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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四 (自动笺注)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常典
 第二百六十四卷目錄
 翰林院部彙考四
  總一則 太祖洪武七則 成祖永樂三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一則 代宗景泰一則 英宗天順一則 孝宗弘治一則 世宗嘉靖五則 神宗萬曆一則 懷宗崇一則
大清總一則 順治九則 康熙二十則〉
官常典第二百六十四卷
翰林院部彙考四
明制翰林院學士侍讀侍講學士,統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之屬。
《明會典翰林院正官學士一員侍讀侍講學士二員
首領官孔目一員
屬官侍讀侍講二員博士五員,典籍侍書二員待詔六員
史官修撰三員編修檢討各四員。
〈注〉以上翰林官,後無定員,博士待詔亦不常設
進士選除洪武間,定第一甲第一名,除翰林院修撰
第二名、第三名除編修
其餘分送衙門辦事內外以次兼除。
經筵欽命內閣大學士經筵事,或同知經筵事。
班俱在尚書都御史上。
講書展書等官,及日講官,俱從內閣,於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官內,具名題請
經筵講章,日講直解,俱送內閣看定。
經筵講章先三日進呈,日講直解先一日進呈
東宮出閤講學內閣提調講讀,其講讀侍班校書正字官,從內閣於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官內具名題請。
正字例以制敕房官兼職
親王出閤讀書內閣官、提調檢討等官講讀擬定經書起止,所習倣字,每日送看。
凡上徽號議、勸進箋、登極表,并一應奉旨應制文字,俱從內閣撰進。
修實錄史志等書,內閣官充總裁,本院學士等官充副總裁,皆出欽命
纂修內閣於本院及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官內具名題請。
謄錄催纂制敕誥敕房官,皆預纂修完日,進呈其實草稿會同司禮監官,於內府燒燬。
公元1377年
玉牒十年一次內閣奏請學士等官二員纂修
內閣撰文官誥敕,正統間,以學士專管。
後久不設。
弘治七年,復設一員,常以尚書學士者為之。
嘉靖二十四年裁革,以講讀編檢等官五員專管。
內閣掌制詔旨誥命、冊表、寶文玉牒講章碑額題奏揭帖等項,一應機密文書,各王府敕符底簿文官誥敕,及番譯敕書,并四夷來文揭帖兵部紀功勘合底簿等項,制敕房及誥敕房書辦,各用中書舍人等官,於本院,或各該衙門帶俸遇有陞遷仍舊供職,其有堪別用者,亦從吏部准舉。
公元1575年
記注起居,及編纂章奏萬曆三年內閣題准國初起居注官遺意,令日講官日輪一員,專記注起居,錄聖諭詔敕冊文等項。
諸司章奏,另選講讀,并史官六員管編纂
以吏戶禮兵刑工分六曹,每曹一員常川在館供事
聖諭詔敕等項,令兩房官錄送記注,其各曹章奏六科奉旨發抄到部,即全錄送閣,轉發編纂月終記注編纂等稿送內閣公同各官,投匱封鎖年終并入大匱藏之東閣左右
每常朝御皇極門,即輪該日記起居,并編纂官共四員,列於東班科給事中之上。
午朝御會極門,列於御座西稍南。
及遇郊祀耕藉幸學大閱典禮,亦令侍班隨從紀錄
兩京鄉試,及會試考試官禮部行本會試大學士學士等官,鄉試春坊司、經局官及本院講讀修撰內,內閣具名奏請欽命
會試同考試官,於本院講讀史官春坊司經局官內,與各衙門官相兼推選收掌試卷,用制敕房官一員
武舉會試考試官兵部奏行內閣,於本院學士講讀修撰,及坊局官內,具名奏請欽命
殿試讀卷官內閣大學士學士等官內,具名,從禮部奏請
至日,與各衙門讀卷官詳定試卷
次日,同詣文華殿
內閣官將第一三卷以次進讀,俟御筆批定,出,將二甲三甲姓名填寫黃榜
次日早,同詣中極殿內閣官進,至御座前,以次拆卷,將姓名籍貫面奏司禮監官授制敕房官填榜畢,開寫傳臚帖子內閣一員捧榜至皇極殿,授禮部尚書制敕房官帖子鴻臚寺官,傳臚其受卷,彌封,掌卷官,從內閣於本院及春坊等官,并制敕房官內,推選與各衙門官相兼執事
凡冊封親王郡王,本院官及坊局等官,充正副使,從禮部奏請欽點
祭告祈禱,或遣學士
兵部清理武官貼黃奏請,命學士等官一員,同該部及都察院堂上官,於闕右門清理,本院官專管撰述
凡聖冬至正旦大朝賀,及頒詔實錄大禮,本院講讀編檢等官四員,於皇極殿寶座東向,西與中書舍人對立侍班
東宮千秋節,及冬至正旦朝賀,本院修撰等官二員,於文華殿內,與春坊司、經局官對立侍班
