租约人业主郭龙文、佃人游德来、游德,为结定铁租额,以便交纳事。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5 页
缘本户庄佃原无溪水,只系本处佃人就将埔窝筑坡蓄水灌溉,依例供租,所以欠水旱硗田园,不堪奉文丈甲,系照庄例一九五抽的。恐因天年丰歉,免致争多减少,是以业佃相商上中下三年,摊定大租,免费抽的。兹埔心水尾庄佃人游德来、游德名下,自先年承买吴宅田园埔地一处,东至徐宅车路为界,西至溪,直透高宅园岸为界,南至本宅大丘园为界,北至海丰坡庄头大车路为界;四至界址分明。界内一应议结俱定,无论已垦未垦园田埔地,递年早季悉照结定租额谷二十三石四斗五升正完纳,务宜风乾净,运到馆交纳,给出完单,付佃人收执。稍有荒埔馀地园林,任从佃人开筑田园,业主不得另行抽的;尚有荒丰,两无加减等情,永照结定铁租完纳。此系业佃两愿,并无迫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结定额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十四年三月 日。
                            为中人 郭云夏
                          在场人功侄 郭耀西
                            代笔人 郭孟珍
                    同立结定租约字业主佃人 游德来
                                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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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九)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6 页
  立结定额田园大租字人业主,因佃户林奢份下林仕龙,有承祖父遗下水田埔地一段,坐落芝葩里,土名旧馆后圳股墘,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悉注在印契阄书内明白为界。第是旱硗之田,不堪奉丈,难以按甲定租,递年照庄例一九五抽的,历来无异。但因岁之凶丰不同,而租之加减互争,故与其劳而有碍业佃之谊,孰若逸而忘争竞之风。爰是业佃相议,就前的过三年租额,折衷公平,逐年结定额大租谷九石五斗正,系佃人运到拔仔林馆,经风煽净交纳清楚,给出完单执照,不得有异。自此结定租额以后,无论年丰岁减,各遵此约,两不得生端。即佃户林仕龙印契阄书内管下界址,所有埔园荒地如有栽种开辟,亦在结内,不得再行抽的。此系业佃相议,俱属至公,两不相亏,日后不得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结定额大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二十八年 月 日。
                   立结定额田园大租字人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6 页
    (一一0)

  立给定额租约字业主郭,为结铁租,以便交纳事。缘本户四房人等,承管涧仔沥大崙庄连陂背埔地一处,东至邱长埔为界,西至双连陂水沟为界,南至崙顶山水分流为界,北至林家埔为界;四至界址分明。其埔地原系早瘠之所,并无大溪圳水通流灌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7 页
年间依例抽的,不堪奉文按丈甲声,系佃人勤劳,即就本处筑陂凿圳,引水沟垦辟耕种,递年抽的不一,业佃维艰。是以佃户蓝对前来商议,即将承买蓝天助埔地界内,不拘既垦成田、未垦埔地,递年结定额大租四石正,永远定例,不得加减。即日言议,早季收成之日,务要晒乾煽净,运至公馆交纳足额,割给完单,付佃执照,不得藉延。此系业佃两愿,并无抑勒,不得反悔,今欲有凭,立结定额租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结租字内实纳额大租四石正,立批,再照。
  再批明:倘年间播插单冬,即将单冬之谷抵纳,立批,再照。
  道光二十九年十月。
                             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7 页
    (一一一)

  立结定额大租字芝葩里庄业主郭际朗、郭天赦。缘该管庄内佃户陈树,即陈金、陈鸾,有承管水田埔园旷地一处,原无长流大溪圳水通荫田禾,每年供纳大租谷系随年丰歉,照依庄例一九五抽的。兹因递年来光景丰歉不一,未免有言多说寡之嫌,恐失业佃相依之谊。爰是妥商,按就三年所徵租额均摊,以中平之年为准,即将该佃承管契内四至界址结定租额,即日当同言约承买陈盐官田业四至内,每年结定课租谷三十六石□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8 页
□升□合正。从今以后,其界内所有田园埔地,不论已垦未垦,任从佃人开辟耕种,业主不得再议抽的。倘年辰不顺,佃人亦不得藉口歉岁,短纳滋端。至所结定额课租谷,该佃人每年应就早季收成之日,备足乾净租谷,运至本馆,经风煽净交纳明白,给单付照,不得少欠挨延。此系业佃两愿,永远照纳,各不得异议,今欲有凭,立结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咸丰元年七月 日。
                      立结定额大租字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8 页
    (一一二)

  立给永远定额大租单业主吴松记,有承祖父置垦芝葩里肆庄等处租业,历年照例抵佃抽收纳课。缘有凶丰不一,抽的维艰,是以众佃户邀集到馆,求结永远定额大租定纳,使免抽的生端;本业主体恤佃情,爰从其便。兹据于卓厝庄佃户卓阿来,求结得承买宋胜坤水田埔地共两段,以及东、西、南、北四至列明于后,即日踏明界址,内田额历年该配纳大租谷五石四斗□升□合正,俟早季收场曝乾之际,该现佃自当车运到馆,听本业主经风煽净,过租斗明量足额,完纳清楚,割单执凭,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湿冇抵塞。其界址内若有馀埔未垦,任从该佃户开辟成田,本业主永不加抽升斗。至于凶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9 页
之年,业佃两无增多减少。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结定大租单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批明:其东西南北四至各载在垦契阄书内注明,照。
  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六日业主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49 页

    (一一三)

  立结永远定额铁租单业主郭际康、郭际荣,为结定额课租,以垂久远而便交纳事。缘本馆大溪墘庄等处,原无大河圳水垦田,俱系佃人自备工本,勤劳筑坡,蓄水灌,是以不堪奉文伸丈,每年系照例一九五抽的。但岁有丰荒不一,致业佃有争多竞少之嫌。今适因乏银纳课,爰招功兄际唐商议,劝其备出佛银三百三十大员正,随即现交业主亲收足讫,完纳公项,并无短少分毫;而业主愿将功兄上年阄得嫡孙水田埔业一处,座落土名陂寮庄南湖,四至界址等项俱载在典契阄书内分明。就此一处之业,无论既开未开之田园埔地,愿将租粟折减,结定每年应纳定额铁租粟市斗二十硕正,每年至早季收成后,业主自到佃徵收,市斗量平交纳,经风煽净,不得湿冇抵塞;业主随给出完单,付佃执照,丰荒两不得加减,亦不得少欠升合。自结永远定额铁租以后,佃人永照此铁租单,课粟二十硕正完纳业主;而业主永不得于定额铁租外加收点粒,亦不得再言勘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0 页
升科等情;如有勘丈升科若干,系业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业佃两愿,各无抑勒,恐口无凭,立永远定额课租单付执为照。
  批明:业主即日实收过铁租单内结定折减课粟佛银三百三十大员完讫,批照。
  光绪四年(戊寅岁)十一月 日。
                             中人 郭龙波
                             代笔 张溧盛
                    立给永远定额铁租单业主 郭际康
                                郭际荣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0 页
    (一一四)

  立给定额大租字人业主吴万吉,有承买大崙尾庄大租,周年冬成之候,向佃抽的大租,屡有增多说寡之嫌,难以枚举。是鸠集诸佃到馆酌议,虽欲抽的,不若结定之为美也。兹有佃户吴甘官之业,其田园埔地各四至界址,俱各载在买契内明白,当堂之面言议,四至界内,周年结定大租谷五斗正,佃人自晒乾煽净,不敢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运到课馆,经量租斗交纳清楚,给出完单,付执存照。迄今以后,不论年丰年歉,业主亦不敢另生枝节,致爽原约。倘有熟园荒埔再辟成田丘,本业主不得生端滋事,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1 页
再行抽的,致伤业佃和气之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定额大租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七年 月 日。
                     立给定额大租字人业主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1 页
    第二节 耕字
    (一)

  有佃户焉,向田主田耕种也。有碛地焉,先纳无利银两也。银多寡不等,立约限年满,则他,田主以原银还之。每年田主所收曰小租,淡北分早、晚交纳;自堑而南,多纳早冬,其晚冬悉归佃户;亦有先纳租一年后,乃受耕,则不立字,亦无碛地银也。凡田器、牛种皆佃备,其或荒地初垦、近溪浮复者,经佃开垦成田,须三年后,田主方勘界定租,垦费主佃分者则租均之。无田中葺屋曰寮,者有田必有寮,以竹为墙,各庄皆然。俗呼谷熟为冬,有早冬,有晚冬两熟曰双冬,犹书言有秋也。自桃涧堡至大甲,运谷多用牛车,内港无之(淡水厅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1 页

    (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2 页
  立招耕字人廖各璨、黄富心,承领江福隆罩兰埔地一所,招得杨亮自备锄头火食,前来耕作成田八分。每年该大小租谷一十二石八斗,早、晚二季乾净量清,丰凶年冬,不得少欠;倘或少欠,任从田主起耕招佃;若无欠租,任从耕作。若欲别处居住创业,不耕之日,议定每甲贴锄头工银二十元,将田送还田主,不得私退别人。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字存照,行。
  批明:水田八分,不耕之日,该领锄头工银一十六元,批照,行。
  嘉定六年二月 日。
                           在场见人 黄运梅
                                黄振顺
                                刘常立
                                木保
                                永彭
                            代笔人 江金济
                          立招耕字人 廖各璨
                                黄富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2 页
    (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3 页
  立招耕字人廖宁,承领江福隆罩兰埔地一所,招得张乃华自备锄头火食,前来耕作水田三分零六毫四丝。每年该纳大小租谷四石五斗九升六合,早、晚二季重风量清,年冬丰凶,不得少欠;如有少欠,任从田主招佃起耕,若无欠租,任从耕作。倘本佃无力耕作,准其亲人接耕,不准私卖他人;如无亲人接耕,议定每甲田贴锄头工本银二十元与耕人,将田交还田主,不得异言生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招字存照,行。
  批明:历年大租经与屯弁、屯丁议定,归二佃收贮,然后交还屯弁,不许私自交割夫额,欲误屯饷无归,批记,行。
  嘉庆七年七月 日。
                           在场公亲 郑正
                                刘文度
                            代笔人 刘捷会
                          立招耕字人 廖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3 页
    (四)

  立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萧置业,有明买水田一段,址在梅州庄北势洋,自己并无工雇出首耕作,今将此田向本堡良吉庄佃人萧勤劳备出牛工、种子,出首耕作。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4 页
自道光十一年起,至十四年止,二比言约全年小租粟二十石,分作早、晚二季付田主收租纳课;若耕作期限已满,不拘年,听田主或换耕,抑或自耕,其佃人不得刁难。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道光十一年元月 日。
                            代笔人 萧光明
                          立耕字人 萧置业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4 页
    (五)

  立出耕字人族侄款,承父阄分应份有水田一甲五分,坐址在龙目井庄洋,土名犁头尖,东至大路界,西至犁头尖界,南至自耕田界,北至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带泉水圳水灌溉通流,年配纳王业主大租粟十二石满正,又小租谷六十三石(九三斗)正,并车工水银。今因欲银使用,愿将此田出,并逐年小租在内,先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问到族叔飘出首承受耕,三面议定照时值价银二百七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付耕人前去自作,收租纳课。此田系款自己份下产业,与叔侄兄弟人等无干,亦无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交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出人自当理明,不干承银主之事。其田限五年:甲午年春起,至戌申冬止。到限之日,备足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5 页
员,同中送还,赎回出字,两无生端反悔;若足无银清还,照旧耕作,亦不得言长语短。此乃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立出耕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耕字内银二百七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道光十四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堂叔)挟扶
                          代笔人 (堂叔) 槛
                        在场知见人 (胞叔) 煴
                       立出耕字人 (族侄) 款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5 页
    (六)

  立佃批字人庄长流兄弟,承父阄分应得水田一段,址在万宝新庄头大圳下,东至大圳,西至锦旗田界,南至启太兄弟田界,北至曹家田界;四至明白。经丈一甲九分正,原带大圳水充足通流灌溉。今因招得李梦龄前来自备牛工、种子、农器力耕,并带来碛地银二十员,当面言议全年大小租谷实八十七石六斗正,重风洗净,不得湿冇抵塞。分作早、晚二季交纳,不论年岁丰歉,不许少欠升合;如有少欠者,收碛地银以及牛只扣抵。水田限耕四年:自丙申年十月起,至庚子年十月止。四年为满,租谷清楚,收碛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6 页
银送还,水田另耕别佃,不得刁难;若要再耕,另行相商。今欲有凭,合立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佃批字内银二十大员,再照。
  道光十六年(丙申)十月 日。
                            代笔人 庄玉山
                            为中人 赖清顺
                          立佃批字人 庄长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6 页
    (七)

  立耕字东螺东堡大丘园庄萧起鹗,有承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梅州庄东势洋。自己并无工雇可以耕作,今将此田与东螺堡梅州庄佃人叶已然出首,备出牛工、种子承耕,言约全年小租粟三十石,自道光十八年早冬起,至道光二十一年晚冬止,二比甘愿。时叶已然备出压地银三十元,每元银全年利息二斗,除利粟以外,其租粟付田主收租纳课。若期限已满,银还佃人,田还佃主,两不得刁难;其佃人若欲再耕,再立约为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压地银三十元完足,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7 页
  道光一十八年 月 日。
                         亲立耕字人 萧起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7 页
    (八)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有承祖父遗下吉葬母亲一穴坟埕,开创水田,不拘丘数,址在大墩东势庄西南边,四至界址俱至林梅田为界。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托中出佃人何石福官承耕,三面言定佃人备出碛地银五大员,又铜钱二千文,交付田主收入应用,其田随即付与佃人耕作。其田无租,其银无利。耕三年:丁未年春起,至己酉年冬止。限满之日,银还田还;若无银清还,其田任从再耕,不拘年限。此田珍母亲坟界,与别房人等无干;若有阻挡滋事,珍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收过碛地银五大员,又铜钱二千文,批明,再照,行。
  批明:此十二月二十八日,庆收过何石福佛银二大元,限满任庆备银清还石福收回,将田起耕,批照。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 日。
                            为中人 萧振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8 页
                        知见人 (胞弟) 萧全庆
                          立招耕字人 萧廷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8 页
    (九)

  立承耕备出碛地银字人陈聪明,情因乏园耕作,前来向岸里社番妇阿妈四老完,同夫钩钧打歪,自有承祖父遗下埔园一处,坐落土名泉洲厝庄头,东至陈家园为界,西至旱沟为界,南至水沟为界,北至加己园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透年额实园租银一十六大员正。即日承耕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八十大员,交番园主亲收足讫;当社经业主甲首等三面言定,即将此熟埔园、竹围、树木等项,交付承耕人前去掌管耕作。其园限耕一十全年:自辛亥年春起,至庚申年冬止。透年园租银至十一月务要年清年款,交纳清楚,不敢少欠分文;如有少欠租项非为等弊,不依约限,任从番园主另招别佃;如无少欠租项,至年限满之日,再行转。此系番佃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承耕备出碛地银字各执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承耕备出字内无利碛地银八十大员正,面交番主亲收足讫,批照。
  合字凭照。
  咸丰元年(辛亥)二月 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9 页
                           在场业主 潘准和
                            总甲首 潘德元
                           知见甲首 潘元成
                             代笔 潘清儒
                     立承耕备出碛地银字人 陈聪明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9 页
    (一0)

  立收压地银字人鹿港大街吴明记,有置得李厝庄后庄消涵口水田一段,又旱园一段,共四分零,年配纳大租粟二石二斗满。今有李厝庄后庄陈番官前来,去李厝庄后庄水田并旱园二段,历年言约旱季纳乾净小租粟九石七斗满,又晚季纳乾净小租粟四石满,又带纳大租粟及水圳银等费仔,佃人完纳。即收来压地佛银一十三大员,言约银无利,限五年为满,听明备压地银清还,取回原田园并原字;若有欠小租粟并大租粟等费,应将压地银扣起,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收压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咸丰二年 月 日。
                          立压地字人 吴明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59 页
    (一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0 页
  立认耕字人半线保竹围仔庄姚传,有堂兄姚园伯邑内林沐官承本庄水田四丘,言约不论丰歉,年纳小租谷一十八石,分作早、晚二季三七完清,系传保认,不敢少欠;如有少欠,情愿代赔清楚,将田听林沐官起耕另佃,不敢异言。合意认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咸丰九年十月 日。
                          立认耕字人 姚传
                            代笔人 吴南道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0 页
    (一二)

  立耕政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偕侄全福、英华、赞贤五房等,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甲二分,址在东上堡七张犁庄后北势,东至大沟界,西至林大人田小沟界,南至林大人田,北至林寨田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配大甲溪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主王大租并车工谷道斗一十二石正,年小租道斗五十二石正。今因乏人耕作,中招得合吉号、林仕檑等出首前来承,当日三面言定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员六角。其银、字即日同中两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耕作。限九年半:自己巳年六月起,至戊寅年十月冬收成止。限满之日,养五房等备齐原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员六角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1 页
,交还佃人,而佃人即将田交还养五房等自耕。如至期无银清还,愿将此田仍付银主耕作,以抵银利息后,不拘年限,银到田还,各不得刁难。此乃二比甘愿,田无租税,银无利息,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耕收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字内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员六角正足讫,再照。
  同治八年(己巳)六月 日。
                           依口代笔 方际春
                                林松茂
                            为中人 江水
                                涂荖
                                江秀明
                            场见人 廖山
                     同立耕收碛地银字人 张井养
                                张阿王
                             偕侄  全福
                                 英华
                                 赞贤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1 页
    (一三)

  立招耕字琯溪公首事张易锡等,有明典简摆添等水田一处,又典简坤印瓦厝三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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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件,址在三角街圳下大菜园内,东至杨家厝地并柴头井,西至十八张圳,南至大路,北至赖家、杨家、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内带竹围、子、杂物。今因自己不欲耕作,凭中招得佃人张锦兴自备牛工、种子向前耕作,并备出压地佛银六十员,平四十二两。全年议定大小租粟五十九石,作早、晚两季完纳,不得少欠。限六年满,将压地银清还佃人,听从起耕招佃耕作,不得异言。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招耕字内压地佛银六十员,平四十二两完足,再照。
  同治十一年十月 日。
                         为中并代笔人 曹鹏飞
                       立招耕字琯溪公首 张易锡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2 页
    (一四)

  立承耕字人江大夏,自备农椇、种子,又备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大元,平重九十一两,凭中向得族侄振彬碛过后庄仔庄水田二甲五分,配大甲坡水份通流灌溉,又配田中竹围内茅厝一座十一间面踏承交。议:每全年完纳业主大租水谷以外,实纳田主小租谷一百六十石道斗正,分作早、晚两季完纳,不敢湿冇抵塞,亦不敢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愿将碛地银付田主扣抵起耕,另别佃。其田限耕自癸酉年春起,至戊寅年冬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3 页
止,共六全年为满。限满之日,田主应备齐碛地银交还佃人,将田交还田主,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关,各无迫勒,今欲有凭,合立承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备出承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正足讫,照。
  批明:八月中先交过定银一十六元,至犁秧地交还碛地银六十六元,其馀候晚季收成后纳租之日交清,批照。
  同治十一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族叔)大川
                         为中人 (族叔)大婴
                         在场人 (堂伯)大烈
                         知见  (母亲)张氏
                         立承耕字人  江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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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

  立招耕字人江振彬,有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址在后庄仔庄水田二甲五分,配大甲坡水份通流灌溉,又带田中央竹围内茅厝一座十一间。今因自己不能耕作,凭中招得族叔大夏前来耕作,面踏付交,收过佃人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议: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4 页
年除纳业主大租水谷以外,实纳田主小租粟一百六十石道斗正,分作早、晚两季完纳,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如有少欠升合,就碛地银扣抵,起耕另招别佃。其田限耕自癸酉年春起,至戊寅年冬止,共六全年为满。限满之日,备齐碛地银送还佃人,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仁义交关,各无迫勒,今欲有凭,合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凭中收过招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一百三十六元,平重九十一两正足讫,照。
  批明:八月中先过定银一十六元,至犁秧地交还碛地银六十六元,其馀候晚季收成后完纳租之日交清,批照。
  同治十一年岁次(壬申)十二月 日。
                         代笔人 (亲叔)大川
                         为中  (族叔)大婴
                         在场  (堂伯)大烈
                         知见  (母亲)张氏
                         立招耕字人  江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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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5 页
  立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两琴,有自己建置园一所,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俱至自己园,西、北俱至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前因要银别置,愿将此园出,托中向与本庄萧婴出首承耕作,明约全年园租粟三石。时婴备出压地银十二元,愿贴每员银全年利粟一斗五升,计共一石八斗扣抵利粟,尚剩粟一石二斗,分作早、晚二季完纳。其银即日琴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耕作,明约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耕字内佛银一十二大员正完足,再照。
  同治十三年三月 日。
                          为中代笔人 陈行仁
                          立耕字人 陈两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5 页
    (一七)

  立招佃字人燕雾保东山庄江百亩,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本庄洋第十八份,经丈三分五釐。因欠工力,招出本庄佃人曹申备牛工种子,前去耕作,并备碛地银八十大员。议约自丁丑年起,至辛巳年终止,计共五年,全年大小租粟三十石,分作早、晚两季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6 页
纳,重风煽净,不得湿冇,亦不得拖欠升合;如有拖欠升合,将田起耕,再招别佃,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招佃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招佃字内碛地银八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光绪三年(丁丑) 月 日。
                            保认租 邱诗宗
                            代笔人 曹达才
                          立招佃字人 江百亩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6 页
    (一八)

