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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襄公选集三 (自动笺注)
張文襄公選集
   致天津李中堂(光緒二十年六月初六日亥刻)
  前由南洋轉來尊電,東事已悉。
近日情形如何
祈示!
語。
公元1894年
   致臺北邵撫台、唐藩台(光緒二十年六月初八日未刻)
  支電悉。
此間窘陋大甚不便詳言
弟在廣東創設槍彈局、製彈局製彈六種,內有毛瑟每日可出彈二萬;數年來積儲不少
何不向粵謀之?
或購、或借,當可行
上海信義洋行毛瑟四千枝,只有彈八萬。
此外,地亞士亦有毛瑟數千,曾見其樣。
聞其槍尚在外洋,應如何詢購?
裁酌
庚。
   致臺北藩台(光緒二十年六月初八日未刻)
  支電悉。
懸念之甚。
來電「俄」艦是否「倭」字之誤
俄甚持重,必不遽與我,我亦必不輕與俄絕,臺但防倭耳。
此間械輪均極陋,內地新勇到臺亦無用;南洋及粵軍械及船不少當可商借,請酌之。
尊處槍彈每日總可出一萬數千,近年隨時製造否?
此時運軍械,官船商船均可,倭不敢阻。
鄙人處此陋區,力不能助,愧歉萬分
鑒原
轉達筱帥。
庚。
     唐藩司來電(六月初九日申刻到)
    兩電謹悉
「倭」誤作「俄」,其艦未見來。
南洋一兵輪、一運船,槍與彈極力借購於滬市、滬局,差敷衍
臺局彈機加倍造,日一萬有奇
內地勇及土勇四十營,一月可齊;合舊營雖尚單,布置粗備。
勞公藎慮,惶感交深。
崧叩。
   致上海竹君(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三日午刻)
  速信義購十五生臺五、六尊,連彈藥,係臺所用,稍舊者亦可,以速為妙;毛瑟槍五千枝,每枝彈二百,舊者亦可。
速復!
滬上北洋臺灣情形隨時電稟並函稟。
江。
   致臺北藩台(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巳刻)
  東電悉。
布置密速,佩慰
三十萬購械,並不為多;惟增五十營餉仍可支,此則尤佩藎籌矣。
臺防總須作一年計就地籌捐尚易否?
臺防喫重者幾處?
向來仰給臺米,此時禁米確能困彼否?
劉淵亭到臺否?
若干人?
祈示!
沃。
     唐藩司來電(八月初二日丑刻到)
    放手增五十餘營,合舊有約八十餘營。
械用三十萬兩左右,將運齊,布置尚密。
惟籌澎未滿意然已眾議為之,敵至差可拒。
封口,餉可支;封口則難,非借債不可
豫籌,未辦。
景崧叩。
東。
     又(八月初四日亥刻到)
    臺不封口就地籌財,九箇月、十箇月可支。
為封口慮,請借洋債百五十萬,批未回;能借華債更好。
幸因鐵路留海防捐約收百萬為止,已得四十萬,購械賴此。
喫重為基、滬、安、旗四大口,最要澎湖
澎、基能保,敵無停泊多輪處,不能困我。
惟澎孤懸,易斷接濟
澎失不獨為臺害,南洋各省俱不安
以敵有巢穴,出而擾我沿海甚便;即不得手,有澎可歸
我無兵輪坐視盤踞
嘗謂敵必爭澎,而聞者不信
不盡由己,布置終未滿意
基隆口門寬深,易進輪,亦難守。
幸由基至省六十里,有山險可扼。
此外港汊多,均宜防,八十營尚非甚密。
惟臺、水旱雷粗備,較昔防法差有把握
倭不仰臺米,臺北米少,尚需外購。
淵亭只新募兩營本日由汕起程,筱帥電奏請逕赴臺南
景崧叩。
支。
   致臺北藩台(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六日巳刻)
  現與洋行密商外洋現有奧國五響立夏快槍六千枝,每枝二十二兩;無煙彈子三百萬,每千顆五十四兩、皮件二兩八錢
共銀三十一萬八百兩。
七日內,現有便船,即可搭密運;限兩箇月到滬,可省水腳價,係一定付現銀,不提兵險。
俱有他處合同成式,特奉達
此項槍極精而價太貴,時勢使然
尊處如需用,似可酌購二、三千枝,望速與筱帥籌商
洋行名,此時未便宣露;如尊處願辦,當再詳電,請尊處電派妥員與之議合同等事也。
務望秘密速復!
語。
     唐藩司來電(八月初七日未刻到)
    電示呈商筱帥,謂械誠好,惜價貴難購,鈞意良可感云。
景崧叩。
陽。
   致臺北藩台(光緒二十年八月十四日午刻)
  營多不如械精,減五營即歲省十八萬矣。
有十響快槍一千枝、快十數尊,一營便當十營用矣。
尊處新購各械係急就章,恐未能一律精美
閣下尚須上等快、快槍鄙人當為設法密購;即示復!
前電所言滬價太貴,現又訪得貨精而價稍廉者。
鹽。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三十八「電牘十七」。)
   致天津李中堂(光緒二十年十月十七日申刻)
  傳聞法國調停,倭索臺灣並費千萬等語,不知確否?
竊謂臺灣不可棄,從此為倭傅翼,北自遼、南至,永無安枕;且中國水師運船終年受其挾制何以再圖自強
臺灣每年出產二百萬,所失更不可數計不如不爭高麗,倭亦不能獨吞也。
前聞公於七月有請令英以兵力脅和之議,中旨駁飭
竊謂此策最善何以未准?
不知係如何辦法
此時何不以此策力陳,當可邀准
鄙意與其失地賠費求和於倭,不如設法乞援於英、俄,餌以商務利益
似可探詢英、俄所欲,如尚在情理,即可許之;英、俄當可為我用。
英、俄兵輪北洋者各十餘艘,止須令其各電其國兵輪駛赴旅順半日可到,阻倭進攻
二國兵輪一到旅順之圍立解。
不聽,則英、俄助我戰,我必勝倭;若聽,則為英、俄所脅,可不失地、不賠費而和矣。
英、俄本強我,雖喫虧於英、俄而不屈於倭,中國大局無礙兵威亦尚未盡損,猶可再圖自強雪恥之策;似與古語遠交近攻」之義相合
總之,與倭和而能不索地最妥。
必索地,則無論他事中國如何喫虧,總勝於棄臺灣與倭矣。
此想公早已籌及,必有妥法。
聞信焦急,姑一奉詢;祈示復!
洽。
     李中堂來電(十月十八日戍刻到)
    署請各國調處明言聽韓自主,酌賠兵費;而倭猶未饜。
赫德謂欲索臺灣、減兵費,法尚未出此議。
前商令英船偪橫濱,英以局外例謝之;俄意亦同。
旅尚固守,宋軍已由熊嶽復州,但兵單敵眾。
鴻。
嘯。
               (--見「全集」卷一百三十九「電牘十八」。)
   到兩江署任謝恩摺(光緒二十年十月二十日)
  竊臣在湖廣總督任內奉旨陛見
正在束裝起程間,於十月初五日總理衙門電旨:『本日奉旨:「兩江總督,著張之洞署理;迅赴署任毋庸來京」』等因欽此
當於本月初八日起程奏報在案
十一日,行抵江甯省城;准兩江督臣劉坤一咨:『初八日奉旨:「江甯將軍,著張之洞兼署
欽此」』。
茲於十月十六日,准劉坤一委署江甯府知府光照、署督標中軍副將劉青煦將兩江總督辦理通商事務欽差大臣兩淮鹽政並江甯將軍關防印信王命旗牌文卷等件齎送前來當即恭設香案望闕叩頭謝恩祗領任事
  伏念性愚不足經世、才鈍無以匡時;屬以海寇方張戎機為要,無陶侃勤王之略、有魏牟望闕之誠。
甫奉綸音,已戒期北發;旋移符節,遂銜命東來
兩江形勝之要區,南洋交涉重任
地廣元氣未復,當思培養之方;官多而吏治易淆,貴
澄清之術:事非旦夕之可致。
今且江、海之兼防,應變為先,如臣何補
惟有征繕以固疆圉轉輸以濟援師。
轄市船,則務聯中外之交;綰軍符,則願作旗民之氣。
十年戀主,每回首趨朝一日在官,誓盡心所事
隨事三省撫臣江甯京口副都統和衷籌辦不敢移涉因循,以冀仰酬高厚鴻慈於萬一。
    硃批:『知道了。
欽此』。
                (--見「全集」卷三十六「奏議三十六」。)
   致上海上海道道台吳淞曹統領江陰張統領鎮江陳統領(光緒二十年十一月初六日子刻)
  總署初五日來電,『本日奉旨:「聞倭人攻陷旅順後,其第三隊兵已乘輪南行,尚未知其所向。
現在北洋海口將凍,恐其擾及南洋
張著之洞嚴飭吳淞各口加意防守;並分電閩、浙、臺灣各督、撫,一律嚴防,勿稍鬆勁
欽此」』。
務即細心確探,督飭營哨知會兵輪認真嚴防
臺彈藥槍械,皆須檢點整備
夜間尤須加意
切切
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年十一月十九日辰刻)
  劉鎮永福在臺得力否?
現帶幾營?
有舊部否?
如無大益,擬調來上海,帶勇。
南洋戒嚴,滬局危險,新營難恃,滬上向多粵人,或作工者、或服役者,人皆勇悍善鬥,擬招兩、三千人,惜無人統之,必需粵將。
滬上粵人甚贊劉,其性情長短久已知,不過取其虛聲號召粵人耳。
可否令其來江?
統此數營,當能約束,於江南防務有益
承允許,速示復;即當電奏。
尊意以為在臺大用則不必渠來,帶臺數營亦可,不帶亦可。
候示復!
嘯。
     唐撫台來電(十一月十九日亥刻到)
    劉在臺,亦用其虛聲耳。
公調往,可行
惟峴帥亦有調意,昨在德州來電,尚道及。
劉派弁赴粵甫募成四營,往接未到。
舊有兩營,僅吳鳳典二百餘人舊部,擬屬帶三營赴滬、三營留臺
因臺招勇甚難,劉營去必須另募,以免空虛
已電詢劉,再復。
崧。
效。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午刻)
  承允淵亭來,感甚。
惟新募粵勇四營來滬,於臺防有礙否?
若臺防缺營,僕心亦不安也
南琛此時確在何處
聞甚不得力,藉修規避;望以實告。
號。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電牘十九」。)
   致臺北唐撫台劉鎮永福(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八日未刻)
  臺灣防務緊要,奏調劉鎮來江,未易措辭可作罷論
庚。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一「電牘二十」。)
   致總署(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卯刻)
  江南奉調北上諸軍共五十餘營,皆江南供餉
本省前後節次新募共六十餘營,北軍新增各費出餉章外者甚多轉運費亦鉅。
本省防軍向係十關餉,今因戒嚴,俱發足餉;臺手,又酌加。
購辦軍械,動須巨款
北軍每月約需二十餘萬、本省每月約需二十餘萬,合計月需五十萬。
江甯屬捐借毫無眉目蘇州借款尚有、捐款甚難;目前防務喫緊不敢惜費誤事,捐借各法必須緩辦。
此時先須固結民心,若涉急擾,亦非所宜
司道各局焦急艱難,僉謂一時實難籌巨款惟有暫借洋款一法,方能應急
臺灣唐署撫復多次函電切懇代借,極為迫切
洋款七、八月間甚易,數月來北路軍事日急洋款頓起刁難
一、須論鎊。
一、須多借,總須數在一百五十萬鎊以外
一、利息須七釐以上至八釐。
一、須給行用,或扣五釐、或扣九釐,且多不願借。
上海道劉麒祥臺灣轉運臬司聶緝槻疊次面稟、電稟,均大率相同
現飭委員洋行籌議得一辦法:德國伏爾鏗船廠、克虜伯廠,均係極大富商,中國購船,向係該兩廠;若我肯
巨款購該兩廠船,兩廠即可代借。
彼亦知中國款絀,願墊款代辦船,給息六釐,勻分二十年還清
假如我肯訂銀六百萬兩之船,兩廠即可代借銀六百萬兩,再多亦可;利息亦六釐,亦勻分二十年還;就提銀之日分起利逐年利隨本減,但均須論鎊。
計船墊款現銀借款兩項,共約合一百七十萬鎊以內行用借款五釐,亦分二十年攤交,並不現扣,購船款無行用。
船允於一年造成其中船較小者只數月。
竊思此法於中國無所損,蓋南洋必須外海水師一枝專用新式快船、快;此事雖十分支絀,亦須籌辦萬無游移
現款難籌,該兩廠既肯墊辦,又代借款,專就船款核計每年止還數十萬。
但六百萬金之船,尚不能一枝不敷尚多;以後籌定續添若干,皆可令其墊辦
軍餉所用不至六百萬,有餘者即全撥為添購船之用,毫無虛糜
借款之數,江南擬借四百萬兩、臺灣擬借二百萬兩,俟鎊價核明,再商辦
臺灣之款,唐署撫電稱:『臺借臺還,願立案據。
但以臺灣孤危洋行不肯借,故託江南代辦附借』等語。
江南之款,半為奉調北軍用、半為本省用;且長江關繫省門戶,江南借款似宜由沿江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別等差歸還
南洋水師,可兼顧浙江;船款,似應並令浙江一同攤認,應由戶部從容酌量分派
目前既有洋款,則戰事不致因缺餉而掣肘,捐借亦不致以急蹙而擾民
若俟軍事稍定,尚可從容設法籌捐、籌借徐圖抵補
此時洋款甚難,若再遲緩,恐以後借更難、息更重矣。
此事日來始有
眉目外洋周折尚多,難免小有參差
謹先擬辦大略電奏,如蒙俞允,再與該行詳議確數辦法奏陳奉旨後方為定議,合併聲明
唐署撫屢電囑會銜電奏,謹合上陳
請代奏!
張之洞奎俊唐景崧同肅。
嘯。
                 (--見「全集」卷七十六「電奏四」。)
   致戶部(光緒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酉刻)
  敬電祗悉。
貴部以德商與倫敦無涉,准其商借至感
垂詢將來可否鹽課、釐金歸還
不由關稅等因
竊查洋行借款,向皆海關出票。
一取關稅數多,一為有稅務可信,一為簡便歸一
若由鹽課、釐金歸還,似仍須海關出票、部中及各省立案,由藩司運司撥交海關代還,庶無窒礙:一也。
兩江所轄海關四處收數較旺,攤還較易。
除去海關,專指鹽、釐勻撥實難。
若將借數減少,兼令沿江各省上及四川一同攤認,或可勉籌:二也。
北軍餉械運費甚鉅,還款不由關稅江南不敢多借。
貽誤餉需,實不能當此重咎
擬請將部借五百萬鎊之內,撥出三百萬兩撥歸江南,向該行提用,專款存儲,專供北軍之需。
應用若干
中有案可循,絲毫不能多費。
或即由東征總糧臺經理,亦省周折
江南本省水陸防營餉械、臺等款,由江南另行商借籌議如何還法,由部核定為數較少,眉目亦清:三也。
臺灣所需既有貴部借款,應請由部撥
給最便,斷無江南代借:四也。
洞前奏飭上海道購械約一百萬兩,雖奉部撥預解四關稅釐,然皆各有撥款,解者寥寥無從催收。
到任後,為沿海沿江地段太闊,陸太少、槍亦不敷,又訂購數起,價亦在百萬左右
兩次合計,約二百萬,皆上海道期票
至今捐借艱難,款尚無著。
前電奏言江南擬借四百萬,漏未計及此項。
以上軍械大約將來南北所用各半有數可稽。
如此軍款歸部借之款撥給江南擬借三百萬,方可支持目前:五也。
至船之款,因伏爾鏗、克虜伯兩廠必須購物,方肯代借,息亦較輕;且船係要需,價又緩付,故合併議之。
現接德國許星使電,德國銀行可借,息七釐,九六扣,囑在滬議等語;但未言年限及銀數多少
一面德華銀行專議江南本省借款,不涉造船,為數較輕;一面另與伏、克兩廠議。
何處妥善,再當籌酌電請部示:六也。
現已飭上海洋行金陵詳議,惟以上六條,一、關出票,他項還;二、各省攤認;三、北軍部撥,江南專為本省借;四、臺灣款,江南不代借;五、購械款,須增入核計;六、他洋行七釐。
比較酌辦,應請貴部籌度
是否可行
迅賜分晰電示,以便洋行相機商辦
洋商情形朝夕變遷,餉需將匱,萬分緊急;務望早示範圍,方可遵循趕辦,俾免貽誤事機不勝翹禱急切之至。
有。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一「電牘二十」。)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初十日戌刻)
  總署來電:『轉臺撫,奉旨:「有人奏:倭人全師而出,國內空虛
若以水師搗入其境,或游弋其各島,使彼有內顧之憂,而我得抽薪之計等語。
張之洞唐景崧會商辦法具奏
欽此」。
青』等因
謹照轉,請示復!
