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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序章第六¶ 第 443a 页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六
唐洪州百丈山沙门 怀海 集编
清杭州真寂寺苾刍 仪润 證义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挍阅
* 两序章第六
「述曰。两序之设。为众办事。而因以提纲唱道。黼
黻宗猷。乃至司帑庾。历庶务。皆所以辅弼门庭。
关系甚重。故夫世出世法。无不闲习。成已成物。
全体备用。尚矣。次之或守一材。效一能。尽执无
忝。丛林亦嘉赖焉。序列虽分。古每易位而交执。
无彼此之别。无崇卑之嫌。今则判然不相代谋。
又单异内外。班列祟卑。亦时会所趣。事虽不古。
理尚无舛。至于擅事权。结朋党。独断而群哗。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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岌乎不相容。岂不谬欤。此在主者。慎择所任。复
时申祖训以戒之。纳诸条约而善调之。庶几众
无弃材。人无废事。或驰驱于僧务。或坐禅而勤
修。老祖风规当不远于今日耳。」
** 执事单
「
* 东序
* 都监
* 监院
* 维那
* 副寺
* 知众
* 知客
* 知事
* 悦众
* 值岁
* 知浴
* 典座
* 监收
* 衣钵
* 汤药
* 请客
* 侍者
* 知屋(带知器)
* 监修
* 知山
* 庄主
* 库司
* 列执
* 化主
* 收供
* 化饭
* 库头
* 米头
* 炭头(兼炉头)
* 担运
* 茶头
* 行堂(碗头)
* 门头
* 贴案
* 饭头
* 二饭
* 菜头
* 火头
* 水头
* 磨头
* 杂务
* (厨房香灯)
* 巡山
* 柴头
* (山寮香灯)
* 净头
* 园头
* 照客
* 知随
* 西序
* 首座
* 西堂
* 后堂
* 堂主
* 书记
* 知藏
* 藏主
* 参头
* 祖侍
* 烧香
* 记录
* 圣僧侍者
* 列执
* 殿主
* 寮元
* 钟头
* 鼓头
* 印房
* 夜巡
* 清众
* 香灯
* 司水
* (法堂香灯)
* (藏楼香灯)
* (佛塔塔主)
* (塔院塔主)
* (祖堂香灯)
* 耆旧
* 閒住
* 看病
* 打扫
* 行者
* 佛子
* 净人
时申祖训以戒之。纳诸条约而善调之。庶几众
无弃材。人无废事。或驰驱于僧务。或坐禅而勤
修。老祖风规当不远于今日耳。」
** 执事单
「
* 东序
* 都监
* 监院
* 维那
* 副寺
* 知众
* 知客
* 知事
* 悦众
* 值岁
* 知浴
* 典座
* 监收
* 衣钵
* 汤药
* 请客
* 侍者
* 知屋(带知器)
* 监修
* 知山
* 庄主
* 库司
* 列执
* 化主
* 收供
* 化饭
* 库头
* 米头
* 炭头(兼炉头)
* 担运
* 茶头
* 行堂(碗头)
* 门头
* 贴案
* 饭头
* 二饭
* 菜头
* 火头
* 水头
* 磨头
* 杂务
* (厨房香灯)
* 巡山
* 柴头
* (山寮香灯)
* 净头
* 园头
* 照客
* 知随
* 西序
* 首座
* 西堂
* 后堂
* 堂主
* 书记
* 知藏
* 藏主
* 参头
* 祖侍
* 烧香
* 记录
* 圣僧侍者
* 列执
* 殿主
* 寮元
* 钟头
* 鼓头
* 印房
* 夜巡
* 清众
* 香灯
* 司水
* (法堂香灯)
* (藏楼香灯)
* (佛塔塔主)
* (塔院塔主)
* (祖堂香灯)
* 耆旧
* 閒住
* 看病
* 打扫
* 行者
* 佛子
* 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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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值(此执不在两序之内。当录在单之正中央)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古之清规。佛法为重。故先西而后东。今之
丛林。办事为能。故先东而后西。其两序执名。此据
大槩而巳。各家增减。先后随宜。不以此为拘也。亦
名执事榜。实贴斋堂。每执若干。另用小条书人名
而加贴之。又客堂用大牌一块。照斋堂单而具书
之。书法从中至边横列。上书序执。下书列执。字须
正楷。右之边行书题。左之边行。年月日。及住持某
甲重录。盖丛林人众。难尽知识。或有事举。难以稽
查。一视斯单。人执了然。是故执事进退。先于此单
出没名条。使一众了了。不致错误也。他如律堂讲
堂。另有执名。此不录入者。原本无故。非敢遗漏也。
又凡充执事。无论崇卑。咸宜竭尽心力。辅翊常住。
不当以人我荣辱。自生分别。苟能取舍情忘。圣凡
念寂。搬柴运水。总是禅机。执㸑负舂。无非妙用。头
头显唯心之三昧。法法了唯识之圆融。所谓智慧
了办。行愿无亏也。
○两序分十寮。见首卷目录。】
** 西序
**** 首座
「
乃西序首领。表牵丛林。辅翊住持。分座说法。开
示后昆。坐禅领众。谨守条章。斋粥精粗。勉谕执事。僧
行失仪。依规示罚。老病亡殁。垂恤送终。凡一众事。皆
得举行。如衣有领。如网有纲也。虽诸方尊宿。住持能
以礼致之。亦乐充此执。谓之退位为人。如文殊为七
佛之师。犹助释迦扬化。为众上首。故此执必择其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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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巳办。众所服从。德业兼修者。充之(在讲堂。即都讲之执)。」
**** 西堂
「
亚于首座。其才其德。可为班首者也。然虽居班
首之位。犹同参学之人。须循谨谦雅。不可我慢贡高。
贻讥大众。在讲堂。即科主之执。」
**** ○后堂
「
位首后班。以
首座居前班。为前堂。故此为后堂。扶赞宗风。为众模
范。不理常住杂务。方丈命则为之。」
**** ○堂主
「
此执各堂
有之。以掌理其本堂之事。兼理病人。然为一堂之主。
亦须才德兼长。慈悲为众者。充之。至于禅堂堂主。兼
有开示之责。同称班首。所关尤重也。」
【證义曰。丛林以前四执。目之为四班首。然四中之
最重者。首座也。盖长老住持事繁。不无分心之处。
若其专事为人开示警策。勘辨剿绝。以不辜来学
者。全在首座之得人矣。昔灵树之于云门。待至多
年。方补此位。何其慎欤。若西堂诸位。既同其在。允
宜虚已从公。共勷厥事。庶几祖灯。传于无尽耳。】
**** 书记
「
执掌文翰。一切书写。当尽其心。不可粗率潦草。
并教初学经典。儒释兼通者。可充此执(禅堂贴单)。」
【證义曰。古人惟以了脱生死为大事。间有拈弄文
字。皆了事后游戏。以咨发后人眼目。非专以词藻
为工也。乃近日僧中。竟欲以此见长。甚或留神书
画。寄兴琴棋。名为风雅。全忘清修。生死到来。毫无
用处。摭古云。峨嵋白长老。作颂古千首。以压雪窦。
太和山主。面唾曰。此鸦臭当风。气巳触人。矧欲胜
人乎。愚庵颂曰。为僧僧醉文字酒。参禅禅在颂千
**** 西堂
「
亚于首座。其才其德。可为班首者也。然虽居班
首之位。犹同参学之人。须循谨谦雅。不可我慢贡高。
贻讥大众。在讲堂。即科主之执。」
**** ○后堂
「
位首后班。以
首座居前班。为前堂。故此为后堂。扶赞宗风。为众模
范。不理常住杂务。方丈命则为之。」
**** ○堂主
「
此执各堂
有之。以掌理其本堂之事。兼理病人。然为一堂之主。
亦须才德兼长。慈悲为众者。充之。至于禅堂堂主。兼
有开示之责。同称班首。所关尤重也。」
【證义曰。丛林以前四执。目之为四班首。然四中之
最重者。首座也。盖长老住持事繁。不无分心之处。
若其专事为人开示警策。勘辨剿绝。以不辜来学
者。全在首座之得人矣。昔灵树之于云门。待至多
年。方补此位。何其慎欤。若西堂诸位。既同其在。允
宜虚已从公。共勷厥事。庶几祖灯。传于无尽耳。】
**** 书记
「
执掌文翰。一切书写。当尽其心。不可粗率潦草。
并教初学经典。儒释兼通者。可充此执(禅堂贴单)。」
【證义曰。古人惟以了脱生死为大事。间有拈弄文
字。皆了事后游戏。以咨发后人眼目。非专以词藻
为工也。乃近日僧中。竟欲以此见长。甚或留神书
画。寄兴琴棋。名为风雅。全忘清修。生死到来。毫无
用处。摭古云。峨嵋白长老。作颂古千首。以压雪窦。
太和山主。面唾曰。此鸦臭当风。气巳触人。矧欲胜
人乎。愚庵颂曰。为僧僧醉文字酒。参禅禅在颂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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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曾知文不在纸上。又道谈元不开口。君不见。大
藏数千卷。书藏充二酉。文章末技耳。明道为枢纽。
孔子之见温伯雪。饮光一笑无何有。秀上座。獦獠
叟。一是不识丁。一为文字薮。衣法是谁传不朽。雪
窦百之我千之。野干鸣。狮子吼。噫。为书记者宜知
之。自长老以下。皆宜知之。】
**** 知藏
「
兼通义学。藏主。乃其所属。须协衷保护经藏。凡
函帙安置。修补残缺。以及经本出入等事。俱知藏总
其纲。而藏主分其执也。」
**** ○藏主
「
执经橱钥匙。凡经书
不借出。以山门为限。夏季。风日暄明晾晒诸经。收橱
时。查理字号。不可紊乱。凡请看者。须登牌。某月某日
某人请某字函经。还则消账。若其人告假。并馀事欲
去者。先查取。遗失者。罚抄赔巳。出院。凡交替执事。必
须客堂。库房。及知藏到。一一检点清楚。对众清交新
执。缺少者赔(二执禅堂贴单)。」
【證义曰。法者。三宝之一。而佛以法为师。则法尤首
重也。二执掌理法宝。最当敬慎。】
**** 维那
「
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以内事。一人掌之。堂以
外事。二时功课。率众领班。上堂说法。白椎示众。又如
一切举唱回向。以音声为佛事。其任颇重。凡堂中失
仪。遵规举罚。不得徇情。故须谙练正直之人为之。即
住持有犯。亦毫无私讳。若表和尚堂者。手拿堂规香
板。跪本位下表。」
**** ○悦众
「
乃维那之副。此执凡有数人。
(以大二三四别之)若维那不在堂。皆须带管。堂中七期。轮流
藏数千卷。书藏充二酉。文章末技耳。明道为枢纽。
孔子之见温伯雪。饮光一笑无何有。秀上座。獦獠
叟。一是不识丁。一为文字薮。衣法是谁传不朽。雪
窦百之我千之。野干鸣。狮子吼。噫。为书记者宜知
之。自长老以下。皆宜知之。】
**** 知藏
「
兼通义学。藏主。乃其所属。须协衷保护经藏。凡
函帙安置。修补残缺。以及经本出入等事。俱知藏总
其纲。而藏主分其执也。」
**** ○藏主
「
执经橱钥匙。凡经书
不借出。以山门为限。夏季。风日暄明晾晒诸经。收橱
时。查理字号。不可紊乱。凡请看者。须登牌。某月某日
某人请某字函经。还则消账。若其人告假。并馀事欲
去者。先查取。遗失者。罚抄赔巳。出院。凡交替执事。必
须客堂。库房。及知藏到。一一检点清楚。对众清交新
执。缺少者赔(二执禅堂贴单)。」
【證义曰。法者。三宝之一。而佛以法为师。则法尤首
重也。二执掌理法宝。最当敬慎。】
**** 维那
「
纲维众僧。曲尽调摄。堂以内事。一人掌之。堂以
外事。二时功课。率众领班。上堂说法。白椎示众。又如
一切举唱回向。以音声为佛事。其任颇重。凡堂中失
仪。遵规举罚。不得徇情。故须谙练正直之人为之。即
住持有犯。亦毫无私讳。若表和尚堂者。手拿堂规香
板。跪本位下表。」
**** ○悦众
「
乃维那之副。此执凡有数人。
(以大二三四别之)若维那不在堂。皆须带管。堂中七期。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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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并二时课诵。外有事。二板赴客堂。报堂中人名。
朔望。查收堂中什物。教初参礼法。一切佛事。唱念分
明。礼仪熟谙之人。可安此执。」
**** ○参头
「
乃一堂参学之
首。看验功夫。开示后学。护助参禅。不理馀事(禅堂贴单。凡堂
中。自首座起。至参头止。应说之话。俱可说。但不得越次。首座在。西堂巳下俱不得说。西堂在。后堂以下皆不许
说。乃至悦众在。参头则不说)。」
【證义曰。按翻译名义集。梵语维那。此翻次第。谓知
僧事之次第也。三宝感通录云。刘宋时。太始中。扬
州瓦官寺。释慧果者。少诵法华经。及华严十地品。
忽于圊厕。见一鬼出现。致敬云。某甲昔为众僧作
维那。小不如法。堕地狱。今生啖粪鬼中。法师慈悲。
愿助拔济。昔有钱三千。埋在柿树下。愿取为福。慧
果告众掘钱。为诵法华。设会后。梦见前鬼云。巳得
改生。大胜昔日之苦报也。其馀如僧护经。梁皇忏
等。并明感报。充斯执者。鉴之。慎之。其馀各执。例此
可知矣。】
**** 清众
「
有内外。在堂内名清众。一切照堂规随众。不理
事务。唯坐静香。(禅堂贴单)在堂外名听用。即公务也(不贴单)。」
【證义曰。大约成佛作祖者。均从堂内清众而出。古
则内外诸执。无不以参究为事。今虽不乏其人。而
收其发心办道者。置之堂中。坐香结制。常住诸务。
不累丝毫。惟欲其人人成办己事而巳。噫。此是选
佛场。为清众者。当如何激昂夺发也耶。若藉此以
为偷安地。殊为可惜。甚或荡检踰闲。不受约束。尤
朔望。查收堂中什物。教初参礼法。一切佛事。唱念分
明。礼仪熟谙之人。可安此执。」
**** ○参头
「
乃一堂参学之
首。看验功夫。开示后学。护助参禅。不理馀事(禅堂贴单。凡堂
中。自首座起。至参头止。应说之话。俱可说。但不得越次。首座在。西堂巳下俱不得说。西堂在。后堂以下皆不许
说。乃至悦众在。参头则不说)。」
【證义曰。按翻译名义集。梵语维那。此翻次第。谓知
僧事之次第也。三宝感通录云。刘宋时。太始中。扬
州瓦官寺。释慧果者。少诵法华经。及华严十地品。
忽于圊厕。见一鬼出现。致敬云。某甲昔为众僧作
维那。小不如法。堕地狱。今生啖粪鬼中。法师慈悲。
愿助拔济。昔有钱三千。埋在柿树下。愿取为福。慧
果告众掘钱。为诵法华。设会后。梦见前鬼云。巳得
改生。大胜昔日之苦报也。其馀如僧护经。梁皇忏
等。并明感报。充斯执者。鉴之。慎之。其馀各执。例此
可知矣。】
**** 清众
「
有内外。在堂内名清众。一切照堂规随众。不理
事务。唯坐静香。(禅堂贴单)在堂外名听用。即公务也(不贴单)。」
【證义曰。大约成佛作祖者。均从堂内清众而出。古
则内外诸执。无不以参究为事。今虽不乏其人。而
收其发心办道者。置之堂中。坐香结制。常住诸务。
不累丝毫。惟欲其人人成办己事而巳。噫。此是选
佛场。为清众者。当如何激昂夺发也耶。若藉此以
为偷安地。殊为可惜。甚或荡检踰闲。不受约束。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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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可怜悯矣。然长老班首。祇宜常示其迷津。不得
故苛其香板。且勿强受执事以违其初心。多派经
忏以挠其正念。使之功勋间阻。日久而无成也。至
堂外听用。凡常住差拨。无得推故躲避。差不公者。
对众白。】
**** 禅堂香灯
「
焚香。供水。点灯。息灯。晚课众上殿时。扫地。
拭桌。照管堂师行李。吃二堂粥饭。半月到库房取香
浊油纸。五日取草鞋锅粑。七期散糕果。烧放参。遇上
堂。则挂牌。馀照堂规随众。(禅堂贴单)。」
**** ○司水
「
每日清晨打
面汤。三时漱口水。出坡净脚水。应时打扫前后丹墀。
及小净沟。以洗面等水冲之。勿令作气。堂中有事。相
帮。烧放参小食。收拾器皿等事。閒时采杨枝。倘侍寮
不在。早午斋堂出生。晚课殿上出生。馀照堂规随众
(禅堂贴单)。
○(以上第一寮见下大众章)。」
【證义曰。香灯。司水乃专为禅堂执事之人。夫了毕
大事。清众最便。为众充执。实势所不得巳也。然充
此执者。当知汲水焚香。尽可参究。扫尘洗脚。时露
消息。但须除心。何必执定除境动处荐得。反胜静
中工夫耳。】
**** 祖侍
「
兼影堂香灯。侍奉先祖。故为序位。影堂不时洒
扫。凡上供。入厨库取供。朔望取香烛油。早晚点路灯。
开山祖塔上供。祖侍跪献。(一)茶果。(二)箸。(三)菜。(四)点心。
(五)汤。(六)饭。(七)清茶。其馀塔前上供。祖侍提茶。凡诸祖
忌辰。预白方丈上供。列祖忌辰单。实贴本寮。失误祖
故苛其香板。且勿强受执事以违其初心。多派经
忏以挠其正念。使之功勋间阻。日久而无成也。至
堂外听用。凡常住差拨。无得推故躲避。差不公者。
对众白。】
**** 禅堂香灯
「
焚香。供水。点灯。息灯。晚课众上殿时。扫地。
拭桌。照管堂师行李。吃二堂粥饭。半月到库房取香
浊油纸。五日取草鞋锅粑。七期散糕果。烧放参。遇上
堂。则挂牌。馀照堂规随众。(禅堂贴单)。」
**** ○司水
「
每日清晨打
面汤。三时漱口水。出坡净脚水。应时打扫前后丹墀。
及小净沟。以洗面等水冲之。勿令作气。堂中有事。相
帮。烧放参小食。收拾器皿等事。閒时采杨枝。倘侍寮
不在。早午斋堂出生。晚课殿上出生。馀照堂规随众
(禅堂贴单)。
○(以上第一寮见下大众章)。」
【證义曰。香灯。司水乃专为禅堂执事之人。夫了毕
大事。清众最便。为众充执。实势所不得巳也。然充
此执者。当知汲水焚香。尽可参究。扫尘洗脚。时露
消息。但须除心。何必执定除境动处荐得。反胜静
中工夫耳。】
**** 祖侍
「
兼影堂香灯。侍奉先祖。故为序位。影堂不时洒
扫。凡上供。入厨库取供。朔望取香烛油。早晚点路灯。
开山祖塔上供。祖侍跪献。(一)茶果。(二)箸。(三)菜。(四)点心。
(五)汤。(六)饭。(七)清茶。其馀塔前上供。祖侍提茶。凡诸祖
忌辰。预白方丈上供。列祖忌辰单。实贴本寮。失误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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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不白者罚。」
**** 烧香
「
乃侍寮之首领。凡住持说法。如上堂小参等。鸣
三阵引磬时。出位拈香三瓣。展大具三拜。起具问讯
归位。又上堂。上供。祈祷。扫塔。小参等事。当预烧炉候
用。双手高捧齐眉。在住持前行。」
【證义曰。古人亲近知识。多在侍寮。以长老寻常接
人机语。不离左右。可以随处荐取故也。昔南泉垂
问。来日设马祖斋。马师来否。洞山对曰。待有伴即
来。云居侍者持灯至。见影在壁上。僧问两个相似
时如何。云居曰。一个是影。今祖侍中。有此伶俐汉
否耶。沩山侍百丈次。丈云。汝拨炉中有火否。沩拨
云。无火。丈拨得少火。示云。此不是火。沩发悟。今烧
香中。有此伶俐汉否耶。】
**** 记录
「
外则书记。内则记录。凡遇小参上堂等事。则传
牌。出门。则执杖请拂。方丈说法。则写法语实贴。班首
秉拂。则写牌悬挂。一一皆其所执。故长老语录。多出
其手也。此执以谨慎精细为要。」
【證义曰。丛林中得文字法味者。首推记录。资须敏
达。品重恪恭。云栖崇行录云。唐。终南山。至相寺。智
正禅师。住山二十八年。不涉世谛。弟子智现。伏承
法教。正。凡有著述。瑞坐思惟。现。执纸立侍。随出随
书。常镇日不坐。一日足疼心闷。不觉仆地。正曰。昔
