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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卷八 第 688c 页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八〔龙讥〕
清武林莲居 绍觉大师 音义
新伊大师 合响
法嗣智素 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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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傍论十因(三)初四缘依处立因(二)初标徵。】

「如是四缘依十五处(至)云何此依十五处立。」

【合响 十因出地持经。广释如瑜伽。

△次正释(二)初十因依十五处立(十)初随说因依
语依处立(二)初正释义。】

「一语依处谓法名想(至)此即能说为所说因。」

【合响 宗镜第七十二卷云。一语依处者。即以法
名想三为语因。所言法者。即一切法。为有此所诠
诸法故。便能令诸有情。内心起想。想像此等所诠
诸法巳。次方安立其名。内心安立名后。方能发语。
即法名想三。为先是能起。方起得所起之语。即语
依处。立随说因(文)。显扬论释曰。由于欲界系法。色
无色界系法。及不系法。建立名为先故想转。想为
先故起语。由语故随见闻觉知。起诸言说。是故依
语依处。建立随说因。

△次会集论。】

「有论说此是名想见(至)便显此因是语依处。」

【合响 集论第三卷云。随说能作。谓名想见(文)。谓
说此随说因。是名想见。名字即名。取相即想。执著
即见。由随名字。取相执著。然后随起言说。此以名
想执著。为随说因。即显此因是语依处。

△二观待因依领受依处立。】

「二领受依处谓所观待(至)或得此是彼观待因。」

【合响 宗镜云。二领受依处者。领谓领纳。受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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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五受皆以纳领为性。即领受依处。立观待因。观
者对义。待者藉义。即能所相对藉。以立其因(文)

补遗 瑜伽第三十八卷云。观待此故。此为因故。
于彼彼事。若求若取。此名彼观待因。如观手故。手
为因故。有执持义。观待足故。足为因故。有往来业。
观待节故。节为因故。有屈伸业。观待饥渴故。饥渴
为因故。于诸饮食。若求若取。随如是等无量道理。
应当了知观待因相。

△三牵引因依习气依处立。】

「三习气依处谓内外种(至)谓能牵引远自果故。」

【合响 宗镜云。三习气依处者。所谓内外一切种
子。未成熟位。未经被润巳前。此名习气依处。即依
此未润种上。立为牵引因。且内种者。如第八识中
有无量种子。若有漏种子。未被爱取水润巳前。虽
未便生现行。然此种上。且有能牵引生。当起现行
果之功能。即依此种子。名牵引因。

补遗 瑜伽论第五卷云。依习气依处。施设牵引
因。所以者何。由净不净业。熏习三界诸行。于爱不
爱趣中。牵引爱不爱自体。复即由此增上力故。外
物盛衰。是故依诸行净不净业习气依处。施设牵
引因(文)

△四生起因依有润种子依处立。】

「四有润种子依处(至)谓能生起近自果故。」

【音义 显扬释曰。欲系诸法。及色无色系诸法。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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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种而得生起。爱名能润。种是所润。由此所润
诸种子故。先所牵引各别自体。今得生起。如经言。
业为感生因。爱为生起因。是故依有润种子依处。
建立生起因。瑜伽云。即诸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
因。

合响 宗镜云。四有润依处。为前习气依处。种子
若曾被润巳去。虽未便生现行。然且润了。即此有
润种子。能与后近现行果为依处。前习气依处。约
内外种。未被润者。今有润依处。即约内外种。曾被
润巳去说。即有润依处。立生起因(文)

△五摄受因依六处立。】

「五无间灭依处(至)具摄受六办无漏故。」

【音义 五六七三处。如文。第八即士农商贾书算
占卜等。所有作具作用。第九即士农等。能作之人。
所作业者。即士农等。所作诸事业也。第十即无漏
见。皆除种者。以种即前第三四处之所摄故。总依
此六。立摄受因。何者。摄受前五。能办世间有漏法
故。具摄受六。能办出世无漏法故。显扬论云。由欲
系诸法无间灭摄受故。境界摄受故。根摄受故。作
用摄受故。士用摄受故。彼诸行转。如欲系法。如是
色无色系诸行亦尔。真实见摄受故。馀不系诸行
转。是故依此六义。建立摄受因。瑜伽曰。除种子外。
所馀诸缘。名摄受因。

合响 宗镜云。五无间灭依处者。即心心所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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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缘。谓前灭心心所。为缘缘者。是开辟导引功
能。即前灭为缘。能与后念一聚心心所为依处。其
后念心心所。依他前念为缘处生。故名无间灭依
处。即无间灭依处。立摄受因。此一因宽。自下六种
依处。皆是摄受因摄。六境界依处者。即是一切所
缘缘境。为此一切所缘缘境。能与一切能缘心心
所。为依凭起处故。以心不孤起。托境方生。亦立摄
受因。七根依处者。即内六处。谓五色根。及意根成
六。即此六根。是八识心心所。所依之处。前无间灭
依处。即取八识前念功能为依处。引后念令生。今
此根依处。即取现在五色根。及第七意。名根依处。
亦立摄受因。八作用依处者。问何名作用依处。答
此通作业。并作具之作用。且作业者。即有情工巧
智。能造殿堂。或造立种种器具等物是。作具者。即
世间种种作具。如斤斧车船等。所受用之具是。但
知一切疏助现缘。能办种种事业者。皆是此作用
依处。即除郤识中种子。及外法种子。及种子生现
行。现行熏种子。种子引种子。及亲助现缘。非作用
依处。此处亦立摄受因。九士用依处者。即于前作
用依处中。唯取作者士夫之用。此处亦立摄受因。
十真实见依处者。谓一切无漏见不虚妄故。名真
实。能与馀一切无漏有为法。及无为法。而为所依。
名依处。此处亦立摄受因。此前立摄受因者。摄受
即是因果相关涉义。但除郤亲因缘外。取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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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助成因缘者。名为摄受因。故对法论云。如日水
粪。望谷麦芽等。虽有自种所生。然增彼力。名摄受
(文)

△六引发因依随顺依处立。】

「十一随顺依处(至)及能引得无为法故。」

【音义 义引显扬释云。由欲系善法。能引欲系诸
胜善法。亦能引起色无色系诸胜善法。随顺彼故。
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亦尔。如色无系法如是。
不系善法。能引不系诸胜善法。及能引无为作證
之法。又不善法。能引胜不善法。谓如欲贪。能引瞋
痴慢见疑。及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如欲贪如是。
瞋等亦尔。如不善法如是。无记之法。能引善不善
无记法。又无记法。能引同类胜无记法等。广如彼
说。瑜伽云。即初种子所生起果。望后种子所牵引
果。名引发因。

△七定异因依差别功能依处立。】

「十二差别功能依处(至)及各能得自界果故。」

【音义 差别功能。即色心等。各别种子。此种有能
起能證差别势力。望所生果。不相杂乱。故言定异。
各能生自界果者。谓如欲界色心功能。而生欲界
色心等现果故。显扬论曰。由欲系法自体功能。有
差别故。能生种种现差别法。如欲系法如是。色无
色系。及不系法亦尔。是故依差别功能依处。建立
定别因。瑜伽云。种种异类。各别因缘。名定别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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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响 宗镜云。十二差别功能依处者。谓一切法。
不简自性他性。各各自有因果相称。名为差别功
能。如五八戒善业。定引人天第八。非引三涂第八。
以不相称故。若十不善业。定引三涂第八。非引人
天第八。性不相称为因故。若自界法。即与自界为
因。如是等三界一切有漏法。各各自有差别功能
为因也。若净因者。即自三乘种子。各望自三乘有
为无为果为因。此处立定异因。定者。是因果自相
称义。不共他故名异。如僧人以持斋戒相称名定。
不共他俗人四业因故名异。即一切诸法。各各相
望。皆有定异因(文)

△八同事因依和合依处立。】

「十三和合依处(至)皆同生等一事业故。」

【音义 显扬论释曰。要由获得自生和合故。欲系
法生。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系法。及不系法亦尔。
如生和合如是。得和合。成立和合。成办作用和合
亦尔。是故依和合依处。建立同事因。瑜伽云。若观
待因。乃至定别因。如是诸因。总摄为一。名同事因。

合响 宗镜云。十三和合依处者。立同事因。从前
第二领受依处。乃至第十二差别功能依处。即总
摄前六因十一依。为此和合处体。谓前十一依。各
各于自所获生住成得果中。皆有和合力故。名和
合依处。即依此处。立同事因。谓观待乃至定异。如
是六因。各共成一事。故说六因为同事。略举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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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辩者。且如眼识生时。待空明等缘。立此为观待
因。由有新本二类种故。如其次第。得有牵引。及生
起因。次取等无间缘。及根境等。立为摄受因。望前
引于后。是引发因。由名言种故。有定异因。馀法亦
(文)

△九相违因依障碍依处立。】

「十四障碍依处(至)谓彼能违生等事故。」

【音义 显扬释曰。若欲系法将生时。若有障碍现
前。便不得起。如欲系法如是。色无色法。及不系法
亦尔。如为欲生如是。为欲得。为欲成立。为欲成办。
为欲作用亦尔。是故依障碍依处。建立相违因。瑜
伽云。于所生法。能障碍因。名相违因。当知相违略
有六种。一语言相违。谓有一类。或诸沙门。或婆罗
门所造诸论。前后相相违。二道理相违。谓为成立
诸所。成立诸所知义。建立比量。而与證成道理相
违。三生起相违。谓所生法。能生缘阙。障生缘会。四
同处相违。谓明闇贪瞋苦乐等法。五怨敌相违。谓
毒蛇鼠狼猫狸鼷鼠。互为怨敌。恶知识等。六障治
相违。谓修不净与诸贪欲。修慈与瞋。修悲与害。修
七觉支八圣道支。与三界系一切烦恼。于六义中。
正义唯取生起相违。

合响 宗镜云。十四障碍依处。立相违因者。惑能
障智。明能障闇等。即明为因。闇立为果。即依此处。
立相违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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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相违因依不障碍依处立。】

「十五不障碍依处(至)谓彼不违生等事故。」

【音义 显扬论云。若欲系法将生时。若无障碍现
前。便得生起。如欲系法如是。色无系法。及不系亦
尔。如生如是。得成立成办作用亦尔。是故依无障
碍依处。建立不相违因。瑜伽云。此障碍因。若阙若
离。名不相违因。

△次以二因摄上十因(二)初标。】

「如是十因二因所摄一能生二方便。」

【△次释(二)初通摄(二)初菩萨地(二)初引文。】

「菩萨地说牵引种子(至)所馀诸因方便因摄。」

【音义 菩萨地者。瑜伽十七地中。一地之名。文在
第三十八卷。

△次释义(二)初正明相摄(二)初能生因摄六因中
是因缘(二)初通摄六因中因缘种。】

「此说牵引生起引发(至)皆摄在此二位中故。」

【音义 谓彼论菩萨地说。牵引生起名能生因者。
此言牵引等。六因中诸因缘种。有生熟之别。皆摄
在此牵引生起二位中故。此二位种。名能生因。

△次别简四因中现熏种。】

「虽有现起是能生因(至)如说现行谷麦等种。」

【音义 初简别。谓有问曰。现行生种。亦能生因。即
如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之四因中。生自种者。何
不言耶。释曰。彼四因中。现起熏种多间断故。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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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之。或亲下。收取云。或四因中现起。亲办种果。虽
是现行。亦立种名。如谷麦等。虽是现行。亦得名种
子故。据此释者。则前六因中种子。及此四因中现
起。皆得能生之名。即三类亲因缘也。

△次方便因摄十因中非因缘。】

「所馀因谓初二五九(至)故总说为方便因摄。」

【音义 所馀诸因方便因摄者。所馀谓随说观待
摄受相违及牵引等。六因中非因缘法。是二种之
馀。即增上缘。及等无间缘。所缘缘。总为方便因摄。

△次简示摄意。】

「非此二种唯属彼二因(至)彼二因亦有非因缘种故。」

【合响 问菩萨地说。能生摄二因。方便摄馀八。云
何此中能生摄六。方便摄十。释曰。非此二种。唯属
牵引。及生起因。馀引发等四因中。亦有因缘种故。
非但彼八名所馀因。牵引生起二因之中。亦有非
因缘种故。

△次有寻等地(二)初引文。】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馀方便摄。」

【音义 言等者。等于无寻唯伺。及无寻无伺二地
也。

△次释义(二)初正明相摄。】

「此文意说六因中现种(至)此所馀因皆方便摄。」

【音义 谓彼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者。意
显牵引等六因中。若现若种。馀缘不摄。是因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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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皆名生起因。以能亲生若种若现自类果故。即
此生起。名能生因。此所馀因皆方便摄者。此文影
略。若具应如前云。所馀四。谓初二五九等。

△次简示摄意。】

「非此生起唯属彼因(至)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缘故。」

【△次局摄(二)初菩萨地。】

「或菩萨地所说牵引(至)而增上者多显故偏说。」

【音义 谓菩萨地或说二种。即彼二因。所馀诸因。
即彼馀八。非不兼通。从显胜说。

△次有寻等地。】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至)馀方便摄准上应知。」

【音义 谓有寻等地。或说生起。即彼生起。所馀应
知。即彼馀九非不互具。然望于果。近亲显故。偏说
能生。远疏隐故。不说方便。准上。

△次四缘依处摄因(二)初徵。】

「所说四缘依何处立复如何摄十因二因。」

【△次答(二)初答四缘依立义(二)初引文。】

「论说因缘依种子立(至)所缘依所馀立增上。」

【音义 论即瑜伽第三十八。显扬亦云。依种子依
处建立因缘。依无间灭依处建立等无间缘。依境
界依处建立所缘缘。依所馀依处建立增上缘。

△次释义(二)初因缘所摄依处(二)初通摄(二)初正
摄六依处中因缘种。】

「此中种子即是三四(至)六依处中因缘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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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谓彼论言因缘依种子者。此说习气等六
依处中。因缘种者。立为因缘。

△次别简四依处中现熏种。】

「虽现四处亦有因缘(至)如外麦等亦立种名。」

【合响 初简。问曰。既六处中种子。有能生义。立为
因缘。则十一等四依处中现行熏种。亦是因缘。何
故不说。释曰。虽有现起。亦名因缘。间故不说。或彼
下收。义见前菩萨地文中。

△次局摄。】

「或种子言唯属第四亲疏隐显取舍如前。」

【合响 亲疏等者。谓虽有润种子依处。有非因缘。
而去果亲。显故取之。虽习气依处中。亦有因缘种。
而去疏隐故舍之。

△次二缘所摄依处(二)初通摄。】

「言无间灭境界处者(至)亦有中间二缘义故。」

【音义 又彼论言。无间灭依处境界依处者。应知
总显等无间所缘缘依处。不唯五六二种依处。定
属二缘。馀依处中。亦有二缘义故。

△次局摄。】

「或唯五六馀处虽有而少隐故略不说之。」

【△次答四缘摄十因二因。】

「论说因缘能生因摄(至)初能生摄进退如前。」

【音义 先引文。虽方便下释义。谓有问曰。方便因
中。具后三缘。何唯增上。馀九因中。亦有中间二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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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但摄受。答意准知。初能生摄。进退如前者。谓论
初云。因缘即能生因。摄义取舍。如前有寻地说。