蒸。
     唐撫台來電(正月十二日巳刻到)
    恭閱電旨,此計須有堅兵輪多隻,方敢入人國。
現無此力,亦無此從容時候
大局危甚,非南洋出奇計,莫救北急。
必不得已惟有雜湊兵輪前往虛驚相機進退所望彼師回顧北路進兵耳。
峴帥云:『江南兵輪四、魚雷船四,皆可出洋;雖不甚堅,究係兵輪』。
不知可全調出否?
聞公在粵造雷船十一隻,可調用否?
此外,擬購鐵殼商輪改作兵輪,亦佳;工價約百萬兩,購位約百萬兩,購粵中船為轉運約數萬兩,招萬人給重餉,大概統需三百萬兩左右方可舉動,至速須四箇月方可成行
江南兵輪可調出、戶部能撥三百萬兩,似不妨做。
但統將甚難,有志者無才、有才者無志。
此間有人告奮勇,已赴倭偵探昨來信云:『長崎無備,現往察神戶、橫濱』。
其人未辦大事,終不敢深信
公意中有人否?
此事非策
萬全不能舉。
崧意如此公意如何
祈示!
崧。
真。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二「電牘二十一」。)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丑刻)
  事機日緊,用繁餉竭,捐借極難。
江蘇擬借洋款一百萬鎊,約合銀七百萬兩,供北上諸軍及本省海防糧餉軍火轉運各費。
戶部電,不令關稅還,只可勉籌維,由鹽課、釐金認還,或有他項籌捐之款,亦可湊補;但必須海關出票、戶部立案,由藩司運司按期撥還。
此款為北軍用者不止一半將來戶部核明,如係北軍用者,酌派沿江各省攤還;除江蘇省首先多攤外,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五省亦酌分等差協攤。
江蘇用者,江蘇自還;惟以後京餉照舊解足外,協餉應請酌減
現有英商熾大洋行來借款息六釐,九八扣,不另取行用輕省殊多。
戶部電,與赫德借款有礙,故與德華銀行議借。
先議七釐息,九六扣,以外無行用;現與議六釐息,其扣數須照赫德辦法,分二十年還,利隨本減。
惟據英商熾大言,該行有現成鉅款,無論多少無須招服,與赫德借款無礙等語。
查熾大較赫德少扣九釐,計每百萬鎊合銀五十餘萬兩,如部借三百萬鎊,可省一百六、七十萬兩。
既云與赫款無礙,自宜擇善而從以免耗費
江蘇借款,擬先與熾大議,並由總署戶部詢之赫德,如赫德以為不便,即
德華定議。
借款之數,較上年十二月嘯電增多者,因前電漏未將外洋槍核計
再,戶部不准關稅還,未便臺灣借;合併聲明
仰懇敕下戶部總署迅即核議電復,以濟眉急,而維大局不勝翹切待命之至。
請代奏。
真。
                 (--見「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十七日子刻)
  真電悉。
此時攻襲倭境或游弋海面,非有鐵艦快船不可
南洋木質四輪不足敵人一雷一。
且向來各輪弁勇皆甚庸劣一時猝難全換練熟;即遣出洋,亦不能戰,不過海上逗留,藏避無從考查
至訂造雷艇,尚未竣工,來華尚須數月;粵艇甚小,不能出洋
此時欲為遠圖惟有請旨籌借巨款,購外洋快船,募洋弁率之;並購行速運船,選中國健將勁卒乘之,隨往彼境,相機攻襲,方能有益。
快船須購現成者,或可覓兩、三艘;雷船趕造,六箇月可成四、五隻,不能甚速,無可如何
彼時戰事不能了;三年之艾,終收其益。
雜湊之輪,萬無用也。
北洋已購快船十號,不知何時來華?
如能早來通力合作,則此舉較易。
但恐北洋雖有船,亦不令遠出耳。
尊意如何
祈示復!
銑。
    唐撫台來電(正月十九日亥刻到)
    銑電悉。
南艦既不可用,雜湊無憑藉;且亦需款、需時,目前辦不到
公言萬萬無用,尤為至理
今之軍情,即病在雜湊終於糜費而鮮濟。
欲有遠圖,誠非請巨款不可;請公挈賤名復奏。
巨款何籌措?
仰屋興嗟百事莫舉。
僅恃烏合之陸勇、舊鈍之手槍無准之雷、心志不齊之統將,何以強寇
人謀不臧,亦財力不濟之故,而事不可為矣。
北路大緊,計必犯闕,上不肯遷,固是正理;但寇果偪都下,將奈何
屆時一切俯就,恐三年之艾,無從收益
遷幸之舉,似不可遲。
明知此事萬難,而不為脅制,始可力圖恢復
前日電奏,冒昧請遷,公以為然否
崧。
效。
   致萊州李撫台、丁鎮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三日子刻)
  煙臺已危,若我能軍煙臺之賊,彼攻關天津之力自分、勢自緩。
擬調劉永福赴東助勦,劉在臺鬱鬱不得志,與唐薇卿有意見,極願內渡;惟不知公意以劉為然否?
丁衡三鎮軍願與劉共事否?
奉詢如願劉來,當再商唐。
漾。
     李撫台來電(正月二十五日辰刻到)
    漾電敬悉。
援兵到齊,必圖力攻;設榆關有警,亦可以分賊兵勢。
劉永福
來,甚願。
第聞與丁有嫌,昨電商丁,尚未得覆,似應以丁為重也。
劉道稟:倭派兵艦送丁、戴等柩於山巠峒島,派馬隊送島艦勇四、五千於煙,情叵測,而劉道頗信無他;已電守將嚴軍以待。
舊屬李秉衡謹肅
敬。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卯刻)
  畿防緊急劉永福在臺大用,似可遣之入
題目大勝於調江南當可允准
尊意若何
祈妥酌,速示復!
漾一。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卯刻)
  江南所訂之雷艇,查明不能出洋
洋商言:外洋有兩快船、一大雷船,又有數雷船可趕造,可購;已電奏請巨款速購,約一千數百萬。
奉旨准,但戶部甚緊,意總不願外省多費,恐不准關稅還,又不令他省代還,則仍難辦矣。
且購到,亦須四、五箇月。
署令漢納根訂購鐵艦一、快船一,旨准撥歸南洋調遣;亦不知何時來華?
尚須詢總署
目前作為五箇月後有兵船數號籌計之,但須另有運船載兵。
運船行駛迅速,方能隨兵艦同行
聞臺輪「駕時」、「斯美」頗快,可作運船否?
並須再買外洋較快之公司商輪兩、三號,隨兵艦出洋,或攻襲、或游弋臨時相機辦理
尊意以為何如
祈即示復!
惟師出數千里外,殊難稽查必得忠勇之將統率,方免避匿、捏報諸弊。
公意中有無其人?
或用華將、或用洋員,統希示復!
至彼國海陸道路情形,何島可攻?
宜由何路進?
往返幾日?
並望密示!
來電言:有人告奮勇此時有志已不易得,望將銜名開示以便酌擬電奏,將詞意商妥再發。
盼復!
效、馬兩電均悉。
漾二。
     唐撫台來電(正月二十六日辰刻到)
    旨准借巨款,恐戶部諸多不肯,固是為難,然猶第二著
第一著須有借主,不知公覓得否?
告奮勇者,兩淮試用鹽運判浙人程承濂,已令出洋偵探
其人未經大事,恐不能馭兵,備軍中材料則可;似不必入告
「駕」、「斯」甚快,可為運船
崧。
徑。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辰刻)
  徑電悉。
劉永福即令其帶六營內渡,請派輪送滬或鎮江,尤佳。
其餉當由江南供,為勤王不能不如此
江南粵軍不便分撥,如劉必須添營,可令該鎮先北行,令其遣人回粵續招,隨後陸續北上不能久候也。
但粵勇人多,該鎮自揣彈壓否?
詢明劉後,速復!
會銜電奏。
宥。
     唐撫台來電(正月二十八日寅刻到)
    劉鎮覆電,尚肯北上,無請增營之說。
惟昨、今兩日接各路電,皆據廈、滬領事、稅司之言,謂有六、七倭輪在澎湖
澎電早斷,往修未通;不知虛實
請俟澎電通後,如警報屬虛,劉鎮可行
蓋劉營拔去,須設法填防;有警,則辦不及
祈稍從緩奏?
崧。
沁。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申刻)
  洋報皆言倭六輪窺澎湖;臺防喫重懸系之甚。
各臺手,想已練熟
部撥尊處百萬兩,賴道已在滬提到否?
江南借一百萬鎊,今日甫立合同
部電:匯豐款恐難速交,囑令在江南借款內先撥一百萬兩與臺灣自當照撥,擬交匯豐匯。
合同一月內提銀,恐到尚早;如何支持
豔。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二「電牘二十一」。)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三日寅刻)
  匯豐百萬已提到否?
部款難得,如匯豐提到,先可應急
如臺再有急需敝處必代籌借,事甚活便
借款所難者部准,非難借。
今此例已開,以後尊處要需鄙人皆能
設法應付請勿慮。
至購輪,萬不必動此款;俟敝處將可買各輪數目價值查確後,當奏請專款
豈專恃此百萬為大舉之資,且百萬斷不能兩小輪也。
以後敝處臺灣籌有借款必須買快,至要;非此不能制勝
尊處自買、敝處代買,皆可。
總之,購輪斷不必動臺款;所仰望於公者,在籌選將弁兵勇探道路、察敵情諸事,即深感佩矣。
公如訪有可購之輪,祈速詳示!
沃。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三日酉刻)
  久聞倭人有索臺灣之說,不知確否?
此地逼近閩、浙,若為倭有,沿海永遠不能安枕;且其地可富、可強,萬分可惜
開議在即,似宜速將此情瀝陳朝廷,自不肯輕棄。
公身處臺灣深悉其中利害;若尊處電奏,當可動聽
請速裁酌
江。
     唐撫台來電(二月初五日戌刻到)
    我雖屢敗,寇力有限,我能堅持,當有轉機
竊維朝廷豈肯棄臺?
所慮者,寇逼都下宮闕震驚屆時諸款俯從,其索臺自是一款,欲不棄不得矣。
北路軍情再緊,乘輿遷幸,似不可遲;必兩聖得所安居而後諸臣可徐籌恢復
明知遷事萬難,但恐事急仍出於此,似亦無庸諱言
崧曾電奏及之,未必見納。
愚見主戰
戰敗復戰,彼無奈我何
先求兩聖無驚,方不至倉皇議款
內間亦迫出於戰,而時時冀和;戰既不力、和又不成、遷且不肯,寇竟北犯,不堪設想,臺乃危矣
鈞見何如
崧。
歌。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三「電牘二十二」。)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亥刻)
  傳聞倭有索臺灣之說,或云借臺灣開十年等語;未知確否?
即使倭真有此意,朝廷權衡至當,知亦必斷然不允
臺灣關緊要,偪近閩、浙;若為敵踞,南洋永遠事事掣肘
且雖在海外,實為精華地廣物蕃,公家進款每年二百餘萬,商民所數十於此;未開之利,更不待言。
去臘洞託寓美國道員容閎借洋款,容復電云:『若肯以臺灣作押,可借美國銀元十萬萬元』等語。
查美銀元合中國銀一兩餘,十萬萬元是值銀一千餘兆。
上海律師丹文來言:『若中國需銀,可以臺灣押與英人,可借鉅款』等語。
洞以其語不得體當即峻詞斥之。
即此兩說可見外洋國豔重視臺灣之至。
既知洋情如此不敢不以上陳
再,近日有數游弋澎湖,顯係意臺灣,甚屬孤危可慮
竊謂此時正可就外洋豔羨之意,另設一權救急之法,似可與英公使外部商之,即向英借款二、三千萬,以臺灣作保臺灣既以借款,英必不肯倭人盜踞,英自
必以兵輪保衛臺灣,臺防可紓。
借款還清,英自無從覬覦臺灣;其權在我。
如照辦法,英尚不肯為我臺灣,則更有一策:除借巨款外,並許英臺灣開一、二十年。
此乃於國家大益之事,必肯保臺灣矣。
臺灣內山瘴毒深邃歷年開闢無效,是中國人斷然不能深入若英人代開山通道廓清瘴癘,暢開地產,彼雖獲目前之利,至年限滿以後,我坐享其利矣。
我有巨款,即可速購各小國現成兵輪,於戰事必有大益;而既許英以利,則保臺必所樂從
中、英之交既深,即可與外部密商遇事從中暗助。
總之英遠倭近、緩倭急,強鄰尚存大體,倭乃兇盜毫無天理;古人所謂遠交近攻」,此理確然不易
外間耳食之人,恐誤以為臺灣押與英國橫生訾議
不知歷年洋款,皆寫海關作保,我借款已清,英國何嘗有據我海關而收稅之事乎?
大局十分緊急,謹陳管見上備采擇不勝惶悚
是否可行
伏候聖裁
請代奏!
豪二。
(另致天津李中堂,加「總署電,錄呈一覽八字,餘同)。
                  (--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五日寅刻)
  倭謂張、邵無全權,國書有「請旨字樣,故不與議。
現聞李傅相為全權大臣,赴旅順與倭會議初三日出都。
謠傳有倭索臺灣之說,故昨電請瀝陳利害以為先事
籌之計,並未聞朝廷有棄臺之說也。
開議未知何日
支。
     唐撫台來電(二月初六日戌刻到)
    本日撮鈞示大致,電奏曰:『臺灣偪近閩、粵、江、浙,為南洋第一要害
然我控之為要,敵據之為害
欲固南洋必先保臺;臺若不保,南洋永遠不能安枕
治臺者倘稍假便宜、略寬文法不惜資本濬利源,實屬可富、可強之地;外人所以垂涎也。
近日海外紛傳倭必攻臺;又聞將開和議,倭必索臺。
明知謠傳無據朝廷亦斷不輕許;無如臺民驚憤浮議譁然深恐視臺如漢之視珠崖者。
百端諭解,莫釋群疑。
微臣職在守土,倭如攻臺,戰事死生以之。
倭如索臺,和款非能與議,而一島關南全局惟有瀝陳利害上備先事運籌、下慰愚民懷感
冒昧以陳』等語。
謹聞。
崧。
魚。
   致京李中堂(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七日申刻)
  聞台駕旅順議約何以現又須赴倭,究因何故
倭所索條款,得聞其大概否?
可密示否?
兵目前注何處
傳聞國公使有出京之說,確否?
均祈明示
至禱
陽。
     李中堂來電(二月初九日子刻到)
    陽電悉。
馬關會議內意允從索賠款、讓地,其大者
倭兵往何處,無確信
各使無出京之說。
鴻。
     汪委員來電(二月初九日申刻到)
    倭要割地上意勿許。
初六太后召相,議以遼東臺灣予之;如不肯,則兩處均予。
事甚秘。
今日請訓,明出京,十一可到津,乘「公義」、「禮裕」兩船逕赴廣島
喬年稟。
庚。
   致李中堂(通州一帶探投。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九日卯刻)
  齊電悉。
讓地係指何處
賠款若干
可密示否?
蒸兩電言借助英國事,有可商否?
務祈示復!
佳。
     李中堂來電(二月十一日亥刻到)
    賠款若干、讓地指何處,均須會議時方知;臺灣不准抵換
借助英,以局外謝;難成。
鴻。
真。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初十日子刻)
  前奉電旨,令會商搗巢截寇之計。
現查外洋有可購兵船三、四艘,三箇月可到;漢納根買定鐵甲快艦共二艘,想不過二月可到。
惟行皆不能甚速,船又少,恐遇敵無益
惟有造極魚雷船十艘或八艘,船不甚大而極快,一點可行二十八英里;以「駕時」、「斯美」兩輪運兵船,載兵兩千人隨之,再購一極速之船運煤,探明倭境海口情形乘虛攻襲登岸擾之,敵輪回援,則移攻他處海面遇敵船少,則攻;大隊,則駛避。
行速,敵不能追;惟收口止有虎門、閩省及吳淞三處
煤難多載,在海不能多日
造此船,分廠趕造至速須五箇月、來華須兩月,共七箇月,太緩奈何
出洋將領兵勇難得臺灣可募若干人?
何處勇?
粵勇當可千餘人
大意伺隙攻擾為主,使敵不能盡撤水陸防軍并力中國,並截其餉械、運兵之船;似只能如此
登岸深入敵境,攻其國都、據其城邑持久之計,似乎不易
處所求人才,其志如何
擬辦何處
將與兵易募否?
嚮導已得否?
「時」、「美」兩輪一點鐘行若干英里
均速示復!
以便籌酌會奏。
佳。
     唐撫台來電(二月十一日子刻到)
    佳電敬悉。
頃有粵西人楊兆年來臺,據云粵辦法防,伊依彭剛直廣安水軍千人精悍習槍可用。
其黨現有八成,願率東行用民前往
龍州關外游勇數千
,亦願來臺,並願東行
欽州馬頭山頭目數人,願率黨數千來臺。
此等非不可用,崧能馭之;但只能偏鋒首先闖入,必須兵輪正兵以濟其後
否則,斷不能成事
計頭、二隊用民船潛往,三隊須用兵輪
惟統輪者難其人,臺僻無從訪覓非公大力不得矣。
楊兆年不識,云曾謁公,尚記憶否?