公元1438年
郊祀慶成等宴,本院學士侍坐殿內,在文官四品之上。
正統三年內閣辦事六品坐殿內,列學士之下。
成化四年令修撰等官員列於丹陛東西稍北,其預經筵者,與講讀官俱坐中左門。
凡聖駕幸國子監聽講,本院學士侍坐三品之次。
凡本院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印信缺官掌管,俱從內閣題請奉旨吏部補本銓注
每年春秋文廟傳制,專遣內閣大學士,或禮部尚書,其分獻用本院官二員
庶吉士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考選,送院讀書奏請學士以上等官二員教習
本院仍行戶部燈油錢。
兵部皂隸刑部紙劄工部修理房屋器用順天府筆墨光祿寺給酒飯內閣月考試。
有成效,奏請吏部銓注,本院并除各衙門職事
禮部奏請考試歲貢生員,及乞恩就教舉人吏部奏請考試就教歲貢生員,該部官赴內閣,領題送卷,本院官批定進呈後,送部奏請施行
公元1473年
各處儒學訓導九年考滿吏部出題考試印封文卷,送內閣,委本院官批定去取,送部奏請施行
各處舉到幼童奉旨送院讀書習字者,月給食米
內閣稽考課業,俟有成效,奏請擢用
其願科舉出身者,聽。
公元1407年
四方番夷翻譯文字永樂五年,設四夷館內分八館,曰韃靼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緬甸。
國子監生習譯。
宣德元年,兼選官子弟,委官為教師,本院學士稽考課程後,內閣委官提督
凡該繼軍丁告願科舉者,兵部奏送本院出題考試,批定中否,送部施行
不行
公元1573年
五府六部都察院衙門關給內府精微文簿開寫日行事務註銷前件,按月奏送本院,稽考年終,類送司禮監交收。
萬曆元年題准部院章奏覆奉欽依轉行衙門覆勘提問議審催督查覈一應考成事件立限造冊,每月終,送內閣註銷稽考
公元1445年
會議大政事,大典禮,正統十年,令內閣與各衙門會議或合儒臣會議者,則本院官詹事坊局官,及國子監堂上官皆預。
公元1530年
凡各衙門領敕官員,俱赴內閣,會有敕書,方赴鴻臚寺報名辭朝,領敕。
嘉靖九年,令以學士坊局等官一員,捧授儀,見禮朝儀下。
教習內官正統初年,于內府開設書堂,選翰林檢討等官教習
復用修撰編修等官二員,漸增至四員。
習儀宣德以後,本院官俱不習儀
成化間學士而下仍依常參官習儀
內閣兩房仍舊
凡本院紙劄刑部都察院關給
凡本院官酒飯,俱於光祿支給
凡本院官吏及帶俸官俸糧,舊於禮部帶支,後奏准本院自行收支
今改祿米關支
公元1528年
凡本院公署,設內閣公座中堂,而掌印學士等座,俱旁列
嘉靖七年敕建敬一亭公署之後每年順天府宛平大興二縣均徭內,各撥門子二名看守灑掃
南京翰林院,凡本院官,永樂後,止設學士等官一員
掌印員缺,從內閣推舉
南京翰林院掌印一員,或用侍讀學士,或以春坊庶子諭德中允侍讀署掌,孔目一員
南京衙門,遇朝廷冊立大禮,及上徽號等項,合用慶賀表箋南京禮部行本撰述
凡本院官吏俸糧,與翰林院同。
凡本院合用匠役,於南京工部撥給
詹事翰林院掌印官缺,俱從內閣推補
南京翰林院掌印官缺,吏部具奏翰林院,從內閣推補
夢餘錄》翰林院,在東長安門外,北向
其西則鑾駕庫,東則玉河橋,元之鴻臚署也。
正統七年,始建為院。
初為三品衙門,後改正五品,定學士一人侍讀學士二人侍講學士二人,為正官
侍讀侍講二人五經博士五人侍書二人待詔一人,為屬官
修撰二人編修四人檢討四人,為史官
孔目首領官
其院事主內閣大學士,而掌印則以學士,或侍郎詹事等官兼。
學士春坊官署內閣行移,用翰林院印,而各衙門章奏文移,亦止曰行翰林院學士之職。
詞翰禮文,草誥敕詳,正圖籍考,議制度,以文學顧問出入侍從參謀,議凡經筵講修書,皆承受統領焉。
講讀職耑勸講經文五經博士業耑經佐,學士講讀待詔,主應對,以四體上書,於唐為供奉官典籍守古四庫書籍,史官修國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禮樂,兵刑諸大政,上所下詔敕書檄謹籍,而記之,以備實錄
上心簡注者,得入內閣機務,兩直隸鄉試禮部會試,充考試官
萬曆初申飭日講史官,從閣臣後注起居,及密勿謀議,別揀史官分曹諸司章奏題,覆月封送內閣藏之
洪武初,設文華堂,擢張唯等為編修上政暇,幸堂考業,而光祿日給饌。
皇太子諸王日迭主焉。
冬夏衣,賜白金鞍馬,其敦重如此
公元1369年
太祖洪武二年增置翰林院官屬更定品秩
公元1367年
《續文獻通考吳元年夏五月己亥,初置禮賢館,尋設翰林院學士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直學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編修八品