补遗 进退如前者。问曰。能生因中。亦有非因缘。
何故通取。释曰。因缘显且胜。进而取之。又问。方便
摄受中。亦有因缘。何故简舍。释曰。二因虽有因缘。
隐而且少。故退舍之。

△三因缘依处得果(二)初问。】

「所说因缘必应有果此果有几依何处得。」

【音义 此问有三。初问因缘得果。次问果数有几。
后问果之依处(此中因缘。通十因四缘说)

△次答(三)初答果数唯五。】

「果有五种一者异熟(至)谓除前四馀所得果。」

【合响 宗镜第七十一卷云。一者异熟果。谓有漏
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续异熟生无记。释云。有漏
善者。简无漏善。自相续者。简他身及非情。若但言
异熟。即六识中报。非真异熟摄。今为总摄彼。故言
异熟生。然本识亦名异熟生。是无记故。此位稍长。
至金刚心。顿通三乘无学。一真异熟。即第八识。二
异熟生。即前六识成本识。亦名异熟生故。从自异
熟种子而生起故。若前六识。从真异熟识生起故。
亦名异熟生。是一分心心所。缘境昧劣不明利。不
熏解心种故。是无记性(文)。异熟四义。如前第二卷
中引。二等流果者。等谓平等。流谓流类。等流不同
有二。一真等流。为善不善无记三性为因。所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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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果。故名等流果。如第八识中。三性种子。各生三
性现行果。果与因性同故。即心种子生心现行。色
种子生色现行。有漏种生有漏现行。无漏种生无
漏现行。名等。流者。是流类义。二假等流者。前生令
他命短。今生自身亦命短。是先杀业同类果故。依
所招总报第八识有短长。名假等流。理实是增上
果。但取杀他。令他命短。今生自命亦短。有相似义
故。假名等流。实是善恶感无记果。二离系果者(开蒙
云。谓无漏□断障所證善无为法。问离系名。答由离障染系缚之法。證得此果)。唯圣人證。
非凡夫得。若本智与真如合时。是离系果摄。若后
得缘真如时。是士用果摄。四士用果者。谓诸作者
馀诸器等。成办种种事业。名土用果。瑜伽论云。一
类于现法中依止随一切工巧业处。起士夫用。所
谓士农商贾书算占卜等事。由此士夫之用。成办
诸稼穑财利等果。名士用果。五增上果者。增胜殊
上。但除四果外。馀一切所得果者。皆是此增上缘
果收。此增上果最广。如四缘中增上缘。五见中邪
见。不简有漏无漏。有为无为。但有所得果。于前四
果中所不摄。皆是增上果中收。此有二种。一与力
增上果。如外器能受用顺益义故。二不与力增上
果。如他人金帛妻子等。复有二种。一顺。如眼识得
明缘。二违。如遇暗相等。

△次答依处得果(二)初引文。】

「瑜伽等说习气依处(至)所馀依处得增上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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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释义(二)初约通释。】

「习气处言显诸依处(至)不尔便应太宽太狭。」

【音义 谓瑜伽说。习气依处得异熟果。乃至所馀
依处得增上果等者。此显十五依处之中。能感异
熟一切功能。乃至能得增上果一切功能。故说习
气依处。乃至所馀处言。不如是释。则有四果太狭。
增上太宽之过失也。

补遗 谓彼习气依处。得异熟果。此显十五依处
中。三。四。十二。十三。十五。共五依处。能感异熟果一
切功能。随顺依处。得等流果。此显十五依处中。三
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共十二依
处。能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见依处。得离系果。此
显十五依处中。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
五。共十依处。能證离系果一切功能。士用依处。得
士用果。此显十五中。伹除初依处。第十四依处。共
有十三依处。能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馀处言。总
显十五依处中。得增上果一切功能。若不如此四
释。则有四果太狭。增上太宽之过失也。

△次约局释。】

「或习气者唯属第三(至)馀巳显馀故此偏说。」

【音义 或瑜伽说。习气处言。唯属第三。乃至所馀
处言。属馀十一。非不互具。然从显说胜耳。

△三答因缘得果。】

「如是即说此五果中(至)十因四缘一切容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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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谓五果中。异熟果者。以因言之。牵引乃至
不相违。此五因得。以缘言之。增上缘得。若等流果。
以七因得。因缘增上缘得。若离系果。以五因得。增
上缘得。若士用果。二解。一云四因。增上缘得。一云
八因。除所缘缘。馀三缘得。此二师解。然依古释。诸
心心所。通具四果。佛无异熟。凡除离系。则眼识等
士用果。岂不由种生。故亦应有牵引生起引发定
异四因方得。因既如是。缘亦应尔。故二解中。后义
为正。若增上果。摄义最宽。前四果中所不摄者。皆
此所摄。是故十因四缘。一切容得。

合响 宗镜第七十一卷。问且八识中。于一一识。
如何各具四果。答古释云。且如眼识。从种生现。是
等流果。眼根为所依。是增上果。眼识作意警心。为
士用果。或眼识能缘实色等。亦士用果。眼根是第
八亲相分。是异熟果。耳等四识。亦皆例此。若第六
识种生现。是等流果。前念意根为能引。或能引前
五识。是增上果。又能缘三世内外境等用。名士用
果。能造当来总别报。名异熟果。约与异熟为因。亦
名异熟果。若第七识种生现。等流果。前念第七。与
后念为所依。即增上果。能内缘第八见分为我。即
士用果。能与真异熟识为所依。名异熟果。若第八
识种生现。名等流果。与第七为所依。是增上果。能
缘三境。及持种受熏。名士用果。当体是真异熟故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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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示缘生(二)初结前起后。】

「傍论巳了应辩正论。」

【△次释缘生相(二)初种生现分别(二)初明前半颂
种生分别(二)初明染种生染分别。】

「本识中种容作三缘(至)或不障碍是增上缘。」

【音义 先标三缘。生现分别除等无间者。以等无
间。唯前后现识相望立为缘故。谓各下别释。谓八
个识。各有亲种。是彼八现识因缘种。第八亲缘种
子。种子是第八相分。故云为所缘。缘于能缘者。能
缘即指第八。若此识种。望彼现识。有能助力。或不
障碍。是增上缘。

△次例净种生净分别。】

「生净现行应知亦尔。」

【音义 生净现行三缘亦尔。

△次明后半颂现起分别(二)初明染现展转生染
分别(二)初标。】

「现起分别展转相望容作三缘无因缘故。」

【音义 现起分别作三缘者。谓如现起眼识。望馀
耳等现识。或不障碍。有能助力。是增上缘。耳等望
馀。其义亦尔。若现意识。得缘馀识。第七现识。得缘
第八。是所缘缘义。前八现起。望后八现。各于自类。
有开导力。是等无间缘。除因缘者。此唯约现非种
生故。

△次释(五)初有情自他展转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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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有情类自他展转容作二缘除等无间。」

【音义 自他有情。彼此相望。有所缘缘义。即彼于
此有能助力。或不障碍。即增上缘义。非因缘等无
间缘者。义可思准。

△二自八识聚展转为缘。】

「自八识聚展转相望(至)五识唯托第八相故。」

【合响 八现识聚。彼此相望。皆不障碍。有能助力。
故曰定有增上。必无等无间者。此不约自类前后
相望故。所缘缘义或有或无者。标也。八于七有下
释成。宗镜第七十卷云。诸识互缘者。第八识与前
七为所缘缘。即第八相分。与五识为所缘缘。第六
识。缘第八四分。为所缘缘。第七即唯托第八见分。
为所缘缘。即第八识四分本质。即前七识见分变
相分缘。即第八与前七。为所缘义。故八于七有也。
即第八与前七。为疏所缘缘。七于八无者。即前七
不与第八为所缘缘。以第八不缘前七故。不托前
七生故。唯缘自三境。为所缘缘(文)。第七于六五无
一有者。五识唯缘外五性境。故说五无第六。遍缘
一切心故。故言一有馀六。于彼等者。六识于第七
识。无所缘义。何者。以第七识唯缘第八见分。不缘
前六识故。第六于五无者。五识唯托第八相故。馀
五于彼有者。第六亦缘前五识故。

△三自类前后展转为缘。】

「自类前后第六容三(至)能熏成彼相见种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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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八识自类。前后相望。若第六识。容有三缘。
唯除因缘。谓第六现。能缘三世。即以前念意识。得
缘后念。后念意识。亦得缘前。是所缘缘。前后相望。
或不障碍。有能助力。是增上缘。等无间缘。其义易
知。馀除所缘者。谓馀七识自类前后。具增上无间
二缘。并除所缘。以馀七识。取现在境。不缘过未故。
于前后无所缘义。若许五七后念见分。得缘前念
五七相分者。则前五第七。亦具三缘。唯除因缘。前
七于八下。释第八亦具三缘。谓虽第八不缘前七。
而第八所缘自类相见种子。皆是前七熏成。谓前
五熏八相分种。第七熏八见分种。第六双熏八相
见种故。前七于八所缘。容有此意。非显第八能缘
前七。正显前念第八相分。于后念第八见分。有所
缘义。以此科唯约自类前后。论三缘故。文中言前
七者。以第八相见种子。是前七所熏成故。盖推功
归本。非第八以前七为所缘也。

合响 许五后见缘前相者。宗镜第六十一卷云。
或相分名色。见分名识。此双取识境二法为体。以
见相同种故。此许前念相分。为后念识所缘缘义。
谓前念识之相分。为后念识之境。即本识中。生似
自果功能令起。即前念识相。为后念识之所缘。谓
因前念所缘故。还熏得种。由种故生今念。历转推
功归本。乃是前念所缘。为今识缘。自果者。相分现
行也。功能者种子也。谓由前念识相分。为能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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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引得生自种子。在本识中。能生后念识相分色
等。与后念识为境。由前念相熏种。生后念境相。说
前念相分。为后识所缘缘也。问前相种。如何生今
识。答由见相同种故。问既尔。何不即说种为缘。答
种是因缘。非所缘缘(文)

△四同聚异体展转为缘。】

「同聚异体展转相望(至)勿相分境不同质故。」

【音义 心与心所和合似一。名为同聚。相用各别。
故称异体。谓同聚心所。展转相望。不相障碍。有能
助力。唯有增上。而无所缘。何者。诸相应法。虽所仗
质。同是一境。而无相缘义故。此依诸心所见分说。
若依诸心所相分。有相缘义。谓诸下。释有相缘。谓
心王相分。为所本质。其同聚诸心所相分。既皆仗
此心王相分。为本质起。有更互义。故言互为。如识
中下。举一例诸。谓如本识所持种子。为触等五似
种相分之质。此即诸心所相分。互以心王相分。为
本质起也。不尔下反显。谓若识种。不为触等相质。
生无色界。既无身器。彼触等五。应无所缘境故。设
许无色变定果色。然触等五。亦定缘种。变自种相。
勿相分境不同质故。故诸相分。容互为质。有相缘
义。

△五同体四分展转为缘。】

「同体相分为见二缘(至)但说现起互为缘故。」

【音义 诸心心所。虽有四分。唯一识变。故名同体。
卷八 第 695b 页 X51-0695.png
于四分中。相分于见能为二缘。谓增上所缘。见分
于相但有增上。相分理无能缘用故。见于自證。容
作二缘。自證于见。但有增上。见通非量。不内缘故。
馀二展转。俱作二缘。自證證自互相缘故。此中相
分。但说现起。能互为缘。不作种相分说。

△次例净现展转生净分别。】

「净八识聚自他展转(至)相分理无能缘用故。」

【音义 谓净八识现起分别。若自若他。自类前后。
异体同体。展转相望。皆有所缘。佛果位中。诸心心
所。皆能遍缘一切法故。唯除相分。无能缘义。无间
增上。准思可得。

△次现种生种子(二)初问。】

「既现分别缘种现生(至)现种于种能作几缘。」

【音义 初句能例。次句所例。后一句正问几缘。

补遗 既现行分别。由种现四缘而生。种子理应
亦缘现行种子而起。现种于种能作几缘。

△次答。】

「种必不由中二缘起(至)于非亲种亦但增上。」

【音义 先简种非中间二缘。必得现起心及心所。
立彼中二种缘故。次明种唯初后二缘。先以现望
种。次以种望种。并可思之。

补遗 亲种谓因缘种非亲种谓增上缘种。

△次结斥指广(二)初结斥。】

「依斯内识互为缘起(至)况违理教何固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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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前问曰。若唯内识。都无外缘。由何而生种
种分别。此结斥云。内识为缘起分别等。即颂所谓
一切种识。及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也。

△次指广。】

「虽分别言总显三界(至)如馀论中具广分别。」

【音义 或说二者。谓真识现识。或说三者。谓业转
现三识。或说四者。加以智识。或说五者。加相续识。
或广分别。具如摄大乘等论。及宗镜五十六卷中
说。

△三释生死难(三)初外人申难。】

「虽有内识而无外缘由何有情生死相续。」

【△次举本颂答。】

「颂曰由诸业习气(至)前异熟既尽复生馀异熟。」

【△三末论释成(二)初正释(四)初师业取相续(三)
正释颂文(二)初释前二句(二)初释习气(二)初诸业
习气。】

「论曰诸业谓福非福不动(至)此显当果胜增上缘。」

【音义 先释诸业。福业者。谓感善趣异熟。及顺五
趣受善业。非福业者。谓感恶趣异熟。及顺五趣受
不善业。不动业者。谓感色无色界异熟。及顺色无
色界。受禅定业。对欲界散动。得不动名。此三种业。
皆以思为体性。馀触想受等心所。是业之眷属。同
招异熟。俱名为业。真异熟果。酬牵引业。异熟生者。
唯酬满业。此虽下。次释习气。谓有问曰。业生即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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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能感果。释曰。业虽即灭。无招果义。然熏本识。起
自功能。说名习气。何谓习气。是业气分。熏所成故。
简曾现业者。由习所成。故非曾业。是业气分。故非
现业。为简过现二业。立习气名。如是下。显业习气。
是感当果增上胜缘。非因缘故。

