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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五十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六
  明一
  葛通甫妻月娥     唐方妻丁氏
  李广妻卢佳娘〈倪氏附〉戚家妇
  余布妻马氏      幼溪贞女
  郭氏         胡尚絅妻程氏
  花云妻郜氏      傅形嘉妻岳氏
  贾守智妻高氏     周杰妻崔氏
  李茂妻高氏      伦品著妻石氏
  孙忠妻张氏      高希凤妻刘氏〈李氏郭氏金氏 邢氏附〉       史嘉法妻王氏
  胡廷举妻李氏     胡谊妻胡氏
  东钦妻卢氏      王佐妻万氏
  吴氏女        张敏道妻赵氏
  贺谷荣妻康氏     李应元妻陶氏
  刘金住妻常氏     刘荣妻姚氏
  贺恩妻田氏      王氏
  王伸妻高氏      崔国安妻米氏
  李定女        杜高宾妻刘氏
  甘氏女        周正琚女翠嫦翠娥
  李宗颐妻夏氏     欧阳尚八妻李氏
  刘所安妻曾氏     常氏女
  孙氏女        孙氏女
  陈贵妻唐氏      王宗妻柴氏
  刘桧妻王氏      杨邦彦妻陈氏
  杨邯桥烈妇      濮阳氏女
  赵氏女        鲁某妻云氏
  严以作妻傅氏     潘之诚妻韦氏
  吴良珙妻陈氏     王命锡妻田氏
  沈支珗妻汤氏     张文焕妻邵氏
  华源长妻邹氏     李昌妻周氏
  陆润妻沈氏      邵某妻薛氏
  胡原妻钱氏      张概妻金氏
  邹麟妻沈氏      史景忠妻邹氏
  顾氏女        谢氏妇
  张礼妻赵氏      张师孟妻徐氏
  李发春妻石氏     年孔固妻胡氏
  郑洪妻石氏      方瑄妻沈氏
  郎理妻沙氏      工氏二女
  程有德妻陈氏     余銮妻龚氏
  赵叔民妻卢氏     张应华妻陈氏
  孙廷佐妻潘氏     童敦妻李氏
  孙廷茂妻邵氏     吴景文妻郑氏
  方鸾妻黄氏      彭阿积妻张陂娘
  魏钦宗妻丘凤娘    李汝梗妻朱无瑕
  朱振妻余氏      庄尽娘
  贾岳妻程氏      陈以安妻赵氏
  彭氏女        柳升妻范氏
  石有才妻岳氏     王铎妻蒋氏
  霍钟英妻鲍氏     沈珠妻陈氏
  孙振鹭祖母杨氏    吴复妻杨氏
  燕帖木妻脱脱怀氏   黄观妻翁氏
  王良妻        田文见妻陈氏
  傅士选妻朱氏     马载图妻刘氏
  乔少保三妾      郑文奎妻酆氏〈周氏附〉
  唐靖王妃高氏     王兰儿
  杨頀妻田氏      严佣妻袁氏
  李茂妻屈氏      蒋阊妻郑氏
  郢藩妃郭氏      郑某妻徐氏
  刘岳一妻杨氏     朱之琯妻刘氏
  金道周妻汪氏     毕宗永妻吴氏
  吴江继妻叶氏     黄氏女
  金汝光妻程氏     朱良臣妻方氏
  汪大成妻陈氏     王大化妻孙氏
  王尚友妻苏氏     朱良相妻曹氏
  吴继芳妻汪氏     方可尧妻汪氏
  殷氏周氏       杨氏女
  戴和妻高氏      王暄妻朱氏
  赵云鹏妻陆氏     陆弥亮妻鲍氏
  朱氏女        李政妻李氏
  杨彦章妻鲁氏     姚琏妻周氏
  鲁氏女

闺媛典第五十卷

闺烈部列传六

明一

葛通甫妻月娥

《明外史·列女传》:月娥,西域人,元武昌尹职马禄丁女。芜湖葛通甫妻。少聪慧,听诸兄诵说经史,辄通其义。及嫁,事上抚下,一秉礼法。长姒卢率诸妇诸女,悉受其教。太祖渡江之六年,伪汉兵自上游而下,卢曰:太平有城郭,且严兵以守,可恃。使月娥挟诸妇女往避之。未几,寇至,城陷,月娥叹曰:吾生诗礼家,可失节于贼耶。抱幼女赴水死。诸妇女惊曰:姆既死,吾侪可后之哉。相率投水者九人,方盛暑,尸七日不浮,颜色皆如生。乡人于故居之南作巨穴同葬,题曰十女墓。娥弟丁鹤年,幼通经史,皆娥口授也。后通甫与长姒皆死于寇。

唐方妻丁氏

《明外史·列女传》:唐方妻,浙新昌丁氏女,名锦孥。洪武中,方为山东佥事,坐法死,妻子当没为官婢。有司按籍取之,监护者见丁色美,借梳掠发,丁以梳掷地,其人取掠之,持还丁。丁骂不受,窃谓家人曰:此辈无礼,必途辱我,不若预死以全节。肩舆上山径至阴泽,崖峭水深,跃出赴水,衣厚不能沈,从容以手敛裙,随流而没,年二十八,时称其处为夫人潭。

李广妻卢佳娘〈倪氏附〉

《明外史·列女传》:福清李广妻卢佳娘。成婚甫十月,广暴卒,卢恸绝复苏,见广口鼻出恶血,悉吮食之。既殓,哭辄僵仆,家人相与宽譬。但曰:我从夫地下尔,积五六日,家人防懈,潜入寝室自经。后其县有游政妻倪氏殉夫,亦然。

戚家妇

《明外史·列女传》:戚家妇者,宝应人。甫合卺,而夫暴殁。妇哭之哀,投门外汪中死。留诗一首云:画虎虽成未点睛,百年夫妇一宵情。欢声方举哀声动,贺者才临吊者并。孔雀屏前灯隐隐,鸳鸯枕上泪盈盈。从来不识儿郎面,独抱冰心照水清。后人名其死所为戚家汪云。