以上所云各勇,曾見洋戰;精選數千,較勝新募。
擬乞公撥三十萬,養此數千備用;即不東行,衛臺與江或援北,均可。
祈示!
臺有存槍而不精,若開募軍械尚宜設法
「斯」、「駕」一點鐘約行五華里
崧。
蒸。
   致倫敦龔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卯刻)
  昨因臺灣孤危,擬向英借鉅款,以臺作押,冀英保臺;若仍不允,或更許以在臺開一、二十年。
由電奏陳
本日奉電旨:『臺灣作押借款藉資保衛一節有無確實辦法,著詳細電復等因欽此
臺灣逼近香港,處東方海面之中,控制南北;倭若踞臺,非英之利。
惟英擬於局外之說,未便干預耳。
若已作押,則保衛有詞,必肯出力;況英人重利垂涎臺灣已久,許以開,正遂其私。
善為說辭,當能就範
既已奉旨詳詢內意以為可行;切懇與外部密商,將臺灣押與英國之說能行否?
如肯,意欲押銀若干
大約擬借數千萬,或並許在臺開。
但須約定英必保臺方可。
然此僅為一臺計,
關繫尚小;如再能與商以兵威脅和,令倭人罷兵不索割地不索重費,則中國全局受益,即許以他項利益,或徑詢英另有何欲?
內地開、興商務、開鐵路諸事
總之,於根本無傷、於大局無礙者,似皆可商。
此時聖上焦勞京畿危迫,舉朝無措;若能結強援以固大局,公之功不細矣。
倘商有端倪,即當電奏以慰宸廑
切盼速復!
真。
     龔欽差來電(二月二十六日子刻到)
    押臺事,已密商英,以窒礙甚多卻之;並云:如各公司肯辦,英可不阻云。
瑗。
敬。
   致俄京許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辰刻)
  昨因臺灣孤危,擬向英借鉅款,以臺作押,冀英保臺;若仍不允,或更許以在臺開一、二十年,由電奏陳
十一日奉旨:『臺灣作押借款藉資保衛一節有無確實辦法
詳細電復等因欽此
臺灣作押借款,現已奉旨詳詢自是以為可行
閣下與俄外部密商,將臺灣作押之說能行否?
或並許在臺開。
但須約定為我保臺方可。
然此僅為一臺計,關繫尚小;如再能與商以兵威脅和,令倭人罷兵不索割地不索重費,則中國全局受益,即許以內地他項利益內地開、興商務、開鐵路諸事,或
徑詢俄另有何欲?
令其自言。
總之,於根本無傷大局無礙者,似皆可商。
頃已將此意電託龔仰蘧與英外部密商,竊思俄於東方得利益,當較英更易歆動
或與德亦探詢之
酌辦
此時聖上憂勞京畿危迫;若能結強援以固大局,功不細矣。
總之,或臺灣作押以保一臺或許以內地他項利益以維大局
倘商有端倪,即當電奏以慰宸廑
切盼速復!
文。
     許欽差來電(二月十五日午刻到)
    各國互有牽制萬難用戰國法約詰。
奉旨商俄以兵脅和,未允。
倭事棘手在此。
澄。
願。
              (--以上全集卷一百四十三「電牘二十二」。)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午刻)
  押款保臺一節奉旨詢問確實辦法
思惟探詢外部,方能得其真際
洞已電龔、許兩使,照兩豪電所陳,探詢英、俄外部意思;或保臺、或多與利益如開鐵路內地開、興商務工等事,肯用勢力助我脅和否?
探詢英、俄另有何欲?
令其自言,作為洞之私見空論
朝廷以為可商,懇電飭龔、許兩使籌商,方能切實與議。
是否有當
恭候聖裁
請代奏!
   致督辦軍務處(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三日未刻)
  前奉電旨會商擣巢殲寇一節往返屢商。
之洞意:擬購穹甲快艦數艘,合漢納根兩艘並趕造極魚雷船十艘,再購極快公司船三艘改為運船,載兵兩千人、載煤數千頓,隨之乘虛攻襲步隊登岸,或毀其臺、或殲其守兵、或焚其積儲
內地之兵大至及敵輪還救,則移攻他處
海面遇敵船少則攻、船多則避;遇其運兵、運械之船,則截奪之。
我船駛快,敵不能追;敵若窮追,則收入閩之長門、浙之鎮海、粵之虎門、江之吳淞等處,皆有臺。
兵少則不深入、煤少則不在海久停船少則不能擊其大隊只在乘虛多擾,截其運船
彼有內顧之憂,自不能傾全國之兵深入久擾。
至造船,到華至速須七、八箇月;購船到華較早,行駛不快
極快雷船必須定造。
購船多少未定,造船已有定議;惟選將難得其人。
景崧意:欲招粵邊悍勇游匪數千,先用民船潛往;如有兵輪隨後繼進,意在深入攻踞。
惟募練亦須四箇月,須有巨餉利械
兩人所擬辦法不同
之洞意:總謂民船難往。
竊擬分投各自籌辦,俟勇齊船到,再看情形商酌
臺灣練成此項勇,無論攻倭與否,總是有用
餉械,江南籌濟。
至購船、定船詳細辦法另行電奏。
遵旨覆陳
請代奏!
之洞景崧同肅。
                (--以上見「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卯刻)
  文三電、霰電均悉。
覆奏後,始接文電
楊兆年不知其人。
廣安水軍鄙人在粵時與彭剛直商設,止三營;全係湘勇,無一粵人,並無楊兆年管帶之事。
吳國華不悉,係粵電云:聞係敝處調詢確否?
故復以令來江;今到臺亦甚好。
漢納根之兩輪,催總署未復。
現成洋輪,近接洋電,事尚渺茫
先索巨款,難辦。
惟定可靠,須八箇月到。
擣巢事如此艱阻焦急之甚。
江省借款已定議,而洋行始言須回國提銀,已行;須一月餘方有款到,狡幻可慮
借款到,必可撥濟。
槍續訂者,須兩月到。
總之,只須船有眉目,槍、餉需必能籌備供用。
北上一節,自更平穩
此與擣巢事不相涉,可並行不悖
吳國華不知何官?
名又不著;令帶萬人,又不屬他人統,事恐難行
且粵勇萬人無人控制游行內地,必然生事可慮不在獨立也。
所謂奇謀,未解;請再詳示!
黃守忠在此與他粵軍共成一軍,勢難分析;如尊處另募粵勇,敝處可代籌費。
劉事,議後再酌商
效。
     唐撫台來電(二月十八日申刻到)
    吳國華頭目到臺,甚英偉
有二策:一、以萬五千人任擊倭;但再四商量,非兵輪接濟不靈,乃危道
一、帶萬人北上恢復失地;內亦有奇謀
公如以上
策為妥,即令回粵募人,約三箇月此軍可到北。
但不願歸他人統,眾軍中恐難獨立奈何
祈鈞酌!
崧。
霰。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辰刻)
公元1884年
  倭垂涎臺灣已久,其窺臺似亦可信。
臺灣山險民強、瘴盛雨多甲申乙酉間法攻半載不能深入;前二十年倭人到臺,病亡過半。
公之才略忠勇,必能御倭。
劉鎮永福此時自不便調;其人雖有偏處、短處,究係曾經百戰之將,較之尋常提鎮之未見戰陣習氣太深者,勝之遠矣。
且素有虛聲藉以民心壯士氣。
此時事機緊急切望其所短,曲意聯絡,優加鼓舞,當能為公效臂指之力。
其人吝嗇重利,此病甚易治;公長於馭將,籠絡劉永福何難哉!
此次幫辦,公似宜稍予以面子,彼便顛倒奔走矣。
洋款至今虛懸焦灼萬狀
借款妥,尊處擬增粵勇四千人之餉械,必能供用。
借妥即電達
漾。
公元1895年
   致臺北劉永福(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巳刻)
  麾下來江,本所甚願;奈近日探報,屢言倭將攻臺,若奏請內渡,斷難邀允。
麾下忠勇性成,兵民信服立功報國正在此時
處臺為難情形,已知梗概;已電囑唐撫院
和衷優待,亦望麾下忍小任大,和衷共濟建立奇功,是所盼禱
鄙人麾下及唐帥皆係舊交兩君同處海外支持危局鄙人不能奮飛相助晝夜懸念;惟盼兩君同心,則必能破賊成功矣。
漾。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子刻)
  借款事,戶部復電諸多挑剔萬分焦灼
現又電商,不知允否。
江南本省尚難設法,閩省更不便越俎矣。
臺灣請部撥,當可行;請尊處自電懇戶部可也。
敝處息六釐、行用五釐行用分年付,不必現交;本利分二十年還,多借更願。
戶部借款聞係息六釐、行用六釐五,先扣去;又九五折,太喫虧矣。
戶部願、彼不願,此不可解;真無可奈何也!
感。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辰刻)
  屢電悉。
澎、臺擊沈倭船,大快人心
惟一未必肯退,即退亦必復來。
澎、臺彈藥尚足否?
已電滬道撥毛瑟彈三十萬、林明敦彈三十萬,交「斯美」解臺。
並飭滬局,如有造成快利槍,無論多少儘數撥解
匯豐尚能匯否?
速復!
以便以後匯餉。
海路若梗,軍火最急。
鄙人前因洋械易缺,勉思一法,飭匠造成子母抬槍一種本舊式略加變
通,大略抬槍式,槍管裝子藥處缺其上半,另作一筒裝子藥填入槍管。
此筒長五、六寸旁有耳可提。
一槍五筒,筒口外面稍削約七分以便插入。
管須緊密不令走火;臨放時更換不窮,亦尚爽速。
槍尾用螺絲,俟子藥筒裝入後,將螺絲轉緊,抵住子藥筒。
槍管長約中尺八尺,槍管近口處厚中尺一分二釐,裝子藥處厚三分六釐,口徑中尺六分
洋藥一兩五錢土藥二兩餘;獨子一顆群子餘顆擊遠三里餘。
因有螺絲不便扛抬用鐵作架,甚輕簡,聊取支撐,令不致往後坐退而已
若照此推廣加大,可作口徑一寸六分餘一切照加,裝藥四兩五錢,惟身長不加
即可名子母,但須用小輪方能勝耳。
現甫造成槍各一。
此物雖不如洋械,取其製造尚易,略用機器、參以人工,且所用鉛彈土藥,取用不窮
欲寄數枝至臺及各省仿造,恐「斯美」行速,姑開式樣電達備采。
請取大意斟酌損益為之。
懸念萬分
此間木質兵輪,又無良將,實難海戰;即派往,不過避留海濱捏報而已
祈鑒!
儉。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二月二十七日酉刻到)
    倭十二輪犯澎大城北,被我軍擊沈兩艘、壞兩艘
寇逃,恐復來。
我臺無傷
謹聞。
崧。
沁。
公元1895年
   致上海上海道道台製造局潘道台(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未刻)
  頃臺撫唐帥電:『澎湖倭寇登岸,臺義勇可用,請速撥林明敦彈三十萬』;又電:『無論何槍,配足彈子,撥數千枝輪帶臺』等語。
前據該道稟:『臺灣退回林明敦三千枝』。
不知因何故退還
槍彈無疵可用,即速將此三千槍配足彈子,並另撥林明彈三十萬,交「斯美」帶回臺灣
此外有好後膛槍及彈,無妨先濟臺灣;或向滬軍蕭鎮江營及吳淞鴻恩暫行借提若干帶往。
上海滬局、吳淞斷無事,且不久即有大批好槍到,儘可補發
有小,可勻撥十餘尊,尤好;江省訂快頗多也。
今晨電飭該道撥快利槍,想已接到照辦
「斯美」何日行?
即復!
儉。
   致倫敦龔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丑刻)
  敬電悉。
素重商,輒力保之。
押臺事,若英公司肯辦,英廷肯保公司否?
祈飭馬一面與各公司商、一面密探外部意;速復!
勘。
   致督辦軍務處(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卯刻)
  連日疊接唐電:澎湖擊沈倭船二、壞二,仍不退
今日良文登岸千餘人水陸並戰,互有殺傷
澎線忽斷,嘉義縣酉刻尚聞聲,晚始息等語。
軍械甚急,已電飭滬局,儘局存槍彈並借滬營與之。
因「斯美」輪行,急撥林明敦槍五百、彈一百五十萬
毛瑟彈五十萬、黎意一百二十、彈十餘萬,交「斯美」帶回。
孤懸,藥彈恐難久支;援臺實無策,只有急圖濟臺。
江省借款一時提到懇請飭撥匯豐洋款百萬,令該洋行電匯臺;再遲,恐難匯。
江省借款到,當撥還。
軍火盡力協濟,有船即解。
恐唐未電京,或勞朝廷垂詢,並奉達
豔。
公元1885年
     總署來電(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奉旨:『譚鍾麟唐景崧電奏均悉。
倭攻澎湖,經我軍擊傷百餘人,逐賊下船;在防將士勇敢善戰,甚屬可嘉
孤立無援軍火易罄,恐難久支,實念深。
如何暗渡接濟之處,著譚鍾麟唐景崧籌辦理;並著張之洞一併設法籌辦,以救眉急
豐順借款,已由戶部總理衙門飭辦;並由戶部先撥匯豐洋行借款五十萬交滬局委員鶴年轉解矣。
欽此』。
公元1895年
   致督辦軍務處(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一日申刻)
  臺防孤危南洋海州一帶現亦戒嚴
漢納根所買兩艦,前奉旨南洋用。
既費鉅款,該船早應到華,不知價已付否?
敢請嚴飭漢納根催其速駛來華,倭見我有外洋購到之船,南洋聲勢猶壯,於事機總有裨益
東。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二日午刻)
  屢電悉。
澎湖苦戰破賊,想倭遁當確。
沃。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三月初一日亥刻到)
    澎信隔絕,屢探未回。
偶有小船由澎來,皆云二十七、八晝夜軍力戰。
廈提電云:『法兵輪觀戰,昨由澎到廈云:二十九日我軍仍勝』。
惟有澎勇數人昨渡到嘉義云:澎二十九日不守。
此外文武軍民一人渡過者,又似不確;我軍或尚堅持
彼已分輪在廈境開;攻澎輪,料非堅者
官民請乞公派兵輪三艘,合以「南琛試探前進;彼輪多則退回、輪少則遙擊,以壯聲援而通接濟,庶望轉危。
迫切再懇,祈示!
崧。
     又(三月初三日午刻到)
    臺南電:澎弁勇帶傷逃渡者稱:二十七、八日水陸並戰,擊毀倭輪三艘,岸賊驅走;我臺亦被毀,各亡千餘人
二十九日,賊輪前攻,又由他處分登,我軍分血戰
統領知府朱上泮身受數傷疑陣亡;澎湖周振邦、通判陳步梯俱帶傷,不知下落
午刻,賊擁入城等語。
各述情節大略如此
憤懣何極
崧。
江。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三日申刻)
  屢電息
澎竟不守,憤灼萬狀
以後如有款,託洋商當可寄。
有輪於臺總有益;漢納根兩輪,疊電詢總署不報,悶極!
只可再詢之
竟至此,中國事事遲誤真可痛也。
合肥被倭民潛以槍擊傷頰,彈尚未取出;不知無礙否?
公知之否?
聞所議要挾太甚不詳何事
惟聞欲以津關作押,再停戰議和,真狂悖也。
江。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五日酉刻)
  臺灣孤危,焦念萬分,義當救援。
日來海州文武紛紛來電,言倭輪在海州一帶游弋,帶小船二、三十號散給銀票誘惑愚民令為嚮導,勢將南擾
漕帥、淮徐兩道電告警,電旨頻來飭催兵防御。
東撫李鑑來電北洋倭船已全赴南洋;囑為嚴防
近日洋報,亦屢言倭將窺海州
倭人慣技聲東擊西,或由海州南擾、或由揚子江崇明以北直入、或由乍浦襲蘇州等處;而江省地遼闊防不勝防
新募各營尚未到齊,長江臺式舊少,尤不足恃,正在萬分焦急
只有木質數輪依臺輔守,臨時運兵運械,藉資策應,尚有少益;若命出洋,船質不堅、行不速管駕新換,亦未精練萬難御敵
總之,臺事弟日夜懸念,苟能兼顧,義無坐視;奈江省警報正急,自顧不遑耳。
祈諒之!
歌。
     唐撫台來電(三月初七日未刻到)
    奉旨:『北停戰,臺不在列』;倭並明言剋日大隊攻臺。
竊思北不停戰,賊猶有牽掣;北停戰,則放手攻臺。
彈丸之區,獨抗強寇,其危可想。
臺軍火難久支,毛瑟彈尤缺;惟公救之!
崧。
魚。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三「電牘二十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辰刻)
  三電悉。
田雞彈四百,即飭金陵局速解滬交賴道。
滬槍已搜索無遺,只可俟續到者儘力撥濟,隨時交賴道。
滬必無警無如實無械矣。
毛瑟此間缺極,粵局能造,祈與粵切商之!