合响 福等三业者。开蒙。问福业。答即有漏善思
为体。疏解。福者殊胜之义。自体及果。俱可爱乐。相
殊胜故。名为福业。问非福业。答自体及果。俱不可
爱乐。相鄙劣故。名非福业。问不动业。答不可改转
义。其业多少。住一境性。不移动故。名不动业。即上
二界定地之业。问不动名。答以定能令住一境故。
问既上二界。应是福业。何名不动。答约前殊胜。立
不动名(文)。思业等者。清凉钞第十七卷之一云。思
有二义。一约体。则扶心王。同为业具。二约用。与王
相应。同作业故(文)。宗镜第七十三卷云。此虽才起。
无间即灭。无义能招当异熟果者。虽现用无。有过
去体。能招当来真异熟果。而现行之业。当造之时。
熏于本识。起自业之功能。功能即习气。习气展转
相续。至成熟时。招异熟果(文)

△次二取习气。】

「相见名色心及心所(至)及彼相应诸因缘种。」

【合响 宗镜第七十三卷。释云。相见名色心及心
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摄者。一者相见。谓即取彼实
能取实所取。名二取。二者取名色。色者色蕴。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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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蕴。即是执取五蕴为义。前言相中。亦通取无为。
以为本质故。今此唯显取亲所缘。不能缘得心外
法故。又变无为之影相分。亦名所摄。不离心等故。
三者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蕴法。不离此二故。四者
本末。谓取亲果第八识。是诸异熟之根本故。又总
执品名本。馀识等异熟别报品名末。即取一异熟
也。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此诸取皆是二取所
摄。即是现行之取也(文)。清凉云。四种二取。皆能熏
发亲能生彼本识上功能。名二取习气(文)。即此习
气。是当来世异熟果心。及彼相应诸因缘种。

△次释俱义。】

「俱谓业种二取种俱(至)业招生显故颂先说。」

【音义 谓业种是增上缘。名疏相助。二取种是因
缘。故得亲名。业种虽疏。招报实显。故颂先说。

△次释后二句。】

「前异熟者谓前前生(至)复别能生馀异熟果。」

【合响 先释前馀二字。前前生业异熟果者。谓若
是前过去一生业感之果。名为前生。若二生乃至
百千生业所感者。是前之前。具斯二义。故云前前
生业异熟果。后后反是。虽二取下。释颂既尽之义。
宗镜云。虽二取种受果无穷。而业习气受果有尽。
由异熟果性别难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者。二取
种子。受果无穷。摄论说。业习气有尽。所以者何。由
异熟果。一者性别。与业性殊。不多相顺。二者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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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虽招得。谓必异世。果方熟故。业习气有尽。如沉
麝秽草。有萎歇故。其等流果。及增上果。一者性同。
体性相顺。二者易感。同时生故。此念熏巳。即能生
果。故二取种易感果也。何者为等流。何者为增上。
增上宽。但等流必增上。等流者。谓种子与现行及
自种。为俱生同类因故也。增上处无别体。即等流
性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又种
望现行。是增上。望自类种。是等流。业种望彼现及
种。皆异性故。但是异熟(文)。由感下。释颂复生之义。
宗镜释云。前异熟受用尽时。复别能生馀异熟果。
意由感当来馀生业等。种子熟故。于今身中。前异
熟果。受用尽时。即是此身临终之位。彼有熟业。复
别能生彼馀果起。即先业尽时。后果种熟时。其异
熟果而复得生。所以生死不断绝也(文)

△二结示非外。】

「由斯生死轮转无穷何假外缘方得相续。」

【合响 宗镜云。由此业果无断。生死相续。轮转无
穷。何假藉心外之缘。方得生死相续。此相续识。无
有断时。若未触途成观。谛了自心。皆对境生疑。执
有前法。一切生死。尽是疑情。伹了唯心。自然无咎
(文)

△三总申颂意。】

「此颂意说由业二取(至)心心所法为彼性故。」

【音义 业以思为体。二取即心心所。由二习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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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轮回。故言生死皆不离识。

△二师习气相续(三)初总标。】

「复次生死相续由诸习气然诸习气总有三种。」

【合响 宗镜第七十六卷。问生死相续。由诸习气。
有几习气。能成轮转。答古释习气自体。总有三义。
习气者。与种子名异体同。习气即约熏习时而论。
种子即对现行立号。都有三义。一种子名习气。气
者气分。习谓熏习。由彼现行熏习。得此气分故。二
现行亦名习气。谓都由种子。能生现行。是种子家
之气分。三习气名习气。如裹香纸。而有气分(文)

△次别释(二)初名言习气。】

「一名言习气谓有为法(至)作有为法各别因缘。」

【音义 清凉引古疏释曰。各别亲种者。三性种异
故。能诠义声者。简无诠声。彼非名故。名是声上屈
曲。唯无记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种。然因名起种。名
名言种。显境名言。即七识见分等心。非相分心。相
分心者。不能显境故。此见分等。实非名言。如言说
名显所诠义。此心心所法。能显所了境。如似彼名
能诠义故。随二名言。皆熏成种。

合响 宗镜释云。表义名言者。唯第六识能缘其
名。能发其名。馀皆不缘。亦不能发。即唯诠义音声
之差别。简非诠表声。彼非名言故。名唯无记。然名
是声上屈曲差别。唯无记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种。
然因名故。心随其名。变似五蕴三性法等。而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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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种。因名起故。号名言种。一切熏种。皆由心心所。
心心所种。有因外缘。有不依外者。不依外者。名显
境名言。若依外者。名表义名言。分二别。然名自体。
不能熏种。显境名言者。即能了境心心所法。即是
一切七识见分等心。非相分心。不能显境故(文)

△次我执有支(二)初分释二习气(二)初我执习气。】

「二我执习气谓虚妄执(至)令有情等自他差别。」

【音义 俱生我执。通六七识。分别我执。唯第六识。
此二种子。即名言熏习。令自他差别。故别立之。

合响 开蒙。问我执习气。答谓虚妄执我我所种。
问我是遍计。何得种也。答因执蕴等为我之时。熏
蕴等种。名我执习气。问何义别立我执习气。答由
我执种。能令自他有差别。故别立之也(文)

△次有支习气。】

「三有支习气谓招三界(至)令异熟果善恶趣别。」

【音义 有支者。即十二有支中。行有二支。即业有
也。可爱谓人天善趣之果。非爱谓三途恶趣之果。

合响 开蒙。问有支习气。答谓招三界异熟业种。
问有支名。答随善恶有所熏成种。令异熟果。善恶
趣别。名有支习气(文)

△次通结增上缘。】

「应知我执有支习气于差别果是增上缘。」

【合响 开蒙。问此三习气。于四缘中。是何缘也。答
名言习气。是亲因缘。我执有支。是增上缘。问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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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招。可是增上缘。我执相分种。亲生本识见。应
是亲因缘。云何亦增上。答令自他别。故成增上。问
泛说散布名言。及业种子。其犹何也。答名言如散
土。业种若泥团。问法喻之理。答水和散土。而作泥
团。业招名言。而为业种。问法喻之验。答泥团不散
之际。水力能焉。异熟未萎巳来。业力如是(文)

△三属颂(二)初结属。】

「此颂所言业习气者(至)而熏成故皆说名取。」

【合响 开蒙。问三种业当何习气。答有支习气。问
颂言二取习气。三中当何。答我执名言二习气也。
问何名二取。答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
说名取。问取者何义。答取谓著义(文)

△次指同。】

「俱等馀文义如前释。」

【△三师障支相续(二)初正约三障释(三)初三障习
气。】

「复次生死相续由惑业苦(至)惑业苦种皆名习气。」

【音义 发业即无明。润生即贪爱。然馀瞋等。非不
发润。且举其尤者言之耳。

补遗 宗镜云。六俱生烦恼中。贪一法正润生。馀
五亦能助润。发业烦恼。即无明支。润生烦恼。即爱
取二支。感后有业。即行有二支。所引众苦。即识名
色等七支。

△次判属二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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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习气与生死苦(至)能作因缘亲生苦故。」

【△三结属颂文(二)初结属。】

「颂三习气如应当知(至)取是著义业不得名。」

【△次指同。】

「俱等馀文义如前释。」

【△次以障摄有支(三)初标列指广。】

「此惑业苦应知总摄(至)乃至老死如论广释。」

【音义 言有支者。此支助有。故名有支。

合响 会玄记第六卷云。十二因缘者。谓一无明。
即根本烦恼内。痴一法为体。二行者。造作为义。以
身语意三业思为体。三识者。了别义。然唯种子。约
当生现行位。言有了别。次下四支。义准于此。即取
第八识亲因缘种子为体。四名色者。四蕴心心所
种子为名。色蕴种子为色。五六处者。即内六根。是
六识生灭之处故。六触者。以能触对前境故。取第
八识相应触。及前六识一分异熟无记触种子为
体。七受者。谓缘境时。有领纳义。亦取第八相应受。
前六一分异熟无记受种子为体。八爱者。耽染于
境。名之为爱。唯取贪一法为体。此通取现行能所
生种子也。九取者。执著追欲义也。即全界烦恼为
体。十有者。即识等五现行果法事。是三界所有名
有。十一生者。起义。即有支种子。生起现行故。十二
老死者。坏灭义。将死正死。故名老死(文)

△次别释有支(三)初正释支体(二)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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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十二支略摄为四。」

【△次释(四)初能引支。】

「一能引支谓无明行(至)别助当业皆非行支。」

【音义 谓十二有支中。无明与行。名能引支。能引
识名色六入触受等五果种故。此中下简定。谓此
能引。唯取能发。正感当果善恶业者。名为无明。即
彼所发正感后世善恶诸业。乃名为行。由斯义故。
顺现受业。别助当业。皆非行支。以此二业。唯感别
报故。别助者。谓满业也。

合响 此中无明等者。清凉疏第三十七卷之一
云。若约二世。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而发业位。无明
力增。故名无明(文)。即彼所发乃名为行等者。清凉
云。辩行体相。以三业相应思。造三行故。谓由迷异
熟义愚。违正信解。起感三途恶业。及人天别报苦
业。皆名罪行。然别必兼总。唯感别报。非行支故。由
迷真实义愚。不知三界皆苦。妄谓为乐。起欲界善
业。名福行。八禅净业。名不动行(文)。又钞释疏云。谓
由下。显三业相。然愚略有二。一迷异熟义愚。二迷
真实义愚。初愚谓迷当报。不知善恶感当苦乐。故
于现在恣情造恶。谓杀生等有三品故。成三途因。
如二地说。及人天者。五戒及下品十善。是人总报
之业。前曾损他。感诸根阙等。即是别报。曾决罚他。
亦招此报。故名苦业。然别下。释感别报非属行支
义。唯识亦云。由此一切顺现受业。别助当业。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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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支。以无明支。于发业中。有能通发总别报者。有
能伹发总报之者。亦有但发别报之者。唯取初二。
为无明支之所发起。行支所摄。第三非是行支所
摄。故疏拣云。唯感别报非行支故。由迷真实者。即
第二愚。三界苦果业感是集。即道理胜义。故名真
实。今谓苦为乐。迷业是集。故起福行。八禅净业。亦
是此愚。

补遗 宗镜第七十四卷中云。此中无明。唯取能
发正感后世善恶业者。即分别全。俱生一分。若分
别发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天难发。要假俱生
助。若发三途业。不假俱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
要助发。开蒙云。唯顺现业。是其别报。馀皆总报。问
顺现者。何非总报。答唯现身上。增损福寿。不改趣
类。故是别报。

△二所引支(四)初正释五支。】

「二所引支谓本识内(至)是前二支所引发故。」

【音义 谓本识内识等五种。亲能生起当来世中。
异熟果摄识等五法。是无明行所引发故。名所引
支。

合响 华严经云。于诸行中。植心种子。清凉疏第
三十七卷之一释云。谓既发行巳。由行熏心。令此
本识。能招当来生老死故。名之为种。若无行熏。终
不成种。故云于诸行中植心种子。即是所引识等
五种。于一刹那为行所集。无有前后。约为异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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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之种。名六处支。为异熟触受种。名触受支。除本
识种。为识支体。及此三种。诸馀异熟蕴种。皆名色
支。故无前后(文)

△二简种相摄。】

「此中识种谓本识因(至)六处与识总别亦然。」

【音义 谓此五支中识种。即本识之亲因。识中种
子。唯除六入触受三因。其馀色心因种。皆是名色
种摄。后三因者。即六入触受三种自性。或以名色
种。总摄识中五因。于五因中。随其胜者。立馀四种。
随胜者。谓以名中所摄胜者。则立识受触之三种。
色中所摄胜者。立为六入种。六处与识总别亦然
者。例上名色。复有二重总别。应云。或六入种。总摄
五因。于中随胜。立馀四种。识种总别。义亦如之。

补遗 六入种总摄五因。于中随胜立馀四种者。
谓于意入种胜者。别立识与名及触受。若于眼等
五入胜者。别立色种。识种总别义亦如之者。谓于
心种胜者。别立名及意入触受。若于色种胜者。别
立色支种。及眼等五入种。

△三会通经论。】

「集论说识亦是能引(至)识是名色依非名色摄故。」

【音义 问曰。集论第二卷云。能引支者。谓无明行
识。据此则不唯无明行是能引。识支亦是能引。其
义何也。答曰。彼以识中所持业种。名为识支。异熟
识种。名色种摄。以业种言。则属行支。故曰亦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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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又问。缘起经说。五中识支。通能所引。义复云何。
答曰。经以业种识种。俱名识支。业种属能。识种属
所。识是名色所依。非名色摄。不同集论以识种是
名色摄。分为能所耳。

合响 清凉钞云。会通集论。欲显不同。故举集论
识为能引。是彼所立。正取业种。是出所以。以行熏
心招当果识。故为识支。若尔识种何收。故云名色。
名色宽故。业种识种下。二正辩所立。由业熏识。招
于当识。故以二种名为识支。业种能引。识种所引
共为识支。识是下。三出彼难意。结弹集论言。但是
所依。非名色体。依根本识。方说馀识。有羯剌蓝故。
为果既尔。为因亦然(文)

△四五支次第(二)初圣教假说前后。】

「识等五种由业熏发(至)故诸圣教假说前后。」

【音义 或问识等五种。由业熏发俱时而有。云何
而分前后次第。释曰。由业熏发。虽实同时。依四义
故。诸圣教中。说有前后。一者主伴义。识支为主。馀
四为伴。主先伴后。识居第一。二者总别义。名色为
总。馀三为别。总先别后。馀三次之。三者胜劣义。六
入为胜。后二为劣。胜先劣后。是故六入。居受触前。
四者因果义。六触是因。六受是果。因先果后。次第
应知。

补遗 清凉云。约为异熟六根之种。名六处支。为
异熟触受种。名触受支。除本识种。为识支体。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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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诸馀异熟蕴种。皆名色支。故无前后。云何而
分前后次第耶。