余布妻马氏

《明外史·列女传》:马氏吴县余布妻,归五年,而夫死无子,家酷贫。姑欲夺其志,有田二亩半,得粟不以与妇,马不为动。姑潜纳他人聘,一夕鼓吹临门,趣治妆,马氏入卧室自经死,几上食器,糠籺尚存。

幼溪贞女

《明外史·列女传》:幼溪贞女,失其姓名。邓茂七破沙县,匿草间,为二贼所获。遇溪桥,贞女曰:扶我过,当从一人而终。二贼争趋搀,至桥半,女视溪流湍急,拽二贼共投,俱溺死。

郭氏

《明外史·列女传》:郭氏,大田人。邓茂七之乱,乡人结寨东岩。已而寨破,妇襁幼儿,且有身,为贼所驱。妇奋骂,投百尺岩下,与儿俱碎乱石间,胎及肠胃迸出,狼籍岩下。贼据高瞰之,皆叹曰:真烈妇也。瘗之而去。

胡尚絅妻程氏

《明外史·列女传》:程氏,扬州胡尚絅妻。尚絅婴危疾,妇刲腕肉啖之,不能咽而卒。妇号恸不食二日。时怀孕四月,或曰:得男可延夫嗣,徒死何为。答曰:吾亦知之,倘生女,未免苟活数月耳。因复食,弥月果生男。明年殇,即前谢翁姑曰:媳不能常侍奉,有娣姒在,无悲也。复绝食,越二日其姑抚之曰:尔父母家二百里中,若不俟面诀乎。妇曰:可急迎之。日饮米沈一匙以待。迨十二日,父母遣幼弟至,妇曰:是即可白吾志。自是滴水不入口,姑向之泣。则曰:儿若再嫁则当哭,此好事何哭为。徐简奁中簪珥,令办后事,以其馀散家人并邻妪尝过问者,复自卜曰:十八、九日皆良,吾当逝。向曾刲肉救夫,夫不可救,以灰和之置床头,附吾左腕,以示全归。遂卒。

花云妻郜氏

《殉身录》:花云,怀庆人,庚子守太平。陈友谅以舟师入寇,城陷。不屈而死。妻郜氏生一子炜,甫三岁。闻云遇害,义不受辱。以炜付侍儿孙。氏令善护之,遂投水死。

傅形嘉妻岳氏

《畿辅通志》:傅形嘉妻岳氏,真定府人,岳兴女。年十八适形嘉,无子,形嘉没。氏号哭不食经死。洪武十九年表其门。

贾守智妻高氏

《畿辅通志》:贾守智妻高氏,真定府人。年十八归智,智患痿三年,氏日负之出入。智亡,氏以其所蓄钱付姑,曰:此足为吾夫殡殓资。复以衣帛付母,人咸不解其意。一夕易衣,以线缝其襟。毕自缢柩旁死。遂合葬。

周杰妻崔氏

《畿辅通志》:周杰妻崔氏,真定府人。洪武间,杰任兵科给事中,以疾亡。氏年二十一,奉夫骸骨归,告其家人曰:夫妇之道义本同穴,吾又无子,安得独生。遂自缢。合葬。

李茂妻高氏

《畿辅通志》:李茂妻,高氏,真定府人。茂充吉安卫役,堕马病伤死。高哀毁骨立,罄其家赀备丧,置二棺。至夜,沐浴更衣,自缢死。洪武十八年,事闻旌表。

伦品著妻石氏

《滦州志》:石氏滦州诸生介之长女。十七岁归伦,重子生员,品著性贞淑。事翁及继姑竭忱敬勖,其夫以勤读三党,推为才妇。继姑有媵。婢刘氏者,翁据为妾。令诸子媳呼姨。子媳哗云:此吾家赤脚也。律例庶母三:有慈有养有乳,皆以礼聘助簉,故称诸母。若娼尼婢则贱妾,岂宜称母耶。刘大衔之,凡坑嫡陷子,计无所不尽。密招巫以魇进,致翁视妻如雠,视子如路人。氏夫品著素健无病,忽四肢水肿,自足渐及胸膂。夜梦有异状,医药罔痊。适有巫妇,能候神。则云:此巫蛊所厌也。在灶前及三叉路口处,命工卢。喜于灶下掘乌𣓌箸一根,铁火盆脚一只,下粘头发。再掘路口物,而翁大骂,毁巫神案,逐之。盖溺爱最深,恐以实诉为疭,孽罪端也。品著遂沈顿不起,临危属氏云:吾向收婢子喜春,原期孕子女以全嗣,续今已矣。吾没后可即嫁之。氏啼应曰:君亡我必报雠,同死。品著力恳曰:吾榇未归土,藉汝襄事,勿匆匆也。氏啮指应之。扶柩陨血卒。哭之后,即归父家营嫁。婢女以珠翠褂裓分给姊妹。云:我早晚归泉下,留此奚用。小祥后决志报夫而救姑也。乘家中娣姒翁伯俱他出,手持槌杵厨刀直入刘室,拽发痛击,剚刀臂膂,血肉狼籍。刘百口哀祈,氏声其凶恶。云:我若杀尔然后死,恐人疑我畏抵自尽。姑贳尔命。随沐浴更衣,设几焚香,拜天地祖祠夫灵。至姑李氏房中哭别。云:新妇早愿从郎夜壑,姑慎无戚,亦不必恨责吾翁,惟警彼罪人足矣。遂入室自缢,村坞远近闻之奔视。颜色如生。