人翘足七日。汝今才立颠坠。心轻故也。噫。古人忘
躯为法。风规若此记录之执。不当如是耶。】
**** 烧香
「
乃侍寮之首领。凡住持说法。如上堂小参等。鸣
三阵引磬时。出位拈香三瓣。展大具三拜。起具问讯
归位。又上堂。上供。祈祷。扫塔。小参等事。当预烧炉候
用。双手高捧齐眉。在住持前行。」
【證义曰。古人亲近知识。多在侍寮。以长老寻常接
人机语。不离左右。可以随处荐取故也。昔南泉垂
问。来日设马祖斋。马师来否。洞山对曰。待有伴即
来。云居侍者持灯至。见影在壁上。僧问两个相似
时如何。云居曰。一个是影。今祖侍中。有此伶俐汉
否耶。沩山侍百丈次。丈云。汝拨炉中有火否。沩拨
云。无火。丈拨得少火。示云。此不是火。沩发悟。今烧
香中。有此伶俐汉否耶。】
**** 记录
「
外则书记。内则记录。凡遇小参上堂等事。则传
牌。出门。则执杖请拂。方丈说法。则写法语实贴。班首
秉拂。则写牌悬挂。一一皆其所执。故长老语录。多出
其手也。此执以谨慎精细为要。」
【證义曰。丛林中得文字法味者。首推记录。资须敏
达。品重恪恭。云栖崇行录云。唐。终南山。至相寺。智
正禅师。住山二十八年。不涉世谛。弟子智现。伏承
法教。正。凡有著述。瑞坐思惟。现。执纸立侍。随出随
书。常镇日不坐。一日足疼心闷。不觉仆地。正曰。昔
人翘足七日。汝今才立颠坠。心轻故也。噫。古人忘
躯为法。风规若此记录之执。不当如是耶。】
两序章第六¶ 第 445c 页 X63-0445.png
**** 衣钵
「
外则监院。内则衣钵。掌理常住庄严法器财物
等事。故须老成者为之。立心端谨。遇事通融。庶几上
下雍肃。故轻佻与拘执之人。俱不可用。所有寮规。当
执记取。凡七条。
* 庄严法器。出入清楚。
* 银钱出入。随登账目。每月两算。
* 果品食物。爱惜收藏。精洁奉客。
* 住持公出。内外照应。更须留心。
* 客至方丈。所为某事。自有知客交明。监院定夺。唯或点。或饭。见机款待。香信礼物。不得私开。
* 待同寮。及行者等。须端严正直。不得言语嬉戏。
* 客房物件。或用。或藏。各得所宜。不致损失。
○年月日方丈示。」
【證义曰。衣钵为住持心腹之人。行住相随。财物重
托。凡住持名誉。资财损益。全在此执。不可不慎。摭
古云。石窗恭师。道行孤峻。优于才力。久依天童宏
智。细大执务。靡不历试。归省时。其母曰。汝为人主
事。苟不明因果。将累我于地下。恭曰。某于常住。毫
发不欺。无足虑也。噫。充执务而能毫发不欺者。斯
无愧矣。】
**** 汤药
「
外则典座。内则汤药。应时供奉住持汤点。左右
应接。佐助衣钵。抚恤行者。此执须丰俭得宜。尤严戒
背众饮食。」
**** ○请客
「
外则知客。内则请客。此执原在禅堂。轮日二
人在方丈。一为当值。不离丈室。凡客来。一面接待。遂
白住持。或须斋点。听衣钵语。报厨库房。不得贻误。或
有信物。清交衣钵。粥饭过二堂。一为监值。早晚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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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香点灯。亦随侍住持。不相离远。以礼仪闲雅为要。」
【證义曰。按僧护经。梁皇忏等载。一沙弥盗果子七
枚。一人盗饼二番。一人盗石密浆少许。俱受三途
苦报。缘此是常住物。或私食。或私与人。俱犯盗戒。
又禅宗秘要云。僧照禅师。南岳高弟。辩才无碍禅
定第一。尝用众盐一撮作斋。饭后入定。忽见相起
计三年。增至数十斛。急卖衣买盐偿众。其相方灭
吁。可畏也。】
**** 侍者
「
随侍之义。有通。有别。通则自烧香起。至圣僧止
皆名侍者。别则此执。专侍住持。以勤谨为要。每日先
于方丈。及法堂内。佛前装香换水。拭桌扫地。一切齐
洁巳。然后伺候住持。盥沐茶汤。收换衣履早晚问安
出入侍立。服劳执役。先意承迎客至奉茶斋堂出生
有事二板赴客堂议事。送执与客堂同安列执。领是
住持。上下通话。如孝子之事亲则得矣。此执不得过
幼以年长者充之。」
【證义曰。古来一切高人。其初侍师侧时。皆能忍难
忍之劳苦方可得无得之妙法。此乃重法轻身。自
古然也。具如律藏。及沙弥要略说。文云栖崇行录
云。唐。招贤通。少为六宫大使。因诣鸟窠。求出家。窠
不纳坚求。乃为剃落执侍左右。勤劬不替。经一十
六年不蒙开示。欲辞去。窠问。何之。曰诸方学佛法
去。窠曰。佛法此间亦有少许。遂拈起布毛吹之。通
忽。大悟。因号布毛侍者。莲池云。人见侍者于布毛
【證义曰。按僧护经。梁皇忏等载。一沙弥盗果子七
枚。一人盗饼二番。一人盗石密浆少许。俱受三途
苦报。缘此是常住物。或私食。或私与人。俱犯盗戒。
又禅宗秘要云。僧照禅师。南岳高弟。辩才无碍禅
定第一。尝用众盐一撮作斋。饭后入定。忽见相起
计三年。增至数十斛。急卖衣买盐偿众。其相方灭
吁。可畏也。】
**** 侍者
「
随侍之义。有通。有别。通则自烧香起。至圣僧止
皆名侍者。别则此执。专侍住持。以勤谨为要。每日先
于方丈。及法堂内。佛前装香换水。拭桌扫地。一切齐
洁巳。然后伺候住持。盥沐茶汤。收换衣履早晚问安
出入侍立。服劳执役。先意承迎客至奉茶斋堂出生
有事二板赴客堂议事。送执与客堂同安列执。领是
住持。上下通话。如孝子之事亲则得矣。此执不得过
幼以年长者充之。」
【證义曰。古来一切高人。其初侍师侧时。皆能忍难
忍之劳苦方可得无得之妙法。此乃重法轻身。自
古然也。具如律藏。及沙弥要略说。文云栖崇行录
云。唐。招贤通。少为六宫大使。因诣鸟窠。求出家。窠
不纳坚求。乃为剃落执侍左右。勤劬不替。经一十
六年不蒙开示。欲辞去。窠问。何之。曰诸方学佛法
去。窠曰。佛法此间亦有少许。遂拈起布毛吹之。通
忽。大悟。因号布毛侍者。莲池云。人见侍者于布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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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悟去。不知一十六年忍劳之力也。匪多载辛勤。
焉有今日事。遇明师者幸无以躁心乘之。】
**** 圣僧侍者
「
堂内安单。住持落堂。拂座。献茶。拂拭竹篦
香板。打七照应住持面前香炉。及放参茶果等事。二
时过堂。及晚课出生。
○巳上侍寮共八执。俱禅堂贴
单(以上第三寮竟)。」
【證义曰。圣僧。即禅堂中所供之神僧像也。禅堂古
名僧堂因众僧共居一堂故。此僧堂中所供奉。是
阿若憍陈如大圣僧也。此圣僧侍者之执。专在堂
中。事奉圣僧之香火。住持落堂。兼事住持茶香等
事。故名圣僧侍者。迩来禅堂中多供佛。则圣僧之
像。寂无供者。又改僧堂之名为禅堂。而圣僧二字
之义。无著落矣。以上侍寮共八执。常与住持亲近。
又迩时。多以青年者充之。故应遵守规范。不得在
住持前讼人之短。不得在同寮中戏笑。不得懈怠
偷安。此三事。尤当谨戒。摭古云。别峰印住雪窦。有
小师诉头首过。峰厉声责曰。汝是我小师。包含上
下则可。反暴人短。居左右。必败吾事。杖逐之。闻者
叹服。又宏智在淳禅师为侍者。寮中与僧徵诘。智
不觉大笑。淳适过。闻之。至夜询之。智曰。偶与僧语
话而粗。不禁发笑。淳切责之。又真如晢侍者。习坐
禅困。极以圆木为枕。睡。酣则枕转。觉而复起。安坐
如故。率以为常。或谓用心太过。哲曰。我于般若缘
分素薄若不刻若励志。恐为妄习所牵。况梦幻不
焉有今日事。遇明师者幸无以躁心乘之。】
**** 圣僧侍者
「
堂内安单。住持落堂。拂座。献茶。拂拭竹篦
香板。打七照应住持面前香炉。及放参茶果等事。二
时过堂。及晚课出生。
○巳上侍寮共八执。俱禅堂贴
单(以上第三寮竟)。」
【證义曰。圣僧。即禅堂中所供之神僧像也。禅堂古
名僧堂因众僧共居一堂故。此僧堂中所供奉。是
阿若憍陈如大圣僧也。此圣僧侍者之执。专在堂
中。事奉圣僧之香火。住持落堂。兼事住持茶香等
事。故名圣僧侍者。迩来禅堂中多供佛。则圣僧之
像。寂无供者。又改僧堂之名为禅堂。而圣僧二字
之义。无著落矣。以上侍寮共八执。常与住持亲近。
又迩时。多以青年者充之。故应遵守规范。不得在
住持前讼人之短。不得在同寮中戏笑。不得懈怠
偷安。此三事。尤当谨戒。摭古云。别峰印住雪窦。有
小师诉头首过。峰厉声责曰。汝是我小师。包含上
下则可。反暴人短。居左右。必败吾事。杖逐之。闻者
叹服。又宏智在淳禅师为侍者。寮中与僧徵诘。智
不觉大笑。淳适过。闻之。至夜询之。智曰。偶与僧语
话而粗。不禁发笑。淳切责之。又真如晢侍者。习坐
禅困。极以圆木为枕。睡。酣则枕转。觉而复起。安坐
如故。率以为常。或谓用心太过。哲曰。我于般若缘
分素薄若不刻若励志。恐为妄习所牵。况梦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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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安得为长久计。噫。即此三事。当谨之前鉴也。
○
以上西序竟。行者净人。
二列执。附前住持章。】
** 东序
**** 都监
「
亦名都寺。上古无之。后因丛林人多事烦。故复
设此执。乃上辅住持下匡监院者也。虽不如监院之
劳苦理事。而大端则须总持。是故亦名总理。其位次
大殿站在东边末。跪在维那并肩左。行在监院后。斋
堂坐位在监院上。在常住教十年监院之劳。方充此
执。乃酬劳安享之位。与首座平肩。在堂外也(證义见后)。」
**** ○
监院
「
为东序首领。住持右肩执总庶务。如栽培田园
办粮收租。出纳钱米。会计账簿大众粥饭施主应酬
一切皆其执也。然凡事必会议。禀住持妥贴方行。勿
得任性自专。训诲行单工人。无纵威暴。设使庄库执
务。必须公平。无用私党。总之必具五长。可充此执。一
者慈悲。恩顾大众。二者公直。毫无偏私。三者谨慎。小
大无慢四者勤劳。不图安逸。五者敏达。事无留难。如
此监院。常住所赖也。反此。则损可知。其位次。大殿站
在西班末。跪在住持后。」
**** ○副寺
「
即监院之副。其所管
执。与监院同。凡事与监院和衷共济。一切烦杂琐碎
之事。监院不及照管之处。赖副寺治理。财米出入。随
上日记。收管支用。令库头每日。具收支若千。签定飞
单。呈方丈。谓之日单。十日合次。谓之旬单。一月一结。
一年通结。或每月十四。三十。到客堂会两序。逐一结
算。有无兼管。谓之日黄总簿。方丈库房各一本。」
**** ○知
○
以上西序竟。行者净人。
二列执。附前住持章。】
** 东序
**** 都监
「
亦名都寺。上古无之。后因丛林人多事烦。故复
设此执。乃上辅住持下匡监院者也。虽不如监院之
劳苦理事。而大端则须总持。是故亦名总理。其位次
大殿站在东边末。跪在维那并肩左。行在监院后。斋
堂坐位在监院上。在常住教十年监院之劳。方充此
执。乃酬劳安享之位。与首座平肩。在堂外也(證义见后)。」
**** ○
监院
「
为东序首领。住持右肩执总庶务。如栽培田园
办粮收租。出纳钱米。会计账簿大众粥饭施主应酬
一切皆其执也。然凡事必会议。禀住持妥贴方行。勿
得任性自专。训诲行单工人。无纵威暴。设使庄库执
务。必须公平。无用私党。总之必具五长。可充此执。一
者慈悲。恩顾大众。二者公直。毫无偏私。三者谨慎。小
大无慢四者勤劳。不图安逸。五者敏达。事无留难。如
此监院。常住所赖也。反此。则损可知。其位次。大殿站
在西班末。跪在住持后。」
**** ○副寺
「
即监院之副。其所管
执。与监院同。凡事与监院和衷共济。一切烦杂琐碎
之事。监院不及照管之处。赖副寺治理。财米出入。随
上日记。收管支用。令库头每日。具收支若千。签定飞
单。呈方丈。谓之日单。十日合次。谓之旬单。一月一结。
一年通结。或每月十四。三十。到客堂会两序。逐一结
算。有无兼管。谓之日黄总簿。方丈库房各一本。」
**** ○知
两序章第六¶ 第 447a 页
事
「
亦名知粮。正理粮差。出入官府。兼管田地山场界
限等事。每年钱米。须早完纳。不致差役入寺。为第一
要事。完粮串票。交住持藏贮。不可自藏。」
【證义曰。此之四执事既关重。因果亦重不可不慎
也。禅宗秘要云。昔天台拾得禅师。于国清寺庄牧
牛。寺僧说戒。拾得驱牛至僧堂前。抚掌大笑曰。悠
悠者聚头。首座呵云。疯人。何得喧碍说戒。拾得曰。
我不牧牛也。此群牛者。多是此寺。执事僧人也。一
一各呼亡僧号。牛各应声而过。举众错愕。咸思改
过。噫。可不鉴哉。摭古云。昔宝寿师。在五祖寺库房
充执。住持戒公。偶疾服药。须生姜。行者就库取。宝
叱之戒知之。令将钱回买。宝始与。后洞山缺人。郡
守书。托戒举所知。戒曰。卖生姜汉去得。寿出世住
洞山。遂有宝寿生姜辣万年之句。流传于世云。】
**** 库司
「
料理库房钱物茶果等项。以及公用酱菜等物
皆其料理。四要廉谨之人。并掌仓库锁匙。」
【證义曰。僧庵杂录云。混源在紫箨为库司。精勤充
执。于库房规则。线毫无犯。然犹恐有过。复题其寮
壁云。滴水粒米。尽属众僧。务悦人情。理难支破。当
思披毛带角岁旦久长。明因果人。幸宜知悉。】
**** 库头
「
专掌支发。收检一切食用等物。盖库司下之任
力任劳者也。谨厚之人。可充此执。」
【證义曰。此执叙词太略。今遵他本以补之曰。油盐
等物槩不乱发。大众食菜。鲜腌有异。照各家旧例。
「
亦名知粮。正理粮差。出入官府。兼管田地山场界
限等事。每年钱米。须早完纳。不致差役入寺。为第一
要事。完粮串票。交住持藏贮。不可自藏。」
【證义曰。此之四执事既关重。因果亦重不可不慎
也。禅宗秘要云。昔天台拾得禅师。于国清寺庄牧
牛。寺僧说戒。拾得驱牛至僧堂前。抚掌大笑曰。悠
悠者聚头。首座呵云。疯人。何得喧碍说戒。拾得曰。
我不牧牛也。此群牛者。多是此寺。执事僧人也。一
一各呼亡僧号。牛各应声而过。举众错愕。咸思改
过。噫。可不鉴哉。摭古云。昔宝寿师。在五祖寺库房
充执。住持戒公。偶疾服药。须生姜。行者就库取。宝
叱之戒知之。令将钱回买。宝始与。后洞山缺人。郡
守书。托戒举所知。戒曰。卖生姜汉去得。寿出世住
洞山。遂有宝寿生姜辣万年之句。流传于世云。】
**** 库司
「
料理库房钱物茶果等项。以及公用酱菜等物
皆其料理。四要廉谨之人。并掌仓库锁匙。」
【證义曰。僧庵杂录云。混源在紫箨为库司。精勤充
执。于库房规则。线毫无犯。然犹恐有过。复题其寮
壁云。滴水粒米。尽属众僧。务悦人情。理难支破。当
思披毛带角岁旦久长。明因果人。幸宜知悉。】
**** 库头
「
专掌支发。收检一切食用等物。盖库司下之任
力任劳者也。谨厚之人。可充此执。」
【證义曰。此执叙词太略。今遵他本以补之曰。油盐
等物槩不乱发。大众食菜。鲜腌有异。照各家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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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准定。一切执事发油。并照常规。禅堂草鞋。五
日一发行单草鞋三日一发。朔望发各处油烛。茶
叶。线香。草鞋等。随报而发凡上供。菜果俱五色。唯
影堂。祖塔。加汤点攒菜。有斋。发下院腐物。库内有
事。相帮料理照管门户。及诸器物。要秉公无私之
人。可充此执。】
**** 米头
「
米到过数上仓。筛净沙谷。不时照看。勿使煤烂
此执。以勤力洁净为主舂米精粗得宜。勿杂糠屑稻
颗。令人难食。又五谷粮食。及诸用器。俱务收晒如法。
庶不暴殄。客饭客面。照例平发。」
【證义曰。古者内外诸执。原无大小。六祖为米头而
得法。莫以外单而轻也而充斯执者。亦勿自小其
量焉。】
**** 炭头(兼)炉头
「
预备柴炭。以禦寒事。或问化主。或出寺
产。须令足用。亦勿浪费。兼管围炉。小心火烛。」
【證义曰。兼管围炉者。盖公界围炉。易于光阴虚度。
各宜修道。不得检阅外书。及书画等。不得谈笑诤
论。不得烘焙鞋袜。及弹垢腻于火中。不得拨火飞
灰。不得久停乱挤。须挨班进。违者白客堂行罚。】
**** 印房
「
掌理经书语录等板。常要看视清理。不致坏烂
紊乱。不许人私刻印记。安板处。须明暗适中。近风日。
则易裂。太阴闭则易烂。凡装印。用纸用墨。以及书面
钉线等项。俱以洁净坚固为佳。不得私索银钱。各种
定价。不得私意增减。应用流水簿。登记明白。或按季
日一发行单草鞋三日一发。朔望发各处油烛。茶
叶。线香。草鞋等。随报而发凡上供。菜果俱五色。唯
影堂。祖塔。加汤点攒菜。有斋。发下院腐物。库内有
事。相帮料理照管门户。及诸器物。要秉公无私之
人。可充此执。】
**** 米头
「
米到过数上仓。筛净沙谷。不时照看。勿使煤烂
此执。以勤力洁净为主舂米精粗得宜。勿杂糠屑稻
颗。令人难食。又五谷粮食。及诸用器。俱务收晒如法。
庶不暴殄。客饭客面。照例平发。」
【證义曰。古者内外诸执。原无大小。六祖为米头而
得法。莫以外单而轻也而充斯执者。亦勿自小其
量焉。】
**** 炭头(兼)炉头
「
预备柴炭。以禦寒事。或问化主。或出寺
产。须令足用。亦勿浪费。兼管围炉。小心火烛。」
【證义曰。兼管围炉者。盖公界围炉。易于光阴虚度。
各宜修道。不得检阅外书。及书画等。不得谈笑诤
论。不得烘焙鞋袜。及弹垢腻于火中。不得拨火飞
灰。不得久停乱挤。须挨班进。违者白客堂行罚。】
**** 印房
「
掌理经书语录等板。常要看视清理。不致坏烂
紊乱。不许人私刻印记。安板处。须明暗适中。近风日。
则易裂。太阴闭则易烂。凡装印。用纸用墨。以及书面
钉线等项。俱以洁净坚固为佳。不得私索银钱。各种
定价。不得私意增减。应用流水簿。登记明白。或按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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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交白住持结算。此系流通法宝之执。各宜发心。
尽力料办。因果不诬。慎之勉之。」
【證义曰。印房掌理刻印。必须眼目明利。识书邪正。
缘近日。多有爱可痴僧。强引佛祖遗言。锢执邪见。
自以为是。编为语录。辄化檀信刻行。倘若不识邪。
正。曲徇情面。一经刊传。误人不浅。山庵杂录云。千
江炤。直指圆。休庵奕。三人俱是博地庸僧。绝无正
见。妄自刻语录。又如晖藏主。将金刚经。每分析段。
妄为之颂。刻板流通。时恕中愠。在桐谷。晖来谒愠
愠问晖。此经以何为宗。竟瞢无晓。此非欺世盗名
而何。当今名德尊宿。护法士大夫。遇有如斯疏录。
切宜斥而止之。万勿市情曲誉。为之序跋。当思谤
大般若。报在阿鼻。凛之。至于邪教五部六册等书。
久奉严禁。自不敢混行送入。或有续出之书。妆点
佛祖言句。杂入邪教妄谬之词。如鍊丹出神等类。
或将心经金刚经等。荒谬注解。附印流传。均难逆
料。尤当呵拒销毁。扶护正法。以弭后患也。】
**** 担运(带)贴库
「
库房外买物件。并挑运柴米竹木等。必
要交收明白。遗失。照物数赔。库房有事。闲即相帮。」
【證义曰。他本补云。若挑物人多。立一人领众记管
出则贯珠行。归则散步走。领众失管缺物。罚照价
赔。凡路费泛滥混用者。查出一赔十。】
**** 附常住财物出入规铭(并条〔给〕共十八条)
「爱惜常住物。如护眼中珠。兴利莫若除弊。尽公自尔
尽力料办。因果不诬。慎之勉之。」
【證义曰。印房掌理刻印。必须眼目明利。识书邪正。
缘近日。多有爱可痴僧。强引佛祖遗言。锢执邪见。
自以为是。编为语录。辄化檀信刻行。倘若不识邪。
正。曲徇情面。一经刊传。误人不浅。山庵杂录云。千
江炤。直指圆。休庵奕。三人俱是博地庸僧。绝无正
见。妄自刻语录。又如晖藏主。将金刚经。每分析段。
妄为之颂。刻板流通。时恕中愠。在桐谷。晖来谒愠
愠问晖。此经以何为宗。竟瞢无晓。此非欺世盗名
而何。当今名德尊宿。护法士大夫。遇有如斯疏录。
切宜斥而止之。万勿市情曲誉。为之序跋。当思谤
大般若。报在阿鼻。凛之。至于邪教五部六册等书。
久奉严禁。自不敢混行送入。或有续出之书。妆点