△次依当果明前后(二)初正释。】

「或依当来现起分位有次第故说有前后。」

【音义 或因位难知。依当果生起次第。说有前后。

△次会异。】

「由斯识等亦说现行(至)润未润时必不俱故。」

【音义 由当来现起义故。说识等五。亦名现行。因
时定无现行义故。复由当来现起果位。所生所引。
得说同时。种生现果。必定俱故。若依识等初熏发
位。则不可说生引同时。润未润时。必不俱故。清凉
云。种未润时。但名所引。爱取润竟。故名能润。故润
未润时。生引必不俱故。

△三能生支(二)初总释。】

「三能生支谓爱取有近生当来生老死故。」

【音义 谓爱取有三支。近生当果生老死支。故名
能生。

△次别释(二)初正释义。】

「谓缘迷内异熟果愚(至)俱能近有后有果故。」

【音义 谓缘迷内等至五果种巳者。此指前七支
也。异熟果愚。谓迷理无明。愚于我相。昧无我理故。
亦即发业无明。在于行前。由愚内异熟果故。于后
生苦。不如实知。发正能招后有诸业。即是行支。诸
业为缘。引发当来五果亲种。即识等五支也。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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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愚。谓迷事无明。谓复依于外增上果。覆业无明。
以境界受为缘。发起贪爱。即是爱支。爱为缘故。复
生欲等四取。即是取支。由此爱取和合资润。能引
业种。及所引因。即五果种。转名有支。何者。俱能近
有后有果故。四取者。一者欲取。二者见取。三者戒
取。四者我语取。会玄第九卷。引古疏云。欲取谓取
五妙欲境故。瑜伽第十卷云。欲取谓于诸欲所有
贪欲。见取谓除萨迦耶见。于所馀见。所有贪欲。戒
禁取。谓于邪愿所有贪欲。我语取。谓于萨迦耶见。
所有贪欲。又云。欲取唯生欲界苦果。馀三通生三
界苦果(文)。清凉钞云。有人释云。戒谓恶戒。禁谓牛
狗等戒。我语谓内识依之说我故。有馀师说。我见
我慢。名为我语。云何此二。独名我语。由此二种说
有我故。我非有故。说名我语。如契经说。苾刍当知。
愚昧无闻异生之类。随假言说。起于我执。于中无
我及与我所(云云文)

补遗 清凉云。迷内异熟果愚。即发业无明。在于
行前。谓迷当报。不知善恶感当苦乐。故于现在恣
情造恶等。即发正能招后有诸业。诸业为缘。引发
当来五果亲种巳。即指前七支。迷外增上果愚。即
覆业无明。此在行后识前。谓不了所造业。是正感
当来增上果。复依此愚。缘境界受。发起润业贪爱。
即是爱支。爱为缘故。复生欲等四取。即是取支。由
此爱取。合润业种。及五果种。转名有支。俱能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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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有果故。一者能有彼果。二者当有。今能有彼因。
从果称。故业名有。

△次会瑜伽。】

「有处唯说业种名有(至)亲生当来识等种故。」

【音义 初即第十。意云。因是善恶。果是无记。名异
熟果。识等五种。虽正为因能生。无力正生果故。不
得名有。次说即三十八。意取因缘。拣去业种增上
缘故。

合响 业种名有者。清凉钞云。若言有当果者。此
伹是有无之义。若言当有之果。则有是三有。有二
义。一者能有彼果。二者当有。今能有彼因。从果称
故。业名有(文)

△四所生支(二)初总释。】

「四所生支谓生老死爱取有近所生故。」

【△次别释。】

「谓从中有至本有中(至)身坏命终乃名为死。」

【音义 谓从中有自求父母。至本有中未衰变位。
如是时间。皆生支摄。衰变为老。命故名死。立老死
何共。答如下料简。

合响 清凉钞三十七之一云。然能所引。皆名因
中能生所生。因果对说故。唯识第八。明十五依处。
建立十因中。三习气依处。谓内外种未成熟位。即
依此处。立牵引因。谓能牵引远自果故。今取起种。
但名能引。其能所生。即彼论云。四有润种子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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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内外种巳成熟位。即依此处立生起因。谓能生
起近自果故。爱取有三。是巳润故(文)

△次料简支义(八)初简老附死支。】

「老非定有附死立支。」

【合响 清凉钞云。应有问言。老位极长。何不别立。
答意云。谓有夭逝。不至老故(文)

△二简病非有支。】

「病何非支不遍定故(至)将终皆有衰朽行故。」

【音义 问病何非支。意云。生老病死四相迁流。生
等三相。既以立支。病何不立支耶。答不遍定故。意
云。病相不遍界趣。亦不定有。故不立支。如薄拘罗
尊者。不识头痛。即其事也。问老亦不定。

现见世间。亦有夭病死者故。答老虽不定。遍故立
支。何者。三界五趣四生之中。除中夭者。将命终位。
皆有衰朽行故。

△三简色遍不遍(二)初问。】

「名色不遍何故立支。」

【音义 问曰。三界中无色界。四生中化生。名色必
无。云何亦立支耶。

合响 清凉钞云。谓色界全。欲界化生。六处顿起。
何有名色(文)

△次答。】

「定故立支胎卵湿生者(至)一切一分上二界有。」

【音义 谓名色支。虽不遍趣生。以决定有。故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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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胎卵下。释定有义。谓名色支在六处前。六处未
满。皆名色摄故。又名色下。释亦是遍。先明有色。二
界化生。有名色支。未名六处者。显是名色摄故。初
生下。次释无色化生。亦有名支。未明意处者。显是
名摄故。由斯下引證。清凉云。意欲界则全。色界六
处不具。无色界唯名。故云一切支中一分上二界
有。若名色支。不遍界趣。论何得说上二界有一切
一分。

△四简爱支遍非遍(二)初问。】

「爱非遍有宁别立支生恶趣者不爱彼故。」

【音义 谓若遍故乃立支者。爱亦非遍。宁别立支。
如有经说。生恶趣者。于彼苦果。不生爱故。

△次答。】

「定故别立不求无有(至)经说非有非彼全无。」

【音义 爱虽不遍。定故立支。不求下。释定有义。不
求无有者。谓恶趣众生唯无求。则无有爱。若有求
者。亦有爱故。如经言。极热地狱受苦众生。作如是
言。何处有清凉。使我得安乐。是有爱也。不还下。谓
有难曰。阿那含人。于润生位。对治力强。爱必不起。
宁得善趣定有爱耶。释曰。于润生位。虽无有爱。然
彼取支。决定有种。爱亦如取。定有种故。由有种故。
言定有也。又爱下。释亦是遍。于现我境亦有爱者
现行我境。即第八见分。谓第七识。随所生所系。与
四惑常俱。四中我贪。即爱支摄。故云恶趣有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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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云。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即斯意也。依无下
通妨。

△五简所生所引不同(二)初问。】

「何缘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别立识等五支。」

【音义 问意云。所生即果。所引即因。因种果现。性
相无殊。何故所生。立生老死。所引立识等五支耶。

△次答(二)初约因果难易释。】

「因位难知差别相故(至)总立二支以显三苦。」

【音义 谓所引支。因位微隐。难知差别。由难知故。
依当果位。别立五支。令易晓耳。谓续下。出当果。相
续生时者。谓中有身末。于父母边。结生相续时也。
谓当来异熟果摄。色心等生起。从初结生。直至于
受。自生至死。不离此五。故云尔时乃名受果究竟。
三苦者。清凉钞云。谓生显行苦。老显坏苦。死显苦
(文)

△次约生厌了知释。】

「然所生果若在未来(至)分位相生说识等五。」

【△六简发业润业不同(二)初问。】

「何缘发业总立无明润业位中别立爱取。」

【音义 清凉钞云。问意有二。一问立名不同。一种
是惑。前立无明。后立爱取等。二问广略有异故问。
总立无明。别立爱取。

△次答(三)初约胜劣门答立名不同。】

「虽诸烦恼皆能发润(至)说爱如水能沃润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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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以无明与爱。发业润业。力偏胜故。馀惑不
然。故不立之。十一殊胜事者。缘起经说。一所缘殊
胜。遍缘染净故。二行相殊胜。隐真显妄故。三因缘
殊胜。惑业生本故。四等起殊胜。等能发起能引能
生所生缘起法故。五转异殊胜。随眠缠缚。相应不
共。相转异故。六邪行殊胜。依谛而起增益损减行
故。七相状殊胜。微细自相。遍爱非爱。共相转故。八
作业殊胜。作流转所依事。作寂止能障事故。九障
碍殊胜。障碍胜法故。十随转殊胜。乃至有顶。犹有
转故。十一对治殊胜。二种妙智所对治故。

合响 宗镜第七十四卷。问无明发业。有几种无
明。答有四种。一随眠。二缠无明。三相应。四不共。外
法异生具四。内法异生除不共无明。入信位第七
心。及加行位中。是内法。十信第七心前有退故。及
资粮位中名外法。若内法异生。顿悟即造业。渐悟
不造。顿悟中悲增造。智增不造。十地位中。八地巳
去。定不发业。惑体无故。七地巳前。或云圣人。以无
漏明为缘。而不发业。设有俱生。伹助愿润生而巳。
又云。七地巳前。俱生起故。亦造别报善业。问圣人
因何不造总报业。答无分别烦恼故。以无漏明为
缘故。违生死故。但以俱生润旧总报业。受分段生
死。居人中。除北洲人。修无我观无分别。不能造业。
此中除极愚昧者。天上唯除无想天。以无心故。不
造业。四种无明。总能发业。随眠是种子。馀三即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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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次约熏不熏出广略所以。】

「要数溉灌方生有芽(至)无重发义立二无明。」

【音义 谓且以爱为初。取为后。其实非无多现行
润。故润业位广也。一发则巳。无重发义。故发业位
略也。

合响 宗镜。问贪爱润生者。于烦恼中。几法能润。
答古释云。即识等五支种子。要假贪等烦恼。资润
溉灌。方得出生(行种及识等五种。要贪爱烦恼。数熏习故。方能生现)。若俱生
惑业者。即六俱生。十分别。及二十随烦恼是。于此
三十六烦恼中。贪一法。正中正润(清凉云。爱支初起。即是现行当
念。即能熏识成种。依此爱种。而生于取。取即现行。故同一贪。初心名爱。转盛成取)。馀五俱
生。即正中助润。若十分别。即助中助润。又四句料
简。一有是贪爱而能润生。即第六识爱也。前五识
不强盛故。伹是兼支摄。正唯第六。二有是贪爱不
能润生。即第七识。虽有贪爱。以内缘故。及所知障
中者。三有是生支。而贪爱润。即一切凡夫身中生
支也。四有是生支非贪爱润。谓最后身菩萨。大乘
说是化现故。或变易身中生支(文 开蒙。问生支体。答识等五现)

△三别释爱增妨。】

「虽取支中摄诸烦恼而爱润胜说是爱增。」

【音义 问取支有四。通摄诸惑。何缘于润业位。说
是爱力偏增。故云虽取支中(云云)

△七简发润所依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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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缘起支皆依自地(至)若现若种于理无违。」

【音义 问曰。诸支相缘。为复唯在自地。亦复与他
地互为缘耶。释曰。诸支缘起。皆唯自地。于诸支中。
或有所发行支。亦依他地无明。如下地无明。能发
上地行故。若不尔者。初伏下染所起上定。非下无
明发。应非行支。何者。上地无明。由未起故。得彼定
巳。方现前故。又问。从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缘何地
境界受支。而能令彼贪爱现前。释曰。若从上地生
下地者。即缘当生下地受。而起爱支。缘上反是。当
生地受。或种或现。俱能起爱。皆不违理。

△八简因果及世异同。】

「此十二支十因二果(至)或应过此便致无穷。」

【音义 或问诸缘起支。同世异世。释曰。前十现在。
后二未来。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与爱等
三。或异或同。谓生报定同。后报便异故。生老死二。
爱取有三。并因中前七。各定同世。又问。有说有支
两重因果。而历三世。此何唯一。释云。如是十二。一
重因果。足显轮转及离断常。从因感果。迷果行因。
因感果生。相续无尽。施设两重。功不增胜。便致无
穷者。古师释曰。若愚前际。说过二因。更有愚于前
前际者。二因犹少。应更多说。若谓愚于后际。说二
果者。亦有愚于后后际者。二果犹少。应更多说。故
云便致无穷。

合响 会玄记第十三卷云。此中十二支十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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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定不同世。彼疏云。以异熟因。非造业身。即受果
故。约身生死为同世。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
七与爱取有。或异或同者。若顺生受业。爱初生时。
其世必同。第二生巳去。乃至后报业等。世不同也。
今身造业。后二世将受果时。方起爱取。若二三七
各定同世者。生老死二。爱取有三。无明等七。各定
同世。由痴发业。熏发报种。即识等五。故前七支。必
定同世。起爱取水。润先行识等六种。转名为有。亦
非异时。生及老死。同世可知。

△三诸门分别(十七)初假实分别门。】

「此十二支义门别者(至)三相位别名生等故。」

【音义 谓前九是实。后三是假。释意可知。

补遗 初句总标。次句分假实。巳润下。释明三假。
清凉云。业种为一。识等为五。则所润有六。是有支
体。爱取合润。如水滋芽。能所合说。故言有八。合八
为有。有无别体。故言假有。

△二一非一事门。】

「五是一事谓无明识触受爱五馀非一事。」

【音义 一事者。犹言一种事也。馀非一事者。行通
善恶故。名色是二故。六处有六故。取有四取故。有
该六法故。生老死。即识等五故。

△三染与不染门。】

「三唯是染烦恼性故(至)假说通二馀通二种。」

【音义 无明爱取三。唯是染。识等五支及生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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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唯不染。以是异熟净无记故。若此七支。于现起
分位中。容起染故。瑜伽第十。假说通二。行有二支。
通染不染。

△四独杂分别门。】

「无明爱取说名独相不与馀支相交杂故馀是杂相。」

【音义 独者纯也。三是独相。九是杂相。巳润六支。
合为有故。即识等五。名生等故。

△五色非色摄门。】

「六唯非色谓无明识触受爱取馀通二种。」

【音义 无明等六。唯是心法。故云非色。行等六支。
义兼色心。故云通二。

合响 行支通二者。清凉钞三十七之一云。大乘
三业。皆思为体。动身之思。名为身业。发语之思。名
为语业。思之当体。即是意业。三行皆通三业。则通
色非色位(文)

△六有漏无漏及第七有为无为门。】

「皆是有漏唯有为摄无漏无为非有支故。」

【音义 此中有二。若以漏无漏言。此唯有漏。以为
无为言。此唯有为。

△八三性分别门。】

「无明爱取唯通不善(至)七分位中亦起善染。」

【音义 七分位中亦起善染者。亦即瑜伽假说通
二义也。馀并可思。

△九三界分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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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