至洪武二年春正月戊申,定學士承旨三品學士從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侍讀學士四品直學士正五品典簿正七品待制五品修撰六品應奉正七品編修八品典籍八品
又按國初甲辰年,設起居注乙巳年,設太史監,後俱裁革
史職悉屬翰林院
洪武三年,置弘文館學士
《續文獻通考云云
公元1373年
洪武六年簡會試士編修等職,入文華肄業,以儒臣為之師。
公元471年
聖君初政記》洪武壬子簡會試士張唯一十六人編修等職。
文華堂,宋濂為之師。
肄業上間堂中取其文,親評優劣,命光祿酒饌
冬夏時賜衣及白金鞍馬
公元1372年
夢餘錄》六年,詔天下貢舉人會試,開文華館,禁中,命選舉人年少美者肄業其中
河南解額內,選張唯四人山東王璉五人,并各省共一十七名。
召見便殿,親命題賦詩稱旨,皆擢翰林院編修
入堂讀書,詔儒臣宋濂桂彥良等分教之。
公元1376年
洪武九年,罷弘文館學士,定承旨學士講讀學士品秩
《續文獻通考九年,罷弘文館學士
秋閏九月癸巳,詔定百官品級學士承旨,與六部尚書,俱正三品,班在其上。
學士從三品侍讀學士正四品侍講學士四品
公元1380年
洪武十三年增設檢閱官
《續文獻通考十三年秋八月己卯增設檢閱從九品
公元1381年
洪武十四年更定翰林官制
《明會典國初,置翰林院三品衙門,設學士承旨學士侍講學士侍讀學士直學士典簿待制修撰應奉編修典籍檢閱官職,專制誥史冊文翰等事
十四年,改正五品衙門,革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設孔目五經博士侍書待詔檢討
《續文獻通考十四年夏五月癸未,革承旨直學士,改翰林院正五品衙門,設學士一人侍講學士二人侍讀學士二人孔目一人屬官侍講二人侍讀二人待詔二人史官修撰三人編修四人檢討四人
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
公元1385年
洪武十八年,定設翰林院官。
《明會典十八年,定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正官孔目首領官侍讀侍講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屬官修撰編修檢討史官,又有祕書監弘文館起居注等官,後皆不設。
《續文獻通考十八年三月丁丑,命吏部定正翰林院學士一人正五品
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二人,從五品
首領官孔目一人未入流屬官侍讀侍講二人,正六品
五經博士五人,正八品
典籍二人,從八品
侍書二人,正九品
待詔六人從九品
史官修撰三人,從六品
編修四人正七品
檢討四人,從七品
俱屬本院,簡用自聖裁,官無定員,而侍讀侍講,則始於此
國初,稱庶吉士者,初稱中書六科庶吉士
十八年,又有翰林院承敕庶吉士
公元1404年
成祖永樂二年考選庶吉士,令就文淵閣進學
《明會典:凡庶吉士考選洪武間分置近侍衙門
永樂二年,令就文淵閣進學
後止送翰林院,命學士等官教習學
業成者,除翰林官。
後定二甲編修三甲檢討,兼除科道部屬等官。
先年,或間科一選,或連科皆選,或數科不選,或三科同選。
選取,或內閣自選,或禮部選送,或會吏部同選,或限年歲,或拘地方,或採譽望,或就於廷試卷中查取,或別出題考試,無定例。
公元1385年
《續文獻通考國初,稱庶吉士者,初稱中書六科庶吉士
洪武十八年,又有翰林院承敕庶吉士
永樂二年,始定為翰林庶吉士
進士教養之,無定員,試而留者,二甲編修三甲檢討
不得留者,為給事中史主事,或出為州縣官
公元1405年
永樂三年,命學士解縉選修曾棨二十九人,就文淵閣進學
夢餘錄》三年春正月上命學士解縉等,於新進士中,選材英敏者,俾就文淵閣進學
至是選修曾棨編修周述周孟簡庶吉士楊相、劉子欽彭汝器王英王真余鼎章敞王訓柴廣敬王道熊直陳敬宗沈升、洪順、章材、余學夔、羅汝、盧翰、湯流、李時勉段民倪維哲、袁添祿、吳紳、楊勉二十八人入見
上諭勉之曰:朕不任爾以事,文淵閣古今載籍所萃,爾各食其食。
其日,就閣中,恣爾玩索務實得於己,庶國家將來皆得爾用,不可怠惰,以孤朕期待之意。
庶吉士周忱自陳年少,願進學
上喜曰:有志之士也。
命增二十九人,遂命司禮監月給筆墨紙,光祿寺給朝暮膳,禮部月給膏燭鈔,人三錠。
工部擇近第宅居之。
公元1403年
見聞錄》永樂癸未,登曾棨進士第,時所取四百七十三人太宗文皇帝近臣拔其尤異二十八人賜名庶吉士,入文淵閣,燕閒之頃,親臨問,時舉僻書疑事,以驗其學。
公元1421年
永樂十九年北京翰林院南京翰林院惟設掌院一員孔目一員