佛祖言句。杂入邪教妄谬之词。如鍊丹出神等类。
或将心经金刚经等。荒谬注解。附印流传。均难逆
料。尤当呵拒销毁。扶护正法。以弭后患也。】
**** 担运(带)贴库
「
库房外买物件。并挑运柴米竹木等。必
要交收明白。遗失。照物数赔。库房有事。闲即相帮。」
【證义曰。他本补云。若挑物人多。立一人领众记管
出则贯珠行。归则散步走。领众失管缺物。罚照价
赔。凡路费泛滥混用者。查出一赔十。】
**** 附常住财物出入规铭(并条〔给〕共十八条)
「爱惜常住物。如护眼中珠。兴利莫若除弊。尽公自尔
两序章第六¶ 第 448a 页 X63-0448.png
无私。信施脂膏。沾染便成业海。伽蓝因果。明察即是
福基。铭曰。物属招提。丝毫难犯。守在尔躬。必敬必惮。
清若澄潭。正如直干。无曲无私。何忧何患。一有差池。
龙天较勘。
* 监院。是大众所倚。须发大好心。扶持丛林。弊端要革。利益要兴。不可糊涂过日。只图虚名。如所为悖理。众劝不从者罚巳出院。
* 众执。皆有人充。监院管何事。须总理一切。时时觉察。处处巡行。莫误众事。若众执有事。俱白监院。不白者罚。误事者出院。若监院自专。不与两序共议。轻则罚。误事。罚巳出院。
* 副寺。出纳常住财物等。登记明白。失记者罚。牵混不明者罚。凡田山等。花利银钱至通两序同看。验过封记。用时对众开封。私开者罚。
* 库司。管各色器物属何务者。交付彼本务明白。彼退务时。同监院等。照前。一一点明交代。违者罚。若失坏者。记彼账名令赔。若忘记即代赔。其赔银仍买原物无混。违者罚。
* 库头。管诸物件。内外出入。当与而不与者罚。不应与而私与者倍罚。
* 给发香烛。油米果菜等。不照规例。徇私加减者罚。
* 买卖收租。暗中索利者罚赔。出院。
* 米麦等至。查收明白。即记账听用。此系大众慧命所关。不许出还铺店货账及粜。如有违者。大众公摈。
* 一切财物。若以公济私。及私情挪借易换。不白明者。赔罚。
* 饮食背众。及恣意多费油烛等物者罚。
* 饮食等。不时拣点。若以馊烂招病之物供众者罚。朽坏者赔偿。
* 亡僧物。不
福基。铭曰。物属招提。丝毫难犯。守在尔躬。必敬必惮。
清若澄潭。正如直干。无曲无私。何忧何患。一有差池。
龙天较勘。
* 监院。是大众所倚。须发大好心。扶持丛林。弊端要革。利益要兴。不可糊涂过日。只图虚名。如所为悖理。众劝不从者罚巳出院。
* 众执。皆有人充。监院管何事。须总理一切。时时觉察。处处巡行。莫误众事。若众执有事。俱白监院。不白者罚。误事者出院。若监院自专。不与两序共议。轻则罚。误事。罚巳出院。
* 副寺。出纳常住财物等。登记明白。失记者罚。牵混不明者罚。凡田山等。花利银钱至通两序同看。验过封记。用时对众开封。私开者罚。
* 库司。管各色器物属何务者。交付彼本务明白。彼退务时。同监院等。照前。一一点明交代。违者罚。若失坏者。记彼账名令赔。若忘记即代赔。其赔银仍买原物无混。违者罚。
* 库头。管诸物件。内外出入。当与而不与者罚。不应与而私与者倍罚。
* 给发香烛。油米果菜等。不照规例。徇私加减者罚。
* 买卖收租。暗中索利者罚赔。出院。
* 米麦等至。查收明白。即记账听用。此系大众慧命所关。不许出还铺店货账及粜。如有违者。大众公摈。
* 一切财物。若以公济私。及私情挪借易换。不白明者。赔罚。
* 饮食背众。及恣意多费油烛等物者罚。
* 饮食等。不时拣点。若以馊烂招病之物供众者罚。朽坏者赔偿。
* 亡僧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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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处应用之物。如香烛之类。预时置办。应时不齐者罚。
* 凡罚缴银钱。俱归公用。其免坡务。仍归坡务用混用者罚赔。
* 监修。料理匠作器用。凡物件出入。随手记明。不记者罚。失者罚赔。如偷安不监查工匠。及错误工账不清者罚。
* 每月十四三十。集两序算账。书记报账若失算者罚。
* 每年粮税串票。呈方丈收藏。私藏者罚。
* 库房执事。凡交执。须一一对众点明。交付新执违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
录(以上第四寮竟)。」
【證义曰。按律部。僧物有四种。一者常住。常住。谓众
僧舍宅什物。树木田园。人畜米麦等物。以体局当
处。不通馀界。但得受用。不许分卖。故重云常住。二
者。十方常住谓寺中供僧成熟之饮食等物体具
十方。非局本处善见律云。不打钟食。犯偷盗罪。盖
明十方僧俱有分故也。三者。现前常住。此有二种
一。物现前。二。僧众现前。但此物。唯施此处现前僧
众故也。四者。十方现前常住。谓亡僧之物体同十。
方。以十方现在僧得分故。毗婆沙论云。盗亡僧物。
则于谁处得根本罪。答云。巳作羯磨者。于羯磨众
处得。若未作羯磨者。普于一切诸善说法众得。今
详分。亡僧物。十方来僧。在羯磨数前。即得。羯磨后
来。不得也懒庵云。此四种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
犯。其罪非轻。先圣后圣。叮咛至切。山僧或出或处
* 凡罚缴银钱。俱归公用。其免坡务。仍归坡务用混用者罚赔。
* 监修。料理匠作器用。凡物件出入。随手记明。不记者罚。失者罚赔。如偷安不监查工匠。及错误工账不清者罚。
* 每月十四三十。集两序算账。书记报账若失算者罚。
* 每年粮税串票。呈方丈收藏。私藏者罚。
* 库房执事。凡交执。须一一对众点明。交付新执违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
录(以上第四寮竟)。」
【證义曰。按律部。僧物有四种。一者常住。常住。谓众
僧舍宅什物。树木田园。人畜米麦等物。以体局当
处。不通馀界。但得受用。不许分卖。故重云常住。二
者。十方常住谓寺中供僧成熟之饮食等物体具
十方。非局本处善见律云。不打钟食。犯偷盗罪。盖
明十方僧俱有分故也。三者。现前常住。此有二种
一。物现前。二。僧众现前。但此物。唯施此处现前僧
众故也。四者。十方现前常住。谓亡僧之物体同十。
方。以十方现在僧得分故。毗婆沙论云。盗亡僧物。
则于谁处得根本罪。答云。巳作羯磨者。于羯磨众
处得。若未作羯磨者。普于一切诸善说法众得。今
详分。亡僧物。十方来僧。在羯磨数前。即得。羯磨后
来。不得也懒庵云。此四种常住之物。不可丝毫有
犯。其罪非轻。先圣后圣。叮咛至切。山僧或出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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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尝不以此。切切介意。犹恐未至。作偈自警云。十
方僧物重如山。万劫千生岂易还。金口共谈曾未
信。他年怎免铁城关。人身难得好思量头角生时
岁月长堪笑贪他。一粒米。等闲失却半年粮。摭古
云。宏禅师。秀峰祥公之嗣。住启霞山。有贵人卜葬
所亲。比柩至。宏坚卧其穴。不克襄事。郡守仇待制。
遣人谕之曰。千年常住一朝僧。长老何苦争耶。宏
曰。不可以一朝僧。坏千年常住。竟寝其事。】
**** 僧值
「
原无实位。取僧众轮值之义。亦取僧中最直之
意。充此执者。应不阿谀。不委曲。不回护。不偏党。代方
丈监当其所不及。早晚出入。内外大众。皆当严畏。故
亦名紏察。自班首起。至参头止。凡五日一换。新旧交
执。在大殿晚课念佛毕。旧僧值先请竹篦。放佛座前
课毕。旧僧值行十方礼。礼毕。请竹篦下来。对新僧值
一举。交过。一问讯。新僧值受竹篦。行十方礼。礼毕。各
归本处。每早三板。催点路灯。从方丈。以及各寮。催众
上殿。各处严查天明看开山门。大众过堂上殿。照看
门户。粥饭吃二堂。兼禁放逸。大众出坡回。安置各物
如法。晚课催众齐上殿。日没少顷。看关山门上锁。俟
堂内起香。催点路灯。及各处琉璃。二板有事。客堂议
事。无事则巳。止静后各处巡查。四枝香开大静后。禁
止点灯。六枝香完看息路灯。细看厨房茶房火烛。凡
遇禅七。堂外事事料理。此执母论住持。及诸执事。有
过则举。有失即罚。不顺私情。乃丛林公直之执。必须
方僧物重如山。万劫千生岂易还。金口共谈曾未
信。他年怎免铁城关。人身难得好思量头角生时
岁月长堪笑贪他。一粒米。等闲失却半年粮。摭古
云。宏禅师。秀峰祥公之嗣。住启霞山。有贵人卜葬
所亲。比柩至。宏坚卧其穴。不克襄事。郡守仇待制。
遣人谕之曰。千年常住一朝僧。长老何苦争耶。宏
曰。不可以一朝僧。坏千年常住。竟寝其事。】
**** 僧值
「
原无实位。取僧众轮值之义。亦取僧中最直之
意。充此执者。应不阿谀。不委曲。不回护。不偏党。代方
丈监当其所不及。早晚出入。内外大众。皆当严畏。故
亦名紏察。自班首起。至参头止。凡五日一换。新旧交
执。在大殿晚课念佛毕。旧僧值先请竹篦。放佛座前
课毕。旧僧值行十方礼。礼毕。请竹篦下来。对新僧值
一举。交过。一问讯。新僧值受竹篦。行十方礼。礼毕。各
归本处。每早三板。催点路灯。从方丈。以及各寮。催众
上殿。各处严查天明看开山门。大众过堂上殿。照看
门户。粥饭吃二堂。兼禁放逸。大众出坡回。安置各物
如法。晚课催众齐上殿。日没少顷。看关山门上锁。俟
堂内起香。催点路灯。及各处琉璃。二板有事。客堂议
事。无事则巳。止静后各处巡查。四枝香开大静后。禁
止点灯。六枝香完看息路灯。细看厨房茶房火烛。凡
遇禅七。堂外事事料理。此执母论住持。及诸执事。有
过则举。有失即罚。不顺私情。乃丛林公直之执。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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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心如水。执法如山。方能使众僧威仪次第。出入循
规。坡事不怠。坐香俱到。过堂上殿齐集无误。钟鼓分
明。内外有礼。倘方丈不遵。祖堂跪香。大众不遵。上白
方丈。遵规处罚。此执得其人即。可恒充。不须更换。其
请。在斋堂粥饭时。知客先将竹篦。置斋堂中。住持案
前。新僧值向上展具。顶礼三拜。知客至座前。一问讯。
将竹篦一举。下对新僧值。一举。交过竹篦。对面问讯。
新僧值向上一问讯知客即将斋堂门外。预备僧值
灯笼。亲持交与。其馀礼仪。仍照请执事条所行。」
【證义曰。所谓僧值者。丛林人众。理须整肃。故择众
中之梗直不阿者为之检点。于其间。事甚繁碎。恐
一人精力不及。难于久在。故令两序挨次轮值。是
名僧值也。至若关系丛林大事。不可迟误者。无论
内外执事。皆得随时经管。有当言者。亦可各𡥅所
见。直言无隐。不必待轮僧值。即住持有犯。亦可在
斋堂粥饭时。对众跪白。所谓君有诤臣。父有诤子
若细小事务。与众无碍。不害常住者。即僧值亦当
善权处之。盖人人不免小过耳。禅宗秘要云。唯佛
一人。无有过失。馀人谁能无者。弟子见师之过。若
实若虚。其心自坏。不复能得法利。应作是念。我先
世福德不具足故不得值佛。今值是杂行师。我不
应念其过失。而自妨般若。师之过失。不著于我。我
但从师。受般若法。譬如狗皮囊盛好实物。不应以
囊故。而弃其宝。如弊人执烛照道。不可以人弊故。
规。坡事不怠。坐香俱到。过堂上殿齐集无误。钟鼓分
明。内外有礼。倘方丈不遵。祖堂跪香。大众不遵。上白
方丈。遵规处罚。此执得其人即。可恒充。不须更换。其
请。在斋堂粥饭时。知客先将竹篦。置斋堂中。住持案
前。新僧值向上展具。顶礼三拜。知客至座前。一问讯。
将竹篦一举。下对新僧值。一举。交过竹篦。对面问讯。
新僧值向上一问讯知客即将斋堂门外。预备僧值
灯笼。亲持交与。其馀礼仪。仍照请执事条所行。」
【證义曰。所谓僧值者。丛林人众。理须整肃。故择众
中之梗直不阿者为之检点。于其间。事甚繁碎。恐
一人精力不及。难于久在。故令两序挨次轮值。是
名僧值也。至若关系丛林大事。不可迟误者。无论
内外执事。皆得随时经管。有当言者。亦可各𡥅所
见。直言无隐。不必待轮僧值。即住持有犯。亦可在
斋堂粥饭时。对众跪白。所谓君有诤臣。父有诤子
若细小事务。与众无碍。不害常住者。即僧值亦当
善权处之。盖人人不免小过耳。禅宗秘要云。唯佛
一人。无有过失。馀人谁能无者。弟子见师之过。若
实若虚。其心自坏。不复能得法利。应作是念。我先
世福德不具足故不得值佛。今值是杂行师。我不
应念其过失。而自妨般若。师之过失。不著于我。我
但从师。受般若法。譬如狗皮囊盛好实物。不应以
囊故。而弃其宝。如弊人执烛照道。不可以人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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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弃其明。自坠沟壑。所谓依法不依人也。若不可
依。势难共处。一期住满我可他去。胡用多言。】
**** 知众
「
为知客之首。外应檀那。内调大众。既欲和光同
尘。又须任劳任怨。时察大众贤否勤惰。举直错枉。不
得爱憎不公。凡客堂外单巨细事务。留心照管。凡送
新执。必开示彼本执所宜。令彼警心。以期称执。」
【證义曰。他本补云。知众正理客情。及一切牌面。有
斋散䞋。派理执事等。凡送新执。具茶。送单。问讯云
云。出坡催督避濑并收理不尽坡务。】
**** 知客
「
执典宾客。凡客到。或僧或俗。不曾识面者。无论
高下。俱要谦和尽礼。请问姓号居处。及其来意。不可
怠慢。或遇可疑之人。又当外礼内防。不可一例轻信。
以致失事。若远僧求住。或生客寄宿。宜详审来踪。看
光景体貌。不可留者。即好语却之。傥若缁素上客至。
一面接待。随令照客通白住持。然后引上相见。次者
就客堂款待。只宜閒谈佛理。不可妄谈世事。臧否人
物。馀见客堂规约所说。」
【證义曰。知客一执。须明晓世缘。兼通文墨。方可应
酬无碍。盖来往雅俗不一。故知客得人。不惟佛法
尊重。亦使僧众无讥。不可忽也。】
**** (附列执)照客
「
料理外客房。洁净整齐。客至。伺候茶饭。捧
香信礼物到方丈。交当值侍者。客宿。则照应单被等
项。并管客房行李灯火等事。执掌锁钥。若失物者罚
赔。凡侍客。不许私索客送等事。违者查出重罚。凡知
依。势难共处。一期住满我可他去。胡用多言。】
**** 知众
「
为知客之首。外应檀那。内调大众。既欲和光同
尘。又须任劳任怨。时察大众贤否勤惰。举直错枉。不
得爱憎不公。凡客堂外单巨细事务。留心照管。凡送
新执。必开示彼本执所宜。令彼警心。以期称执。」
【證义曰。他本补云。知众正理客情。及一切牌面。有
斋散䞋。派理执事等。凡送新执。具茶。送单。问讯云
云。出坡催督避濑并收理不尽坡务。】
**** 知客
「
执典宾客。凡客到。或僧或俗。不曾识面者。无论
高下。俱要谦和尽礼。请问姓号居处。及其来意。不可
怠慢。或遇可疑之人。又当外礼内防。不可一例轻信。
以致失事。若远僧求住。或生客寄宿。宜详审来踪。看
光景体貌。不可留者。即好语却之。傥若缁素上客至。
一面接待。随令照客通白住持。然后引上相见。次者
就客堂款待。只宜閒谈佛理。不可妄谈世事。臧否人
物。馀见客堂规约所说。」
【證义曰。知客一执。须明晓世缘。兼通文墨。方可应
酬无碍。盖来往雅俗不一。故知客得人。不惟佛法
尊重。亦使僧众无讥。不可忽也。】
**** (附列执)照客
「
料理外客房。洁净整齐。客至。伺候茶饭。捧
香信礼物到方丈。交当值侍者。客宿。则照应单被等
项。并管客房行李灯火等事。执掌锁钥。若失物者罚
赔。凡侍客。不许私索客送等事。违者查出重罚。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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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陪客茶饭等事。须殷勤站侍。不得有失威仪。凡呼
唤即到前。合掌恭立。无事静居本寮。不得离远。茶点
客饭等。依知客语而行。」
**** ○茶头
「
三板。夜巡送灯。烧开
水。面汤。候殿主先打供水。粥罢止静。烧开静茶。及四
枝香烧开水。午饭罢烧二板茶。止静烧开静茶。四枝
足香。烧开水。晚课后烧开水。候二板茶。小静茶。四枝
香茶。如打禅七。加六枝香八枝香开水。有佛事不定
照管洗面。至天明复取汤洗面者不许。除老病及尊
客。手巾宜洗洁净。非时索开水洗衣服者不听。」
**** ○行
堂(带)碗头
「
凡粥饭未开梆前。齐铺碗箸。值日案上焚
香。盛菜饭。不得粗蠢。致碗磕作声。结斋毕。方许收碗。
值日者吃头堂。候吃二堂人到。值日。行堂。食罢净碗
箸。须留心收拾。失遗损坏者赔。遇普茶。到禅堂领茶
壶茶钟。茶毕即还。遇斋。铺蒲墩。拜过即收。斋毕。贴斋
单。地三日一扫。随众半坡。值日看寮。凡打禅七吃放
参。点柱灯。鸣小板三下。放参完。收碗毕。即息灯。凡值
日者。免晚课诵。馀随众。」
**** 门头
「
日夜照应门户。以时启闭。不得有误。出入人等。
留心照看。防小人混窜。偷窃物件。或夜扣山门。先通
知同寮。然后同开。有尊宿官员士夫等将到。速报知
客。远方僧俗随喜者勿拒。值日者看寮。守门不移步。」
【證义曰。古有门头偈云。凡为门头者。见客便起迎。
切莫分贫富。皆当礼待人。门庭勤洒扫。语笑莫高
喧。邻里宜尊敬。儿童须照看。丛林门大开。游人不
唤即到前。合掌恭立。无事静居本寮。不得离远。茶点
客饭等。依知客语而行。」
**** ○茶头
「
三板。夜巡送灯。烧开
水。面汤。候殿主先打供水。粥罢止静。烧开静茶。及四
枝香烧开水。午饭罢烧二板茶。止静烧开静茶。四枝
足香。烧开水。晚课后烧开水。候二板茶。小静茶。四枝
香茶。如打禅七。加六枝香八枝香开水。有佛事不定
照管洗面。至天明复取汤洗面者不许。除老病及尊
客。手巾宜洗洁净。非时索开水洗衣服者不听。」
**** ○行
堂(带)碗头
「
凡粥饭未开梆前。齐铺碗箸。值日案上焚
香。盛菜饭。不得粗蠢。致碗磕作声。结斋毕。方许收碗。
值日者吃头堂。候吃二堂人到。值日。行堂。食罢净碗
箸。须留心收拾。失遗损坏者赔。遇普茶。到禅堂领茶
壶茶钟。茶毕即还。遇斋。铺蒲墩。拜过即收。斋毕。贴斋
单。地三日一扫。随众半坡。值日看寮。凡打禅七吃放
参。点柱灯。鸣小板三下。放参完。收碗毕。即息灯。凡值
日者。免晚课诵。馀随众。」
**** 门头
「
日夜照应门户。以时启闭。不得有误。出入人等。
留心照看。防小人混窜。偷窃物件。或夜扣山门。先通
知同寮。然后同开。有尊宿官员士夫等将到。速报知
客。远方僧俗随喜者勿拒。值日者看寮。守门不移步。」
【證义曰。古有门头偈云。凡为门头者。见客便起迎。
切莫分贫富。皆当礼待人。门庭勤洒扫。语笑莫高
喧。邻里宜尊敬。儿童须照看。丛林门大开。游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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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忌。若故拦阻人。无私却有弊。黎明即早起。既晚
便关门。小心防火烛。定例不然灯。既巳充此执。身
不离山门。将晚须严察。休容生面存。凡有经忏事
照规给公䞋。若再私索化。察出定迁摈。少年诸妇
女。莫与共閒谈。三宝清净地。切须避疑嫌。乞丐匪
僧辈。休教入门来。恐生丛林事。亦恐不雅观。日中
纷出入。尚要常著眼。夜静若出入。更要细查点。莫
道此执小。门头关系深。眼明心细者。方可掌山门。】
**** 附客堂规约(二十七条)
「担囊负钵。本为参寻。拨草瞻风。曾无别事。既垂见访。
宜禁喧嚣。诸事安排。百凡随众。动静凛乎人表。閒忙
卓乎众先。有法可严。有仪可范。如此法器。可谓高流。
所有规约。幸相共鉴。
* 客至。茶汤点心单被。一一调停。若不识面。即请问名号住处。不得疏慢失误。违者罚。