  立收碛地垦字人王尔加,有自己阄分水田一分七釐,计共二丘,要与本庄梁永全官起盖厝屋,居住耕作。即备出碛地垦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逐年将小租谷扣利息明白而外,尚该小租谷二石五斗正,作两季完纳,不得短欠;如是短欠,听加起耕别。其田面至十二年为满,听加备足碛地银赎回碛地字,不得互相刁难;如至限无银可赎,依旧仍付永全耕作居住,加等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碛地字内佛银十二大元,库秤八两四钱正完足,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7 页
  批明:后日向赎之时,永全所起厝屋从公公估,加应备银向坐;如是无银可坐,其厝听全拆回,不得互相刁难,此照。
  光绪四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王永修
                            为中人 王马养
                        立收碛地银字人 王尔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7 页
    (一九)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张连再、张清泉,偕侄如信、金源、士言、士严六大房等,有承祖父遗下各房应得有生埔一段,坐落土名桃涧堡茄苳溪中路皮寮仔庄。其埔荒芜有年,未曾开垦,兹因各房叔侄等相商,有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问至吴万富、简新旺两人合夥财本出首前来,自备工本耕种杂子。当日同中三面言定,耕人备出无利碛地佛银九十大元正,即日交付埔主连再、清泉同侄等亲收足讫。时同中出生一所,东至张庚埔比连直透为界,西至金生埔透落坡墘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大公坡尾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此埔随即同中交付耕人前去开辟耕种,任从佃人招佃耕种杂子,及插风围竹木,架造厝宇等项。年冬不论丰歉,逐年定纳埔主大、小租佛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8 页
十大元正,至丙戌年早季收成之日,定纳税银五元,晚季收成,定纳税银五元,按作两季交纳清完,永为定规,始终各一,不得增加减少分文。当日同场议定限四十一年为期:自辛巳年冬起,至辛酉年冬止。限满之日,八月中要先送定银四元,交还银主为准,再招别佃,馀碛地银元并架造厝宇,至冬至前,各自备办齐足交清;倘若至期无银清还,其埔园任从原佃再耕,此埔无租,其银无利,各不得异言;抑或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埔主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各从旧约字内所行,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招永耕字连耕合约字一样共二纸,各执一纸,付存为照,行。
  即日张家再各房在字内有名字人等同中实收过招永耕字内无利碛地银九十大元正足讫,再照,行。再批明:年限既满之日,倘若银未清还,当场再言定三年一限为准,银到埔还,立批,再照,行。
  光绪七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邱惠元
                       为中人 (房兄)宗永
                       在场见人(房侄)长寿
                       知见人 (堂婶)张门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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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招永耕合约字人 张连再
                              张清泉
                         同侄 如信、士言
                            金源、士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69 页
    (二0)

  同立栽植种茶合约字人埔主林柔记、佃人林拔记,有承祖父明买过张家水田连埔地一处,址在桃园虎茅庄。其埔地东、西、南、北四至界址,载在印契内详明。今有佃人拔记前来向埔主出埔地,栽植种茶,当日三面议定佃人要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四员正,交埔主收入;而埔主即将埔地面踏分明,交付佃人自备工本,先择厝地一处起盖茶寮居住,竭力栽植种茶。其埔地自辛巳年冬起,至甲申年冬止,三年限满之期,业佃同到茶园面点算明茶丛,每万茶丛连寮地历年应纳埔主大小租共银一十员正,分作春、夏两季各半均纳,不敢少欠分文;如有少欠分文,即将茶丛付埔主收成。其应纳业主大租系埔主自理,不干佃人之事。其茶丛数若干?及大小租共银若干?至于点茶丛之日,即将合约字再立批条,登载丛数,照字内所行纳租。若至年久,茶丛枯槁无可收成之时,佃人即将此埔地所植风围、竹木等项,一切交还埔主掌管;而埔主亦将无利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各不得异言。保此埔地系埔主明买之业,并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埔主抵挡自理,不干佃人之事。此乃业佃欢悦,出自甘愿,各不得反悔,口恐无凭,今欲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0 页
有凭,同立栽植种茶合约字二纸一样,业佃各执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佃人林拔记备出无利碛地银二十四员正,交付埔主亲收足讫,照。
  一、批明:茶寮厝字自辛巳年冬起,或三十年内茶丛枯槁,其佃人起盖茶寮,仍付佃人折去;若至三十年限满茶丛枯槁,其茶寮一尽交付埔主掌管;倘若三十年茶丛尚未枯槁,连茶寮该纳大小租银仍照字内所行,批照。
  再批明:茶丛栽种届期至甲申年十一月间,业佃同到茶园面点数明茶丛,计共九万二千五百丛,连茶寮地全年共纳埔主大小租银九十二员五角正。其租银自乙酉年纳起,递年分作春、夏两季对半完纳,照约字内所行,不得异言,照。
  光绪七年岁次(辛巳)十二月 日。
                         知见并代笔人 张驾山
                  给同立栽植种茶合约字人埔主 林柔记
                             佃人 林拔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0 页
    (二一)

  立栽茶约字业主林长茂、佃人杨南盛。兹茂有置埔地一所,址在下大湳庄,四至界址面指分明,付盛栽茶;面约每万丛每年应纳税银六元,限三年后,请业主过点丛额,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1 页
以便按数纳税,每年至十月终纳楚,年款年清,不得少欠。面限三十年为满,如满之日将茶丛悉付业主掌管;倘有拖欠税银,不论年限,听业主将茶掌管,不得异言。恐口无凭,合立栽茶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存照,行。
  批明:年限自己酉年纳税起,至甲寅冬止,合应批明,又照,行。
  批明:佃人交过业主收入定银二元正,又照,行。
  光绪七年十月 日。
                            代笔人 庄维秠
                            说合人 林青山
                       立栽茶约字 业主 林长茂
                             佃人 杨南成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1 页
    (二二)

  主耕字人陈猫失秽心,今因乏田耕作,爰是托中向与梧栖街杨同记过大肚保九张犁庄水田半张,厝一座,并门、户扇及竹围、子、树丛、花木等件齐备。当日当中向田主交讫,并约定每年应纳小租粟一百二十石,又应纳大租粟一十九石九斗四升六合。其大租每年早季完纳;而小租分作两季完纳,早季应纳八十四石,晚季应纳三十六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2 页
及其车工水银失秽心俱各支理明白。其历年应完纳谷,丝粒不敢拖欠;倘有侵欠大小租谷,以及混用冇粟,不拘年限,听田主起耕别他人,不敢求耕。其田、厝自光绪十年春住居耕,至光绪十九年冬止,计十年限满之日,如欲再耕,必须再换耕字,方有定约。口恐无凭,合立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九年九月 日。
                            代笔人 何钊中
                            为中人 纪戆久
                            认耕人 陈妈见
                                陈新炎
                          立佃批字人 陈猫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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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三)

  同立招、永耕埔园地字人园主王万成、佃人王国英等。缘万成等五大房兄弟,有承先祖父遗下埔园地一所,坐落土名桃涧堡埔顶庄菽仔园崁头涂牛沟外,其东、西四至界址,面踏明白,历管无异。自己乏力耕作,难以成业,意欲出与人,外托保认耕人引向族亲王国英前来出首承,当日三面言定佃人自备工本、栽种茶丛,三年过后,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3 页
纳小租银二大员正。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大员,交付园主收存;其大租系佃人支理,不干园主之事。原约逐年小租银定于春季完纳,年款年清,不得少欠分文;如有少欠大小租银,茶园任从园主起耕,另招别佃,不敢异言。此系永耕,逐年租银不得增加减少,别生觊觎滋事。异日茶枯丛败,愿将茶园交还园主掌管,其无利碛地银交还佃人收回,各不得推诿。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永耕埔园地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存照。
  即日批明:同保认耕人万成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大员正足讫,照。
  光绪十一年三月 日。
                        代笔人 (姻亲) 简志伊
                     业主保认耕人 (族亲) 王烟得
                       在场见人 (族亲) 王正文
             同立招、永耕埔园地合约字人  园主 王万成
                                阿
                                绍德
                             佃人 王国英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3 页
    (二四)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4 页
  立招耕字人钟信美,阄份内有水田二段,址在三角店公厝前,界址俱各踏明,并带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又带厝地一处,与陈联旺起筑居住耕种,又带菜园禾埕一应在内。美收过佃人无利碛地佛银一百三十大员正,每年该纳大小租早粟一百一十四石正。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银三百五十大元正,扣抵利谷四十二石正,仍有大小租谷七十二石正,每年六月在埕经风晒精燥完纳清楚,年清年款,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倘或少欠,即将碛地银扣还清楚,将田并厝地、禾埕、菜园一概起耕。其田自光绪丁亥年冬起,至庚寅年冬止,共三年为限,限满之日,听美送还碛地,另招别佃。此系两相欢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无利碛地佛银一百三十大员正足讫,照。
  即日又收过有利碛地佛银三百五十大员正。
  再批明:田唇田壆所种有树木等项,俱系业主请工自种,耕人要修理顾守,不得斩伐,立批。
  光绪十三年(丁亥)十月 日。
                        代笔 (男)枢明
                     立招耕字人 钟信美(即赐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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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5 页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先年承父遗下创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陈穆荣耕作栽种,配出无利碛地银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碛地银六元正,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利银一元六角正。其埔业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计共二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兴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正,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将埔租银抵扣,限满之日,无利碛地银免还。
  再批明:又来佛银一元,合共去佛银七元正,即将埔租抵塞。
  又批明:带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业主完纳。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 日。
                             在场 黄阿庚
                             代笔 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 林戊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5 页
    (二六)

  立招开荒字大湖总垦广泰成,兹招得佃户陈来官、陈东海、陈阿乾叔侄等,在于本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6 页
垦界内开辟四寮坪,全坪透落下芦竹坪,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即日言定该处应开水圳、水埤,系本垦自雇工匠凿开,以灌溉裕如;其地不论高埔平坦、畸零细块,力能成田者,该佃务要极力开辟,以赴三年清丈。定限十年开荒:自己丑年冬起,至己亥年冬止。庚寅年则免供小租;辛卯、士辰年则供一九小租;癸巳、甲午、乙未年则供纳二八小租,言定每年早季在埕量清,务要精燥,不得湿冇抵塞。乙未年后,则再行斟酌供纳。恐口无凭,合给开荒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五年(己丑岁)九月 日 广泰成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6 页
    (二七)

  同立埔种茶认纳税银合约字人业主林本源、佃户林清泉等。缘本业主有自置埔地,址在桃涧堡八块厝下庄仔。此埔高旱之区,水源难通,不能成田。于光绪六年,有佃户林清泉到本业主酌议种茶丛,当日送银二元,付业主收入;即踏明埔地及茶寮地四段毗连一所,东、西、南、北均至本源田及埔为界,其中横直曲折,绘图可据,交付佃户林清泉自备工本,栽种茶丛。于今三年满限,前来请业主到地点明:北畔及南畔并中大段,计植茶三万三千九百八十七株。作三万四千株算,言定每万株年连大租应纳税银一十元,自乙酉年起,全年应纳税银三十四元,订约至秋间纳清。限不拘年,若将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7 页
年久,茶褫败坏,茶头枯槁,无可收成,佃人应将埔地并茶寮尽行送还本业主掌管;业主即将前送无利定银二元,仍付还佃人收回。其茶寮或贴税到时商议,不得异言。此乃业佃相依,信义相接,同堂明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同立埔种茶认纳银合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佃人交过业主字内无利定银二元正足讫,再照。
  再批明:界内佃起盖茶寮居住,宜守份经营,不准聚赌窝匪;如违察出,听业主革逐,将茶丛充公,不得违约,合此声明,再照。
  再批明:该大租每万株年应纳银三元,议归本业主自完,与佃无干,此照。
  光绪十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苏锡兹
               同立埔种茶认纳银合约字人 业主 林本源
                             佃户 林清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7 页
    (二八)

  立承耕水田字人傅关爵,兹因乏田耕作,前来向得仙师祀内人杨阿庆、张阿宗、邱锦荣等先年仔山下仙师祀置有水田一处,四至界址分明,当日言定全年有大小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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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二十三石六斗正,水谷、隘谷系佃人自理,不干祀内之事。即日爵实备到字内无利碛地银六元正,其租谷按作早、晚二季均纳,年有丰荒,租无加减,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斗;如有少欠,即将碛地银抵扣。其田自壬辰春起,至丙申冬止,限满之日,银完田完。此乃二比仁义交关,两相甘愿,两无相强,口恐无凭,立承耕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批明:傅关爵实备到字内无利碛底银六大员。
  再批明:正月初七,仙师祀割出田租谷三石六斗;其馀正月十六,仙师祀租谷二十石,批照。
  光绪十八年(壬辰)月 日。
                            代笔人 印跃乡
                        立承耕水田字人 傅关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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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

  立承开垦字人黄克实,缘炮珠目刺坑内馀地颇多,前来向得垦户广泰成划出该处山场馀地一所,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自备工本筑塘开田。当日三面言定十年限,自癸巳年冬起,至癸卯年冬止。始五年一九抽收,次年二八抽收,后二年业六佃四。此皆早冬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79 页
季在埕供纳,所有界内埔地出息苧薯、杂,概无抽的。当即备出过定碛地佛洋二元正,限满之日,银还田还。此系二比欢悦,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承开荒字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备出过定佛洋二大元正足讫,立批。
  光绪十九年(癸巳)十一月 日。
                           依口代笔 邱云章
                         立承开荒字人 黄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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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0)

  亲立佃批字人彰化厅东螺东堡鼻仔头庄陈生财,自置水田一段,坐落番仔寮东势苦苓脚庄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工、种子耕作,问到同庄陈成出首承,同堂议定愿出压地银十大员正,即日亲收足讫。其田言约逐年小租谷二十石,分作早、晚二季照期完纳,不敢少欠;如有少欠者,将压地银扣抵,不敢异言。限耕自光绪二十一年起,至二十九年,共八年为满,生财备足佃批字内压地银送还佃人,取出原字,各不刁难;如无银还,仍旧再耕。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亲立田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佃批字内银十大员,平重七两正足,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0 页
  光绪二十一年十月 日。
                         亲立佃批字人 陈生财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0 页
    (三一)

  立出字人林建春,情因承祖父遗下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吊成牌庄,东至河崁为界,西至黄家埔毗连为界,南至阿帝埔毗连为界,北至河崁为界;四至界址契内载明。今因乏力耕作,前来招得家兄旺兴出首承,即日言定兴备出无利碛地银四大元正,交于春亲收足讫;愿将此埔地概行交于兴前去栽种树木。其年限系丁酉年冬起,至丙辰年冬止,二十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两不得刁难。口恐无凭,即立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春实收入无利碛地银四大员正,亲收足讫,立批。
  又批明:其四界内原有香薷,不计丛数,概行照交于兴掌管砍伐,春不敢异言,立批。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岁)六月 日。
                          在场见人  钟富郎
                          代笔人  (侄)阿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1 页
                          立出字人 林建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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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

  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人黄锦章等,情因承先父遗下之业,原系向官垦给地方一所,坐落土名大屋坑庄,原带本坑水通流灌铦荫。今因乏力耕作,前来招佃人廖阿仁、甘古、宋阿华、周阿龙、萧添丁、宋阿丁、陈鼎兴、林金凤、苏古等前去自备农器耕作。当日两面言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十八大圆正,即日与业主亲收足讫。其埔地开成水田,限三年前无租利,三年后,一石谷业主得二斗;至六年后,一石谷业主得三斗。计共九年为期:其年限自戊戌年冬起,至丁未年冬止。限满之日,田还业主,碛地银交还佃人;若要转,另行商酌。此乃二比允悦,口恐无凭,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章实收到字内无利碛地银一十八圆正,批照。
  又批明:界内无论馀埔园地可以成田者,务要速急开辟成田;如有迟延,立即起耕,另招别佃,而佃人不得异言,立批,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一月 日。
                          在场  (侄)黄裕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2 页
                          代笔  (侄)黄蕴郎
                     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人 黄锦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2 页
    (三三)

  立招耕水田字人黄锦章,缘因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大屋坑自己乏力耕作,招得佃人邱天来、傅阿锦二人前来承耕,四至界址业佃面踏分明,原带本坑泉源圳水通流灌充足。当日言定碛地银二十大员正,每年应纳租谷二十二石正,早季应纳十五石正,晚季应纳七石正,计共二十二石,分作早、冬二季在埕量清,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等情。其限自己亥年冬起,至甲辰年冬止,计共五年为期,限满之日,田还银还,两无异言生端。此乃仁义相交,口笔有凭,立招耕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章实收到字内碛地银二十大元正,立批。
  又批明:另有埔地任凭佃人开辟成田,初三年无租无利;到三年后,业主得二,佃人得八,作为二八抽租的利,两无反悔异言,批照。
  再批明:自今以后,或当作坡,乃系业主料理,不干佃人之事,立批。
  光绪己亥年八月 日。
                           在场  (侄)全郎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3 页
                            代笔人 宋轩
                        立招耕水田字人 黄锦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3 页
    (三四)

  立耕字人燕雾堡东山庄曹和尚,因北投堡北投埔庄林恒信有水田一段,分作二处,坐落东山洋,经丈一甲三分,配水份充足。因和尚自己乏田耕作,托保认人北投埔庄林明锐向田主林恒信恳,备出无利息七兑银四十员,付田主为碛地。明约田头大岸,佃人代为照顾修理;但逐冬附加税,田主自己支理;馀逐年地租、大租、水租,以及庄规等费,佃人代完纳理清。全年尚剩实小租粟五十七石,分早、晚二季,用员林街米斗八石为一车,付田主收回,不敢湿冇少欠;如有湿冇少欠,任从田主将碛地银扣抵,起耕换佃。其田限三年为满,至限碛地银听和尚收回,田付田主起耕,不敢异言。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 日。
                            秉笔人 林汉卿
                            保證人 林明锐
                          立耕字人 曹和尚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4 页

    (三五)

  立耕字人线东堡国姓井庄二十五番户佃人王江霖,有向业主杨裕丰等出国姓井庄东势洋田七分耕作,自愿备出无利碛地银三十大员,明约全年纳小租谷三十六石,早七晚三完纳,不论丰歉,不敢滥用湿冇,短缺升合;如有短欠,听业主就碛地银扣抵起耕另。其田自光绪二十七年起,至三十四年止,当面收过碛地银字一纸。合立耕字一纸,呈上业主收为执照。
  批明:再限六年,共十二年,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六月 日。
                        立耕字人佃户 王江霖
                            认耕人 吴天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5 页

   第三节 典卖字
    (一)

  立杜退青埔底契人金朝梁,于厦尾庄门首,向得业主李文焕手内垦青埔一分,东至大水圳,西至番仔大沟,南与刘坏道埔地为界,北与伯现埔地为界;四址分明,未经业丈甲数。今因自己欠乏本力,不能开垦成田,尽问房亲人等俱各无力承退,三请托中送与何廷俊前来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断时值埔地价银二十两零五钱正,银、契两交讫,并无短少等情。其埔地委系自己向,并无他人相共,自杜退之后,即交付承退主前去垦凿耕作,永远为业,不得异言阻挡生端,亦不得于成田之后,言增找取赎等;倘有上手不明,不干承退主之事,系梁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葛藤永断,两无抑勒成交。今欲有凭,立杜退埔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契内青埔底价银足讫,照。
  雍正七年三月 日。
                          依口代笔人 林瑞麟
                           说合中人 汤新河
                       立杜退青埔底契人 金朝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6 页

    (二)

  立退佃契人承禹,今有自垦、自置水田带园一所,坐落土名怪官庄,东至田僯黄与,西至吴储,南至柴坑大圳,北至大渡溪为界;四至明白,经丈熟田七分五釐园五分八毫。今因不成片段,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刘宅前来出首承顶,当日三面言定出得锄头工资并仓水圳共银十两。即日同中秤收足讫,归用其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耕作管业。其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债折典当他人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雍正七年上,租粟系上手之事;七年之下,系是银主之事。此田系卢承禹自置田园,内外人等不敢言及生端。此系二家甘愿,两无相迫,恐口无凭,立退佃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完足。
  雍正八年 月 日。
                            在见人 卢文左
                            代笔人 黄际赖
                            中见人 吴开承
                          立退佃契人 卢承禹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6 页
    (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7 页
  立卖田契人杨文达,有自垦南大肚业主杨秦盛主内出埔田一段,坐落土名辘遇,垦成田二甲七分,东至关志英田为界,西至沟为界,南至自己埔园为界,北至圳沟为界;四至分明,愿托中送与张破损,当日三面言议出得时值价银五十四两正。其银即凭中秤交足讫;其田随即交付破损前去掌管,耕作纳租,永为己业。此田系达自垦之业,与房亲叔侄兄弟人无干,日后不得生端异言等情,并无典挂他人财物,亦无拖欠租粟为碍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卖之后,再不敢言赎。二家甘愿,两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关志英
                            为中人 杨或
                          立卖田契人 杨文达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7 页
    (四)

