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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二月十三日至十六日 (自动笺注)
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六
公元1731年
  二月十三日(辛亥),任承恩奏言統領官兵十二月十三日開行,因風雨阻滯直至正月初四夜放洋,於初六日全抵鹿仔港
登岸後,正分小船撥渡兵械,忽起風暴,小船不能擺渡,延至初十日始能全行上岸安營
連日審察地方形勢偵探賊匪情形林爽文等仍分屯諸羅縣城鐵線地方阻截南北道路
鹿仔港守備陳邦光糾約鹿仔港義民林湊等,乘虛擒捉賊目收復鹿仔港彰化
賊目陳泮、吳領等,仍復擁眾踞住彰屬東南山之虎仔坑、萬丹城一帶地方勾結內山生番,日擾四處村莊
又彰屬大里杙等處,係林爽文住居起事之地,其中匪夥時出滋擾
臣伏鹿仔港臺北咽喉要口居民稠密現今各處避難人民群集雜處,奸匪亦遂混跡其間人心時覺驚惶;又逼近虎仔坑、大里杙賊巢必須先行掃蕩,俾要口得以寧輯
臣即於十一日分派遊擊穆騰額守備國材帶兵五百名,由員林進勦中路南投各莊;遊擊海亮帶兵三百名並鄉勇、熟番人等,進勦南路嵌頂各莊;守備常萬雄帶兵三百名、並鄉勇等,進勦北路北投各莊,以次會勦虎仔坑等處。
並派都司馬勳帶兵三百名,駐劄大加防範水溪後路
遊擊穆騰額十二日至許厝察、上湳仔、下湳仔等莊,賊匪聞風逃遁,當將賊莊三處盡行焚燬。
十三日帶兵登山行至半嶺,遇賊。
即行佔住左山梁,用鎗橫擊,打死賊人甚
多。
隨即飭令守備沈勇雲帶兵分往林厝仔、施厝坪,搜燬賊莊。
賊眾蜂擁迎拒官兵用鎗進攻賊人四散逃竄,計燒燬賊莊六處、殺賊首級八夥、奪獲藤牌、鎗等械。
遊擊海亮十三日進攻嵌頂,賊匪數百人踞住山梁,用石打下
即令藤牌前攩,鎗伏後,扒山仰攻,打死賊匪十餘名,賊始退走
官兵追趕上山,將及三條地方賊匪又復拒敵
隨用鎗打斃賊人甚眾,餘賊奔竄經官兵民奮勇追殺,割獻首級、耳、辮,奪獲鎗、刀等械,共燒燬內灣、竹腳寮、宮下仔、粗坑頭三條崙、坑、仔坑七處賊莊。
守備常萬雄十三日進攻北投莊,鎗打死十餘人賊匪敗退
進至月眉莊,賊匪又來抵拒當即督兵鎗斃四人殺死二人,奪獲鎗、箭等械,焚燬上茄老、下茄老、月眉莊、北投、林仔頭、溪舟等賊莊各等情
連日,據各莊義民兵役、社番人等,擒獻賊偽號將軍林里生、並賊夥高玉等十三名,並呈繳渠賊王芬首級一夥
訊據林里生供稱林爽文封做掃北大將軍曾經攻破竹塹城
夥賊高玉等隨同林爽文,或攻彰化縣,或攻諸羅縣,俱各供認不諱
因林里生一犯,現患病沉重當即凌遲處死
其餘各犯概行處斬
王芬首級,訊之賊黨林里生等合認屬實
舖戶居民無不稱快
臣將該犯首級並林里生首級一同梟示
其呈繳擒獻之莊貢生明義生員張植民人錢凌碧、邱景廠、蔡運世、施烜光、大肚社熟番通事烏肉典、岸里社熟番通事明慈貢生士興兵丁方得章、陳論、林世忠等,均行分獎賞