孙忠妻张氏

《永平府志》:孙忠妻张氏,年二十归忠。三月夫病,家贫,昼夜勤汤药不怠,夫死,潜缢以殉。巡抚旌其门。

高希凤妻刘氏〈李氏郭氏金氏邢氏附〉

《汝宁府志》:刘氏固始高希凤妻。希凤在辽东为乱军所掠,断其腕而死。刘骂不绝口,亦为所杀。仲弟药师奴妻李氏,早寡,携子侄避乱高丽。洪武初,归守夫墓,誓不再适。季弟伯颜不花为纳哈出所杀,其妻郭氏自缢死。从子搭失丁为父雠诬陷死,其妻金氏与姑邢氏俱自缢于室。事闻诏赐旌表,尚书孙原贞作高氏五烈诗。

史嘉法妻王氏

《汝宁府志》:王氏光州史嘉法妻。家贫,事姑孝。年二十夫病亡。王亲殓之,即闭户自缢死。里人哀之,为治棺合葬。送者数百人,咸为泣下。知州陈王道临其丧吊,祭以礼。表其门。

胡廷举妻李氏

《汝宁府志》:李氏光州人胡廷举妻。归二载,夫患痼疾。氏侍汤药无懈,夫亡即誓与俱。姑令家人守之,乃佯为不死状,防稍弛,遂就夫柩旁雉经死。

胡谊妻胡氏

《汝宁府志》:胡氏光州诸生胡谊妻。夫病氏焚香祈代,奉汤药六年。谊死,胡触棺长号,期以身殉。为家人所防,遂不食七日,端卧而瞑。事闻诏表其门。

东钦妻卢氏

《汝宁府志》:卢氏,光山人,适邑诸生东钦。钦父旭以御史谪戍通海,殁于途。钦征和泥死于兵。有张姓者,谋娶卢,卢缢于室,以救免。张复强致聘,卢挥诸门外。号哭三日,赴海死。时洪武辛未秋七月也。嘉靖丙戌鲁宪副闻而嘉之,立祠通海。表其门。

王佐妻万氏

《开封府志》:万氏王佐妻,密县人。佐疾亟,顾万曰:我死,汝善事后人。万泣以死誓。须臾佐没,是夜,万果自缢。洪武中诏旌异之。

吴氏女

《济南府志》:吴氏女,长山人。洪武初兵乱,有悍卒拥之上马,女坚不受辱被杀。时年十七。

张敏道妻赵氏

《陕西通志》:赵氏张敏道妻,延安洛川人,名金定。年二十,夫亡。氏遂自缢。同葬。洪武中旌表。

贺谷荣妻康氏

《陕西通志》:康氏延安鄜州人贺谷荣妻。年二十夫亡,苦节。父逼改适,氏投崖死。洪武中旌表。

李应元妻陶氏

《陜西通志》:延安陶氏米脂人李应元妻。夫官经历早没,即自缢死。

刘金住妻常氏

《陕西通志》:常氏庆阳宁州人,洪武初,父伯良戍夏州,氏随母郭偕行。年三十三适同戍乡人刘金住。住寻殁于战,氏事继姑及夫幼妹有恩礼。姑殁,或欲强赘,氏应曰:待终丧无恨。翌日赴水而死。三日渔者出尸,面色如生。

刘荣妻姚氏

《陕西通志》:姚氏庆阳安化人,年及笄归刘荣。荣应军役病亡。氏哭数日不食,亦死。

贺恩妻田氏

《陕西通志》:田氏贺恩妻,延安宜君人。夫病,氏毁容侍汤药。及死自缢以殉。有司以闻诏旌表。

王氏

《陕西通志》:王氏延安宜君人。夫某死于火,王遂自刎。诏旌之。

王伸妻高氏

《延安府志》:高氏榆林卫人百户王伸妻。伸死孀居十三年,训其子永安为诸生。城破,整衣笄,手携长妇某氏曰:吾寡居不面姻亲中一男子,今面贼乎。遂同投井中死。数日贼去,出之颜色如生。后三阅月,合殡夫圹。开棺视之,香闻数里。临葬者无不叹异。

崔国安妻米氏

《延安府志》:米氏崔国安妻,榆林人。闻贼入城,率婢同群妇匿僻巷茅舍中。贼至,见氏美,甘言诱之。氏正色危坐,贼逼之,氏起大骂,被发爪面碎首出血。贼怒,杀之。

李定女

《四川总志》:富顺李定第三女,始许聘同姓,后有他姓执。同姓应离律欲夺之。女遂自缢死。

杜高宾妻刘氏

《四川总志》:刘氏宜宾人杜高宾妻。宾溺死,誓欲从,会救免。乃密以夫故巾袜系肘,间以毒和饼食之。姑惊视,犹持半饼手中,厉声曰:今日得为杜氏鬼矣。言讫而绝。年二十有五。

甘氏女

《岳州府志》:甘氏女,名元秀,华容人,父邦佐。以许嫁里人魏文昌。洪武间,文昌父获罪应诛,文昌诣阙上疏,愿以身代。遂伏法。元秀时年十五,邦佐闻文昌系狱,即欲改嫁。其女元秀赴井求死,以救获免。遂斋戒不为容饰,比文昌死四日,讣至。元秀沐浴具衣服,自缢以殉。士类高其行,上之有司,卒未旌表。

周正琚女翠嫦翠娥

《永明县志》:翠嫦翠娥甘棠村民周正琚之二女,洪武戊申为土贼邓四所获。女绐之曰:吾已从尔,吾父藏金于昂山上,盍往取之,以为妆奁。及至绝顶,姊妹共投崖以死,崖深万丈不可寻究。父乏嗣,闻二女死,亦自缢。

李宗颐妻夏氏

《靖安县志》:夏氏幼为父母所爱,赘李宗颐为婿。陈友谅陷南昌,部卒获氏,欲污之。氏绐近井旁,投井死。

欧阳尚八妻李氏

《彭泽县志》:李氏欧阳尚八妻。尚诚弟妇也,洪悬作乱,尚诚密奏太祖。平洪后,贼党复讧,李谓其妾曰:洪党不殄,我家必被其害。遂闭户自焚死。

刘所安妻曾氏

《永丰县志》:曾氏刘所安妻。洪武乙巳春,师克虔游,兵肆掠所。安携妻避于里之富田王。氏居二日,兵骤至,势不可逃。曾抱婴儿曰:君亟去,无以妻子为累。脱不免有死而已。泣而别。兵至,曾以不辱被杀。兵退,所安收其遗骸,幼子犹牵衣在傍。