停戰言明直隸奉天、山東三省,其餘各省均不在內
海州喫緊,各營尚未到防,到亦係新軍清江淮揚地衝勢散,緊急之至。
此間諸事艱難掣肘不便詳言
臺事萬分懸系惟有趕造土、土藥陸路多掘坑坎、埋地雷,或可補助
臺事之危急,公宜電達朝廷總署督辦處為要。
庚。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亥刻)
  臺電:危急萬分
已將存滬槍彈儘數解濟,惟為數不多。
屢接唐撫電,義勇能戰,
公元1885年
惟求發械;情詞痛切
五日來,一日數電,無非此等事。
聞殼件洋行有械萬餘件,係鈞署令密存滬局。
臺灣正有船在滬,不揣冒昧,仰懇可否於此軍火內酌撥若干件,交其原船解臺?
此時尚可冒險運;再遲,有械亦難運矣。
祈速賜裁奪,示復!
庚。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四「電牘二十三」。)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十日申刻)
  庚電奉旨恭悉。
臺危待濟,自應力籌。
前數日,已將上海存槍儘數撥一千六百餘枝、彈一百餘萬,交臺輪解往。
近又索神機彈,亦竭力撥解
此後如有購到之械,當盡力撥濟。
臺有二輪最速,尚可設法探避。
此外船接濟之法,當設法訪籌。
調兵一節南洋除最劣之輪外,止木質四兵輪,船薄行遲,每一點鐘止行十海里,又無快,在長江依輔臺,尚可協助;若戰於海上,敵船圍攻追擊,徒供糜碎
有損於江,無益於臺;而中國從此一兵輪矣。
東撫電:倭船全赴南洋海州喫緊;寇蹤飄忽崇明通州亦甚可慮
兵輪全無,更為棘手
臺灣宜救,洞夙夜焦思每日通電,力之所能,毫無吝惜
實在為難情形不敢據實上陳
請代奏!
蒸。
     總署來電(並致閩、粵。
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初九日巳刻到)
公元1885年
    奉旨:『現在奉天直隸山東,倭允停戰二十一日;而彼方圖攻臺灣不在
停戰之內。
該處孤懸海外,如被敵困,無法援救;尤慮軍火缺乏,難資戰守
本日唐景崧電奏,請飭粵省撥可用後膛槍五千枝,配足彈子,另撥毛瑟彈三百萬粒、火藥十萬磅,交知州唐鏡沅設法運臺。
李瀚章速即撥解,以應急需;並著張之洞譚鍾麟一併酌量籌撥,或用漁船暗渡、或雇洋輪保險,分起運往。
趁此敵兵未集之時,趕緊辦理,俾資接濟
唐景崧請調兵輪赴臺聽用,並著張之洞李鴻章酌量調派
欽此』。
庚。
                 (--見「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安慶福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未刻)
  海州近日無警,各營已到。
昨唐電:『臺灣洋面尚靜,無沈倭船事』。
洽。
   致俄京許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寅刻)
  聞和議已成,倭虜貪很萬狀,據朝鮮、賠巨款、割要地,凡已占遼境東至旅順營口臺灣全島皆屬於倭。
合肥盛道電,必非虛語
從此中華何以自立
令人痛憤髮指
尊電及爵堂電,皆云俄允俟倭索太過,約鄰勸讓。
查俄、土之約,土雖已允,各國脅而改議;此事於俄利害相關
上年俄皇在倭被刺,今李相亦然凶狡詭謀,各國共見。
倭占韓、占遼,盡據東方海面,俄亦事事受制;此乃地球實事,並非縱橫虛談
閣下急速面謁俄皇,瀝懇相助
俄與本朝,乃二百餘年盟聘之國;交久誼親,不比他國。
倭若得志,斷不能中國睦鄰守約
三年前俄皇遊歷漢口,僕周旋數日,甚為款洽
深承優待,其意甚殷;面言鄙人情誼他日必不能忘。
回國後,尚令領事寄語致謝
此時僕本擬自行電懇俄皇,為包胥乞秦之舉;特以中國大員向未聞有與各國之君通電之事,未敢冒昧
特請閣下代為轉陳,務達鄙意誠切懇求;若肯代解危急,我國家有以報。
無論能否往助,總須聽其回復一言
國家安危所關,但有一線之機,必圖挽救
謀國不臧敗壞至此,可為痛哭
盡此心力,彼此同之。
盼示復!
養。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卯刻)
  公身處危島,屢陳忠讜敬佩萬分
頃接盛道電云:『李相創口漸愈,子未取出;約已定廿三畫押,即回津
遼東營口又全臺均割,賠款三萬萬』等語,可駭已極!
遼地或指已占者,然北無旅順南無臺灣中華海面全為所扼。
此後雖有水師何從施展
梗遼、瀋之路,扼津、登之喉,臥榻養寇京師豈能安枕
北洋三省沿海水陸永遠不能撤防國用如何能支?
畏倭如是,各大國必將肆意要挾如何能拒?
三萬萬何從搜括
此後何論自強,直恐不能自立矣!
大局敗壞切齒痛心
不思倭寇止有此數,中國
公元1884年
廣,豈能百道並攻,懸軍深入
彼所恫愒,惟在犯京;暫時巡幸避凶鋒,關內援軍日多、軍械漸集,二百餘營何至不能一戰
即有敗挫豈能盡掃諸軍
陸路深入百里軍火、餉需皆須來自海外;截其歸路一潰不支矣。
英、俄各國以我空言求助,故藉局外為辭;既肯以地與倭,何不僻遠之地賂英、俄,於全局無妨礙?
商務等事,更可通融
有助則必勝倭,勝倭則兵威振,各國仍不能藐視何至甘受倭之吞噬哉!
僕自去秋至今屢次電奏瀝陳,深遭時忌。
近已與王使電商購得兵輪十艘,洋將琅威理、洋兵二千三月到華。
船價二百萬鎊,用費一年約二百餘萬兩;款係王借,已電奏。
和局已定,恐難允矣
時局如此愧疚憤恨,聊為公發之。
養。
公元1895年
   致天津盛道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四日亥刻)
  有人自津來電云:『條約十款:一、割臺灣;二、要奉省邊境;三、賠費三萬萬;四、駐兵威海;五、遍地通商;六、屯兵八千;七、管各機局;八、管鐵路;九、商辦樞府;十、韓自主』等語。
有人云:『繳收臺軍械、臺械』。
係指何處
以上各條,是否的確
此外,尚有何款?
切懇即速明晰電復
敬。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四「電牘二十三」。)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午刻)
  聞和議各條,不勝焦灼痛憤
倭寇狂悖至此種種顯然利害
中外諸臣必已懇切陳奏,無待洞瀆陳。
其中旅順交還威海劉公島駐兵天津駐兵各條,尤為可駭
旅順威海,乃北洋門戶;若倭不退還,則北洋咽喉從此梗塞
以後雖有水師何處停泊何處修理
旅順、劉島常駐倭船,天津又駐陸兵,近在肘腋旅順津沽山海關一日,到煙臺尤近。
日肆要挾,稍不滿欲,朝發夕至
且倭約各條,貪苛太甚
臺灣民悍,不甘屬倭,必然啟;各省軍民必然痛恨深怒,斷不甘心
稍有支節,彼即謂不依條約立刻生事彼時不及戰、守不及守、和不及和,即欲暫避亦不及避。
倭性凶狠不比西洋,其禍豈堪設想
查要倭各條之害,聖明豈有不知;朝廷所以勉為和議者,不過保全京城根本,姑冀目前粗安徐圖補救
若照倭索諸條,更是自困、自危之道;雖欲求目前旦夕之安,亦不可得。
又洋報,有與「中國聯合備戰守」一條大略是為中國經理各省機器製造局、鐵路等事;尤為險詐
購買洋械,本難常恃;幸各省尚有數局可造槍、彈藥,稍資接濟
經此倭事創鉅痛深,正須急籌鉅款,極力擴充運兵鐵路,亦須量力修造
今若令倭干預,則內地軍火運道皆在倭掌握之中;水師不能再振,陸軍不能自主中華何以立國
且倭踞威、旅,則自遼陽以至威海榮城,周迴二、三千里,處處水陸皆須永遠設防所費太鉅;當此賠款鉅萬之際,經費將從何出?
蘇杭絲綢、川楚織紗布,則各國亦必效尤改造土貨中國工商生計從此盡矣
海軍歸宿陸兵利器,威、旅棄則京畿屏蔽商民貧則軍餉無來源,各國欺陵人民嗟怨外患迭至、內變將作;恐係大學士傷重昏迷之際,李經方等冒昧應允
竊惟遣使議和,乃朝廷休兵息民盛德顧全大局苦衷,洞雖愚蒙,亦知仰體;斷不敢大言迂論,以瀆宸聰
所慮者,京城不能安、和議不能成,不論遠患,先有近憂
伏望聖明熟思深察可否敕下王大臣迅速會議設法補救
以候聖裁
此時總須乞援,方易措手
惟有速向英、俄、德諸國力懇切商,優予利益訂立密約,懇其實相助,問其所欲,許以重謝,絕不吝惜無論英、俄、德酬謝若何,其去中國較遠,總較倭患為輕。
此時先懇各國公同告倭,令其停戰議約以便從容籌辦,尤為緊要
迫切上陳萬分惶悚
請代奏!
宥。
                 (--見「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天津盛道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午刻)
  俄、法、德不允,有實據否?
是否三國之意,抑係中國所託
英於臺灣及中、俄強弱關心何以推卸不管
必有他故
尊意有何良策
均祈速示!
宥。
公元1885年
     盛道來電(三月二十七日寅刻到)
    俄、法、德不允,係巴來電所云,似出於俄。
惟俄出,亦但阻遼東未必
為我用。
英不願俄獨雄東方,且倭約彼於商有益故推諉。
交際須在平日臨難不肯利餌拘泥成法寸步難行
俘事與交械,皆無此條。
宣稟。
宥。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四「電牘二十三」。)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亥刻)
公元1885年
  王使春來電:『倭要盟索全臺,不應則慮北犯;應則粵、閩必譁,而臺民亦未必帖然,無計可紓宸慮
竊採西人公論,以普、法之戰普索法之阿勒撒士及樓阿來那二省,法不得不應。
惟引西例,凡勒佔鄰土,必視百姓從違,普不能駁;至今二省德、法兩籍相參財產皆民自主
華可援近案商倭等語。
代奏
叩。
敬』等語。
謹照轉。
請代奏!
宥三。
                 (--見「全集」卷七十七「電奏五」。)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辰刻)
  讀有電,悲憤曷已。
昨已將和議逐條利害瀝陳,請以重利大國力助,不知有益否。
王爵來電,言法外部謂倭力竭疫甚,不能久,冀華堅持;法、俄兩國已電勸倭減讓等語。
又云:西人言普、法議和,普索法兩省地,法以兩省人不願屬普,普不能駁。
中國援例,聽臺灣自便等語。
均照轉總署矣。
乞援借助必須實際相餌,人方
公元1884年
為我用,惟在權其輕重而已
事由總署主持疆臣不能擅許。
遠交近攻」,最切今日事勢
倭燄初張,僕即力持此議。
去冬至今敝處分致英、德、俄星使轉商外部電商數十次、電奏數次;百計俱施,然卒以無權,事竟不就。
爵堂購船借款、選將募兵諸事,以和局已成,未蒙允准
尊電所云某某願戰,未聞其語。
總之,內無定見、外無同心,僕與公及艦堂三人同為痛憤而已
感。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三月廿六日申刻到)
    總署來電大致謂臺絕地難守,戰亦徒損生靈;京師視臺尤重,定約兩月交臺,以全大局等語。
、臺俱割,大局何望?
民憤恨,一時哭聲震天,無可撫慰,慘不可言
防營勢應即撤,但一撤則奸民立起,官紳先受其害,何能交割
劉、宋二帥來電,均稱願戰,而內間不理
今無可呼籲,惟望公邀同劉、宋二帥及各疆臣電告國公使,轉商政府從公剖斷賠款而又割地,太不得情理之平。
臺本未失,今民又不服倭,皆公法所可爭者。
且聞各國極有違言迎機懇之,或有一線轉機;舍此別無良策。
非常之變,並可破格與各國商辦;若請總署轉商,斷不行矣。
倘竟難挽回,遣勇、運物非多輪不可;乞公濟之!
崧。
有。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巳刻)
  京電:『請轉帥:德、法、俄並阻批准約,英尤惜臺,有質臺之議,樞不受也。
合肥有「畫押以後,臺即屬倭;臺或不從,於中無涉」之語。
然則臺能自保,不累中矣。
庇英自立保民為詞,守口聘英將、巡海乞英船,土匪自緝,事當有濟;不必驟怒倭襲澎。
慎舉,勝可無守。
植。
感』。
洞轉。
儉。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卯刻)
  兩電已即刻代轉,請閣下外部密商
如法能以兵力助戰脅倭廢約,臺、遼不割,賠款減少,我必以厚利相報
其所何在
越南廣西雲南界務,或代法收撫地游眾,或各項商務不令英國獨擅東方利權,或別有願得之處,切實與商。
如彼有意,望速電復;當剴切電奏。
盼復!
豔。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四「電牘二十三」。)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二日辰刻)
公元1885年
  倭約萬分無理地險商利、餉力、兵權一朝奪盡,神人共憤;意在吞噬中國,非僅割占數而已
所有棄臺、旅之害,威海劉島駐兵之害,與中國聯合備戰各條之害,二十六日電奏已詳陳
近聞通商條目賠款期限,尤堪駭異
省口城邑商業工藝
輪船處處任意往來任意製造一網打盡,工商生路盡矣。
倭在華製造土貨亦照洋貨納稅,各國效尤如何能拒?
釐金虧矣。
賠款二萬萬兩,六年付清,又加五釐利息,即借英國洋款轉付,分期攤還每年亦須還本息一千數百萬兩,各海關洋稅空矣。
借款赫德一手承辦,專借英款,將來無論如何搜括,亦不能還清英國必索地方作抵,是又生一患矣。
民貧極則生亂、釐稅去則無餉,陸師海軍不能練,中國外無自強之望、內無勦匪之力矣;威、旅之兵必致永遠不撤,京城亦永無安枕之日矣。
一倭如此,各大國援例要挾,動以窺伺京城為詞,更不能拒,後患不可勝言矣。
然非藉兵威不能廢約,此時欲廢倭約保京城、安中國惟有乞援強國一策
俄國已邀法、阻倭占地,正可乘機懇之。
乞援非可空言必須予以界務、商務實利。
竊思威、旅乃北洋門戶臺灣南洋咽喉,今朝廷既肯割此兩處與倭,何不以此賂倭者轉而賂俄、英乎?
所失不及其半,即可轉敗為功
惟有懇請總署出使大臣,急與俄國商訂立密約,如肯助我攻倭,脅倭盡廢全約,即酌量劃分新疆之地或南路回疆數城、或北路數城以酬之,並許以推廣商務如英肯助我,則酌量劃分西藏之後一帶讓與若干以酬之,亦許推廣商務
外洋通例若此兩國聯盟密約,有戰事即可相助不在局外之例。
現有兵艦三十餘艘在中國海面、英有兵艦二十餘艘在中國海面,俄、英兩國只須有一國允助,其兵船已足制倭而有餘。
其船或開向橫濱、長崎,或徑趨廣島,或游行南北洋,兵船一動
,倭燄立沮。
倭極畏西洋,斷不敢與俄、英開戰
若俄、英有一國相助,則兵不血刃而倭約自廢,京城自安
若倭敢戰,則我擊其陸兵,俄、英截其海道、攻其國都,倭必滅矣。
同一棄地,而捐荒遠西域,可保緊要之威旅、全膏腴臺灣且可盡廢一切毒害中華之約;權其輕重利害顯然
遼東旅順國家根本臺灣歸化康熙初年,而西域開拓、藏衛大定則在乾隆中葉;先後緩急,亦自不同
譬如有疾病,臺灣割棄、威旅駐兵咽喉之病也;內地處處通商賠款不能還,心腹之患也;西藏邊遠髀肉之損也。
蓋俄、英本強,然歷次條約尚無吞併中國之意;即以重利酬之,於彼有益,於我尚無大損。
專心欲害中國,正苦餉力不足若此允行,則從此既強且富,是我助以吞噬中國之資矣。
至倭約各條,處處包藏禍心,而字句巧黠意圖含混
尤望將和議各條發交王大臣細心閱看自知險毒之謀矣。
此因和議已許割地,故擬為此權宜轉移之策,冀以救急紓禍
憂憤迫切,仰候聖裁
請代奏!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三日戌刻)
公元1885年
  前洋報言法、德、俄阻倭割地,適王使抵法,特電囑與外部密商,探其所欲,告以必有酬謝
頃接復電云:『奉豔電,屬密商外部當浼勘界西友往商。
西以事可商,不須酬;問奉旨否?