公元1385年
《續文獻通考建文中更易官制,仍設翰林院正官學士承旨一員,在學士之上。
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俱為文學博士
設文文史二館文翰館以居侍讀侍講侍書五經博士典籍待詔,其侍書正七品
文史館以居修撰編修檢閱、改孔目典籍創置典簿廳,而革中書舍人改為侍書,以隸翰林
增設文淵閣待詔,及拾遺補闕等官。
永樂初,皆復洪武十八年舊制,又增建東閣角門內,以編修解縉七人內閣參預機務,典綸綍,謂之閣臣
然本院印信王景去後,猶以內閣學士解縉胡廣楊榮相繼署院
十九年定鼎北京,遂設衙門於此,以留都南京翰林院,止設學士一員掌之。
遇有員缺,從內閣推舉
其後侍講上官,皆得掌院事,仍設孔目一人
宣宗宣德 年,特賜文淵閣銀印,鈐封進御機密文字
《明會典文淵閣銀印,自宣德中特賜,凡機密文字,鈐封進至御前開拆
其餘公務行移衙門,皆用翰林院印,而各衙門章奏文移,亦俱轉行翰林院
閣臣又奏於本院設公座於是內閣翰林同官,其院事主內閣,而掌印則以學士侍郎詹事等官兼,學士春坊官署掌,從內閣題請云。
公元1430年
宣德五年,量加國子監考滿,官以翰林史職,命楊士奇選新進士,改庶吉士
《明會典:凡國子監考滿宣德五年,令學行端愨者,量加翰林史職,仍理教事。
正德中,議准加俸。
夢餘錄》宣德五年,命楊士奇等曰:新進士多年少其間豈無有志古人者。
朕欲循皇祖時例,選擇俊秀十數人,就翰林教育之,俾進學勵行工文章,以備他日之用。
卿等可察其人,選文詞之優者,以聞。
於是士奇等選薩琦逯端葉錫陳璣、林補、王振、許南傑、江淵八人以聞。
上命行在吏部,俱改為庶吉士,送翰林進學,給酒饌房舍月賜燈油鈔,悉如永樂之例。
復命兵部各與皂隸,上又顧士奇等曰:後生進學必得前輩老成開導之。
等日侍左右,無餘閒,其令學士王直為之師,常提督教訓作文字,亦為開發改竄
卿等或一兩月,或三月一考閱,使有進益
如一二年怠惰無成,則斥。
公元1442年
英宗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命禮部尚書定位次,設大學士公座
《續文獻通考正統七年,本院落成,掌院學士錢習禮,不設西楊南楊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
至期,二楊以聞,乃命工部具椅案,禮部尚書胡濙定位次,左設大學士三座學士一座,而講讀學士東西對列
公元1451年
代宗景泰二年,令午朝翰林院奏事
《明會典云云
公元1464年
英宗天順八年,命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考選庶吉士
又制,非進士起家不得翰林
《明會典天順八年,命於午門東閣前,內閣官會同吏禮二部出題考選
《續文獻通考英宗天順中大學士李賢建議,請專選進士科,充翰林院官,遂為定制
先是景泰間陳循輩私其所舉,以雜流冒銓,一時翰苑,多委靡昏鈍浮薄之流吏部不敢別調
是有旨,重修大明一統志》制曰:惟擇進士出身者為之。
於是諸輩多乞改職,李賢因言於上,命吏部別除之。
翰林為之一清,且請著為制。
從之。
自後進士起家不得翰林,為孤卿,非翰苑出身不得內閣,居宥密
公元1493年
孝宗弘治六年定考庶吉士之制。
《明會典弘治六年,奏准每科一選不拘地方,不限年歲,待進士分撥辦事之後行。
令有志學古者,各錄其平日作古十五篇以上,限一月以裡投送禮部,禮部閱試編號分送翰林院考訂文理可取者,按號行取吏部該司仍將各人試卷記號糊名,封送內閣照例考選
科取不過二十人,留者不過三五人
公元1527年
世宗嘉靖六年,定講大學衍義儀。
《明會典嘉靖初,命儒臣進講大學衍義
六年,定講大學衍義儀,於每月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日,用經筵日講官二員進講內閣學士一員侍班
公元1529年
嘉靖八年,罷選留庶吉士,命吏部訪奏中外學行卓異之員,入院,以備擢用
夢餘錄》八年己丑大學士楊一清題請教習庶吉士官。
帝曰:改選庶吉士命官教習,乃太祖之制。
當時,固為盡善
邇年以來,祇為大臣市恩無益於國。
此後不必選留一體除用
中外諸臣,果有學行卓異者,吏部訪奏入翰林,以備擢用
方獻夫上言館閣儲才之地,賢相名臣,多出其間
邇年以來選留不能盡公,所教或非其道,樹恩立黨,於國無益
誠如聖諭云者
吏部訪收,信得其要,編修檢討主事、御史給事中評事中書行人博士助教推官知縣學官進士內訪補,講讀修撰郎中員外、都左右給事寺正寺副太僕光祿丞同知知州通判內,訪補,其學士諭德庶子贊善洗馬等官,亦論資序遷,庶事畫一經久可行
帝從之。
公元1531年
嘉靖十年,定無逸殿講儀