常氏女

《袁州府志》:常氏女,名秀兰,万载人,九岁父体乾没,随母再适李姓,乡贼攻李舍,时女年十七,贼欲污之,女拒骂不绝口,贼势益迫,女愈忿詈贼,怒支解之。

孙氏女

《袁州府志》:孙氏女,宜春人,初受里人阳遵哲聘,遵哲当戍辽东,父议别择所归,女闻哲行,自缢死。

孙氏女

《袁州府志》:孙氏女,分宜人,初许聘里人欧阳翯。洪武间,翯以仲兄翨没于辽阳戍所,当往补戍,女父议更择婿,女闻投缳死后园竹间,且曰:及翯未去,使知吾无异志也。

陈贵妻唐氏

《江宁县志》:唐氏,陈贵妻,贵领海运,将行唐,断指授贵为别。及贵死于水,求娶者不已。念不能敌,乃中夜自焚死,乡人哀之。

王宗妻柴氏

《江宁县志》:柴氏,王宗妻,宗为郡学生,力学成疾,柴视汤药,昼夜不离,宗病笃,谓柴当及时改嫁,不必待终丧也。柴俛首哽咽。而已,数日,其兄来视,泣告兄曰:宗必不生我,无以安其心,惟一死耳。幸归,告父母。及宗濒危,殓具皆手制,乃以所用银挑牙,二事以一付家人,云:恐临时忘之,可以备含,即入别室,家人讶其久,不出视之,缢死矣。口中含所分银挑牙一,事宗亦随没,事闻旌表。

刘桧妻王氏

《高淳县志》:王氏,刘桧妻,洪武丙申,岁歉大疫,夫与翁姑及父母兄弟俱亡,王年二十二,无依。里中恶少谋娶之,不从,一日或强逼舁去,王曰:命可绝,身不可污。遂自刎而死。

杨邦彦妻陈氏

《高淳县志》:陈氏,县令陈九龄女,适诸生杨邦彦,年二十彦溺水死,无子。陈不欲生,父亟携归,强延十载。一旦,告父母曰:吾将往视故居,乃至夫溺处,投水死。

杨邯桥烈妇

《广德州志》:原丰都杨邯桥烈妇某氏,父必传失其姓氏,年二十,夫亡,家贫守节,奉姑恭谨,为姑求齑于越溪行桥上,无赖少年戏之,泣曰:天何穷我如此。不能备一齑,至受外侮。投溪而死,乡人哀之,以葬于溪上,因名其冢曰烈妇墩。

濮阳氏女

《广德州志》:濮阳氏女,名妙贞,父濮阳琦,受施姓聘。未嫁,施没,女为服衰,设神主祀焉。父转纳他聘,妙贞操木槌,毁聘。具父闵其志,听死于家。

赵氏女

《广德州志》:赵氏女,本州赵鹤六女,年十三许字步溉,溉年十八入乡校,客死钱塘。女闻溉死,食不下咽,白其母,请归步,母曰:步氏子已死,汝尚安归。女泣涕不已,他日或告其父欲为其弟娶,女不可,父曰:女子守身不二,为已成夫妇之伦也。今汝尚女而欲为步氏妇,其谁汝怜。母憎女不从,加之杖。越宿,女自经而死,步氏取以合葬焉。

鲁某妻云氏

《广德州志》:云氏,生员士樟女,适鲁某,为兵所拉,欲污之,掖之上马,三掖三堕,手拔木击兵,兵怒碎磔之。一时女妇遭兵以激烈死者,或赴水,或自经,或被兵刃,不可胜举。

严以作妻傅氏

《广德州志》:傅氏,生员严以作妻。夫疾,刲股进之,不救。乃托老姑于娣姒,托孤女于夫妺,焚遗券,散奁赀,闭户自缢以救苏。旋嚼碗伤喉,越三日,死。邑侯为之请旌。

潘之诚妻韦氏

《广德州志》:韦氏,潘之诚妻,年二十一。夫病,氏刲股和药以进,夫死,无子,立夫弟之,观次子为嗣不两月,子殇,氏夜闭门投缳于夫柩侧。

吴良珙妻陈氏

《广德州志》:陈氏,邑民吴良珙妻。鼎革初,兵乱,氏携幼子为兵所获,绐兵取簪珥,投井死。七日后,出之,颜色如生。

王命锡妻田氏

《广德州志》:田氏,邑民王命锡妻,姑岑氏两目俱瞽,兵至,邻妇迫之出,氏曰:吾何忍舍姑以往,遂为兵获。逼上马,不从,以刃挥之,五脏皆出而死,年二十有一。

沈支珗妻汤氏

《广德州志》:汤氏,沈支珗妻,宣城庠生汤白女,值国变,父叹曰:设遇兵,如尔辈何。女曰:此正儿见节时也。已而,土贼陈君才营于静觉寺,逼氏居,执氏欲污之,不从,以矢穿氏腹,备极惨毒而死,闻者莫不流涕。

张文焕妻邵氏

《无锡县志》:邵氏,张文焕妻,文焕通春秋。洪武中,授白洋镇巡检,遇寇力战死之。子元保十岁,文焕有故人姚,枢为司理邵属子于枢,抽刃自杀。

华源长妻邹氏

《无锡县志》:邹氏,字淑惠,华源长妻。夫疾革,以孤托其母,而不及,妻邹叹曰:妾之心,夫尚有所不知,遂自经死。年二十有一,又二日夫乃亡。

李昌妻周氏

《无锡县志》:周氏,苏州农家女,邹佑之纳为其仆李昌妻,昌死,周年二十二,大恸将从之,主母使人守之,伺间,仍自经,后昌死二十一日。

陆润妻沈氏

《苏州府志》:沈氏,名桂英,太仓人,陆润妻,年二十,夫亡既葬,闭室自经者,再为守者所救,桂英曰:无相苦,守者稍懈遂死。

邵某妻薛氏

《苏州府志》:薛氏,昆山银工女,嫁县小吏邵某。洪武初,邵坐法当死,送京师,氏年二十,垢面莫能掩其丽,将行,押卒见而悦之,谓邵曰:若欲生,致都下。盍使事我,否则促死。邵惧曰:如命。乃密呼氏语,故氏佯应曰:诺。乃盛备酒馔饲邵。至暮遂自缢于粉阁中,邻里葬之,冢在西湓渎村彭氏菜园中,即其粉阁也。郑文康作传,今入祀典。