又據運糧黃嘉
訓訪有彰化縣兵房書辦志賢,曾受林爽文偽封鹿仔港同知公然到任鞭扑平民,擅收鹽課需索船規。
即親率跟役拏獲訊供不諱即日解送督臣審辦
更訪得在港居民,有乘機搶奪之徒,未便姑容,致滋騷擾,當飭參將拏獲楊禮等十一犯,挑斷腳筋,以示懲創。
臣仍嚴督將備將虎仔坑一帶賊莊,剋日勦平;陳泮、吳領二犯,務期拏獲
再將官兵調赴大里杙一帶搜勦林爽文賊巢淨盡後,臣即當親統官兵南下會同水師提臣黃仕簡商酌機宜同心并力迅擒首逆,盡殲匪黨
又到港後,據被害臺灣府知府孫景燧家人丁壽呈繳臺灣府印信一顆,又被害彰化縣知縣俞峻家人毛榮呈繳彰化縣印信一顆,又鹿仔港被害巡檢馮啟宗之子廷玉呈繳鹿仔港巡檢印信一顆,並僉稱:各故員未經被害之前手將印信交付收藏,並言:『我死是該當,印係官物,未敢遺失,你速帶去逃避,等大兵到日呈繳』各等語。
隨將印信三顆驗明封固,統候克復諸羅之後委員交臺灣道永福收貯
仍即飛咨督撫二臣查辦
  同日黃仕簡奏言臺灣五方雜處,逆匪膽敢恣行不法罪大惡極
其間被迫隨行者,自必不少,是欲殲其渠魁,必亟散其黨羽
臣先經飛檄示知臺地民人現在帶領官兵進勦,凡被賊匪迫脅隨行者,速須解散,無致悉被刑誅嚴切曉示在案
先聞賊匪正月初四五等日,要來再攻郡城,迨臣統領官兵到臺,初四五等日,逆賊不敢復來迫攻。
郡城關緊要,臣隨將到臺官兵,先即一面四路堵御一面相度機宜,發
進勦
日內陸路提臣任承恩亦即續帶官兵金門南澳銅山標營兵丁到臺,自可調度分發南北夾攻
均奏入。
  上命軍機大臣傳諭常青曰:本日據任承恩奏到,派撥官兵鹿仔港一帶焚燬賊莊、擒殺匪夥一摺,所辦雖略有頭緒,但殺賊甚少。
前經降旨諭令承恩常青臺灣後,即馳驛來京陞見。
此時承恩正在帶兵勦捕,著常青於到日察看情形如果承恩奮勉得力即令其在彼率領將弁追捕賊匪以期迅速蕆事;若伊在不甚得力,即據實具奏,仍遵照前旨飭令赴京陞見,候朕面訊一切
現在該處領兵大員,尚有總兵柴大紀、郝壯猷、普吉保三人,足資帶兵勦捕也。
  上又命軍機大臣傳諭李侍堯常青曰:任承恩派兵分路進勦共有千四百名,又有鄉勇幫同勦捕,而所殺賊人首級割取耳記為數甚少。
前此,署守備陳邦光微末員弁,尚能督率兵民多殺賊眾,並擒要犯文麟四名出力可嘉,任承恩等轉不及該弁,寧不之愧乎?
現在賊眾分屯諸羅縣城鐵線地方黃仕簡、任承恩二人,務宜親督弁兵南北夾攻以期一舉集事,勿再遲延
至摺內所稱各莊生義民人等,擒獻賊目,並呈繳逆渠王芬首級一顆
此等擒獻賊匪生監義民,如官兵未到之先,本未從賊,及見官兵到彼,即擒賊來獻自應優加獎賞若先被賊逼脅觀望附從,後見官兵勢盛,懼而擒獻,只可免其治罪不得令其倖功。
常青於到臺灣後,查明分別核辦
林爽文王芬,係此案首犯,今王芬雖已殲斃,若林爽文臨陣被戮,或情急自戕轉使逆首倖逃,憲典無以示懲;著常青於到臺灣時,務須法將林爽文生擒解京,方為妥善
其呈出之王芬首級,並著覆驗明確查明係何人所殺;若此不能詳加辨認,設將來又有王芬其人,尚復成何事體?
該督不可不慎也!