《明會典嘉靖初西苑無逸殿成,命輔臣經筵日講官六卿經筵官,各撰尚書·無逸《詩·豳風七月講義一道,於無逸殿進講
十年,定無逸殿講儀
嘉靖十一年更定考選庶吉士之制。
公元1532年
《明會典十一年,令內閣會同吏禮二部覆試監察御史監試錦衣衛官校巡察
公元1535年
嘉靖十四年,令於文華殿考選庶吉士
《明會典十四年,令禮部進士文華殿門外,賜題考試
自後庶吉士皆賜題,仍於東閣考試
公元1575年
神宗萬曆三年題准常朝午朝日記起居史官位次
《明會典萬曆三年題准常朝日記起居史官四員,列於東班科給事中之上,稍前,以便觀聽
午朝該日記起居史官四員,列於御座西稍南。
公元1631年
愍帝崇禎四年,命翰林內外兼用。
公元1575年
夢餘錄》崇禎四年辛未考館後,因內閣票擬疏中,有何二字,誤以為名票出,上摘而詰讓之,遂有翰林內外兼用之旨。
甲戌丁丑,皆不選館,以俸深候考知推,選授編檢等官。
至庚辰廷試召對,親拔趙玉森等,授以檢討
蔣德璟王錫衮教習之。
皇清
大清會典翰林官員,職在侍從
禁庭進直
講筵記注
起居撰擬
冊誥等文,纂修
公元1644年
國史諸書
順治元年,置翰林院為正三品衙門,設
學士一員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二員侍讀侍講二員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俱無定員
典籍二員孔目一員
公元1645年
翰林院初係專設,順治二年裁併內三院
十五年,復設。
十八年裁併內三院
康熙九年,復設。
正官
滿漢掌院學士一員,俱兼禮部侍郎銜
滿漢侍讀學士三員
滿漢侍講學士三員
滿漢侍讀三員
滿漢侍講三員
史官
修撰 編修 檢討,已上俱無定員
庶吉士,無定員。
首領官
滿漢典簿一員,滿漢孔目一員
屬官
滿漢待詔二員
滿筆帖式四十八員,內滿文三十員,滿漢文十八員,漢軍筆帖式八員
起居注館日講起居注官,不專設,係滿漢翰林
坊局官,以原銜兼充。
滿主事三員,內滿文一員,滿漢文二員漢軍主事一員
滿筆帖式十四員,內滿文八員,滿漢文六員漢軍筆帖式四員。
公元1686年
五經博士,孔氏後裔二員顏曾孟仲程朱後裔一員
康熙二十五年增設周公及周惇頤後裔一員
經筵講經書,及講官職名由本衙門題請
欽定,應講官撰擬講章繕寫滿漢文進呈,候
欽定後,繕寫正本副本
至期,
皇上文華殿講官眾官行禮畢,入
殿進講
講畢,候
駕還宮,本衙門官進講正本
講定期,自二月
經筵後始,夏至日止。
八月
經筵後始,冬至日止。
每日部院官員奏事畢,講
進講
日講遇祭祀齋戒期,俱停進講
日講講章,由翰林院撰擬翻繹繕寫正本副本,先
以正本
進呈
每日,滿掌院學士,同漢講官二員,間用三員
副本進講
歲終,彙寫講章
進呈
凡本衙門章奏,滿漢掌院學士,同滿漢讀講學士列銜具題一應衙門事務,俱公同辦理
纂修
實錄
聖訓掌院學士副總裁官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
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纂修官典簿待詔孔目收掌官筆帖式謄錄官
纂修
玉牒,於修撰編修檢討擬出移送宗人府,充纂修
官。
纂修一切書史掌院學士充正副總裁官侍講學士以下檢討以上,充纂修官
典簿待詔孔目收掌官筆帖式謄錄官
講解義,及纂修翻譯諸書刊刻告成,請
頒賜
凡祭
太廟
社稷
奉先殿,及五嶽四瀆長白山歷代王陵祝文,本衙
門官撰擬翻譯
太皇太后
皇太后
皇后
皇貴妃
貴妃
妃,
嬪,
皇太子冊文寶文,本衙門官撰擬,其鐫刻
冊寶,酌派本衙門官員筆帖式會同內閣官監造。
凡親王郡王貝勒子公將軍
誥文由本衙門題定文式,填名,咨送中書科。
王妃夫人公主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
誥文,由內閣題定文式,填名,咨送中書科。
內外文武官,奉
旨與諡者,其碑文
諭祭文,俱由本衙門撰擬翻譯,送內閣奏請頒發
封贈
誥敕文,順治初,本衙門開列撰擬官員職名,送
內院具題
編纂六曹章奏侍讀學士以下檢討以上,俱充編纂官
〈後停止
封親王世子郡王,及內外固倫公主和碩公主
親王世子郡王,嫡妃,以掌院學士副使長子貝勒貝子,及長子妃,貝勒貝子夫人內外郡主縣主郡君外藩古親王郡王嫡妃,以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等官充正副使,有品級筆帖式宣讀
封外藩蒙古貝勒以下,公等以上夫人,以侍讀侍講充正副使,有品級筆帖式宣讀
祭告五嶽四瀆長白山,及歷代王陵孔子闕里,本衙門開列滿漢掌院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職名送禮部,題請