胡原妻钱氏

《苏州府志》:钱氏,太仓人,胡原妻。洪武间,原戍云南,窜还事觉,坐弃市。钱谓之曰:君万里归为妾耳,今君死,妾生何为。至夜分抱乳子泣曰:吾不能保汝矣,遂自缢。年二十有八,袁华为作传。

张概妻金氏

《苏州府志》:金氏,名淑宁,德儒女,年二十三,嫁张员外概。洪武十九年概得罪吏,具辞将置于法,淑宁闻之,曰:吾虽归张,未及期月,义不使夫独死,死后于夫志不得明。孰若先焉,遂经死,后三日,概得宥免。

邹麟妻沈氏

《苏州府志》:沈氏,昆山人,邹麟妻。洪武中,夫阵亡,氏誓死不二,邻妪怜其盛年无子,劝更为身计,辄泫然曰:移天而觊非望独何心耶。指所居室曰:必死于此,竟以哀毁而没。

史景忠妻邹氏

《苏州府志》:邹氏,郡人史景忠妻,年十八,景忠谪戍大宁。洪武丙子,寇发大宁,欲犯邹,邹不从,胁以刃,邹龁齿大骂,延颈受刃竟被杀,时年二十一。

顾氏女

《苏州府志》:顾氏女,太仓人,早丧父母,鞠于叔父。初许嫁王氏,未嫁而夫亡,叔父复许嫁徐氏,择日毕礼,强之行,不得已,乃以帛缠束其体,牢不可解,至则谓徐曰:吾非汝家妇,乃故王郎妻也。坚拒不成礼,徐亦义之,不忍强至,夕遂缢死。

谢氏妇

《松江府志》:谢氏,泖上右族。国初籍没其家,以妇给象奴。妇告奴曰:待祭亡夫,乃从尔。奴许之,妇携酒饭至武定桥,哭奠赋诗,曰:不忍将身配象奴,自携麦饭祭亡夫。今朝武定桥头死,一剑清风满帝都。遂自刎。

张礼妻赵氏

《沐阳县志》:赵氏,张礼妻。洪武初,礼任广东广州府同知,踰旬没于官,未殓,赵亦自缢。有司上其事,赐银三十两米二十石祭于龙湾,送归葬。洪武五年旌表。

张师孟妻徐氏

《凤阳府志》:徐氏子魁次女,年十七,母病,割右胁肝救,愈,归张师孟。未几,夫死三日后,亦自缢,时年十九。

李发春妻石氏

《凤阳府志》:石氏,李发春妻,年十六,归李,事亲以孝闻,姑病,刲左股愈之。夫死,雉经者再皆救免,遂烂嚼其舌触死柩前,时年十八。

年孔固妻胡氏

《凤阳府志》:胡氏,年孔固妻,年三十,夫亡,誓与同死,昼夜痛哭,不食七日而绝,邑令旌表。

郑洪妻石氏

《浙江通志》:石氏,金华人,名胜,性敏慧勤恪,嫁为浦江义门郑洪妻,李文忠分镇严陵,辟洪参谋军事,后以荐为内藏库提点。未几,同官有坐法者,以辞累洪。竟死于狱,石氏时从宦邸吏,议当配,石氏仰天叹曰:生为郑氏妇,死则为其鬼耳。吾夫已亡,吾岂辱身以玷其家乎。遂绝粒不食,邻媪强以糜粥,不顾。如是者八日,弗得死,乃引绳自绝。宋濂为之传。

方瑄妻沈氏

《海盐县志》:沈氏,名淑宁,本县人,年十九归崇德方瑄。十八日而瑄死,妇依于母,母潜以许人,淑宁觉,绐其母,往告外氏,遂闭户沐浴更衣,自缢死。

郎理妻沙氏

《湖州府志》:沙氏,主事郎理妻,安吉人。洪武中,理以直谏死,沙闻之,哭曰:夫为忠臣,妾不得为烈妇乎。遂自经。事闻上嘉叹为大棺合殓,仍赐谕祭驰驿合葬。

工氏二女

《台州府志》:工氏二女,修撰叔英女也。叔英既卒,有诏籍奸党,二女相继赴井,其妻某氏亦不屈而死。

程有德妻陈氏

《台州府志》:陈氏,黄岩人,名贞,程有德妻。洪武间,以军事坐累,执见羽林左卫镇抚陆林。陆见其美,逼私之,不从遂被殴死,其夫诉于朝,林抵罪,乡里称焉。

余銮妻龚氏

《台州府志》:龚氏,庠生余銮妻,銮年二十二,自学归,遭风雨溺死,龚适在母家,闻之仆地绝复苏,至溺所,殓夫尸,即欲自溺,家人援之归,仍欲自尽,复送之母家。母虑之,仍送还,越七日,自经死。乡人莫不哀之。

赵叔民妻卢氏

《台州府志》:卢氏,黄岩人,名津奴,赵叔民妻。有容色,涉猎书史。洪武十九年,叔民被诬,没于京师。明年籍没其家,卢闻官军至,即欲与子同饮药死。既而曰:汝年方七岁,万一得生,未可知我,宁就死,义不受辱。遂题诗壁上,饮药仆地而绝,官军入门,见壁上诗,叹曰:好妇人,好妇人,我回朝说去,人咸称赵烈妇云。