  立给佃批人业主杨秦盛,有买置草地一所,坐落南大肚山脚辘遇。今有杨文达前来认佃开垦,给出犁份一张,配埔五甲,收过银十二两。其埔好歹照配,付佃自备牛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8 页
种子前去耕作,年照庄例,凡耕种杂籽,一九五分抽,不得少欠;如开水灌溉成田,议定首年每甲纳租四石,次年每甲纳租六石,三年清丈,每甲纳租八石,俱是满斗,无论丰歉,不得增多减少。其开筑坡圳工费,每甲议贴水银□两□钱,本庄内田头水尾承接疏通上下水圳,系佃等之事,及交纳租粟,经风乾净,到港入仓,永为定例。逐年修理埤,系佃等自己工力。如佃等欲回内地,抑或别业,将田底顶退,须择诚实守分之人同来业主家对过清租认佃分明,业主查无短欠租粟,及新顶之佃果系诚实,方许顶耕纳租………,收回田底……………………。凡在庄居住,不得有违宪禁,不遵庄规,勾通匪类,骚扰庄中等情;如有此情,被庄主查出,立刻禀逐出庄,不许藉称田底,听业主配佃别耕,不得异言生端。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并配厝后宅一所,坐宅茅屋安居,永为己业。
  雍正十一年三月 日。
                            知见人 □□□
                          立给田批人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8 页
    (五)

  立退佃契人巫日,今有自置犁份半张,坐落土名外快官庄,东至田僯刘溢士田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9 页
西至田僯刘陆士田界,南至柴坑仔大圳为界,北至大肚溪为界;四至明白分经丈熟田六分五釐,熟园一甲七分。大、小等丘因银凑用,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刘宅前来出首承受,当日三面言议出得锄头工资并水圳时值价银共计一十四两五钱。其银即日同中秤收足讫;归用其田园,即踏付银主前去耕作,永为己业,收租掌管。其田园并无上手不明、典当债折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承人之事。其租粟,雍正十一年之上如有不明,系上手之事;以下年系承人自纳。此系二家甘愿,两无迫勒,内外人等不得异言生端。口欲有凭,立退佃契并上手契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银十四两五钱。
  雍正十一年十月 日。
                            为中人 巫翰
                            立退人 巫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89 页
    (六)

  立卖田契人水里社林筵任,有自垦水田三段,共七丘,受种四石,共田四甲零五釐,年载大租粟完纳。其坐址贯在本庄,及东西四至登载契后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托中送就与杨宅长江边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番银四十四两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田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0 页
踏付银主前去耕种,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贴言赎等情。其租粟从前来至本年份,系任完纳明白。此田系是自垦,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此情,任自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今欲有凭,立卖田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完足,再照。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 日。
                          代书中见人 林怀弼
                          立卖田契人 林筵任
  一段田四丘,东至陈向田,西至林研田,南至叶斗田,北至沟;四至明白。
  一段田二丘,东至叶斗田,西至卓阙园头,南至杨贤田,北至车路;四至明白。
  一段田一丘,东至中厝,西至陈向厝,南至王凤田,北至陈坦田;四至明白,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0 页
    (七)

  立卖田契人林文研,先年有自垦过杨业主水里新盛庄有水田一段,原丈五甲九分九釐,年载大租粟四十七石九斗二升,东至江叔田头,西至贤叔田头,北至沟,南至斗叔田头;四至明白为界。兹无拖欠头家租粟。今因欠银费用,托中送就与杨宅智叔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值银六十九两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即付银主起耕掌管,永为己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1 页
业,不敢阻挡,日后叔兄弟侄不得言贴言赎。保此田系是自垦,并无来历不明,又无重张典挂他人;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元年九月 日。
                             知见 林怀弼
                             中人 杨思悟
                            立卖契 林文研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1 页
    (八)

  立退埔契人周珍全,有业主蒲氏悦生埔一处,坐落土名是木,明丈二甲;另西势熟田一甲,共三甲。今因不能自耕,一问房亲不受,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与林宅出头承买,当日三面言埔价银一共一十三两七分正。其银即同中交讫;其埔即日同中踏过四至明白,付与林宅前去水远耕管,内外人等不敢妄行阻挡。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全自挡,不甘承受人之事。恐口无凭,立退埔契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元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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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人 江爵官
                          立退契埔人 周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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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立合支分人叔元登、侄阿大,先年同借有工本银前来承退陈光礼、唐九生二家田分共一处,坐落土名武鹿沟坡下,奉丈四甲二分七釐,递年完纳头家租粟二十六石三斗一升。其田请到家长叔侄同议,其田登坐六分,大坐四分,又带房屋、家货、禾埕、牛只、菜园,系二家均分,日后叔侄不得生端异言。此系二家甘愿,今欲有凭,特立合支分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七年十二月 日。
                            家长 (叔)儒珍
                                 元德
内批:水田水分四六均分;登坐六分,大坐四分,不得混争。 房长 (叔)仁财
                                 仁亮
                                 仁万
  头家租粟系登纳六分,大纳四分。其屋登坐左张,大坐右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3 页
                           代笔见人 林永瑞
                          立合支分 (叔)元登
                               (侄)阿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3 页
    (一0)

  立缴卖契人欧愧武,前年有用银明买得欧家千张、登选承买薄升灿等草地一所,户名簿升灿,坐落彰邑布屿禀保虎尾溪墘南势底,土名埔姜崙。其四至课额登载原契内作十股,愧武承买欧家千张、登选,共得六股,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愿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张宅承买,三面言议时价番银三百两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草地随即到庄对佃,踏付与张宅前去掌管,收租完课,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赎、言贴等情。其八年分终止以前,租额课项系愧武自己之事;至九年起以后,所有课项租额,系张宅之事。今欲有凭,合立缴卖契一纸,并缴上手契共五纸,及各合约、垦单、告示统共九纸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番银三两正,再照。
  此草地系愧武己置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交加来历不明等情。
  乾隆九年二月 日。
                            为中人 吕尔璞
                                陈逊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4 页
                                周友卿
                          立缴卖契人 欧愧武
                          知见 (长男)欧廷俊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4 页
    (一一)

  立卖尽园契人番婆庄郑祖生,有自置崙园一段,坐落土名后壁湖,东至何宅,西至曾本宅园,南至藩宅,北至蔺宅;各有四至明白。今因乏银凑用,问到至亲不就,自愿托中引就与曾□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言议出得时值价二十员剑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过完足;其园随即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再不敢言贴、言赎。保此园系是自置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典不明为碍;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上年大租,卖主自当完纳,不涉买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十六年十一月 日。
                          为中代笔人 吴子禧
                           在见管事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5 页
                         立卖尽园契人 郑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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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

  立为蒸尝合同文约字人钟复兴,先年买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万连福兴庄滥底。中心大小六丘,田甲一甲三分七釐正,业主施每年每甲供纳大租八石,运港交纳。今因我夫妻年迈,并及弟复盛奈无嗣后,即将此田预立为蒸尝,以重永远之计。经请族戚庄中老大等商议,总要遗下与弟瑞若兄弟管守耕作,方可放落之意,日后年年有祀典之仪,而无至我等坟墓有腐草之飞萤。当日三面言定,供纳小租一十二石,大租系瑞弟耕作之事。寸思此田,生则饮食之需无欠,死则殡葬、追荐、洗骸、扫坟之费有赖,亲疏人等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混争;如有生端混争,执守据凭,投明族戚邻右呈明官究治。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为蒸尝合同文约字一样四张,付于瑞弟收存一张,付于刘万连收存执照一张,付于罗云章收存执照一张,付于吴元来收存执照一张。虽千秋万世,而子子孙孙引常勿替,远近之精神已通,亲疏之血脉毕贯,则幽明胥悦,人鬼咸欢,亿万斯年,俾我蒸尝之事存者更奕世而弥炽,夫岂偶然之遭哉!
  即日批明:后有兄弟叔侄亲疏他姓背签名字,背典、背当、背卖,日后查出庄中长老合同四纸,呈明官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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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批:兴百年归寿,殡葬乃系耕人调理。除去一年小租可消,殡葬挂扫乃系耕人之事。
  当天禀明:欺死瞒生,全靠天理人心出现。
  又批明:兴并弟妻吕氏三人百年归寿之日,修齐还库钱除去二年小租谷可消,乃是耕田人之事。
  乾隆十八年岁次(癸酉)正月 日。
                             管事 黄亨元
                               侄 淑珍
                                 展杰
                         在场见  (叔) 廷现
                            中见人 刘万连
                                罗云章
                                罗日辉
                                吴元来
                                林至彬
                           依口秉笔弟 发奕
                      立蒸尝合同文约字人 钟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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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

  同立卖退佃底人杨子贤、杨子赞、杨子贵,有承父同胞叔富叔合垦得大霞佃埔园一所八甲,作四股均分,叔得一股,赞等得三股。坐贯番雅沟小中湖,并东畔大中湖西畔沟上,东至崙,西至崙,南至番雅沟墘;北至……。每年每甲配大租粟四石,又每年每甲配吴杨升水租粟四石。又另自己竹围及厝地一所,盖瓦厝一座三间带披屋二间,坐西向东,东至崙,西至……,南至……,北至本家厝;各四至明白为界,与叔无干。今因乏银费用,将四股得三之田园及自己之厝等项托中引就退还业主族兄讳志申边,尽出时价银七百四十大元折纹银库戥四百八十八两四钱正。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园并竹围、瓦厝及馀地一尽付族兄前去管掌,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贴、言赎等情。保此田园厝地及竹围系父自置之业,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赞等同抵挡,不干族兄之事。此系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立尽卖退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四百八十八两四钱纹银库戥完足,再照。
  批明:垦字、司单、印契经缴在族兄志申户下,无从缴连,再照。
  乾隆十八年四月 日。
                            代书人 尔桂叔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8 页
                            知见人 总叔
                                富叔
                             中人 杨玉衡
                                赵有才
                        同立卖退佃底人 杨子贤
                                杨子赞
                                杨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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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

  立杜根绝卖契人郑氏同侄叶阿贵,有承夫叔叶廷在日,自垦有水田并带青埔一处,坐落土名南崁虎茅庄河底里,原带私坡二坐,并无他人均水均汴,东至大河为界,西至阴沟为界,南至加冬溪自己圳为界,北至黄永栋田为界;四至分明。其田业未曾经丈甲声,租粟照抽的供纳。今因别创,情愿出卖与人,尽问亲房伯叔人等俱各不愿承领,托中引就与黄振奎前来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断时值田价银圆银八百个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积欠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与人。其田委系自垦物业,并不曾包卖兄弟叔侄他人田地。自卖之后,交于买人永远耕管为业,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永不得言赎,亦不得言增。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杜根绝卖契,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199 页
  即日实领到契内田价银员银八百个足讫,所批是实。
  乾隆二十年九月 日。
                        立杜根绝卖人妇 郑氏
                             同侄 阿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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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

  立杜卖田园契字人徐士、徐建兄弟,先于乾隆十一年内,向业主林佃垦本庄犁份一张,坐落奶笏崙山仔顶麻加武禄庄。下段垦成水田,上段仍系埔园,东至车路,西至彭宅田圳沟,南至林宅屋侧车路,北至水沟,四至分明为界。原带大埤圳水半股,又带林三贵屋后左边水坑水流下自筑坡塘一口,共二路水灌溉。又带屋地一所,并菜园、禾埕在内,递年输纳大租,照依庄例抽的。今因乏银凑用,自情愿将此田园出卖,先问族亲人等不受,后托中送与翁宅澄初、先友、斌友、伟章叔侄四股承买,当日凭中言断时值尽价共纹银二百两正。其银即日凭中过付足讫;其田园随交买人入手管耕,永为己业。其田园等项,乃系士、建兄弟自己佃垦之业,与族亲朋夥无寸土干涉,亦无少欠业主埔底水分银两、抽的租谷等项,以及典当他人银粟,来历不明等情;倘有此情,俱系士、建兄弟一力自抵,不干买人之事。自今出卖,并无寸土留存,时值价足,永远不敢言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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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增。此系正行交易,不是货债准折之故。二比甘愿,两无抑勒,今欲有凭,用立杜卖契一纸,并佃批缴连,付执为照,行。
  批明:业主抽的大租,附在士、建兄弟上分水田一并共纳,故业主改给收租完单仍在士、建兄弟收执,照,行。
  即日收过契内价银足讫,再照,行。
  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 日。
                             代笔 李存宽
    业主                      在场见 林克老
                            为中人 张宗兴
                          杜卖田契人 张士
                                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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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大武郡东堡挖仔庄何正,有承父应份阄分湳底洋水田一段,经丈八分,东至大路界,西至中沟界,南至水路界,北至张家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并连竹围厝地一所,全年配纳陈、郭业主大租粟各四分。今因乏银别置,欲将此田出卖,托中招与房亲功侄何欣官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田价银八十大员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1 页
其田及厝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正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永刈瓜藤,日后即价值千金,亦系银主造化,正子孙不敢言赎、言找,滋生事端。又保此田系正承父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等情;如有此弊,正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契字内佛银八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上手垦单及大契共二纸,于先年间厝屋失火焚燬,并被烧灭,不得缴粘,日后如有此契取出争较,正亦当出首抵挡,再照。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施保业
                            为中人 张田兴
                         知见人 (房亲)何中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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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

  立卖杜根田契刘阿猷,同侄阿智,有先年叔侄承买水田犁份二甲五分正,坐落土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2 页
马岗庄前,东至庄前为界,西至黄宅公田为界,南至江头家圳沟为界,北至黄宅圳沟为界;四至分明。业主经丈明二甲五分正,带水二甲五分,递年实纳大租粟二十石正。今因别创,情愿出卖,先问房亲叔侄不愿承交,前来托中引送于宗弟喜孟出前承买,当日凭中议定出得时值足色价银一百七十八两二钱正。即日同中契、银两相交讫,中间并无债货准折,重复交关典当等情。此田委系阿猷、阿智叔侄之业,与伯叔兄弟并无干涉,亦无拖欠大租来历不明情弊;如有此情,系卖人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卖之后,即交银主掌耕输租,永远管业。一卖千休,永无增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卖杜根契一纸,并付上手老契俱一在内,存为执照。
  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 日。
                           说合中人 张五秀
                            代笔人 黄永昌
                            在见人 陈廷辉
                           立卖杜根 刘阿猷
                                刘阿智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2 页
    (一八)

  立杜退田契人陈朝俊,有自己续退水田三甲,坐落土名马岗庄头车路下,东至刘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3 页
田为界,西至大沟为界,南至赖家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银应用,情愿出退与人,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人等俱各不愿承领,托中引就于大溪头福德爷会内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银三百四十八员正。即日契价两交明讫,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包退他人田产;倘有上手来历不明,并上年租粟不清,不干会内之事,系退主一力抵挡。自退之后,交于福德爷会内人等永远管业。一退千休,永断葛藤。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杜退田契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 日。
                         在场见代笔侄 上达
                           说合中人 黄娘赐
                                江浦清
                         立杜退田契人 陈明俊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3 页
    (一九)

  同立永杜卖断根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穆魁、秀华等公置万宝庄吴连登四十张犁内埔地二张,又承买饶弥昭埔地一张,又承买刘朝仕埔地一张,总垦成田。继又买赖提兄水田一段,上下相连,土名石头埔,共丈原田二十一甲五分,每甲全年纳大租粟八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4 页
正。至乾隆三十二年,韩县主奉宪经丈溢田四甲四分六釐零,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釐零,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二百七石七斗二升。今因乏银别创,自情愿将此田厝上下两截对分,抽出下截田厝并鱼池杜卖,东至小水圳,西、南俱至阴沟,北至石埒;四至界址明白。原溢田共计经丈一十三甲,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一百四石,带妈耶圳水灌耕,托中引就向与洪员国、洪萍祖官出首同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四千大元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下截田厝、鱼池,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掌管,永为己业,不敢异言阻挡生端。保此田厝、鱼池系基与胞侄公置物业,亦无重张典过他人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基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田厝、鱼池从兹杜卖,永断葛藤,日后不敢异言找、赎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永杜卖田厝、鱼池契一纸,并上手官给印批二纸,共三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杜卖田厝、鱼池契内银四千大元正,再照。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 日。
  批明: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北投社番业主会同公议,愿将此十三甲番大租粟全年一百四石正,招与洪员国、洪萍祖承买,时值价佛银四百十六大元,其番大租一切付银主执掌,永不得异言生端,批照。
                          番业主通事 郎斗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5 页
                           知见堂兄弟 乔喜
                                 乔学
                                 乔陨
                               侄 相举
                                 恭超
                              侄孙 名淑
                   立杜卖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华秀
                                 魁穆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5 页
    (二0)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北投祖番业户余启章、通事郎斗六、土目总三甲等,有遗草地万宝庄,于乾隆八年间,前土目万买奕议请汉人吴连倘包开水圳,因工资诉控,前县主陆堂断:犁份四十张付倘招佃给批,收佃底银作工资。又三十二年,蒙县主韩临庄绕埒亲丈佃人李乔基份下原田二十一甲五分,年纳大租一百七十二石;溢田四甲四分六釐四毫七丝六忽,溢租三十五石七斗一升八合零八撮;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釐四毫七丝六忽,共纳原溢租粟二百零七石七斗一升八合八撮,在庄交纳清楚,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虚湿抵塞;如有少欠,任业主呈追。倘有社饷诸事,系番业主抵挡。番庄中作陂修圳等费,佃人支理。此系业佃甘愿,今欲有凭,立遵宪再给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 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6 页
                            土目  大霞记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番通事 郎斗六记
                               余启章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6 页
    (二一)

  立根尽退契人虎仔山杨全老、杨贡老兄弟,有自己置隆恩庄园一所,土名坐在羊寮庄尾牛埔墘。园三分抽出二分,四至:北至车路,东至车路为界,西至圳,南至崙仔下为界;四至明白。今因家中乏银费用,先问与房亲叔兄侄弟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羊寮洪鸭叔边出手承买,三面言议时价银七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将园即付银主照界管耕。其大租一九五抽的,不敢阻挡。将园永为己业,日后并无反悔取赎,并无增添契尾及插花等情之事。此系两愿,日后并无反悔。园并无交加不明;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根尽退契为照。
  批明:契内银完足,再照。
  一、批明:千古万年,叔兄弟侄无干,再照。
  一、批明:立根尽退契人并缴契,上手司单,并胡家契,又并叶家契共纸四张,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7 页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 日。
                           知见人 (叔)府叔
                         立根尽退契人 杨全老
                                杨贡老
                           作中人 (兄)荣老
                            代笔人 郭对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7 页
    (二二)

  立杜卖佃底田契人徐玉瑟、徐玉琴、徐玉箫,同侄秀升,于乾隆十九年,明买有佃底水田犁份半张,坐址土名枫树脚德滕庄界内,东至徐、黄二宅田埤直透为界,西至大圳沟为界,南至徐宅田为界,北至徐宅田为界;四至明白。经官丈过田甲二甲五分正,带大小圳路分汴水额原配通流灌溉,并带牛车路直透到田,递年纳业户吴课租二十石。今因内地创置会议,情愿付玉瑟来台,将此田尽根变价,先问兄弟叔侄房亲族戚人等不欲承受,即托中引就赖六合出首承买,三面议定尽根价银二百八十大员正,折纹银库陀一百八十四两八钱。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尽界并带各等项踏明,付买主掌管招耕,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永不得言找、言赎。保此田果系玉瑟兄弟明卖历掌已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8 页
久,未曾阄分,与兄弟叔侄房亲人等毫无干涉,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不明,及拖欠课租各项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抵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抑勒,今欲有凭,立杜卖佃底田契一纸,并连上手契一纸,又买圳车路契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契内银一百八十四两八钱完足,再照。
  业主批:四十五年以前,课科圳车清楚。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 日。
                            在场人 陈秀昆
                                陈云汉
                            为中人 陈定苍
                                会云裕
                                 元韶
                                 侄枫
                          在见房亲堂弟必礼福
                               侄孙昌元
                            代笔 胞侄秀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9 页
                            庄甲玉管男秀升
                         立杜卖田契人 徐玉瑟
                                徐玉琴
                                徐玉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09 页
    (二三)

  立杜卖契人陈便官,明买有水田一段,土名坐落乐好庄,即二份埔西势尾阄,经丈原额五甲,溢额四甲三分。全年载纳吴业主早冬大租四十石,晚冬溢额租三十四石四斗,车工照例,配大甲埤水份五甲,分汴单圳到田灌溉。东至水沟,西至大水圳,南至赖家田;北至吴家界。又带土地庙边竹围一列,连秧积一小段,东至伯父庙,西至大沟,南至吴家田;北至车路田头。并带本庄内瓦厝一座,坐北向南,连两边护厝共十八间,并竹围、旷地在内。厝前登带水堀三个,东至车路,西至塘岸石丁,南至水沟,北至邱家店滴水;四至界址俱各明白。今因欲创别业,自情愿将田尽根变卖,先尽问族内人等不愿承交,外托中引就与赖三捷等兄弟出首承买,三面言定时值尽根价银一千四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九百二十四两。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田厝等项尽界踏付银主前去居住,掌管耕作,收税纳课,永远为业。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永绝找赎,日后不敢生端反悔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0 页
。保此田系便明买之业,与他人无干,并无上手来历不明,亦无重张典挂别人财货,以及拖欠大租杂费等弊;如有此等,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杜卖契一纸,并上手缴连契共五纸,付执存照。
  即日凭中收过契内银一千四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九百二十四两完足,再照。
  批明:登带本庄前牛埔放牛饲草有份。
  乾隆五十年八月 日。
                          在场知见人 孙泉
                                孙德
                            为中人 赖燕
                                蔡得
                         在场知见人 (堂侄)
                            代书人 何伯晋
                          立杜卖契人 陈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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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