【音义 而有分全者。欲界则全。上二界一切一分。
无想唯有有色半支。无色唯名半支。及六入支中。
唯有意处一分故。

△十能治所治门。】

「上地行支能伏下地(至)有求上生而起彼故。」

【音义 有求上生而起彼故者。谓如有一厌下地
色心。是苦粗障。欣上地色心。是胜妙离。修彼六行
观。而求上生。此即上地行支。能伏下地惑也。

合响 六种行相者。法数释云。一苦。谓身中所起
心数。缘于贪欲。不能出离。是为因苦。欲界报身。饥
渴寒热。病痛刀杖等。种种所逼。是为果苦。二粗。谓
欲界五尘。能起众恶。是为因粗。此身为三十六物。
屎尿臭秽之所成就。是为果粗三障。为烦恼障覆
真性。不能显发。是为因障。此身质碍。不得自在。是
为果障。四胜(亦曰净)。谓既厌欲界下劣贪欲之苦。即
欣初禅上胜禅定之乐。是为因胜。复厌欲界饥渴
等苦。即欣初禅禅味之乐。是为果胜。五妙。谓既厌
欲界贪欲五尘之乐。心乱驰动为粗。即欣初禅禅
定之乐。心定不动。是为因妙。复厌欲界臭秽之身
为粗。即欣受得初禅之身。如镜中像。虽有形色。无
有质碍。是为果妙。六出(亦曰离)。谓既厌欲界烦恼盖
障。即欣初禅心得出离。是为因出。复厌欲界之身
质碍。不得自在。即欣初禅获得五通之身。自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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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是为果出(文)

△十一学等分别门。】

「一切皆唯非学无学(至)生净居等于理无违。」

【音义 诸支皆非学无学摄。何者。谓初果等有漏
善。不属有支。以智慧明。而为缘故。圣必不造后有
业故。当来苦果。不迷求故。杂修下释妨。谓有问曰。
若尔杂修五净居业。应非行支。若是行支。圣便造
业。若非行支。如何生彼感总报耶。故论答云。杂修
静虑资等(云云)。意云。不还果等。以有漏无漏。前后
杂修。第四静虑。资无云等三天故业。生净居等。于
理无违。此总报业。及名言种。凡时巳造生第四禅
下三天业。一地系故。后由无漏资生故业。生净居
天。非是圣者新造业也。

合响 杂修等者。四教仪纪要。引俱舍颂云。上流
若杂修。能往色究竟。又引彼论释杂修云。漏无漏
杂修静虑。生五净居天。杂修静虑。为二种缘故。三
缘者。一为受生。二为现乐。三为遮止。起烦恼退(云
云)。若利根者。为现法乐。若钝根者。亦为遮防起烦
恼退(云云)。何缘能生。以由杂熏。修第四静虑。有五
品。谓下中上上胜上极(云云)。初品三心现前。初谓
无漏。次起有漏。复起无漏二品六心。乃至五品十
五心。如其次第。感五净居(云云)

△十二二断分别门(二)初师通二断有通局。】

「有义无明唯见所断(至)馀九皆通见修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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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此师谓无明支。唯见所断。不通修断。要迷
谛理。能发行故者。意显迷谛理。惑见所断故。圣必
不造。后有业者。谓诸圣者。定无能发烦恼惑故。以
此二义。显唯见断。爱取二支。唯修所断。不通见断。
贪求当有而润生者。谓有学圣者。如须陀洹。七生
二果上下二生。不还上界一生。贪求当有。皆以爱
取。而润生故。九种命终心者。杂集第五卷云。谓从
欲界没还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体爱。相应命终
心。结生相续。若生色无色界者。即以色无色界自
体爱。相应命终心。结生相续。如是。从色无色界没。
若即生彼。若生馀处。有六种心。如其所应。尽当知
此。即亦以二义。显唯修断。馀九通二义。如前释。

△次师一切皆通二断(二)初标。】

「有义一切皆通二断。」

【△次释(二)初难前师。】

「论说预流果巳断一切(至)三支亦通见修所断。」

【音义 先引论。若无明下。约论意以难。皆断一分
者。则无明支。非唯见断。犹有一分无明在故。爱取
二支。非唯修断。入见道时。断一分故。又说下复引
论义。以破全界者。全一界也。如于欲界结生相续
时。则全欲界一切烦恼。结生上二界。例知。谓彼论
说全界一切烦恼。皆能结生。不言润生烦恼。唯修
所断。岂爱取支。唯修断耶。又说往恶趣行。唯分别
起烦恼能发。不谓一切招后有行。皆见所断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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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岂无明支。唯见断耶。由此三支。皆通二断。

△次申正义(二)初正申(二)初别对前师申三支正
义。】

「然无明支正发行者(至)唯修所断助者不定。」

【合响 发业正助者。宗镜第七十四卷云。若分别
烦恼。正发业俱生无明助发业。发者动作义。业者
招感义。俱生能润生分别能造业招生过重。俱生
能润生过轻。若分别发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
天业难发。要假俱生助。若分别发三途业。不假俱
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要助发(文)。润生正助者。
如前发业润业。不同科中引。

△次通申十二支断义不同(二)初明是染污者自
性应断。】

「又染污法自性应断对治起时彼永断故。」

【音义 染污法。谓无明爱取三支及行。有一分性。
是烦恼染污法故。故曰应断。能对治法。谓出世道。
障治相违。故曰永断。

△次明非染污者非性应断(二)初正明非性应断。】

「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应断不违道故。」

【音义 一切有漏者。谓行有一分。即有漏善也。不
染污法。谓识等五种。及生老死二果体唯异熟。此
等皆不违道品。故云非性应断也。

△次有二义故说断。】

「然有二义说之为断(至)无想定等唯见所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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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问曰有漏善。及不染污法。不违道故。既非
性应断者。云何言皆通二断耶。释云。有二义故。说
通二断。一者离缚义。谓离缘杂烦恼缚故。缘彼烦
恼。谓前七识中。俱生我贪等。此能缘彼异熟果故。
杂彼烦恼。即第七识中。我见慢等。由我见故。令六
识中所起施等。不能忘相故名杂。彼依断此二烦
恼义故。说行有二支中。一分有漏善。及识等五。与
生老死异熟因果。合有九支。通修所断。二者不生
义。分别烦恼为依。彼等生起。断此烦恼。彼永不生。
依不生义。说八难果法。唯见所断(开蒙云。八难果法入见道。后永
不生故。谓八难之因。依无明邪见等起故。见道时。断彼所依。令彼八难。永不生起。依此断故。说诸恶趣等。
唯见所断)。

合响 宗镜第七十六卷云。又有三种断。一自性
断。如灯破闇。智慧起时。烦恼闇障。自性应断。二不
生断。谓得初地法空之时。能令三涂恶道苦果。永
更不生人中。无根二形北洲无想天等种子。不生
后果。名不生断也。三缘缚断者。但断心中之惑。于
外尘境。不起贪瞋。于境虽缘。而不染著。名缘缚断
也。于三断之中自性。不生此二。任运能断。皆由缘
缚一断。能令三界因果不生(文)

△次结示。】

「说十二支通二断者于前诸断如应当知。」

【音义 无明爱取。依正助说。通见修断。所馀诸支。
依二义故。所以亦属见修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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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三受相应门。】

「一乐舍俱受不与受(至)十一苦俱非受俱故。」

【音义 十支乐舍二受相应。除受老死。十一支。与
苦相应。唯除受支。

△十四三苦分别门。】

「十一少分坏苦所摄(至)随彼相增所说不定。」

【音义 此十二支。配三苦者。十一少分坏苦所摄。
唯除老死。以老死位多分无乐。依乐立坏。所以言
无十二少分苦苦所摄。十二支中。各容苦俱故。以
依苦受立苦苦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摄。诸有漏法。
刹那性故。若依行苦。对舍受者。十一少分行苦所
摄。老死位中。无容舍故。依舍立行。故不言之。二苦
皆言少分。行苦言全分者。以十二支。具三苦性。若
是二苦。必是行苦。故言全分。有是行苦。而非二苦。
又此二苦。各不相摄。故云少分。实义下结。显此中
所明。乃依实义。若随彼相增盛。而言诸圣教中。所
说不定。

补遗 所说不定者。清凉云。从相增说。以配三苦。
前五迁流相显。名为行苦。触受二支。触对生苦故。
云苦苦。馀但坏乐。故名坏苦。

△十五四谛所摄门。】

「皆苦谛摄取蕴性故五亦集谛摄业烦恼性故。」

【音义 以四谛言之。此十二支。皆苦谛摄。何者是
五取蕴性故。无明爱取行有五支。亦集谛摄。是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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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性故。

△十六四缘分别门(二)初总显具阙。】

「诸支相望增上定有(至)契经依定唯说有一。」

【音义 增上体宽故。皆定有馀三缘局故。有无不
定。缘起经。依定义故说。唯有增上缘。

△次别明有无(三)初明有因缘(二)初正明实义。】

「爱望于取有望于生(至)馀支相望无因缘义。」

【音义 爱望于取有因缘义者。以爱增名取。则爱
是取种。能生现取故为因缘。有望于生有因缘义
者。识增为有。以有无别体。由爱取润五种成有有
即识等五种生支。即识等现行。现从种生故。有得
是生家因缘。若说下。会集论意。若以识种为识支。
行非识亲因。若以业种名识支者。行得为识之因
缘。此则现行为种。因缘业熏之种。即识种故。馀支
相望无因缘者。馀支复有八位。谓无明望行。识望
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触。触望于受。受望爱支。
取望有支。生望老死支。此八位所以无因缘者。以
无明等。非亲办自果故。

合响 华严钞三十七之一云。爱支初起。即是现
行当念。即能熏识成种。依此爱种。而生于取。取即
现行。是故经云。爱增为取。又云。爱望于取。有因缘
者。以爱种子。增成于取取。即爱种子现行故。故同
一贪初心为爱。转盛名取。即此爱种。便是取种。是
故二支皆通种现(文)。此中且依爱。是取种义边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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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望取。有因缘义。

△次会通他论(二)初会集论。】

「而集论说无明望行(至)假说无明实是行种。」

【音义 初句先标彼有依。无明下。显其有义明是
假说。谓依无明俱时之思业之习气。与无明俱。假
说业种。以为无明。实是行种生行现行耳。

△次会瑜伽。】

「瑜伽论说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依现爱取唯业有说。」

【音义 恐有难曰。瑜伽第十。诸支相望说。有三缘。
无因缘义。此中何故说爱望于取有望于生有因
缘耶。释中先牒彼文。依现爱取者。会爱望于取。有
因缘义。此以爱增为取。种生现故。得为因缘。彼以
现行之爱。望现行取。非从自种。安得因缘。唯业有
说者。会前有望。于生得为因缘。前以识种起生现
行。得为因缘。彼以业种为有。而起于生。业非识体。
但为增上。安有因缘。故瑜伽云。何故相望。皆无因
缘。答因缘者。自体种子因所显故。今现行爱取。非
是种子。以业望生非自体故。

△次辩馀二缘。】

「无明望行爱望于取(至)馀支相望二俱非有。」

【音义 无明望行至有馀二缘者。准清凉释云。自
有三义。初三位具二缘。并以现行相望明有二缘
等无间缘。要是现行心心所法。前念谢灭。引生后
念故。无明心心所灭引行思心爱心所灭引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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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此中爱支。亦约现行生及老死。但是识与名色。
增长衰变。增长心灭。引生衰变故。此三位有等无
间。行思等所。唯在意识。可得反缘前无明支故。无
明支。即是行家所缘缘也。取亦心所得缘前爱。爱
是取家所缘缘也。老死位中。诸心心所。可缘生位
色心生。即老死所缘缘也。此约后支缘前。明所缘
缘。次二位相望。但具一缘。有望于生受。望于爱有
所缘缘。无等无间者。以等无间。要是前后现行心
心所法。相引生故。今有是种子生。是现行安得有
之。受亦种子。爱是现行故。非无间有所缘缘义者。
生是现行。能缘有种。爱是现行。能缘受种故。有及
爱。为所缘缘。馀支下。三明全无二也。馀支更有六
位。谓行望识。识望名色。名色望六入。六入望触。触
望受支。取望有支。所以无等无间者。其果皆非现
心心所。相引生故。谓识等至受。皆是种子。有亦种
子。行为识因。取为有因。虽是现行所生。识有即是
种故。非等无间。所以非所缘缘者。既非现行心心
所法。何有缘虑。

△三结例无方。】

「此中且依邻近顺次(至)诸聪慧者如理应思。」

【音义 此有四重。一依邻近。则异隔越。或唯越一
越二越多。二依顺次。则异逆次。唯将无明作行之
缘。不以行为无明缘等。三依不相杂乱。异于杂乱。
若集论说。无明望行。乃取无明。其中行种。而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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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是杂乱。四依实缘起说者。异于假说。如向无
明俱时业之习气。实是行种。假说无明。异此相望
者。即异上四义也。上来四缘分别一门。皆准华严
钞释。

合响 异此相望者。华严疏云。以其逆顺。各有次
第。及超间故。且约第一隔越者。如无明与识等五。
及有但一增上。唯能生起彼种子故。无明与爱取
老死为二缘。谓所缘缘。增上缘。馀一切缘。准此可
知。二约逆次者亦有邻次隔越。今合说之。老死与
生爱取行无明为二缘。谓所缘增上。馀但增上。三
若相杂乱有二。一顺。二逆。顺中有邻次隔越。如对
法。前无明望行是隔越。与前实缘不殊。亦约识等
五种而说。若约当生。随其所应。逆次之中。有邻有
间。此应思准上约缘起说。此约增上说。然有远近。
乃至诸支。一一应作如。此中识等五。依当起位。诸
支隔越。逆次超间。相杂为缘。为一一思准(文)

△十七惑苦相摄门。】

「惑业苦三摄十二者(至)唯苦谛摄为生厌故。」

【音义 无明爱取三支。是惑道摄。行支及有支一
分。是业所摄(即有支中业种一分也)。识等五。与生老死二。此
七支及有支中一分。是苦道摄(即有支中识等五种也)。有处
下。次会通他论。谓有论说业全摄有应知彼依业。
有说不依种有。有说识支是业摄者。彼依业种名
识支说不依识种名识支故。问十二有支。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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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何得独言。惑业所招。识等七支。唯苦摄耶。释曰。
唯苦谛摄。不通集故。为令有情。生厌离故。是故识
等。唯苦道摄。