张应华妻陈氏

《金华府志》:陈氏,名卯,张应华妻,嫁甫一年,应华从军战亡,氏屡阖门自经,小姑同处屡解之,服除父母私与舅姑议更嫁,小姑以告氏,曰:吾嫁自有处应在后门耳。小姑不喻其意,及娶者舁舆至,氏潜往后门投池中死,池素浊,后水为之清。

孙廷佐妻潘氏

《浦江县志》:潘氏,孙廷佐妻,嫁逾年,佐病剧,谓曰:吾死,奈尔何。氏泣誓从死,削竹牌数寸,刻死节二字。夫亡,水浆不入口,家人云:夫无孑遗,尔死谁为祭奠。强执丧三年,父欲夺其志,氏即入房自经,人趋解之已死,竹牌犹握在手。

童敦妻李氏

《严州府志》:李氏,童敦妻,名荣,寿昌人,年二十四,夫亡,荣为夫营葬所附己圹于傍,父彦真欲夺其志,私许同里蒋武,逼嫁之,李知势不可遏,嘱舅姑以后事且曰:妾死于此,父必搆讼归。死于家则无害矣。泣拜而别,复至夫茔哀痛恸哭而归,诡谓其母,曰:儿失钗,母可往卜,有一妹又遣之,遂入室自缢,母归,已死。父大怒欲燔其尸,适舅姑送衣衾及棺至就敛,则钗缚于左股间,遂收葬焉。时送葬者百人,莫不流涕。

孙廷茂妻邵氏

《严州府志》:邵氏,孙廷茂妻,淳安人,年十八而寡,誓不他适,宗人强再嫁,度不免,遂投塘而死。

吴景文妻郑氏

《闽通志》:郑氏,政和人,适同邑吴景文。洪武时,木溪寨寇至,举邑惊走,郑氏及女伴十馀人避难山谷中,寇进逼之,郑遂投崖而下,将半有棘刺,钩其衣久,乃复坠,故得不死而折其右足,馀女俱为贼所掠,郑氏子瑾甫周岁,弃草莽间,寇退,亦无恙,人以为天相其节云。

方鸾妻黄氏

《福州府志》:黄氏,方鸾妻,闽县人,年十六适鸾,甫四载,鸾亡,黄遂自杀,时洪武九年。

彭阿积妻张陂娘

《尤溪县志》:张陂娘,彭阿积妻,事舅姑以孝闻。洪武十八年,阿积溺死,张氏年十九,哭其夫,水浆不入口,气绝者再既葬,矢志守节,人素慕其贤,求者甚众,姑怜其少,欲允求,陂娘不从,投水死,士大夫争以诗歌挽之。
魏宗钦妻丘凤娘
《建安县志》:丘凤娘,魏宗钦妻。洪武初,宗钦父康为仓吏,坐法当刑。宗钦诣官请代丘,曰:行矣,勉旃君能为子,妾不能为妇耶。宗钦就狱,岁馀,度当决,遗书与父,父不忍观,火之。丘痛哭自缢,其后宗钦得赦归,悲不自胜,曰:吾不意生,而妇不意死哉。

李汝梗妻朱无瑕

《建阳县志》:朱无瑕,文公十二世孙女,适李汝梗三载,李病瘵,谓朱曰:我必不起,娠男则守,娠女则去,朱呜咽不能对。亡何生一女,李病转剧,亟呼朱至,已不能言,瞪视低,回若不忍释,朱大恸曰:而恐我复事他人耶。愿少留迟,妾遂出自尽,李亦气绝。

朱振妻余氏

《建阳县志》:余氏,朱晦翁十二世孙振妻,余早丧父,无兄弟振赘焉,后氏母不耐贫困去帏,振夫妇独居,母又嫌振贫,令女求绝,氏曰:已与之齐,奈何以贫弃,母言愈厉,遂自缢死。

庄尽娘

《泉州府志》:庄尽娘,晋江人,归里人李氏子。洪武时,夫以事诣京师,偕行至昆山,夫病死,庄具衣衾,殓葬毕,寓书归,遗其亲,自溺死会稽。胡温为赋以哀之,曰:众同舟兮孰无良妾,身茕茕兮宁独亡,良人葬兮海之旁,妾为精卫兮与子翱翔。

贾岳妻程氏

《广东通志》:程氏,海南卫前所镇抚凯之女,有德容,颇涉书史。洪武癸酉,年十九归同官子贾岳,四年而岳病剧,属程曰:若少且美,善事后人,无念吾也。程曰:翁姑尚壮,婴儿有托,即不幸亦与君,偕哭啮指血洒地。逾两月,岳亡,程视殓毕,夜静潜沐浴整衣,自缢死。事闻旌表。

陈以安妻赵氏

《新宁县志》:赵氏,陈以安妻。元末夫妇避乱于铜鼓,其夫为海寇麦秀实所杀,赵氏匿于山林,寇党搜获之,将逼,归赵以箭自刺而死。

彭氏女

《新宁县志》:彭氏女,父景祥,年十八,未适人,倭入寇掳彭,欲污之,彭大骂触刃而死,僵尸三日,面色如生。

柳升妻范氏    石有才妻岳氏王铎妻蒋氏

《贵州通志》:已上三妇,俱普安人,米鲁之变,同陷于贼,不辱,死。

霍钟英妻鲍氏

《贵州通志》:鲍氏,郡人霍钟英妻,年十八,为安贼所执,不辱,触石死,奉旨旌表。

沈珠妻陈氏

《贵州通志》:陈氏,沈珠妻,普安人。米鲁之变,与其姑汪氏同被贼掠,偕死于难。

孙振鹭祖母杨氏

《贵州通志》:杨氏,贵阳人,孙振鹭祖母,年九十九,流贼破城,赴火死。

吴复妻杨氏

《贵州通志》:杨氏,吴复妻,镇宁人,祖仕元为普定府通判。洪武间,复以安陆侯留镇,闻杨聪慧有志操,以礼聘之。未几薨,杨哀毁几绝,翌日沐浴更衣于灵几,后自缢。事闻赠贞烈淑人。