* 值日知客。不拘有事无事。必须客堂静候。失候者罚。
* 早晚上殿。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路灯。及大殿蒲墩。并照管诸师站立行列。如不到者。查问公事有无。误者罚。
* 闻梆声。诸师过堂。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打板。接滚板。及站斋堂照应。误者罚。
* 遇班首秉拂。或八节犒劳。或两序公干出寺等。须知客自请一次巳。然后使照客请。
* 官员来往。帖到即差照客白住持。知客先为侍陪奉茶。乃至跟住持候送。误者罚。
* 凡二板。客堂议事。副寺举买卖用费事。值岁举坡事。悦众报堂中事。侍者举白住
便关门。小心防火烛。定例不然灯。既巳充此执。身
不离山门。将晚须严察。休容生面存。凡有经忏事
照规给公䞋。若再私索化。察出定迁摈。少年诸妇
女。莫与共閒谈。三宝清净地。切须避疑嫌。乞丐匪
僧辈。休教入门来。恐生丛林事。亦恐不雅观。日中
纷出入。尚要常著眼。夜静若出入。更要细查点。莫
道此执小。门头关系深。眼明心细者。方可掌山门。】
**** 附客堂规约(二十七条)
「担囊负钵。本为参寻。拨草瞻风。曾无别事。既垂见访。
宜禁喧嚣。诸事安排。百凡随众。动静凛乎人表。閒忙
卓乎众先。有法可严。有仪可范。如此法器。可谓高流。
所有规约。幸相共鉴。
* 客至。茶汤点心单被。一一调停。若不识面。即请问名号住处。不得疏慢失误。违者罚。
* 值日知客。不拘有事无事。必须客堂静候。失候者罚。
* 早晚上殿。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路灯。及大殿蒲墩。并照管诸师站立行列。如不到者。查问公事有无。误者罚。
* 闻梆声。诸师过堂。若无僧值。即知客照应打板。接滚板。及站斋堂照应。误者罚。
* 遇班首秉拂。或八节犒劳。或两序公干出寺等。须知客自请一次巳。然后使照客请。
* 官员来往。帖到即差照客白住持。知客先为侍陪奉茶。乃至跟住持候送。误者罚。
* 凡二板。客堂议事。副寺举买卖用费事。值岁举坡事。悦众报堂中事。侍者举白住
两序章第六¶ 第 450b 页 X63-0450.png
* 内外诸师。有事白客堂。值日知客理直。置不理者罚。若口角相争白客堂者。秉公直言。如不服者。请众知客公议处罚。倘再不遵。公摈出院。若徇私情。断事不公者。一并议罚。
* 外游閒杂人。在寺闹事者。知客协劝。如值日坐视。畏缩不前者罚。
* 知客无事。过堂上殿出坡不到者罚。除有疾病。
* 诸师出入。不到客堂告假销假者。及在外閒游放逸。执事人知而不举者同罚。
* 客堂一应事务。或有专权自任。或同寮互相嫉妒。及私情偏袒者。白众同寮议罚。
* 知客虽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閒游。违者罚。
* 禅客至。不得一例。诸方耆德。安上客房。旧执回来。素有功于常住者。安上客房。五日作客。次安贤者寮。远来禅衲。及久住者。三日作客。初参晚学。一日作客。即随众行事。至于江湖混杂之辈。早到一食。晚到一宿。即请别行。不安客房。混误者罚。
* 别刹。长老至。请净面。更衣。吃茶。即报住持。然后领见。乃至斋毕巡单。客方丈后。安侍者一位。馀安客房。彼若参堂巡寮。大众齐礼。法堂右设一座。若看两序。另外看单。彼不参堂巡寮。大众不礼。唯两序看单。彼亦回看两序。
* 施主设斋散䞋等事。副寺协同知客。公议如式。
* 斋供小食。除客堂待宾客。内外一例。散䞋。单䞋双䞋照规。
* 客众及法眷道友到者。俱客寮暂住。然后斟酌送堂。如混送入堂者罚。
* 凡
* 外游閒杂人。在寺闹事者。知客协劝。如值日坐视。畏缩不前者罚。
* 知客无事。过堂上殿出坡不到者罚。除有疾病。
* 诸师出入。不到客堂告假销假者。及在外閒游放逸。执事人知而不举者同罚。
* 客堂一应事务。或有专权自任。或同寮互相嫉妒。及私情偏袒者。白众同寮议罚。
* 知客虽非值日。亦不得在外閒游。违者罚。
* 禅客至。不得一例。诸方耆德。安上客房。旧执回来。素有功于常住者。安上客房。五日作客。次安贤者寮。远来禅衲。及久住者。三日作客。初参晚学。一日作客。即随众行事。至于江湖混杂之辈。早到一食。晚到一宿。即请别行。不安客房。混误者罚。
* 别刹。长老至。请净面。更衣。吃茶。即报住持。然后领见。乃至斋毕巡单。客方丈后。安侍者一位。馀安客房。彼若参堂巡寮。大众齐礼。法堂右设一座。若看两序。另外看单。彼不参堂巡寮。大众不礼。唯两序看单。彼亦回看两序。
* 施主设斋散䞋等事。副寺协同知客。公议如式。
* 斋供小食。除客堂待宾客。内外一例。散䞋。单䞋双䞋照规。
* 客众及法眷道友到者。俱客寮暂住。然后斟酌送堂。如混送入堂者罚。
*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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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房床帐等一切物件。俱宜捡点如法。不得私借一切外单。及诸閒住。如有以旧兑新者。照一赔二。不能赔者。责巳迁单。
* 凡有佛事。命照客预挂牌。失误者罚。
* 凡书信至或礼物至。问明送某处即登簿。或当时收送交代。仍将回书付来手。失误者罚。
* 客堂众执犯诤闹者。即时抽单逐出。勿论是非。或恃强偏见。障碍同寮等执。不肯和同商议。有碍常住事。倍罚出寮。
* 凡起单者。细查单物。防错携常住物件如失误者罚。
* 凡求戒者。问其来历。并经律衣钵。香信席银等。俱齐备。引彼见书记登簿。若不如法而误许者罚(香信等。见第七卷戒期条说。俱如法巳。引见住持。即送进堂。先自礼佛。行十方礼已。次招求戒进堂。礼佛三拜巳。次呼作礼诸师三拜。拜巳。引礼呼求戒。礼谢引进师三拜。答云礼佛一拜即出堂)。
* 应用人情钱物。及公署礼节等。须两序同商议。若执巳见而行者罚。失误重罚。
* 僧值条例见前执事中明。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施主往来。银钱进出。多从客堂手。善恶因
果。昭然不爽。行护云。昔扬州。白塔寺道昶。掌知僧
物。自在侵用。忽冥官数人。白日入寺。曳昶下地。欲
断其头。昶惊叫乞命。官厉声言。合房资财。并送还
僧。当放汝活。昶叩头言。不敢违命。即鸣钟集众。尽
舍衣物。造像设斋。冥官三日。复至。见昶一钵一衲
* 凡有佛事。命照客预挂牌。失误者罚。
* 凡书信至或礼物至。问明送某处即登簿。或当时收送交代。仍将回书付来手。失误者罚。
* 客堂众执犯诤闹者。即时抽单逐出。勿论是非。或恃强偏见。障碍同寮等执。不肯和同商议。有碍常住事。倍罚出寮。
* 凡起单者。细查单物。防错携常住物件如失误者罚。
* 凡求戒者。问其来历。并经律衣钵。香信席银等。俱齐备。引彼见书记登簿。若不如法而误许者罚(香信等。见第七卷戒期条说。俱如法巳。引见住持。即送进堂。先自礼佛。行十方礼已。次招求戒进堂。礼佛三拜巳。次呼作礼诸师三拜。拜巳。引礼呼求戒。礼谢引进师三拜。答云礼佛一拜即出堂)。
* 应用人情钱物。及公署礼节等。须两序同商议。若执巳见而行者罚。失误重罚。
* 僧值条例见前执事中明。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施主往来。银钱进出。多从客堂手。善恶因
果。昭然不爽。行护云。昔扬州。白塔寺道昶。掌知僧
物。自在侵用。忽冥官数人。白日入寺。曳昶下地。欲
断其头。昶惊叫乞命。官厉声言。合房资财。并送还
僧。当放汝活。昶叩头言。不敢违命。即鸣钟集众。尽
舍衣物。造像设斋。冥官三日。复至。见昶一钵一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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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言而去。昶自是勉励进修。卒成明行。故宝梁经
云。宁自啖身肉。不得盗三宝财物。洞山价云。常住
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
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
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至来生作马驴。
○以上
第五寮竟。】
**** 典座
「
古云首座调性。典座调命。掌众饮食。勿视等閒。
一切供养。务在精洁。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就厨粥饭。
不得异众。粥饭上桶。先望斋堂。焚香拜巳。方发过堂。
馀如厨房寮规所说。(下皆同此)。」
**** ○贴案
「
凡上供供菜。须制
熟得味。不得先尝。不得用生菜等填底。亵渎佛神。罪
咎不小。不得私造偏众饮食。若大众菜。及客菜。应先
尝味。使调和得宜。不得粗心失味。亦不得私做人情。
与者受者俱罚。除病人要不罚。此执兼打呼板。滚板
若无典座。俱属带管。」
【證义曰。按僧护经佛言。汝见第二瓨者。乃至为僧
当厨。软美供养。在先食啖。粗涩。恶者。僧中行付。以
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汝见第三瓨者。迦叶佛时。是僧净人。作饮食时。好
者自啖。或与妇儿。粗涩。恶者。持僧中行。以是因缘。
在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 饭头
「
香到开梆。打粥饭先盛供。次斋堂。客堂。山寮。园
房。塔院。老堂。病堂。馀外私给者罚。夏季粥饭。宜量人
众之去来。扣水米之加减。如有馀。宜早调理。不得致
云。宁自啖身肉。不得盗三宝财物。洞山价云。常住
须凭戒力扶。莫将妄用恣贪图。掌他三宝门中物。
惜似双亲两眼珠。暗里纵能机巧算。冥中自有鬼
神诛。丝毫若也无私取。免至来生作马驴。
○以上
第五寮竟。】
**** 典座
「
古云首座调性。典座调命。掌众饮食。勿视等閒。
一切供养。务在精洁。护惜常住。不得暴殄。就厨粥饭。
不得异众。粥饭上桶。先望斋堂。焚香拜巳。方发过堂。
馀如厨房寮规所说。(下皆同此)。」
**** ○贴案
「
凡上供供菜。须制
熟得味。不得先尝。不得用生菜等填底。亵渎佛神。罪
咎不小。不得私造偏众饮食。若大众菜。及客菜。应先
尝味。使调和得宜。不得粗心失味。亦不得私做人情。
与者受者俱罚。除病人要不罚。此执兼打呼板。滚板
若无典座。俱属带管。」
【證义曰。按僧护经佛言。汝见第二瓨者。乃至为僧
当厨。软美供养。在先食啖。粗涩。恶者。僧中行付。以
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汝见第三瓨者。迦叶佛时。是僧净人。作饮食时。好
者自啖。或与妇儿。粗涩。恶者。持僧中行。以是因缘。
在地狱中。作大肉瓨。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 饭头
「
香到开梆。打粥饭先盛供。次斋堂。客堂。山寮。园
房。塔院。老堂。病堂。馀外私给者罚。夏季粥饭。宜量人
众之去来。扣水米之加减。如有馀。宜早调理。不得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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馊恶。」
**** ○二饭
「
(即客饭头)每日料理小食。饭头相帮。或客堂。
或侍寮。报客数巳。八库取米。小食锅粑归库房。俟行
单发心用。客饭锅粑。照单三处轮日发。一。客堂。二。禅
堂。三。方丈。」
**** ○菜头
「
三时菜。俱商之典座。料理清洁。切
大众菜。一齐相帮。勿使狼藉。」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瓶者。迦叶佛时。是出
家人。为僧当厨。应朝食者。留至后日。后日食者。至
第三日。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瓶。火烧受苦。
至今不息。】
**** 火头
「
(分大小执)。」
***** 大火头
「
每早。三板后。烧粥锅禅堂板香止
静。烧饭锅。熟后。仍坐管。不许诸人取火。开梆后。无阻。
小食客饭。亦大火烧晚粥同。」
***** ○小火头
「
候禅堂送香。
烧菜锅。小食客菜。小火烧。有斋煎腐。若蒸馒头。一齐
相帮。凡除火。即扫灶前。谨防火烛。灶下不得积薪。每
晚收拾。打扫乾净。烟惚内。每月朔。扫一次。」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肉树。迦叶佛时。是出家人。
为僧当薪。以众僧薪。房中自然。或与知识。以是因
缘。入地狱中。作大肉树。火烧受苦。至今不息。又禅
宗秘要云。西域。达摩密多尊者。智慧深远。功德具
足。善能通达三昧定相。南天竺国。有二比邱。心意
柔和素乐善法。闻尊者坐禅第一。即共相将。往诣
其所。于其住处。有三重窟。尔时二人。至下窟中。见
一比邱。著弊坏衣。形貌丑陋端坐灶前。为僧然火。
时二比邱问言。长老。达摩密多。为在何处。答言。今
**** ○二饭
「
(即客饭头)每日料理小食。饭头相帮。或客堂。
或侍寮。报客数巳。八库取米。小食锅粑归库房。俟行
单发心用。客饭锅粑。照单三处轮日发。一。客堂。二。禅
堂。三。方丈。」
**** ○菜头
「
三时菜。俱商之典座。料理清洁。切
大众菜。一齐相帮。勿使狼藉。」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瓶者。迦叶佛时。是出
家人。为僧当厨。应朝食者。留至后日。后日食者。至
第三日。以是因缘。入地狱中。作大肉瓶。火烧受苦。
至今不息。】
**** 火头
「
(分大小执)。」
***** 大火头
「
每早。三板后。烧粥锅禅堂板香止
静。烧饭锅。熟后。仍坐管。不许诸人取火。开梆后。无阻。
小食客饭。亦大火烧晚粥同。」
***** ○小火头
「
候禅堂送香。
烧菜锅。小食客菜。小火烧。有斋煎腐。若蒸馒头。一齐
相帮。凡除火。即扫灶前。谨防火烛。灶下不得积薪。每
晚收拾。打扫乾净。烟惚内。每月朔。扫一次。」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肉树。迦叶佛时。是出家人。
为僧当薪。以众僧薪。房中自然。或与知识。以是因
缘。入地狱中。作大肉树。火烧受苦。至今不息。又禅
宗秘要云。西域。达摩密多尊者。智慧深远。功德具
足。善能通达三昧定相。南天竺国。有二比邱。心意
柔和素乐善法。闻尊者坐禅第一。即共相将。往诣
其所。于其住处。有三重窟。尔时二人。至下窟中。见
一比邱。著弊坏衣。形貌丑陋端坐灶前。为僧然火。
时二比邱问言。长老。达摩密多。为在何处。答言。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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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上窟中。汝等宜可急往见之。尔时二人。进至
上窟。见向比邱。巳于中坐。时一比邱。语其伴曰。此
老比邱。云何乃似向所见者。时伴比邱。聪慧机悟。
即语之曰。今此尊者。尚能流布名闻。岂不能至此
而坐。即前为礼。问曰。大德威名。世间希有。何故自
屈。为僧然火。达摩密多曰。子今当听。我念生死。受
若长远若使头手。可得然者。吾当为僧。而尽然之。
况馀身分。及以然火。何足为难。吾念往昔五百世
中。常受狗身。饥穷嬴乏。未曾再饱。乃于昔时。值一
人醉。呕吐委地。我食得足。又昔曾。有夫妻二人。糜
熟出外。我见无人。头入器中。食糜得足。头不得出
夫妻回家。瞋食其糜。即断吾头。于五百世。受斯狗
身。虽一饱满。而失身命。以是思惟。生死长久。周遍
五道。受苦无量。故吾今者。不惮勤劳。躬为众僧。而
自然火。时二比邱。闻是语巳。深观生死无量过患
应时逮得须陀洹道。】
**** 水头
「
掌理厨房。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满清洁。所
应需用。勿使缺乏。亦不得悭护不与。或更嗔怒。水桶
挑毕即覆。夏月用滤水囊置傍。以便滤用。随众过堂。
尊客往来。兼挑行李。须亲交明。力金照常住旧例。私
索校量者罚。」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水中立人。迦叶佛时。是出
家人。为僧掌水。见僧用水。小复过多。逐可意处。即
足其水。馀者不给。以是因缘。入地狱中。水中独立。
上窟。见向比邱。巳于中坐。时一比邱。语其伴曰。此
老比邱。云何乃似向所见者。时伴比邱。聪慧机悟。
即语之曰。今此尊者。尚能流布名闻。岂不能至此
而坐。即前为礼。问曰。大德威名。世间希有。何故自
屈。为僧然火。达摩密多曰。子今当听。我念生死。受
若长远若使头手。可得然者。吾当为僧。而尽然之。
况馀身分。及以然火。何足为难。吾念往昔五百世
中。常受狗身。饥穷嬴乏。未曾再饱。乃于昔时。值一
人醉。呕吐委地。我食得足。又昔曾。有夫妻二人。糜
熟出外。我见无人。头入器中。食糜得足。头不得出
夫妻回家。瞋食其糜。即断吾头。于五百世。受斯狗
身。虽一饱满。而失身命。以是思惟。生死长久。周遍
五道。受苦无量。故吾今者。不惮勤劳。躬为众僧。而
自然火。时二比邱。闻是语巳。深观生死无量过患
应时逮得须陀洹道。】
**** 水头
「
掌理厨房。茶房。及各堂缸水。常令盈满清洁。所
应需用。勿使缺乏。亦不得悭护不与。或更嗔怒。水桶
挑毕即覆。夏月用滤水囊置傍。以便滤用。随众过堂。
尊客往来。兼挑行李。须亲交明。力金照常住旧例。私
索校量者罚。」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水中立人。迦叶佛时。是出
家人。为僧掌水。见僧用水。小复过多。逐可意处。即
足其水。馀者不给。以是因缘。入地狱中。水中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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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言。水。水。受其大苦。至今不息。】
**** 磨头
「
有乾。有水。乾者。磨米麦等。(随库房使用)水者。作豆腐
等。凡磨事。须收拾洁净。不得狼藉践踏。或私与人者
罚。」
**** ○杂务
「
兼桶头。净斋堂桶。收供饭桶。净器皿。净锅
大众油酱。客菜作料。听典座贴案语。入库听发。厨房
人吃饭。杂务行堂菜头行菜。凡厨下应做之务。不得
推委。及勤换洗器水。」
**** ○香灯
「
打扫厨房内外。打茶。催
本寮人课诵上殿。除公事若止静不到者。白典座。朔
望到库房。取厨神供果香烛。及厨用茶叶。
○厨房十
执。须壮健。有公忠道心者充之。」
**** 附厨房条规(凡十条)
「寸薪粒米。当知来处之艰难。滴水残齑。须念作时之。
非易既不肯暴殄于天物。更当思调和夫众口。酸咸
适味。香软得宜。慎重烹饪。勿生轻忽。以供养为怀。不
贪果腹。虽随众作务。常抱道心。粥饭三时。不得一朝
失误。晨昏二课。何妨数刻清修。铭曰。雪峰饭头沩山
典座。古德芳风。于今未堕。摄尔狂心。慎尔口过。运水
搬柴。母忘者个。堂内坐禅。堂外禅坐谁知传衣。不离
碓磨。故此行门。佛天所喜。求福则得造业则失。勤谨
廉隅求福之本。偏众懈怠。造业之基谨遵规铭。为汝
良师。