欽點
凡齎
詔,順治初,用漢翰林官及典簿待詔孔目
直省鄉試順治初順天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等省,以漢侍讀學士以下檢討以上,充主考官
直隸武鄉試,漢侍讀以下檢討以上,用二員,充主考官
文會試,漢掌院學士主考官侍讀學士以下檢討以上,充同考官
武會試順治初,漢掌院學士以下檢討以上,俱照資開列,充主考官
文武
殿試,滿漢掌院學士讀卷官侍讀學士以下,檢
以上,充受卷彌封掌卷官
典簿待詔孔目等官亦預。
考選庶吉士吏部移咨衙門,本衙門題請日期
至期,用黃摺書諸進士年齒籍貫,鈐翰林院印,設
御案上。
皇上陞座,滿漢掌院學士分列
御座兩旁,滿讀講學士引諸進士以次
見,選中者,立
御座右,選畢,一甲進士三人,亦引
見畢,退。
次日,本衙門以選中諸進士,并一甲進士
籍貫,及鄉試會試
殿試名次,與所習本經開明進呈
御覽,得
旨後,交內閣欽遵
上諭分別讀滿漢書具本啟奏
教習庶吉士,本衙門以滿漢掌院學士職名移送吏部具題
欽點
庶吉士應給書籍,本衙門題請頒發紙劄筆墨酒米器用等項,俱行文衙門支給
庶吉士讀書二年,滿漢教學士題請考試散館內閣題請試期,其應用試卷行文禮部移取用本衙門彌封
至期,滿漢教習學開列庶吉士名單,分班引
見畢,同赴體仁閣下候考。
鴻臚寺官,引庶吉士等,
三跪九叩頭禮。
吏部官散卷,內閣滿漢學士捧題,分授滿漢教學士隨分庶吉士等。
試畢。
吏部官收卷,教習學士本日轉奏,俟
欽定名次分別除授編修檢討科道部屬等官,鼎甲
已經授職,亦同引
考試
廷試願就教職舉人歲貢生試卷,鈐翰林院印,
掌院學士、讀講學士,同吏禮二部堂官,出題公閱,侍讀以下檢討上官分閱。
凡本衙門滿官員缺,掌院學士吏部開列題補
讀講學士以下,由吏部以應陞官擬正題補
凡本衙門官員缺,除學士吏部開列題補外,讀講學士、讀講及國子監祭酒司業,俱由本衙門會同詹事府,以應陞官職名咨送吏部題補
翰林提督學政順治初直隸江南江北三差,自讀講學庶子以下,論資差遣
漢官奉差,如遇陞轉,仍照例吏部題補
提督學政,俟差滿日陞轉
出使外國順治初朝鮮用滿官,安南琉球漢官
凡承行衙一應事務收發書籍往來文移,俱滿漢典簿孔目職掌
校對翻譯奏章一應文史,俱滿待詔職掌
校對繕寫一應文史,俱漢待詔職掌
翻譯繕寫章奏一應文史,俱筆帖式職掌
凡本衙門滿洲漢軍官員,值習射之期,每月兩次,在本衙門習射,聽兵部稽察
繕寫編纂書籍,請
移咨國子監考取善書監生繕寫
公元1645年
世祖章皇帝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聽政儀:順治二年覆准每日奏事時,令翰
科員啟奏官,齊進侍班記注
二年,裁翰林院,以翰林官分屬內三院
公元1647年
順治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四年會試同考官,差庶吉士
公元1652年
順治九年
大清會典:凡本衙門漢官,降補別衙門復回者,順治
九年,題定以現補官品為序。
公元1654年
順治十一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一年題准江南江北二差,改為學
道。
順天學政,仍差翰林一員,自侍讀以下,照資擬正陪具題
公元1655年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
日講官順治十二年,定滿講官二員,漢講官五員。
公元1657年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四年,定增滿漢講官八員
公元1658年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五年,復置翰林院,設滿漢掌院
士各一員,兼禮部侍郎銜
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三員,漢侍讀侍講三員修撰編修檢討庶吉士俱無定員
滿漢典簿一員,滿待詔四員,漢待詔二員,滿漢孔目一員,滿文筆帖式八員,滿漢文筆帖式八員
公元1659年
順治十六年
大清會典:凡翰林官給假,順治十六年題准掌院
以下檢討以上有請省親終養遷葬告病者,俱令自行陳奏
會試同考官庶吉士
公元1661年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順治十八年,復裁翰林院
公元1664年
康熙三年
大清會典:凡直省文鄉試主考官康熙三年題准
省分通行差遣
武會試主考官康熙三年後,專用學士
公元1668年