△三结属颂义。】

「由惑业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续。」

【△四师染净相续(二)初正明染净相续(三)初总明。】

「复次生死相续由内因缘(至)助感生死故说为缘。」

【音义 二业为因二障为缘者。此二二者。缘但增
上业。招生显故。复名因。此中不约亲疏。但约正助
名因缘。不同四缘中因缘也。

△次徵标。】

「所以者何生死有二。」

【△三别释(三)初正释(二)初分段。】

「一分段生死谓诸有漏(至)有定齐限故名分段。」

【音义 善不善业。为感生因。发润烦恼为助。生缘
三界异熟。为所感果。随因缘力。所感身命短长。有
定剂限。不能前后改转。故名分段。

△次变易(三)初正释。】

「二不思议变易生死(至)妙用难测名不思议。」

【音义 无漏有为诸业为因。由所知障助力为缘。
殊胜异熟。为所感果。无漏资感。悲愿改移。妙用难
测。无定齐限。名不思议变易生死。古有问曰。若所
依身。随地有别。可说短长。而命如灯𦦨。念念生灭。
非如分段。一期等事。凭何说彼无定剂限。答奘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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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云。理实命根。无别分限。随所依身。假说分限耳。

合响 开蒙云。改粗身为细质。易短寿作长年。问
既改粗为细易短为长。何名生死。答觉知势尽名
为死。入定还资谓之生(文)。会玄第九卷云。即以无
漏业。所知障。欲色二界。异熟五蕴。而为体性。谓诸
圣者。以悲智修心有悲故。欲下化众生有智故。拟
上求佛果。念斯分段。短促无堪。不能长时。远征大
劫。修其胜行。遂以所知障为缘。无漏业为因。冥资
故业故。业被资。便能熏。识等五支种子。既被感。巳
生现功能。而复殊胜功能。既胜所生现行身之与
命而有改转。由是改粗身为细质易。短寿为长年。
然后方能广修胜行趣无上觉。是故得有变易生
死也(文)

△次会异(二)初会意成身。】

「或名意成身随意愿成(至)生三种意成身。」

【音义 先释名随意愿成者。谓随大悲意愿之所
成故。如契经下引證。即胜鬘经。先举能例。如是下
次所例。无明习地。谓所知障也。宗镜云。说业为因。
以是胜故。无明为缘。以疏远故。非如烦恼。资有漏
业。但缘义同。少分相似。有阿罗汉等者。经意谓。三
乘无学。皆得三种意成身也。意成身者。亦名意生。
一三昧乐正受意生身。二觉法自性。意生身三种
类。俱生无作行意生身。

合响 清凉疏。引楞伽第四云。云何三昧乐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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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入于三昧。离种种心。寂然不动。心海不起转识
波浪。了境心现。皆无所有。云何觉法自性。谓了法
如幻。皆无有相心转。所依依如幻。定及馀三昧。能
现无量自在神通。如华开敷速疾。如意如幻。如梦。
如影。如像。非四大造。与造相似。一切色相。具足庄
严。普入佛刹。了诸法性故。云何种类俱生无作行。
谓了达诸佛自證法相。释曰。初身从所依定为名。
次身从所依智立称。三自證法相义。兼定慧及法
性相。故名种类。由此功能。随众生类。种种一时。现
在任运而成。云无作行。若依地位。初即五地前。次
即八地。前后即八地。后钞释云。若无上依经第一
不配地位。但约三人得。谓声闻缘觉大地菩萨。若
胜鬘经云。无明习地为缘。无漏业为因。有阿罗汉。
缘觉。自在菩萨三种意生身。西域自有二解胜鬘。
一依楞伽。二依无上。依前中复有三说。罗汉。缘觉。
回心至十信。仍本名故。名为二乘。至十回向。终名
自在菩萨。即初地巳上。对前二位。故名自在。初地
巳上。即有三种。如前楞伽一云。罗汉。缘觉。俱回心。
俱至十回向终。方名罗汉。缘觉直往菩萨初地巳
上。名自在菩萨。菩萨亦有三种意生身。一云。声闻
缘觉同。第二释。从二乘有学回心。至回向终。名自
在菩萨。对未发心。得名自在。三身得同前二解。二
据无上依。随三乘人。即为三身。前二回心。至等觉
位。名声闻。缘觉意生身。后一初地至等觉。名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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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生身。释曰。后释似非得意。经意但明三乘人。皆
得三意生身耳(文)

△次会变化身。】

「亦名变化身无漏定力(至)非业报身故不违理。」

【音义 先释名转令异本者。意明但转变本时之
身。似如变化(会玄云。粗浅分段。被无漏定。愿资成改转异本。如变化故)。非新生
故。如有下引證。先问谓。诸声闻證无学果。则我生
巳。尽永不复受分段之身。何能出生入死。行菩萨
道。化度有情。乃至究竟。成于无上菩提果耶。依变
化下。彼论答也。义可思准。

合响 清凉钞云。一名不思议变易身。二名变化
身。三名意成身。若出体者。总有三说。一云。悲愿为
体。二云定愿为性。三云无明住地惑。无漏有分别
业为性(文)

△三料简(四)初简所知感生死(二)初问。】

「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至)应不永入无馀涅槃。」

【音义 谓若所知障助无漏业。能感变易生死。二
乘既有所知障在。则常感生死。不入涅槃。清凉释
曰。小乘问也。

△次答。】

「如诸异生拘烦恼故。」

【合响 清凉钞释曰。异生有烦恼。不趣涅槃。彼趣
寂者。心乐趣寂。为此心抱。驰流无相。不起无上正
等菩提。如诸异生。为烦恼拘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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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道谛实感苦(二)初问。】

「如何道谛实能感苦。」

【音义 谓集能感苦道。唯趣灭无漏。有分别业。即
道谛摄。如何实能感生死苦。

△次答。】

「谁言实感不尔如何(至)无能发业润生用故。」

【音义 谁言实感者。直答不尔。如何者重徵也。无
漏下。清凉释曰。谓第四禅无漏胜定资色无色巳
感异熟。诸有漏业。令所得果。相续增长。无漏资胜。
假说能感。非无漏业。实能感苦。又此能感。由所知
障助故。所知障不感苦者。不同烦恼障有发润故
(文)

△三简资感有二益(二)初问。】

「何用资感生死苦为。」

【音义 意云。生死是苦逼迫法。应速令尽。有何胜
益。翻资感耶。

△次答。】

「自證菩提利乐他故(至)乃至證得无上菩提。」

【音义 答意谓所知障。资感生死者。为有自他二
胜利故。此总标也。谓不下释。意谓有一类不定性
二乘。及八地巳上菩萨。于烦恼障巳断。巳伏则不
发润。当分段身。恐废长时。于生死中。修菩萨行。遂
以无漏定。愿如世间延寿法。资现有身。转令异本。
以此为因。令彼长时。与果不绝。数数资助。乃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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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相好。證得无上菩提。

合响 宗镜第七十三卷云。得自在大愿菩萨巳
永断伏烦恼障者。谓八地巳去菩萨。虽藉烦恼。生
死受生。不同凡夫及二乘。说现及种润。由起烦恼
利益。有情业势。方能感生死果。烦恼若伏。业势便
尽故。须法执助愿受生故。巳永断伏。无容复受。当
分段果。既有二利之益。观知分段报。终恐废长时
修菩萨行。遂入无漏胜定。胜愿之力。如阿罗汉延
寿之法。资现身之因。即资过去。感今身业。令业长
时。与果不绝(文)

△四简资感须所知(二)初问。】

「彼复何须所知障助。」

【音义 问者意云。既以无漏定。愿资现身因。是则
无漏定。愿足可资感。彼复何须所知障。助于身住
耶。

△次答(二)初正明须所知所以。】

「既未圆證无相大悲(至)故于身住有大助力。」

【音义 此中答义有三。一有不定性等。既在因位。
未能圆满实證佛地。所有无求中求。无度中度。无
相大悲。若不假此所知障执。菩提可求。有情可度。
则无因由发起猛利之悲愿故。二云所知能障菩
提。实难卒断。为永断除。成无上觉。留身久住。三云
所知为有漏法所依。既变易身性是有漏。此障若
无。彼何所依。非离所依有能依故。故于下结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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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义故。所知障于身住者。非无助益。

合响 宗镜云。既未成佛圆證无相大悲一味平
等之解。若不执菩提可求。有情可度。为实有者。无
有因。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愿。以所知障可
求可度执为先。方能发起无漏业故。说业为因。以
是胜故。无明为缘。以疏远故。非如烦恼。资有漏业。
但缘义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
故。为永断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说之为缘。为所
断缘故。又此所知障。能为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
障。俱诸行法。不成无漏故。此所依之障。若无彼能
依有漏决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为
缘故。说此障为于身住。有大助力。说为缘也(文)

△次简判所留身不同(二)初正判所留由资助异。】

「若所留身有漏定愿(至)变易身摄非彼境故。」

【音义 先有问曰。凡所留身。皆变易耶。变易身非
三界摄耶。故释曰。所留之身是诸世间有漏定愿
所资助者。则属分段二乘异生所知境故。非不思
讥微妙用故。若所留身。是诸圣者。出世无漏定愿
所资助者。则属变易。非诸凡小所知境故。微妙胜
用。难测量故。

△次别判变易是二果摄。】

「由此应知变易生死(至)出三界者随助因说。」

【音义 由是而知。变易生死。异熟果摄。是有漏业
正所感故。亦增上摄。是无漏业所资助故。亦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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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唯有漏故。有圣下会通他论。有说。变易生死。名
为无漏出三界者。随无漏业资助因说。

△次属颂(二)初结属。】

「颂中所言诸业习气(至)二障种子俱执著故。」

【音义 二业即有漏无漏。二障即烦恼所知。取是
著义。由此二障。俱执著故。故是二取。

△次指同。】

「俱等馀文义如前释。」

【△三释疑(二)初释变易无前尽复生疑。】

「变易生死虽无分段(至)亦有前尽馀复生义。」

【音义 有疑问曰。分段生死。舍生趣生。可言异熟。
前尽后续。变易生死。既无趣舍之义。宁得前尽馀
复生耶。答曰变易。虽无分段别尽别生之义。而无
漏业数数资助。令后身命展转胜前。亦有前尽馀
复生义。

△次释不说生死亦由现疑。】

「虽亦由现生死相续(至)转识间断非异熟故。」

【音义 疑问曰。亦容有现业。及现二取故。能令生
死相续无穷。云何但言由二习气。答曰虽亦由现
生死相续。而种定有现行。不然以故。颂中偏言习
气。或为显示真异熟因。果皆不离本识。因是本识
所执持故。果即本识自果位故。若现异熟因。果在
未来。不即与故。古疏云。以现异熟因。非造业身。即
受果故。酬前满业。无记转识。多间断故。是异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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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真异熟。是则现异熟因。及异熟生果。皆非不离
本识。所以颂中偏言习气。不说现耳。

△二例明纯净相读。】

「前中后际生死轮回(至)起诸妙用相续无穷。」

【音义 先结前总标。谓无下释义。

合响 宗镜第七十四卷云。生死轮回。不待外缘。
既由内识。此即有漏异生。生死相续。诸佛菩萨净
法相续。为复亦由内识。为复别有净体。答净法相
续。应知亦然。又释云。由法尔种。新所熏发。由本愿
力。即佛世尊。利他无尽。清净种识。皆通现种。皆唯
第八识。能持种故(文)

△次总结。】

「由此应知唯有内识。」

【合响 宗镜云。由此上来所说染净。道理应知。诸
法相续。唯有内识也(文)

△四释三性难(二)初正释三性皆不离唯识(二)
外人申难。】

「若唯有识何故世尊处处经中说有三性。」

【△次论主答释(三)初略答徵起。】

「应知三性亦不离识所以者何。」

【△次举本颂答。】

「颂曰由彼彼遍计(至)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三末论释成(二)初正释颂文(二)初别释颂文(三)
初释遍计性(二)初略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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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曰周遍计度故名遍计(至)理教推徵不可得故。」

【音义 先解初句。计度者。筹虑忖量也。计度之心。
品类不一。故言彼彼遍计。此即虚妄分别能计之
心。即由下。牒上句释次句。谓即由此能遍计心。遍
计种种所遍计物。其物是何。即所妄执蕴处界等。
若法若我。自性差别。我自性。谓横计主宰。我差别。
谓有情命等。或二十句六十五等。法自性。谓横计
轨持。法差别。谓实德业等。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此
所下。第三四句。即所遍计蕴等法上。所有妄执。若
我若法。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如是自性。
若以教理推徵。多不可得。云无所有也。

合响 宗镜第五十九卷云。遍计所执性者。谓愚
夫周遍计度。所执蕴等实我实法。名为遍计性。有
二。一自性。总执诸法实有自性。二差别。别执取常
无常等。实有自体。或依名遍计义。如未识牛。闻牛
名。便推度。因何道理名之为牛。或依义遍计名。或
见物体。不知真名。便妄推度。此物名何。如未识牛。
共推度云。为鬼耶。为兽耶。此诸遍计。约体不出人
法二体。约执不出名义二种(文)

△次广释(二)初总科分。】

「或初句显能遍计识(至)巳广显彼不可得故。」

【△次别解释(三)初能遍计(二)初标徵。】

「初能遍计自性云何。」

【△次释相(二)初安慧八识王所皆能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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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八识及诸心所(至)自性妄执种为所缘故。」

【音义 此释谓八种识。及相应心所。若有漏摄者。
皆为能遍计心。所以者何。八识相应。皆以虚妄分
别。为自性故。皆似能取所取现故。似能所取。谓能
所缘。即相见二分。此二因通證八识。皆为能计心
也。说阿赖下。别證第八妄执种者。谓能遍计心种
子。即我执习气。意明。圣教既云赖耶。以遍计种。而
为所缘。故知第八亦能遍计。

△次护法唯六七心品能遍计(二)初正释。】

「有义第六第七心品(至)曾无有执非能熏故。」

【音义 谓唯六七二识。及能执我法。染慧心所。即
能遍计。非第八前五及馀心所也。唯说下出意。初
三句。證唯六七。是能遍计。兼简前五无计度故。不
能遍计。第四五句。拣定我法二执。必别境慧与无
明俱。亦遮第八无慧痴故。非能遍计。第六句。明二
执不通善性。唯是染故。第七句。释二执不与善心
所俱。亦斥前师。谓诸心所。皆能遍计。第八句。拣唯
染慧。若善慧者。导空智故。非有执故。第九句。举断
常二见不并。例上有执非空智也。意谓。执有执无。
尚不容俱起。而况有执能导空智耶。第十句。亦證
能遍计。唯六七二识。亦遮前五无执。八非能熏故。
非能遍计心。兼简前六异熟生。无记心心所。不能
遍计。亦非能熏。

合响 宗镜云。一有遍非计。如无漏诸心。有漏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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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能遍广缘。而非计执。无漏诸心。即诸圣人无漏
智慧。了诸法空。无法不遍。都无计执。名为非计。唯
后得智有漏善识。即地前菩萨。虽有漏心中。能作
无我观故。亦能观一切。皆无有我。亦是遍而非计。
二有计非遍。如有漏第七识。恒缘第八见分。起我
法二执。从第六识。入生空观时。第七识中。犹尚缘
第八见分。起于法执。故知计而非遍。三亦遍亦计。
即众生染心。四非遍非计。即有漏五识。及第八赖
耶。各了自分境界不遍。无计度随念分别。故非计
也赖耶唯缘种子根身器世间三种境故。尚不能
缘前七现行。故非遍非计。有漏种子。能持能缘。无
漏种子。即持而不缘。况馀境耶。