* 厨房共住者。粥饭小食俱在厨下。同众甘苦。一槩不许别处私食。及私留鲜美自食者罚。早课不上殿者罚。窃取常住油米食物者。倍罚出院。
* 菜头。洗切大众菜。听典座调理。办斋等事。一齐相帮。
**** 磨头
「
有乾。有水。乾者。磨米麦等。(随库房使用)水者。作豆腐
等。凡磨事。须收拾洁净。不得狼藉践踏。或私与人者
罚。」
**** ○杂务
「
兼桶头。净斋堂桶。收供饭桶。净器皿。净锅
大众油酱。客菜作料。听典座贴案语。入库听发。厨房
人吃饭。杂务行堂菜头行菜。凡厨下应做之务。不得
推委。及勤换洗器水。」
**** ○香灯
「
打扫厨房内外。打茶。催
本寮人课诵上殿。除公事若止静不到者。白典座。朔
望到库房。取厨神供果香烛。及厨用茶叶。
○厨房十
执。须壮健。有公忠道心者充之。」
**** 附厨房条规(凡十条)
「寸薪粒米。当知来处之艰难。滴水残齑。须念作时之。
非易既不肯暴殄于天物。更当思调和夫众口。酸咸
适味。香软得宜。慎重烹饪。勿生轻忽。以供养为怀。不
贪果腹。虽随众作务。常抱道心。粥饭三时。不得一朝
失误。晨昏二课。何妨数刻清修。铭曰。雪峰饭头沩山
典座。古德芳风。于今未堕。摄尔狂心。慎尔口过。运水
搬柴。母忘者个。堂内坐禅。堂外禅坐谁知传衣。不离
碓磨。故此行门。佛天所喜。求福则得造业则失。勤谨
廉隅求福之本。偏众懈怠。造业之基谨遵规铭。为汝
良师。
* 厨房共住者。粥饭小食俱在厨下。同众甘苦。一槩不许别处私食。及私留鲜美自食者罚。早课不上殿者罚。窃取常住油米食物者。倍罚出院。
* 菜头。洗切大众菜。听典座调理。办斋等事。一齐相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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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头煮大众粥饭。洗锅。二饭相帮抬饭器。(俗呼。饭匾)饭器亦饭头洗。有斋开大锅。饭头三人。随宜分派。推诿失事者罚。
* 贴案。收拾客菜。小火头烧火。杂务洗锅。留私菜者重罚照应开梆接板。及神前点香。失误者罚。
* 杂务。到库房取客菜。偷取私留者重罚出院。
* 除当值。坡课不随众者罚。
* 厨房高声大叫者罚。饮酒赌博者。重罚出院。(新增)吃烟者罚。
* 设斋日头堂所剩腐菜。晚粥再供大众。不得弃掷。违者罚。
* 不得将滚汤泼地上。伤虫蚁命。违者罚。
* 香灯照看众人行李。失则罚赔。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以上第六寮竟)。」
【證义曰。三世佛祖。皆从行门而出。如雪峰义存禅
师。初在德山会下。充饭头。后主雪峰。为一千五百
人善知识。潭州沩山。灵祐禅师。初在百丈会下。为
典座。后居沩山。亦领众一千五百。故今规铭。举此
二人。以为行单劝发。并见古人序列。原无上下内
外之别也。云栖法汇云。迩来年少。十指不点水。百
事不干怀。坐香则曰腿酸。行行则曰腰痛。早夜勤
修。则曰吾体弱多病或诘之。则又曰。愚者用力。智
者用心。愚修福。智修慧噫。果若是言。将见迦叶以
头陀愚。六祖以米头愚雪峰沩山。以饭头。典座愚
至佛不舍穿针之福。得无佛亦愚耶。又崇行录云。
宋。云居简。初谒膺。膺与语三日。大奇之。而诫令刻
若事众。于是简。操井曰。司樵㸑。遍掌寺务。不妨商
* 贴案。收拾客菜。小火头烧火。杂务洗锅。留私菜者重罚照应开梆接板。及神前点香。失误者罚。
* 杂务。到库房取客菜。偷取私留者重罚出院。
* 除当值。坡课不随众者罚。
* 厨房高声大叫者罚。饮酒赌博者。重罚出院。(新增)吃烟者罚。
* 设斋日头堂所剩腐菜。晚粥再供大众。不得弃掷。违者罚。
* 不得将滚汤泼地上。伤虫蚁命。违者罚。
* 香灯照看众人行李。失则罚赔。
○年月
日○住持某甲重录○(以上第六寮竟)。」
【證义曰。三世佛祖。皆从行门而出。如雪峰义存禅
师。初在德山会下。充饭头。后主雪峰。为一千五百
人善知识。潭州沩山。灵祐禅师。初在百丈会下。为
典座。后居沩山。亦领众一千五百。故今规铭。举此
二人。以为行单劝发。并见古人序列。原无上下内
外之别也。云栖法汇云。迩来年少。十指不点水。百
事不干怀。坐香则曰腿酸。行行则曰腰痛。早夜勤
修。则曰吾体弱多病或诘之。则又曰。愚者用力。智
者用心。愚修福。智修慧噫。果若是言。将见迦叶以
头陀愚。六祖以米头愚雪峰沩山。以饭头。典座愚
至佛不舍穿针之福。得无佛亦愚耶。又崇行录云。
宋。云居简。初谒膺。膺与语三日。大奇之。而诫令刻
若事众。于是简。操井曰。司樵㸑。遍掌寺务。不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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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古今。噫。古哲高风如此。闻之。令人兴起。然此不
独为厨房十执劝。一切行单。皆当知此义。】
**** 值岁
「
正理坡务耕种。收租等事。有事。二板赴客堂议
事。兼管常住竹木。或修房屋。必须用大材料者。果众
议佥同。上白方丈。奉命。然后斫伐。若私伐一株。罚赔
出院。或私行售卖及私情与人者。倍罚出院。于一切
坡务。耕种。收租等。怠惰偷安。不实心办理者。罚出院。」
【證义曰。他本补云。夏备梅雨一月之柴。冬备阴雪
数旬之㸑。最为要紧。斫伐柴薪。须要择地。并留树
秧以俟长发。凡柴头上山斫柴。大众出坡等。皆要
亲到不得偷安刀斧绳索匾挑等物。时时检点。惯
住深山者。可安此执。】
**** 知山
「
(管田名知田总管名知产)须识常住产业。界限分明。不得侵
混他界。以致争讼每年春季。会两序众执。同清理界
限一次。田亩应时开恳种植。怠慢者罚。若有私弊。倍
罚出院。花息成交。亲到库房。交收明白。凡新受斯执
客堂库房及前执。领看界限认熟。吃二堂粥饭。以防
偷窃。若拿获偷者送至客堂办理。不得私行拷打。致
酿事端。」
**** ○巡山
「
随知山行事。竹木茶笋等。皆所照管。
凡有偷窃竹木之人。不得私自放走。查出重罚。粥饭
亦吃二堂。」
**** ○柴头
「
(即小工)每日斫柴。若干为定。多则加
钱。少则除账。全日不斫。扣除饭钱。若开山斫柴。商之
值岁知山。不得硬自作主。柴薪不得私卖。查出罚赔。
刀绳傢伙。俱自办。遇亡僧轮流抬棺。收力金。并办应
独为厨房十执劝。一切行单。皆当知此义。】
**** 值岁
「
正理坡务耕种。收租等事。有事。二板赴客堂议
事。兼管常住竹木。或修房屋。必须用大材料者。果众
议佥同。上白方丈。奉命。然后斫伐。若私伐一株。罚赔
出院。或私行售卖及私情与人者。倍罚出院。于一切
坡务。耕种。收租等。怠惰偷安。不实心办理者。罚出院。」
【證义曰。他本补云。夏备梅雨一月之柴。冬备阴雪
数旬之㸑。最为要紧。斫伐柴薪。须要择地。并留树
秧以俟长发。凡柴头上山斫柴。大众出坡等。皆要
亲到不得偷安刀斧绳索匾挑等物。时时检点。惯
住深山者。可安此执。】
**** 知山
「
(管田名知田总管名知产)须识常住产业。界限分明。不得侵
混他界。以致争讼每年春季。会两序众执。同清理界
限一次。田亩应时开恳种植。怠慢者罚。若有私弊。倍
罚出院。花息成交。亲到库房。交收明白。凡新受斯执
客堂库房及前执。领看界限认熟。吃二堂粥饭。以防
偷窃。若拿获偷者送至客堂办理。不得私行拷打。致
酿事端。」
**** ○巡山
「
随知山行事。竹木茶笋等。皆所照管。
凡有偷窃竹木之人。不得私自放走。查出重罚。粥饭
亦吃二堂。」
**** ○柴头
「
(即小工)每日斫柴。若干为定。多则加
钱。少则除账。全日不斫。扣除饭钱。若开山斫柴。商之
值岁知山。不得硬自作主。柴薪不得私卖。查出罚赔。
刀绳傢伙。俱自办。遇亡僧轮流抬棺。收力金。并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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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柴薪。此执多俗人为之。」
**** ○山寮香灯
「
打茶水粥饭
火缸。越三日到库房取草鞋。朔望取香烛茶叶。上供
入厨库取供。打扫本寮。看行李。如有失误者赔。」
**** 附山寮规约(凡七条)
「夫山阜为一寺之龙脤。林树为一寺之庇荫。木竹花
果。僧坊所资。土岭石峰。风水攸赖。一切无损。则合寺
兴隆。僧众适悦。而安于居矣。所以一切竹木。不可忽
乱砍伐。一切土石。不得任便采取。此山寮大纲也。其
馀规条。开列于后。
* 巡山。不论风雨。时在山中。四围上下巡查。不得偷懒。致有盗取等事。如懒惰偷安者。察出重罚。
* 山中竹木花果柴草。不得私卖。如犯者。重罚出寮。
* 小工须听知山吩咐。砍伐柴木枝条。不得任意伐去树头。或伐尽不留遗种。违者罚。
* 小工。若常住有事。即听呼唤。如违者罚。
* 山寮赌钱。不论僧俗。犯者出寮。
* 山寮相打相骂。不论僧俗。犯者出寮。
* 知山管理山寮诸人。须赏罚均平。如偏私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山寮)。」
【證义曰。凡附近丛林竹木。与山门作景致。宜畜培
茂盛。护持龙胝荫藏风水。则丛林日茂。山气日灵
不惟人杰。亦壮观矣。】
**** 知浴
「
正理浴堂兼管病人汤药等事。或但管浴室中
什物。所用柴草等。须预备乾燥(此属序执)。」
**** 附浴堂规铭(凡十三条)
「荡涤尽也。未是本来面目盥沐洁矣。终非无位真人。
**** ○山寮香灯
「
打茶水粥饭
火缸。越三日到库房取草鞋。朔望取香烛茶叶。上供
入厨库取供。打扫本寮。看行李。如有失误者赔。」
**** 附山寮规约(凡七条)
「夫山阜为一寺之龙脤。林树为一寺之庇荫。木竹花
果。僧坊所资。土岭石峰。风水攸赖。一切无损。则合寺
兴隆。僧众适悦。而安于居矣。所以一切竹木。不可忽
乱砍伐。一切土石。不得任便采取。此山寮大纲也。其
馀规条。开列于后。
* 巡山。不论风雨。时在山中。四围上下巡查。不得偷懒。致有盗取等事。如懒惰偷安者。察出重罚。
* 山中竹木花果柴草。不得私卖。如犯者。重罚出寮。
* 小工须听知山吩咐。砍伐柴木枝条。不得任意伐去树头。或伐尽不留遗种。违者罚。
* 小工。若常住有事。即听呼唤。如违者罚。
* 山寮赌钱。不论僧俗。犯者出寮。
* 山寮相打相骂。不论僧俗。犯者出寮。
* 知山管理山寮诸人。须赏罚均平。如偏私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山寮)。」
【證义曰。凡附近丛林竹木。与山门作景致。宜畜培
茂盛。护持龙胝荫藏风水。则丛林日茂。山气日灵
不惟人杰。亦壮观矣。】
**** 知浴
「
正理浴堂兼管病人汤药等事。或但管浴室中
什物。所用柴草等。须预备乾燥(此属序执)。」
**** 附浴堂规铭(凡十三条)
「荡涤尽也。未是本来面目盥沐洁矣。终非无位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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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色空。秪道尘来身外了知冷暖。方明自性本灵。
果有一丝不挂底禅客。正好向这里摸索。铭曰。山巍
路远。致其柴薪。瀹金燃火。效其劳勤。昧者不知。浴事
偏紧。年少嬉笑。沸汤交淋。凡此暴亵。永宜自箴。洗心
涤虑。日新又新。何以报德。忽悟水因。其或未然。且遵
规铭。
* 凡浴日。净头挑浴水深五寸。知浴料理然火。水热。设监浴公位巳。焚香。默祷圣僧临浴。少顷。先请住持。次请尊客。(三)击梆三下。头首两序。(四)鸣头通梆。禅堂等堂师。(五)鸣二通梆。列执。(六)鸣三通梆。客旧普浴。不候梆声强入者罚。
* 尊客至。或为经忏等烧浴者。先尊客。次忏师。及香灯。并作用人。次重务担力人。后普浴。
* 自谷雨至夏至五日一浴。夏至至处暑。一日一浴。处暑至秋分。五日一浴。秋分至谷雨。半月一浴。
* 浴室内挂小板一块。汤冷。鸣板二下。汤热。鸣板三下。须添水。鸣板一下。不得高声大唤。违者罚。
* 凡浴者各宜听梆次序。不得参差。其(执单年幼)者在最后违者罚。
* 左右顾视及谈笑嚷闹涕唾等罚。
* 脱衣。穿衣。各宜回互。不得肆纵。违者罚。
* 浴时。各宜自谅。不得堂中久恋。致碍后来。违者罚。
* 用皂角者罚。
* 有疮癣。各宜回互后浴。不得在前。违者罚。
* 僧值监浴。留心照察。有犯者。照例罚之。失照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浴室外墙)。」
【證义曰。佛制浴室。濯其色身。堪以载道。佛敕布萨。
沐其戒身。定慧发生。倘临浴放逸。则身垢未净。心
果有一丝不挂底禅客。正好向这里摸索。铭曰。山巍
路远。致其柴薪。瀹金燃火。效其劳勤。昧者不知。浴事
偏紧。年少嬉笑。沸汤交淋。凡此暴亵。永宜自箴。洗心
涤虑。日新又新。何以报德。忽悟水因。其或未然。且遵
规铭。
* 凡浴日。净头挑浴水深五寸。知浴料理然火。水热。设监浴公位巳。焚香。默祷圣僧临浴。少顷。先请住持。次请尊客。(三)击梆三下。头首两序。(四)鸣头通梆。禅堂等堂师。(五)鸣二通梆。列执。(六)鸣三通梆。客旧普浴。不候梆声强入者罚。
* 尊客至。或为经忏等烧浴者。先尊客。次忏师。及香灯。并作用人。次重务担力人。后普浴。
* 自谷雨至夏至五日一浴。夏至至处暑。一日一浴。处暑至秋分。五日一浴。秋分至谷雨。半月一浴。
* 浴室内挂小板一块。汤冷。鸣板二下。汤热。鸣板三下。须添水。鸣板一下。不得高声大唤。违者罚。
* 凡浴者各宜听梆次序。不得参差。其(执单年幼)者在最后违者罚。
* 左右顾视及谈笑嚷闹涕唾等罚。
* 脱衣。穿衣。各宜回互。不得肆纵。违者罚。
* 浴时。各宜自谅。不得堂中久恋。致碍后来。违者罚。
* 用皂角者罚。
* 有疮癣。各宜回互后浴。不得在前。违者罚。
* 僧值监浴。留心照察。有犯者。照例罚之。失照者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浴室外墙)。」
【證义曰。佛制浴室。濯其色身。堪以载道。佛敕布萨。
沐其戒身。定慧发生。倘临浴放逸。则身垢未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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垢先生。是无惭愧人也。又为僧者。遗尿。澡浴。须避
天光。洗浣下裳。勿晒当路。按佛祖统纪。僧如宝。在
霅川觉华寺。闻古德有以浴僧功德。回向净土者。
遂治浴室供众僧至年八十一。请众啜茶。言别而
逝。据此。可见知浴一事。功德良多。或从慕化。或出
常住。随宜施设。不可缺也。】
**** 净头
「
三时过堂时。关锁后门。四板点路灯。课诵上殿
时。挑各处净桶。(北方多不用净桶。只用圊房。须打扫洁净)勤换洗手水。洗
晒手巾。晚课罢。送各处净桶。凡浴日。若无知浴。即行
代办。照浴室规约烧浴锅。或园头带此执亦可。」
【證义曰。圊厕最秽。而净头称者。兼有事理两义。事
则律中。多以破戒忏罪比邱为之。谓其常打扫秽
处洁净。能令众僧欢喜。以除破戒垢秽。而还得清
净戒也理则大乘止观云。凡大小便利。亦有止观
所言观者。当于秽处。作是念言。此等不净。悉是心
作。有即非有。我今应当变此不净。令作清净。即想
此秽处。作宝池宝渠。满中清净香水。或满酥酪。自
想巳身。作七宝身。所弃便利。即香乳酥密等。复知
此净相。唯是心作。虚相无实。是名观门。所言止门
者。知此不净之处。及身所弃不净之物。唯是过去
恶业熏心。故现此不净之相可见。然此心想。有即
非有。唯是一心平等无念。即名止门。问曰。上来所
有净不净法。虽是心作皆由过去业熏所起。何得
现世假想变之。即从心转。答曰。心体具足一切法
天光。洗浣下裳。勿晒当路。按佛祖统纪。僧如宝。在
霅川觉华寺。闻古德有以浴僧功德。回向净土者。
遂治浴室供众僧至年八十一。请众啜茶。言别而
逝。据此。可见知浴一事。功德良多。或从慕化。或出
常住。随宜施设。不可缺也。】
**** 净头
「
三时过堂时。关锁后门。四板点路灯。课诵上殿
时。挑各处净桶。(北方多不用净桶。只用圊房。须打扫洁净)勤换洗手水。洗
晒手巾。晚课罢。送各处净桶。凡浴日。若无知浴。即行
代办。照浴室规约烧浴锅。或园头带此执亦可。」
【證义曰。圊厕最秽。而净头称者。兼有事理两义。事
则律中。多以破戒忏罪比邱为之。谓其常打扫秽
处洁净。能令众僧欢喜。以除破戒垢秽。而还得清
净戒也理则大乘止观云。凡大小便利。亦有止观
所言观者。当于秽处。作是念言。此等不净。悉是心
作。有即非有。我今应当变此不净。令作清净。即想
此秽处。作宝池宝渠。满中清净香水。或满酥酪。自
想巳身。作七宝身。所弃便利。即香乳酥密等。复知
此净相。唯是心作。虚相无实。是名观门。所言止门
者。知此不净之处。及身所弃不净之物。唯是过去
恶业熏心。故现此不净之相可见。然此心想。有即
非有。唯是一心平等无念。即名止门。问曰。上来所
有净不净法。虽是心作皆由过去业熏所起。何得
现世假想变之。即从心转。答曰。心体具足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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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而非缘不起。是故溷中秽。由过业而得现。宝池
酥酪。无往缘而不发。若能加心净想。即是宝池酥
酪之业熏心故。净相得生。厌恶之心。空观之心。即
是除灭不净之缘。净熏心故。秽相随灭。此盖过去
之业。定能熏心起相。现世之功。亦得熏心显妙用
也。如此于大小便处。假想熏心而改变之其馀一
切净秽境。须如是假想熏心。以改其旧相。故得现
在除去憎爱云云。藕益云。便利秽作净想。则能除
憎受食净作秽想。则能除爱。憎爱悉除。便成漏尽
假想纯熟。法随念转。出世方便。孰过于此。若能悟
此净秽本源。则可以悟大千世界。不在心外。从此
垢尽心净。不知吾身之为法界。法界之为吾身。我
身法界。非一非二。则三毒自去。罪法自除也。此非
唯为净头者。当作是观。一切人皆可作是观。】
**** 知屋(带)知器
「
凡殿堂寮舍厨厂。各处屋宇。时时看视。
或漏者宜早修盖。或修。或造。预白监院。及时整理。老
祖塔及塔院。下院。乃至道路冲塌。器皿朽损。商之监
院客堂。速为修理。凡遇修造。一切门向。皆须慎重。不
宜轻改。若实不得巳须请高明堪舆。看过方可。凡池
井不得乱填。亭阁不得乱造。竹木不得乱斫。地土不
得乱掘。若故意执拗。填掘造斫。破风水者。知屋与主
事执。同罚出院。若住持硬作主者。两序统同内外法
眷公议。若刚愎者。另换住持。」
**** ○监修
「
乃知屋之副执
若无知屋。则监修正理修造。督管匠人。及诸工账财
酥酪。无往缘而不发。若能加心净想。即是宝池酥
酪之业熏心故。净相得生。厌恶之心。空观之心。即
是除灭不净之缘。净熏心故。秽相随灭。此盖过去
之业。定能熏心起相。现世之功。亦得熏心显妙用
也。如此于大小便处。假想熏心而改变之其馀一
切净秽境。须如是假想熏心。以改其旧相。故得现
在除去憎爱云云。藕益云。便利秽作净想。则能除
憎受食净作秽想。则能除爱。憎爱悉除。便成漏尽
假想纯熟。法随念转。出世方便。孰过于此。若能悟
此净秽本源。则可以悟大千世界。不在心外。从此
垢尽心净。不知吾身之为法界。法界之为吾身。我
身法界。非一非二。则三毒自去。罪法自除也。此非
唯为净头者。当作是观。一切人皆可作是观。】
**** 知屋(带)知器
「
凡殿堂寮舍厨厂。各处屋宇。时时看视。
或漏者宜早修盖。或修。或造。预白监院。及时整理。老
祖塔及塔院。下院。乃至道路冲塌。器皿朽损。商之监
院客堂。速为修理。凡遇修造。一切门向。皆须慎重。不