志賢身充書吏竟敢受賊偽職,公然到任,實屬罪大惡極
應行緣坐者,一概不可寬宥,該督於訊供後,一併派員妥速解京。
拏獲乘機搶奪之楊禮等十一犯,雖已挑斷腳筋,但該犯等輒敢乘機搶奪騷擾良善,即與賊匪無異,僅以挑斷腳筋完結不足示儆;並著常青查明搶奪屬實即將該犯正法示眾
再據黃仕簡奏,欲殲其渠魁必先散其黨羽等語。
所奏非是
此等辦法,或因起事之初,兵少賊多,為一時權宜之計則可;今軍威壯盛,自應趁此兵力蕩洗賊巢,勿使轉餘孽
黨羽既散,將來如何按名究辦;況大兵一撤,賊夥散而復聚,豈不更煩兵力
此皆伊等平將就完案之見。
此次林爽文糾聚滋事,即由從前姑息養癰所致
今該犯等肆逆至此豈可殲戮淨盡,以絕根株。
且現據任承恩奏,賊人勾結內山生番日出滋擾可見賊人自知罪在必死,負嵎煽聚,非痛加勦洗勢必行肆擾。
現在兵力既盛,亦不難將所結之生番等,一併勦辦
上年戕害同知潘凱一案,即係生番滋事,倘能趁此剪除將來內山等處俱成熟番,不更一勞永逸乎。
著傳常青遵照節次所降諭旨相機妥辦,總以勦賊務盡,勿留後患為要。
  同日海壇鎮總兵壯猷奏言:承准督臣常青照會,令挑派精壯兵丁四百名,配足軍裝器械齊集閩安,前赴進勦
隨即派兵起程,於十二月十五日到閩安。
副將丁朝雄參將那穆素里管帶督標海壇、閩安烽火兵丁共一千五百名,陸續亦到;臣即令分配船隻,於十二月十九日由閩安開駕,到平海放洋
連日風暴至五十二年正月初三夜,抵鹿耳門
水師提臣黃仕簡船隻亦到,初四日一同登岸進城
即將到臺官兵分派要隘處所,嚴加堵截
一面商水師提督黃仕簡相機帶兵進勦
奏入。
公元52年
  上諭內閣曰:據郝壯猷奏,奉派帶兵起程臺灣日期一摺,所奏甚不明晰
該總兵經總督派令前往進勦逆匪,既已率領官兵初四日登岸自應奮勉出力迅速勦捕;並將賊匪現在情形詳悉聲敘,方得窾要
乃摺內並未敘明,祗將起程及行抵臺灣日期敷衍陳奏,於勦賊事宜,全無頭緒,郝壯猷著傳嚴行申飭
總兵奉此旨,務須奮勇殺賊,毋得稍有疏懈,致干咎戾。
  上又諭內閣曰:臺灣逆匪林爽文糾眾滋事,現據任承恩奏,臺灣府知府孫景燧、彰化縣知縣俞峻、鹿仔港巡檢馮啟宗,同時被害,各將印信家屬呈繳等語。
孫景燧等守城池,猝被戕害,殊堪憐憫!
交部從優議卹
  十四日(壬子),上諭內閣曰:此次臺灣逆匪林爽文糾眾謀逆到處搶掠義民鄉勇人等隨同官兵奮勇殺賊,守御郡城,甚屬可嘉
業經旨令該督等查明優賞
惟念
滋事之初,經過地方百姓田廬牲畜被其蹂躪劫掠,及避賊徒流離者,殊為可憫
亦宜一體加恩普施惠澤
所有臺灣府全屬五十二年應徵地丁錢糧,悉行蠲免,以副朕優加軫卹至意
並著該督撫奉此旨,即日謄黃遍諭各處
該部遵諭速行。
    (臣等謹按臺灣一歲三熟,比戶盈寧,久享昇平之福。
茲猝被林爽文肆虐各處村莊受其蹂躪不少
皇上於該處鄉勇義民,已捐稅錫銜,恩施廣被
復以賊匪所過地方,被其劫掠兵燹流離者,情殊可憫,如傷在抱,巽命載申,於臺灣府全屬五十二年錢糧,悉行蠲免
海外編氓,無一不在皇仁涵煦之中,真與天同量矣。)
  同日常青奏言二月初一日申刻准提臣任承恩咨稱:『統領兵船正月初十日全行上岸,及派撥官兵鄉勇、熟番分路進勦
遊擊穆騰額、海亮、守備常萬雄等稟報:「於十二、十三日進攻各莊,鎗打死賊甚多,各有奪獲軍械並焚燬各處賊莊」。
搜勦賊巢餘匪後,即統兵南下水師提督會商勦捕等因