补遗 会玄云。能执我法。即得遍计。若不能执我
法者。即不能遍计。八识之中。前五第八。不能执我
法。不能遍计。六七二识俱执我法。皆能遍计(文)

△次斥前。】

「有漏心等不證实故(至)而不说唯故非诚證。」

【音义 谓若有漏诸心心所。未證实理。皆名虚妄
分别。岂未證实之心。皆能遍计所摄。而遂言八识
王所。皆能遍计耶。又诸心等。虽有似能所取相现。
乃是相见二分。岂凡是能所取。皆遍计耶。若谓似
能所取。便言遍计摄者。勿如来后得无漏智心。有
似能所取义。亦能遍计摄耶。故须甄明无通漫失。
经说下引经释。后得智。有似能所取义。镜等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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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能缘智影像喻现身土等。若无能所缘用。何名
佛智所现身土。虽说下。通前引教。

△三结示。】

「由斯理趣唯于第六(至)遍计不同故言彼彼。」

【音义 先正结。识品下通妨。恐有问曰。若唯六七
二识心品。名能遍计。何得颂中名为彼彼。释意云。
识品虽即二种。或于二法三法乃至十法上。起遍
计者。则有众多。故言彼彼。

补遗 玄谈卷第五云。其能遍计正义。唯六七识
所计有多。故云彼彼。二。谓一名。二义。三。谓一分别
戏论所依缘。二见我慢。三贪瞋痴。四。谓一自相。二
差别相。三所取相。四能取相。五。谓一依名遍计义。
二依义遍计名。三依名遍计名。四依义遍计义。五
依二遍计二。六。谓一自性。二别。三觉悟。四随眠。五
加行。六名。七者。即前第六名遍计中所摄。一有为。
二无为。三常。四无常。五善。六不善。七无记。八者。一
自性。二差别。三总持。四我。五我所。六爱。七不爱。八
爱不爱。九者。亦前第六名遍计中所摄。一此为何
物。二云何此物。三此是何物。四此物云何。五或为
色蕴。六或为受蕴。七或为想蕴。八或为行蕴。九或
为识体。十者。即前五加行遍计中。复有五种。一贪
爱。二瞋恚。三合会。四别种。五随舍。通为十也。

△次所遍计(二)初标徵。】

「次所遍计自性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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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释相。】

「摄大乘说是依他起(至)而非所缘缘故非所遍计。」

【音义 谓摄大乘论说。依他起法。名所遍计。谓即
遍计心等所缘缘故。问圆成实性。宁得非彼遍计
心境。答圆成唯真。非遍计心妄执境故。依展转说
者。谓遍计由依他故有。依他实性。即是圆成。故云
依展转义。亦所遍计。问遍计所执。既是遍计心等
之境。云何不名所遍计耶。释曰。虽是彼境。无所缘
缘义。故非所遍计。应知所缘缘义。须用实缘起法。
今遍计所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但是空华。
无别实性。无实性故。非所缘缘。非所缘缘故。非所
遍计。

合响 玄谈第五卷云。其所遍计。正唯依他为亲
所缘。依展转说。亦通圆成。为疏所缘故。此非凡境。
故非亲缘(文)。宗镜引慈恩云。三性之中。是依他起。
言所缘必是有法。遍计心等。以此为缘。亲相分者。
必依他故。不以圆成而为境也。谓不相似故(文)。依
展转说亦所遍计者。会玄记第十卷云。以圆成与
依他为所依故。亲缘依他时。亦疏缘圆成也(文)

△三对依他明遍计所执(二)初徵。】

「遍计所执其相云何与依他起复有何别。」

【△次释(二)初安慧立自證为依他相见为遍计所
执。】

「有义三界心及心所(至)二取名为遍计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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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此师释意。谓三界摄有漏心及心所。相见
二分。是为遍计所执。相见所依自證分体。名依他
起。云何下。引證如文。

合响 会玄记云。安慧立意。以一切有漏心王心
所。各唯一自證分。是依他起。由无始熏习故。各似
见分相分生起。但随妄情而有。道理实无。皆遍计
所执。虽各体一者。王所非一。故曰各各。唯立一自
證分为依他。故曰体一也(文)

△次护法立王所四分皆依他二四句为遍计所
(二)初正释(二)初双释依遍。】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至)此二方名遍计所执。」

【音义 正义中。先答依他。谓不简有漏无漏。若染
不染。世出世间。所有一切心及心所。若所依体。若
相见分。由熏习力。从缘生故。皆依他起。遍计下。次
答遍计所执。谓遍计心等。依斯缘生相见分等。妄
执定实我法有无一异等。方名遍计所执。

合响 遍计依斯等者。会玄记云。依此见相二分。
虚妄坚执。决定真实。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
无。是一是异。亦一亦异。非一非异。此二种四句。方
名遍计所执。

补遗 密严经云。名为遍计性。相是依他起。名相
二俱遣。是为第一义。

△次别證依他(二)初引教證。】

「诸圣教说唯量唯二(至)皆说为依他起摄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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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唯量者。梁摄论释云。唯有识量。外尘无所
有故。唯二者。谓相及见。识所摄故。种种者。即诸识
种种见相等分。相等四法者。等于后三分。十一识
者。梁摄论云。谓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
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恶两道
生死识。此中身等九识。从名言熏习种子生。自他
差别识者。从我见熏习种子生。后一是有支习气
种子生。彼论释云。身识。谓眼等五界。身者识。谓染
污意。受者识。谓意界。应受识。谓色等六外界。正受
识。谓六识界。世识。谓生生相续不断。数识。谓算计
一乃至无量。处识。谓器世间。言说识。谓见闻觉知
四种言说。自他差别识。谓依身差别。善恶两道生
死识。谓生死趣无量种。如是诸识。论皆说为虚妄
分别所摄。名依他起。

合响 宗镜第七十八卷。问内外唯识。心境皆空。
云何教中又立外相。答因了相空。方谈唯识。若执
有相。唯识义不成。若执无相。真空理不显。以无相
即相。方达真空。相即无相。始明唯识。所以摄大乘
论云。唯识道理。须明三相。一通达唯量外尘实无
所有故。二通达唯二相及见唯识故。三通达种种
色生。但有种种相貌。而无体故(文)

△次立理證。】

「不尔无漏后得智品(至)不许应知有漏亦尔。」

【音义 若言相见二分。非依他起。定属遍计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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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则无漏智品。所有相见二分。亦应名为遍计
所执。许是所执。应非圣智所缘。以圣智非遍计心
故。缘彼智品。应是集谛。非道谛故。不许无漏二分。
是遍计所执。应知有漏二分。亦非遍计。

合响 量云。无漏智品是有法。应非道谛宗。因云。
许缘遍计所执故。喻如有漏心品。不许下。量云。有
漏心品二分。非遍计所执。是依他起故。如无漏智
品。

△次斥前。】

「又若二分是遍计所执(至)例亦应然无异因故。」

【音义 先举喻破。又应下。以不熏种义破。若谓二
分是遍计执。应不熏种。前既无种。后现识生应无
二分。又诸习气。即第八识相分所摄。是有体法。若
为遍计所执。则同无法。不能作有为法因缘。故云
岂非有法能作相见等因缘耶。若缘下。复举所依
例破。无异因者。谓相见与自證。俱是分别缘所生。
若缘所生之相见。非依他起。则二分所依自證分
体。亦非依他起。以相见自證。俱是分别缘所生。无
异因故。因安慧唯以自證分。是依他起。故将二分
例破之也。

△次释依他起(二)初出依他体。】

「由斯理趣众缘所生(至)依他众缘而得起故。」

【合响 宗镜第五十九卷云。依他起性者。依他众
缘和合生起。犹如幻事。名依他性(文)。开蒙。问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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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依他性。答除六无为。馀九十四。藉因托缘。皆依
他摄。问九十四法。通其假实。何皆依他。答非无体
假。故皆依他。问非无体假。是何假也。答分位假(文)

补遗 由斯理趣者。会玄云。由破前之理趣也。

△次简释缘生。】

「颂言分别缘所生者(至)皆是此中依他起摄。」

【音义 此中二释。初解唯染心等。名分别缘生。非
诸净法。或诸下。次释通二。以后得智中。亦有分别
故。能缘虑故。

合响 会玄记云。颂言分别下。彼疏云。杂染诸法。
名为分别。依他因缘之所生故。或染依他。为分别
缘之所生故。唯杂染故。名染分依他。无漏诸法。名
净分依他。亦名圆成实性。属无分别智。不可言分
别缘所生也。故知唯约染分为言。或诸染净下。彼
疏云。或诸漏无漏心心所法。俱能缘虑故。皆名分
别。若尔染净色不相应。则非此中依他起摄。不能
缘虑。非分别故。答不离心故。唯识门故。若尔论文
何故置能缘言。答能缘心。遍诸染净。皆名分别。并
能虑故。非缘虑者。拣除色等。不离心故。亦此门摄
(文)

△三释圆成实(三)初正释圆成实体性(二)初释圆
成实三字。】

「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至)然今颂中说初非后。」

【音义 玄谈第五卷释曰。遍释圆满。常释成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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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虚谬释实性义。此一体言。贯通三处。遍拣自相。
常拣共相。非虚谬言拣于空我。若尔净分依他体
非常遍。如何亦是圆成实耶。故释云。无漏有为等。
此中离倒名实。究竟为成。胜用周遍。以释圆义。是
则圆成。有其二种。一约理说。二约果德。故论简云。
今此颂中。说初非后。以约二性通一切故。

合响 会玄释云。一体周遍故圆满。拣自相。色心
等一切诸法自相局法体。不通于馀。故不圆遍。二
体常住故成就。拣共相。共相苦空无常等虽遍。而
非常住成就也。三体无虚谬。故云实性。非虚非谬
故。拣妄我。以小乘执虚空。外道执实我。亦体是常
是遍。等字等取自性冥谛等也。亦皆计为常遍。今
以实字拣之。言此一体言贯通三处者。谓一体遍。
二体常。三体无虚谬。如上可知。若尔下。拣别前净
分依他也。先假难徵起。意云。若依上三义。释圆成
实。则净分依他。无上三义。何以前云净分依他。亦
圆成实耶。彼疏云。净分亦具三义。一离倒。体非染
故。谓离虚妄颠倒故名实。二能断诸惑染。是究竟
故为成。三殊胜作用周遍名圆(文)

△次释于彼等七字。】

「此即于彼依他起上(至)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音义 先总释七字。说于下分释。谓颂言于彼二
字。义显二性体非即离。若相即者。不合言彼。若相
离者。不合言于彼。常远下释常远离三字。前言下
卷八 第 713a 页 X51-0713.png
释前一字。性显下释性一字。真如离有无者。会玄
释云。远离前言巳空遍计。故是离有。而言性者。自
属真如。故能离无。是故结云真如离有离无性故。

合响 会玄引古疏云。于彼者。显此与依他不即
不离。依他是所于。真如是能于。显如与依他体非
即故。若是即者。真如应有灭。依他应不生。不离者。
即于依他上。有真如故。非不依彼。不可言离。若全
离者。如应非彼依他之性。应离依他。别有如性。云
何言于彼。故于彼言显不即离。理非恒有者。谓虚
妄遍计所执。实为能取所取。于道理中。恒非是有。
故言常远离也。性显二空非圆成实者。彼疏云。此
圆成实。依他起上无。遍计所执二我既空。依此空
门所显真如。为其自性。梵音瞬若。此说为空。云瞬
若多此名空性。如名空性。不名为空。故依空门而
显此性。即圆成实是空所显。意言。真如是空之性。
非即是空。真如离有离无。岂以空义为真如耶。但
以空为能显。如为所显。故此云性字也。

△次对依他明非一异(三)初法。】

「由前理故此圆成实(至)则本后智用应无别。」

【音义 彼此俱应净非净境则本后智用应无别
者。谓圆成唯根本净智境。依他是后得智境。亦通
非净。若不异者。彼此应通二境。二智照用亦应无
别。

△次例。】
卷八 第 713b 页 X51-0713.png

「云何二性非异非一(至)不异此应非彼共相。」

【音义 初句牒前徵起。如无下举颂标。无常下释。
谓如无常等性。与诸行生灭之法。非异非一。若言
异者。诸行不应皆属无常。如不异者。则此无常性。
应非彼法之共相。

△三合。】

「由斯喻显此圆成实(至)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音义 法谓依他。即世俗谛法。性谓圆成。即胜义
谛。二谛相待而有。故非一异。

△三明證此能了依他(三)初正释。】

「非不證见此圆成实(至)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音义 先消文。未达下出所以。先反显。无分下顺
释。文并易知。

△次释妨。】

「虽无始来心心所法(至)变化所成非有似有。」

【音义 难曰。一切异生。无始巳来。诸心心所。各能
缘自相见分等。那言非不證见圆成。则不实知依
他有耶。故释曰虽无始等。

合响 无性摄论第五卷云。论曰。复次何缘。如经
所说。于依他起自性。说幻等喻。于依他起自性。为
除他虚妄疑故。他复云何于依他起自性有虚妄
疑。由他于此有如是疑。云何实无有义。而成所行
境界。为除此疑。说幻事喻。云何无义。心心法转。为
除此疑。说阳𦦨喻。云何无义。有爱非爱受用差别。
卷八 第 713c 页 X51-0713.png
为除此疑。说所梦喻。云何无义。净不净业。爱非爱
果。差别而生。为除此疑。说影像喻。云何无义。种种
识转。为除此疑。说光影喻。云何无义。种种戏论言
说而转。为除此疑。说谷响喻。云何无义。而有实取
诸三摩地所行境转。为除此疑。说水月喻。云何无
义。有诸菩萨。无颠倒心。为办有情诸利乐事。故思
受生。为除此疑。说变化喻(文)

△三引證。】

「依如是义故有颂言(至)皆如幻事等虽有而非真。」

【音义 此中引颂證前正释。文虽似断。义实连缀。
当作一句读之。理自显也。

△次总申颂意。】

「此中意说三种自性(至)是故此三不离心等。」

【音义 先总标三性不离心等。此中意说者。谓前
三颂中所说之意也。谓心心所下。别解三性。先依
他。愚夫下次遍计。依他起上下次圆成。是故下次
结示。并如文知。

补遗 诳惑愚夫者。清凉云。由不达缘成不坚。妄
生遍计。故云诳惑愚夫。实则愚夫自诳。如猕猴捉
月。

△次义类相摄(二)初正明相摄(二十)初与六无为相
(二)初问。】

「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音义 等者。等馀三无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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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答。】