宜轻改。若实不得巳须请高明堪舆。看过方可。凡池
井不得乱填。亭阁不得乱造。竹木不得乱斫。地土不
得乱掘。若故意执拗。填掘造斫。破风水者。知屋与主
事执。同罚出院。若住持硬作主者。两序统同内外法
眷公议。若刚愎者。另换住持。」
**** ○监修
「
乃知屋之副执
若无知屋。则监修正理修造。督管匠人。及诸工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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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木料等事。此执须习于工作。老成练达者充之(此二
皆序执)。
△(此条證义见前住持章修造僧坊条说)。」
**** 化主
「
种种不同。凡丛林淡薄无产。或遇荒年粮不足
当请米麦化主。或系。大修殿宇。当请修造化主。此外
更有菜化主。盐化主。草鞋化主。香烛化主等。凡化主
募化财物。各认地方。弗使重叠。惟须随喜乐助。不可
勉强。如下顺人心。即上合佛心矣。语言应对。切宜大
方。若有私毫苟且。倍罚出院。总之必不得巳。始行募
化。若其可巳。即不必立此执。如有私在外。冒名募化
者。立摈出院(以上第七寮竟)。」
【證义曰。迩来丛林。多安化主。广给募疏。住持。赞美
牢笼。执事奖劳崇敬。遂至矜功欺众。把持当家。或
畜私财。大错因果。退息檀信。佛世有诸弟子。自远
游归。所过聚落。望而闭户。问其故。谓畏众僧之募
化也。噫。可以鉴矣。不知所谓化者。以德化人之谓。
非只募人财物之谓。故宜顾名思义。华严净行品
云。见不舍人。当愿众生。常不舍离。胜功德法。见能
舍人。当愿众生。永得舍离。三恶道苦。据此二偈。于
不舍人尚发慈心岂肯于巳舍财存利巳意。作化
主者其知之。】
**** 化饭
「
此执与前化主不同。此但化饭也。犹有乞食之
遗意。化允作记。以交收供。此执多与人熟识。不可因
此閒游閒语。或管人事务。或到他家屏处与女人说
话。寄物往来等。犯者罚。」
皆序执)。
△(此条證义见前住持章修造僧坊条说)。」
**** 化主
「
种种不同。凡丛林淡薄无产。或遇荒年粮不足
当请米麦化主。或系。大修殿宇。当请修造化主。此外
更有菜化主。盐化主。草鞋化主。香烛化主等。凡化主
募化财物。各认地方。弗使重叠。惟须随喜乐助。不可
勉强。如下顺人心。即上合佛心矣。语言应对。切宜大
方。若有私毫苟且。倍罚出院。总之必不得巳。始行募
化。若其可巳。即不必立此执。如有私在外。冒名募化
者。立摈出院(以上第七寮竟)。」
【證义曰。迩来丛林。多安化主。广给募疏。住持。赞美
牢笼。执事奖劳崇敬。遂至矜功欺众。把持当家。或
畜私财。大错因果。退息檀信。佛世有诸弟子。自远
游归。所过聚落。望而闭户。问其故。谓畏众僧之募
化也。噫。可以鉴矣。不知所谓化者。以德化人之谓。
非只募人财物之谓。故宜顾名思义。华严净行品
云。见不舍人。当愿众生。常不舍离。胜功德法。见能
舍人。当愿众生。永得舍离。三恶道苦。据此二偈。于
不舍人尚发慈心岂肯于巳舍财存利巳意。作化
主者其知之。】
**** 化饭
「
此执与前化主不同。此但化饭也。犹有乞食之
遗意。化允作记。以交收供。此执多与人熟识。不可因
此閒游閒语。或管人事务。或到他家屏处与女人说
话。寄物往来等。犯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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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义曰。化饭。亦名化主。此执多近俗人。故诫其不
可屏处与女说话。外避讥嫌。内护自心。法华经云。
若有因缘。须独入时。但一心念佛。若为女人说法。
不露齿笑。不现胸臆。乃至为法。犹不亲厚。况复馀
事。此金口切诫又。华严净行品云。见严饰人。当愿
众生。三十二相。以为严好。见无严饰当愿众生。舍
诸饰好。具头陀行。乃至云。见端正人。当愿众生。于
佛菩萨。常生净信。见丑陋人。当愿众生。于不善事。
不生乐著。夫严饰端正于女。相为多。故此四偈为
化主者。所当切记。非唯化主。乃至一切僧众。亦当
切记也。】
**** 收供
「
即收担此巳化之饭。人以此饭供僧。僧即以此
饭供佛。故谓之收供。此执多系发心苦行之人充之。
亦有兼利而为者。盖今丛林中。多系将此饭计觔给
钱若干。假如收供每日能担三四十觔。即可得钱若
干。钱因力取。尚无大碍。况因此供养大众。即有功德。
唯当实心。实力行之。馀见下规约说。收圆满饭。客堂
请大众师帮挑。(或小工挑)元旦日每人领监院单帖若干。
初二日清晨。上方丈吃饭菜六色。银六分。出门送帖
贺施主年。凡常住秤饭。单银。每觔二分半算。每季首。
初十内外。请僧值客堂。衣钵。监发。库房。知客登账。每
月散给草鞋豆腐钱。一人六十文。初二一半。十六一
半。有斋俱到斋堂随众。」
【證义曰。既充收供之执。以代众僧乞食之劳。当因
两序章第六¶ 第 455a 页 X63-0455.png
收供之事。而究自巳修性之义。夫佛世芳规。唯乞
食为正命食。梵语比邱。此云乞士。所谓乞者。内乞
法以养性。外乞食以资身。乞食资身。见下分卫条
说。乞汝养性者。我。乞即通于彼乞。华严净行品云。
入里乞食。当愿众生。入深法界。心无障碍。到入门
户。当愿众生。入于一切。佛法之门。入其家巳。当愿
众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据此三偈。则事显义幽。
正好参究。所云入深法界者。即俗显真。即事明理。
法界即众生身心之本体也。从本巳来。灵明廓彻
广大虚寂。唯一真之境而巳。无有形貌。而森罗大
千。无有边际。而含融万有。昭昭于心目之间。而相
不可睹。晃晃于色尘之内。而理不可分。非彻法之
慧目。离念之明智。不能见自心如此之无障碍也。
此谓入于一切佛法之门。此之谓得入佛乘。三世
平等。如是乞法养性。终日收供。而不见所收之供。
终日劳苦。而不见劳苦之相。其于福慧。岂可思议。
此所谓收供之义也。】
**** 附收供寮规(凡十八条)
「三世诸佛。皆从行门而出。况收供一执。带水拖泥。冲
寒冒暑。诚非真心供众。常怀道念者难任此执。古人
云。收十方施主之供。增。彼福慧斋十方僧侣之众。成
其道业。非发大愿者不能。既发愿行此。须要竖精进
幢。被忍辱衣。乘久远轮。怀利济心。则将来福报。自然
过人。第恐日久弊生。放逸念起。将成佛因。为地狱案。
食为正命食。梵语比邱。此云乞士。所谓乞者。内乞
法以养性。外乞食以资身。乞食资身。见下分卫条
说。乞汝养性者。我。乞即通于彼乞。华严净行品云。
入里乞食。当愿众生。入深法界。心无障碍。到入门
户。当愿众生。入于一切。佛法之门。入其家巳。当愿
众生。得入佛乘。三世平等。据此三偈。则事显义幽。
正好参究。所云入深法界者。即俗显真。即事明理。
法界即众生身心之本体也。从本巳来。灵明廓彻
广大虚寂。唯一真之境而巳。无有形貌。而森罗大
千。无有边际。而含融万有。昭昭于心目之间。而相
不可睹。晃晃于色尘之内。而理不可分。非彻法之
慧目。离念之明智。不能见自心如此之无障碍也。
此谓入于一切佛法之门。此之谓得入佛乘。三世
平等。如是乞法养性。终日收供。而不见所收之供。
终日劳苦。而不见劳苦之相。其于福慧。岂可思议。
此所谓收供之义也。】
**** 附收供寮规(凡十八条)
「三世诸佛。皆从行门而出。况收供一执。带水拖泥。冲
寒冒暑。诚非真心供众。常怀道念者难任此执。古人
云。收十方施主之供。增。彼福慧斋十方僧侣之众。成
其道业。非发大愿者不能。既发愿行此。须要竖精进
幢。被忍辱衣。乘久远轮。怀利济心。则将来福报。自然
过人。第恐日久弊生。放逸念起。将成佛因。为地狱案。
两序章第六¶ 第 455b 页 X63-0455.png
悔之晚矣。故须清规。以保其志。今特派寮首二人。早
晚出入。秉公警察。有过必举。小则白客堂。大则白方
丈。若寮首。知而容隐被馀执察出者同罚。规条如左。
各宜遵守。
* 在外诽谤常住者。重罚出院。
* 收供回。洗足归寮静坐。不得閒谈闯寮。违者罚。
* 同行。人互相吵闹者重罚。
* 饭桶。每年新正一修。如任意损坏屡索修整者。罚。
* 挑唆斗争。搅群乱众者。出院。
* 凡有事务。先白头单。转上方丈。违者罚。
* 私募财物。或以饭易钱米者。出院。
* 因办私务致荒废饭者。罚。
* 风雨寒暑。失饭担者。罚。
* 在外与人争斗生事者。罚。
* 将常住竹木花果等物送人者罚。
* 饭食不随众。过费。常住薪水。及私运柴薪。寮内私造饮食者。罚。
* 无故一日不收供者。罚如饭数。若有病。自请人代。至半月不愈交担。违者罚。
* 私留僧俗寮内食宿。及私行在外过宿。或将饭与人者。罚。
* 寮外高声语笑。夏月赤膊拖裤。违犯寮规。头单不举者。同罚。
* 不候开梆。擅打粥饭。及三餐馀食菜饭。不即回厨房。过时回出者。罚。
○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在收供寮中堂)。」
【證义曰。佛世分卫乞食。乃为正制。惟今东土。所施
甚微。数家不足供一僧之食。又僧众多杂。漫无威
仪。若齐游乞。未免骇众。且妨道业。故立斯执。代众
行乞也。然收供既代众劳。众僧何以安享。故律制
受食。须存五观。五观者。
(一)。计功多少。谅彼来处。
(二)。
晚出入。秉公警察。有过必举。小则白客堂。大则白方
丈。若寮首。知而容隐被馀执察出者同罚。规条如左。
各宜遵守。
* 在外诽谤常住者。重罚出院。
* 收供回。洗足归寮静坐。不得閒谈闯寮。违者罚。
* 同行。人互相吵闹者重罚。
* 饭桶。每年新正一修。如任意损坏屡索修整者。罚。
* 挑唆斗争。搅群乱众者。出院。
* 凡有事务。先白头单。转上方丈。违者罚。
* 私募财物。或以饭易钱米者。出院。
* 因办私务致荒废饭者。罚。
* 风雨寒暑。失饭担者。罚。
* 在外与人争斗生事者。罚。
* 将常住竹木花果等物送人者罚。
* 饭食不随众。过费。常住薪水。及私运柴薪。寮内私造饮食者。罚。
* 无故一日不收供者。罚如饭数。若有病。自请人代。至半月不愈交担。违者罚。
* 私留僧俗寮内食宿。及私行在外过宿。或将饭与人者。罚。
* 寮外高声语笑。夏月赤膊拖裤。违犯寮规。头单不举者。同罚。
* 不候开梆。擅打粥饭。及三餐馀食菜饭。不即回厨房。过时回出者。罚。
○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在收供寮中堂)。」
【證义曰。佛世分卫乞食。乃为正制。惟今东土。所施
甚微。数家不足供一僧之食。又僧众多杂。漫无威
仪。若齐游乞。未免骇众。且妨道业。故立斯执。代众
行乞也。然收供既代众劳。众僧何以安享。故律制
受食。须存五观。五观者。
(一)。计功多少。谅彼来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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忖巳德行。全缺应供。
(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
(四)。正
是良药。为疗形枯。
(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
由是五
观相应增进道业可成。所谓身依食住。道由身修
也。如此庶不虚消信施。不然。难免偿还。禅宗秘要
云。昔提婆尊者得法后。至迦毗罗国。有长者名梵
摩净德。一日园树生耳。如菌。味甚甘美。唯长者。与
第二子。罗睺罗多取食。取巳随长。馀亲属皆不能
食。提婆知其宿因。遂至其家。长者问其故提曰。汝
曾供一比丘否。然此比丘。道眼未明。虚沽信施。报
为木耳。唯汝与子。精勒供养故得享之。提问长者
年多少。答七十九。提曰。学道不通理。转身还信施
汝年八十一。此树不生耳。后如其记。梵网经云。宁
以此口。常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
以此破戒之口。食信心檀越百味饮食云云。此诸
佛诚言。僧受供者。宜自思之。】
**** 庄主
「
亦名静主。乃静室之主也。俗呼下院当家。凡庄
田一切事务。俱其专主。田界庄舍。农具。悉属检点。修
理。些小事体。随时分遣。或关大体。须白常住定夺。收
纳租例。一以公平。勿致主佃互亏。如更换佃户。先要
查明佃人好歹。白常住商定。始令领田。勿得贪小利。
而以私心俵给。致贻后患。」
**** ○监收
「
凡出入租息谷米
等物。详细交纳。勿得舛错。以多报少。以少报多。凡收
租事皆其执此庄主监收二执。其弊最多。须廉正耆
旧发心辅佐住持者充之(古规庄主。监收。皆系列执。今改为序执矣)。」
(三)。防心离过。贪等为宗。
(四)。正
是良药。为疗形枯。
(五)。为成道业。应受此食。
由是五
观相应增进道业可成。所谓身依食住。道由身修
也。如此庶不虚消信施。不然。难免偿还。禅宗秘要
云。昔提婆尊者得法后。至迦毗罗国。有长者名梵
摩净德。一日园树生耳。如菌。味甚甘美。唯长者。与
第二子。罗睺罗多取食。取巳随长。馀亲属皆不能
食。提婆知其宿因。遂至其家。长者问其故提曰。汝
曾供一比丘否。然此比丘。道眼未明。虚沽信施。报
为木耳。唯汝与子。精勒供养故得享之。提问长者
年多少。答七十九。提曰。学道不通理。转身还信施
汝年八十一。此树不生耳。后如其记。梵网经云。宁
以此口。常吞热铁丸及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
以此破戒之口。食信心檀越百味饮食云云。此诸
佛诚言。僧受供者。宜自思之。】
**** 庄主
「
亦名静主。乃静室之主也。俗呼下院当家。凡庄
田一切事务。俱其专主。田界庄舍。农具。悉属检点。修
理。些小事体。随时分遣。或关大体。须白常住定夺。收
纳租例。一以公平。勿致主佃互亏。如更换佃户。先要
查明佃人好歹。白常住商定。始令领田。勿得贪小利。
而以私心俵给。致贻后患。」
**** ○监收
「
凡出入租息谷米
等物。详细交纳。勿得舛错。以多报少。以少报多。凡收
租事皆其执此庄主监收二执。其弊最多。须廉正耆
旧发心辅佐住持者充之(古规庄主。监收。皆系列执。今改为序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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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地者。迦叶佛时。是出
家人。众僧田中。为巳私种。不酬僧直。时持律比丘
依戒呵责。汝今云何不酬僧直。是人尔时。依恃王
势。不受教诲。答诸比丘。我是汝奴。汝若有力。何不
自种。以是因缘。受火地狱苦。至今不息。汝见第二
地者。迦叶佛时。是白衣人。在僧田种。不酬僧直。以
是因缘。堕地狱中。作大肉地受诸苦恼。至今不息。】
**** 园头
「
经理园地。四季栽种。不可荒芜。一切物产。以时
灌溉。勿致有名无实。不济大众。凡时鲜瓜菜等。不得
(私行)先食。或将园菜私卖私送。查出重罚。」
【證义曰。华严净行品云。见修园圃。当愿众生。五欲
圃中。耘除爱草。据此一偈。即事显理。为园头者。非
唯尽力耘种。亦可发大心。而致于悟大道。按禅书。
昔梁山观和尚会下有个园头。参得禅众中多有
不信者。一日有僧去撩拨他。要其露个消息。乃问
园头。何不出问堂头一两则话结缘。园头曰。我除
是不出问。若出。须教者老汉下禅床立地在。比及
梁山上堂。园头果出问。家贼难防时如何。山曰。识
得不为冤。头曰。识得后如何。山曰。贬向无生国里。
头曰。莫便是他安身立命处也。无。山曰。死水不藏
龙。头曰。如何是活水龙。山曰。兴波不作浪。头曰。忽
然倾湫倒岳时如何。梁山果然从法座上走。下。把
住曰。阇黎莫教湿著老僧袈裟角。大慧杲曰须知
悟底人。与悟底人相见。自然纵夺可观噫。彼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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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也。出语令人可与。迩来胡为不然。】
**** 附园房寮规(凡九条)
「舍身勤劳。如法栽种。园有四时不断之蔬。地无三尺
未垦之土。日日勤力灌溉。朝朝黾勉耰锄。上供三尊。
积来多少功德。下充众口。结就普遍因缘。当思尽执。
毋自怠荒。所有寮规。允宜遵守。
* 私卖蔬菜等物者责摈。私情送人。及私食者罚赔。
* 遗失器具傢伙种子等物者赔。
* 头单领众种作如有躲懒偷安。或出外游荡。或不听调遣者。责摈出寮。
* 除头单。每人轮值日。打粥饭茶水若推诿者罚。
* 浇灌失时。有名无实者罚。
* 各寮私取菜瓜等物。头单容情。不白常住私许者。同罚。
* 招留僧俗到寮内。私与粥饭者罚。
* 吃荤酒赌钱等事者。责摈。
* 如上条约。若有犯。头单应举。知而不举者同罚。
○年
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园房)。」
【證义曰。按律中。自种田园。殊违佛制。然末法之际。
资生艰难。有不得不然者。惟既领此执当思大众
色身攸赖。即慧命所关。实心管理。实力勤作。庶几
无愧。福报亦多。若能以此田地喻我心田心地。则
福慧可兼。如华严经。第七十七卷。弥勒赞善财偈
云。善财见众生。心田甚荒秽。为除三毒剌。尊求利
智犁。今仍以偈释。我心如田园。诸种靡不纳。青黄
与白黑。随其所种生。菩提譬嘉禾。种之即有秋。持
戒为彊理。忍辱勿忘助。布施以粪溉。精进以耘[耒*予]。
**** 附园房寮规(凡九条)
「舍身勤劳。如法栽种。园有四时不断之蔬。地无三尺
未垦之土。日日勤力灌溉。朝朝黾勉耰锄。上供三尊。
积来多少功德。下充众口。结就普遍因缘。当思尽执。
毋自怠荒。所有寮规。允宜遵守。
* 私卖蔬菜等物者责摈。私情送人。及私食者罚赔。
* 遗失器具傢伙种子等物者赔。
* 头单领众种作如有躲懒偷安。或出外游荡。或不听调遣者。责摈出寮。
* 除头单。每人轮值日。打粥饭茶水若推诿者罚。
* 浇灌失时。有名无实者罚。
* 各寮私取菜瓜等物。头单容情。不白常住私许者。同罚。
* 招留僧俗到寮内。私与粥饭者罚。
* 吃荤酒赌钱等事者。责摈。
* 如上条约。若有犯。头单应举。知而不举者同罚。
○年
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园房)。」
【證义曰。按律中。自种田园。殊违佛制。然末法之际。
资生艰难。有不得不然者。惟既领此执当思大众
色身攸赖。即慧命所关。实心管理。实力勤作。庶几
无愧。福报亦多。若能以此田地喻我心田心地。则
福慧可兼。如华严经。第七十七卷。弥勒赞善财偈
云。善财见众生。心田甚荒秽。为除三毒剌。尊求利
智犁。今仍以偈释。我心如田园。诸种靡不纳。青黄
与白黑。随其所种生。菩提譬嘉禾。种之即有秋。持
戒为彊理。忍辱勿忘助。布施以粪溉。精进以耘[耒*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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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为雨露。及时资润泽。治心如治田。荒废芽乃
焦。若不违斯喻。是名知田园。】
**** 附下院执事约(即庄主园头。另住之处。就稍远者言。故名下院。凡九条)
「夫下院虽系行。行之地。亦宜不忘薰修。庶不辜负出
家之心。莫谓执事之外。更无所营。须知运水搬柴。无
非佛事。舂米作饭。正好参求。古来。行单中。知识高人
不少。即禀性愚鲁。念佛个个皆能须各努力。莫负初
心。既为一家法属。即应恪守祖训。幸相体悉无忝家
风。
* 施主到。一切物件。下院当家细心经理。一一照数暂停。即使工人通信。一面照应施主。如法礼待。