  立卖尽根契人二林堡胡仔内庄顶寮李老叔,有承买颜家水田一段,又园一所,又竹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1 页
围一所,及厝一座共三间,并园内树木。田经丈四分五釐,园七釐,年载张业主大租粟二石九斗六升,坐落土名十八索,东至溪,西至胡家园,南至胡家田,北至谢家田;四至明白为界。今因欠银别置,愿将田园、厝地、竹围先问房亲叔侄不就,托中送卖与洪屘官出首承受,当日同中三面议定时价剑银七十大员正。即日同中交完;其田园、竹围、厝地即付与银主起耕居住,掌管为业,不敢阻挡。并无重张典挂他人,亦无拖欠大租水银为碍。保此物业系是李老己置,与至亲无干。一卖千休,永为子孙己业,日后无贴、无赎。此系二比甘愿;如有不明,卖主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口恐无凭,立卖契一纸,并缴上手愿契二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 日。
                            代笔人 李日升
                            为中人 汪绵叔
                                颜生叔
                         立卖尽根契人 李老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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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

  立退田埔契人杨昆玉,先年承得汉人有田埔一所,坐落土名阿妹长埔子对门窝,东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2 页
至山顶分水为界,西至山顶分水为界,南至………,北至甲水坑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历年该纳大租谷六斗正。今因自己无力开垦耕作,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俱各不能承领,情愿托中引就于温志寿、温阿智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埔价银五十大元正。即日同中银、字两交收清足讫,并无债货准折等情,亦无重复典当等弊。其田埔原系自己物业,并无保退他人之田埔。其田埔自退之后,即交承退人任从耕种,掌管为业,有玉兄弟叔侄人等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等弊;如有异言滋事,系玉一力抵挡,日后不得言增,亦不得言赎。一退千休,永断葛藤。此系二比甘愿,两无反悔,恐口无凭,立退田契一纸,永远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田埔契内价银五十大元正足讫,立批。
  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三十日。
                            在场 (兄)钦寅
                               (弟)阿盛
                            在场 (男)佛恩
                            为中人 冯如山
                            代笔人 李德隆
                            在见人 黄上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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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见人 伊燕友
                        立退田埔契字人 杨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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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

  立杜卖佃底契人钟登进,同胞侄辉英等,承兄登瑞、登琏于乾隆四年,承买徐常奕田屋物业,坐落土名三分埔庄东势,东至赖宅田,西至庄边大圳沟,南至车路,北至带竹围一列,至大圳沟;四至界址分明。原田六甲,经官丈过溢田一甲零七釐,带水分六甲,大小圳路通流灌溉,年纳业主张课租早、晚五十六石五斗六升,并车工谷照例配完。今因欲回内地创置,兄弟叔侄商议,愿将田屋物业尽根变价,先问房亲人等不承受,托中引就赖应芳、赖应庶出首承买,三面议定尽根价银一千二百大员,折纹银库陀七百九十二两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将田屋带竹围尽界所有,寸土不留,付与买主掌管招耕,收税纳租,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永绝找赎。保此物业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来历交加不明,及拖欠课租各诸事;如有此等情,系进、英叔侄出首抵挡明白,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欲口有凭,立杜卖佃底田屋契一纸,并缴买契一纸,又坐归登瑞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各股分契内银完足,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4 页
  业主:查明上手来历,租课逐一清楚。
  乾隆六十年十一月 日。
                           说合中人 罗俊清
                                张德新
                                钟经汉
                                钟登传
                          依口代笔 (侄)有振
                           在场见 (侄)道敏
                             (表兄)何兆钦
                              (侄孙)举亮
                               (侄)辉德
                                 辉盛
                               (男)有良
                                 辉华
                        立杜卖佃底契人 钟登进
                             (同胞侄)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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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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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陈俊,有自置水田并园一段,坐落二八水庄尾,土名五百步长埒仔。业主萧经丈一甲四分三釐零七忽半,配纳大租粟五石七斗二升三合,东至小圳,西至萧家园,南至王家园,北至张家园;四至明白为界;并竹围、厝地、茅屋六间,门窗、户扇石埒、子、杂物、浮沈、石珠。又带东势过沟水圳一条,任从银主通流灌溉。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王石弁、王水、萧光爱、陈旺、陈文、王叶、陈同寅七人同买,王石弁一份,王水一份,陈同寅一份,萧光爱、陈旺合一份,王叶、陈文合一份,共五份,同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五百七十五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并园随即踏明,付与买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其园任从买主开筑成田,不敢异言。保此田并园系俊明买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并无拖欠大租以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俊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此一卖终休,日后子孙不敢增添洗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契一纸,并上手缴连三纸,合约水圳字一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6 页
  即日同亲收过契字内银五百七十五大员正完足,再照。
  嘉庆四年正月 日。
                          代笔并为中 周志成
                            为中人 沈义成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陈俊

  业主批:此项园额一甲四分三釐一毫二丝五忽,成田日,原佃陈俊经照田例纳租一十一石四斗五升;兹王石弁等顶耕,亦当依甲完纳,不得照契内园额减租谷,批。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6 页

    (二八)

  同立阄分字兄弟希珍贤、希德孟,同胞侄六坤等,有承父祖遗下水田一段,坐落东势庄,经丈四甲,带水份灌溉,课纳业主吴大租粟三十二石满。今因丁口繁多,难以共爨,是以爰请房亲家长,将父遗下物业凭公拈阄,作五房均分,其大租谷照份完纳。俱各拈阄为定,自阄分以后,各业各掌,各为成家致富,瓜瓞绵绵,日后兄弟各无异言生端。今欲有凭,同立阄分字五纸,兄弟各人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二份希孟阄分份下水田一段,坐落厝后五节,大小六丘,纳大租粟六石四斗,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7 页
  再批明:司单、印契、大阄分共三纸,在此阄分内批明,再照。
  嘉庆八年五月 日。
                          公见人 (堂兄)希周
                              (家长) 火
                              (房兄)文宗
                            代笔人 林元祥
                          同立阄分字兄弟希珍
                                 希德
                                 希贤
                                 希孟
                              同胞侄六坤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7 页
    (二九)

  立典契字人下水仔庄陈周,有自己应份阄分份下水田一段,址在旱溪底。大小三丘,东至园崁,西至添生田,南至添生田,北至番叔田;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别创,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本宗陈玉麟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银一百五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付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8 页
作,年纳大租谷一石,又水租四斗。其田限自甲子年起,至甲戌年终,听周备足典契字内银一足送还,取回原契字;如银未备,任从银主耕作,不得刁难。保此田系周应份阄分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并无拖欠大租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周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典契字一纸,阄书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典字内银一百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其上手契连在别段,难以开折,再照。
  嘉庆九年六月 日。
                          代笔人 (宗侄)希周
                          知见人 (胞兄) 起
                             为中人 叶圆
                           立典契字人 陈周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8 页
    (三0)

  立卖杜绝尽根契人见龙、觐龙,同侄等,有承父明买过罗集贤水田一所,坐落土名蓬山下。兄弟阄分抽起为公田,经丈六甲,又带大陂水寸,又带水涵二个灌溉通流入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19 页
。递年供纳业主大租粟每甲八石,共四十八石。东至大圳为界,西至大路为界,南至王、吴二家之田为界,北至石埔为界;其秧地、禾埕等项,俱在界址内分明。今因乏银回唐别创公业,胞兄弟侄商议,情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愿承买,外托中招与李鸣溪、李鸣禧、李鸣郎前来出首承买,三面言议著下时田价佛面银一千五百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见兄弟侄亲收足讫;其田并秧地、禾埕,付买主照契内界址前去掌管耕作,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不敢阻挡。其园头田尾若有荒埔馀地,尽是买主之业,寸地并无留存。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子孙永无言增、言赎、言找、言洗,亦不敢异言生端。保此田系是见龙、觐龙承父明置阄分抽起为公田物业,与至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及拖欠大租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见等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亲合立卖杜尽绝根田契一纸,并上手印契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叔兄弟侄亲收过契内佛面银一千五百大员正完足,再照。
  又批明:兄见龙年老在唐,不得前来,长男群凤代押花号,所批是实。
  又批:其田上手若有馀契,日后寻出,不得行用,所批是实。
  嘉庆十年七月 日。
                           说合中人 苏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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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百喜
                                卢荣招
                            在场见人 荣兰
                                 步龙
                                 锦凤
                                 京凤
                      立卖杜绝尽根田契人 卢见龙
                                卢觐龙
                              侄  朝凤
                                 清凤
                                 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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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一)

  立合约字刘经纬、林元梅、徐鸣岗、邱秀章、詹康、陈得耀、詹文光、詹捷宁、张雄方、张荫、刘玉成、刘仕壮、邱良木、张督、张居贤等。窃思贸易通商,王政之大典;化居无有,亿兆之良图。兹予等粤庄人周地密,趋赴各市维艰,众议在关帝厅庄前置田一十六甲零,建为街市,共费去银四千六百八十员,共勷此举,蒙县主杨氏桂森锡予永靖嘉名。现规模已整,又不可无良规垂后,爰立合约八纸,交各首事分执照行,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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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所遵守,庶交易有资,共庆财源广进;商民得所,咸赓利路亨通。合将各款议规六份,出银姓名开列于左:
  一、议:设此街市,祇因昔处羊城故土,今为海外乡亲星散各庄,欲敦乡谊而末由。兹建街聚处,虽在异地,何殊家乡。永保兹土全亲,后人倘有大小店出卖,不通闻首事,不盖永靖街公记,是背乡亲之谊,起害街之端,议将店宇折毁,店地还众,此议。
  一、议:三山国王护国庇粤之神,宜建庙崇祀。兹议街中留庙基一所,左右店基各二间,立为费祀,此议。右加一间。
  一、议:大街两行及国王庙前左右前后之店,均要盖瓦,不得用茅,此议。
  一、议:此横街店后及大街店后各留车路三丈,至周围竹下各留车路三丈,街人不得侵佔挖坏;如违重罚外,仍押填补,此议。
  一、议:两片东西大街店地均有派出银员。其店地包亭仔脚定深一十九丈,阔则一丈五尺,或一丈七尺不等。北势横街店地未有派出银圆,定深一十五丈,阔一丈六尺。南势对面横街深一十二丈,阔一丈七尺。王宫前两片横街深一十二丈,阔一丈七尺。每间年纳税银圆二圆,三年后年纳税银四圆,不得争多减少,此议。
  一、议:街中大小店馀地、鱼池诸项,难以独理,众议分阄六份,各理各收,不得违阄越规,此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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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六份内有大小店屋居住之人,系各份内头人约束;如某份内店屋有人开场设赌,包娼容匪打扰滋事,系某份内之人约束不严,即该份内抵挡,不干别份,此议。
  一、议:六份内店屋之人若有持强逞众,作慝犯规,不听约束,该份内头人或要禀官,或要拴挐。力弱难当,即要自行为首投明,五份头人据理帮办,不干他份,此议。
  一、议:六份阄分馀地无论阔狭,种作只许五谷,不许插竹栽种木,以害街地,此议。
  一、议:围内刺竹不许砍伐;如有砍伐,捉获罚银二圆存公。违者,六份合攻,此议。
  一、议:街中遇有修栅桥沟路,及紧要正项,公银照六份派出,不得违拗,此议。
  一、议:街内开有大小圳卸水,一遇壅塞,查明某处某所辖,即要督理疏通,勿延诿害街;违者公罚,此议。
  一、议:六份每年要抽出银五员,合存公放,永为街中公费,后人不得分散,此议。
  一、议:吴业主大租年纳银一百八十九圆三皮六釐四毫二丝,施业主大租年纳银二十八圆二皮九釐八毫,共银二百一十七圆六皮六釐二毫二丝,禀官存案。六份匀纳,每份年纳银三十六圆三皮,限六月、十一月清;如有不清,该某份股内赔清,不干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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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议。
  一、议:六份各阄定大小店馀地、鱼池诸项,俱注明各份簿内。
  一、议:徐鸣岗、邱秀章、邱华、汪文相、傅添、李良生、罗士俊,巫厝庄吴纯、徐欢明、何旺华、何兴欢、吴欢河、熊义成、温文杨、曾凤生等共一股,出银七百八十圆正。
  一、批:刘经纬、林元梅、林士魁、赖士秀、刘德绍、刘振丰、刘锦魁、余泉、刘澄江、刘美清、詹振坤、林俊明等共一股,出银七百八十圆正。
  一、批:詹康、陈德耀、鲁善生、詹渡、刘龙福、陈神祐、詹厅、詹春荡、陈观、詹顺、詹盛、詹庚、刘妈德等共一股,出银七百八十圆正。
  一、批:詹文光、詹捷宁、陈臣思、邱水生、黎成宗、詹浚源、陈天思、詹木、张鼎常、胡世俸等共一股,出银七百八十圆正。
  一、批:张雄才、张荫、张正三公、张麟、罗恭伯、张耳顺、张友、张企王、文高发等共半股,出银三百九十圆正。
  一、批:刘五成、刘士壮、刘祖、赖士远、俊兴号、廖老二、钟北生等共半股,出银三百九十圆正。
  一、批:邱良木、邱学班、邱行、邱新、邱贤、邱德据、邱成龙、邱辅、邱成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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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共半股,出银三百九十圆正。
  一、批:张督、张居贤、张足、张琼、刘藩衍、邓曹、曾水等共半股,出银三百九十圆正。
  一、批:此街买田一十六甲八分四釐三毫四丝正,立契共一十二纸,交各首事收存,注明各份簿内。
  一、批:南门内外馀地及东边园池、北门内半墟,西门内车坪,俱是六份公地,长阔注明各份簿内。
  一、批:学校所以作养人材,兹此街日后要起文祠,六份内馀地有合用者,长阔将别店地易换。
  一、议:此街六份匀分,现有出店地银者九十六间,已起者七十馀间,未起者二十馀间,限三年内起齐;如有不起,将店底银除消公充,此议。
  一、议:南门外竹下及西北沟面各阔一丈,日后修开,不得阻遏,此议。
  嘉庆十八年九月 日。
                          依众代笔人 李兴玉
                             张督 陈天思
                             张荫 詹英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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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玉成 张居贤
                         (监生)詹捷宁 邱学班
                            张雄才 刘仕壮
                            詹文光 邱良木
                      同立合约人 刘经纬 陈德耀
                         (生员)徐鸣岗 詹康
                        林元梅  (监生)邱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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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

  立找洗绝尽根契字张安、张连兄弟,同母亲张刘氏等,有承祖父遗下应份阄分水田一处,坐落彰化县东下堡旱溪庄北势树头。田东至大溪,西至吴头家,又至张爆田,南至萧家田,北至张爆田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为界。经及丈甲二甲,又配大甲溪圳水一甲三分三釐零,递年配纳业主吴大租粟一十六石满斗,又配车工银八钱。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招与林传盛同林探之子林艳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田价银一千二百二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立契踏明界址,其馀溪埔、荒埔,至石头滩,一尽付与银主前去掌管,开垦耕作,收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26 页
纳课,永为己业。以及交加不明,不干买主之事。上下相承买卖,来历契字甘愿是实炳据。今因家事贫寒,日食难度,悬磬兴悲,朝夕无以糊口,实存不肖,无奈已极,一纸终无再找之理。但念得业者亏,爰是再托原中公亲恳求向与林传盛同林探之子林艳手内,再找出佛面银一十二大员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自此一找,永断葛藤,后日叔兄弟侄子孙人等永不敢再找、再洗之理等情;如有此情,安兄弟甘愿立契,一力抵挡。后日若是再找之事,理合投明原中公亲保长,同买主人等鸣官具呈禀究追找,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中间并无短折,日后不敢异言生端滋事。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找洗绝尽根契字一纸,并上手阄书一纸,连卖尽根大契字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找洗契内银一十二大员足讫,再照。
  嘉庆二十一年 月。
                            原中人 卢乾
                            代书人 王成业
                         在场人保长 公赖长禄
                         在场人 (母亲)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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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找洗尽根字人 张安
                                张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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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

  立转典契人布屿西保五块厝田寮庄吴淋,父在日有明典七张犁庄周宅埔园一丘,坐在七张犁庄头东势,土名大丘园,东至李家园为界,西至曾家、张家两家园,南至蔡家园,北至车路,四至界址明白;历年张业主一九五抽的。此园同胞伯作四份均分,在西畔第二份尾份。今因乏银别创,先问房亲叔侄人等不欲典受,托中引就,将自己应份二份,转典与新竹围庄许忍官出首承典,三面议定时典佛银一百四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其园随踏过付银主前去掌管耕种,永为己业。银无利,园无税,限至五年终,收成丰满,听淋备契面银取赎原典契,不得刁难。保此园系是明典应份之业,另房亲叔侄人等无干,并无重张挂典他人,亦无拖欠租课来历不明等情;如有等情,淋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转典契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一百四十大员完足,再照。
  批明:上手典契二纸,存在胞兄再哥,日后不堪重行,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28 页
  批明:此契许先应得份额,抽出转左崙背元李日山处批明,再照。
  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 日。
                           在见 (胞伯)
                            为中人 王卖
                          立转典契人 吴淋
                            代笔人 陈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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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四)

  同立阄书林周正、张兰仲、何劝,暨十份人等,于乾隆二十八年,共承买黄兴定水田一埒,座址武东保挖仔庄口,东至林家池岸菜园,西至竹围下沟,南至林家田岸,北至大路为界;带施家圳水灌溉,年纳大租谷一甲五分零。其北势馀地为消沙泻水沟路一带,阔各二丈。剩馀之田今折作十份配搭均匀,拈阄为定,以后各照阄份耕输,合立原编条例,各执一纸为照。
  计折馀田共作五阄,每阄二份,每份配大租一分五釐五丝,开明于左:
  第一阄:张子永公二份田,东自林家池岸起,西至二阄周正公田止。下节东自五阄世盛公田起,西至周正公田止。配大租三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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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阄:林秀茂公一份长周正田,东自一阄子永公田起,西至本阄何欣公田止。下节东自子永公田起,西至何欣公田止。配大租一分五釐五丝。
  何欣公一份田,东自本阄周正公田起,西至三阄卓徽公田止。下节东自周正公田起,西至卓徽公田止。配大租一分五釐五丝。
  第三阄:张卓徽公二份田,东自二阄何欣公田起,西至四阄周智公田止。下节田东自何欣公田起,西至周智公田止。配大租三分零。
  第四阄:张世盛公一份田,东自本阄周智公田起,西至五阄世盛公田止。下节田东自周智公田起,西至五阄世盛公田止。配大租一分五釐五丝。
  林秀茂公一份田次周智公田,东自三阄卓徽公田起,西至本阄世盛公田止。下节东自卓徽公田起,西至世盛公田止。配一分五釐零。
  第五阄:张世盛公半份田,东自四阄自己一份外田起,西至其俊公田止。下节东自四阄自己一份外田起,西至其俊公田止。配大租七釐七丝。张其俊公一份半田,东自本阄世盛公半份外田起,西至一阄子永公田止。下节东自本阄世盛公半份外田起,西至竹沟止。配大租二分三釐零。
  批明:此田东西各有水源流入灌溉,上流下接,不得阻滞,批照。
  嘉庆二十四年十月 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0 页
                             理书 余文衡
                             公处 张文雅
                                林周正
                           同立阄书 何劝
                                林周智
                                张孔垒
                                张仲
                                张达寮
                                张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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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五)