以洞意,浼再往。
據復:俄、法聯集水師兵力已厚,自可
減約;俄已不遼東法應續阻臺灣
未必遽從,法、俄擬約德合力詰責無慮英人袖手
此事至密,告華政府勿稍洩漏,恐不利於華。
為華計,先宜以各國不允索地,新約未便互換,藉此延宕;倭有外迫,必難持久
如此,則將來可歸華;若約已換,則各國分地於倭,與華無涉以後華患更大云。
語由私述。
外部尚未晤談一切不能盡商;須有旨,方便登答,庶與駐使無礙』等語。
法既如此關切,且俄僅阻遼法願阻倭割臺,尤為難得機會。
王之春機警敏捷,亦有決斷長於應對;龔使較為和緩,且現不在法國
可否請旨密飭王之春就近切託外部,囑其力阻倭割臺、,並探其欲,許以厚謝一面暫宕,力託各國展限換約庶可挽回
事關大局安危機不可失
伏候聖裁不勝惶悚
請代奏!
江。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午刻)
  江兩電悉,深為焦灼
欲懇英保臺,商龔無益
僕自正、二月疊電奏並商龔,擬將臺押與英國,懇其派輪保衛;電旨已允,而龔復云:『英外部局外如英商願押臺,英廷亦不阻』。
復電龔,詢英公司,屢催不復。
龔與合肥親厚,斷不肯和局
惟有奏請設法,然斷不可與僕聯銜;因僕素為要人深惡,半年籌畫戰守之電奏太多,嫉
尤甚事事為難
三次電奏力阻和議第一次被合肥奏駁,第二第三奏尚無消息
若聯賤名,必謂全由僕主使萬難望成。
請公速自行電奏,瀝陳臺民萬不願歸倭,即日必致大亂前日臺民攻撫署、戕中軍、劫官吏、留軍火及臺民自懇英領事電英使、外部願將金、煤、、磺各利許英各節,均須痛陳,或可冀朝廷垂恩閔念設法
發電後,請將電奏全文照敝處,僕當再為電奏力助之。
再,僕第三奏因王使之春在法,託人外部;據復云:『俄阻遼東法願臺灣,勸中國批准,但切囑秘密』等語。
即照此奏,不知能行否?
務望密之
時局至此將來中國禍變實難逆料
軍火斷難帶出,劉亦萬難放出;務請太夫人先內渡。
支。
     唐撫台來電(四月初四日丑刻到)
    頃接京電,謂俄、法、德阻倭佔華地,而臺不在列
汪柳門侍郎謂臺急浼英設法,許以金、煤及、磺、腦稅之利益,速派兵輪來臺保護當可轉圜;須由公挈崧銜速會電龔仰蘧逕達英外部一面會銜速電奏,言三國保遼,則臺益觖望,請飭總署晤商英使,許以利益
內外合謀,較求英領事得力等語。
因臺民曾懇滬尾英領事電英公使電商外部故也。
事在危急批准期近,乞公速挈銜分別發電不必往返電商
九頓首。
江。
     又(四月初四日申刻到)
    昨夕電陳臺歸英護,漏言土地政事仍歸中國;請於會奏及致龔星使電內補敘
茲再有進策者,謂臺逼近香港,英領事自稱礙港商務,現各國阻約,英獨不與,恐有私見,或與倭有私約,或欲獨吞
俄、法、德只阻割遼,不阻割臺,若知英將得臺,必又不願。
公與許星使交深,乞託其向俄、德兩政府商以保遼之法保臺,併歸公議,庶不至一國生心
至臺歸英護一節,仍請挈名電奏,不妨兩辦
崧。
支。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五日子刻)
公元1885年
  初三日電奏,計已進呈
頃王使之春江電云:『頃赴外部約,言德向助日,因俄、法牽制,復忌其強,遂有壓日之舉。
茲日電稱彼邦屢勝,礙難相讓;若照所請,恐激民變云。
假如中國臺民、粵民變何以處之?
足抵制。
稱謝,因請設法相助
隨問奉旨否?
對未。
不便再商。
若從民變著想,當有權衡』等語。
查路透電報:倭拒俄、法諸國,確係以恐激民變為詞;正與法外部之言相同
倭既藉民變以拒諸國,我更可藉民變懇諸國以拒倭。
昨臺撫唐江電稱:『臺民不願歸倭,欲劫留崧與劉永福在臺同守,僅
許送出老母家具准行
乘機欲亂,有劫司庫、械局之謀;以有備而止。
廿八砍死中軍槍傷平民
旋聞有各國阻止之信,目前稍定。
倘無轉機,各官與良民無生理矣。
軍火萬難收回,存局者百姓不准提出
不知各國究有切實辦法能阻割地否?
批准期到,大亂立起;電報驛站人皆逃散必致信息不通』等語。
臺灣民變,其勢已成。
遼民亦必不服,毫無虛假
竊思恐激民變一說,正合西例;可冀西洋各國動聽,且措詞得體
仰懇朝廷熟籌全局一面總署迅速與各公使商,一面電許、龔兩使迅與俄、德、英商,電王使迅與法商,或有轉機
再,英袖手不管,必有隱情上海傳言:倭與英約分利益情形種種可疑
此說如確,我更宜與英商;倭餌英以利,我亦能為許英者較厚,自舍倭助我矣。
即不相助,亦免助倭為患,似甚緊要。
作梗,則大局處處窒礙矣。
恭候聖裁
請代奏!
歌。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公元1895年
   致武昌譚護制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丑刻)
  尊處已電奏否?
大指若何
祈示!
俄阻割遼,兵船三十餘艘在長崎
俄使勸我批准;若批准,則各國分其地,與華無涉矣。
然不臺灣
不管,聞與倭聯合;倭餌以同分利益。
內意不知若何
尊處如有所聞,祈示!
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丑刻)
  臺民必留公,宜速與臺之巨紳大豪林朝棟林維垣商定辦法
臺民既有主腦,方不致亂。
各府、縣官吏電報驛站,須令安堵勿動;擅動者,以軍法從事
力以必能保臺不歸自任眾情略定,方能從容設法
條約本言兩月內交臺,兩年內可任聽臺民去留
若約必不能廢,只可一面領事商各國,一面奏懇倭勿遽來偪索,以便從容曉諭軍民
兩月中,盡人力圖之耳。
同舟遇風,劉必盡力
餘另復。
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申刻)
  疊電均悉。
鄙人四次電奏,請賂諸國以西域邊地務實利,助華廢約;均不報
日來不知有轉機否?
王爵堂屢電,言俄、法阻倭割地兵力已厚;請中國換約;亦已隨時照轉代奏
頃又接王電,言法外部云:俄、法以兵壓倭境阻倭割地,倭謂若從諸國之請,恐激民變
倭尚以民變為詞,若臺、閩、粵民變何以處之?
中國更有詞矣云。
電臺、閩、粵從民變著想,當有權衡等語。
亦已加懇切代奏矣。
鄙意全約各條皆有大害,不止割臺一事,應全作廢
若賂諸國以邊遠之地,可免倭割遼、臺,或分新疆回疆南數城賂俄、或分後藏賂英,商務、工務實利與諸國均霑;倭素畏泰西,況兵輪已壓其境,言一出而倭已懾,全約可廢。
若公在臺言臺,措詞自異,亦不妨民變著想。
面電奏,一面電王、龔、許諸使代為設法
極力阻倭約,保遼、臺;或電奏、或電各使,百計俱施,無所不可
辦法尊意迥別只能強援以翻全約,不能為臺求各國保護也;若各國護臺,則臺仍非中國有矣
協餉、濟械一節江南洋款至今未妥,萬分焦灼
若廢約開戰,則江南防務難撤。
朝廷恝然棄臺,臺為自主,與中國無涉,則協餉、濟械又有窒礙
只可屆時相機商辦
再,英人袖手,實欲倭強,藉倭拒俄,非持盈保泰也。
若臺向英言,英不為中國保臺,臺當求法保護,情甘歸法,決不歸倭;英忌法、俄,或肯出力
然此語祗可出自臺民。
語。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四月初五日申刻到)
    昨電公後,即慮有為難處;已自電奏,並電龔星使
至臺民不願歸倭,憤慮萬狀;七次瀝奏,並代臺民兩次泣奏、又兩次總署,均不報
臺民並未攻署,實因革挾嫌,乘此大局搖動,遂戕中軍,尚非十分關要業已電奏得旨分別撫綏懲辦
臺民不放崧行,亦並奏聞
慷慨願與崧竭力守臺,不卜始終如一否?
且恐不知艱難底裏屆時任意索餉、索械,不應則有詞,應之則無力耳。
持盈保泰未必允護臺。
如法果願阻止割臺,可否祈電王爵堂密商以酬英利益酬法,土地政令仍歸中國
救急法。
但法必須兵輪到臺,方有益空言,仍無濟也。
崧。
歌。
     又(四月初五日未刻到)
    臺恐無轉機,崧必為民劫留。
臺民自主,可請各國保護或許利益租界
臺存則可借債隨後自另有辦法
強寇即來,恐辦不及
和議成則江南撤防,能濟以軍火並餉百萬否?
不服堅持數月,必有解紛者。
謂如何?
崧。
歌。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丑刻)
  頃總署初七日來電:『奉旨:「張之洞電奏已悉。
著即派王之春將來電所言各節,速與法外部切實商辦
如有頭緒,即電覆
此旨即由張之洞轉電。
欽此」。
陽』等因
請即遵旨速赴外部,切懇法力阻倭占臺灣相機籌商
昨接閣下、江兩電,均照錄電奏,並請旨即派閣下切託外部力阻倭占臺、,並探其所欲,許以厚謝一面暫宕,力託各國展限換約等語;並將臺撫電稱臺民將變,現已聚眾撫署、戕中軍、欲劫留唐撫及軍械割地激變實情瀝奏。
此次奉旨,內「將來電所言各節商辦一語自係包括懇阻臺、恐民變、探所欲、許厚謝、託展限四層在內所謂切實商辦者,必須用兵力脅倭,方為切實
祈速商速復!
上意已動,將廢約。
結援尤要;若翻約而無援,則更可危矣
庚。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午刻)
  初七日奉旨,令敝處王使之春與法密商,並有旨電許與密商,且有御名國電。
昨夜盛道電,忽聞有批准之說,不勝驚異,恐未必確;如有傳聞,望諭眾勿驚擾
密布以便早為之備。
發電間,接王使電:已有辦法,甚好。
即刻另轉。
佳。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九日申刻)
公元1885年
  初七日奉旨即電王使之春遵旨與法切實商辦
頃王使初八日來電云:『連日外部,伊云倭已有怵,陽許減約陰聳逼批。
以機不可緩言次發電調兵分布基隆、滬尾,限日到。
請唐:若法提督就商,萬勿疑貳
法並約西班協助,另電詰倭。
德本勉從,英私詐。
前臺電求英,置之不理淡水領事須防
縱令批准,法作不算』等語。
飛電上陳
既已發兵阻臺,仰懇暫緩批准熟察各國大局,再定辦法
再,法外部一經中使與商,立即發兵相助
是俄、英各國此時仍有可圖。
俄押遼而喜我以他地易之,仍可歸我;聞英已調香港兵船長崎,顯係忌俄得遼,大意不外或阻俄取遼、或脅倭索臺兩端
三國交忌,中華若乘此求助當可互相牽制,令倭約自廢。
伏望責成許、龔兩使一切實商俄、一切實商英,予以實惠,必為我助;務盡力圖之,勿狃於局外常談
,失此機會
大局安危不可不爭此數日。
迫切瀝陳恭候聖裁
請代奏!
佳。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子刻)
  文電悉。
本日煙臺劉道含芳電稱:『接李中堂電:「商展換約日期」』等語。
換約展限自係上意已有更動;雖批准而約未換,仍可另議。
且尊電云:『法外部言:雖批准,法可作不算』。
萬望仍切商外部,勿游移鬆勁,切禱。
外部所欲,探詢速示!
文。
     王欽差來電(四月十二日亥刻到)
    奉旨後,偕龔赴外部
據云:輿地歸,不便居功
現雖連合西班正議保臺,聞新約批准以後難辦云。
業電署請旨,再籌辦法。
前庚電包括四事,龔不令繙譯言,意藉推卸,殊與上「不忍棄置臺民」之意不合
生靈百萬,繫在我師一人;祈商臺撫,仍以激變情形設法,則法可著手。
乞轉唐。
再,事急矣,外部所欲,擬即預籌,或可補救一面令慶開導
乞示遵!
叩。
文。
   致巴黎龔欽差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俄已爭回,望見法外部激之
英船已有在臺者,再遲則法落後著矣。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公元1885年
  俄已爭回遼、旅,可見聖心既定一有展期換約之舉,倭即就範
法確允保臺,惟在朝廷令使臣切託,洞保法必肯實力相助
總之十四日換約之期務望展緩,即以臺灣民變為詞;倭已得利,斷不肯自敗成約
伏懇電旨,令許使商俄、王使商法,一面致謝一面許以界務商務實惠。
懇俄始終力助,俾得徐議全約,若不再切懇,則俄除阻遼外,不管矣;懇法速派兵輪赴臺。
蓋界務、商務乃於彼國家有益,必肯助力
大國不圖錢財斷無不圖土地之理;所謂局外之說,乃係門面虛語,萬勿為其所愚。
此時惟英必須聯絡,英之袖手,明係願倭約得成,英可借二萬萬鉅款,以為將來押我土地之謀,且可通商之益。
擬請電龔使速回英與外部商,若能助我脅倭廢約,我必仍向英借二萬萬以為鐵路、買兵船各項機器等事之用,仍多用英弁、英工;其新添之口,准英人通商,仍許酬以邊遠土地,英必盡力
總之朝廷若肯以回疆數城讓俄、以後藏讓英、以雲南極邊地讓法,三國同助,則不臺灣可保,倭約竟可全廢,斷無戰事將來酌予倭數百萬兩,除蘇、杭不許外,並准添數口通商,與西洋一律辦法,其餘各條概行刪去
不能不聽。
三國雖讓以邊地,不因此而加強;倭之毒計盡窮,筋疲力盡不能為我害。
所謂不戰而屈人轉禍為福轉敗為功,在此一舉
並懇令總署一面與各國公使商,一面電許、王、龔三使速辦。
參贊慶常甚有才,並懇令慶常隨王見外商辦
求英助事,若召問赫德,必能為中國出力
籌畫有數日之堅忍,即可固萬年遠圖安危大計,斷在宸衷
不勝急切
請代奏!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申刻)
  法確允保臺,王商甚力,龔沮撓,事將敗。
請速電奏,以民變為詞,懇朝廷堅懇法,遲則無及
全遼及旅順,倭已允還我。
但俄專阻遼,他事不管;保臺須求法。
聞英、德水師在安平上岸何故
淵亭致候,屬其自復一電。
     唐撫台來電(四月初十日戌刻到)
    約未批准固好;即批准,只望法肯出兵輪來臺,臺即可固守
接濟可與法商;並願結法,另創東南世界一切阻撓不懼也。
謂何如?
崧。
蒸。
     又(四月十一日亥刻到)
    本日奉電旨:『據龔照瑗電奏:臺灣喫緊,法已派輪護商先遣員晤臺撫面商機宜,有兵登岸,請曉諭地方驚疑等語。
唐景崧法輪係為護商來臺,先行出示,免致臨時驚擾
法員來時,即與相見
欽此』。
謹達。
崧。
真。
     又(四月十四日子刻到)
    民聞法輪將至,甚喜。
忽聞中止,變在旦夕。
總署堅請法輪速來。
公有何術加奏?
速示!
崧。
   致巴黎龔欽差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三日亥刻)
  總署本日來電:『奉旨:「張之洞電奏已悉。
王之春所商一節已經總署知法使電其外部,尚無回信
著該督電知王之春,仍探問法廷如何辦法
電聞。
並令慶常幫同辦理
此事切須秘密以免別生枝節
龔照瑗著仍回英國,以免兩使之疑。
欽此」。
』等語。
謹照轉。
     王欽差來電(四月十七日午刻到)
    臺事屢奉旨催覆,不料初六龔來巴後,外部消息阻絕至今屢次照會不覆。
言反覆,未敢遽奏,徒深焦灼
旨令龔回英,逾四日無行意。
此事首重神速
,法既允許當先定約稿請旨;龔、慶匿不令知,故電臺展緩
諭旨屢頒,復輾轉宕延直待換約而止;可為痛哭
駐此無益,乞婉陳召歸。
叩。
諫。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五日子刻)
  元電悉。
、旅已允全還,然倭必索他項抵補,聞有加一萬萬之說;臺將來恐亦如此
二百兆已足令中國困斃矣,況又加二百兆乎!
此時操縱補救事變甚多,亦甚不易
三國各有深心情形不同,須數日後方知。
言路隔膜中樞有成見;大局安危,恐非區區不合時宜外吏所能維持也。
鹽。
公元1885年
     汪委員來電(四月十五日未刻到)
    今日煙臺換約,中、日使者已集。
本早,俄、法、德駐京使臣突告總署,俄廷已與倭言,勿得取奉天地換約日期可展換七天等語。
上諭:『著傅相傳電伍聯轉告伊東,候旨再換』。
伊東忿欲立時回國,伍電相覆奏午後奉旨:『趕緊互換』。
頃伊來電又云:『照議暫停換約』。
經相電奏,未奉旨
現倭船均回國,俄艦六,法、德各國皆有兵船在煙;訪聞俄要奉天法要臺、澎,德謂賠款須向該國息借等因
似此紛紛干戈未已奈何
喬年稟。
鹽。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丑刻)
  電悉。
兩輪已到否?