* 共住规约与常住同。一例遵守。如违者罚。
* 庄主。贴案。园头火头水头杂务。共六执。每一执。每月盐米若干。每季单银若干。随各家定式。有斋双䞋。
* 庄主。凡下院大小事。俱其专管。责任綦重。除公事。不许出外。早晚领众课诵。不得放逸。不许私情留客食宿。一切执事人等有过。轻则教训。重则白常住议罚。
* 贴案料理下院大众菜饭。开梆打板。洒扫厨下。与水火头。俱随众课诵。
* 园头料理园地。应时种植。不得怠惰荒芜兼带净头。并烧浴锅。
* 火头息炭谨慎火烛虽寒槩不许取火。违者白庄主罚。
* 水头兼破柴。杂务兼行堂。及诸洗扫。并管门户。听往常住取物。
* 常住执事。唯监院。副寺知客监收等。有事许在下院食息。其馀槩不许搅扰违者庄主白常住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下院)。」
焦。若不违斯喻。是名知田园。】
**** 附下院执事约(即庄主园头。另住之处。就稍远者言。故名下院。凡九条)
「夫下院虽系行。行之地。亦宜不忘薰修。庶不辜负出
家之心。莫谓执事之外。更无所营。须知运水搬柴。无
非佛事。舂米作饭。正好参求。古来。行单中。知识高人
不少。即禀性愚鲁。念佛个个皆能须各努力。莫负初
心。既为一家法属。即应恪守祖训。幸相体悉无忝家
风。
* 施主到。一切物件。下院当家细心经理。一一照数暂停。即使工人通信。一面照应施主。如法礼待。
* 共住规约与常住同。一例遵守。如违者罚。
* 庄主。贴案。园头火头水头杂务。共六执。每一执。每月盐米若干。每季单银若干。随各家定式。有斋双䞋。
* 庄主。凡下院大小事。俱其专管。责任綦重。除公事。不许出外。早晚领众课诵。不得放逸。不许私情留客食宿。一切执事人等有过。轻则教训。重则白常住议罚。
* 贴案料理下院大众菜饭。开梆打板。洒扫厨下。与水火头。俱随众课诵。
* 园头料理园地。应时种植。不得怠惰荒芜兼带净头。并烧浴锅。
* 火头息炭谨慎火烛虽寒槩不许取火。违者白庄主罚。
* 水头兼破柴。杂务兼行堂。及诸洗扫。并管门户。听往常住取物。
* 常住执事。唯监院。副寺知客监收等。有事许在下院食息。其馀槩不许搅扰违者庄主白常住罚。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录(实贴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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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义曰。下院路隔稍远。同其艰辛。虽未广纳众贤。
实乃大小一体。或曰。下院既充执作。心无二用。清
规中令其熏修。何谓也。答曰。若以静坐默观为是。
举止执作为非者。未免触途成滞。云栖崇行录云。
宋圆照本禅师。参永安升。升道崇重。衲子归者如
云。本。敝衣垢面。操并曰。典炊㸑以给之。夜则入室
参道。升曰。头陀荷众良苦。亦疲劳乎。本曰。若舍一
法。不名满足菩提。必欲此生亲證。岂敢言劳。莲池
师云。掌众务。而不碍商量古今。典炊㸑而不妨入
室参道。今沙门袖手受供。曰。吾办道者也彼行务
者也。是何其与古异也。故道日衰矣。
○(以上第八寮竟)。】
**** 寮元(前之各寮列执。各附序执后。今此一科。不涉诸寮故另列于此)
「古者掌众寮之经文什物。茶汤柴炭。请给供需。洒扫
浣濯。剃发椸巾之类。今则。专主旦过堂。(亦名云水堂)凡客
师到。以礼相接。一东一西送单。指示客师规约。常住
道风。住人臧否。皆在寮元。须择老参修行者为之。」
**** 附旦过堂规(即云水。堂凡十三条)
「者里放得下。不妨当处知归。明日又担去。依旧石头
路滑。暂投一宿。宾主历然。入众三餐。精粗须办。溪山
各异。终非究竟因缘。云月虽同。未是到家消息。个中
不了。寸香聊供同参。白业兼修。二课切须共到。可住
即住。慎勿虚延。欲行便行。毋劳拟议。须知负笈担簦。
为明巳事。勿以形劳而少安。勿以力倦而多懈。云堂
禅堂。要具规模无二。自心自性。何妨随处提撕。所有
两序章第六¶ 第 457b 页 X63-0457.png
规条。谨列于左。
* 本堂安单。一东一西。凡课诵坐香止静等。并随禅堂规式。早午二时板香。晚间四枝香开大静后放参。违者罚。日逐祇图在外闲游者罚。睡眠时谈笑者罚。
* 近午到。午饭随众。近晚到。晚粥随众。时过始到。补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饭即行。天雨待雨止。有病待病愈。
* 舆疾至者。审其来历分明。方纳。即写板帐。另簿记。
* 众中有不守清规者。寮元善劝。不听。即白众查明。跪香。不服者白客堂迁单。若不白众。径自乱嚷。乱骂者罚。乱打者重罚。
* 本堂香灯师。照应客师茶水。如无寮元。即为带管。
* 随喜出外。久不归堂者罚。
* 闻普梆。不随众出坡者罚。
* 威仪不整肃者罚。
* 吃烟者罚。(新增)吃酒者出院。
* 议论诸方知识长短好恶者罚。好逞机锋者罚。
* 过堂上殿。不搭衣者罚(除未受戒)。
* 若去时。察众中有单身老弱可虞者。白客堂方便护送。
* 遇有来踪诡异。言辞闪烁人。即须纵细查问。恐有匪徒托迹。致启祸端。颟顸失察者罚。
○年月日○住
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十方衲子。有依止行脚两种。依止者。栖以
禅堂。行脚者。安置云水。其中有明彻大事。随缘行
脚者。有巳事未明寻师访友者。有机缘不对。另参
知识者。有朝山进香。随喜结缘者。有性喜云游。不
专为道者。既到此地。总须接待。充寮元者。当尽心
照应。所谓有缘共住。理合和平宽厚。方能接度同
* 本堂安单。一东一西。凡课诵坐香止静等。并随禅堂规式。早午二时板香。晚间四枝香开大静后放参。违者罚。日逐祇图在外闲游者罚。睡眠时谈笑者罚。
* 近午到。午饭随众。近晚到。晚粥随众。时过始到。补吃。晚到一宿。次日午饭即行。天雨待雨止。有病待病愈。
* 舆疾至者。审其来历分明。方纳。即写板帐。另簿记。
* 众中有不守清规者。寮元善劝。不听。即白众查明。跪香。不服者白客堂迁单。若不白众。径自乱嚷。乱骂者罚。乱打者重罚。
* 本堂香灯师。照应客师茶水。如无寮元。即为带管。
* 随喜出外。久不归堂者罚。
* 闻普梆。不随众出坡者罚。
* 威仪不整肃者罚。
* 吃烟者罚。(新增)吃酒者出院。
* 议论诸方知识长短好恶者罚。好逞机锋者罚。
* 过堂上殿。不搭衣者罚(除未受戒)。
* 若去时。察众中有单身老弱可虞者。白客堂方便护送。
* 遇有来踪诡异。言辞闪烁人。即须纵细查问。恐有匪徒托迹。致启祸端。颟顸失察者罚。
○年月日○住
持(某甲)重录。」
【證义曰。十方衲子。有依止行脚两种。依止者。栖以
禅堂。行脚者。安置云水。其中有明彻大事。随缘行
脚者。有巳事未明寻师访友者。有机缘不对。另参
知识者。有朝山进香。随喜结缘者。有性喜云游。不
专为道者。既到此地。总须接待。充寮元者。当尽心
照应。所谓有缘共住。理合和平宽厚。方能接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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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如果真为生死。发心办道者。领向客堂讨单。客
堂即通白住持。送入禅堂。或馀寮盖丛林与衰。唯
在得人。则六和共住。外无间言。至于堂名旦过者。
取其晚到二宿。次日午饭即行之意。今改名为云
水者。则取其去留无定之象也。】
**** 閒住
「
(即空住寮房。无执事之閒僧。乃耆旧之人。耆则老年。旧则曾久充执事。有功常住者也)。须
全坡(老年则免)。凡课诵随众。若进堂坐香。照堂规行。斋堂
受食。及课诵绕佛。在禅堂执事后。无事不得乱闯。盖
古之丛林。无单寮独榻。故此寮房。只许年老无归。或
久充执事。而力疲告退者居之。然亦必阅藏念佛礼
拜者方准。否则不准也。」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肉𤬪者。迦叶佛时。是
众僧上座。不能禅诵。不持戒律。饱食熟睡。但能论
说无益之语。精肴供养。在先饮食。以是因缘。入地
狱中。作大肉𤬪。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 附耆旧堂规(耆旧。与耆宿异。旧。乃年老久住之人。宿。是长老有德之类)
「丛林耆旧堂者。古之东堂也。(俗呼老堂)凡进此堂。须生惭
愧。当想此身。目暗耳聋。发白面皱。背伛腰曲。骨痛筋
挛。步履龙钟。精神昏塞。故知此身不久。必赴死门。前
路茫茫。毕竟何往。若果巳事成办。何劳多言。其或未
然。守规念佛。
* 年满七十。在寺慎修无过者。方可送入。八十者量处。九十者不论(量处者随宜。不论者径送)。
* 老人所需汤药饮食等。库头。饭头。典座。执吝不与者罚实不该与。对众辩明。若私意厚薄。不公者罚。
* 老
堂即通白住持。送入禅堂。或馀寮盖丛林与衰。唯
在得人。则六和共住。外无间言。至于堂名旦过者。
取其晚到二宿。次日午饭即行之意。今改名为云
水者。则取其去留无定之象也。】
**** 閒住
「
(即空住寮房。无执事之閒僧。乃耆旧之人。耆则老年。旧则曾久充执事。有功常住者也)。须
全坡(老年则免)。凡课诵随众。若进堂坐香。照堂规行。斋堂
受食。及课诵绕佛。在禅堂执事后。无事不得乱闯。盖
古之丛林。无单寮独榻。故此寮房。只许年老无归。或
久充执事。而力疲告退者居之。然亦必阅藏念佛礼
拜者方准。否则不准也。」
【證义曰。僧护经云。汝见第一肉𤬪者。迦叶佛时。是
众僧上座。不能禅诵。不持戒律。饱食熟睡。但能论
说无益之语。精肴供养。在先饮食。以是因缘。入地
狱中。作大肉𤬪。火烧受苦。至今不息。】
**** 附耆旧堂规(耆旧。与耆宿异。旧。乃年老久住之人。宿。是长老有德之类)
「丛林耆旧堂者。古之东堂也。(俗呼老堂)凡进此堂。须生惭
愧。当想此身。目暗耳聋。发白面皱。背伛腰曲。骨痛筋
挛。步履龙钟。精神昏塞。故知此身不久。必赴死门。前
路茫茫。毕竟何往。若果巳事成办。何劳多言。其或未
然。守规念佛。
* 年满七十。在寺慎修无过者。方可送入。八十者量处。九十者不论(量处者随宜。不论者径送)。
* 老人所需汤药饮食等。库头。饭头。典座。执吝不与者罚实不该与。对众辩明。若私意厚薄。不公者罚。
* 老
两序章第六¶ 第 458a 页 X63-0458.png
* 老人衰颓。早课来否不论。晚课随众。不到者罚。八十者量处。九十者径免。
* 在堂中屡屡诤嚷。及外游生事者出堂。
* 老堂香灯。较别处为辛苦。除点灯打水。洒扫浣濯。更加扶老煎药等事。故须精壮力健。发心事老者充之。既充而怠惰偷安者罚。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录(以上第九寮竟)。」
【證义曰。耆宿。德高腊。长之称也。此处只可称耆旧
唯腊。长耳。毗尼母论云。从无夏至九夏名下座。十
夏至十九夏。称中座。二十夏至四十夏。号上座。五
十夏以上。僧众所尊。总称耆旧。此依受戒年次论
准二十岁方受戒。故年七十。耆旧位也然丛林之
设。原为老病。禅林宝训中。高庵云。贫道尝阅藏教。
谛审佛意。不许比丘坐受无功之食生懒惰心。起
吾我见。每晨持钵乞食。不择贵贱。均可植福。后称
常住。本为老病不能行乞者设非少壮可得而食。
逮佛灭后。至我中国。推能者为之。即收供也。所得
利养。聚为招提。以安广众。今闻数刹住持。不识因
果。不安老病背戾佛旨。削弱法门。苟不住院。老将
安归。昔世尊在日。或不赴请。遍巡僧房。看视老病。
一一致问。仍劝比丘。递相恭敬云云。此即慰老病
楷模。】
**** 殿主
「
早四板供净水。焚香。听大钟完。点烛开梆供粥。
鸣磬三下。粥罢拂拭尘埃。严洁几案。洒扫佛殿。及廊
* 在堂中屡屡诤嚷。及外游生事者出堂。
* 老堂香灯。较别处为辛苦。除点灯打水。洒扫浣濯。更加扶老煎药等事。故须精壮力健。发心事老者充之。既充而怠惰偷安者罚。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录(以上第九寮竟)。」
【證义曰。耆宿。德高腊。长之称也。此处只可称耆旧
唯腊。长耳。毗尼母论云。从无夏至九夏名下座。十
夏至十九夏。称中座。二十夏至四十夏。号上座。五
十夏以上。僧众所尊。总称耆旧。此依受戒年次论
准二十岁方受戒。故年七十。耆旧位也然丛林之
设。原为老病。禅林宝训中。高庵云。贫道尝阅藏教。
谛审佛意。不许比丘坐受无功之食生懒惰心。起
吾我见。每晨持钵乞食。不择贵贱。均可植福。后称
常住。本为老病不能行乞者设非少壮可得而食。
逮佛灭后。至我中国。推能者为之。即收供也。所得
利养。聚为招提。以安广众。今闻数刹住持。不识因
果。不安老病背戾佛旨。削弱法门。苟不住院。老将
安归。昔世尊在日。或不赴请。遍巡僧房。看视老病。
一一致问。仍劝比丘。递相恭敬云云。此即慰老病
楷模。】
**** 殿主
「
早四板供净水。焚香。听大钟完。点烛开梆供粥。
鸣磬三下。粥罢拂拭尘埃。严洁几案。洒扫佛殿。及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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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丹墀。香客香烛有馀留备课诵应用不得私卖私
送。午梆供饭。晚点琉璃。朔望及节日早课。预送铛钹
小鼓在殿。凡上供取供回供。有经忏到衣钵寮领庄
严法器。一一点明。铺设整齐。小心照管灯烛。经忏毕
一一点明。交还原处。出半坡。佛圣像半月一拂拭。一
年一浴。依浴佛规见前。若带钟头见下第九法器说。」
**** ○法堂香灯
「
打扫法堂。内外洁净。住持行礼铺蒲团
早晚。焚香然灯。晚点两廊路灯。开大静熄。早晨四板
点。天明熄。遇上堂。掌擂大鼓。坡事半坡。随众过堂课
诵。」
**** ○藏楼香灯
「
早晚焚香然灯。打茶水。洒扫。看阅藏
诸师行李。吃二堂。遇上堂。鸣大钟凡上供。取供回供
馀与法堂香灯同。」
**** ○内塔主
「
唯管佛塔香火洒扫等
事。随众上殿过堂。有薰塔者。一切料理。无佛塔处无
此执。」
**** ○外塔主
「
打扫一切祖塔。及时拔草。晨昏勤事
香火。凡清明等上供。例与前诸香灯同。凡亡僧入塔。
料理如法。倘外方入塔。须白客堂而行。若受私礼而
偷入者罚。」
**** ○祖堂(即贤者寮)香灯
「
每晚定香止静等事。与
禅堂同馀与藏楼香灯同。
○(馀处香灯。事虽各异。然灯烧香。礼敬皆同。早晚
焚香。漱口洗手。次诵炉香乍爇香赞巳。接诵咒曰)
唵。什筏栗多末你。阿钵罗
句吒。苏破啰尼。毗迦知。虎𤙖。(三遍。次诵献香咒曰)
唵。萨婆怛他
揭多。杜婆。布阇瞋伽。三慕达啰。窣癹啰拿。三末曳。𤙖。
(三遍。敬香诵咒。想此香云。遍满十方佛刹。一切圣贤。咸起。护念。所谓炉香乍爇法界蒙熏。诸佛海会悉遥闻。随
处结祥云。诚意方应。诸佛现全身。若先然灯。或焚烛。当诵献灯咒曰)
唵。萨婆怛他揭多。
你婆。布阇瞑伽。三慕达啰。𥦑癹啰拿三末曳𤙖(三遍敬油
送。午梆供饭。晚点琉璃。朔望及节日早课。预送铛钹
小鼓在殿。凡上供取供回供。有经忏到衣钵寮领庄
严法器。一一点明。铺设整齐。小心照管灯烛。经忏毕
一一点明。交还原处。出半坡。佛圣像半月一拂拭。一
年一浴。依浴佛规见前。若带钟头见下第九法器说。」
**** ○法堂香灯
「
打扫法堂。内外洁净。住持行礼铺蒲团
早晚。焚香然灯。晚点两廊路灯。开大静熄。早晨四板
点。天明熄。遇上堂。掌擂大鼓。坡事半坡。随众过堂课
诵。」
**** ○藏楼香灯
「
早晚焚香然灯。打茶水。洒扫。看阅藏
诸师行李。吃二堂。遇上堂。鸣大钟凡上供。取供回供
馀与法堂香灯同。」
**** ○内塔主
「
唯管佛塔香火洒扫等
事。随众上殿过堂。有薰塔者。一切料理。无佛塔处无
此执。」
**** ○外塔主
「
打扫一切祖塔。及时拔草。晨昏勤事
香火。凡清明等上供。例与前诸香灯同。凡亡僧入塔。
料理如法。倘外方入塔。须白客堂而行。若受私礼而
偷入者罚。」
**** ○祖堂(即贤者寮)香灯
「
每晚定香止静等事。与
禅堂同馀与藏楼香灯同。
○(馀处香灯。事虽各异。然灯烧香。礼敬皆同。早晚
焚香。漱口洗手。次诵炉香乍爇香赞巳。接诵咒曰)
唵。什筏栗多末你。阿钵罗
句吒。苏破啰尼。毗迦知。虎𤙖。(三遍。次诵献香咒曰)
唵。萨婆怛他
揭多。杜婆。布阇瞋伽。三慕达啰。窣癹啰拿。三末曳。𤙖。
(三遍。敬香诵咒。想此香云。遍满十方佛刹。一切圣贤。咸起。护念。所谓炉香乍爇法界蒙熏。诸佛海会悉遥闻。随
处结祥云。诚意方应。诸佛现全身。若先然灯。或焚烛。当诵献灯咒曰)
唵。萨婆怛他揭多。
你婆。布阇瞑伽。三慕达啰。𥦑癹啰拿三末曳𤙖(三遍敬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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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或灯烛。亦诵咒想起灯云。至各圣贤之前。所谓玉烛乍辉法界普光。诵此三咒。则然香焚烛。能灭罪消灾。增
福无量。若不诵咒观想。又无诚心。虽焚香烛。恐三宝天神。亦不受矣)。」
【證义曰。殿主。为众香灯之首领。代众僧勤事佛陀
者也。馀处香灯。义亦同此。香花灯涂果乐。六种供
养中。以香灯为名者。五浊秽世。臭不可闻。当夜暗
时。黑不可见。欲求三宝天神。常居于此。护念我等。
故常焚妙香。以解其秽。遇暗然灯。以明其物。使无
臭暗之障。而成微妙之香。光明之台。此香灯之义
也。故此执。全在心诚。方成敬献所谓香从心生。心
由香达。不居三际。可遍十方。灯照佛慧照心。易明
至理。又必赖诵咒心想而成。方尽敬献。乃充香灯
之大要也。此不独香灯为然。一切人皆宜如是。不
但三宝如斯。凡敬天神皆宜如斯。金光明经四天
王品云。是妙香气。于一念顷。即至我等诸天宫。其
香即时变成香盖。其香微妙。金色晃耀。照我等宫。
释宫。梵宫。乃至诸佛世界。于诸佛上。虚空之中。亦
成香盖。金光普照。亦复如是。华严经贤首品云。又
放光明香庄严。种种妙香集为帐。普散十方诸国
土。供养一切大德尊。又放光明未香严种种未香
聚为帐。普散十方诸国土。供养一切大德尊。据此
全赖诚心观想。以为供养。则一瓣香。遍满十方。成
光明毫。奏天音乐。焚天宝香。呈天肴膳设天宝衣。
演大法义。一一互遍。彼彼无碍。唯诚心观想所成
如是朝夕进香。如是朝夕课诵。如是念诵礼拜。如
福无量。若不诵咒观想。又无诚心。虽焚香烛。恐三宝天神。亦不受矣)。」
【證义曰。殿主。为众香灯之首领。代众僧勤事佛陀
者也。馀处香灯。义亦同此。香花灯涂果乐。六种供
养中。以香灯为名者。五浊秽世。臭不可闻。当夜暗
时。黑不可见。欲求三宝天神。常居于此。护念我等。
故常焚妙香。以解其秽。遇暗然灯。以明其物。使无
臭暗之障。而成微妙之香。光明之台。此香灯之义
也。故此执。全在心诚。方成敬献所谓香从心生。心
由香达。不居三际。可遍十方。灯照佛慧照心。易明
至理。又必赖诵咒心想而成。方尽敬献。乃充香灯
之大要也。此不独香灯为然。一切人皆宜如是。不
但三宝如斯。凡敬天神皆宜如斯。金光明经四天
王品云。是妙香气。于一念顷。即至我等诸天宫。其
香即时变成香盖。其香微妙。金色晃耀。照我等宫。
释宫。梵宫。乃至诸佛世界。于诸佛上。虚空之中。亦
成香盖。金光普照。亦复如是。华严经贤首品云。又
放光明香庄严。种种妙香集为帐。普散十方诸国
土。供养一切大德尊。又放光明未香严种种未香
聚为帐。普散十方诸国土。供养一切大德尊。据此
全赖诚心观想。以为供养。则一瓣香。遍满十方。成
光明毫。奏天音乐。焚天宝香。呈天肴膳设天宝衣。
演大法义。一一互遍。彼彼无碍。唯诚心观想所成