  立杜卖尽根埔地契字人林启祥,承父丰荣有向业主给垦批青埔一处,犁份二张足数,坐落土名大湳庄,址在尖山望楼边,东至往尖山大路望楼前为界,西至陈李厝为界,北至老车路为界,南至土牛沟为界;四至界址分明。祥欲搬眷回唐,欠乏搬费,今因乏银应用,托中向族亲丙二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埔地价银八大元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又议定配纳业主大租照台例一九五抽的。祥即日将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交付丙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1 页
去掌管,自备牛工、种子耕作,收租纳课,永远为业。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并无债项估折,亦无逼勒重张典挂他人物财,亦无来历不明;如有来历不明,祥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埔地契字一纸,又带垦批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祥亲收过杜卖尽根埔地契字内佛银八大元正足讫,批照。
  业主。
  嘉庆二十五年六月 日。
                     立杜卖尽根埔地契字人 林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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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六)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李耀生,有自己承父遗下阄分水田一段,坐落茄苳溪庄,年配业主定额课租粟二石七斗五升,四至界址以及竹围埔地俱载明在阄书内明白。今因乏银别创,愿将自己应阄书内物业出卖,先问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招卖与刘联辉官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时价银一百二十四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并无债货估折情弊;其水田以及所有载明在阄书内一应物业,亦即同中踏明界址,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不敢异言反悔生端滋事。耀保此业委系自己承父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2 页
阄分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等情;如有等情,系耀出首一力抵挡,无干买主之事。一卖千休,日后子孙断不敢言找、言赎之理。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契一纸,上手邀连印契一纸,阄书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杜卖契内银一百六十四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清赋验讫。
  道光八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陈庆山
                            为中人 张天求
                          在场知见人 □□□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李耀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2 页
    (三七)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张待,有与兄弟建垦阄分应份得水田一段,址在乐好庄东势大份田中央,经官丈原溢八分八釐零,带水五分八釐零灌溉。其田东至吴家为界,西至沟为界,南至张家田为界,北至张家田为界;四至界址俱踏分明;又带乐好庄前片仔秧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3 页
一丘,递年配纳业主大租粟七石零九升满。今因乏银别创,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要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李国元、李国隆兄弟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言定时值卖价佛银四百五十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永断葛藤,自子孙永远不敢言找、言赎滋事。保此田系待自己阄分应份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待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卖尽根田契子一纸,并缴上手契三纸,洗找字一纸,阄分二纸,共六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杜卖田价银四百五十大圆足讫,再照。
  道光十年十月 日。
                        在场见人 (母亲)赖氏
                          知见人 (男)天来
                                万发
                          在场人 (堂兄)
                             (胞侄)天送
                              (堂侄)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4 页
                         代笔人 (长男)在明
                           为中人 李清玉
                     立杜卖尽根田契字人 张待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4 页
    (三八)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族兄力、和兄弟二人,有自置鸟铳头庄园一所,愿抽出棚园一丘,东至水沟为界,西至车路巷为界,南至竹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明白,各有定界;年配纳业主大租银五角正。今因欲银乏用,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送与族弟守掌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一十五大元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付银主掌管收税,永远为业,日后不敢异言生端阻挡。保此业系力、和兄弟二人明买明卖物业,与伯兄弟侄别人无干,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卖主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面佛银一十五大员完足,再批。
  道光十一年十月 日。
                            为中人 陈玉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5 页
                          知见人 (宗叔) 招
                          代书人 (宗兄)振兴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族兄) 力
                                  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5 页
    (三九)

  同立典契人何友庆、何泮水、何文殿,有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水田一段,坐落东势乐好庄本厝后五节。大、小六丘,经丈八分,又带秧田一丘,配圳水五分灌溉,年纳业主吴大租粟六石四斗满。东至陈家田为界,西至张家田为界,南至何家田为界,北至张家田为界;四至界址各踏明白。今水兄弟乏银费用,先问房亲伯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张错贤官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时值价佛银四百四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其田随即交付与银主掌管耕作,收租纳课,不敢异言生端,阻挡滋事。此田明系水兄弟承祖父遗下阄分应份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欠他人财物,以及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水兄弟一力抵挡,不干典主之事。其田限至六年满:自道光十三年起,至道光十九年八月止。限满之日,日备齐典契字内佛银四百四十大员正,交还银主,赎回原典契;如银未齐足交还,将原田依旧付银主掌管。此系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6 页
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典契字一纸,阄分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收过典契字内佛银四百四十大员正足讫,再照,行。
  批明:上手印契被乱失落,日后取出,不堪行用,批照,行。
  道光十三年八月。
                            代笔人 张鸣鸢
                            为中人 马辉
                         在场人 (堂兄) 林
                         知见人 (母亲)黄氏
                                 友庆
                          立典契字人 何泮水
                                 文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6 页
    (四0)

  立割截杜卖水田契人古洋福,有承伯父遗下水田一处,土名镇平庄西尾。今因别营生业,乏银应用,情愿将此水田截出西边山脚一小段,杜卖与人。其田东至陂尾水沟为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7 页
界,西至山牌为界,南至五谷祀江家田为界,北至陂塘水面为界;四至踏明;原带本身泉水灌溉,配纳业主额租谷一石正。先尽问房亲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与新和祥出首承买,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佛银一百大元正。即日银、契两交明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等情。保此田系承伯父遗下物业,并无混冒他人界址,亦无重张典挂为碍;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系福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人之事。其田自卖之后,随即踏付承买人耕管,任从割佃税契,收租纳课。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洋福子孙叔侄人等不得异言增找,变生枝节等情。此系二比甘愿,今欲有凭,立杜卖契一纸,付执为照,行。
  批明:即日实领到契内银一百大员足讫。
  道光十九年十一月 日。
                         在见(田邻) 三界祀
                               魏春壬
                          在场见 (弟)洋喜
                              (叔)宜元
                         为中代笔人 古洋英
                         立杜卖契人 古洋福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7 页
    (四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8 页
  立当水田契人武西保曾厝崙庄许月,有承祖父母应分阄书内抽出其中水田一处,东至镇平圳,西至小沟,南至叶家田,北至叶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奉丈一分五釐,年纳业户大租谷一石五斗,道车工照配。今因乏银凑用,愿将此田出当,先问尽房亲伯叔兄弟侄人等不受,外托中引至本庄张春祈祖公尝出首承当,即日凭中三面言约时值出得当银价三十大员正。限当四年为满:癸卯年春起,至丙午年终,田主备足价银取赎原契,其银主不敢刁难;至期无银取赎,银主再将此田掌管,其田主不敢异言。保此田业明系月兄弟阄书应分之自业,与他人无干,并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亦无少欠业户大租,亦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月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有当契一纸,上手阄书一纸,共二纸,完单缴连,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交收过当契佛银三十大员正完足,再照,行。
  批明:中金银一员,取赎之日备还。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 日。
                           亲笔人 许月
                        为中人  (兄)许见明
                       在场见人 (母亲)谢氏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9 页
                        立当水田契人 许月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39 页
    (四二)

  立退耕找典契字人武东保排仔路头庄赖红、赖火暨侄等,有承祖父建置水田一段,经丈四分五釐,每年带纳林益丰业主大租谷三石九斗六升满。址在排仔路头庄,东至牛埔,西至林溪水田,南至林清霞田,北至陈仲田;四至界址明白。今因年来光景不顺,其田被水冲坏失收,拖欠益丰大租谷无力清还,托中恳求,愿将此田退耕找典契子面银六十大员。其银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业主起耕招佃耕作,收租纳课。此田面约五年为满,听红备足契面取赎;如是无银取赎,田依旧付业主掌管,不敢异言生端。保此田系红、火等承父物业,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滋事,红出首抵挡,不干业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退耕找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佛银六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一、批明:其上手大契及阄书带粘别业,难与分折,批照。
  一、此田已经被水冲坏,若有修理工资之银,日后取赎之时,照数清还,批明,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0 页
  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赖菊
                            代笔人 陈冯喜
                          知见 (母亲)叶氏
                        立退耕找典契人 赖红
                                赖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0 页
    (四三)

  立愿充祀典田契人赖英、赖宗、赖进兄弟等,有承父遗下水田四段,址在燕雾下堡犁头厝庄。其一段,东至大圳岸,西至李家田,南至自己田,北至赖家田各为界。又南连一段,东至大岸,西至蔡家田,南至曹家田,北至黄、赖二家田。又带园二小丘各为界,经丈一甲三分正。合上三段,共田二甲五分七釐零,配纳大租应完业主许。又田一段,东至大路,西至水沟,南至自己田,北至赖家田各为界;经丈六分正,年配大租应完业主白沙书院。总合四段,计共三甲一分七釐零。此田前被族恶霸佔,宗因恳求兴贤书院掌事邱耀荣等诸同人出为请官追还,是以宗兄弟愿将此田尽付书院掌管,出收租,每年纳课外,分一半粟租充入书院,以为祀典,宗兄弟向书院掌事支收一半。保此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1 页
系宗兄弟应管物业,与内外人等无涉,甘愿将此田尽付书院收租,永远充为祀典,并无迫勒,日后不得反悔言及取回之事。今凭有凭,合立愿充田契一纸,并上手契缴连,付执为照。
  批明:此田租粟每年除纳课外,宗只得向书院掌事领收一半,所批是实,再照。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 日。
  批明:同治十二年,宗兄弟因乏银费用,抽出此契内每年应收一半田租,甘愿根卖于超然社,批照。
                                赖英
                         愿充祀田契人 赖宗
                                赖进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1 页
    (四四)

  同立杜卖尽根山契字人赖房,有承祖父建置柴山一处,坐落土名址在水里社西势,东至坑沟为界,西至施家园为界,南至萧家山坪为界,北至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山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向与陈柳官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一十四大员,年纳山租钱五十文。其银、契即日同中两相交收足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2 页
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买主掌管,永为己业。保此柴山房承祖父建置自己应份之业,与房亲叔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以及来历交加不明;如有此情,房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自此以后,不敢言找,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杜卖尽根山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垦契字一纸,合共二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契价一十四大员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九年九月 日。
                            代笔人 赖阿量
                            为中人 赖阿六
                        在场人 (堂弟) 赖藤丛
                             知见 同人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赖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2 页
    (四五)

  立杜卖尽根契人郑敏政,有承先父与胞叔厚作合买得水田一段,址在大加蚋保新庄仔庄福德祠后浮圳头,年配纳课租三石九斗五升正,并带大坡圳水一釐八丝,粘圳引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3 页
到田通流灌溉。其田四至界址,俱载在买契内明白;当日兄弟阄分,未有分界。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承父应份一半水田出卖,先问房亲不欲承受,外托中送就与族弟葵海兄弟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言议依时尽价佛银一百五十大员正。银、契即日同中收讫;随即踏明界址,付族弟葵海起耕招佃,纳课收租,永为己业。一卖千休,寸土无存,日后敏政子孙不敢言及贴赎找洗滋事。保此水田系政承父叔合买之业,政应得一半出卖,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交加不明等情弊;如有,政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买尽根契一纸,并缴承买印契一纸,基转合约一纸,阄分约字一纸,合共四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佛银一百五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七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族弟)时中
                         知见 (母亲)李氏
                       立杜卖尽根契人 郑敏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3 页
    (四六)

  同立杜卖尽根契人周加次、周四桂、周六秀,弟妇王氏、黄氏,胞侄士埤等,先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44 页
编号周能标,有自置得水田一段,经丈一甲二分,址在拳山堡大坪林庄,土石宝斗厝。其界址东至清水沟透溪为界,西至刘家田为界,南至消水沟透过为界,北至刘家田透溪为界;四至界址俱各明白;年配纳大租粟三石九斗正,又带大坡圳水二甲,连大小圳路通流灌溉。今因乏银别还,愿将该水田一切变卖,先问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送就与刘馀庆身上出首承买,当日凭中议定时值杜卖尽根价银一千四百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该水田一段,丘数不计,随即踏明四至界址内,悉交付买主刘馀庆官前来起来掌管耕作,收租纳课,永远为业,加次等不得阻挡滋事。保此水田系加次兄弟妇侄等先年明买之业,与别人无干,亦无不明情弊;如有等弊,加次兄弟妇侄同花押人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从此价足业绝,一卖永休,寸土无留,日后不敢言及贴赎找洗生端情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杜卖尽根契一纸,带缴印契连司单三纸,阄约一纸,共五纸,永远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银一千四百大员正完足,再照。
  同治二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男)和垲
                            为中人 翁钟达
                                周炎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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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见人 聪明
                                士伴
                                江淋
                                泰山
                                水清
                              四桂、土埤
                    同立杜卖尽根契人 周加次、王氏
                              六秀、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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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七)

  立永耕字人本堡海丰寮庄蓝返等,有承祖父阄分应份水田三段,坐落土名址在二八水庄尾,东至长房田,西至二房田,南至水沟,北至大圳。又田一段,东至长房田,西至二房田,南至水沟,北至大圳。又水头田一段,东至水堀,西至二房田,南至长房田,北至大圳;四至界址明白为界。经丈二分一釐二丝五忽,逐年配纳大租谷一石七斗正,并带水沟水堀通流灌溉足用。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田出,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托中引就招与五百步庄陈色染出首承,三面议定时值永耕价银五十七大员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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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起耕,招佃耕作,收租纳课,永为银主物业。一卖终休,日后返及子孙不敢找赎异言,反悔生端滋事。保此田系返承祖父阄分应份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返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永耕字一纸,阄书一纸,给单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永耕字内佛面银五十七大员正完足,再照。
  业主陈。
  同治五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黄天桶
                            代笔人 蓝有成
                            知见人 蓝长兴
                          立永耕字人 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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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八)

  亲立出退典厝契字人魏石传等,有承祖父应分并自置水田一处,址在东路墘,东至路水沟界,西至竹外水沟大路界,南至竹围外田岸直透为界,北至路水沟魏家田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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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界址分明。带水圳通流灌溉,配竹围内茅屋一座,子、树木、浮沈、旷地、竹木、鱼池一概在内。今因乏银别用,先问房亲不欲承受,托中向与林其中出首备出出退典田厝价佛银二百大元。即日同中见银、契两相交收讫;其田厝、竹木等项一概尽起耕,交付银主招佃耕作,收租抵利。传等一退千休,日后子孙永不敢言及找赎滋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亲立出退典田厝契字一纸,带上手大租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退典契字内银二百大元足讫,再照。
  批:大租照上手契内纳,批照。
  外批明:自退典以后,任从银主向番主交关,立过新约,不干魏石传之事,批照。
  同治三年 月 日。
                            为中人 陈秉正
                          在场见人 五房公记
                     亲立出退典田厝契字人 魏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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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九)

  立卖尽根绝契人彰邑布屿保埔姜崙庄张门郑氏、孙文秀,有承祖父阄份园一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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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势,土名中埔,东至张坤埕园,西至曾溪水园,南至车路,北至张合园;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别用,文秀与母妈相议,将园出卖,先问房亲叔兄弟侄不欲承受,托中引就与本族侄妹孙出首承买,三面言议依时价番头佛银八十六员,库平六钱八分足。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园文秀随时踏付与银主前去起耕管掌收税,文秀妈孙不敢阻挡。园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贴赎。其园并无典卖他人,亦无拖欠大租,并无交加来历;如有不明等情,文秀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园业主陈一九五抽的。保此园系是文秀承祖父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即立出卖尽根绝契字一纸,付执为照。其上手大契被火烧,无批明,再照。
  即日同中交收过契银完足,再照。
  同治四年三月 日。
                    立卖尽根契绝字人 张门(妈)郑氏
                               (孙)文秀
                      知见人 (张文秀母亲) 林氏
                             代笔人 张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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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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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布屿堡崩沟寮庄钟娘快,有自置之水田东西三段,土名坐落崙背庄北势洋。西一段,东至钟家,西至关夫子田,南至泻沟,北至圳。东一段,东至宁公田,西至钟家田,南至沟,北至圳。又沟东青埔田一段,东至钟荣田,西至圳,南至土地公田,北至土地公田。共三处田,四至界址分明,原配水份三分五釐正,圳路透溪通流灌溉至田,递年纳课业主娘租谷三石正。今因欲银使用,自情愿将此三处水田出卖,先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受,后托中送就本堡崙背庄廖娘恒、廖天禄等前来出首承买,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时值尽根价银七十大员正。即日立契两相交付,其银同中亲收足讫;其田随踏过付银主掌管,招佃耕作,收税纳课,永为己业。保此业明系快自置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并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亦无拖欠租课,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快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人之事。一卖千休,永无取赎,日后不敢滋事,异言洗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并带上手契二纸,特立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七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年四月 日。
                            代笔人 钟娘快
                            为中人 李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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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见人 钟兴敬
                         立杜卖尽根契 钟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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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

  立出典水田契字人赖添桂、赖辛桂兄弟等,情因承祖父遗下有水田一处,土名五谷岗庄,东至大路刘家田为界,西至大沟为界,南至光角路为界,北至赖姓圣母祀田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带大坡圳水通流灌,经宪丈明白田四分五釐六毫,又带业主大租谷九硕正,隘谷五斗正。兹因乏银应用,即将此水田出典于人,先尽问房亲伯叔人等俱各不欲承领,外托中人李思引就于刘石妹舅出首承典,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银一百七十大元正,系桂兄弟亲收足讫。银、契两交明白,中间并无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张典当他人之弊;倘有上手来历不明,不干承典人之事,系出典人一力抵挡。出典之日,即交于刘石妹舅过耕掌管。自光绪七年冬起,至光绪十七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田还。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出典水田契字一纸,又带拨单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契价银一百七十大元正定,立批。
  又批明:酒席花押银四元,赎回之日,业主一切付还,所批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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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七年十月 日。
                           说合中人 李承思
                           在场见 (兄)阿东
                            代笔人 谢阿康
                         立典水田契人 赖添桂
                                赖章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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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二)

  立归管杜卖尽根水田埔地契字人卓本结,缘上年合夥承买陈家、卓家之业,坐落土名红毛港堡芝葩里、大窟后庄仔大竹园庄。其水田埔地原作大四股均分,结自己阄书内应得一股,水田埔地其馀四至界址,坡塘、坡水、圳路,并坡草鱼虾、厝宇、门窗、户扇间数不计,风围、竹木、天井、厕池一概物业载在承买陈盾、卓廷章、卓廷福印契内注明,又带每年早季应纳大租六月早谷大斗七石五斗正。今因乏银凑用,愿将自己阄书内应得一股之物业出卖与人,内托中引就于卓廷三、卓廷忠、卓廷杨三人兄弟等合夥出首承买,廷忠、廷三应归二股,廷杨兄弟应归一股,当日凭中议定归管杜卖尽根水田埔地并契字付与卓廷三、卓廷忠、卓廷杨三人兄弟等前去归管,永为己业。此是明买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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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无债货准折,亦无上手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结同中一力抵挡,不干归管承买之人。保此业系委实是结自己阄书内四股应得一股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涉,故一卖千休,寸土不留,日后结自己以及子孙永不敢言赎,不敢言增,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此乃情甘意愿,仁义交关,各无反悔,口恐无凭,故笔之以书立归管杜卖尽根水田埔地契字一纸,又带承买卓廷章、卓廷福印契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本结亲手实收到归管契字内佛银三百六十大员正足讫,立照。
  再批明:本结阄书是自己收存,批照。
  光绪七年岁次(辛巳)十一月 日。
                            代笔人 刘芳
                            为中人 卓廷进
                           在场 (堂兄)本应
                              (堂侄)廷章
                          知见 (堂侄孙)修明
                 立归管杜卖尽根水田埔地契字人 卓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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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53 页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陈维明,情因自置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中港振兴庄中必埔。田东至林家田毗连为界,西至林家田毗连为界,南至荫沟圳为界,北至大河为界。又搭荫沟田,东至徐家田毗连为界,西至温家田为界,南至竹头崁下为界;北至林家田为界。二处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原带大河圳水灌溉通流充足,每年应纳屯租谷五斗七升一,社租谷一石四斗九升四,武庙租谷一石八斗二升六,礼生租谷四斗九升八合。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田出卖,尽问房族人等俱各不欲前来,托中引就于老圣母祀出首承买,经理人徐继、林进祥、林传生、杨清惠当日三面言定,依时值田价佛银五百十大元正。即日凭中银、契两交清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保此田系自己之业,与房族人等无干。其田一卖千休,永断葛藤。自卖之后,即交与老圣母祀永远掌管为业;倘有上手来历不明,不干承买人之事,系明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一纸,又带印契一纸,合共二纸,永远执照。
  即日批明:实收到字内田契价银五百一十元正,亲收足讫,立批。
  光绪八年十月 日。
                           说合中人 林进爵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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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场 (弟)维兴
                                 维敏
                            在见人 谢光辉
                                谢光传
                             知见  礼仁
                                 礼石
                            代笔 (男)礼和
                     立杜卖尽根水田契字人 陈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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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

  立卖尽根杜绝园契字人安定里西堡炉竹崙庄方东发,有承家父开垦埔园一宗,分作三所,兄弟均分。是东发应得份额抽出一所,坐落土名二十股内第一股方杼份下股内,应得二分地瓜坽南北坽十坽,年带大租二八抽的。东至方文园界,西至方园界,南至大水圳墘,北至公地;四至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应将埔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人第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本庄林教官出头承买,三面言议著下时价佛银五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见交讫;其埔园随即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收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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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阻挡,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找赎。保此埔园系是东发承家父开垦之业,兄弟均分;如有不明等情,发父子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尽根杜绝园契字一纸,带上手垦单一纸,共二纸,付银主收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交过契面银五十大员足完足,再照。
  光绪十一年(乙酉年)四月(梅月) 日立。
                            知见人 陈氏
                            为中人 洪汝老
                  立卖尽根杜绝园契人炉竹崙庄 方东发
                            代书人 方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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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五)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斗六街庄高翔、荣章兄弟等,有承父明买水田一宗,丘数不计,经丈六分,配海丰崙埤水灌溉。坐落土名海丰崙洋,东至水圳,西至郑家田,南至林家田,北至林家田,东西四至界址各明白为界;逐年配纳业主大租粟六石六斗正。今因乏银费用,兄弟相商,情愿将此田出卖,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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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街张政官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议定著下时价契面银二百一十五大员正,库平一百四十六两二钱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与银主掌管,任从起耕招佃,收租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终休,日后子子孙孙永不得言找,亦不得言洗。保此田系高翔、荣章兄弟等承父明买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并无拖欠大租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高翔、荣章等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不得异言反悔生端滋事。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并上手印契三纸,白契一纸,典契二纸,洗字二纸,阄书三纸,收银字一纸,合共十三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契面银二百一十五大员正,库平一百四十六两二钱完足,再照。
  光绪十三年十月 日。
                           为中人 倪茂僧
                           代书人 吴明伦
                          在场知见 黄氏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 庄高翔
                               庄荣章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57 页