查該提臣自抵鹿仔港即已分兵勦捕,焚燬賊巢,使匪徒無頓身之地。
現在南北兩路,可互壯聲援,併力搜洗。
首逆林爽文,前據臺灣稟報訪聞被打傷,早陰褫其魄;而王芬係助惡大憝,又經義民人等割獻首級;其餘逆夥定可不殲除
再臣前委署理臺灣府廳及各縣員缺,因印信尚無下落,飭將府經縣印信關防暫行給用
今據孫景燧家人呈繳臺灣府印信一顆、俞峻家人呈繳彰化縣印信一顆,又鹿仔港巡檢馮啟宗之子呈繳鹿仔港巡檢
一顆,俱經驗明封固,交臺灣道收貯;隨飭知該道分給各署員備用,將借給內地印信關防繳回。
查追理番諸羅鳳山各廳縣被失關防印信武職關防,務獲。
奏入。
  上命軍機大臣傳諭李侍堯常青黃仕簡、任承恩曰:本日常青奏,接據陸路提督咨報賊情形一摺,皆係任承恩業經奏聞之事,何用六百里加緊徒勞驛站
林爽文係此案首犯,必須生擒解京,盡法懲治方足申國法,而快人心。
據稱該鎮訪聞林爽文被打傷之語,畢竟有何確據
大里杙等處,即係賊人巢穴林爽文又逃往何處
若因林爽文有被打傷之語,將弁不能首犯生擒,或又捏報傷身死,希圖將就完結,致首逆重犯倖逃顯戮;設將來又有林爽文復出非獨黃仕簡、任承恩無可寬,即常青亦恐不能當此重戾
王芬一犯,據義民等將首級呈繳,亦恐不足深信,昨有旨著常青確查覆奏
若此時未經驗明確據將來他處又有王芬其人,一經發覺,惟常青等是問。
  同日孫士毅奏言上年十二月接准閩省咨文,挑備戰兵,以資策應
臣才庸識淺,不知輕重緩急,惑於漳、潮接壤民情疑恐,親赴彈壓,茲自知錯謬不禁慚悚交集
現在,已於正月二十一日起,先將督標官兵陸續撤回歸伍;其先赴閩省之水師一千名,昨接閩、浙督臣知會現在暫駐漳州,用資彈壓;其駐劄黃罔等處水陸兵丁,現與署提臣彭承堯商酌,俟再得閩省勦賊確信,亦即分起撤回
惟粵省惠、潮民人天地會
,諒復不少;此種匪會,非別項邪教止圖誆騙錢財可比必須徹底查辦,淨絕根株。
臬司姚棻現已行調來潮專司督緝。
署提臣彭承堯仍暫駐潮州督率料理
臣即於正月二十六日起程回省。
奏入。
  上命軍機大臣傳諭孫士毅曰:前因孫士毅接准閩省咨文立即調發弁兵親赴潮州不過見其遇事急公,而不權事理之輕重緩急且恐粵東內地民人心懷疑惑是以降旨飭諭。
現在黃仕簡、任承恩齊抵臺灣分路進勦賊匪四散逃竄,各莊生義民擒獻賊目賊夥,並割取賊渠王芬首級呈繳,大兵會勦,餘黨自可即日蕩平
此時大局已定孫士毅又當親往稽查彈壓;況惠、潮民人天會匪會者不少,其從外竄逃入境內地勾引入會之人,均應逐一搜捕,不留餘孽
孫士毅往來督緝,豈不總兵彭承堯道府更為有益
乃該督率行回省,全不知事體緩急因時制宜何以拘泥錯謬若此
著傳申飭
該督接奉此旨,即仍前潮州一帶督率辦理
  十六日(甲寅),上命軍機大臣傳諭李侍堯曰:前據常青奏黃仕簡帶兵登舟開駕以後,屢被風信阻回,朕當即次日清晨齋心默禱,叩天虔告,以祈神佑
嗣據該提督節次奏報風水順利,所帶官兵船隻二月初三初六等日先後俱抵臺灣,剋期進勦
可見誠敬感孚,聿昭靈應,朕欣慰之餘,益生寅凜。
李侍堯即親詣天后宮,虔申報謝,以答神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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