燕帖木妻脱脱怀氏

《云南通志》:副枢燕帖木妻脱脱怀氏,蒙古人。洪武中,征云南燕,帖木败绩于曲靖,驰归,妻闭门不纳,曰:尔受梁王厚恩,兵败不死,何以见王。乃鸩其二男一女,命使者曰:我死尔举火焚屋,毋令辱我,遂饮鸩死。

黄观妻翁氏

《备遗录》:礼部右侍郎黄公,讳观,字澜伯,洪武间,官翰林,寻升礼部右侍郎,革除年改官制,为侍中。靖难师既渡,淮公徵兵上游,率诸郡入援且行,且募兵至安庆,闻京城已定,痛哭谓人曰:吾妻素有志节,必不受辱,遂招魂葬之。江上明日家僮,自京逃来,果言夫人翁氏暨二女俱被执,有象奴得之,叱取钗钏出市酒殽。夫人遂携二女率家属十人赴淮清桥下死焉。按《明外史·黄观传》:初,观妻投水时,呕血石上,成小影,阴雨则见,有愁惨状,名翁夫人血影石在观祠。

王良妻

《备遗录》:浙江按察使王良壬午六月闻难恸哭,誓必死,会召良,良集本司及各道印于私第,嗟叹者久之,妻问其故,良曰:我分应死,顾思所以处汝耳。妻曰:我则不难处,君为男子,乃为妇人谋乎,遂投池水而死。
《开封府志》:王良妻,失其姓,建文帝时,良为浙江按察使,文皇靖难,良自焚氏投池中死。

田文见妻陈氏

《开封府志》:陈氏,田文见妻,夫亡,氏年十九,不食九日死。

傅士选妻朱氏

《开封府志》:朱氏,诸生傅士选妻,士选没,后五日朱以身殉。

马载图妻刘氏

《开州志》:刘氏,名云罗开州潘村里人,处士钺之女。及笄,适同里太学生马伟子,载图性婉慧,不苟言。事翁姑以孝闻,载图年十八,将试徙就学宫肄业。刘偕侍膏火赞诵,勤服女红,午夜不怠。时淮阴潘伯和以谏官出贰开州,取唐烈女高悯元贞妇姜氏祠之,学宫旁春秋祭享,从以鼓吹,刘扃户隙窥之,辄向慕居一年,夫病,刘侍汤药,累月不去,簪珥及夫亡,乏嗣。氏哭之,哀绝者数四左右,白翁姑防之,得弗死。己卯十二月以夫榇还,潘村卜葬。其兄往候之,问曰:母来乎。曰病曰嗟,弗见已。兄不解,及夕遂缢死,合葬焉。

乔少保三妾

《山西通志》:乔少保三妾,高氏、刘氏、许氏,乐平人,皆以乔卒,同缢死柩前。
李文奎妻酆氏〈周氏附〉
《吉水县志》:酆氏,李文奎妻。建文时,红巾贼作乱,酆与其子处泰妻周氏俱被执,贼欲污之,周绐之曰:吾姑在愿得一诀而别,贼信之,遂姑媳相抱,痛哭赴烈火而死。

唐靖王妃高氏

《藩献记》:唐靖王,讳琼烃,定王世子也。资性明达,善综核名,实动中法程。永乐十九年,嗣爵,时年十九以才器卓荦甚,为文皇帝所礼,永乐二十一年,入朝京师。五日之间,凡三接见焉,选妃郏人高盘女,未婚。宣德元年十月,朔王薨,高氏闻之,遂自经以卒。守臣上其事,诏嘉高氏志节,特命追封唐靖王妃,赐祭治丧如制,合葬紫山。

王兰儿

《陕西通志》:王兰儿,西安蒲城人,永乐间,早丧父,随母育于井姓者,年及二八,井欲以配己子,兰儿执礼投泉死,泉为之涸。

杨頀妻田氏

《四川总志》:田氏,郡人杨頀妻,永乐间,頀没于京。田氏闻之,哭泣不食,柩至经死,事闻旌其闾。

严佣妻袁氏

《四川总志》:袁氏,古城乡人,袁成保女。年十八,适庠生严佣,永乐五年,佣溺死,氏闻讣,奔至溺所,投水死。家人购尸,两月不得,潦尽水清,渔人李大用于沙回头河见袁氏与佣尸相抱于崖侧,有司上其事,表其门闾。

李茂妻屈氏

《夔州府志》:屈氏,新宁人,年十六,适邑人李茂,善事翁姑,克相夫子,人多贤之。鄢蓝贼猝至,茂遇害,欲胁氏去,氏曰:吾夫死于汝,恨不啮汝肉,肯就汝求生乎。贼怒杀之,明年旌表。

蒋阊妻郑氏

《衡州府志》:郑氏,耒阳举人,蒋阊妻。永乐间,阊为训导,没岭南,郑扶榇归,葬经理家务毕,属其子曰:汝自今宜务长进,继父志。言讫入室,自缢死。

郢藩妃郭氏

《安陆府志》:郭氏,明高祖第二十三子郢藩妃也。父曰威襄公郭英。永乐乙酉册封为妃。王薨,妃痛哭曰:贤王自幼待我如宾,今我寡无子,吾又安能独生。乃整妆对镜,自写其容,付宫人藏之,云俟诸女长成,付之令渠识母容也,遂自尽。

郑某妻徐氏

《广信府志》:徐氏,名凤英,上饶人,文学徐天麟姊也。适同里郑某,岁丙戌兵乱,肆掠于乡,值氏归宁,举家被执,为兵拥持马上,氏泣谓其弟曰:吾父积德累仁,而遇此害,天也,我宁死不受辱,遂以一岁之子邦祚托弟,遽从马上跃入龙潭崖下,头颅齑粉而死,兵众骇愕却走,麟与邦祚遂得不死,后祚年十六,即补弟子员,至今,邑人士犹哀之。