    (五六)

  立截节起耕典水田契字人谢世安,先年兄弟三房分业,有阄得水田一处,坐落土名大溪石磊仔。今将阄内应得田业截出一节,其业东至屈曲田塍石钉,与安自己田业毗连为界,西至田尾石钉,与房内阿福埔业毗连为界,南至车路直下屋门首圳沟为界,北至圳屋门首圳沟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带长陂仔水田圳透落陂池一口,水作六股均分,此业应得一股,以及鱼虾陂草各照水额配分。又带陂下圳路一条,其水由圳到田灌溉,并带分纳下则田四甲一分七釐二毫四丝正。至于六成大租,系安自己上节田业,每年包纳清讫。今因乏银别创,愿将阄内田业截出一节,先问至亲不欲承典,托中引就廖麟双出首承典,当日凭中三面言定四至界址,及界内所有之物,时值起耕典田价银三百二十五大员正。其银色现经中交与安父子亲收足讫,并无短少,亦无重张典挂包典他人之业;倘有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系典主一力抵挡,不干承典人之事。即日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租抵利。此田典期系不拘年限,赎回之日,银还字还,两无迫勒。恐口无凭,立截节起耕典水田契字一纸,带阄分一纸,红单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批明:谢世安实收到起耕典契字内佛银三百二十五大员正,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58 页
  批明:带茅屋间数及禾埕、菜地、风围、竹木,三股安应得一股,俱带交承典之人掌管;其带屋等件,系与廖家换水约界内,批照。
  批明:安上节田头要开水圳路一条,透落起耕典业内通流灌溉,批照。
  批明:无利花红银四员,现时系银主备出,到赎田之日,典主自当备还,批照。
  光绪十六年(庚寅岁次)十月□日。
  再批明:安田东南片开出小沟一条,透落通流灌溉,批照。
  批明:至辛卯年,安父子再托原中向得承典之人廖麟双手内加领到佛银五十大员正,合上年典契字内佛银,计共三百七十五大员正,言定每年租不拘加减,系承典之人应得之额,安不能再向领租,批照。
                            为中弟  阿云
                            代笔人  阿拈
                            在场 (男)阿引
                               (侄)阿昌
                    立截节起耕典水田契字人 谢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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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59 页
  立杜卖尽根水田埔地屋宇契人王金岳,有于光绪三年,用王佰雅名号,与萧正道合号正和记,承买游玉华等水田一所,并带埔园、屋宇等项,址在红毛港堡圳股头庄。该业于光绪九年,岳与萧正道立约定界,各业各管;及光绪十五年,萧正道之孙溪森将伊一半之业杜卖付岳掌管归一全份为己业。其水田埔地分为二段:第一段水田东至大溪透陈家毗连消水沟直透为界,西至大公圳沟直透为界,南至本源公坡岸脚透许家田岸毗连为界;北至本源田岸毗连大路直透为界。第二段水田带园埔,东至大公圳沟直透为界,西至林法毗连大车路为界,南至大公圳沟直透为界,北至本源园岸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带公坡二口,其水作三尺均分,岳应得一尺二寸,通流到田灌溉。又带茅屋一座,间数、牛椆、谷仓、门枋、户扇、浮沈、砖石、风围、竹木、稻埕、菜园、旷地等项在内,原纳五谷庙香祀大租谷八石,依清赋官走新章应扣四成贴纳钱粮,因神明香祀只扣二成,实纳八成,该谷六石四斗。至光绪十四年,奉宪清丈,将下下则田五甲○七釐五毫二丝,递年应纳钱粮及补水秤馀银八两四钱四分七釐四毫,经岳历管收租,纳粮完课无异。今因乏银别用,愿将该业并承买萧家归一全份及一切物业杜卖尽根与人,先问房亲人等概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林本源出首承买,三面言定依时应值杜卖尽根价银一千一百二十五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岳收讫;随即同中将水田二段及带一切物业踏明四至,尽行交付买主前去掌管,任从起耕招佃,收租完粮纳课,永为己业,岳不敢异言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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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一卖千休,四至内寸土不留,葛藤永断,岳日后及子孙永不敢言及找赎生端,妄生觊觎。保此业系岳与萧家合买,及承萧家归一全份应得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岳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乃仁义相交,明买明卖,价足业清,二比甘愿,并非迫勒,不得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杜卖尽根水田园地屋宇契一纸,又缴承买游玉华等契字一纸,又承买萧溪森等归就契一纸,与萧正道分管约二纸,补给佃批一纸,上手印契粘司单一纸,上手归就字二纸,阄书二纸,典当大租字一纸,官给丈单一纸,共十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岳收过契字内杜卖尽根价银一千一百二十五员正足讫,为照。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陈木华
                            为中人 陈春城
                         知见人  (男)查某
                             (母亲)王尤氏
                          在场 (父亲)万福
                  立杜卖尽根水田园地屋契字人 王金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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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八)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1 页
  同立换田合约字人何北海、吴泮水等,有自置过赖家水田一段,址在后仔庄东势瓦前,清丈计二甲五分五釐四毛八丝,内抽出田一甲五分六釐九毫三丝,带契四纸,丈单一张,永换与何北海掌管,配纳粮银。其田东至玄坛爷田界,西至小路外赖家田界,南至自己抽出田界,北至大路界,四至界址踏明。馀伸田九分八釐五毫五丝之粮银,并契内所带大租,仍归水掌管纳粮完租。又海有承先祖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外新庄仔东门口,四至界址契内载明,原纳折六成大租二石八斗八升,清丈田五分六釐九毫三丝,带印契一纸,又丈单一张,永换与吴泮水掌管,逐年完粮纳租。此系二比两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换田合约字二纸一式,各执一纸,永远执照,行。
  光绪十七年(辛卯)十二月 日。
                            代笔人 何海乾
                            为中人 林元昌
                       同立换田合约字人 何北海
                                吴泮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1 页
    (五九)

  同立出退耕尽根归管字人东螺堡海丰崙庄林九凭,同功嫂林魏氏、林黄氏,功侄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2 页
潭观、林心匏等,有承祖父遗下建置本保茄苳沟庄田中央厝地四块,鱼池四口,连面前田一段,及风围、竹木一切在内,东与西俱至陈家竹围田,南至陈家田及出水沟,北至浊水沟,四至各为界分明;原丈水田八分七釐五丝正,供耗依例配纳,带有水份通流灌溉。兹因积欠钱粮课租多,无可清还,叔侄兄弟等相商,情愿将此厝地、鱼地、田退耕归管,中问到本馆益丰堂出首承管,当日同中三面议定出得时值尽根归管价银八十大员,库平五十六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厝地、鱼池、田悉付益丰本馆掌管出,收租纳课,永为己业。保此业系凭同众侄等承祖父遗下物业,与内外房亲人等无干,亦无欠挂他人财物,以及上手来历交加不明等情为碍;如有此情,系凭同众侄等出首抵挡,不干本馆之事。此业一归千休,日后子孙永不敢言及找洗贴赎生端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特立出退耕尽根归管字一纸,丈单缴连,付执为照,行。
  即日同中交收过退耕尽根归管字内银八十大员,库平五十六两正足讫,再照,行。
  光绪十八年腊月 日。
                          执笔人 (族弟)维持
                          为中人 (堂侄)阿茂
               在场知见人(功侄) 阿盘 阿讲 老智 阿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3 页
                        阿安 万喜 阿根 阿跳
                        明照 阿蓝 阿墙 阿麻
                        清隆 行义
               同立出退耕尽根归管字人      林九凭
                             (功嫂)林魏氏
                                林董氏
                             (功侄)林潭
                             (功侄)林心匏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3 页
    (六0)

  立卖尽根绝契字人云邑布屿西保埔姜崙庄张戆等,有承父旱园一丘,坐在本庄西势,土名中埔,东至张家园,西至张家园,南至车路,北至张家园;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园出卖,先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侄等不欲承受,外即托中引就与本庄张廷珠舍出首承买,三面言议依时价洋银二十二大员,每员库平六钱八分足。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戆随时踏明界址,付与银主前去管掌收税,不敢阻挡生端。自此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敢言贴、言赎。其园并无典卖他人,亦无拖欠大租钱粮,并无交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4 页
加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等情,戆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园带纳大租,业主张一九五折六成抽的。保此园系是戆承父物业,与房亲伯叔兄弟侄等无干,恐口无凭,即立出卖尽根绝契字一纸,并上手尽根契一纸,丈单一纸,共三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二十二大员,每员库平六钱八分完足,再照。
  光绪十九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吴董
                          知见(胞弟) 张有
                       立卖尽根绝契字人 张戆
                            代书人 杨宾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4 页
    (六一)

  同立分管田业阄书字人胡珀珠、胡珀鹤,同侄荣基、怀基等。窃思田氏之美风,荆树复茂;缅怀姜公之美誉,大被同眠。然而木有分枝之道,水有分派之理,合久必分,势固然也。兹我兄弟叔侄等同居日久,勷成美举;奈今人口浩繁,用度莫节,与其合为权理,不若分管营生。爰是兄弟叔侄相商,请得族亲到场公同妥议,将上年承父与八大房阄分遗下与第四房共阄共得广兴庄田业一处,各得一半,续后将第四房一半田业概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5 页
归就,共为掌管。此处田业抽出为父母蒸尝,作四大房公共之业。又抽出上榔庄承买叶家田业一处,承买范姜田业一处,大坡下承买中股田业一处,计共三处契内之物业,系抽为长兄之辛劳并长孙之额。此三处之业,俱交荣基永远掌管;其馀仍有承买各处田业并屋宇、风围、竹木、家物、器具等件,一概配搭均平,俱作四房均分,编立福、禄、寿、全四字为号。即日焚香告祖,拈阄为定,珀珠、珀鹤两房拈得福字号、禄字号两阄,共应得大湖庄承买徐涌成田业一处,又带矮坪仔庄四股得一处之田业,又带社仔庄承买吕家田业一处,又带社仔庄承买叶家田业一处,又带本宅门前之田业一处,作八股均分,两阄应得两股,又带典现佃叶猛六成租共六石六斗八升,计共田业五处,并六成租,两佃作为两股,系珀珠、珀鹤两房拈定应得之额,永远归珀珠、珀鹤两房掌管。此乃兄弟叔侄凭阄均分,俱相允意,各无迫勒。自分阄以后,永无反悔,皆长发其祥。口恐无凭,同立分管田业阄书字四纸,各执一纸,各房应得之物业载明各阄,永远存照。
  即日批明:先年承买伯公冈谢合源田业一处,按作五股七扣外,尚有四股七之田业,今作四房均分,此阄内应得一股之额;其契券一纸,概系交荣基收存。又广兴庄公尝田业,其契券一概系交荣基收存。又八大房尝业契券,系交珀鹤收存,此照。
  又批明:伯公冈承买谢合源田业一处,系四房公共之业。今将此田业内抽出田租谷十石,系交怀基收租,永远掌管;倘有年成丰荒,照租额分退。其钱粮并六成租谷仍归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6 页
公尝完纳,有馀租谷俱作四房均分,批照。
  又批明:此阄内所带钱粮地租,应归此阄完纳。又此阄应得之田业,所典有六成租谷,无论多少,应归此阄收取,合应声明,批照。
  又批明:恒源四房公尝三角林契券、坜仔庄契券、中坜店字契券,系交荣基手内收存,批照。
  又批:志忠六成租典契,系交珀鹤收存,批照。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岁) 月 日。
                           代笔亲弟 胡珀豪
                            (亲兄) 胡珀镇
                           在场胞叔 胡明然
                            (亲弟) 胡珀文
                     同立分管田业阄书字人 胡珀珠
                                胡珀鹤
                             同侄 胡荣基
                                胡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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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退佃字
    (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7 页
  立退佃田底字人朱盛美,有开垦过业主吴分下水田一段,经丈三甲,坐落水漆林,东至圳沟,西至自己厝后牛埔,南至曾恒达田为界,北至徐思佩田为界。又分下田一段,经丈九分,东至自己厝前田为界,西至出水沟为界,南至曾恒达田为界,北至刘敬臣田为界。并茅厝一座四间,牛栏二间,仍带竹围、菜园一段,四至明白。今因欠租,情愿将田底茅厝退还业主吴,三面言议出得贴工资银八十五两番广。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田厝即付业主前去掌管,耕作输纳。保此田厝果系盛美自己开垦之业,与叔侄兄弟房亲无干,亦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是盛美一力抵挡,不干业主之事。此系二家甘愿,日后不得言贴言赎。恐口无凭,立退佃田底字一纸,送为执照。
  即日收过契内番银八十五两广完讫,再照。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 日。
                           代书人 (弟)名达
                            为中人 林志钦
                        立退佃田底字人 朱盛美
                            知见人 汪琳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7 页
    (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8 页
  立退佃田底字人邱道,有承先人开垦滥田四甲六分正,坐落大武郡小漆林庄,年带吴头家大租粟三十六石八斗正,车工圳费照例配纳,圳水通流灌溉。今因积欠大租粟二百零石,又新旧车工圳费银三十九元零,愿此业抽出一半田二甲三分,退耕抵还所欠大租粟及车圳银一半,面会折番银七十元;馀欠一半大租粟及车圳银,仍带在馀一半田二甲三分之额。先问房亲叔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业主吴郡山出首承坐,三面议定著下时价番七十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讫,抵还大租;其抽出一半田,随踏明退归郡山前去掌管输课,日后不敢再言找赎。保此田二甲三分果系道承先人开垦之业,与房亲无干,亦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道自出头抵挡,不干郡山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退佃田底字一纸,送执为照。
  乾隆四十九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邱养
                            知见人 邱达
                        立退佃田底字人 邱道
                            代书人 林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8 页
    (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9 页
  立退佃字人镇平庄佃刘天赐,偕侄万魁,有承父祖刘如庆名下水田一甲二分二釐半正。因拖欠租粟,无粟可徵完,又兼抛荒欠乏工本耕作,愿将此田送还业主萧另行招佃别耕,以资课项,赐等叔侄永不敢反悔异言。恐口无凭,立退佃字一纸,送执为照。
  乾隆五十四年十月 日。
                           知见人 (弟)龙福
                            秉笔 (兄)钦斗
                          立退佃字人 刘天赐
                                刘万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69 页
    (四)

  立招佃字人业主王本馆,有二重湳庄佃黄宗淑积欠大租车工水银,已将自己阄分应份水田,坐址二抱竹洋田业二甲三分正,东至苏家田为界,西至伊侄田为界,南至圳岸为界,北至大路为界;四至明白,退归本馆变卖抵价,永无赎还矣。兹因欲银费用,将此田业托中招到郑教官前来承受为佃,三面言议愿收田价佛银七十大员正。即日收清足讫;其田即付郑教前去管业,输纳本馆大租谷一十八石四斗正,其车水银照贴纳,不许欠缺租项。此系本馆退归田业,甘愿招佃前来耕种,永为己业,口欲有凭,立招佃字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0 页
纸,并上手退耕字共二纸,付执为照。
  业主王。
  嘉庆三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黄章程
                                巫绍开
                        立招佃字人 业主□□□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0 页
    (五)

  本业主吴,有水漆林庄,土名罗庄崙仔脚前荒田一所,原属本户下佃丁刘思、刘道明、黄可畅、黄烈南等田额,被水浸浚,不堪耕种,该佃等逋负谷致累本业主赔徵课饷多年。兹有郭盛宗前来承认给佃,就该处底下荒田一所,鱼池大小三口,凭定南北,照大口池岸直透至东福兴庄竹仔脚出水沟为界。其荒田一所,不许将田开凿鱼池等项,年定输纳本业主大租银八大员。嘉庆五年始,逐年租银,至十一月清完,给单执照;倘有至期拖欠租银,以及防碍滋事,听本业主另招佃,宗不得藉给滋蔓,混侵界限等情。给佃批一纸,付宗执照。
  嘉庆五年三月 日给。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1 页

    (六)

  本衙管下睦宜庄,有添亨田六甲八分,因积欠大租谷无力完纳,将田底退为本衙管掌为业。兹据陈永萃亨到馆求给此田底。其田六甲八分,坐在睦宜庄前,丘数不等,东至金陈宅,西至叶宅田,南至大圳,北至陈宅为界;四至明白,三面议定价银六十四大员。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底听永萃亨前去掌管耕种,永为己业。年该纳大租谷五十四石四斗正,照庄例自备乾净好粟,车运到本衙鹿港仓交纳,不得短欠升合;如有短欠,听业主吊起别耕。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执为照,行。
  嘉庆五年七月 日。
                             中人 黄为玉
                            立给批 施伯慎
  批明:陈英观、陈鹤观、陈珠明同买过田六甲八分,作三分均分,每份分田二甲,珠明二分六釐六丝,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1 页

    (七)

  立收工本字人林张氏,同男林番,缘因住居罩兰,夫在日,赁开业主詹天送头家埔地一处,原丈二分一釐。今因自己别从,不能耕作,将田送回于天送头家,氏母子情愿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2 页
收回工本银十五员半正。其银母子即日亲收足讫;其田系夫同男亲开,与房亲叔伯兄弟无涉,田交还田主另招别佃耕作,中间并无来历不明多生枝节等情;如有别情,系收工本人一力抵挡,不干田主之事。一收清白,永断葛藤,日后断不敢言添言赎。口恐无凭,立收工本字一纸,并上手孝里希茅格一纸,共二纸,付执存照。
  即日母子收过字内工本银十五员半正,一足清白,批照。
  嘉庆十八年九月 日。
                             代笔 梁为兰
                         见收工本 (男)梁林番
                             场见 李季
                          收工本字人 林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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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立转退契字人邱对,有本年四月内,承退得黄六兄山场、埔园、竹木、仔等项,四址面踏,原契载明。坐落土名芎蕉庄背狮仔顶东片窝合面一处,因自己无力耕种,情愿出退于人,尽问房亲人等俱各不能承受,托中送至与古钦就兄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佛银三十七大员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3 页
无重复典当他人;倘有上手来历不明,系出退人一力抵挡。自退之后,交与古钦就永远耕种管业,架造房屋住居。一退千休,永无增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特立转退字一纸,并付上手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批明:实收到退字内银三十七元正收清足讫,是实。
  再批明:此山业每年应纳山租粟二斗三升正,是实。
  大清道光□年元月七日。
                           知见人 畲邻叔三
                               邱叶森伯
                               邱弟国有
                            在场 黄时
                               黄六
                          说合中人 黄寸观
                         立转退字人 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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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立招佃垦字武西堡水漆林庄业主吴义记,因承庄佃退耕田底二甲九分,坐落东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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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水沟为界,西至沙沟为界,南至曾家田为界,北至本家田为界;四至界址分明。今因田土荒瘠,恐累国课,托中招出陈绳武出首前来垦耕,即日同中三面议定时值垦价银七百一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田底随踏明界址,付与绳武前去耕作,永为子孙己业。每甲田年应纳本业主大租粟馆栳八石正,其粟车运到馆交纳,不得湿冇,其车工圳费悉依庄例完纳。保此田系是承佃退耕,并无来历不明等弊;如有不明情弊,本业主一力抵挡,不干垦佃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生端滋事。恐口无凭,立招佃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垦价银七百一十大员完足,再照。
  再批明:其上手退耕字系是总契,不得开折缴连,再照。
  再批明:应配牛埔牧牛圳水灌溉,上流下接,批明,再照。
  业主吴。
  道光四年十一月 日。
                         知见人 (表叔)李思省
                            为中人 邱克家
                        立招耕字人业主 吴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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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5 页
  立退尽佃字大崙庄陈外,有承父及伯等田底共七分三釐,址在吴厝庄东势洋,丘数不等,因积欠大租一百七十五石无力完纳,而业主公项严切,愿将此田底踏明界址,退尽归还业主抵完公项。自此退还以后,业主或给他人,或付别耕,俱听主裁,日后外以及子孙等不敢异言生端。此系甘愿,各无抑勒,恐口无凭,立退尽佃字一纸,付执为照。
  道光六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曾承捷
                        立退尽佃字人 陈外
                           代笔人 洪腾云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5 页
    (一一)

  同立退佃字人崙仔庄陈德兴兄弟等,有承祖父坐落牛椆仔庄水田一段,东至黄家田为界,西至水沟为界,南至自己田为界,北至庄家田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年带纳陈业主大租谷三石五斗正。自道光十五年,至道光二十年,大租谷数百馀石,业主累次究讨,兄弟商议,愿将田业立字退佃,托中送归本业主陈荣德堂掌管。即日同中踏明界址,交付本业主掌管,佃耕种,后日兄弟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田系是陈德兴兄弟承祖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6 页
父自置物业,与外人及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交加来历不明为碍。此是二比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退佃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将田同立退佃字一纸,送归业主耕,收抵正供,再照。
  道光二十五年三月 日。
                            代笔人 陈添
                            为中人 黄再松
                         同立退佃字人 陈德兴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6 页
    (一二)