「三皆容摄心等(至)无颠倒故圆成实摄。」

【音义 随心生者。如前第二卷中云。谓曾闻说虚
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等相。数习力故。心等生时。
似虚空等无为相现。此所现相。前后相似。无有变
易。假说为常。是则虚空等六。唯心所变。故属依他。
若执是实。则名遍计若于真如等者。义亦如前第
二卷中。次云二依法性假施设。有虚空等相。故属
圆成。有漏心下。约漏无漏释。谓若有漏心等所变
现者。属染依他。若无漏心等所变现者。容通二性。
从净缘生故。属净依他。离颠倒故。属圆成性。如前
文云。无漏有为。离倒究竟。亦得此名故。

△二与七真如相摄(二)初问。】

「如是三性与七真如云何相摄。」

【△次答(二)初列名体。】

「七真如者一流转真如(至)七正行真如谓道实性。」

【音义 此七真如。出深密经。初一依有为法立。次
一依二空立。次一依染净立。后四依四谛立。安立
者。谓欲等三界。以能安立三有众生故。或升或沉。
备受轮转。故谓之苦。虽历轮回。而真如体凝然不
变。故曰实性。馀并可思。

合响 解深密经云。流转真如作意者。谓巳见谛
诸菩萨。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于染净法时。思
惟诸行无始世来流转实性。既思惟巳。离无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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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不平等因见。二实相真如作意者。谓如前说。乃
至于染净法因。思惟诸法。众生无我性。及法无我
性。既思惟巳。一切身见。及思惟分别众相作意。不
复现行。三唯识真如作意者。谓如前法。乃至于染
净法所依。思惟诸法唯识之性。既思惟巳。如实了
知。唯心染故众生染。唯心净故众生净。四安立真
如作意者。谓如前说。乃至于染污法体思惟苦谛。
既思惟巳。欲令知故。为有情说。五邪行真如作意。
谓如前说。乃至于染污法因。思惟集谛。欲令断故。
为有情说。邪行者。谓贪瞋二烦恼。迷境界及见。起
邪行。慢迷有情及见。起邪行。萨迦耶见边执见邪
见。迷所知境。起邪行。见取戒禁取。迷诸见起邪行。
疑迷对治。起邪行。无明迷一切。起邪行。又十烦恼。
皆迷苦集。起诸邪行。是彼因缘所依处故。又十烦
恼。皆迷灭道。起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六清
净真如作意。谓如前说。乃至于清净法体思惟灭
谛。既思惟巳。欲令證故。为有情说。七正行真如作
意。谓如前说。乃至于清净行。思惟道谛。既思惟巳。
欲令修故。为有情说(文)

△次明相摄。】

「此七实性圆成实摄(至)馀四皆是圆成实摄。」

【音义 此七真如。以实性言。皆属圆成。随相而言。
流转苦集。此三真如。属前二性。馀四真如。属圆成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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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六法相摄(二)初问。】

「三性六法相摄云何。」

【△次答。】

「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至)皆有妄执缘生理故。」

【音义 皆有妄执等者。谓如色中计有实我。或计
实法。即遍计性。色从缘生。即依他起。色性自空。即
圆成实。如色蕴如是。受等四蕴。其义亦尔。无为义
见前文。

△四与五事相摄(二)初问。】

「三性五事相摄云何。」

【合响 瑜伽第七十二卷云。云何五事。一相。二名。
三分别。四真如。五正智。何等为相。谓若略说所有
言谈安足处事。何等为名。谓即于相所有增语。何
等为分别。谓三界行中。所有心心所。何等为真如。
谓法无我所显圣智所行。非一切言谈安足处事。
何等为正智。谓略有二种。一唯出世间正智。二世
间出世间正智。何等名为唯出世间正智。谓由此
故。声闻独觉诸菩萨等。通达真如。又由此故。彼诸
菩萨。于五明处。善修方便。多住如是一切遍行真
如智故。速證圆满所知障净。何等名为世出世间
正智。谓声闻独觉。以初正智。通达真如巳。由此后所
得世间出世间正智。于诸安立谛中。令心厌怖三
界过患。爱味三界寂静。又由多分安住此故。速證
圆满烦恼障净。又即此智未曾得义。名出世间。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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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相。为境界义。亦名世间。是故说为世出世间(文)

△次答(三)初总标。】

「诸圣教说相摄不定。」

【△次别释(四)初二性摄五。】

「谓或有处说依他起(至)四从缘生皆依他摄。」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初显染依他摄前三
事。变似所诠。谓所说之义。变似能诠。谓种种语言。
无漏下明净依他。总明正智。故总结云四从缘生
皆依他摄。遍计不摄五事者。如空华故。无实体故。
显扬论云。遍计所执自相是无。五事所不摄故。

△二三性摄五。】

「或复有处说依他起(至)二无倒故圆成实摄。」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

补遗 遍计所执。唯摄彼名。显扬论云。若遍计所
执相。无有自体。云何能起遍计执耶。答由名于义
转故。谓随彼假名。于义流转。世间愚夫执有名义
决定相称真实自性。问云何应知此是邪执。答以
二更互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于义非称体故。说
之为客。义亦如名。无所有故。说之为客。颂曰。非五
事所摄。此外更无有。由名于义转。二更互为客。

△三三性摄五。】

「或有处说依他起性(至)随情立为名相二事。」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

△四二性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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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至)体实非有假立义名。」

【音义 先引文。彼说下出意。显依他起。摄彼能诠
之名。遍计所执。摄彼所诠之义。义即相故。

△三结示。】

「诸圣教中所说五事(至)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音义 谓前所引四节圣教所说五事。文虽有异。
义实无违。故皆当理。然于初说尤为尽善。如瑜伽
者。彼论问曰。初自性五法中几所摄。答都非所摄。
第二自性几所摄。答四所摄。第三自性几所摄。答
一所摄。广如彼论七十二三四卷中说。

△五与五相相摄(二)初问。】

「又圣教中说有五相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音义 五相者。一所诠相。二能诠相。三此二相属
相。四执著相。五不执著相。义如显扬论说。

△次答。】

「所诠能诠各具三性(至)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音义 先明能诠所诠二相。初句标。谓妄下释通
三性。谓若妄执实有能所诠相。属遍计摄。相名分
别。此三随应所立能所诠相属依他摄。真如为所诠。
正智为能诠。故曰随其所应。如智二种。随应所立
能所诠相。属圆成摄。问正智真如。离心缘名字。何
得有能诠之名耶。释曰。虽正智如如。离于名字。然
后智为他说法。则施设如智之名。故有能诠也。二
相属下。次明第三相唯属初性。以妄所执能所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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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决定互相系属之故。被执著下。明第四相。被执
著者。即心心所等。被遍计心所执。成所遍计故。唯
依他起摄。不执著下。明第五相。不执著者。即心心
所。离遍计执。成无漏智等故。但属于圆成摄耳。

△六与四真实相摄(二)初问。】

「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音义 四真实者。显扬论曰。一世间真实。二道理
真实。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四所知障净智所
行真实。世间真实者。谓一切世间。于诸事中。由串习
所得悟入知见共施设世俗性。如于地谓唯是地
非火等。如是水火风色香味触等。自昔传来名言
决定。自他分别。共为真实。非邪思搆观察所取。是
名世间真实。道理真实者。谓诸正智者。有道理义
诸聪慧者。具自辩才处异生位者。随观察行者。依
證比至教三量。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以
如实因缘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实。烦
恼障净智所行真实者。谓一切声闻独觉。无漏方
便智。无漏正智。无漏后所得世间智等。所行境界。
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障净智所行真
实者。谓诸菩萨佛薄伽梵。为入法无我。及巳入极
清净者。依一切法离言说自性。无分别智所行境
界。是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广如彼说。

△次答。】

「世间道理所成真实(至)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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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初二真实。依他起摄。相名分别三事摄故。
后二真实。圆成实摄。正智如如二事摄故。辩中下。
引中边论所摄不同之义。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
者。有执杂染义。通遍计依他。无执清净。属圆成故。

△七与四谛相摄(二)初问。】

「三性四谛相摄云何。」

【△次答(三)初总标。】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

【△次别释(四)初苦谛三性。】

「且苦谛中无常等四(至)无我所显为自相故。」

【音义 初句标列。无常下。别明四观各三。先无常
三者。一观我法无常性故。二观缘起有生灭故。三
观垢时无净。净时无垢。随其位之所转变故。苦有
下。次苦观三者。一观所取五蕴是苦。是我法执所
依取故。二观缘起事相是苦。以是三苦之事相故。
三观和合是苦。谓真实法与苦合故。空有下。次空
观三者。一观无性空。遍计所执性非有故。二观异
性空。谓缘起法。与遍计所执自性异故。三观自性
空。谓圆成实。以二空所显真如。为自性故。无我下。
次无我观三者。一观无相无我。谓遍计所执我相
本无故。二观缘起异相无我。谓与遍计所执我相
异故。三观自相无我。谓圆成实以无我所显为自
性故。由此无常等四观。治彼常等四种颠倒。学者
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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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谛三性。】

「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至)谓未离障真如。」

【合响 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者。谓我法一异俱
不俱等。名遍计所执自性。执彼我法之见名执。执
彼习气假立彼名者。彼我法等。虽无实体。而能遍
计心。执五蕴等为我为法时。熏成执种。名执彼习
气。是则所执虽无。而依能计之心假立。心得境名。
故名彼习气也。故前释我执习气云。问我是遍计。
何得种也。答因执蕴等为我之时。熏蕴等种。名我
执习气。业与烦恼名等起者。谓由烦恼发业。由业
故烦恼增长。此二相因。而有同感苦报。故名等起。
未离障者。在缠真如也。

△三灭谛三性。】

「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至)三本性灭谓真如故。」

【音义 一自性灭者。谓遍计自性不生故。二二取
灭者。谓与择灭智。令能所取二不生故。三本性灭
者。谓真如之体。本寂灭故。

△四道谛三性。】

「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至)然遍知道亦通后二。」

【音义 遍知道亦通后二者。显扬论曰。应知此中。
于遍计所执。唯有遍知。于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断。
于圆成实。有遍知及證得。是故此一。亦通后二。

△三结配。】

「七三三性如次配释(至)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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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义 七三者。谓苦下有四三。集灭道各有三故。
合有七三。如次配释者。如初一三。以无性无常。摄
属遍计。起尽无常。摄属依他。垢尽无常。圆成实摄。
馀六三者。准例可知。或假或实者。七三之中。唯集
谛三。实配三性。馀但约义。假配通三。故云如理应
知。

△八与三解脱相摄(二)初问。】

「三解脱门所行境界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合响 清凉疏卷第三十七之二云。三解脱门。亦
名三三昧。三昧即当体受名。解脱即依他受称。此
三能通涅槃解脱。故名为门(文)。瑜伽第四十五卷
云。云何菩萨空三摩地。谓诸菩萨观一切事。远离
一切言说自性。唯有诸法离言自性。心正安住。是
名菩萨空三摩地。云何菩萨无愿三摩地。谓诸菩
萨。即等随观离言自性。所有诸事。由邪分别所起
烦恼。及以众苦所摄受故。皆为无量过失所污。于
当来世。不愿为先。心正安住。是名菩萨无愿三摩
地。云何菩萨无相三摩地。谓诸菩萨。即正思惟离
言自性所有诸事。一切分别戏论众相。永灭寂静。
如实了知。心正安住。是名菩萨无相三摩地。问何
故唯立三三摩地。无过无增。答法有二种。谓有非
有。有为无为。名之为有。我及我所名为非有。于有
为中。有无愿故。可厌逆故。当知依此建立无相三
摩地。于无为中。愿涅槃故。正乐摄故。当知依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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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无相三摩地。于非有事。菩萨不愿。亦无无愿。然
于非有。菩萨如实见为非有。依此见故。当知建立
空三摩地(文)

△次答。】

「理实皆通随相各一(至)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合响 理实而言。三解脱门。各通三性。然随事相
且各对一。瑜伽第七十四卷云。复次三种解脱门。
亦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遍计所执自性故。立
空解脱门。由依他起自性故。立无愿解脱门。由圆
成实自性故。立无相解脱门。问如经中说。无生法
忍。云何建立。答由三自性。而得建立。谓由遍计所
执自性故。立本性无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立自
然无生忍。由圆成实自性故。立烦恼苦垢无生忍。
当知此忍无有退转(文)。如次此三是彼境者。此三
种性。如其次第。是三忍所缘境故。

△九与二谛相摄(二)初问。】

「此三云何摄彼二谛。」

【合响 显扬论第二卷云。世俗谛者。谓名句文身。
及依彼义一切言说。及依言说所解了义。又曾得
世间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义。胜义谛者。谓圣智
及彼所行境义。及彼相应心心法等(文)

△次答。】

「应知世俗具此三种(至)故皆摄在圆成实性。」

【合响 先总标。世俗有三下别释。假世俗者。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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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无实谛。谓军林瓶车等。二行世俗者。即随事差
别谛。谓蕴处界等。三显了世俗者。即方便安立谛。
谓苦集等及法。假名非安立谛。谓二空真理。如次
下配属。初一世俗。心外境无。依情立名。遍计为体。
故初性摄。第二世俗。心所变事。依他为体。故次性
摄。后一世俗。心所变理。施设差别。故第三性摄。此
准会玄第十卷中释。胜义有三等者。应知义有二
义。一者义境。二者义理。此中真如名义胜义者。谓
真如乃胜智之境。义胜之义故。依主释也。涅槃名
为得胜义者。广百论释第九卷云。如是涅槃非无
非有。妙智所證。名为胜义。又诸义中。最为胜故。过
此更无所求义故。名为胜也。胜即义故。持业释也。
圣道名为行胜义者。谓圣位所有本后智等。以胜
法而为所缘义故。会玄第十卷云。其无漏真智。随
在何谛。亦以胜为义。真如为境故(文)。胜为义故。有
财释也。前二约理。后一约智。即是无为圆成。离倒
圆成。随应摄第三性。

△十圣凡智境(二)初问。】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次答。】

「遍计所执都非智所行(至)圆成实性唯圣智境。」

【合响 瑜伽第七十四卷。问遍计所执自性。何等
智所行。为凡智耶。为圣智耶。都非所行。以无相故。
问依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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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世圣智所行。问圆成实自性。何等智所行。答唯
圣智所行(文)

△十一假实分别(二)初问。】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

【△次答。】

「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
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
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

成唯识论音响补遗卷第八


音释


(自标切。音苗)

(邻溪切。音离)

(弦鸡切。音奚)

(赏吕切。音暑)

(居亚切。音
驾)。

(山色切。音色)

(乌胃切。音秽)

(吉器切。音既灌也)

(同剂)

(莫还切音
蛮)。

(斤于切音居)