刘岳一妻杨氏

《崇仁县志》:杨氏,刘岳一妻,归刘甫三载,岳一因公务死于途,氏痛不能解,遂自缢于室,时年二十九。

朱之琯妻刘氏

《安福县志》:刘氏,朱之琯妻,年十五,适琯二年,琯暴病没,刘抚侄为子,事翁姑以孝闻,或强欲委禽,氏厉色拒之,会兵乱被执,迫胁以刃,乃嚼舌喷血,誓死不从,兵怒断其颈喉,相属仅寸,僵卧荒丘,兵退,乡人于积尸中舁归,医治得生焉,年六十一卒。

金道周妻汪氏

《休宁县志》:汪氏,中市金道周妻,周客姑苏,病归,氏侍汤药,衣不解带,周亡,遗九岁子,复殇,哀痛不胜,潜自经死,年三十三,有司旌其门。

毕宗永妻吴氏

《休宁县志》:吴氏,毕宗永妻,年十九,夫亡,从死。县令旌之。

吴江继妻叶氏

《休宁县志》:叶氏,玉堂吴江继妻,江亡,欲自尽,解救者。再踰月,扄户更衣雉经死。

黄氏女

《休宁县志》:黄氏女,父道翔,黄村人,许聘梅田文学江圣麟子士验,验患痘死,女剪发绝粒,誓以身殉,祖母密防之。踰月,尽焚其针黹刺绣,潜吞金而没,邑令旌其门。

金汝光妻程氏

《休宁县志》:程氏,棠源金汝光妻,年二十三,夫贫困死,殓毕,自经。县令旌表。

朱良臣妻方氏

《休宁县志》:方氏,剡溪朱良臣妻,年二十二,夫亡,俟夫兄客归,绝食死,有司旌之。

汪大成妻陈氏

《休宁县志》:陈氏,方塘汪大成妻,年十七,夫亡,绝食死。

王大化妻孙氏

《休宁县志》:孙氏,率口王大化妻,年二十二,化亡,后数日闭户自经死,郡守县令先后旌之。

王尚友妻苏氏

《休宁县志》:苏氏,美俗门王尚友妻,年二十二,夫客死,氏绝粒五日不死,复自经。

朱良相妻曹氏

《休宁县志》:曹氏,朱良相妻,相为中都仓使,曹与俱相以过瘁,得疾甚,曹告天刲股和药以进,竟不起,曹服酖,七日不食死。郡邑监司先后旌之。

吴继芳妻汪氏

《休宁县志》:汪氏,商山序班吴继芳妻,芳与修永乐大典,劳瘁死。汪绝粒从之,有司题表其墓。

方可尧妻汪氏

《休宁县志》:汪氏,方可尧妻,幼通《列女传》,归方半载,夫亡,治丧哀毁,旬日,以死殉。

殷氏周氏

《扬州府志》:殷氏,年十八。周氏,年十七,俱瓜州人,失其夫名。建文末,燕兵从瓜州渡江,掠得,欲污之,不辱并赴水死。永乐间进士黄养正作诗吊之,有骈首双沉玉,同心百鍊金之句,嘉靖间,副使赵鹤言于府,并赵淮妾,立三烈庙祀之。

杨氏女

《扬州府志》:杨氏女,泰兴黄桥镇人,许字程氏子。未嫁而程子亡,丧过其门,女号恸不食数日,父母劝之。曰:尚未嫁,奚悲焉。岂他日无佳婿耶。女悲益甚,虑为父母所夺,自缢死,与程合葬。

戴和妻高氏

《扬州府志》:高氏,江都人,府学生戴和妻,应永乐甲午乡试,被放还,惭愤至城南,投水死。高誓欲从,亲戚与其姑劝止之。一日,佯归宁,诣夫死处,号恸自沉。闻者莫不伤之,有司具奏表其门。

王暄妻朱氏

《兴化县志》:朱氏,州守王暄妻,暄没于官,朱闻讣,痛哭七昼夜而死。

赵云鹏妻陆氏

《兴化县志》:陆氏,生员赵云鹏妻,鹏负大志,苦读呕血死后三日,陆氏以身殉之。县令王二馀旌其门。

陆弥亮妻鲍氏

《兴化县志》:鲍氏,陆弥亮妻,嫁一年,亮亡,鲍年二十,贫甚,抚遗腹孤,期欧甫能言,即付其侄期范,曰:以累尔,仰天恸哭而死。

朱氏女

《凤阳府志》:朱氏女,名善真,永乐间,其父以校尉客居京师,善真年及笄,许聘丁文聪。未几,聪亡,父议他聘,善真曰:吾虽未事丁,既许,不可更也。遂自缢死,事闻诏旌表。

李政妻李氏

《嘉兴府志》:李氏,名三女,海盐人,海宁卫戍卒李政妻,年十六归政,政亡,不寝食六日,强起襄事,既葬即以子托夫妹,闭户自经死。

杨彦章妻鲁氏

《嘉兴府志》:鲁氏,海盐杨彦章妻,名淑清,父彦中徙馀杭,而嫁其女于杨。永乐中,倭寇海盐大掠妇女,淑清亦在掠中,一子未晬泣而委之,曰:幸天活我儿,潮至遂跃入水死,时年二十一,所弃儿,卒无恙。

姚琏妻周氏

《嘉兴府志》:周氏,姚琏妻,名福莲,海盐人,年二十二,夫亡,一女甫八月,父怜其贫,携归,潜以许人,福莲觉之,度不可止,含悲顾女曰:儿安归乎。少顷抱其女赴水死,张宁为立传。

鲁氏女

《衢州府志》:鲁氏女,赤石人,幼育于叔父母,许为彤弓山徐洛妻。未嫁,闻洛死,请于叔父母,欲往视殓,阻之,遂去膏沐尸,居一室稍长,别议婚嫁,有期矣,夜沐浴出,其时服尽著于身而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