  同立退耕管字人胡耀宗、王进布、张士路、王忠助等,先年各人等承祖父兄有向高焕观认山林山埔一所,址在南港仔六坑内灰窝坑西势,东至坑底,西至大崙背,南至大尖角,北至石门外二小崙仔各为界;前来开辟耕种。于今多年,其山地又瘦,况宗等夥记人等各迁移他处,爰是宗等夥记相邀托中向山主高焕观之亲高胡观身上垦出工本银十四大员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将认山因原界同中踏明四至,归还高胡观归一掌管。自今退还,日后宗等及子孙等永不敢异言,再来耕种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甘愿退耕归管字一纸,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7 页
  批明:即同同中收过工本银十四大员正完足,再照。
  道光二十九年二月 日。
                            为中人 王忠起
                          在场知见人 张神助
                          知见人执笔 胡应求
                            知见人 张万祥
                       同立退耕归管字人 王忠助
                                王进布
                                张土路
                                胡耀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7 页
    (一三)

  立出开垦字人陈平庄公馆业户陈五云,自置七张犁庄牛埔尾茅埔一段,东至郑天定官田为界,西自大沟为界,南至郑天定官田沟为界,北自牛埔墓为界;四至界址明白。招出陈随官、陈和官同备齐牛犁、资工、种子耕作,开垦成业。限至三年开垦无租:咸丰六年起,至八年。限年已满,愿将开耕田并带开垦字清楚交还业户陈五云收返,起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8 页
掌管,定租出成业,已为永远。三人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开垦字一纸,付陈随官、陈和官同收存为照。
  批明:三人言约开不得成业,日后不得异言之事,批照。
  业主。
  咸丰六年二月 日。
                           代笔人 廖乾
                      立出开垦字人业户 陈五云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8 页
    (一四)

  立给出永耕字人吴兴记户内吴平记,有承管课田一宗,受种一甲八分,址在水膝林郡山馆后,年纳郡山馆吴业主大租谷十四石四斗正,车工圳费照配完纳。东至浊水沟,西至车路,南至牛埔墘,北至浊水沟;四至明白为界。道光二十八年,此业经卖与刘照承管,收租纳课。嗣因刘照之子刘和积欠本馆大租、车工银三百馀元,无力清还,将此田退还本馆。兹因乏银别创,将此业托中引就与李天赐出首承领永管,三面议收时价银二百元。其银即日同中见收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交付李天赐掌管起耕,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平记不得再言找赎。保此田果系平记应份物业,与房亲无干,亦无来历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9 页
交加不明;如有不明,本馆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合立永耕字一纸,并缴连上手赎回印契一纸,共二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时价银二百元足,再照。
  同治七年十二月 日。
                            为中人 邱中和
                          立永耕字人 吴平记
                            代书人 王廷记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79 页
   第五节 大租权之保护
    (一)

  淡水厅同知娄云,颁给庄规禁约曰:「禁各佃户应纳大租、小租依限完纳,不得抗欠;违者,投诉总、董、庄正、庄副(各庄向设总理、董事、庄正、庄副,官给扎谕戳记)查明,著令清还;如再不遵,即禀官究追,仍不得因其欠租,私自掳抢,致滋事端。如因两造控争租谷,无从完纳者,将租谷赴厅仓暂贮,听候审断,不得因其互争,藉词侵吞;违者,惟总董人等是问。借欠钱债亦照此办理」。(「淡水厅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0 页

    (二)

  赏戴花翎、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新竹县正堂、随带加二级范,为出示晓谕事。案据竹北一堡合兴庄业户陈福成,即武生陈绍藩遣抱呈控邹赞拔等影射抗纳等情一案,当经叶县饬差传集质讯,断令邹贵开等二百馀户,按照光绪十三年原额,照每石一元之数匀摊,照出二成。卷查原额三千二百馀石,以二成计算,应共集银六百四十元,以酹该垦户创始之功。此后合兴庄内向陈福成给垦之业,俱照所执丈单经管,别无大租名色,陈绍藩不得再向各户索取。邹贵开等以人数众多,恐难说,或系实在情形,候出示晓谕,饬速凑缴,以清案牍在案。兹据邹贵开等呈请示谕前来,除批示并谕饬鸠收凑缴外,合行晓谕。为此,示仰该合兴庄内向陈福成给垦各佃户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照原断,以每石一元之数匀摊,照出二成,交与邹贵开等凑足缴案,以便给领;倘有何户敢再抗违,定即提案究追,其各凛遵,特示。
  光绪二十年七月 日。
                            发贴 晓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0 页
    (三)

  代理云林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龚,为出示晓谕事。本年九月二十五日,据他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1 页
雾堡苦苓脚庄大租业户金大全禀称:窃全庄后溪埔未垦之地,东至甲六埤大路抄封溪埔为界,西至自己园及大路,并李长兴为界,南至苦苓脚溪为界,北至惠来厝崁古溪路为界,欲即开垦,业经禀蒙给发垦单升科在案。惟全资本不敷,必须招佃承耕,方免田芜粮累。除自垦外,尚有未垦者,拟即招佃,由佃人自备工本,在全承垦界内耕种,首年所收五谷,许其自行收抵工本;次年归全一九抽收;迨第三年,归全九五抽的;自第四年起,永远二八抽收,以抵完粮。准其永佃,不因田园肥美多增租税;遇有丰歉不齐,随时计议酌减,不使佃人受亏。第未蒙给示晓谕,后人未及周知,不敢承领佃字,备本耕种,禀乞出示晓谕,招佃承耕,照章抽的等情。据此,案查先据该业户金大全报垦该地,当经给发垦单升科在案。兹据前情,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农佃人等知悉:尔等应知该地大租户金大全领单承垦,升科完粮,尔等各佃如愿承耕者,即付金大全大租馆承领佃字,自备资本耕种,准予永佃;至按年钱粮,即著金大全清完。其大租章程,概照前禀抽纳,金大全不得额外加租,各佃亦勿拖延短欠,其各凛遵,毋违,切切,特示。
  光绪十七年十月 日给。
                            实贴 晓谕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2 页

   第六节 其他契字
    (一)

  同立阄分字人郭振岳、姜胜本,缘于雍正十三年,向老密氏等合给大溪墘榔林荒埔一处,东至高山顶,西至海涯,南至大溪,北至大堀溪;四址明白协同招佃垦辟,陆续成田报升在案。因乏溪流灌荫,乃是旱田,不堪奉文丈甲,依年冬丰歉一九五抽的,业主得一五,佃人得八五,收租供课无异。祗以佃户日多,事务日繁,合理之难免维艰,曷若分收之较为方便。爰是鸠集佃户酌议,随其美恶,品搭匀称,踏明界址,课业对半均分,立阄拈定,至公无私,焚香告神,拈著者永为己业,分户手管,禀蒙厅宪王立碑定界址。胜本拈著东畔,振岳拈著西畔,自今以后,各管各业,各完己课,世世子孙永不得侵佔翻异滋端。此系仁义各夥,各凭公道,两无迫勒,但恐日久口说难凭,合立阄分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略)
  乾隆九年 月 日。
                            代书人 □□□
                            在场人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3 页
                             佃户 □□□
                             业户 □□□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3 页
    (二)

  立找绝杜卖契人张凤华,弟观华、会华,偕侄锡泰、侄孙润番等,有同承父祖阄分庄业二所,坐落猫雾东堡。其一原载土名岸里社西势尾,东至岸社冒仔达等埔沟为界,西至山坪顶为界,南至大车路为界,北至溪崁为界。又一土名阿和巴庄,东至搭连庄沟,与廖盛草地石碑为界,南至水堀头张承祖草地石碑为界,北至敦仔等草地为界。两处界址俱各明白。前因积欠公项,就界内抽出大租,于乾隆三十六年间,向江九荣官典借银三千六百员;又就界内抽出同庄等处十分之三租业,并配供粟番租,于乾隆三十七年正月间,典与廖时济官价银二千二百员;又就界内抽出田四十甲四分,年带正供粟七十五石零斗,系华叔侄留存自管;其馀界内各庄租业,带纳番租供粟采买等,于乾隆三十六、三十七并四十一年间,先后立契四纸,向杨振文官典契价共银一万八千一百二十六大员正。兹典年限未满,又因积欠□府宪盐课,差追莫措,叔侄相议,愿将各典找价卖绝,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向原典主杨振文官议找承买,三面言定连江宅、廖宅所典之业在内,值时价银二万五千一百二十六员,除愿收各契典价银二万三千九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4 页
百二十六员,再找卖价银一千二百员,合共价银二万五千一百二十六员,折纹重一万六千五百八十三两一钱六分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原典庄业照前契内所载坐址、租额,付与银主杨振文官永远管掌为业,仍带纳番租供采丁耗等项。其前年所典江宅、廖宅之业,亦即对明付与杨振文官前去备价赎回,归一掌管,永为己业。其应纳番租、供粟等项,照前原典额所行。华等一卖千休,不敢异言生端,日后子孙亦不敢言找、言赎。保此庄业俱系华等同承父祖阄分界内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及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华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永杜绝一纸,并连上手印契、司单、抄白番契,及原典找各契共九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找卖价银一千二百大员,合前年先后典找并典江、廖二家各契典价银共二万五千一百二十六员,折纹重一万六千五百八十三两一钱六分足,再照。
  批明:华叔侄原留租业,配纳供粟七十五石零。兹再拨出供粟二十石零八斗四升五合九勺,配带杨振文官完纳。四十三年止,以前华叔侄等之事;四十四年起,后系杨宅之事。其丁耗照供配纳,再照。
  批明:水堀头下公馆议约墙围内正屋带两廊仓,此后归杨振文官掌管为业;墙围外两边护屋,仍归华掌管。带北庄仓廒一座,并归杨宅,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5 页
  批明:此业原带朴仔篱口上下埤圳通流灌溉,及各庄牧牛旷埔,一并归付银主杨宅掌管,再照。
  乾隆四十三年八月 日。
                           在场 (母) 潘氏
                                 潘氏
                             (侄孙) 润琼
                                 润番
                                 润奎
                                 润玉
                            知见 (兄)仁揖
                               (叔)澄瑞
                             为中 谢大木
                                石妈慎
                                杨振翰
                            秉笔 (侄)锡泰
                               (侄)云川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6 页
                         立找绝杜卖契 张观华
                                张凤华
                                张会华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6 页
    (三)

  同立转典大租契字人二林堡桃仔崙庄陈藏庆户下陈汝雨、陈四总、陈汝绸兄弟等,有同承祖父明典过施修月课租,址在涂厝口庄、港墘庄、牛埔港庄等处,带水田一十三甲五分三釐一毫九忽,每年向佃户收取大租粟计共八十五石零五斗零五合四勺,又佃户每甲应贴车工费谷共八石五斗零五合,又每年向佃户代收纳水谷一十八石六斗一升二合,每年配纳正供一十石,丁银五钱,耗银五钱,番丁银三元。其田甲声租额等俱各登载佃册内明白。今因乏银别置,将此租业出典,先问房亲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与鹿港林源瑞出首承典,三面言议时值田价银二百零六大员。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课租随即对佃,付银主前去掌管,收租纳课,听换户名,不敢阻挡,但界内所有荒埔、旷窟,尽付林源瑞掌管为业。其课租面约施修月如欲取赎,听其备银,同陈汝雨兄弟等,面向银主取赎;倘施修月乏银取赎,陈汝雨兄弟等不敢自己赎回别典。保此课租系陈汝雨兄弟等承祖父明典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拖欠公项来历不明等情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7 页
为碍;如有不明,陈汝雨兄弟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三面言议,各无反悔异言,生端滋事。口恐无凭,合立转典大租契字一纸,并缴上手典契字四纸,供单、丁单、耗单合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二百零六大员正足讫,再照。
  批明:其课租面约自道光二十一年算起,限至十七年为满,听陈汝雨兄弟等备银取赎;倘至期无银取赎,其课租依旧听银主掌管,再照。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 日。
                            为中人 陈凯郎
                                庄树德
                          知见 (母亲)张氏
                      同立转典大租契字人 陈四总
                                陈汝雨
                                陈汝绸
                            代笔人 庄树德

  批明:道光二十五年三月二十日,再借出佛银一百大员正,言约贴利息银全年一十五大员,赎契之日,母利一齐清还,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8 页

    (四)

  立当大租银字人苏顺昌,承父向隘番承垦有埔地一所,坐落土名石角福隆庄庄前一份,招佃苏连进垦辟成田,坐址垦约载明。递年带纳大租谷一十三石,丰荒永无加减。今因乏银家用,前向叔祖德兴手内当过佛银六十五大员正,凭中面交清讫。当日三面言定每年每员银母贴租谷二斗正,递年共有利谷一十三石正,即将连进一佃份下大租对收,早晚二季均纳,不得拖欠。其当自癸巳年春起,至壬寅年冬止,共十全年,限满之日,银到租还;至期若无银还,不拘年限,任从德兴收租,以抵字内银利之需。其番租系昌自理,不干承当人之事。此系叔庄二比甘愿,两无迫勒,口恐无凭,立当大租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昌实收到字内银母六十五大员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其租为挑到寮下,每石工钱五十文,系昌自理,批照。
  道光十三年(癸巳)二月 日
                            在场中 叔发魁
                             佃户 苏连进
                             代笔 管文清
                         立当大租银人 苏顺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9 页

    (五)

  立杜卖字人草鞋墩李王,有承父买过黄崇山献断一段,大租粟六十石,址在苦苓脚庄前、营盘口溪底等处,各佃户租声俱载在大租簿分明。兹因乏银费用,愿将此租出卖,先问尽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溪洲庄生员许家驹官出首承买,时同中议定价银五十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租随即对佃,不论旧欠新租,俱各交付银主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日后子孙不得言找言赎。保此租明系王承父明买物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等情;如有此情,王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立杜卖字一纸,并租簿一本,图记二颗,上手契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佛银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咸丰八年三月 日。
                            为中人 李定
                            代笔人 林文莞
                          立杜卖字人 李王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89 页
    (六)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0 页
  立卖断尽根大租契人台湾府台湾县城内关帝庙口施体元,有承祖父明买过王家尽根草地水田大租一宗,坐落在彰化县东螺堡打廉新庄,表号三十张犁庄。因道光三十年,元同二房婶林氏、三房婶许氏、长房嫂萧氏出典于许廷玉契价银三千三百五十大员,将大租一宗及牛埔管谷、水圳车工银等,俱立契花押,付与许廷玉管掌为业。至咸丰元年,许廷玉之子忠浩转典与彰化县东螺堡北斗街许育文,即许通顺号契价银三千三百五十大员。嗣后婶及嫂俱已身故,并无生育子嗣,世事浩费,元独力难支,愿将此草地水田大租及牛埔尾厝现耕原丈田段计田甲一百三十七甲九分零,每年每甲应纳大租粟八石满,计大租粟一千一百0三石八斗,每甲每佃应纳管粟一斗,车工银二钱,造具佃耕花名佃册,租额每年应纳完供课各六十石,番租口粮粟一百二十五石,丁耗银六两,贴经管费银七元,粮差开徵辛劳七员,仍带牛埔三所,埤头圳沟水份等物一尽出卖尽根,先问至亲叔兄弟侄不承受,外托至亲为中,向许育文官,即许通顺号相商,代为措备契价银三千三百五十员,付元向许忠浩赎回典契后,再回许通顺号卖断尽根契价银一百员,连前代出赎契字银合共三千四百五十员正。银即日同中收交足讫;其田甲、大租粟额、佃册照来契界址,付银主前去逐佃对明掌管,收租纳课,永为己业。各佃应纳租粟应挑运到馆,听银主经风扇净,过栳入仓;其草地大租、牛埔水圳等物,自此价已敷足,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元子孙不敢言及添贴找赎。此课租系元承祖父买过物业,与至亲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1 页
人等无干,并无拖欠供课、番租、丁耗等项,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元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合立卖尽根契一纸,并缴告示二纸,上手司单一纸,印契一纸,合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卖尽根契内佛银三千四百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咸丰十年二月 日。
                             代书 陈山立
                            为中人 叶呈芳
                                冯阿章
                           知见人 (男)大经
                        立卖尽根契字人 施体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1 页
    (七)

  立分定杜卖庄业课租尽根契字人钟玉柏,先年承祖钟长祥明买过何盈泰庄业课租一处,土名址在霄里庄。情因积欠公项多年,厅□宪摧缴难容,无所措缴,柏不得已赴郑□宪呈请在案,愿将庄业课租出卖与人,尽问至亲人等俱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送于新德成字号出首承买,当日同中三面言定时值杜卖极价佛银一千一百大员正。柏愿将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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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每年收有大租粟一百五十石零六斗正,计共有佃户二十名正,概交于新德成字号掌管,收租抵利,纳课缴公,永为己业。其所卖庄业课租,每年配缴匀丁耗羡银共二两五钱六分正,又带有霄里社课谷二十五石正,又带有南兴庄柳树埤塘底银二员五角正,所有开徵一概用费,概交于新德成字号每年完缴公项。保此物业委系柏承祖遗下之业,与房亲人等各无干涉,中间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倘有上手积欠公项以及来历不明等弊,系柏卖主一力抵挡,不干承买人之事。一卖千休,寸土无留,永断葛藤,日后柏己身以及房族叔侄子孙人等永不得言增,亦不得言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恐口无凭,立分定杜卖庄业课租尽根契字一纸,又带金顺利典字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同中亲收过字内佛银足讫,批照。
  再批明:黄、林、何三姓四股均分合约,并上手何盈泰契,俱系李成金收存,倘若要用,不得兜留,立批,再照。
  福德祠额租四斗;游源绍额租一石;戴芳桂额租十七石;张乾兴额租十三石;钟锡清钟锡用额租五十七石五;陈财受额租五斗;钟塾训额租十八石;圣王祀额租五斗;郑端振额租十六石五;庄明汉、庄明钟、庄明隍额租六斗;黄重接额租二石;郑和额租五斗;何亮生额租七石五;黄添额租三斗;何朝焕额租八石;陈霸额租四斗;褒忠祠额租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3 页
五石二;王透额租三斗;徐挝额租一石;林访额租四斗。
  同治三年十一月 日。
                           说合中人 何智生
                                林炳华
                            知见 (叔)亮仁
                           在场 (侄孙)元浩
                            代笔 (侄)历山
                 立分定杜卖庄业课租尽根契字人 钟玉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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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同立再转典大租字人陈天注、陈告子、陈士论、陈传兴、陈考生、陈定清兄弟等,有承伯叔父明典谢家大湾庄,土名隆恩陂承管田段内载纳大租粟四石,馀尚剩大租粟七斗二升,向业主完纳给单。今因承管水田厝字物业经托中杜卖与陈福记掌管,天注兄弟等商议,将此承典大租粟四石正,托中再转与陈福记出首承典,当日三面议定就原典价银五十大员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讫;随将此承典大租粟付银主抵利,不敢异言。亦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注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银不限年期,日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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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若要取赎,向陈福记之处取赎,不干注兄弟等之事,亦不敢阻挡。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字立有据,同立再转典大租字一纸,并缴承典谢家大租字一纸,林永茂大租字一纸,共三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交收过字内佛面银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光绪三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陈荣林
                                苏文标
                                刘天来
                            为中人 郑献中
                                王乾德
                     同立再转典大租租字人 陈天注
                                陈士论
                                陈考生
                                陈告子
                                陈传兴
                                陈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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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立退典大租田契字人陈荣德等,有明典过杨家管下东下堡下员林庄大租粟七百石零二斗九升六合八勺正,并佃贴车工粟及带牧埔水圳通流灌溉,年配纳张振万户正供粟七十四石八斗,又配纳耗银三两七钱四分,又配纳崇文膏火银三十员正。今因乏银别置,情愿将此字内大租田业等退典他人,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张涌昌号出首承典,三面议定时值退典大租典业等项价钱三千大员,平二千一百两正。即日同中立字收银足讫;其大租田业并佃贴车工粟及牧埔、水圳等项,随即对佃悉付张涌昌号前去掌管,逐年收租,照配完课。保此大租田业系荣德等明典过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涉,亦无上手来历不明,挂欠项课租等情为碍;如有此情,荣德等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一退千休,日后不得言找,亦不敢言赎。任往银主向上手交关,或取赎,或变卖,与荣德无干,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关,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退典大租田契字一纸,又带典契一纸,典赎回字一纸,共三纸,佃名租额甲数册一本,各付执为照。
  即日荣德等同中亲收过退典大租田契字内佛银三千大员,平二千一百两正,交收足讫,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6 页
  批明:此业自光绪五年以上,如有未完正供及课租、丁耗、膏火等项,系荣德自应支理,与银主无干。其光绪五年起,系归张涌昌号完纳,批,再照。
  光绪四年岁次(戊寅)十月 日。
                            理事人 陈乃璧
                            为中人 陈为登
                                陈阿煨
                            代笔人 陈若星
                            知见人 陈晴川
                            为中人 陈浩然
                      立退典大租田契字人 陈荣德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6 页
    (一0)