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七年題准封贈
誥敕文,按品刊刻文式停止撰擬
公元1669年
康熙八年
大清會典:凡賫
詔,康熙八年,定滿督撫處,用翰林院筆帖式
公元1670年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康熙九年,仍置翰林院員額,與順治十五
年同
增設滿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三員,裁滿待詔二員增設滿文筆帖式八員漢軍筆帖式八員
是年,置
起居注館
太和門外西廊
〈在雍和門南每月,滿漢記注官一員
侍直,事畢,以本日應記之事,用滿漢文記注。
初設滿記注官四員,漢記注官八員,俱以
日講官兼之
專設滿文主事一員,滿漢文主事
員,漢軍主事一員,滿文筆帖式四員,滿漢文筆帖式四員,漢軍筆帖式四員。
凡文武會試,九年後讀講學士,亦得充主考官
康熙九年定凡翰林院官,給假,俱由吏部具題
康熙十年
公元1671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年,定滿講官,自內閣學士翰林院
掌院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六部尚書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副都御史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等官內,由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讀講學士陞任者,俱得開列
講官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國子監祭酒六部尚書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官內,由翰林陞任者,俱得開列
由本衙門題請,以原銜充補。
又定講官,俱兼
起居注銜。
員額詳見起居注館滿漢講官,由翰林院詹事府、
坊局各官開列題請,以原銜充補。
滿講官以通滿漢文開列
公元1672年
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一年增設滿文筆帖式十四員,滿
文筆帖式十員。
起居注館增設滿文筆帖式四員,滿漢文筆帖式
二員
公元1673年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二年增設滿
日講起居注官一員
日講起居注官二員
公元1675年
康熙十四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四年題准復原官者,仍序原資原
俸。
公元1677年
康熙十六年
上諭日講官起居注侍讀學士牛鈕爾考進士,正
黽勉學問之時,抑且年富力強自當大有進益
誦讀之功,固不可廢。
躬行實踐,尤為至要
務時勤職業也。
康熙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上諭翰林院掌院學士沙里陳廷敬侍讀學士
方藹、侍講學士張英卿等:進講啟導,一一悉備,皆內聖外王修齊治平之道。
朕雖不敏,罔不孜孜詢之。
每講之時,必專意以聽。
學問無窮不在徒言,要惟當躬行實踐,方有益於所學。
卿等仍愈加直言,毋有隱諱,以助朕好學進修之意。
康熙十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大清會典
經筵講官是年
滿洲九卿內,有由翰林陞轉者,一併開列
是年增設滿
日講官起居注官一員
公元1678年
康熙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十七年
諭:凡日講講章停止歲終彙寫,止具本
聞。
公元1679年
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凡記注官侍班,遇
皇上御乾清門聽政,各衙門官員奏事時,記注官
西階上,廊柱旁。
是年
內閣啟奏折本時,記注官亦令侍班
題准啟奏折本時,記注官較常立處,少近前立,以便詳聽。
九卿詹事科道啟奏會議事,亦近前侍班
內閣官於
內殿啟奏,則立於槅扇外之右,在殿內室,則立於內槅扇外之西。
皇上瀛臺聽政記注官立於左階下,啟奏折本時,
亦於階下近前立。
皇上陞殿視朝賜宴賜食記注官列於右翼,在一等
侍衛第一班之末。
有事
廟謁
陵,