法水師提督已見否?
豈敢西洋爭!
倉卒數日,豈能有多艦到華?
一輪已足、一言已足,豈在多乎!
十四日晨,俄、法、德告總署:倭允還遼、旅,換約展期七日
旨已令伍聯暫勿換,合肥電奏,午後允之;昨夜亥刻換訖。
旋接伊電:『照議展期換約』;已無及矣。
大局敗壞不可救矣,憤恨欲死。
大局壞,臺灣不盡壞;法既開口,倭斷不能得臺。
刻又電詢王切商,請公速見法水師要緊
咸。
     唐撫台來電(四月十五日申刻到)
    總署來電:『法國尚無回信;屢詢法使,只兩船由澎赴臺』等語。
兩船並未到;到僅兩船,何益?
此事恐有變。
約想已批,割臺未聲明剔開另議,恐法亦難挽回
外間有「法尚爭臺」之說,恐不確。
公所如何
祈速示!
崧。
咸。
     又(四月十六日未刻到)
    法船未到,誠恐有人敗謀,一歎
英、德有兵三、五十人在岸,係防亂民、護洋行起見,似無他意。
崧。
銑。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亥刻)
  總署來電:『昨法使赴總署,述外部電詢臺灣一事中國如何辦法
當告以臺民不甘外屬,願以稅課、利給他國,求保護土地人民仍歸中國
兩國和約已換,前議辦法尤須歸之臺民,與國無涉,方不致倭啟;往來籌商,切宜秘密
貴處向外部,將總署答法使之言告知,並詢法廷能否速以兵力護臺?
云臺、澎交涉是否藉十一各事為詞?
想法廷必有計畫
並即詢明密覆!
此電仍由南洋轉發,申滬耳目眾多一切豫防傳播
諫。
王之春』等語。
請速復!
銑。
     巴黎部郎來電(四月十八日巳刻到)
    銑電謹悉
密探法意不忘臺,數日內尚未商辦
再遲,恐自取
龔、慶均不遵旨奈何
屢陳更置之策,如不行,則一切坐廢
爵氣病,治代復。
篠。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八日戌刻)
公元1885年
  十三日奉電旨,當即王使之春與法外部密商,慶常幫辦;並知照龔使回英。
嗣接總署諫電,亦即電王遵辦。
王使電稱:『奉旨四日,龔無行意。
此事首重神速,法
允許當先擬定辦法請旨;徒深焦灼』等語。
竊思法確有保臺之意,龔在法延宕太甚,徒致王掣肘
臺民洶洶,萬不能棄之不顧
惟有請旨,令總署電龔遵旨速回英;慶常留法,令實力助王。
若僅由洞處轉電,恐龔仍不肯行也。
臺事危迫,唐撫屢電催,不可再緩再誤;激切待命
請代奏!
嘯。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丑刻)
公元1885年
  俄、法、德已為我將遼、旅爭回,令倭換約展限七日,已蒙旨暫緩互換,乃以伊東一言恫喝倉卒互換;伊展限之電到,亦已無及,憤懣萬狀
事機雖已屢誤,尚有補救一二之方。
蓋我約雖換,倭斷不敢占遼旅,必另索巨款抵補前議二百兆,已足令中國民窮財盡矣,豈可再加?
聞伊已向李相示意
此乃倭寇窘極、狡極之計,萬不可又受其毒。
此時要策惟有堅持定見;但託俄議,不與倭議。
聞俄本有『擬與倭商立退地約據,如索償費,允代調停』之說;蓋倭不能據遼,乃俄之威、非倭之讓,讓萬不必感、費自不必加,倭既不敢踞、俄又不肯占,倭計既窮,略為敷衍,即可仍歸於我;即使不能代我減費,倭亦必自圖了事
若為倭所愚,開口輕許,又耗巨款中國更不支,禍患難言矣。
臺灣情形亦與遼相同惟有請敕龔使速回英、敕王使速與法切商,則臺全而不加鉅費;與倭錢財雖輕於土地,然譬如人身脂膏耗盡何以自存
俄、法既
出頭,倭必無再戰之理。
伏望朝廷堅忍力持,不勝大幸
請代奏!
效。
                (--以上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巴黎王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巳刻)
  總署皓電:『奉旨:「前令王之春商辦之事,據法使言:外部不願接見
究竟有無辦法
張之洞電詢速覆!
欽此」』。
外部何不見?
敝處嘯電奏請總署電催龔回英,想已行;外部實情若何
聞臺民求在臺領事,乞德保臺,唐撫已電奏;如法觀望,則為德所先矣。
祈速復!
號。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午刻)
  頃聞法使告總署:護臺罷議,並請撤王使等語;不勝詫異
是否王為忌者所讒?
抑倭知法有護臺(同華按:此處疑脫一「意」字),以利餌法,故法變計
未可知。
一面陳季同電詢法廷確情;一面電奏,催總署與德使速商,以免兩誤。
切切
號。
     唐撫台來電(四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聞俄照會總署假道伐倭;恐非為我爭遼,乃欲自取
國忌俄,爭端必啟,
終是中華喫大虧,亂立見矣。
陳副將得三海覆信,法實變志;臺絕望矣。
崧。
馬。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公元1885年
  頃接臺民二十一日公電云:『全臺紳民敬電稟者:臺灣屬倭,萬眾不服
迭請唐撫院代奏民下情而事難挽回,如赤子之失父母悲慘曷極!
伏查臺灣已為朝廷棄地百姓無依惟有死守,據為島國,遙戴皇靈,為南洋屏蔽
惟須有人統率眾議堅留唐撫暫仍理臺事,並留劉鎮永福鎮臺南
一面懇請各國查照割地紳民不服公法從公剖斷臺灣應作何處置,再送唐撫入劉鎮回任。
臺民此舉,無非戀戴皇清,圖固守以待轉機
情形萬緊,伏乞代為電奏。
全臺紳民同泣叩』等語。
謹據情轉達
請代奏!
禡。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總署汪侍郎(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臺勢洶洶,令合肥商日暫緩交接為妥。
商農宰。
廿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午刻)
  十九日有電旨,令許使景澄與俄外部商,仍聯俄、法、德三國公同保護臺灣;尚無
復音
廿一日民公電已轉總署請代奏!
禡。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公元1885年
  王使之春來電云:『號電謹悉
遵旨令慶常詢外部何不接見
臺事有無辦法
據復:前商立約在未批准前,華既遲誤三國勸倭展限,華不能緩。
議院謂遼地全力已盡,不欲從頭再舉,故無可晤商,非敢慢使。
又以恐德佔先步激之,彼不為動。
前日法使向署問辦法,亦止探詢無他意。
立約致緩之由,詳前電,誠可惜。
現仍令慶隨時探問一面輪回華。
代奏
叩。
箇』等語。
謹照轉。
請代奏!
漾。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效、號、馬、養五電悉。
法先許後拒可怪;或被人撓,或受倭餌,俱難測。
為我索還全遼及旅順,倭早已允;現索加兵費一萬萬,尚未定議。
尊電謂外國交戰中華喫虧;似誤矣。
若俄與倭戰,倭將亡矣;即或不亡,亦必大不振矣;尚能攻臺耶?
現聞照會琿春副都統假道進兵,此是由陸路朝鮮
養亥一。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卯刻)
  養電令敝處王使許法以利益各節,早已屢電王矣。
總署十六日電,亦令王如此外部明言稅課、利給他國,土地人民中國
無如龔使在法,法不與王議,龔亦不與法議
敝處奏催龔回英,龔奉旨五日始行,法已變計矣。
此外惟有餌德。
德有領事在臺,令臺民公商德領事,囑其電達駐京德使;或是一策
倭來若緩,當有辦法
養亥二。
公元1895年
   致福州將軍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巳刻)
  臺民公電,敝處雖已代奏,尊處似未便漠然
查此電全文已由臺徑達總署
兩公若但摘敘此電大略,將尊意加數語於後,即不嫌重複矣。
請酌。
漾。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午刻)
  俄已保遼,力恐不能再保臺。
法、德乃俄所邀,非出己意也。
保臺惟英最便,然始袖手不可解。
僕屢電奏請商英,不報
惟有請公切電懇龔使商英外部無論允否,總可得其真情,方能相機設法
雞籠、滬尾臺各有大幾尊?
大者口徑若干
並示!
漾。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四月二十三日酉刻到)
    三國護臺,不知肯否?
當務者謂臺必自主後,與中、日斷絕請外援,方肯來。
民主之國亦須有人主持紳民咸推不肖,堅辭不獲
惟不另立名目,終是華官,恐倭藉口纏擾中國;另立名目,事太奇創,未奉朝命,似不可為。
如何能得朝廷賜一「便宜從事,准改立名目,不加責問」之密據;公能否從旁婉奏?
此亦救急一策
臺能自成一國,即自請各國保護以及借債、開、造輪、購械,次第舉行,始有生機;否則死守絕地接濟幾何終歸於盡也。
臺之自主與留不肖事機湊拍公能牽合,且坐實之,似尚易行。
或由駐洋使者商之各國,謂臺不服倭,亦不強奪還華,公議臺為自主之地,公同保護
持理既正,倭氣略平;為解紛上策
將臺自主一層造到,再由臺民自推主者,似更妥順,不肖亦可進、可退。
乞速藎籌
名心叩
漾。
公元1895年
   致臺灣劉鎮淵亭(唐撫台轉。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午刻)
  貴軍現駐紮何處
臺民留麾下守臺,正是豪傑奇功報國家之日;必能與同心協力,保此危疆。
尊意如何辦法
以後臺軍麾下統者幾營?
麾下自駐何處
電復
漾。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子刻)
  另立何名目
大約總統朝廷未必肯給密據;恐為倭詰。
如事至萬不得已時,只可由尊處自奏。
昨臺民公電已轉奏,其意請臺自為島國,即係臺自主,恐朝廷未必明允也。
敬。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四月二十六日子刻到)
    名目惟有總統仿洋制也。
此事劉最宜,惜不能全局
臺雖有傑士,斷難驟起草莽而馭全臺;崧無可辭。
此時一言不守,民亂頓起,欲行不能;惟守,或有轉機
急切不能利器,餉可慮;五十萬,乞早賜撥,不卜尚能續濟否?
毛瑟不敷,懇多濟為妙。
自立後,能結外援、借洋債,臺可存,不知能辦到否?
均祈示,崧。
宥。
公元1895年
   致上海上海道道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丑刻)
  唐請將前買舊槍全數撥臺,奉旨准發一萬;鄙人又奏請發給三萬,旨未言可撥若干
但切飭慎密妥辦,勿生技節。
是數之多少自可不拘
該道可速共備三萬枝並彈,交「斯美」帶去。
商賴道,千萬慎密
即或遇人盤詰,即云臺民向洋行自購,與中國
涉。
惟該輪不可公文切切
局存者及附近蕭鎮等營可收回者,有車若干,世邦道有未發者,俱儘數撥往;遠營收回,恐不密耳。
毛瑟彈亦儘數解。
均交賴。
即覆。
敬。
   致俄京許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丑刻)
  俄已照會吉林黑龍江邊界副都統云:『將假道進兵』;明係爭朝鮮
此時朝鮮已與中國無涉,俄據韓則雄於東方,倭踞韓則俄永無出路。
此次和約雖言韓為自主之國,但伊與李相明言中國不得再管韓事、倭須管韓事,是韓並不能自主
此節,俄想已知。
如能勸俄堅持不准干預韓事、不准留一兵在韓,倭必不從;即藉此與倭攻戰一經開仗,倭船必燬。
不惟臺灣之患可解,中國亦可乘機盡翻前約矣。
豈非旋乾轉坤轉禍為福乎?
如俄肯為此,我即以界務、商務酬之,有何吝惜
新疆西域松花行輪、陝漢陸路各節,俄從前要求未允;以此餌之,斷無不願。
何不商詢外部,指以相助之法,微示以酬謝之意。
如有機會,再奏請旨;其或允或否,仍在朝廷,並非使臣擅自許定。
成則有大益不成亦似無妨礙。
望速設法隨時飛示!
既有旨令閣下三國,祈速電飭駐德參贊見外部巴德。
巴熟中國情形,臺必注意
電旨已復奏否?
並示!
敬。
   致俄京許欽差(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卯刻)
  敬電想已到。
三國不管,確否?
何復奏?
示及
假如三國調處云臺民將變,難交地請援遼、旅例,加賠款若干以抵臺;三國肯管否?
、旅加費是俄開端,似尚可商。
臺地利最厚,如能贖回不惜重價也。
洋例廢約者雖少,然原議未允、更訂續約頗多
三國助我訂續約何如
即示復!
宥。
公元1885年
     許欽差來電(四月二十七日申刻到)
    俄不及顧臺,亦不能再向日本贅話
覆奏
澄。
宥。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卯刻)
  聞倭樺山擬兩禮拜到臺,李相電伊請緩,不知允否?
請公自發急電,切懇李相且緩其來,再籌辦法。
許商三國未允,敝處又電許設法
內意不聞許俄以厚報,恐未必肯助也。
俄攻自是逐倭;倭斷不敢與俄戰,亦斷不肯輕捨韓,相持牽制
一兩月內,倭之水陸軍必不能盡萃於臺。
臺軍合力戰守,足可取勝。
各國見臺能自立,當有轉機
此時惟有剛柔互用一策
王使之春已購定十艦,船皆堅好,械齊全洋兵三千,議定三月到華,專為攻倭。
共需一千四百萬兩,一年在內
款已借妥,五釐息;朝廷和議已成,未允購,十分可惜
此船三箇月可到,三箇月內倭斷不能奪踞全臺;若
公元1884年
彼時臺民堅守而我船已到,再與另議辦法,加賠款以贖臺,倭必允矣
臺地所值甚多去冬美國人云:『如以臺作押,可借銀十萬萬兩』。
臺能收回,此款不至無所出也。
人微言輕,屢瀆無益;公如以此為然,請切囑民公總署具奏、亦電閩省京官入奏,公並電閩督代陳,或可邀允。
宥。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四月二十七日寅刻到)
    徐牧賡陛、鄭守孝胥乞准渡臺。
法來一艘陳副將往晤兵官,云係提督遣來探臺情形;詢及護臺之說,答云有此事,而倭崛強不允
現在他處用兵,與鬥恐力不及因此躊躇未定
大致謂臺能自立,較易辦。
約明早來見崧,似可為。
容續布。
崧。
宥。
     又(四月二十九日午刻到)
    法兵官昨來見,商護臺事。
據云趕赴長崎,與提督商。
云為中國爭回土地則難,為臺灣保民則易;必須自立有自主之權,法即派全權來臺定約,與總署商辦斷難望成。
昨已開輪矣。
崧。
儉。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午刻)
  旬日反覆籌思只有一下策:倭歸、旅索加費一萬萬,大可援此成案,懇朝廷加費贖回
請旨敕李相與倭議之,託俄、法、德三國公評價值
臺地富饒每年民間所產米、、糖、鹽、木、煤、土藥、磺、腦、五金百貨之利值五千餘萬,官收賦稅二百萬;若索回此地,即可指臺作押以借鉅款。
此次兵費兩萬萬及贖遼、贖臺之費,皆有所出
但抽出金、煤數處,賣與各國,即可得銀數千萬。
總之從容議辦,巨款不難。
既免以輕棄膏腴,亦不致以各省海關全為英國占踞;於大局實有裨益
公可詢問紳民,如贖回臺,則臺地每年亦須酌量多籌若干以佐度支措詞方圓
再遼、旅價,據英國報館值一千萬鎊;並聞
望速酌!
感。
一。
     唐撫台來電(四月二十九日午刻到)
    本日電奏:『聞倭歸、旅,索加費一萬萬。
臺灣係未失地,大可援成案加費贖回
原議償兵費二萬萬,又贖遼、贖臺之費,請各國公評價值,即可指臺灣押與他國抵借鉅款;所有賠款,均由此出。
似此辦法,則遼、旅、臺灣退還中國,而賠款數萬萬均由臺出。
據江督電稱:「美國曾估臺灣可押十萬萬」;即不如數大約數萬萬可押。
請旨飭下總署李鴻章日本速議,臺民誓不服倭,倭難收取
李經方來交割,臺民憤極,定中奇禍,即澎亦斷不可往;實相愛,非相忌之辭。
派他員來臺,恐亦無善全之策。
伏思償款二萬萬,又加贖遼、旅費部臣如何措手
借用洋債,各省海關全為英國所踞,已屬難堪;借必應還,我又何以立國
不如贖臺而轉押臺,則費有所出
將來贖臺之費從容計議,自有眾擎易舉之法,容再續陳。
惟押臺之說,臺無外巨商,請飭江督與議。
總之朝廷不忍割地棄民人心感奮百事可為;一失人心,斷難再振。
臺民聞李經方偕倭酋即日收臺,變在旦夕。
倘蒙俯採末議,乞速諭知
請代奏』等語。
不知臺灣究有外國肯押否?
能押數萬萬否?