  同立转典大租契字人二林上堡万兴庄陈切、陈约、陈宙等兄弟三人,承祖父自己置大租,每年记收过陈任观园在湖厝庄东畔园一段,丘声不等,每年应纳大租银一元七角五点正;又收过陈丛观园在本庄土城边,又连湖厝庄东畔园一段,每年应纳大租银五元七角五点正;又收过陈猪观园在湖厝庄后壁一段,每年应纳大租银五角正。兄弟三人相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7 页
议,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人等伯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本庄陈看观出首承典,三面言议时值价银四十五元,库平二十八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每年大租银收抵利息,不敢阻挡。其大租面限五年,若是至期取赎,限至十月为满,听切、约、宙等兄弟备契面银一齐取赎,银主不得刁难;如是无银取赎,依旧听银主收租抵利,不敢阻挡。其大租系是切、约、宙等有承祖父自己置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亦无拖欠正供,亦无交加来历不明等情为碍;如有不明,系是切、约、宙等兄弟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同立转典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四十五元,库平二十八两正。
  一、再批明:上手大契带连别业,再照。
  光绪四年十一月 日。
                           知见人 陈宙观
                            中人 陈江胡
                       同立转典契字人 陈切观
                               陈约观
                               陈宙观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8 页
                           代笔人 黄奎标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8 页
    (一一)

  立典课租契字人马芝上堡外埔馆业户梁登泰,有承祖父遗下课租二段:其一段址在东螺堡、海誓崙、茄苳沟、八张犁等庄课田三十一甲八分六釐三毫九丝正,逐年额徵课租粟二百五十四石九斗一升一合二勺满正,又对佃抽的租粟一十石七斗二升满正;另一段址在八张犁庄前溪底水田二甲七分,逐年徵收课租粟二十一石六斗满正。计共额徵粟二百八十七石二斗三升二合一勺正,年配完正供谷四十四石,丁银二两,耗银二两二钱正,又配纳番租粟六石正。各段俱带二份水份通流灌溉。又有公馆地一所,址在海丰崙庄内,东至张家厝地,西至林家厝地,南至沟,北至崙后埔;四至界址俱载明白。今因乏银应用,愿将此业出典,先问房亲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于东螺东堡海丰崙庄邱益丰堂出首承典,当日凭中议定时值典值银四百六十大员,库平三百二十二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课租随即对佃并馆地踏明,交付典主掌管,徵收纳课。面限癸未年春起,至乙未年冬止,限满听泰备足契面银向赎;限到如无银可赎,仍付典主掌收,不得言典生端。保此业系泰承祖父应掌之业,与房亲人等无干,又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拖欠正供、丁耗等项;如有此情,系泰应出首抵挡,不干典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9 页
悔,今欲有凭,立典契一纸,并向陈家赎回典契二纸,佃户册一本,俱连缴付执为照。
  批明:即日同中亲交过契面银四百六十大员正足重,再照。
  批明:大契带连别业,不得并缴,再照。
  批明:典主代出中金花红礼银一十大员,赎契之日清还,无利,再照。
  光绪九年二月 日。
                            为中人 蔡茄远
                                周阿恭
                            场见人 梁庄氏
                       立典课租契人 □□□自笔

  契后批明:因泰庶母不肯立押花号,即同中再向原主添批佛银二十大员,库平一十四两正。其银不算利息,赎契之日,原母不失清过典主,批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299 页

    (一二)

  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人台邑大社庄五房头张思足、张思德、张思乾、张思博、张思见等,有承祖父明买过张法大租一宗,一百二十五甲,坐落土名大哮庄凹仔埔东北隅,东至山界,西至沟界,南至山窝口二沟界,北至大哮沟界;四至界址明白。年带纳供粟二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0 页
石七斗二升一合,又带番丁银二两八钱,又带口粮粟六十八石二斗,又带鹿皮饷银十二两。因雍正十三年,法赴县呈控,蒙县主托秉判,将大租田二十五张内抽出五张租额,付法自收,议作六股,足等应得一股,其租课自六股均纳,立约明白。自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足等乏银别置,先尽问房亲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简化成官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大租价银八百员。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大租随即付成收掌纳课,契卷未交与化成收执。因足五房头人等先人有向佃人借债甚多,明约化成尽代清还佃债清楚,即将契卷交付化成收存;后遭戴逆倡乱,是以中阻,交契不遂。而今至光绪九年、十年,二比到县呈控,蒙前县主杨、县主蔡秉判,谕猫罗局长张金赤调处理息,二比听从和悦。足再托中向与简鹏年官等出首,承尽出杜卖价银一千员,连前合共一千八百员。其银即日同中交讫;其大租仍交买主前去收租执掌纳课,永为己业。自此一卖千休,日后价值万金,足子孙亦不敢言赎、言找,异言阻挡生端滋事。保此田系足承祖父明买之业,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除代还佃债外,并无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足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一纸,并带上手合约契字四纸,共五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实收过杜卖大租价银一千员,连前八百员,合共一千八百员完足,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1 页
  一、批明:张思足前向番业主唐刘六、黄宗山众番等番租以及隘口粟鹿皮饷借去银项,载在契字内明白。将此三件,番借字六纸,并缴付鹏年等收掌,日后番主欲赎回之日,将银付鹏年执收,批明,再照。
  一、批明:前印契、老契经已年久,失落无存,足五房头等若有藏匿,日后取出,不堪行用,批明,再照。
  光绪十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谢文仲
                                简正存
                            公亲人 张金赤
                           书契字人 张世修
                      同立杜卖大租契字人 张思足
                                张思德
                                张思乾
                                张思博
                                张思见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1 页
    (一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2 页
  立杜卖尽根大租粟字人业主蓝清固,缘光绪十年六月间,林西美顶买林浅水田一段,址在内新庄北势,土名少坌,计共八丘,经丈五分,全年应纳蓝大租粟四石正。今因乏银别创,愿抽出二石出卖,托中引得林西美出首承买,同中三面议定时值大租价银十二员正。即日交收足讫;随立字将此二石大租粟,付与林西美永远收掌,以后逐年尚剩纳二石正。保此租系固承祖父之业,与别人等无干,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大租粟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杜卖尽根大租粟字内佛银十二员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年六月 日。
                            代笔人 廖必捷
                            为中人 林万安
                   立杜卖尽根大租粟字人业主 蓝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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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

  立缴典课租契字人鹿港街林鸿腾,有承典林源瑞明典过王福泰课租二段,施修月课租二段,陈汝雨课租一段,计合共课租五段,址在二林上堡涂厝庄、西势厝庄、港尾庄、竹头仔庄、岱马庄等处。田其每年应完供谷及丁耗银,经已载在上手典契内明白。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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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乏银别置,欲将此五段课租出典,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即托中引就与族亲源瑞户下林星耀出首承缴典,同中三面言议时值缴典价佛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一十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各佃应纳课租、佃册,及应完供谷及丁耗银俱各对明白,交付银主前去收租抵利,不敢阻挡。保此课租系是鸿腾明典过源瑞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滋事,腾自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课租不限年,至十月终,听上手备足前上手契面银取赎,银主不得刁难;如上手王施陈若无取赎,腾永不敢言及取赎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缴典课租契字一纸,并缴上手契七纸,五段佃册合一本,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缴典契面佛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一十两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如有旧欠租谷,归于银主管收,合应批明,再照。
  光绪十三年八月 日。
                           代笔人 王万春
                           为中人 蔡世文
                               蔡英祥
                           知见人 林文南
                            (母亲)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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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缴典课租字人 林鸿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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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

  同立杜卖尽根大租契人詹长房欲齐、次房金地、三房金聪、四房世接、五房子琴、六房英生,同兄弟等,有承父与伯阄份下应得隆成大租粟二石四斗正,带在大加蚋堡三重埔庄原纳佃户王夏日、杜仔细扣抵钱粮以外,尚剩六成,历年早晚二季计共实租粟二石四斗正。今因乏银别创,欲将此实额大租粟出卖于人,先问至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卖与小租户王夏日、杜仔细等出首承买,时值尽根价三十五大员正。其银即日同中交齐等亲收足讫;随将六成大租谷付佃王夏日、杜仔细收纳。齐等从此一卖永休,其来日不敢言及贴赎找洗滋事。保此大租粟系齐兄弟等承父与伯阄份下,除钱粮以外,尚剩六成之额,与别房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若有情弊,齐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退悔,今欲有凭,同立尽根大租契一纸,并空白完单二张,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齐兄弟等亲收过尽根大租佛银三十五大员正完足,照。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 日。
                            代笔人 詹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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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人 阙春夏
                                王士派
                            场见人  石虎
                            现佃人 阙春夏
                   同立杜卖尽根大租契人 长房 欲齐
                              次房 金地
                              三房 金聪
                              四房 世接
                              五房 子琴
                              六房 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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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六)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王顶,有承祖父王崇山遗下古亭村佃人周简伯每年应纳大租粟七石二斗正,现奉刘爵帅清丈完纳钱粮得四,尚存六成,除纳钱粮四成以外,实额应得大租粟四石三斗二升正。今因王顶乏银别置,父子相议,愿将每年应得大租粟四石三斗二升,尽根出卖,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向欧阳月记前来承买,三面言议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6 页
时值尽根杜卖价银五十五元。其银即日同中交顶亲收足讫;其大租谷四石三斗二升,即日同中立契,换佃过户,交欧阳月记前去每年收租抵利掌管,永远为业,日后顶子孙不敢言及找赎生端滋事。保此大租谷系是顶承祖王崇山遗下三房永珍记应份之业,与房亲人等无涉,亦无拖欠正供、钱粮及重张典挂他人来历不明为;如有不明等情弊,顶应自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杜卖尽根大租价银五十五元足讫,再照。
  一、批明:其阄约上手契字有带别业,不能缴掌,日后若要用之日,取出现看,不得刁难,立批,明照。
  光绪十五年 月 日。
                            代笔人 林芹
                            为中人 苏采候
                          知见人 (侄)王金涂
                          在场人 (男)王尊贤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 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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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七)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7 页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詹开枝、詹登波,侄乌番兄弟等,因先年父亲双辉有归就堂侄光彩承祖父遗下阄分份下应得大租谷三石零二升正,址在大加蚋堡三重埔坡尾,佃户阙朝熙配纳大租谷对佃均收。自此以后,一佃不能出记为凭。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大租谷出卖他人,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买,外托中向就与阙世德公众裔孙天与、天台出首承买,三面议定备出大租谷价钱五十大员正。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大租谷对付买主收租掌管,出记为凭。自此租额一卖千休,粒租无留,不得异言生端滋事。保此租系是开枝兄弟侄应得之租额,与别房亲人等无干,亦无交加来历不明,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不明,枝兄弟侄等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一纸,并缴承归就契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字内五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李万和
                           知见人 (侄)水柳
                          在场见 (母亲)张氏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  登波
                                詹开枝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8 页
    (一八)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詹捷三,因先年有自置归管詹继昌庄佃大租粟,址在大加蚋堡新南庄,土名三重埔庄,抽出二佃户阙月骞、阙光春,历年愿应纳大租粟二石五斗正。光绪十四年间,扣四成,尚剩六成,年该纳大租粟一石五斗正。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二佃之租额出卖与人,先问房亲人等各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同向与佃户阙永成出首承买,三面议定时值尽根价银二十四大员正。其银字人即日同中两相交讫;其此租粟,随即同中交付买主阙永成取收,永为自己之租额,以至日后子孙永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保此大租委系是捷三自置之租额,与别房人等无干在先,亦无典借他人财物交加不明为碍;如有情弊,捷三自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捷三亲收过契字内银二十四大员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其承买契约、佃册,有带别佃,不能缴带,或要用之日,听便取出,不得刁难,声明,再照。
  光绪十六年十一月 日。
                            为中人 詹盛发
                           知见人 (弟)在源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9 页
                           在场人 (男)清溪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 詹捷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09 页
    (一九)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人何添进,有承祖父遗下应份分管内大租粟四佃,坐落土名址在和美锡板庄佃人马贞观大租粟七斗,陈厝观大租粟二石七斗,郑瑞记承黄案观尊王公大租粟二石三斗,计共五石七斗正,经前年奉宪清丈,出示晓谕,十成扣四成归小租户完纳钱粮,尚剩六成听大租户掌管变置。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六成大租粟三石四斗二升正,尽根杜卖,先问房亲叔侄人等俱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郑合观出首承买,时同中三面议定值尽根纹库银五十一两四钱六分正。银即日同中眼齐交递亲收足讫;随即将六成大租粟佃人马贞观四斗二升,陈厝观一石六斗二升,郑瑞记一石三斗八升,计共四佃大租粟三石四斗二升正,对过交付买主郑合观永远收掌,终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六成大租粟系进承祖父遗下应份之额,与别房亲疏人等无干,来历清楚,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弊,进同中人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乃值价敷足,葛藤永断,二比甚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故立杜卖尽根大租契一纸,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0 页
  光绪十六年十二月 日。
                            代笔人 郑绪卿
                       现佃人 (马贞之子)马万
                           (陈厝之子)陈姣
                            为中人 李登元
                            场见人 何荣春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人 何添进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0 页
    (二0)

  立典大租契字人马芝堡菜堂馆林源瑞户下林菜,有承父明典课租田阄份应分大租田一十六甲一分零,并带水份,址在竹头仔车后牛埔港、西势厝、三块厝、番婆庄,计共六庄,每年该收大租粟遵宪例扣四成完粮,剩实大租粟七十四石三斗四升正,每年配纳番口粮银一员五角正。其大租早晚二季对佃徵收,车工照依本馆旧例。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大租出典,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向与二林上堡番婆庄陈纂出首承典,三面言议时值价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十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大租随即对佃,付银主承掌管徵收抵息,日后不敢异言生端,添多移累。同中言约庚寅年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1 页
起,至戊戌年冬止,若到限之际,听菜备足佛银取赎,典主亦不得刁难;至期无银可赎,依旧银主掌管,不敢藉端滋事。保此大租系是菜兄弟承父物业,与别房亲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菜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典大租契字一纸,并缴上手典挂契一纸,共二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交收过典契内佛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十两正完足,再照。
  批明:陈纂先出中人笔记礼银九大员,面约无利息;菜若备银取赎之际,应如数清过,再照。
  批明:林菜有被佃所欠之租谷六十二石五斗零,陈纂坐去五折,林菜同中交收过番银三十一员,库平二十一两七钱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日后陈纂如有被佃所欠之租谷,菜日后欲赎之际,谷价依时照坐,不可异言,再照。
  光绪十六年一月 日。
                            代笔人 杨禄参
                            为中人 林拴
                                陈心匏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2 页
                          在场知见人 林心妇
                  立典大租契字人 (林源瑞户下)林菜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2 页
    (二一)

  立暂典大租契字人武西堡崙仔脚庄佳溪馆施植琼房下至场,有祖父遗下阄分应份得大租田一馆,址在本堡三角庄、三块厝庄等处。今因乏银还债,愿将此大租暂典,即抽出三块厝庄陈光著一户田一甲九分一釐零,又一户林仁璜田一甲二分二釐正,又一户陈著、蔡攸楼共合田一甲二分二釐正,又一户吴厦田一甲正,计共大租田五甲三分五釐零正。年该大租并车工粟四十七石零九升一合正,奉宪抽四成,伸实大租粟二十八石二斗五升四合零正,先问房亲人等不受,外托中引就与二林上堡涂厝厝庄蔡扬合立出首承典,抵还债项,同中三面言议时值典价佛银一百一十五大员,库平八十两零五钱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大租随即对佃点明,交付银主收租抵利,不听阻挡。保此大租并是场承祖父阄分应得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滋事,场自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大租不拘年限,至十月冬收成明白,即听场备足典契面银取赎,银主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典大租契字一纸,图章一号,付执为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3 页
  即日同中亲收典契面佛银一百一十五大员,库平八十两零五钱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八年正月 日。
                            为中人 施性周
                            知见人 施性模
                            亲笔人 至场
                        立典大租契字人 施至场

  契后批明:蔡扁出银五十大员,应得八折实粟九石正。蔡大炎出银三十大员,应八折实粟五石四斗正。蔡攸春出银一十九员,应得八折实粟三石四斗二升正。杨万胜出银二十一大员,应得八折实粟三石七斗八升正,合应批明,再照。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3 页

    (二二)

  立缴典课租字人鹿港街林源瑞户下林星耀,有承典过林鸿腾课租五段,合一馆,址在二林上堡涂厝厝庄、西势厝庄、港尾庄、竹头仔庄、岱马庄等处田。其每年应完供谷丁耗银,经已奉宪复丈,抽四成抵完钱粮,尚存六成课租。今因乏银费用,愿将此五段课租出缴典,先问房亲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鹿港蔡元荣堂出首承缴典,同中三面言议时值缴典价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一十两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各佃应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4 页
纳课租、佃册,俱各对明白,交付银主前去收租抵利,不敢阻挡。保此课租系是耀明典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不明等情滋事,耀自应出首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课租不拘年限,上忙至二月给,下忙至八月给,听上手备足上手典契面银取赎,银主不得刁难;如上手王施陈无若取赎,林家永不敢言及取赎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缴典课租字一纸,并缴上手契八纸,佃册五段合一本,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缴典契字内佛银三百大员,库平二百一十两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如有欠租谷多寡,尽归元荣堂管收,合应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年八月 日。
                            代笔人 许时珩
                            为中人 黄摺舅
                                蔡世祥
                            知见人 林维潜
                       立缴典课租契字人 林星耀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4 页
    (二三)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5 页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武西保关帝厅庄第三十三番户邱诗朝,有阄分应份大租田原丈二十甲零,内抽出原丈一十五甲五分三釐零四毫正,址在本堡新旧馆庄、新竹围庄、大沟尾庄。每甲原前徵收大租粟八石,合留四成大租粟三石二斗,交佃完纳地租,尚徵收六成大租粟四石八斗满正,水银每甲贴粟六斗满正,车工每甲贴粟四斗满正,系佃自运到馆,按作早晚两季对半完纳,经风煽净。年配纳十五庄水份二釐,并带牧埔圳水通流灌溉。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大租出卖,先问房亲叔侄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引就与本保旧馆庄第一番户李晋兴出首承买,同中三面议订时值尽根契价银四百六十五员九角一釐正。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大租田甲声等项载明,随即对佃交付买主前去掌管,收租抵息,完纳水份,永为己业。契明价足,一卖千休,日后不敢言及找洗滋事。保此大租田系朝阄分应份物业,与房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以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朝出头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特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手收过尽根契面佛银四百六十五员九角一釐正,平三百二十六两一钱三分七釐正完足,再照。
  批明:阄书大契尚有馀业,不得缴连,批照。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 日。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6 页
                            代笔人 邱启南
                            为中人 邱三平
                            场见人 邱万宗
                     立杜卖尽根大租契字人 邱诗朝
   计开:
  吴德昌原田三‧三甲;徐教、徐文对原田二‧五一一甲;徐日章原田三分;吴文理原田二‧二五釐;吴立记原田八‧八一六分;徐红毛原田一‧二0七甲;吴石才鱼池九釐;蔡长流宅四‧二五釐;吴贯世原田一‧四一甲;徐文开原田二‧六三分;吴乞食原田八釐;邱献廷原田三‧三二分;吴惠庆原田五分;李清洁原田一‧九六甲;吴和尚头原田二‧二五釐;邱礼兴原田三‧二二分;邱礼皮原田三‧二二分;钱祐原田二分;钱自在宅一分;钱录原田二分;詹礼水原田五‧四分;詹心原田二分;詹老三原田二分;詹业原田一‧四分;詹戆原田二‧四分;卢兴露原田一‧五四三分。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6 页

   第七节 大租之消灭

  记收过奎府聚庄佃吴振源顶陈文答、陈神祐完纳光绪十七年分课租粟二十五石三斗
第二章 汉大租 第 317 页
三升□合□勺□秒正,合给完单,付执为照。
  除起公界并四成扣外,本业主每年照依旧章实收足大租谷一十一石正。
  批明:田内再起书院及西学堂用地按五百馀丈,按折田五分,再扣大租谷二石,自十七年为始,本业主每年照依旧章实收足大租谷九石正。
  业主。
  光绪十七年七月 日给单。
    调 书
  一、登瀛书院西学堂。
  一、该地大租。
  一、元官有无买收。
  李登瀛书院西学堂之地,原大租户是王崇山,其裔孙王鼎于光绪八年,向胜记借银,将该处大租佃(小租户)对收抵利息。光绪十一、二年间,台北府雷其达对该地小租户吴中湖、吴朝清买收起盖登瀛书院及育婴堂(即西学堂),其该地应纳大租额扣除,原无买收。至光绪十八年三月,王鼎转向该地元小租户吴中湖、吴朝清借银还胜记,乃将官扣除外,所剩大租额抵利,立借银字为据(證据列左),其正本现存吴中湖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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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字人王鼎,于光绪八年,向胜记借银八十五元,将大租佃对收抵利息后,因胜记迫讨甚急,托中刘文胜向吴际盛之孙中湖、朝清借银八十五元交还胜记,吴际盛每年应纳大租额除登瀛育婴起店批减外,剩额五石六斗五升四合,准抵利息………………。合立……………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三月。

  又查台北府电其达买收该地二次,其原带每年大租额各批明在该地之契末扣除(證据列左)
    台北府雷批:吴际盛管界内起盖登瀛育婴堂店屋地基,用过田地四百五十五丈二尺八寸,每四方一丈,给地价银六角,共应银二百七十三元一角六辫八尖。所用之地的田四分六釐六毫二丝,每年应扣减带大租谷一石八斗六升四合八勺,其馀大租仍照契完纳,批照给价,发还管业,此批。
    又添购地基用过地折方一丈,计一百一十七丈六尺,每年应扣减大租谷四斗七升七合二勺,其馀大租仍照契带纳,批照。
    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十六日。
                         雇主 林世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