耕籍
視學
大閱
校射
迎勞凱旋,及
駐蹕南苑
巡幸蒐狩記注官扈從
皇上保和殿祝版記注官侍班立於殿門外之
西,一等侍衛之末。
經筵文武
殿試讀卷,皆侍班
外藩王台吉等,及直省督撫提鎮
朝見
陛辭
賜宴賜食,該衙門知會記注館,該直官侍班記注
凡各衙門官員,奉
特召,面諭本官
諭旨,及奏對之辭,送記注進呈
御覽後,記注
凡滿漢大臣亡故
遣官茶酒該管官員知會直官記注
記注冊籍書,明日月,及該直官姓名,每月滿漢文各一冊,歲終彙封,用翰林院印,貯大櫃,題明送內閣公驗封鎖會同內閣學士,送入內閣大庫收藏
應用紙劄筆墨器用,及冊櫃鎖鑰等項,俱於該衙門支取
凡遇
冊封
詔,應差本館主事筆帖式,開送禮部。
是年纂修《明史》,本衙門題請總裁官,奉
旨,自大學士以下檢討以上通行開列具題
是年議准順天學政,於侍讀侍講諭德洗馬內論俸擬正陪送吏部具題
公元1680年
康熙十九年
上諭吏部:朕萬幾之暇,留心經史。
遜志時敏夙夜
孜孜,而研究闡發,良資講幄之功。
日講起居注各官,俱以學行優長簡備顧問講解明晰奉職勤勞
所纂講義,典確精詳,深裨治理
侍讀學士張英供奉內廷日侍左右恪恭匪懈勤慎可嘉
高士奇、杜訥,學問淹通居職勤慎供奉有年,應授為翰林官。
爾部俱一併從優議敘具奏
以後著益殫心職業佐助典學,以副朕崇儒重道稽古右文至意
特諭。
康熙十九年四月初八日
上諭翰林院掌院學士庫勒納等:卿等日講筵,夙
匪懈啟沃之暇,每以朕書為請。
萬幾餘閒,時取古人墨蹟臨摹,雖好慕不衰,實未窺其堂奧,何可示人
卿等既為文學侍從之臣,即有成德業之責。
故因所請,輒以頒賜朕意,其悉之。
康熙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公元1681年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年增設
日講官起居注官八員
公元1682年
康熙二十一年
大清會典:凡賫
詔,康熙二十一年,定不拘滿漢督撫,俱用典簿、待
詔、孔目筆帖式
公元1683年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二年
諭:凡
日講,於奏事前進
講。
諭:齋戒日期照例停講。
不親行禮,則祭日仍進
講。
是年出使安南兼差滿漢官由本衙門開列官職名,移送禮部題請
欽點
公元1684年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三年議准提督順天學政,將侍
讀、侍講諭德洗馬通行開列,送吏部具題
江南浙江學政改用翰林官,於侍讀侍講諭德洗馬中允贊善內開職名,送吏部具題
公元1685年
康熙二十四年
上諭吏部國家設立翰林衙門,原以儲養人材嫺習
文學,以備顧問編纂之用。
淹貫經史,博極群書,方克諳練體裁洞晰今古,敷詞命意,典贍宏通,悉登著作之林,用佐右文之治。
始為稱職
今將翰林各官,特行考試,朕親加詳閱分別次第,以示勸懲
徐乾學韓菼孫岳頒歸允肅喬萊學問優長文章古雅,宜加獎勵,作何賞賚,著議奏
彭孫遹等,文學亦通,著照舊供職,益勤研究,以底精純
之麟崔如岳龐塏錢中諧顏光猷李元振、費之逵、李復泌、劉果實劉芳哲文理荒疏,未嫺體式難勝厥任。
李元振劉芳哲已經降調,其餘俱著對品調用。
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康熙二十四年二月初七日
公元1694年
康熙三十三年
上諭內閣進士選取庶吉士教習讀書所以造育人
材,備他日之用。
教習者,理宜嚴加督課,使之勤勉嚮學
此番考試庶吉士,觀其所學甚劣,較曩時庶吉士迥然不及
此皆傅繼祖等教習怠弛,不專心致志所致也。
傅繼祖等下吏部嚴察具奏
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公元1695年
康熙三十四年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王熙張玉書學士溫保、
戴通、沈圖、宋柱、李柟顧藻陸葇徐嘉炎翰林官專委以文章之事,撰擬文字外,更無他務。
自是以後,凡碑文祭文,其撰擬姓名,併奉有俞允之旨,及申飭之旨者,皆書於冊,三奉俞允之旨,三奉申飭之旨者,具以聞。
康熙三十四年三月初二日
公元1705年
康熙四十四年
上諭扈從內閣吏部翰林侍讀徐倬,年踰八十,學問
淵博,可特授侍郎銜,以示獎進儒臣之意。
爾等會同議奏
康熙四十四年四月初六日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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