如是朝夕进香。如是朝夕课诵。如是念诵礼拜。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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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忏悔求愿。则三宝天神。感应如响。是以每日。恒
用香花灯水。朝夕承事。当极诚敬。其所得福报不
可思议。又凡诚心然灯。以感胜报者。如阇王受决
经云。王请佛饭巳。曰。更复何宜。耆婆言。唯宜燃灯。
王敕具百斛麻油膏。从宫然至祇洹。时穷母感激。
乞得两钱买油。主曰。母大贫。何不买食。母曰。今见
王作大功德。虽实贫穷。欲燃一灯。作后世本。主嘉
益三合。凡得五合。计不足半夕。誓言。若我后世得
道如佛。膏当通夕。光明不消。明旦。目连以次灭灯。
母一灯三灭不尽。乃以威神。引随岚风吹灯。灯更
炽盛。佛告目连。此当来佛光明。非汝威神所灭。此
母宿命。务以经法。未暇脩檀。故今贫穷。却后三十
劫。当得作佛。号须弥灯光如来。又施灯功德经云。
若人于佛塔庙。施灯明巳。临终得三种明。一者。临
终时。先所作福悉皆现前。忆念不失。心生踊悦。二
者。因此便能念佛。能行布施。得欣喜心。无有死苦。
三者。因此便得念法之心。又临终时。更得四种光
明。一见日出。二见月出。三见诸天。四见佛坐菩提
树。及见自身。合掌敬佛。见四种巳。便生三十三天。
华严贤首品云。又放光明名照曜。映蔽一切诸天
光。所有暗障靡不除。普为众生作饶益。此光觉悟
一切众。令执灯明供养佛。以灯供养诸佛故。得成
世中无上灯。据此。香灯一执。速能成就无量功德。】
**** 巡照
「
有日夜之别。」
***** 日巡
「
是序执。正管常住杂事。相帮
用香花灯水。朝夕承事。当极诚敬。其所得福报不
可思议。又凡诚心然灯。以感胜报者。如阇王受决
经云。王请佛饭巳。曰。更复何宜。耆婆言。唯宜燃灯。
王敕具百斛麻油膏。从宫然至祇洹。时穷母感激。
乞得两钱买油。主曰。母大贫。何不买食。母曰。今见
王作大功德。虽实贫穷。欲燃一灯。作后世本。主嘉
益三合。凡得五合。计不足半夕。誓言。若我后世得
道如佛。膏当通夕。光明不消。明旦。目连以次灭灯。
母一灯三灭不尽。乃以威神。引随岚风吹灯。灯更
炽盛。佛告目连。此当来佛光明。非汝威神所灭。此
母宿命。务以经法。未暇脩檀。故今贫穷。却后三十
劫。当得作佛。号须弥灯光如来。又施灯功德经云。
若人于佛塔庙。施灯明巳。临终得三种明。一者。临
终时。先所作福悉皆现前。忆念不失。心生踊悦。二
者。因此便能念佛。能行布施。得欣喜心。无有死苦。
三者。因此便得念法之心。又临终时。更得四种光
明。一见日出。二见月出。三见诸天。四见佛坐菩提
树。及见自身。合掌敬佛。见四种巳。便生三十三天。
华严贤首品云。又放光明名照曜。映蔽一切诸天
光。所有暗障靡不除。普为众生作饶益。此光觉悟
一切众。令执灯明供养佛。以灯供养诸佛故。得成
世中无上灯。据此。香灯一执。速能成就无量功德。】
**** 巡照
「
有日夜之别。」
***** 日巡
「
是序执。正管常住杂事。相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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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值。不时勤催各处打扫洁净。不许僧众在山门外
游戏。凡官长至。预白客堂。随吃二堂。」
***** ○夜巡
「
是列执。
日暮定香。候香到鸣三板。送茶房灯。开水好。鸣四板。
点厨房灯。停一寸香。五板。定香须准。如迟早失时者。
早粥过堂时。罚跪斋堂。日课。闻大钟三下。打催板。普
佛亦然。晚课。闻禅堂报钟三下。打催板。课诵随众上
殿。晚开大静后。打催板一转。暇时仍帮殿主作事。若
带鼓头。见下第九法器章说。」
**** ○打扫
「
每日洒扫上下
东西内外路道。及前后廊庑丹墀。俱要拔草洁净。兼
带天王殿香灯之事(以上第十寮竟)。」
【證义曰。根本部律云。给孤长者。每于晨朝。往逝多
林扫地礼佛异日。长者他缘。不遑入寺。世尊见地
不净。即自扫地。特舍利子等。悉皆扫地。遍扫除巳。
入堂共坐。佛告诸苾刍。凡扫地有五胜利。一因地
扫自心清净。二他见地无尘垢。令他心净。三诸天
欢喜。地净无尘。即去憍慢尘也四植端正业。调伏
心故。五因扫寺地。功德增长。命终之后。当生天上。
禅林宝训云。入寺路径开辟。廊庑脩整。以此知其
为好长老也。】
** 清两序执(请列执。不用此礼)
「凡请序执。预日客堂与维那。开众僧名册。及各所宜。
呈住持阅。住持若许。即留维那知客。另差侍者请悦
众。同受执之师。进方丈。行礼巳。命坐。叙话。量才安执
取其所宜。次日早粥过堂。斋堂内念供。请执事。送位。
游戏。凡官长至。预白客堂。随吃二堂。」
***** ○夜巡
「
是列执。
日暮定香。候香到鸣三板。送茶房灯。开水好。鸣四板。
点厨房灯。停一寸香。五板。定香须准。如迟早失时者。
早粥过堂时。罚跪斋堂。日课。闻大钟三下。打催板。普
佛亦然。晚课。闻禅堂报钟三下。打催板。课诵随众上
殿。晚开大静后。打催板一转。暇时仍帮殿主作事。若
带鼓头。见下第九法器章说。」
**** ○打扫
「
每日洒扫上下
东西内外路道。及前后廊庑丹墀。俱要拔草洁净。兼
带天王殿香灯之事(以上第十寮竟)。」
【證义曰。根本部律云。给孤长者。每于晨朝。往逝多
林扫地礼佛异日。长者他缘。不遑入寺。世尊见地
不净。即自扫地。特舍利子等。悉皆扫地。遍扫除巳。
入堂共坐。佛告诸苾刍。凡扫地有五胜利。一因地
扫自心清净。二他见地无尘垢。令他心净。三诸天
欢喜。地净无尘。即去憍慢尘也四植端正业。调伏
心故。五因扫寺地。功德增长。命终之后。当生天上。
禅林宝训云。入寺路径开辟。廊庑脩整。以此知其
为好长老也。】
** 清两序执(请列执。不用此礼)
「凡请序执。预日客堂与维那。开众僧名册。及各所宜。
呈住持阅。住持若许。即留维那知客。另差侍者请悦
众。同受执之师。进方丈。行礼巳。命坐。叙话。量才安执
取其所宜。次日早粥过堂。斋堂内念供。请执事。送位。
两序章第六¶ 第 459c 页 X63-0459.png
(四班首。及监院。都监。副寺。住持送位。其馀知客送位)预先挂牌。(牌云)奉和尚命。请
某甲师。为某某执事(云云) 二板后。鸣序板。新请序
执。搭衣。持具。旧执不搭衣。齐到客堂。知客即依次宣
执单。(云云)宣毕。白众云。恭喜诸位师传普礼一拜。旧
执先到方丈。两边站班。次知客领新执到方丈。前云。
新请执事展具。顶礼和尚。三礼毕。新执退廊下。旧执
出位。向座排班。旧执首众云。顶礼和尚。礼毕。住持云。
参堂。旧执先至堂两边站班。知客鸣报板三下。云。新
请执事师。参堂行礼。(乃至)礼圆。四班首住持送位巳。
(住持即退出)其馀维那接具。依次照执送位。一一送毕。维
那云。恭喜诸位师傅。一拜。拜毕。各照本位调单。次第
而坐。是日晚课。大殿送蒲团位。送寮。课毕。维那云。新
请执事师。出位行礼。礼毕。班首秉拂见下。(云云)维那
云。新请执事师。上祖堂礼祖。(不鸣钟)次上方丈。礼毕。知
客领新执巡寮鸣引磬云。新请众执事师巡寮。问讯
某某师。乃至巡毕。各回巳。客堂鸣序板。众集看单。回
堂。方丈请茶。茶毕。回堂。依位坐香。将到止净前。散香
坐毕维那云。新请执事师。出位行十方礼。若系班首。
则行礼时。诸序执应下单。在本位立。独清众。不随诸
执还礼因此礼。盖为序执而设也。礼毕。维那复云。两
序师傅代诸位师傅看单。(白巳)维那同众执。看本堂单。
东西各一拜。礼毕。各照本位坐止静。
○所请执事。堂
内贴单者。进堂行礼。若侍寮只记录参堂。影堂侍者
虽贴单。而不参堂。又如都监监院。知客等。俱不参堂。
某甲师。为某某执事(云云) 二板后。鸣序板。新请序
执。搭衣。持具。旧执不搭衣。齐到客堂。知客即依次宣
执单。(云云)宣毕。白众云。恭喜诸位师传普礼一拜。旧
执先到方丈。两边站班。次知客领新执到方丈。前云。
新请执事展具。顶礼和尚。三礼毕。新执退廊下。旧执
出位。向座排班。旧执首众云。顶礼和尚。礼毕。住持云。
参堂。旧执先至堂两边站班。知客鸣报板三下。云。新
请执事师。参堂行礼。(乃至)礼圆。四班首住持送位巳。
(住持即退出)其馀维那接具。依次照执送位。一一送毕。维
那云。恭喜诸位师傅。一拜。拜毕。各照本位调单。次第
而坐。是日晚课。大殿送蒲团位。送寮。课毕。维那云。新
请执事师。出位行礼。礼毕。班首秉拂见下。(云云)维那
云。新请执事师。上祖堂礼祖。(不鸣钟)次上方丈。礼毕。知
客领新执巡寮鸣引磬云。新请众执事师巡寮。问讯
某某师。乃至巡毕。各回巳。客堂鸣序板。众集看单。回
堂。方丈请茶。茶毕。回堂。依位坐香。将到止净前。散香
坐毕维那云。新请执事师。出位行十方礼。若系班首。
则行礼时。诸序执应下单。在本位立。独清众。不随诸
执还礼因此礼。盖为序执而设也。礼毕。维那复云。两
序师傅代诸位师傅看单。(白巳)维那同众执。看本堂单。
东西各一拜。礼毕。各照本位坐止静。
○所请执事。堂
内贴单者。进堂行礼。若侍寮只记录参堂。影堂侍者
虽贴单。而不参堂。又如都监监院。知客等。俱不参堂。
两序章第六¶ 第 460a 页 X63-0460.png
○凡安列执。监院。维那。知客。侍者。其四人同送进寮。
送单巳。客堂请新执茶饭。
○又四班首名圣执。佛世
文殊普贤等。皆为辅弼故。监院知客维那等。名贤执。
佛世一切贤圣皆为故。书记。侍寮。典座等。名能执。能
办世出世间诸佛事故。是等皆须力竭为人。推心护
众。彼此互益。不负所执矣。」
【證义曰。丛林充执。佛法不通。难调慧命。世法不谙。
难理常住。故要恰当。然后为美。大凡选执。如初到
客师。不能深知其人。可安为两序閒执。日久自见
底里。知之无疑。方可重托。至受执之人。唯当勉尽
巳执。不可畏难推诿。三宝地果能尽心竭力。不愁
无好处也。摭古云。云峰悦禅师。初到大愚。入室请
开示。愚令作街坊化主。化讫。又以雪寒令为众乞
炭。师亦顺命。事罢。岩复以堂司缺人。今以烦汝。师
黾勉受之。偶坐后架。桶箍忽散。自架堕落。忽开悟
顿见岩用处之妙。披衣入室。岩笑曰。维那且喜。师
再拜不及吐一辞而出。噫。易三执而桶底脱。执岂
负汝耶。】
** 班首秉拂(分二)
*** 一新请受执
「首座丛林标榜。人天眼目。坐禅领众。提唱宗风。其人
难得。凡请首执。住持预日斋堂表众云。(今有某甲大
师)。(或某和尚)才德兼备。(众所推服。知见高明。慧命所寄。伫
俟法雨普沾。少刻。大众师恭请。伏望悲𠃔)。午后二板
鸣寮板。众集。客堂恭请。(请仪见前)请毕。上方丈。礼毕参堂。
两序章第六¶ 第 460b 页 X63-0460.png
住持送位。众礼毕。送寮。是晚课时。侍者传秉拂牌。牌
右上贴红签。(签上写云)请某首座和尚。(或称大师。馀执随改)住持命
侍寮传炉。红衣。拄杖。到首座寮。课毕。首座搭衣。侍者
执杖随后。维那云。(迎请首座师)。鸣引磬。迎至座前。首
座行礼。礼圆登座。侍者侍立两傍。维那举赞首座拈
香毕。维那云。(顶礼首座师)。师云。(不消)即止。说法竟。维
那云。(顶礼首座师)。礼毕下座。众送归寮。辞送即止。首
座上方丈。礼住持。呈稿巳。谢侍者一拜。方丈待茶。记
录写法语牌悬挂。次日首座出巳资。请库房设煎点
供众。(若首座淡薄。常住代资)凡朔望及时节。先礼住持。次礼首
座。或新请班首。受执秉拂。仪同此。课毕在大殿设平
座香案为异。」
*** 二八节奉命
「若四时八节。请班首秉拂者。预日住持命都监。知客。
侍者往某班首寮请。明日上午。为众秉拂。正日早粥
二板后。都监等。赉牌拂。再至彼寮。都监敬香。与众作
礼巳。侍者白云。方丈和尚慈命。令某等谨赉牌拂。专
此拜请。即午为众秉拂。班首即同侍者上方丈。礼座。
受命巳。复酬礼众执。即回寮。使本寮行者挂牌。法堂
正中设平座。又另设一座在左边上首。为方丈位。时
至。鸣钟三下。都监执香。同两序至寮。一触礼。迎至法
堂。班首行十方问讯礼。复至方丈位前一触礼。转身
登座。都监上香。大众一触礼。班首不酬礼。烧香侍者
上香。若十方名德为班首。方丈至秉拂座前问讯。秉
右上贴红签。(签上写云)请某首座和尚。(或称大师。馀执随改)住持命
侍寮传炉。红衣。拄杖。到首座寮。课毕。首座搭衣。侍者
执杖随后。维那云。(迎请首座师)。鸣引磬。迎至座前。首
座行礼。礼圆登座。侍者侍立两傍。维那举赞首座拈
香毕。维那云。(顶礼首座师)。师云。(不消)即止。说法竟。维
那云。(顶礼首座师)。礼毕下座。众送归寮。辞送即止。首
座上方丈。礼住持。呈稿巳。谢侍者一拜。方丈待茶。记
录写法语牌悬挂。次日首座出巳资。请库房设煎点
供众。(若首座淡薄。常住代资)凡朔望及时节。先礼住持。次礼首
座。或新请班首。受执秉拂。仪同此。课毕在大殿设平
座香案为异。」
*** 二八节奉命
「若四时八节。请班首秉拂者。预日住持命都监。知客。
侍者往某班首寮请。明日上午。为众秉拂。正日早粥
二板后。都监等。赉牌拂。再至彼寮。都监敬香。与众作
礼巳。侍者白云。方丈和尚慈命。令某等谨赉牌拂。专
此拜请。即午为众秉拂。班首即同侍者上方丈。礼座。
受命巳。复酬礼众执。即回寮。使本寮行者挂牌。法堂
正中设平座。又另设一座在左边上首。为方丈位。时
至。鸣钟三下。都监执香。同两序至寮。一触礼。迎至法
堂。班首行十方问讯礼。复至方丈位前一触礼。转身
登座。都监上香。大众一触礼。班首不酬礼。烧香侍者
上香。若十方名德为班首。方丈至秉拂座前问讯。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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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人起身侧立。仍复座云。侍者请和尚趺坐。说巳就
坐。悦众鸣引磬三阵。乃至说法毕下座。复至方丈位
前一触礼。(即礼两序及侍者。两序送班首归寮)辞送即止。班首上方丈
谢秉拂。回寮。都监令库司。送茶果一桌至彼寮。是日
客堂。请秉拂班首。用客饭一日。即晚二板。方丈待秉
拂茶。」
【證义曰。首座古称头首。亦号座元。或请名德。须称
和尚。或是法嗣。应呼大师。山庵杂录云。饶州永福
寺。浩灵江为首座秉拂。僧问。进一步时如何。答。撞
墙撞壁。问。退一步时如何。答。堕坑落堑。问。不进不
退时如何。答。立地死汉。或曰。首座答三转语。尽赴
来机。好。住持古林曰。好在什么处。不见道。一句合
头语。万劫系驴橛。虽然。切不得便恁么。又翔凤山。
湛天渊为首座秉拂云。翔凤山前。行看白云。乍舒
乍捲。禺泉亭上。坐听流水。或抑或扬。眼处作耳处
佛事。耳处作眼处佛事。便见非唯观世音。我亦从
中證。住持一源曰。有便见二字。是与别人说话。无
此二字。方是自家说话。天渊云。还丹一粒。点铁成
金。堂头之语也。观此二则秉拂。住持与秉拂人。点
捡赞美。互相举扬。毫无谀谄。贡高之意。是秉拂之
芳规也。】
** 请斋茶
「凡方丈请斋。(或请茶)堂中首众预表堂云。今日方丈和
尚请斋。(或请茶)(诸师各具威仪)。外诸寮执事。集至客堂。
坐。悦众鸣引磬三阵。乃至说法毕下座。复至方丈位
前一触礼。(即礼两序及侍者。两序送班首归寮)辞送即止。班首上方丈
谢秉拂。回寮。都监令库司。送茶果一桌至彼寮。是日
客堂。请秉拂班首。用客饭一日。即晚二板。方丈待秉
拂茶。」
【證义曰。首座古称头首。亦号座元。或请名德。须称
和尚。或是法嗣。应呼大师。山庵杂录云。饶州永福
寺。浩灵江为首座秉拂。僧问。进一步时如何。答。撞
墙撞壁。问。退一步时如何。答。堕坑落堑。问。不进不
退时如何。答。立地死汉。或曰。首座答三转语。尽赴
来机。好。住持古林曰。好在什么处。不见道。一句合
头语。万劫系驴橛。虽然。切不得便恁么。又翔凤山。
湛天渊为首座秉拂云。翔凤山前。行看白云。乍舒
乍捲。禺泉亭上。坐听流水。或抑或扬。眼处作耳处
佛事。耳处作眼处佛事。便见非唯观世音。我亦从
中證。住持一源曰。有便见二字。是与别人说话。无
此二字。方是自家说话。天渊云。还丹一粒。点铁成
金。堂头之语也。观此二则秉拂。住持与秉拂人。点
捡赞美。互相举扬。毫无谀谄。贡高之意。是秉拂之
芳规也。】
** 请斋茶
「凡方丈请斋。(或请茶)堂中首众预表堂云。今日方丈和
尚请斋。(或请茶)(诸师各具威仪)。外诸寮执事。集至客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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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侍者请。会齐堂师。照执次序。同上方丈排立。住持
临座。维那云。(大众师顶礼和尚)。礼毕。分次序座。各具
威仪。勿得言语。杯盘碗箸。不得作声。斋毕。(或茶毕)若住
持有说。听毕。一齐起立出位。向上排立。维那云。(大众
师礼谢和尚)。礼毕。各回本处。又两序。为内外纲维。大
众领袖。互相体重。纲领振矣。凡结制。解制。冬至。除夕。
元旦等。大节。住持当请方丈斋。及犒劳两序新旧茶
汤。点果五色。凡退执隔一期者不预。一表常住礼。一
表酬劳也。其馀诸小犒劳。有功必酬。须随意合宜而
巳。其外单列执犒劳俱在客堂。或随其本寮。若果真
淡薄。有真道心者。虽清众外单。亦须另眼犒劳衣物。
使其一心脩行。不致起妄念也。」
【證义曰。方丈请斋请茶。事非一端。此只言节序普
请序执之规也。或新安单。或新请执。或别有事。均
有斋茶之设。大约住持之待众也。慎以择之。诚以
推之。各执之匡主也。忠以襄之。和以商之。即有意
见不同。总以理长则就。唯冀利益于常住而巳。】
** 两序辞执
「凡两序。有辞执者。午后先上方丈。作礼辞执。至晚。参
堂。列执。期满要退到客堂辞执。不上方丈。亦不参堂。
堂内清众告假。在维那前先辞。维那𠃔。午后到方丈。
及客堂礼辞。至晚参堂。今多改在晚课毕。告假。次日
起单行。清众一斋。客堂茶饭。序执。方丈茶饭。茶饭毕
候送。至期满告假。还伊进堂香信。以作路费。」
临座。维那云。(大众师顶礼和尚)。礼毕。分次序座。各具
威仪。勿得言语。杯盘碗箸。不得作声。斋毕。(或茶毕)若住
持有说。听毕。一齐起立出位。向上排立。维那云。(大众
师礼谢和尚)。礼毕。各回本处。又两序。为内外纲维。大
众领袖。互相体重。纲领振矣。凡结制。解制。冬至。除夕。
元旦等。大节。住持当请方丈斋。及犒劳两序新旧茶
汤。点果五色。凡退执隔一期者不预。一表常住礼。一
表酬劳也。其馀诸小犒劳。有功必酬。须随意合宜而
巳。其外单列执犒劳俱在客堂。或随其本寮。若果真
淡薄。有真道心者。虽清众外单。亦须另眼犒劳衣物。
使其一心脩行。不致起妄念也。」
【證义曰。方丈请斋请茶。事非一端。此只言节序普
请序执之规也。或新安单。或新请执。或别有事。均
有斋茶之设。大约住持之待众也。慎以择之。诚以
推之。各执之匡主也。忠以襄之。和以商之。即有意
见不同。总以理长则就。唯冀利益于常住而巳。】
** 两序辞执
「凡两序。有辞执者。午后先上方丈。作礼辞执。至晚。参
堂。列执。期满要退到客堂辞执。不上方丈。亦不参堂。
堂内清众告假。在维那前先辞。维那𠃔。午后到方丈。
及客堂礼辞。至晚参堂。今多改在晚课毕。告假。次日
起单行。清众一斋。客堂茶饭。序执。方丈茶饭。茶饭毕
候送。至期满告假。还伊进堂香信。以作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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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义曰。执事辞退。须看其人。如系可有可无之人。
不妨听其辞退。如其人为可靠之人。不应轻听。盖
人才难得。有关常住。往往因一人之去就。而常住
之兴衰随之。正不妨委曲攀留。当以常住为重也。
必其人实有不能不辞之势。始听之。】
百丈丛林清规證义记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