押臺需還,臺難全應,須他省協之;此尚是後議。
倘於押款內抽三千萬與臺,則臺頓雄矣。
不知內意如何
一歎
崧肅。
儉。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午刻)
  宥電所云購船一節,係請朝廷南洋買,非為臺買。
船到時,中國氣壯,便可向倭議不交臺辦法;臺自陰受其福。
若購船與臺使之拒倭,和約已定朝廷不能如此辦也。
然此事費多而有痕跡合肥從中堅持必然不行;只可專商贖臺之法,或有一線可圖。
姚道所言滬、港有兵船三艘,斷不可信;必係尋常商輪,藉此圖售。
兵輪須連價,斷不止三十餘萬。
若港、滬有兵輪南洋早買,不能至今矣。
滬上洋將亦難求南洋搜羅半年,未得水師一人
此時為臺計,只有憑臺民為戰守;早遣無用客勇,以免耗餉
禁運銀錢內渡,以充軍實。
感二。
公元1895年
   致上海上海道道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亥刻)
  奉旨洋款五十萬與臺灣陸續解往;可速於瑞記借款內先提三十萬,交赴臺商輪運往。
如無由滬赴臺之輪,即委員廈門之商輪先運至廈,由廈交商輪運臺;或能由滬匯廈,更好。
臺輪裝有他件,裝銀恐有不便;故擬用商輪由廈轉解臺,較穩。
沁。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亥刻)
  聞倭水師提督將赴臺,限兩禮交割
倭艦到臺,水線必斷,消息阻絕
祈尊處派委員會廈門道多雇海舶,扮作商船偵探臺地戰守情形可以隨時送信閩、廈兩處,並懇轉電敝處總期不惜重費,方免誤事為要。
沁。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卯刻)
  日來未接電,懸系
聞有旨令公來陛見,派李經方赴臺,想係為交接事。
又聞留顧緝庭方伯幫辦一切,尊處想已奉電旨;祈將全文恭錄電示!
此時民情若何
公能離臺否?
速復!
豔。
公元1885年
     唐撫台來電(五月初一日卯刻到)
    奉旨:『唐景崧開缺,來京陛見
臺省大小文武各員,並著唐景崧飭令陸續內渡』。
此只言撤官、未言撤兵,語甚囫圇;或以此應付倭人,了中國公案耶?
次日紳民聞知,又蜂擁畢集萬難離臺。
內臺即立民主國,只可隨民去做,無可奈何矣!
旨令李經方來交割,李相電詢陳季同;陳將臺據實電復,云切不宜來。
次日,有「李請顧交」之說;乃顧得密電,未見旨也。
崧在此則各官可行,崧一人去則無一人可脫矣。
崧。
豔。
公元1895年
   致上海上海道道台(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卯刻)
  聞有旨令帥來京陛見,臺款應暫緩匯。
俟數日後,看臺灣情形如唐已內渡,則此款可作罷論
軍火除已解外,不必再解。
豔。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五「電牘二十四」。)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臺民欲劫公守臺,無可如何
名目宜酌,電奏只宜云自約為民會民政之國不可民主不可自立
外洋總統甚大,似不相宜,須稍變。
或示總管、或云總辦讒譖
嫌疑,亦須防也。
要是倭人斷電線,務速與洋行商,賤價賣與洋人,方能通消息
此事速辦,要緊
同知鄭孝胥,公如願調,須電奏,言該員曾充東洋參領事官,熟悉洋情,辦交涉事宜有益請旨南洋令速赴臺。
奉旨准,始可派往。
此時在臺文武,且令內渡;內地官員不便擅令赴臺也。
徐牧不能往。
東一。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公元1885年
  儉、豔三電悉。
贖臺、押臺是兩事,先須朝廷向倭商允加費抵臺;倭允後,則臺仍屬我方,能從容議押。
果索回,巨款不難。
此時戰守為急,三戰後尚能相持,方有辦法
二十六日合肥電奏:臺民叛據係僕與公主使,謬極。
公此電論押臺,多引僕為證據,更中讒忌矣。
以後措詞,望詳酌
澎有倭船幾艘
倭兵約若干
東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午刻)
公元1846年
  前甯紹台道薛福成英國查照舊約保護定海稟稿大略云:道光二十六年中國英國互立保護舟山條約五款。
第三款,中國英國之兵退出舟山以後不讓與別國;第四款,英國依允嗣後別國攻打舟山一帶地方英國必為保守,務當將舟山送還中國
此事係兩國友誼和好不須中國出款等語。
竊思此事於刊行條約中雖未載及,而詢
公元1845年
英國甯領事、考之外洋新聞紙,均已確鑿無疑
軍機處內閣衙門必有檔案可稽,似應將此約照會英國公使,請其照約辦理
再聞英領事稅務司談及此事,據稱去年英商恐中、法有事損彼商務,憶及道光年間英有「願保舟山以免損壞港、滬商局」之約,即具稟香港總督咨詢外務衙門
旋接復稱:仍可照前約辦理
嗣英廷又守公法,不保舟山
法人知有此約,亦未必敢攻舟山,以召英人之怨云云
英人得中一照會,亦可有辭以告法人,法不得以「與英無干四字拒之等語。
光緒甲申,臺之雞籠曾為法踞;議和後退還,與英國定海情事相同
此稿可發陳副將季同閱看,以備與法人商。
東三。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巳刻)
  東電悉。
此時斷難廢約。
臺民果能堅守,自有辦法
臺自能守,倭豈能責我;臺無船而械少,能否阻其登岸,未敢必。
一鼓而下斷無此事。
地廣路險、瘴盛雨多,民強糧足,深五十八里以內技窮兵利矣;一年不能得臺也。
軍民同心方好。
海船通信要緊臺南臺北皆要;萬勿惜費為禱。
江。
   致上海道台、賴道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巳刻)
  前奉旨濟臺之款,即速撥三十萬交匯豐匯臺交唐撫台
如能一批全匯,即全匯亦好;但須妥穩,勿誤交他人為要。
並告賴道知
肴。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三日午刻)
  日來臺地紛紜可想,眾心定否?
軍民和否
林鎮朝棟、邱庶常意見相合否?
劉淵亭有何主見
客軍有遣回者否?
各官何日內渡?
公係何名目
祈妥酌示知
已撥三十萬,交匯豐匯交。
電線務速賣與洋人電線若斷,請發信交洋行寄滬。
再倭步兵十六人為一百,一副管帶三十二人馬兵七人七馬為一百。
凡言某隊兵幾萬人,皆虛張人數
並聞
江。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六「電牘二十五」。)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四日寅刻)
  頃接臺電:臺民忠義,誓不服倭。
適唐撫奉旨內渡,臺遂自約為民會之國紳民蜂擁畢集,不放唐行,強唐撫留臺;唐無可奈何,允暫留保御敵
並云該撫在此,則各官可行;該撫一人去,則無一人可脫矣等語。
查臺民不願屬倭情形,屢經電奏。
奉旨撥濟臺餉五十萬及軍火各節,已撥三十萬,並酌撥舊槍並彈;現既自為民會之國以後餉械等事,自未便再為接濟以免枝節
謹電奏陳明。
請代奏!
支。
公元1846年
     總署來電(五月初五日戌刻到)
    奉旨:『張之洞電奏已悉。
臺事無從過問,餉械等自不宜再解,免生枝節
欽此』。
微。
     又(五月初十日戌刻到)
    奉旨:『現在和約既定,而臺民不服,據為島國自己無從過問
惟近據英、德使臣言:上海廣東均有軍械解往,並有勇丁由粵往臺,疑為暗中接濟登之洋報;或係臺人自行私運,亦未可知。
而此謠傳,實於和約大有妨礙
張之洞奎俊譚鍾麟馬丕瑤飭查海口究竟有無運軍械、勇丁之事?
設法禁止,免滋口實
欽此』。
蒸。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午刻)
  兩電悉。
公為臺民劫阻暫留,自係萬不得已;深為焦灼
自處有分寸,方見恪守臣節朝廷能鑒察、天下方能共諒。
奏事行文內地各省暨臺灣本省,自應仍用開缺本銜與巡撫關防;此層尤須迅即電奏,並電知各省為要。
聲明此係暫時權宜以免
倭人向中國生;事定後,臺仍歸中國
此時只可云懇恩暫緩陛見將來如能設法離臺,當赴京陛見等語。
奏咨內只可云民會民政不可民主;只可云暫留,不可云暫主。
措詞平淡謹畏,方為得體
尊處初二日電奏已得閱,措詞尚較有斟酌,惜敘臺民滋鬧處太略;致各省電太不妥,望速妥酌更正聲明要緊
歌。
     唐撫台來電(並致各省。
五月初四日丑刻到)
    日本索割臺灣一島,臺民忠義,誓不服倭;屢次請為代奏籲求免割,未克挽回
全臺紳民不勝悲憤;因公議自立民主之國
適崧奉旨內渡,摒當起程
臺民聞知,於五月初二日擁集衙署,捧送印旗,印文曰「臺灣民主總統之印」、旗為「藍地黃虎」,強崧暫留保御敵
堅辭弗獲,不得已允暫主。
一面電奏,一面布告各國,商結外援,圖復臺灣
總統由民公舉遵奉正朔,遙作屏藩
能否久支,未可逆料;惟乞憫而助之!
事起倉卒,迫不自由;想蒙亮鑒!
景崧
     唐撫台總署電(五月初二日未刻
再附此電,以備參考)
    四月二十六日奉電旨,臣景崧欽遵開缺,應即起程入京陛見
惟臣先行,民斷不容,各官亦無一保全;只可臣暫留此,先令各官陸續內渡,臣則相機自處
臺民
聞割臺後望有轉機,未敢妄動;今已絕望公議自立民主之國
五月初二日齊集衙署,捧送印旗前來印文曰「臺灣民主總統之印」、旗為「藍地黃虎」,強臣留保理事,臣堅辭不獲
伏思倭人不日到臺,臺民必拒;若臺仍用黃旗開仗,恐為倭人藉口牽涉中國
不得已允暫視事,將旗發給各臺暫換;印暫收存,專為交涉各國之用。
一面布告外國,並商結外援
嗣後臺灣總統均由民舉,遵奉正朔,遙作屏藩
俟事稍定,臣能脫身,即奔赴宮門,席請罪
昧死上聞
請代奏!
景崧肅。
               (--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六「電牘二十五」。)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
公元1846年
  今日臺撫唐電稱:『以後奏事行文臺地內地各省均仍用本銜及巡撫印;臺倘倖存,自仍歸中國
其印旗係為交涉各國結援而設,免中國牽累』等語。
竊思此節甚關緊要,謹代電陳。
查臺民依戀本朝,不願他屬,唐迫於臺民,不能內渡;唐現在辦法,洵屬無可奈何苦心
事成則國家受其利,不成則該撫身受其害,諒蒙聖明鑒察
倘能支持數月,倭氣已沮,當可與倭商贖臺之法。
臺若贖回,所值甚多
請代奏!
歌。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公元1895年
   致福州將軍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
  弟奏臺事,僅敘大略,未加議論
因唐電信字句多欠酌,敝處電奏聲敘處,極力為之斡旋
將臺洶洶,唐暫留以救各官各節詳敘;將自立民主之國解釋自約為民會之國
後見其電奏措詞較妥,換旗為免中國受累,印為交涉各國結援語,尚圓到。
嗣又來電,云奏事行文臺地內地各省,仍用本銜及撫印;如此甚妥。
其言及餉械者,合肥電奏臺事係弟主使,故聲明此後不解」以防讒口也。
歌。
   致廈門黃提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五日亥刻發)
  倭使限日交臺,一有戰事,臺電線必斷;務望多雇漁船商船,分到臺南臺北探信隨時電示要緊拜禱
澎湖現有倭船幾隻?
祈確探速示!
歌。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巳刻)
公元1846年
  除交涉外,奏咨及下行官民,均仍用撫銜、撫印,甚妥。
代電奏,並將公艱苦忠悃代陳;有云:『事成則國家受其利,不成則該撫身受其害』等語。
尊處似宜將用原銜、原印及臺存仍歸中國兩層,自電奏。
電線賤價速售與西洋人,事平後另造一線亦不難。
再,俄限倭中曆五月二十三日退還遼地;如不退,即開戰
照會黑龍江將軍假道
陸兵朝鮮,逼倭兵退出朝鮮
確信;倭斷不能全力攻臺,請告諸將士必可破敵
陽一。
     唐撫台來電(並致各省。
五月初七日未刻到)
    臺民自立萬不得已;非此不足拒倭,免其向中饒舌
且冀自立後,或求外國保護、或求各國公評。
但有一線轉機,仍歸中國,斷不肯自居化外
換用旗式,為開仗計。
崧為民劫迫,無計脫身權宜留此;奏懇暫緩赴京陛見
嗣後奏報及行各省公牘,仍用開缺本銜及臺灣巡撫關防
一息尚存,未敢稍逾臣節
謹此陳明
景崧叩。
魚。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巳刻)
  「斯美」到否?
念甚。
劉淵亭若何位置
係何名目
渠意若何
同心否?
並速示!
陽二。
     唐撫台來電(五月初九日午刻到)
    劉無名目,頗有同心
臺中臺北文武俱換定,惟臺南鎮、道難其人耳。
轉到總署電,謹悉
寇踞基隆五十里之澮底,我軍相持三日
昨粵勇報捷斬首甚多
崧。
佳。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八日子刻)
  總署來電:『初五日來電呈遞
唐景崧亦有電至現在臺事未便過問;若仍用奏咨文件,即難免牽累,有礙大局
唐為臺民劫制,如能設法脫身,宜即日歸,庶免別生枝節
遵旨電達,希即電知為要』等語。
謹照轉。
陽。
   致俄京許欽差(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八日申刻)
  陽電悉。
臺地山險、瘴盛雨多,民強糧足。
海口臺難恃,且沿海太寬,亦難阻登岸
深入五十里內,倭技窮矣;數月內斷不能取全臺。
黑旗現在臺,此兩層是否外部問?
有何語氣
速示!
臺地要而沃,英既無志,何不勸俄保護,專東海以蹙英乎?
庚。
   致臺北唐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子刻)
  屢電悉。
初聞獲勝,甚喜;不意忽敗,焦急萬分
所謂全軍盡散者,自係客軍;若土勇,當不至全潰。
他處尚有幾營?
粵勇尚可用否?
基隆省城中間山險甚多,法攻半年不能入;此時惟有激勵土勇用之。
本地土豪能馭眾力戰者,可即以臺北府城與之,
令其駐守;許以封爵,世守其地,若日本諸侯
公自率大枝親兵、護餉械,擇便利駐紮
或戰、或攻、或守,相機因應,務取活便,方能得勢
臺地廣,待倭深入然後以兵截其歸路、斷其軍火;彼軍火不繼,終必敗竄也。
教民係何教?
此時宜撫為我用。
三十萬已全交賴道,尊處已收到否?
魯麟洋行可匯銀,祈示!
如公在他府、他縣亦能交到,敝處仍可隨時接濟
不便派;此外不易辦,當相機為之。
基隆早知不可守,勿以此為恨。
總之臺地廣、倭兵少,但存一府一縣,即有生發;相持三月,各國必有出頭者,僕當力籌。
臺北府即為倭占,仍可自存何遽云事不可為耶?
若至糜爛過甚時,可將總統付與劉淵亭;公在臺南設法內渡,聽劉與土民為之。
此時總以有親兵、握巨餉、擇便利為主,萬勿氣餒
昨許電,俄無意臺;惟西班關注,法次之
支數月,或冀二國以礙海局糾俄、德出論。
並聞
公有別號
並示!
文。
     唐撫台來電(五月十二日未刻到)
    基隆血戰六日將士傷亡不少
統領張兆連重傷全軍頓散。
基隆不守,教民四起省城瓦解,事不可為矣。
景崧肅。
真。
     邊制來電(五月十四日申刻到)
    臺事瓦解亂民肆劫撫署被燬。
唐撫十二晚率官僚奔滬尾,將內渡,為兵士
扣留
倭兵距省廿里,大隊數千往攻滬尾,危在旦夕;可為一哭
泉。
寒。
     又(五月二十四日亥刻到)
    頃臺局洋匠手報:唐撫今早附「雅打」商輪內渡,滬尾臺攔截;經德兵輪放救之,始開去
昨晚峒城火藥局被燬。
倭兵現尚未入城云。
泉。
鹽。
公元1895年
   致上海道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丑刻)
  臺事不支唐中丞已內渡。
前數日交賴道轉交魯麟洋行匯銀三十萬,倉卒數日,該行必未在臺交銀。
速問賴道,向該行收回,萬不容含混
即復!
諫。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巳刻)
  咸電悉。
臺地客勇萬餘,粵軍一敗,各軍盡潰;焚署劫庫,紛紛搶掠
此等糜餉、懦怯害民誤國之將卒,形同寇盜,實堪痛恨
只可聽其自然內渡,則酌量遣散留臺者聽之。
妙在倭斷不留此等一名自然全數逃回內地
若不甘逃回者,亦如越南游勇稍為倭賊作梗豈不甚好;斷不必商倭使也。
切禱。
洽。
公元1846年
     邊制來電(五月十五日戌刻到)
    唐招勇數萬,一旦不支隻身脫去;疊據滬尾各將領電稟,兵士環泣慘不忍睹
閩省無船、無餉,從何收拾
本可任其去留,第念朝廷赤子,何忍棄之海外。
置之不理,竄回內地,益滋寇亂鄙意我輩聯名電請總署與倭使商明,雇商輪載回資遣
可否照辦
抑另有卓見辦法
均望速復!
盼切
泉。
咸。
             (--以上見「全集」一百四十六「電牘二十五」。)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卯刻)
公元1846年
  奉鈞署陽電,令前護臺撫唐景崧設法脫身即歸,以免枝節遵旨轉達等因
當即轉達去後,茲該前護撫已遵旨內渡,於本月二十七日江甯
本日晤面,懇為代奏請旨,應否仍行入京陛見
候旨遵行
請代奏!
僉。
豔。
     總署來電(五月三十日申刻到)
    奉旨:『張之洞電奏已悉。
唐景崧著即休致回籍。
欽此』。
卅。
                 (--見「全集」卷七十八「電奏六」。)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十三日辰刻)
公元1846年
  江電悉。
劉鎮懸軍孤島繫念之至。
五月內已奉旨查禁接濟餉械,自未便再為協
濟。
前奏明撥臺三十萬,現正在飭查過實數,陸續提回,礙難再撥。
忠勇可敬孤危可憂;然事已至此,只可任其自為之。
成則為鄭成功、敗則為田橫,皆不失奇男子
聽之於天,聽之於數而已
即使終歸身殉,總可殺倭賊數千;斷不能令倭賊唾手得全臺,較之越南游勇力量較大也。
來電云:渠素有威名,為洋人所憚。
若渠此時忽然舍臺而去,則威名頓損,洋人不憚矣。
如尊處必欲勸其離臺內渡,萬勿列賤名為禱。
     邊制來電(閏五月初三日亥刻到)
    劉鎮專弁函來閩乞援,以存餉僅敷兩月,囑轉求我公設法暗助餉械,以期恢復臺灣;詞直氣壯。
人為外夷所憚,我輩恝然不顧,聽其孤立無援,勢難持久;以棄地失此健將,殊為可惜
刻下動多窒礙特此奉商;倘能設法接濟,俾克成功豈非全局一大轉機
或由敝處諸公名,募壯士送回書,勸其出險
尊意云何
另有奇謀,均盼速示!
泉。
江。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十八日巳刻)
  前兩次由閩送來散勇,遵已重價輪轉送回籍;並分別遠近,每名或給三兩、或給
二兩,妥為遣散
所費已經不貲,過滬、過鎮江漢口碼頭尤費防範
現江省正在裁勇數十營,官輪不敷分送;閩勇到滬急迫不能租輪應接
若閩輪止送抵滬,即不問其所之;滬上華洋雜處,驟添數千游勇必然滋事
辦法似未周妥
在閩則省事,在江則生無窮之事矣。
向來閩省裁勇,舊章皆係徑送湖南;請查案即知。
頃接滬道電,「琛航」、「伏波兩輪各載三百餘勇,日間又將到滬,無輪接送,各省散勇續來尚多等語。
祈速電飭該兩輪務須將勇送至原籍發給資糧,妥為遣散以免在滬停泊,候輪過載逃散滋擾
以後有來者,務祈飭令在閩稍候;俟前輪已回,再循環飭送原籍,給資妥遣。
務望通籌大局,並代江省設想以免為難
大局幸甚,切禱。
洞。
霰。
公元1846年
     邊制來電(閏五月十九日酉刻到)
    霰電悉。
疊次貲送,乃臺灣潰勇,非閩省裁勇。
使唐遵旨入覲照章遣散,閩不至受累,江亦不至幫忙
倉卒行遯,棄之不顧,各勇狼奔豕突,既無將領、又無定數,前船甫至後船又來。
此時若不大局,當別有辦法;然弟不為也。
隱忍求全,惟冀通力合作,以結此局。
故訂閩輪送滬為止,俾資週轉;固非圖省事破除舊章,以江省為鄰壑也。
至閩業酌給到籍川資不再乞恩他處;乃優給,實願望所不及。
此後江省既難接應,當逕送漢口,免勞藎慮。
泉。
效。
公元1895年
   致總署(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二十八日午刻)
公元1846年
  自五月初四日洞處奏明此後不便接濟臺灣餉械,以後遂再無濟臺之事。
嗣奉五月初十日電旨,復飭上海道查禁
據復:查無私運軍械、勇丁之事,遵當隨時查禁
儉。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六「電牘二十五」。)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六月初八日亥刻)
  潤帥、劉鎮、黎守、臺紳各電均悉。
接濟臺灣餉械,已兩次奉旨查禁
江南雖有餉械,礙難解往;無法可設,抱歉萬分
祈潤帥轉致劉鎮等為禱。
庚。
公元1846年
     劉鎮來電(閏五月十九日酉刻到)
    臺北義勇得力臺南餉械極支絀
道順目睹慨然任往江南力求垂救;紳庶留權道篆助福為理
乞即飭令回臺。
事關大局無論如何,多撥餉械;千萬莫延!
臺南稅務司司必理已行,乞致赫總稅司派員來安平一切照章;為叩。
永福叩稟。
蒸。
     黎守來電(閏五月十九日戌刻到)
    倭五月初攻交戰互有勝負
十二游匪焚搶臺北撫、藩署及各局,唐帥避滬
尾。
是日嵩赴臺灣府任,各統將膽怯內遁,土匪蜂起;募新楚一軍分別勦辦中路以安。
海口有倭船停泊,飭營逐去。
苗栗生員吳湯興率義民數萬,在新竹力戰獲勝;餉械不足小卻
劉幫辦守臺南,難兼顧;嵩籌濟,派所部助戰連捷,殺倭兵數千、頭目數名。
求帥速助餉械,恢復可立待。
乞復!
臺灣府知府黎景嵩稟。
     劉鎮來電(閏五月二十五日亥刻到)
    月前共肅三稟,由廈門復寄三電;易道去,又呈一緘
不知已邀垂鑒否?
甚懸懸。
餉械奇絀,恩賞多少,祈速接濟
並請撥輪船一艘到臺。
永福叩稟。
公元1895年
   致督辦軍務處(光緒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午刻)
公元1846年
  閏月文電敬悉。
南洋臺灣收回者,共有南琛」、「南瑞」、「寰泰」、「鏡清」、「開濟」、「保民兵船六艘,「龍驤」、「虎威」、「飛霆」、「策電」蚊子船四艘。
南琛」、「南瑞」兩船,各配一百八十磅子、八寸口徑阿摩士莊二尊,四十磅子、五寸口徑阿廠八尊,四十磅子局造阿摩士莊式快一尊;「寰泰」、「鏡清兩船,各配一百二十磅子、七寸口徑阿廠二尊,四十磅子、四寸七分口徑阿廠七尊,四十磅子局造快一尊;「開濟」配二百二十磅子克虜伯二尊,八十磅子克五尊,四十
子克一尊,又四十磅子局造快一尊;「保民」配一百六十磅子、十七生克一尊,一百一十磅子、十五生克一尊,五十磅子、十二生克六尊,四十磅子局造快一尊以上均後膛。
龍驤」、「虎威」兩蚊船,各配六百磅子、十一寸五分口徑阿廠前膛一尊,十二磅子、三寸口徑阿廠後膛邊二尊;「飛霆」、「策電」兩蚊船,各配八百磅子、十二寸五分口徑阿廠前膛一尊,十二磅子、三寸口徑阿廠後膛邊二尊
統計兵、蚊船各,自八百磅至十二磅子共七十二尊。
南琛」、「南瑞」兩船各配弁勇二百二十一人,「寰泰」二百一十九人,「鏡清二百一十七人,「開濟二百零七人,「保民一百八十四人,「龍驤」、「虎威」各五十人,「飛霆」、「策電」各五十四人
統共管帶十員、弁勇一千四百七十七人
閩督來電:『閩惟「福靖」兵輪一艘弁勇一百十八名;安克鹿卜十二生後膛三尊五生後膛四尊
運船二艘,「琛航」弁勇七十名,安宇字號前膛二尊;「伏波弁勇六十九名,安法華士後膛鋼二尊、後膛螺蚊鋼二尊;「靖遠」練船一艘弁勇八十七名,安舊式位。
新收臺灣飛捷水線一艘,尚未據報弁勇名數,亦未安』等語。
粵督來電:『粵省兵輪悉燬於北洋,現無一輪』等語。
謹此彙復。
感一。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刻)
  請速設法轉告劉鎮永福臺灣府黎守景嵩:屢次函電均悉。
兩次奉旨禁止接濟臺餉械,敝處實無從設法,萬勿指望
俄國並無「兩月後來援」之說,不知何人訛傳
劉鎮、黎守等或行、或止,聽其自酌
務望轉達,切禱。
江。
公元1846年
     劉鎮來電(六月二十九日未刻到)
    閩、粵餉無濟臺南已無法可籌。
民不許行,我公不救兵民皆亂,福死何益!
痛哭乞援,望切望速。
以後或為通商口岸、或乞俄援,求善法使福
天地父母,祗公一人,乞救福死而拯民生
專人來,未見覆;乞密覆!
     又(七月初二日未刻到)
    前數電未蒙覆示。
所以死守臺南,為大局非為私也。
餉械不至,俄師渺然;我建孤忠所在諸公有以圖之。
事急矣!
生死安危,惟公是命。
如克有濟,則祖宗土地幸甚臺灣數百萬之生靈幸甚,福亦幸甚
企立以俟,速賜覆示!
     又(七月初三日申刻到)
    諭福守兩月,俄即出援。
兩月有餘,南中幸無恙;今仍未見,俄欺公乎?
福不負命
今餉械俱絕,民兵將亂,何以戰守
福死奚惜,恐屏藩一棄,各國狡然生
心。
天下仰我公一人,乞為大局計。
痛哭流血,乞速設法救援
守、走、死、生,望公一言為定;為守、為走,總祈代設善法,俾軍民相安無事
不能接濟以及設法救福,亦請以一言為斷。
事急矣!
乞即確切示覆,以決行止
福。
公元1895年
   致泉州泉州府張守(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戌刻)
公元1846年
  電悉。
濟臺餉械已兩奉嚴禁無法可設;已於前月初八日電請邊制軍轉電黎
此事敝處實無能為力斷無外援
祈再電黎自酌行止可也。
江。
     劉鎮來電(七月初二日申刻到)
    臺府黎景嵩囑電稟:前奉憲支持兩月,自有外援;今餉械甚乏,望救甚急
泉州府張僖稟。
公元1895年
   致廈門錢倅宗漢(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初六日巳刻)
公元1846年
  轉劉鎮淵亭初四電悉。
朝廷不得已割臺,曾有旨召各官內渡;閣下自在其內豈能專降一旨
閣下毅然以守臺自任壯志孤忠,豈鄙人所得勸勉;今餉乏械缺,未竟大功,而保臺數月,亦足千古,實深敬佩
奈派輪解餉,恐為敵人藉口貽累大局;必
須與倭商明,方能辦理。
惟臺向不歸江南管轄未便越俎
如閩、粵能為奏明辦理,則內渡後江南可酌協遣餉若干;若須先行解臺,倘有倭人藉口啟,鄙人豈能任此重咎耶!
務祈原諒為禱。
歌。
     劉鎮來電(七月初五日寅刻到)
    俄助,係五月間賴鶴年奉公命,寄蔡嘉轉臺
無論何如,乞為天下後世計!
若難接濟,亦乞寄餉遣散五、六十營弁勇。
奉命來臺,未奉命而往;民又苦留,進退維谷
乞公始終成全設法,並賞輪船,俾福安然內渡;則生啣環死結草,斷不忘公前後大德
派員立候賜覆。
再,閩督將軍尚肯月月接濟不輟,惟無多耳;望公垂憐
福叩稟。
             (--以上見「全集」卷一百四十七「電牘二十六」。)
公元1895年
   致臺南劉鎮淵亭(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初八日未刻譯交鄒委員寄)
  守臺之舉,出自閣下義勇鄙人並未置詞
至「守臺兩月,俄即來援」之說,係訛傳
俄國在北,如何顧及臺灣
鄙人並未發此電。
今或去、或留,仍請閣下自酌鄙人不敢與聞
協濟餉械,疊奉諭嚴禁,萬不敢違。
愧歉萬分,務祈原諒
陽。
   致廈門易道台順鼎(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十四日亥刻)
  元電悉。
事奉不准過問,濟臺餉械更疊奉嚴旨查禁
此時臺斷難救,且事必不能密;萬一漏洩,徒礙大局朝廷必然震怒
東洋更加詰責要求豈不所損更多?
是欲為國家,而反累及國家也。
此事關係重大,務望權其輕重,速離廈門,免生枝節為要。
願。
   致濟南李撫台(光緒二十一年九月初七日丑刻)
  魚電悉。
義舉宏大欽佩萬分
惟時局已變,惜哉!
作罷論可也。
語。
公元1846年
     李撫台來電(八月二十九日戌刻到)
    據赴臺偵探委員稟稱:『臺南共有六、七十營,苦無軍餉
劉軍與倭力戰孤忠可憫
憲台如能設法籌濟,衡當悉索敝賦,並約閩、粵兩省共襄兵事
惟何策可以運往?
尚乞藎籌酌度賜復
當即祗遵
舊屬秉衡謹肅
豔(同莘按:魚電稿缺)。
     邊制來電(九月初六日戌刻到)
    頃聞臺南不守,劉內渡抵廈。
泉。
麻。
公元1895年
   致福州邊制台(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丑刻)
  「飛捷」所載臺勇在吳淞候輪肆鬧毆人,現飭上海道派員飭輪妥為押送
後來者尚多,以後臺勇請飭廈門道分批遣送,務先期將勇數及籍貫分晰電達以便早為備船部署一切,免滋事端為幸。
哿。
              (--以上見「全集」一百四十八「電牘二十七」。)
   截回臺餉並收回火輪船摺(光緒二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公元1846年
  竊臣於本年四月十七日承准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電開:『奉旨:「本日唐景崧請飭部撥餉銀現在戶部無可指撥,著張之洞先行籌撥銀五十萬兩,陸續解往應用
欽此」』。
當經欽遵飭撥。
惟瑞借款一時尚未收齊。
江南支應南北征防各軍需餉尤急;祗能陸續勻濟。
當經電飭署江海關道劉麒祥先撥銀三十萬兩,交臺灣駐滬轉運局分補用道鶴年收領,設法運匯赴臺。
旋聞臺事不支,署撫臣唐景崧內渡,臣查前項臺餉三十萬兩交匯不及一月在臺未必交清;飛飭迅速截回,以杜中飽
隨據道員鶴年稟稱:已匯臺十萬兩,尚餘二十萬兩已廈門香港等處原匯洋行查明陸續收回交存上海道庫。
  嗣據唐景崧派員開送清單,並將該署撫由臺帶回之臺灣另款銀四萬九千八百兩──係德記利士洋行銀票一紙一併繳還到臣。
並稱有已付定銀及數成價值尚未到之軍火
共計泰來洋行哈乞開士三十三磅快四尊帶彈二千顆,又哈乞開士五管六尊帶彈五千顆,又公泰畢第洋行彈模子二十四箇、新式快槍二千枝帶彈一百萬顆,頭批格拉司槍四千枝、二批格拉司槍五千枝,又泰來豐順洋行毛瑟槍彈四百萬顆、格林彈二十萬顆,又泰來洋行水旱雷線、濕電、樹膠、膠管膠瓶、測遠鏡、銅皮、銅絲、化銅鍋、印度片等件十八箱,計購價保共銀四十五萬餘兩。
又「駕時」、「斯美」輪船兩艘,係前臺灣撫臣劉銘傳所購原價三十六萬兩;「新福建輪船一艘,係前臺灣撫臣邵友濂所購,原價九萬兩。
所有軍火,均已酌付購價或付定銀
輪船本係官物,因辦防以來作為售與德國洋行換旗行駛;應請由南洋將軍火尾價找給各件,即歸南洋驗收,並將洋行換旗及墊欠薪費各款補還,即仍將三輪收回以免虛擲等情
臣查此項槍輪船所值不下八、九十萬兩;即輪船折舊估值,三輪亦約值二十萬兩。
今找付還欠為數無多,自以江南找欠留用正辦
當經飭由署江海關道劉麒祥分別查明合同驗明槍子彈均係精利適用;共應找給槍等價銀十一萬三千五百六十九兩一錢、找給輪船洋行換旗雜費發薪糧等項銀四萬四千三百四十餘兩,即在截回臺餉銀二十萬兩及唐景崧繳回銀單四萬九千八百兩兩內開支,以清轇轕
並分飭江海關道上海製造局將所收軍火雷線妥為點收陸續金陵應用
所收輪船酌給薪工煤油雜費,暫在南洋供差;仍俟隨宜酌量租售變價另案奏明辦理,餘款仍收入江南借款項下充餉。
    硃批:『戶部知道
欽此』。
                  (--見「全集」卷四十「奏議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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